600170上海建工最新消息公告-600170最新公司消息
≈≈上海建工600170≈≈(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9日
2)02月26日(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8885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45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6-24;除权除息日:2021-06-25;红利发放日:2021-06-25;
●21-12-31 净利润:380700.00万 同比增:13.61% 营业收入:2815.16亿 同比增: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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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3700│ 0.2900│ 0.1200│ 0.0010│ 0.3400
每股净资产 │ 3.4400│ 3.2834│ 3.1345│ 3.1467│ 3.14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2540│ 0.2516│ 0.2481│ 0.24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8425│ 1.6958│ 1.7128│ 1.706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2700│ 8.8700│ 3.8700│ 0.020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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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3324│ 0.1543│ 0.0158│ 0.3763
每股净资产 │ --│ 4.4626│ 4.3137│ 4.3259│ 4.119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0.2540│ 0.2516│ 0.2481│ 0.24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8425│ 1.6958│ 1.7128│ 1.706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7.4479│ 3.5770│ 0.3649│ 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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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上海建工 代码:600170 │总股本(万):890439.77 │法人:徐征
上市日期:1998-06-23 发行价:6.67│A 股 (万):890439.77 │总经理:叶卫东
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电话:021-55885959 董秘:李胜 │主营范围:各类建设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咨询、设备、材料、构配件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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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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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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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3700│ 0.2900│ 0.1200│ 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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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3400│ 0.2300│ 0.1200│ 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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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4100│ 0.2800│ 0.2000│ 0.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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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900│ 0.1900│ 0.1400│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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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800│ 0.2100│ 0.14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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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 2022-01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815.16 2,313.27 21.70%
营业利润 49.00 40.92 19.75%
利润总额 53.87 44.14 2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7 33.51 1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7.67 25.69 7.71%
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4 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7 11.11 0.1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3,554.63 3,213.57 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10.87 366.80 12.01%
股 本 89.04 8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44 3.14 9.55%
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公司将其他权益工具于当年度累计孳生的股利(或利息)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上下按照“对标国际一流,聚焦核心能力”的要求,稳扎推进“三全”战略,强化五大事业群,培育六大新兴业务,促进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转型。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5.16亿元,增长22%;实现归母净利润38.07亿元,增长1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27.67亿元,增长8%。
报告期,公司重点推动建筑施工、建材工业、设计咨询核心事业群发展。经
初步核算,三大事业群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80亿元,增长20%。公司加快房产开发项目销售,实现房产业务收入136亿元,增长115%;公司通过盘活存量商业地产项目和金融资产等,共实现投资收益15.91亿元,并加快了资金周转。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徐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克定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顺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
出席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增补董事、总裁叶卫东先生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 2016 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叶卫
东、殷红霞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风控总监、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审议,聘任薛永申先生担任集团风控总监、许海峰先生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薛永申,男,1968 年 10 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市第
一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风控总监。
许海峰,男,1977 年 7 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事务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务部副主任、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法务部主任、审计二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名,实到监事 4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平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 月 16 日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相关规定,依据《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约定,经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至2023年2月28日。如到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赎回仍未完成或清算支付未完成,员工持股计划自动展期 3 个月,直至份额全部赎回。员工持股计划将于完成全部份额的支付后终止。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关联董事徐征、叶卫
东、殷红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
本展期事项已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上海建工 2016 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 2022-015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262,670.67 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按类别列示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存货跌价损失 82,261.58 24,257.3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535.45 29,596.42
商誉减值损失 95.34 102.87
合计 117,892.37 53,956.5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808.33 -857.1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9,591.14 94,751.66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5,521.53 3,014.3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67.10 11,208.58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5,967.46 12,853.13
合计 144,778.30 120,970.56
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依据中介机构减值测试报告确定。计提减值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分别为 139,591.14万元、-2,067.10 万元和 5,967.46 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坏账损失分别为 6,808.33 万元和-5,521.53 元。具体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90 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业务性质,本集团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信用组合区分为:“建筑、承包、设计、施工组合”“BT 及 PPP 项目组合”“融资租赁组合”“其他组合”。
对于融资租赁业务、BT 及 PPP 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采用一般金融资产
的减值方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量损失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 82,261.58 万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535.45 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减值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上述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四)经初步测算商誉减值准备 95.34 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正积极组织安排中介机构对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商誉减值损失数据待中介机构出具相应减值测试报告后尚可确定。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核算,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 262,670.67 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对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减少)约 185,600万元。前述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资产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减值项目、金额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后续,公司将通过加强商务管理、应收账款催讨、诉讼等措施,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降低坏账率。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02-2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中(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审理完毕,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
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七建集团”或“原告”)因河北省邯郸市大友时代广场项目业主河北厚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厚石房产”或“被告一”)拖欠工程款,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厚石房产及其连带担保责任人李进军(简称“被告二”)提起诉讼: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工程款共计 33,576.42 万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暂计为 6,948.47 万元,违约金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为止;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资金损失暂计为 1,465.84 万元,资金损失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为止;
4、请求支付管理人员、工人窝工损失费 68.72 万元;
5、请求判令解除各方 2017 年 8 月 29 日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河北省邮郸市
大友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协议书》以及 2018 年 6 月 10 日签订的《河北
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请求确认原告在 42,059.45 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7、请求判令被告二在诉讼请求 1 至 4 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请求判令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2021 年 12 月 16 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冀 04 民初 198 号
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 2021-076 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 04 民初 198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七建集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一百零五、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 结 被 申 请 人 河 北 厚 石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李 进 军 银 行 存 款
420,594,513.5 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七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3](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达 1%,不
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从 19.88%变动为 18.8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盛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 号 3 幢 1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6,600.0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7805050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盛集团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本次
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减持价格(元/股)
大宗交易 2022 年 2 月 22 日 89,043,900 1.00% 3.59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国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国盛(集团) 1,770,570,065 19.88% 1,681,526,165 18.88%
有限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7](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待破产债权分配)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5.84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被告破产重整、清算尚未结束,
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2018 年 8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建集团”、“原告”或“被上诉人”),因上海佳程广场项目联合业主上海佳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佳程公司”、“被告一”或“上诉人”)、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栩宽公司”或“被告二”)拖欠工程款等严重的违约行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业主及其股东北京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被告三”)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相关工程总承包协议,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停窝工损失及逾期付款利息等相关款项。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建集团因上海佳程广场项目联合业主(被告一、二)拖欠工程款等严重的违约行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业主及其股东(被告三)提起诉讼。要求判令:
1、请求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的《上海佳程广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协议》及总承包协议项下的系列协议;
2、请求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款 491,265,369.11 元及逾期利息(暂计)15,983,009.55 元;
3、请求判决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停窝工损失(暂计)76,573,049.06
元;
4、请求判决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请求确认原告对 3-1 工程、61 丘厂房在上述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27)及 2020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0)。
2020 年 12 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本诉讼出具了(2018)沪民初 60 号
一审判决书,对原告关键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
露的《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1)。
2021 年 1 月,佳程公司因不服(2018)沪民初 60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请
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第九项判决和第十一项判决,并由被上诉人
承担二审上诉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
2021 年 6 月,四建集团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
最高法民终 717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1 年6 月 25 日披露的《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沪 03 破 46 号《民
事裁定书》。申请人佳程公司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偿债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了重整方案草案、职工安置预案、重整投资人之一正式意向函等材料。
法院认为,佳程公司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以及有关在执案件资料,显示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原因,依法可申请重整。佳程公司提交的重整方案草案显示该公司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条件,故对其申请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
定如下:
受理上海佳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已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目前,被告一佳程公司已申请破产重整;被告二栩宽公司因其他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被告三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佳程公司截止至 2020 年末资产负债表账面资产总额为
20.39 亿元,负债总额为 12.5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7.80 亿元;其涉及诉讼案
件欠债约 15.83 亿元;截止到 2021 年 9 月末,其社保、税务欠款约 0.02 亿元。
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 338 街坊 58 丘在建工程房地产司法拍卖估计报告显示,佳程公司名下该项目评估总价为 25.51亿元。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将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如相关被告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再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被告破产重整、清算尚未结束,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2-16](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中(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6.4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审理完毕,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
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业主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心怡房产”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就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 58,837.70 万元;
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 5,205.87 万元(暂计);
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工程结算款的违约金(以 58,837.7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 10%/365 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
5、确认原告就前述全部诉讼请求金额对其承建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广福社区的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 61#-64#、67#-69#楼主体
及配套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2021 年 12 月 6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 01 民初
2607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 2021-073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 民初 2607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一建集团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扣押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640,435,742.2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1](600170)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中(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1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审理完毕,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
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合肥宝能城 Shopping Mall、T7 酒店项目业主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宝汇置业”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72,109,656.20 元(暂定,最终以实际评估鉴定金额为准);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损失暂计 19,388,074.78 元(暂定,最终以实际评估鉴定金额为准);
3、判决原告就上述诉讼请求确定的金额对案涉项目在建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保全费。
2022 年 1 月 5 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2)皖 01 民初 41
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 2022-004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皖 01 民初 41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一建集团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合肥市宝汇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491,497,731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2-17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11.31 成交量:26727.16万股 成交金额:97098.7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744.92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4642.63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4541.41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3100.12 |-- |
|沪股通专用 |2969.73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路证券|-- |7611.40 |
|营业部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中华路证|-- |5929.34 |
|券营业部 | | |
|沪股通专用 |-- |2933.5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淮海东路证券营|-- |1467.00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证券营|-- |836.78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6|3.92 |164.76 |645.84 |中信证券股份有|申万宏源证券有|
| | | | |限公司总部(非 |限公司国际部 |
| | | | |营业场所)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36306.83 |509.04 |0.00 |20.80 |36306.83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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