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99高澜股份最新消息公告-300499最新公司消息
≈≈高澜股份300499≈≈(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1日
2)02月23日(300499)高澜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
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22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576.00万 同比增:-18.52% 营业收入:10.63亿 同比增: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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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300│ 0.0600│ 0.0200│ 0.2900│ 0.1600
每股净资产 │ 3.0691│ 2.9706│ 3.0127│ 2.9981│ 2.804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298│ 0.3910│ 0.3901│ 0.3888│ 0.380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013│ 1.5391│ 1.4952│ 1.4786│ 1.36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8500│ 1.8200│ 0.5000│ 10.3700│ 5.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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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73│ 0.0599│ 0.0164│ 0.2884│ 0.1563
每股净资产 │ 3.3630│ 3.2649│ 3.3065│ 3.2921│ 2.779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275│ 0.3875│ 0.3867│ 0.3853│ 0.377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5928│ 1.5254│ 1.4818│ 1.4655│ 1.348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7867│ 1.8344│ 0.4953│ 8.7604│ 5.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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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高澜股份 代码:300499 │总股本(万):28080.4 │法人:李琦
上市日期:2016-02-02 发行价:15.52│A 股 (万):24169.1 │总经理:关胜利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911.3│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86-20-66616248 董秘:梁清利│主营范围:大功率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设
│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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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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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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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300│ 0.0600│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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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900│ 0.1600│ 0.10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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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900│ 0.1300│ 0.09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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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200│ 0.1900│ 0.10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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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400│ 0.2200│ 0.11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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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300499)高澜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吴文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东吴文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992,746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 2.17%(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吴文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述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吴文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992,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1(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 2.1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 277,432,481 股,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280,804,041 股减去回
购专户股份 3,371,560 股。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21.12.06 17.19 3,650,000 1.32
2021.12.20 17.90 500,000 0.18
吴文伟 集中竞价 2021.11.09-20
交易 22.02.21 18.43 1,842,746 0.66
合计 - - 5,992,746 2.16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92,746 2.16 0 0.00
吴文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2,746 2.16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吴文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 吴文伟先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即 2016 年 8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 吴文伟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自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自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即 2016 年 8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
行减持的,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董事吴文伟先生还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吴文伟先生曾任公司董事,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离职。)
截至本公告日,吴文伟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 吴文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300499)高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注销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议案》
为了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同意终止并注销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与各合伙人根据相关约定办理该基金的解散、
清算、清偿、分配及注销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终止并注销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8](300499)高澜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 、 2021 年 2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
其 他 内 容 无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截至2022年2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9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 2021年3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1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相关进展公告。
3.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1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37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13.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53,9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东李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44,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 符合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符合第十八条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的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370,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784,750股(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92,525股)。
3. 符合第十九条关于交易委托价格和时段的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08](300499)高澜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8.5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37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13.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53,9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八条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的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370,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784,750股(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92,525股)。
3.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九条关于交易委托价格和时段的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6](300499)高澜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第一大股东李琦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552,018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 2.0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李琦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李琦先生基于对目前二级市场形势的判断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等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李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744,20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1(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 1.3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21/12/30 14.53 2,778,000 1.00
李琦 集合竞价 2022/01/24 13.14 966,200 0.35
合计 - - 3,744,200 1.35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128,527 16.97 43,384,327 15.62
李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82,132 4.24 10,121,432 3.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346,395 12.72 33,262,895 11.97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股东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
李琦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权益变
动报告披露后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0,548,678 股,
累计减持比例 4.35%2。
1 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为 277,788,781 股,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份 280,804,041 股减去回
购专户股份 3,015,260 股。
2 累计减持比例系根据不同减持期间公司当时的总股本分别计算累加所得。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 李琦先生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即 2016 年 8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 李琦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1)自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
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自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末(即 2016 年 8 月 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确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承诺,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作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李琦先生还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琦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李琦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300499)高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
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澜转债”已于2021年6月16日进入转股
期,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4日已再次满足“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的情形,触发了《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公司股价目前表现、
“高澜转债”最新持有情况及转股情况等综合考虑,公司本次不行使“高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且自本次决议公告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当“高澜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即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以2022年4月1日重新计算,若“高澜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高澜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8](300499)高澜股份:关于高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01元/股)的130%(即11.71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高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高澜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6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28,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澜转债”,债券代码“123084”。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7.80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8.05元/股。经综合考虑前述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向下修正为9.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行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高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办理完成 14 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事宜,“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00 元/股调整为 9.01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
调整实行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 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即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当下述两种情形中
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01 元/股)的 130%(即 11.71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高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高澜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高澜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4](300499)高澜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证券账户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证券账户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普通证券账户作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进行了回购(截至目前已回购股份 301.526 万股),特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9 年 8 月,公司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号码:08*****771),在国泰君安开设了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号码:08*****429),由于当时操作有误,该资金账户并没有与回购专户相关联,而是普通证券账户。
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时,公司工作人员未发现所使用的资金账户为普通证券账户,和回购专户没有关联,进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使用了普通证券账户。
公司后续将按照监管规则及中登公司业务要求尽快处理回购股份证券账户问题,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误操作事项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日
[2022-01-07](300499)高澜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1月6日收到股东李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股本 期
一致行动人 比例
2020年7 2022 年 国泰君安
李琦 是 10,000,000 22.55% 3.56% 月 30 日 1月5 日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琦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质押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称 量(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李琦 44,350,527 15.79% 0 0.00% 0.00%
已质押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0
股份情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0.00%
况
未质押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33,262,895
股份情
况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75.00%
注: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804,041股。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6]高澜股份(300499):高澜股份母公司水冷产品交付量创历史新高
▇证券时报
高澜股份在机构调研时表示,母公司2021年的水冷产品交付量创历史新高,主要集中在第三、四季度进行交付,交付完成后客户有一个产品验收及货款审批的过程,从而影响了回款的进度。不过,鉴于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在银行拥有较充足的授信额度,且重大客户均与公司保持持续交易并持续付款,有效的保障了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2月22日
调研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泰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雷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泓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淳富投资,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赋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赋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亘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创业投资
接待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梁清利,证券事务代表:石龙静,证券事务助理:周浩
调研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梁清利先生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产品应用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二、问答环节Q1、公司传统水冷业务的产品和应用有哪些?A:公司传统水冷业务主要包括四大类产品:直流水冷产品、新能源发电水冷产品、柔性交流水冷产品和电气传动水冷产品。其中,直流水冷应用于高压、特高压项目,新能源发电水冷主要应用于风电项目,柔性交流水冷用于SVC和SVG,电气传动水冷可适用煤矿、钢厂、石油等的温控需求。近几年,公司不断开拓新产品、新领域,聚焦全场景热管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产品应用领域向石油石化、轨道交通、军工船舶、医疗设备、数据中心、储能电站等领域不断扩充。Q2、公司毛利率下滑的原因是什么?后续如何改善?A:公司水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铜、铝等金属,而去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公司材料成本不断上升,另外市场竞争加剧,客户出于降本的要求,不断对产品进行压价,导致公司产品售价被压制,进而导致利润下滑。后续公司将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并对供应链体系进行整合,保障重要零部件的供应,将相关部件进行有效的国产化替代,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Q3、东莞硅翔业务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哪些客户?A: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对电池包等零部件的需求也进一步提升。东莞硅翔的客户群体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电池厂商为主,涵盖了国内电池业装机量排名前列的企业,如中航锂电、国轩高科、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Q4、公司未来重点拓展的领域是什么?A:公司将持续聚焦全场景热管理,不断拓宽产品的应用领域。传统水冷业务方面将逐步完善产品的供应链体系,在保障重要零部件效能更高、质量更可靠、成本更低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国产替代化。同时,公司将着重拓展储能、服务器液冷和新能源动力电池热管理等新领域。(1)储能方面:随着能源结构的深度调整,储能市场空间进一步打开。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液冷产品,后续将加大对供应链和生产基地的战略投资,并积极对接行业客户,进行市场拓展。(2)服务器液冷方面: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电力等行业数据中心机柜数量规模的提升,以及国家对大型数据中心PUE指标的强制要求,其热管理市场规模也很可观。公司控股子公司高澜创新科技负责研发ICT热管理技术和产品,并进行业务拓展。(3)新能源动力电池热管理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渗透率的提高,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的需求。东莞硅翔和高澜创新科技产品的协同互补,共同构成公司在动力电池热管理领域的布局。Q5、公司在水冷领域的主要竞争优势是什么?A: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聚焦热管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在液冷领域为行业输出了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思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技术和产品应用场景的打通和系统集成能力得以持续强化,并凭借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赢得了良好的行业声誉和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Q6、公司主要业务的客户有哪些?A:在直流输电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中电普瑞、许继电气等;新能源发电领域主要包括金风科技、远景能源等;柔性交流输配电领域主要包括荣信汇科、国电南瑞等;电气传动领域主要包括中石油、中国中车等;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包括宁德时代、中航锂电、亿纬锂能等。Q7、公司军工业务的发展现状如何?A:公司在军工领域主要是为地面雷达、舰船等提供液冷产品,主要形式是与其他部件配套进行交付使用。由于军工相关产品具有非标定制化的特性,研发及服务周期较长,目前相关业务规模占比很小。公司将持续推进市场拓展,积极扩充产品的应用领域。Q8、公司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是什么?A:目前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目的就是进行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希望核心员工通过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共同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中来,以此维持团队的稳定性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会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适时对回购股份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过程中,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同时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签署调研《承诺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2-18 日振幅值达到15%
振幅值:17.60 成交量:1642.00万股 成交金额:31844.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1177.74 |265.52 |
|部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文化路证券营业|985.42 |-- |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南一道证券|622.16 |-- |
|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 |594.85 |11.05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环路证券营业|473.94 |15.85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6.42 |747.92 |
|业部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凤凰北路证券营|-- |745.21 |
|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港油田幸福路|-- |715.33 |
|证券营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462.86 |614.46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深圳分公司华富路证券营业部 |56.91 |577.12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8-21|11.95 |226.00 |2700.70 |华泰证券股份有|英大证券有限责|
| | | | |限公司成都晋阳|任公司东莞东城|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证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