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16晶盛机电最新消息公告-300316最新公司消息
≈≈晶盛机电300316≈≈(更新:22.02.25)────────────────────────────────────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7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58000万元至184000万元,增长幅度为84.11%至1
14.41% (公告日期:2022-01-13)
3)定于2022年3 月4 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5日(300316)晶盛机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285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5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7-06;除权除息日:2021-07-07;红利发放日:2021-07-07;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5729.49万股;预计募集资金:570000.0
0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
的投资者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2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11019.65万 同比增:111.97% 营业收入:39.91亿 同比增: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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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600│ 0.4700│ 0.2200│ 0.6700│ 0.4100
每股净资产 │ 4.8275│ 4.4212│ 4.3019│ 4.0755│ 3.828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553│ 0.9458│ 0.9392│ 0.9339│ 0.9326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6157│ 2.2190│ 2.1058│ 1.8869│ 1.72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9.3700│ 10.8800│ 5.2300│ 17.4800│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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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636│ 0.4670│ 0.2190│ 0.6675│ 0.4074
每股净资产 │ 4.8275│ 4.4212│ 4.3023│ 4.0759│ 3.825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553│ 0.9458│ 0.9393│ 0.9340│ 0.931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6157│ 2.2190│ 2.1061│ 1.8871│ 1.7223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7.8890│ 10.5619│ 5.0897│ 16.3776│ 10.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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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晶盛机电 代码:300316 │总股本(万):128556.34 │法人:曹建伟
上市日期:2012-05-11 发行价:33 │A 股 (万):120758.5 │总经理:何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7797.84│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71-88317398 董秘:陆晓雯│主营范围:从事晶体生长设备研发、制造、销
│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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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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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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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8600│ 0.4700│ 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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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6700│ 0.4100│ 0.22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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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000│ 0.3700│ 0.20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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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600│ 0.3500│ 0.22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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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900│ 0.2600│ 0.14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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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300316)晶盛机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到
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投资”)出具的
《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晶盛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1,100,000 股用于质押融资,并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晶盛投资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 (%) 押
2022 年 2 办理解 财通证券
晶盛投资 是 1,100,000 0.1772 0.0855 否 否 月 23 日 除质押 资产管理 融资
手续日 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
下: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比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 押股份 份数量 股份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数量 (股) 比例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晶盛投 620,635,522 48.24 1,100,000 0.1772 0.0855
资
曹建伟 35,587,266 2.77 26,690,449 75.00
邱敏秀 38,172,420 2.97 28,629,315 75.00
何俊 8,470,176 0.66 6,352,632 75.00
合计 702,865,384 54.64 1,100,000 0.1565 0.0855 61,672,396
注:上表所列曹建伟、邱敏秀、何俊持有的未质押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5](300316)晶盛机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2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建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原上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原上虞晶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 虞晶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
式设立。 设立。
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代码 913300007964528296。公司实行自 码 913300007964528296。公司实行自主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 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税。 公司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
公司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 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党的工作
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党的工作 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 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 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 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 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 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 化,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化,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技术总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书、财务总监。
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成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式; 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式。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第(二)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的规定,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让或者注销。 会议决议通过即可实施。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 转让。
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
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股票若被终止上市,如符合代
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则委托主办券商
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 易之日起 1 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 50%。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6 个月时间限制。 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持有的股票。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责任。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7、对公司
[2022-02-15](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联系方式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2 年 3 月 3 日 16: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2-3 日的 9 :00- 16: 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 500 号 4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晓雯、季仕才 邮箱:jsjd@jsjd.cc
电话:0571-88317398 传 真:0571-89900293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为减少人群聚集,积极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人员,应以国务院发布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依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的股东可现场参会,如 14 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杭州市除外)后带有星号,需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参会。会议当天参会者需进行体温测量及疫情防控表格填报,公司将按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认是否符合参会条件,请予配合。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1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316”,投票简称为“晶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2.00 议案》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或相应的表决事项无效。
[2022-02-12](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变更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子”)、内蒙古晶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环电子”)、宁夏晶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晶环”)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0 元,共计募集
资金 13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9,9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9.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73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26 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以及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 8,000.00 万元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晶瑞电子、晶环电子、宁夏晶环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专户余额(元)
浙江晶盛机电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04630 3,312,233.70
份有限公司 绍兴上虞支行
浙江晶盛机电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5643500000241 57,958,782.11
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虞支行
浙江晶盛机电股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160629164 15,236,933.24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汤浦支行
浙江晶盛机电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7334310702 247,032.12
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支行
内蒙古晶环电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2471557572 51,999,600.00
材料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金桥支行
浙江晶瑞电子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10685510302 69,999,975.00
料有限公司 杭州高新支行
宁夏晶环新材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3040078801200001006 27,463,189.71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三、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晶环电子、晶瑞电子、宁夏晶环(以下统称“甲方”)与相关开户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及兴业证券(以下称“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金晓锋、胡皓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与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7](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子”)以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慧翔电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翔电液”)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及子公司晶瑞电子、慧翔电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33007256、GR202133008992、GR202133008342,发证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晶瑞电子、慧翔电液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2021年—2023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子公司晶瑞电子、慧翔电液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7](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4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13](300316)晶盛机电: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8,000 万元–184,000 万元 盈利:85,815.9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4.11%–11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51,500 万元–177,000 万元 盈利:81,996.4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4.76%–115.8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情况。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公司围绕“先进材料、先进装备”的发展战略持续做好做强主营业务,积极推动研发技术创新,夯实质量管理,打造高品质设备的批量制造和集中交付能力,优化流程管理体系,提升组织管理效能,公司各项业务取得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行业下游硅片厂商积极推进扩产进度,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提升设备交付能力,强化技术服务品质,实现订单量、营业收入规模及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同时,国内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半导体设备订单量同比增长,公司蓝宝石材料业务及辅材耗材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作出
了积极贡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2]晶盛机电(300316):晶盛机电2021年度净利润预增84%-114%
▇上海证券报
晶盛机电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盈利158,000万元-18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11%-114.41%。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行业下游硅片厂商积极推进扩产进度,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提升设备交付能力,强化技术服务品质,实现订单量、营业收入规模及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国内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半导体设备订单量同比增长,公司蓝宝石材料业务及辅材耗材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01-06](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2-00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1](300316)晶盛机电:关于变更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10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30日搬迁至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公司杭州大楼,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董事会办公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达路500号浙
室办公地址 常街道创智一号2号楼 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楼
邮政编码 310023 311199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218号
联系电话:0571-88317398
传真号码:0571-89900293
电子邮箱:jsjd@jsjd.cc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2月23日
调研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长:曹建伟,投资者关系:段君
调研内容:1、公司主要产品及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介绍。答: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专注于“先进材料、先进装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以“打造半导体材料装备领先企业,发展绿色智能高科技制造产业”为使命,围绕硅、碳化硅、蓝宝石三大主要半导体材料开展业务。在硅材料领域,公司专注于光伏和集成电路领域两大产业的系列关键设备,光伏领域相关装备在技术和业务规模上均取得了行业认可的地位,其中长晶设备技术和销量达到了全球领先水平;集成电路领域,在8-12英寸大硅片设备上,公司产品在晶体生长、切片、抛光、外延等晶片材料环节已具备8寸线几乎100%整线以及12寸单晶炉、抛光机等核心设备的供应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蓝宝石材料方面,公司大尺寸蓝宝石晶体生长工艺和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成功生长出全球领先的700Kg级蓝宝石晶体,建立了规模化生产基地,是掌握核心技术及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公司碳化硅外延设备已通过客户验证,同时在6英寸碳化硅晶体生长、切片、抛光环节建立测试线,以实现装备和工艺技术的领先,加快推进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碳化硅业务的前瞻性布局。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调整速度加快,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光伏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重心向中国转移、国产替代的进程加快、硅片向大尺寸方向发展、以及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需求速,为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机遇。2、公司2021年度预计业绩同向上升,请说明业绩提升的原因?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发布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84.11%–114.41%。2021年,公司围绕“先进材料、先进装备”的发展战略持续做好做强主营业务,积极推动研发技术创新,夯实质量管理,打造高品质设备的批量制造和集中交付能力,优化流程管理体系,提升组织管理效能,公司各项业务取得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行业下游硅片厂商积极推进扩产进度,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提升设备交付能力,强化技术服务品质,实现订单量、营业收入规模及经营业绩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国内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半导体设备订单量同比增长,公司蓝宝石材料业务及辅材耗材业务也取得快速发展,为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3、请介绍下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答: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专注于“先进材料、先进装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核心技术、制造、人才、管理、企业文化和品牌等方面,具体如下:①人才及技术研发、持续创新的能力。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和对客户需求深度挖掘的双轮驱动模式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以“技术领先、规模领先”的目标进行资源投入,以“提升人才能力、优化组织效能、激发个体活力”为目标不断完善人力资源体系,确保公司竞争力的可持续性。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49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4项。②优秀的企业文化和组织能力。公司成立十五年来始终坚持以“打造半导体材料装备领先企业,发展绿色智能高科技制造产业”为企业使命,贯彻“先进材料,先进装备”的发展战略,围绕“坦诚乐观、忠诚奉献、奋斗为本、成就伙伴、开拓创新、共铸辉煌”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了强有力的企业文化及组织,不断提高员工凝聚力,促进团队协作,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实现“科技之晶、盛誉天下”的企业愿景。③先进制造和质量管理能力。公司创建技术与规模双领先的质量管理模式,实施“稳健批量”和“柔性快速”双模制造管理模式,持续强化精益生产和全流程质量管理,打造高效率的生产制造过程和装配零缺陷的产品交付能力。④品牌影响力和客户优势。公司自创建以来,通过持续的自主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专业化的技术支持服务,在半导体和光伏产业领域高端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声誉。4、如何看待碳化硅市场?公司在碳化硅衬底领域的技术优势如何?答:碳化硅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典型代表,具有高禁带宽度、高电导率、高热导率等优越物理特征。碳化硅衬底是宽禁带半导体的核心材料,以其制作的器件具有耐高温、耐高压、高频、大功率、抗辐射等特点,具有开关速度快、效率高的优势,可大幅降低产品功耗、提高能量转换效率并减小产品体积。主要应用于以5G通信、航空航天为代表的射频领域和以新能源汽车、“新基建”为代表的电力电子领域,具有明确且可观的市场前景。碳化硅衬底制作的技术门槛较高,良率低,成本较高制约其发展,导致行业的整体产能远不及市场需求。公司的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①持续的设备研发能力。公司是国内晶体生长设备龙头,同时深耕半导体大硅片加工设备领域多年,公司的晶体生长设备及加工设备均主要使用自研设备,公司不断进行调试、提升设备性能,促进设备和工艺的高效融合。②丰富的硬脆材料加工经验。碳化硅与蓝宝石在加工技术上具有较强的技术通用性。公司在硅和蓝宝石材料的切割、研磨、抛光等关键设备上均有较强的技术基础,已在半导体硅材料和蓝宝石加工设备领域得到市场认可。③成熟的规模化长晶经验。公司长期围绕硅、蓝宝石和碳化硅三种晶体材料开展业务,在热场设计、热场仿真和工艺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在蓝宝石领域已具备上千炉台集中控制的大规模生产经验优势,产品具有优良的品质稳定性和低成本优势,可移植到碳化硅衬底材料的生产中。④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优于业内技术水平。目前公司中试线产出的6英寸碳化硅衬底在直径、多型面积、电阻率、弯曲度和翘曲度均达到业内指标范围,衬底片总厚度变化率(TTV)可稳定达到<3μm,微管密度(MPD)可稳定达到<0.2/cm2,达到或者优于业内技术水平。5、公司蓝宝石材料板块业务增长较快,如何看待蓝宝石材料后续的市场需求?公司在蓝宝石材料领域的布局如何?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宁夏鑫晶盛的进展如何?答:蓝宝石兼具优良的光学、物理、化学性能,应用场景不断扩展。蓝宝石为Al2O3晶体,工作温度高达1,900°C。单晶C面与GaN衬底沉积薄膜间的晶格常数失配率低,且符合GaN磊晶制程中耐高温的要求,因此蓝宝石晶片是制作LED的关键材料。蓝宝石的莫氏硬度达9级,同时具备良好的透光性、热传导性、电气绝缘性,因此蓝宝石在智能手表、智能手机摄像头盖板、HOME键等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在蓝宝石领域,公司可提供满足LED照明衬底材料和窗口材料所需的蓝宝石晶锭和晶片。公司对于蓝宝石晶体生长的工艺,以及配套的热场和温度梯度的控制具备较为深入的理解。同时,蓝宝石长晶设备和核心加工设备为公司自主研发制造,设备的稳定性、精确性和自动化程度高,可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对生长过程的干扰,进而提高晶体的良率与均一性。公司具备全球最大的700Kg蓝宝石生长能力。在良率相当的情况下,蓝宝石晶体尺寸越大,材料的利用率越高,边角损失越小,成本优势更加显著。公司的蓝宝石生产基地选址于内蒙古和宁夏,充分利用当地的电价优势,可大幅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成本。从设备、生长工艺、规模化生产体系、能源价格等各个环节累积下来,公司蓝宝石的成本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是掌握核心技术及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公司与消费电子视窗防护领域的制造龙头蓝思科技合作,成立宁夏鑫晶盛电子材料公司,从事蓝宝石材料的生产及加工,为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电子应用领域的规模应用提前布局。目前宁夏鑫晶盛电子材料公司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中,设备陆续安装调试并分批投产。6、请介绍下公司的服务板块的主要布局情况?答:公司搭建了近千人的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在客户集中的区域成立了服务中心服务站(包头、乐山、云南、西宁、银川、天津、宜兴等地),做到配件及技术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客户提供2H需求响应,24H上门售后服务,6H部件精准调达以及精准的数据分析,专项提供设备技改/优化、产能和质量提升等技术指导及方案支持,实现售后+配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全方位的本地化服务,通过行业领先的专业能力和超越客户需求的服务,实现客户设备价值最大化。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2-20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累计涨幅偏离值:20.71 成交量:14426.00万股 成交金额:358920.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19513.91 |16386.39 |
|机构专用 |14994.45 |-- |
|机构专用 |8634.90 |4736.1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6085.60 |31.15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溧阳路证券营业|5879.69 |62.35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3.16 |16541.09 |
|深股通专用 |19513.91 |16386.39 |
|机构专用 |8634.90 |4736.14 |
|机构专用 |-- |3806.92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靖海路|1076.86 |3790.51 |
|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6-18|12.00 |17.00 |204.00 |中信建投证券股|机构专用 |
| | | | |份有限公司杭州| |
| | | | |庆春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