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92华凯创意最新消息公告-300592最新公司消息
≈≈华凯创意300592≈≈(更新:22.02.23)────────────────────────────────────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2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9,250万元至-7,150万元 (公告日期:2021-12
-31)
3)02月22日(300592)华凯创意: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4406.73万股,发行价:8.8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7-02上市),发行日:2021-06-11,发行对象:南平延平芒
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晔、南靖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易晟辉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繸子
马利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李旭、黄立山、深圳市汇丰大通壹
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272.73万股,发行价:22.0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7-29上市),发行日:2021-07-13,发行对象:周新华、深
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王飞、
朱双全、张昌涛、王银林、黄昌明、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湖南天择先导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才泓
冰、吴颖
机构调研:1)2021年06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670.90万 同比增:15.18% 营业收入:10.69亿 同比增:7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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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939│ -0.1809│ -0.0294│ -0.5106│ -0.1610
每股净资产 │ 7.5457│ 3.4036│ 3.5550│ 3.5845│ 3.934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6.0889│ 1.3872│ 1.3872│ 1.3872│ 1.387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304│ 0.9726│ 1.1240│ 1.1534│ 1.50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6500│ -5.1800│ -0.8200│-13.3000│ -3.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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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78│ -0.0765│ -0.0125│ -0.2161│ -0.0681
每股净资产 │ 7.5457│ 1.4404│ 1.5045│ 1.5170│ 1.664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6.0889│ 0.5871│ 0.5871│ 0.5871│ 0.587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304│ 0.4116│ 0.4757│ 0.4881│ 0.636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7658│ -5.3139│ -0.8280│-14.2438│ -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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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华凯创意 代码:300592 │总股本(万):28917.56 │法人:周新华
上市日期:2017-01-20 发行价:5.21│A 股 (万):12835.11 │总经理:周新华
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6082.45│行业:零售业
电话:0731-88652008 董秘:王安祺│主营范围:提供空间环境艺术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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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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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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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939│ -0.1809│ -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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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5106│ -0.1610│ -0.1046│ -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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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652│ 0.1176│ 0.0453│ -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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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282│ 0.1552│ 0.0773│ 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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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4067│ 0.3017│ 0.0976│ 0.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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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300592)华凯创意: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六个月有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53%,最高成交价为 18.5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8.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36,86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2 月 21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90.70 万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6 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6](300592)华凯创意: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凯”或“华凯公司”)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原告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华凯、湖南中诚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设计”)、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都匀市财政局第三人撤销之诉,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黔民撤4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原告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被告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立案的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重大诉讼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088)。
2020年1月7日,公司就原告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被告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9)黔27民初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2020年8月28日,公司就原告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被告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2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9)黔民终33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021年4月30日,公司就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贵州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民终330号】民事判决,向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7月5日,公司就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再审申请人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上海华凯、中诚设计及二审上诉人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黔民终330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271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8月6日,公司就申请执行人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被执行人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发布了《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旅投公司持有的都匀新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9%的股权进行冻结。新路电商公司不服,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受理后,依法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黔27执异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1年12月1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诚设计、上海华凯、都匀市财政局、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出具了《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黔民撤4号】,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上海华凯、中诚设计因与被上诉人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不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27破申17号民事裁定,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12月18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1)黔破终17号】,本案已审理终结。2021年12月2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海华凯、中诚设计与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都匀市财政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黔民终33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0)黔民终330号。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诉讼判决情况
原告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华凯、中诚设计、都匀市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都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都匀市财政局第三人撤销之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已审理终结。
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百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1,800元,由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不排除原告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本次判决继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黔民撤4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6日
[2022-02-15](300592)华凯创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橙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源科技”)收到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4202528
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橙源科技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证系橙源科技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橙源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300592)华凯创意: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凯”)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华凯、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设计”)因与被告六盘水市新世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黔 02民初 130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6 日,上海华凯收到了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
理案件通知书》(2021)黔 02 民初 130 号。原告上海华凯、先锋设计与被告六盘水市新世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贵
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正式受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刊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诉讼判决情况
原告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
告六盘水市新世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314,053.35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上海华凯展览展示有
限公司、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诉材料,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黔 02 民初
130 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7](300592)华凯创意: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1)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罗晔 48,710,414 16.84
2 南平延平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9,939,034 10.35
(有限合伙)
3 南靖超然迈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2,223,737 7.69
限合伙)
4 周新华 18,200,627 6.29
5 南靖易晟辉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6,537,486 5.72
限合伙)
6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0 5.53
7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 9,450,001 3.27
限合伙)
8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 7,272,727 2.51
富福星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繸子马利亚股权投 6,765,396 2.34
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何海波 5,589,800 1.93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0 5.53
2 何海波 5,589,800 1.93
3 周新华 4,550,157 1.57
4 熊燕 2,897,390 1.00
5 上海柏智方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81,700 0.82
6 刘长羽 2,049,800 0.71
7 张郁芬 1,402,000 0.48
8 杭波 1,261,500 0.44
9 谢立朝 1,130,000 0.39
10 史晓丹 1,000,000 0.3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华凯创意(300592):华凯创意拟以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股份
▇证券时报
华凯创意(300592)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2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
[2022-01-28](300592)华凯创意: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347,82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 1.503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 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173,91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5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股份的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7)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无法授予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部分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和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充分考虑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挂牌上市);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24.24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347,82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03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173,91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5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股,且
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4,347,82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60,824,548 55.61% 165,172,374 57.1184%
二、无限售条件 128,351,073 44.39% 124,003,247 42.8816%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 289,175,62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假设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股,且本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173,91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518%。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60,824,548 55.61% 162,998,462 56.3666%
二、无限售条件 128,351,073 44.39% 126,177,159 43.6334%
三、股份总数 289,175,621 100% 289,175,621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口径),公司总资产 308,655.30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8,203.33 万元,货币资金 46,249.92 万元,流动资产174,659.0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399%、4.5829%、21.6217%和 5.7254%。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股东彭红业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68%);公司周凯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9%);公司常夸耀先生,计
[2022-01-28](300592)华凯创意: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来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5330%(周新华先生通过神来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581%),本次神来科技进行质押担保股份数量为
5,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31.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2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6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29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神
来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330%;周新华先生配偶罗晔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710,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8446%。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2,911,041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28.6715%。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的通知,神来科技与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沙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获悉神来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担保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持 总股本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数(股) 股份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日
动人
神来科技 是 5,000,000 31.2500 1.7291 否 否 2022 年 2025 年 1 星沙农商行 融资担保
1月27日 月 26 日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罗晔 48,710,414 16.8446 0 0 0 0 0 0 48,710,414 100
周新华 18,200,627 6.2940 18,200,627 18,200,627 21.9520 6.2940 18,200,627 53.2172 0 0
神来科技 16,000,000 5.5330 11,000,000 16,000,000 19.2978 5.5330 16,000,000 46.7828 0 0
合计 82,911,041 28.6715 29,200,627 34,200,627 41.2498 11.8269 34,200,627 100 48,710,414 100
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合计数为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总数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神来科技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来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
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300592)华凯创意: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采取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短信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人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也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24.24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和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347,82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03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173,91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5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股份回购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300592)华凯创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采取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通过口头、书面确认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新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同时也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基本判断,以及对公司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充分考虑,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24.2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和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4,347,82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035%;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3.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173,91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5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方案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股份回购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2)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6月25日
调研公司: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王安祺,财务总监:贺日新,董事长:胡范金
调研内容:1、问:请公司董秘介绍一下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及易佰情况。
答:华凯与易佰的交易历时较久,于今年6月拿到了批文。这是证监会今年批复的第八单重组,也是今年首单跨行业并购重组。标的企业今年成长速度较快,增长势头较好,财务数据超出预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控人保持不变,标的企业业绩对赌期长达五年,今年是第三年,为公司后期的人员稳定性及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配套融资方面,本次融资规模是5亿,对象不超过35人,换股部分股份预计在7月初登记上市,之后启动配套融资相关事宜,具体可关注上市公司公告。
2、问:易佰与其他跨境电商相比的差异和竞争优势?
答:首先,易佰的系统开发在同行业中具备显著优势,技术研发和数据团队约250人,其中很多人员毕业于国内知名985/211院校或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等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项目实践经验。技术研发和数据团队研发并应用多个智能化系统,使易佰在经营效率上有显著提升,例如智能广告、智能备货、智能调价、智能刊登系统。其次,易佰主要着重在泛品类的铺货上,公司对于库存的把控有严格的要求,存货周转率优于同行业跨境电商。第三,公司以多模式为发展基础,在多平台上均有销售,不会依赖于某个单一平台。最后,公司大部分核心员工均在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管理团队及人员相对比较稳定,
4、问:公司在精品方面是否后期会有布局?
答:易佰目前现金流非常健康,未来对于精品类的布局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后期会考虑在合适的时机介入。具体请留意后期公司公告。
5、问:华凯和易佰后期如何融合与发展?
答:华凯和易佰团队经历了三年的磨合,并不是简单的临时性的重组,双方是基于彼此信任和尊重的前提下共同成长。上市公司后期会全力支持易佰发展及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后期上市公司也会委派董事及财务人员对子公司进行运营监管。
6、问:未来的公司董监高是否会有变化?
答:公司之后的实控人依旧是周新华,其他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情况可关注公司后期公告。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1-27 日价格跌幅达到-10%
跌幅:-20.00 成交量:1023.12万股 成交金额:16866.8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证券营|1591.05 |307.66 |
|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证|433.81 |73.55 |
|券营业部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学府街证券营业|339.15 |-- |
|部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宁乡花明北路证|293.72 |-- |
|券营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证|276.25 |374.70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1274.06 |
|机构专用 |-- |583.4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北路证券营|12.43 |506.27 |
|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27.64 |479.22 |
|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 |473.29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0-24|8.33 |228.00 |1899.24 |兴业证券股份有|兴业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厦门分公|限公司厦门湖滨|
| | | | |司 |南路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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