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93中来股份最新消息公告-300393最新公司消息
≈≈中来股份300393≈≈(更新:21.09.04)────────────────────────────────────
最新提示:1)定于2021年9 月3 日召开股东大会
2)09月03日(300393)中来股份: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7831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股权登记日:2021
-05-27;除权除息日:2021-05-28;红股上市日:2021-05-28;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26888207股;预计募集资金:250000000
0元; 方案进度:2021年06月25日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机构调研:1)2020年11月2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6-30 净利润:3108.31万 同比增:-71.87% 营业收入:23.73亿 同比增:16.70%
────────┬────┬────┬────┬────┬───────
主要指标(元) │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0300│ 0.0200│ 0.1300│ 0.3500│ 0.1000
每股净资产 │ 3.3970│ 4.7287│ 4.7054│ 4.8756│ 4.669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693│ 2.7344│ 2.7264│ 2.8148│ 2.805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300│ 0.8573│ 0.8420│ 1.0563│ 0.859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8400│ 0.3200│ 2.8200│ 7.6100│ 3.36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0.0285│ 0.0109│ 0.0887│ 0.2417│ 0.1014
每股净资产 │ 3.3970│ 3.3776│ 3.3610│ 3.4825│ 3.3354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6693│ 1.9531│ 1.9474│ 2.0106│ 2.003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300│ 0.6124│ 0.6015│ 0.7545│ 0.614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8397│ 0.3223│ 2.6393│ 6.9413│ 3.0399
────────┴────┴─┬──┴────┴───┬┴───────
A 股简称:中来股份 代码:300393 │总股本(万):108962.74 │法人:林建伟
上市日期:2014-09-12 发行价:16.42│A 股 (万):91561.77 │总经理:林建伟
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7400.96│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86-512-52933702 董秘:李娜│主营范围:太阳能电池背膜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 0.0300│ 0.0200
─────────┼─────┼─────┼─────┼────────
2020年 │ 0.1300│ 0.3500│ 0.1000│ -0.0300
─────────┼─────┼─────┼─────┼────────
2019年 │ 0.3800│ 0.3500│ 0.1700│ 0.0800
─────────┼─────┼─────┼─────┼────────
2018年 │ 0.3500│ 0.3900│ 0.1800│ 0.0900
─────────┼─────┼─────┼─────┼────────
2017年 │ 1.4400│ 1.1400│ 0.8400│ 0.8400
─────────┴─────┴─────┴─────┴────────
[2021-09-03](300393)中来股份: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 13:00 在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
年路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宋轶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29名,代表30,156,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8,205,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1,951,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7名,代表股份2,978,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股份1,027,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1,951,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88,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56%;反对468,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10,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35%;反对468,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81,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4%;反对470,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1%;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03,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285%;反对470,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36%;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宋慧清、徐立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31](300393)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委托理财相关的差额补足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法院审结时间以及最终能否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3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暨公司提起仲裁、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详情参见相应公告,现公司就向李祥、李萍萍主张差额补足义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差额补足诉讼基本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分别向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事项如下:
(一)就《泓盛腾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公司以差额补足义务人李祥、李萍萍为被告,要求(1)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差额补偿款
33,508,333.33元(包括:未收回的投资本金3,000万元、自投资缴款日到起诉日2021年1月11日按年化10%计算的投资收益3,508,333.33元);(2)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未付的差额补偿款33,508,333.3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自2021年1月12日计算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该案件由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受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就《方际正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公司以差额补足义务人李祥、李萍萍为被告,要求(1)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差额补偿款66,950,000元(包括:未收回的投资本金6,000万元、自投资缴款日到起诉日2021年1月11日按年化10%计算的投资收益6,950,000元);(2)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未付的差额补偿款66,95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自2021年1月12日计算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该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就《正帆顺风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公司以差额补足义务人李祥、李萍萍为被告,要求(1)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差额补偿款46,831,466.67元(包括:未收回的投资本金4,160万元、自投资缴款日到起诉日2021年1月11日按年化10%计算的投资收益同时扣除已收回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5,231,466.67元);(2)李祥、李萍萍向公司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以应付未付的差额补偿款46,831,466.67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自2021年1月12日计算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该案件由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受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公司提出上述诉讼主张的依据
(一)李祥、李萍萍为公司购买的三只理财产品提供了差额补足承诺,该差额补足承诺是李祥、李萍萍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然人李萍萍、李祥于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二人对公司认购的泓盛腾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腾龙1号基金”)3,000万元、方际正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正帆1号基金”)6,000万元、正帆顺风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正帆2号基金”)6,000万元共合计
15,000万元分别做出如下书面承诺:
“为保证贵方投资上述基金未来能够收回本金并获得年化10%的投资收益,本人特此承诺:如果上述基金未来向贵方分配的总金额(包括期间分红、份额赎回所得、清算分配等全部收入)低于贵方投资本金并加计年化10%收益,则差额部分由本人向贵方以现金补足。如触发上述补足义务,本人在贵方通知后的30日内将补偿款支付到贵方指定账户,如果逾期支付,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贵方承担违约金。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与上述基金合同相互独立,无论上述基金合同是否无效、被撤销、提前终止或发生其他无法兑付的情况,本人均对贵方的投资本金及年化 10%收益予以承诺。未经贵方同意,本承诺函不可撤销、不可变更”。
(二)根据公司取得的基金资料,预测腾龙1号、正帆1号、正帆2号基金净值低。
根据基金管理人向公司提供的腾龙1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基金资产估值表》、正帆1号截止2021年1月15日的《基金资产估值表》、正帆2号截止2021年1月15日的《基金资产估值表》,腾龙1号基金净值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为3,808,640.31元,测算的公司认购份额对应的净值为1,341,049.35元;正帆1号基金净值截止2021年1月15日为-17,039,874.66元,测算的公司认购份额对应的
净 值 为 -17,026,920.51 元 ; 正 帆 2 号 基 金 净 值 截 止 2021 年 1 月 15 日 为
13,136,798.88元,公司为该基金的唯一投资人,因此公司认购份额对应的净值为13,136,798.88元。
根据估值表数据显示,除正帆1号基金净值为负外,腾龙1号、正帆2号基金净值虽然显示为正,但由于基金存续过程中进行了融资融券杠杆交易,因此资产构成中主要均为基金融资融券保证金,保证金锁定,无法使用。
(三)腾龙1号、正帆1号、正帆2号基金管理人未按照基金认购协议约定履行管理人义务,拒绝我司赎回申请,未能及时变现,导致基金净值触底,结合基金净值情况,公司可分配资金的可能性微小。
公司已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存在违约行为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且申请人多次要求基金管理人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腾龙1号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帆1号、2号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清算程序,然基金管理人拒绝启动清算程序,已切实发生基金无法兑付的情况,由此公司依据李祥、李萍萍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对其二人提起诉讼,诉请主张李祥、李萍萍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中涉及差额补足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诉讼案件审理进展与公司2021年8月3日披露的进展未发生变化,法院审结时间以及最终能否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5]中来股份(300393):中来股份1.5GW电池项目争取今年10月份逐步投产
▇证券时报
中来股份(300393)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1.5GW电池项目争取于今年10月份逐步投产,1.5GW项目建成投产后,加上公司原有的2.1GW年产能,合计将形成3.6GW年产能。
[2021-08-25](300393)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签署《光伏组件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签署
《光伏组件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仅是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初步意向性安排,协议涉及的10GW组件项目以及公司拟引荐央国企联合在南谯区合作推进200MW分布式发电(主要由央国企投资,公司指定子公司承接项目EPC)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各自履行相关必要审批程序后最终确定,尚需另行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公司本次仅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意向性协议不会对公司当年及未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意向性协议涉及的10GW组件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投资资金拟由政府、公司及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目前尚处于资金筹措商谈阶段,最终能否足额筹集相应投资资金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市场需求情况、资金筹措情况分阶段、分步推进本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来股份”)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谯政府”)签署了《光伏组件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南谯区产业发展和中来股份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在光伏组件项目上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公司拟投资建设10GW组件项目。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签订正式协议时,依据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属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光伏组件项目名称:N型双面高效10GW组件
2、项目内容:中来股份拟在南谯区设立新的独立法人公司作为组件项目运营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同时中来股份拟引荐央国企联合在南谯区合作推进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央国企投资,中来股份指定公司实施EPC总包。组件项目具体内容及投资金额等事项需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各自履行相关必要审批程序后最终确定。
(二)项目用地
组件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0亩,地块按国家规定予以公开招拍挂出让,出让
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三)扶持政策
1、甲方指定南谯经开区作为项目承接平台,落户光伏组件项目,并对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中的融资提供贴息支持;
2、甲方与中来股份拟组建项目基金,用于投资光伏组件项目。甲方指定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对组件项目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3、甲方与中来股份及央国企联合拟合作推进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四)附则
1、本框架协议仅是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初步意向性安排。本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各自履行相关必要审批程序后最终确定,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
2、本协议约定的组件项目支持政策,分别经各方有权决策机构决策通过后,由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与中来股份分别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原则上各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作修改。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光伏组件项目的合作,进一步优化公司光伏组件产能的布局,加速扩大公司组件产品的市场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是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初步意向性安排,意向性协议不会对公司当年及未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仅是双方达成的框架性、初步意向性安排,协议涉及的10GW组件项目以及公司拟引荐央国企联合在南谯区合作推进200MW分布式发电(主要由央国企投资,公司指定子公司承接项目EPC)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各自履行相关必要审批程序后最终确定,尚需另行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各方达成合作,则协议有关条款的落实需以后续签署的相关正式合同为准,公司本次仅签订了意向性协议,意向性协议不会对公司当年及未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意向性协议涉及的10GW组件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投资资金拟由政府、公司及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目前尚处于资金筹措商谈阶段,最终能否足额筹集相应投资资金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市场需求情况、资金筹措情况分阶段、分步推进本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2019年6月10日双方
中来股份和华君实业(中国)
签署了《战略合作框
1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2019-01-08
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协议》
书》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除了原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聚力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也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3、关于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定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23](300393)中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育政女士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解除质押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开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张育政 是 49,519,250 36.48% 4.54% 2018-07-10 2021-08-20 浙江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育政 是 12,480,750 9.19% 1.15% 2018-08-24 2021-08-20 浙江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62,000,000 45.67% 5.6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
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占已质 占未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称 (股) 例(%) (股)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 (%)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180,685, 121,913,46
林建伟 16.58 121,913,463 67.47 11.19 100.00 55,959,433 95.21
737 3
张育政 135,745, 12.46 73,744,151 54.33 6.77 0 0.00 0 0.00
704
苏州普
乐投资 9,936,44
管理有 8 0.91 0 0 0 0 0.00 0 0.00
限公司
合计 326,367, 29.95 195,657,614 59.95 17.96 121,913,46 62.31 55,959,433 42.81
889 3
注1:若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限售股份系指首发后限售股。
注3:公司股东林建伟先生和张育政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其二
人控制的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者为一致行动人。林建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685,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8%,通过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2,48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张育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745,70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2.46%,通过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60,113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5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及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存在
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及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0]中来股份(300393):中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中止审核
▇证券时报
中来股份(300393)8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已获深交所受理,公司为此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深交所于8月18日决定中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并将严格按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
[2021-08-20](300393)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1-004)。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091、2021-123、2021-1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00KB21B6NH2I),公司为泰州中来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开展融资业务在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1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泰州中来 5,000 53,917.31 58,917.31 50,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FCD49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注册资本:233454.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77,818.19 76.17
2 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090.92 15.89
3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4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9,272.73 3.97
合计 233,454.57 100
注: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
名而来。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854,677,628.54 5,103,820,027.85
负债总额 2,274,736,387.81 2,600,951,791.71
净资产 2,579,941,240.73 2,502,868,236.14
资产负债率 46.86% 50.9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3,232,283,656.92 1,375,860,717.60
利润总额 33,365,670.64 -99,634,376.40
净利润 32,654,162.32 -78,928,365.94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业务发生期间:自 2021/08/18 起至 2021/12/31 止。
3、最高债权限额: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
4、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争议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合同签署地(苏州市干将东路 749 号)人民法院管辖。
8、生效条件:本合同加盖电子章与加盖实物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且约定的款项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9、附加条款:本合同担保的范围还包括各方原已签订的 07500KB209L9FE3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未清偿的债务。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在本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泰州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665,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379,751.32 万元,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6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046.6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08-19](300393)中来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3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光 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1 属于特别
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1.00 √
议案》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2.00 √
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婧、徐靖翔
联系电话:86-512-52933702
联系传真:86-512-52334544
联系邮箱:stock@jolywood.cn
联系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542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93”,投票简称为“中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授权范围:
备注
提案 提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
1.00 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2.00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注:
1、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 身份证号码/营
称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2021-08-19](300393)中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正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
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2,697,765.31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计提后能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泰州中来光电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1 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4,070 万元,即 2021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80 万元。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300393)中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 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
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2,697,765.31 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本次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泰州中来光电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1 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4,070 万元,即 2021年度泰州中来光电与江苏杰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8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和监事会提交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11月20日
调研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李娜,董事会秘书:张超,新材板块负责人:程旭东
调研内容:本次交流主要围绕公司新材板块(背膜产品)进行。
1、问:请公司介绍下现有透明背板产品的种类,其性能方面有什么优势吗?
答:公司的透明背板有两款,一款是纯透明背板,另一款是网格背板,经测试,在主要指标方面与玻璃持平,公司的透明背板产品耐紫外率达到99.9%,同时透光率已达到93%,和双玻相比,透明背板可以获得更强的抗风压能力和更高的生产效率,此外,透明背板还具备发电增益的作用。公司承诺透明背板产品质保30年,质量可靠稳定。
2、问:公司提到网格背板具备发电增益之功能,这个市场是否已有实证?
答:对比双玻组件,透明背板的发电量更高,这在应用端的数据中得到了验证,正泰新能源实证透明背板组件对比双玻组件多发0.6%,南方电网实证透明背板组件对比双玻组件多发0.33%。在此基础上,网格背板的一层网格可以增加电池片间和串间区域光线的二次反射提升组件功率,组件平均功率提升在5W/块以上,具有额外发电增益。
3、问:公司透明背板现有产能情况,是否满产,未来是否有扩产计划?
答:公司现有透明背板产能1,000万平米,处于满产状态,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已筹划启动透明背板产能的新一轮扩充,预计明年三季度新产能可投入使用。
4、问:公司透明背板产品的设备是国外的吗?
答:公司专注于设备的自主集成、工艺的持续改进,现有的透明背板设备系公司与国外厂商合作研发制成。
5、问:从背膜行业上市公司已公开信息来看,背膜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会变动较大,这个主要是什么原因?
答:背膜的毛利率情况需要根据其结构来看,复合型背膜的毛利率是最低的,涂覆型背膜的毛利率最高。
6、问:可以简单介绍下公司在背膜研发上的配置吗?
答:公司拥有CNAS、TUV北德认可的国家光伏薄膜实验室,同时也是江苏省光伏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具有生产自动化流水线、综合检测仪器等多类国际先进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在人员配置方面,现研发团队人数较上市时已增加3-4倍,且团队稳定性很高。目前中来也在研发高强度的面板,已取得一定进展。
7、问:公司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组件生产有采用公司这边的背板吗?
答:有使用,具体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
8、问:请公司简单谈一谈未来的组件厂商对于背板及玻璃使用的选择?
答:从光伏行业整体来看,未来组件的封装将回归到正面玻璃、背面透明背板。一方面,公司透明背板性能优异,随着公司客户导入工作的逐步推进(视客户自身情况,导入时间一般6-9个月不等),越来越多的客户认识并接受透明背板,并将公司透明背板产品列入其BOM清单;另一方面在保证性能不变的情况下,可大幅节约玻璃使用成本,同时对于玻璃打孔上,玻璃仍具有隐裂的风险。
公司参会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22 日价格涨幅达到10%
涨幅:20.00 成交量:18570.08万股 成交金额:281730.9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2338.02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3738.40 |259.9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梅花路|3302.97 |51.31 |
|证券营业部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3186.19 |13.14 |
|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3111.67 |608.67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2819.91 |3798.6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西路证券营|41.76 |3608.24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2598.25 |3327.5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86.12 |2365.48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2018.54 |2249.81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1-21|15.54 |100.00 |1554.00 |华泰证券股份有|安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姜堰东大|限公司常熟北门|
| | | | |街证券营业部 |大街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