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93松原股份最新消息公告-300893最新公司消息
≈≈松原股份300893≈≈(更新:22.01.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01月26日(300893)松原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5元 转增5股;股权登记
日:2021-05-28;除权除息日:2021-05-31;红股上市日:2021-05-31;红利
发放日:2021-05-31;
机构调研:1)2021年05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7517.83万 同比增:22.27% 营业收入:4.96亿 同比增: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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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000│ 0.4900│ 0.2500│ 1.1100│ 0.5500
每股净资产 │ 4.9081│ 4.7584│ 7.3651│ 7.1103│ 6.824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2608│ 2.2608│ 3.8912│ 3.8912│ 3.891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458│ 1.2961│ 2.1717│ 1.9169│ 1.721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0.3500│ 7.2300│ 3.5200│ 19.7000│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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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5012│ 0.3515│ 0.1699│ 0.6002│ 0.4099
每股净资产 │ 4.9081│ 4.7584│ 4.9101│ 4.7402│ 4.549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2608│ 2.2608│ 2.5941│ 2.5941│ 2.594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4458│ 1.2961│ 1.4478│ 1.2780│ 1.147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2115│ 7.3871│ 3.4594│ 12.6623│ 9.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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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松原股份 代码:300893 │总股本(万):15000 │法人:胡铲明
上市日期:2020-09-24 发行价:13.47│A 股 (万):3750 │总经理:胡凯纳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1250 │行业:汽车制造业
电话:0574-62499207 董秘:叶醒 │主营范围: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
│统一级供应商之一,专业从事汽车安全带总
│成及零部件等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产品及特殊
│座椅安全装置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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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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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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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5000│ 0.4900│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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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1100│ 0.5500│ 0.48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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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0700│ 0.7345│ 0.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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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8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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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67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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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300893)松原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8.85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33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 17.3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7.33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划公告时公
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李可雷 中国 董事、副总 16.00 5.39% 0.11%
经理
2 赵轰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 5.39% 0.11%
3 薛财文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 5.39% 0.11%
4 叶醒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00 3.37% 0.07%
5 李未君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3.37% 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4.05 68.69% 1.36%
(92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97 人) 272.05 91.58% 1.81%
预留部分 25.00 8.42% 0.17%
合计 297.05 100.00% 1.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应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
授予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25%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6、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方可分批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5,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4,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9,6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7,25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8,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3,310 万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2,200 万元。
注: “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归
[2022-01-26](300893)松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0 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7 人调整为 95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97.05 万股调整为 293.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72.05 万股调整为 268.85 万股。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李可雷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7.33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李可雷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300893)松原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并同意以 17.3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8.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300893)松原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在内部对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
议。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0 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7 人调整为 95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97.05 万股调整为 293.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272.05 万股调整为 268.85 万股。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系由于 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所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4](300893)松原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2、 召开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铲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4,415,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76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2,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15,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915,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15,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6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414,4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4,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414,4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4,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414,4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14,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0%;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傅羽韬、曹亮亮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松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07](300893)松原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300893)松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李可雷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李可雷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李可雷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24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300893)松原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来信请寄:证券法务部,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17:00 止
3、登记地点: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醒、方栩威 邮箱:IR@songyuansafety.com
电话:0574-62499207 传真:0574-62495482
5、其他事项: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93 投票简称:松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入上述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提案
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
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说明: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选择其中一项中打“√”,”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
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
[2021-11-16](300893)松原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月 16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2、 召开地点:浙江余姚市牟山镇运河沿路 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铲明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2,50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4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2,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501,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797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501,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797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501,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7970%;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03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傅羽韬、曹亮亮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松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300893)松原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4 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及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3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苗夫先生为公司监事,因王苗夫先生的姐姐王文娟女士担任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且王文娟女士与其子女合计持有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100%的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余姚市杰鸿木制
联交易。同时考虑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一并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联董事胡铲明、胡凯纳回避表决了本议案。同意公司与余姚市松益汽
配铸造厂(普通合伙)、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
五金厂(普通合伙)、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
伙)2021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54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预计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本年度已发 上年发
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生金额(万 生金额
元)【注】 (万元)
余姚市松益汽配铸 购买商品 参考市场 不超过 2,645 万元 不超过 2,650 万元
造厂(普通合伙) 价格 2,122.18 1,463.69
余姚市宽杰包装制 购买商品 参考市场 不超过 240 万元 不超过 240 万元
品有限公司 价格 179. 62 59.88
余姚市牟山镇坚洪 参考市场
向关联人采 气阀五金厂(普通合 购买商品 价格 不超过 210 万元 不超过 220 万元 166. 78 89.57
购原材料 伙)
宁波益德新材料有 购买商品 参考市场 不超过 255 万元 不超过 170 万元
限公司 价格 124. 37 14.21
余姚市杰鸿木制品 购买商品 参考市场 不超过 260 万元
厂(普通合伙) 价格 - 203. 06 146. 74
合计 不超过 3,350 万元 不超过 3,540 万元 2,796.01 1,774.09
注:本年度已发生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10 月31 日交易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额占
易类别 同类业务比例
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 购买商品 1,463.69 万元
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59.88 万元
向 关 联 5.35%
人 采 购 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 购买商品 89.57 万元
原材料 合伙)
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4.21 万元
合计 - 1,627.35 万元 5.35%
如公司 2021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
注册资本:35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文华
公司类型: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0-06-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554549396E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魏家村吴昂头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铝压铸件、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模具的制造。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
的总资产为 2,480 万元,净资产为 27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08 万元,
净利润为 13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持有余姚市松益汽配铸造厂(普通合伙)
25.00%的财产份额,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孙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04-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066602557F
住所:余姚市牟山镇牟山村沿河北路 168 号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总资
产为 300 万元,净资产为 3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61 万元,净利润为
2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及其配偶合计持有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且沈群群担任其监事,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
注册资本:3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坚洪
公司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03-0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20494221R
住所:余姚市牟山镇牟山村
经营范围:五金件、气阀配件、塑料制品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
合伙)的总资产为 295 万元,净资产为 234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40 万
元,净利润为 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燕燕的妹妹沈群群及其配偶、子女合计持有余姚市牟山镇
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合伙)100%的财产份额,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章建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8-01-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YDH15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牟山镇牟山村
经营范围:纳米新材料、石墨烯、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改性塑料的研发;塑料制品、模具及模具配件、五金件的制造、加工;塑料薄膜的加工;塑料新料改性的加工;塑料原料及制品、塑料助剂、色粉、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模具材料、五金件、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部件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921 万元,净资产为 290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15 万元,净利润为 1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的配偶章建君持有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75%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且实际控制人胡铲明兄弟胡军明担任其经理,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
注册资本:2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文娟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5月25日
调研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沣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陈斌权,董事长:胡铲明,总经理:胡凯纳
调研内容:1、问:公司在行业的地位情况如何?
答: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被动安全系统一级供应商之一,凭借多年积累的综合竞争优势,已在多家国内主流内资整车厂中确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获得多项客户授予的供应商荣誉,同时,公司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车身附件委员会理事单位。公司作为汽车安全带总成行业中的先行者,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汽车安全带总成的自主开发能力,多项核心技术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自主研发,较早地突破了预张紧安全带技术,并且搭载多种车型在 C-NCAP 测试中取得 5 星安全评价。
2、问:公司与同行相比,主要竞争优势有哪些?
答: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体现在:(1)产品技术研发优势;(2)客户先发优势;(3)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4)质量优势;(5)精益化生产优势;(6)管理和人才优势;(7)被动安全系统产品配套优势。
3、问:公司目前订单情况如何?
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着信心。
4、问:公司在研发上的布局和投入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均占营收的4%以上,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重视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尤其是自主开发创新能力的建设。随着市场对汽车安全系统的要求不断增加,汽车安全系统的安全系数也越发得到广泛关注,安全系统的配置也越发丰富。2020年度,通过对高预紧性能限力式安全带总成、电动汽车安全气囊系统、下端片可预紧式装置总成、电机式预紧限力式安全带等产品的研发,以适应汽车市场对于安全系统日益剧增的安全性能以及使用舒适性等的要求。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67项。
5、问:您好,请问公司未来的计划是什么?
答: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围绕核心业务,通过工艺改造、产品延伸、自制率的提高,以达到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系列、扩大市场占有率、延伸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等目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谢谢!
6、问:请问公司的销售模式是什么样的?
答:①整车厂客户:公司作为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以直销模式向整车厂以及其他客户供货。②非整车厂客户:主要是特殊座椅安全装置客户,以出口直销为主。
7、问:2020年公司发展与行业发展是否匹配,原因是什么?
答:随着汽车市场逐步复苏,2020年国内汽车行业总体表现出了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5.25%,主要系:1、公司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完成国内重点整车厂的业务布局;2、公司积极提高供应车型数量,抓住新能源汽车契机,提升了整体的市场占有率;3、公司通过提升质量和服务品质,使得原有车型的供货比例进一步提高。
8、问:面对目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公司经营是否受到影响?
答:目前市场上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个影响是在可控的范围内。另外,公司通过各项技术改进、降本增效等措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2-04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20.00 成交量:695.95万股 成交金额:24926.4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892.25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北街证券营业|670.32 |7.26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仲英大道证券营|625.55 |-- |
|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624.41 |101.62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561.19 |182.70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街证|0.98 |514.30 |
|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548.18 |223.7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59.09 |214.10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112.56 |210.83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96.61 |210.32 |
|证券营业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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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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