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40飞力达最新消息公告-300240最新公司消息
≈≈飞力达300240≈≈(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5700万元至212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2
4)
3)02月25日(300240)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1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6236.54万 同比增:678.83% 营业收入:48.88亿 同比增:9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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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500│ 0.3600│ 0.0900│ -0.0200│ 0.0600
每股净资产 │ 3.5311│ 3.4818│ 3.2868│ 3.2005│ 3.219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729│ 0.5469│ 0.5451│ 0.5451│ 0.547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7650│ 1.6814│ 1.4069│ 1.3208│ 1.400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1600│ 10.6900│ 2.6600│ -0.7100│ 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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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4442│ 0.3606│ 0.0861│ -0.0226│ 0.0570
每股净资产 │ 3.5474│ 3.4818│ 3.2868│ 3.2005│ 3.219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729│ 0.5469│ 0.5451│ 0.5451│ 0.5474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7650│ 1.6814│ 1.4069│ 1.3208│ 1.400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5205│ 10.3570│ 2.6199│ -0.7048│ 1.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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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飞力达 代码:300240 │总股本(万):36555.98 │法人:姚勤
上市日期:2011-07-06 发行价:20 │A 股 (万):36120.5 │总经理:耿昊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35.48│行业:仓储业
电话:0512-55278563 董秘:童少波│主营范围:设计并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解决
│方案,由综合物流服务和基础物流服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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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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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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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4500│ 0.3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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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00│ 0.0600│ 0.05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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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900│ 0.0700│ 0.06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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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400│ 0.1100│ 0.10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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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000│ 0.1800│ 0.11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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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300240)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0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
苏飞力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飞力
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分别收到2021年度政府相关部门补助资金,合计人
民币55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与资 是否 是否与
序 获得补助 提供补助 补助原因 收到补贴时 补助形 金额(万 产/ 具有 公司日
号 的主体 的主体 或项目 间 式 元) 补助依据 收益 可持 常经营
相关 续性 活动相
关
江苏飞力 苏州市商 省级加工 商外贸 与收
1 达现代物 务局、财 贸易创新 2022 年 2 月 现金 222.44 [2021]453 益相 否 是
流有限公 政局 发展资金 18 日 号 关
司
昆山飞力 苏州市商 省级加工 2022 年 2 月 商外贸 与收
2 仓储服务 务局、财 贸易创新 23 日 现金 174.53 [2021]453 益相 否 是
有限公司 政局 发展资金 号 关
重庆飞力 重庆两江 稳外贸稳 《稳外贸稳 与收
3 达供应链 新区管理 外资稳外 2022 年 2 月 现金 160.00 外资稳外经 益相 否 是
管理有限 委员会 经资金 23 日 工作若干政 关
公司 策(试行)》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披露的政
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实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2年其他收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6.97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4](300240)飞力达: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0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700 万元–21,200 万元 亏损:824.6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292.53 万元–7,160.48 万元 亏损:6,005.9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1、公司加快推进基础物流和综合物流的整合及业务协同,推动 2021 年的营收较 2020 年增长 87%,带动利润增加。
2、公司经过调整及持续提升管理能力,使得新培育项目和亏损项目在 2021年扭亏为盈或减亏。
3、公司紧贴国家宏观政策,加强与政府联动,2021 年取得政府补贴较 2020
年增加。
4、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其合营企业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5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 14,434.65 万元,影响归母净利润 8,119.49 万元。
本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12,200 万元,其中:转让合营企业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影响归母净利润 8,119.49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做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12](300240)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0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沈黎明及吴有毅(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603,625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内容如下:吉立达投资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万股,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0.4891%,飞达投资于2022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万股,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0.4891%,亚通汽修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60万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8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0万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万股) 比例(%)
股)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8 180 0.4891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6 日 6.8 180 0.4891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11 日 6.65 360 0.9782
合计 720 1.9564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开发区同丰路 42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市长江南路 118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飞力达 股票代码 30024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20 1.9564
合 计 720 1.956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02.3625 12.23 4,322.3625 11.74
昆山吉立达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2.3625 12.23 4,322.3625 11.74
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079 13.80 4,899 13.31
昆山飞达投资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79 13.80 4,899 13.31
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079 13.80 4,719 12.82
昆山亚通汽车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79 13.80 4,719 12.82
修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603,625 股(占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本公司当时总股本 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
诺、意向、计划 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39.67 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减持情况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1、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2021-12-27](300240)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27)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8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和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9,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20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飞力达”)承接业务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昆山分行”)签订的《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证业务)》(编号: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出具海关税款担保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南昌飞力达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
告数据显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负债率为 60.39%。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函性质:海关税款担保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3.担保内容:建行昆山分行对被担保人南昌飞力达在担保文书有效期内在受益人南昌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滞纳金承担保付责任。如被担保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进出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滞纳金,建行昆山分行在收到受益人有关被担保人违反前述规定的书面说明或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 5 个工作日内,凭本担保文书向受益人指定的国库账户支付上述书面说明或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项下款项,但最高不超过本担保文书的保证金额。
4.保函期限:2021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担保文书对上
述担保期限届满前已发生的担保义务在担保期限届满后 60 天内依然有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12,978.47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99.32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779.15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证业务)》。
2.《海关税款担保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4]飞力达(300240):飞力达控股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5%股份 总裁拟增持公司股份
▇证券时报
飞力达(300240)12月24日晚间公告,飞达投资、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三家控股股东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另外,公司董事、总裁耿昊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此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股票数量不少于280万股,不高于560万股.
[2021-12-24](300240)飞力达: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8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裁耿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2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和优化,耿昊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耿昊先生增持股票数量不少于280万股,不高于56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裁耿昊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6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
2、本次增持主体耿昊先生在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耿昊先生在2021年10月28日告知公司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此期间,耿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40,000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1506%,增持金额3,115,500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3、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和优化,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耿昊先生增持股数不少于 280 万股,不高于560 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其他事项: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耿昊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耿昊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总裁耿昊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300240)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8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沈黎明及吴有毅(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603,625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的通知:其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
1、飞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2、亚通汽修: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3、吉立达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
飞达投资实际控制人沈黎明先生、亚通汽修实际控制人姚勤先生、吉立达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毅先生三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的比例(%) (股)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0,790,000.00 13.80 50,790,000.00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790,000.00 13.80 50,790,000.00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5,023,625.00 12.24 45,023,625.00
合计 146,603,625.00 39.84 146,603,62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与公司高管进行股权结构调整和优化,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等;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飞达投资、亚通汽修、吉立达投资三家控股股东
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实施。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发行人股东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拟减持人员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各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300240)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8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
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2021年度资助资金人民
币33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提供补 与资产/ 是否具 是否与公
序 获得补助 助的主 收到补贴 补助 金额(万 补助依据 收益相 有可持 司日常经
号 的主体 体 时间 形式 元) 关 续性 营活动相
关
东莞飞力 业务相 2021 年
1 达供应链 关政府 12 月 23 现金 332.50 资助项目 与收益 否 是
管理有限 部门 日 相关
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披露的政
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实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其他收益,预计
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2.50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300240)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8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
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2021年度资助资金人民
币33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提供补 与资产/ 是否具 是否与公
序 获得补助 助的主 收到补贴 补助 金额(万 补助依据 收益相 有可持 司日常经
号 的主体 体 时间 形式 元) 关 续性 营活动相
关
东莞飞力 业务相 2021 年
1 达供应链 关政府 12 月 23 现金 332.50 资助项目 与收益 否 是
管理有限 部门 日 相关
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披露的政
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上述实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1年其他收益,预计
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32.50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1](300240)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8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和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9,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20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和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深圳”)承接业务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昆山
分 行 ”) 签 订 的 《 出 具 保 函 总 协 议 ( 委 托 式 保 证 业 务 )》( 编 号 :
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
1、上海飞力达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488 万元,根据上海飞力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数据显示,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负债率为 80.39%。
2、飞力达深圳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出具见索即付关税保函,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万元。根据飞力达深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数据显示,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负债率为 57.52%。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担保函性质: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488 万元。
(3).担保内容:建行昆山分行应上海飞力达要求,为使上海飞力达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IATA”)根据现行 IATA 决议、规则和规程(简称“规则”)提出的要求,以便能够加入中国货运结算系统(简称“中国 CASS”), 建行昆山分行作为担保人,放弃法律例外情况和异议,出具此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对上海飞力达与已指定或将指定其为签约代理人的 IATA 会员以及加入上述中国CASS 的航空公司的全部债务及或有债务款项,与上海飞力达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和个别责任。如上海飞力达未能支付在担保期间内填开的运输凭证或运输订单或航空运单产生的应支付款项,或根据规则应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建行昆山分行将在收到付款请求书后向受益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加拿大)北京办事处(代表参加国际航协中国 CASS 的航空公司)支付该款项
(4).保函期限: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1).担保函性质:见索即付关税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3).担保内容:建行昆山分行同意对飞力达深圳在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福田海关(以下简称“受益人”)处以分送集报模式进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义务提供担保,如飞力达深圳在受益人处通关进出口货物不能按时足额向受益人缴纳关税、代征增值税,建行昆山分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声明飞力达深圳未缴纳上述税项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专项缴款书”纸质原件和本担保函正本原件后,将款项划付到受益人指定账户。
(4).保函期限: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11,978.47 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99.32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779.15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证业务)》。
2.《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
3.《见索即付关税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11日
调研公司:文渊资本,文渊资本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童少波
调研内容:童少波先生与投资机构代表对公司行业发展及未来规划就以下问题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
1、问:是否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基本情况?
答:飞力达成立于1993年,总部在昆山开发区,飞力达是一家致力于为智能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解决方案的5a级综合物流服务企业。飞力达是2011年7月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代码是300240。目前实际控制人是三个自然人,三人合计持有的这个股份是39.92%。公司从1993年成立以来,特别是在2011年上市以来,就一直专注于IT制造业物流服务领域,经过20多年在IT制造业物流服务领域的精耕细作,目前飞力达对电子制造业物流需求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电子制造业物流的服务经验和服务资源,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电子制造业行业物流解决方案和大量成功案例,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为了使物流业和制造业两业更好的融合和更好的联动,更好的满足于制造业快速变化的物流需求,公司在信息系统和IT技术方面非常重视,特别是2018年初,总裁耿总从嘉里大通卸任,然后加入到咱们公司之后,我们对公司的愿景,公司的使命及价值观进行了再一次的反思,并且重新的诠释,展望和再定位。公司对未来战略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了公司的使命是“助力智能制造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实现客户价值主张”,公司的愿景是致力于成为“数据科技驱动的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专家”,致力成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龙头”,致力于成为“先进制造业可以信赖的供应链合作伙伴”,为制造业企业降本提效,数字化转型提供动力和创造价值。公司在上述战略的指导下,对公司的组织、流程、绩效、IT支撑进行了再梳理和再优化,并且着力推动以“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为目标的数据化转型,同时,公司在深耕IT制造业物流服务的基础上,着力聚焦智能制造领域,不断的探索和尝试将IT制造业积累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向其他的智能制造细分领域进行复制。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以IT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高端装备为核心的六大目标客户行业解决方案,为公司下一步的持续的业务转型升级,以及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问:公司目前有哪些重要客户,在客户拓展方面有什么进展?
答:公司拥有丰富的物流服务经验,在各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在电子信息制造业,acer、华硕、小米、传音、泰科电子、仁宝、纬创、华勤电子、大联大及立讯精密均是公司客户;在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公司与长城汽车、吉利、保时捷及沃尔沃等品牌客户展开合作。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公司继续服务全球家用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制造商添可电器,在精密仪器行业,德州仪器、牧田均与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在医疗器械行业,公司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多年。在快速消费品行业则有强生(中国)、苏州隆力奇、利乐公司、旺旺集团。服务好这些知名优质的客户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知名度,便于公司新客户的开发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六大目标行业中,今年在电子信息制造业保持强劲的势头,陆续拿到得力、领翊、戴森、科沃斯、冠捷、蓝思一批知名客户,同时在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大有斩获,新引进了一批头部客户,如蔚来汽车和贝内克等;其他四个行业也陆续导入一部分新的客户,业务也有所增长,新能源方面与高景、正信、尚德、亿晶等光伏企业展开合作;快消领域,三季度开始为依云提供国内合同物流的服务;同时在售后配件业务中,获得Dell、Vivo的认可,拓展仓储备件业务。另外在战略合作方面,也与长安民生开展了资源互补的业务合作。除了业务的积极合作以外,在方案咨询方面公司近期也为采埃孚和ABB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提供了自动化仓库咨询服务,客户对公司的自动化方案能力予以高度认可。
3、问:公司参与重庆两江新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项目的具体情况,近期人民日报、央广网、中国网、新浪新闻等权威媒体都有报道及转载,想了解一下。
答:这个项目的全称是重庆(两江新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两路寸滩综保区空港示范园区“5G+智能制造”无人化供应链共享协同平台。2021年初,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复函重庆市人民政府,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两江新区建设国家车联网先导区的脚步正日益加速。公司是2018年入驻重庆综保区的物流企业,借助智博会的东风,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自动化立体库在综保区上线投用,配置有堆垛机、机器手、智能AGV机器人、RFID门禁等智能化设备。每年节约人力成本400万元人民币,库存周转率每天约9万卷,收发货准确度更是高达100%。2020年,抢抓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的机遇,公司在综保区的推动下,与庆铃集团、重庆邮电大学、中国电信、联想集团等多方合作,在综保区空港示范园区率先打造“5G+智能制造”无人化供应链共享协同平台。该平台可实现料件、运输、配送供应链全流程智能化。公司自动化立体库即为智能仓库端,接受客户订单后,系统自动下达指令,立体库对指定货物自动分拣、出库。无人配送端是通过新能源智能网联运输车来完成,为自动驾驶车辆,行驶中车上只配一名安全员。车上将装载从自动化立体库出库的电容电阻,运送给同在园区内的电子企业,进行加工,通过新能源智能网联运输车进行货物配送,运用5G网络下厘米级高精度定位和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的车路协同数控系统,实现自动驾驶运输场景,最后再通过自动交付端抵达制造工厂,进行自动识别,交付并搬运至生产车间。目前已打通飞力达-旭硕科技首条驾驶线路,首台自动驾驶车辆于2020年10月投入运行,首车运送订单数近10000票。预计今年底上线第二辆新能源智能网联运输车,下一步还将拓展纬创、翊宝等线路,在十四五期间全面覆盖园区所有的制造企业,实现效率提升50%左右,成本降低20%。打造智慧物流车路协同应用场景仅是其中之一,作为全国第四个、西部第一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目前两江新区正按照“项目化、清单化、标准化”的要求,同步推开“三区一线两点”的路端、场景端和平台端建设,致力打造三大类应用场景。计划到2022年,完成400个以上车路协同路口升级,1万台车载OBU安装,最终实现两江新区车联网全域覆盖。
4、问:公司未来的战略是?
答:公司依据最新确定的战略定位,在行业开掘方面,继续深耕IT制造业物流服务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尝试电子信息制造行业新的业务领域及运作模式,同时,加强对其他相关智能制造行业的探索、研究和实践,以内生式拓展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尝试将在IT制造业积累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向其他相关智能制造行业进行复制,目前公司已在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精密仪器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及快递消费品行业积累了相关成功案例,初步形成了公司六大目标行业解决方案,为公司持续的业务转型升级及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客户拓展方面,由于全球知名品牌商在其制造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公司将继续坚持品牌商大客户策略,通过深入服务品牌商大客户,特别是国产替代的龙头企业及其全球产业链,促使公司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带动公司物流供应链管理向产品标准化、服务精细化、方案一体化方向发展;在区域全球化拓展方面,从整体层面来说,公司将不断适应全球供应链在地区间、国际间调整、转移及整合的大趋势,继续加大对海外服务网络的投入,优化公司海外服务网络的布局,以提升公司海外服务能力;从单个客户层面来说,公司坚持将品牌商大客户策略在区域维度上进行延伸,紧密跟随并密切配合品牌商大客户海外业务拓展,以协助品牌商大客户的海外业务布局,同时也带动公司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向全球化方向发展。同时,公司还将继续抓牢公司在物流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继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投资力度,以顺应智能制造客户及制造供应链物流产业的数据化、信息化及智能化趋势,旨在使公司成为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行业B2B领域领先的物流科技公司。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9-11-05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累计跌幅偏离值:-21.18 成交量:7038.00万股 成交金额:53353.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547.43 |6.83 |
|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511.91 |367.36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民路证券营业|492.29 |5.58 |
|部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三路证券营|487.06 |2.25 |
|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482.43 |345.09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34.90 |1095.12 |
|部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1076.8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仙岳路证券营业|6.13 |965.32 |
|部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城南三路|32.03 |807.43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车公庄西路证券|59.48 |743.19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10-20|62.30 |46.36 |2888.04 |鏈烘瀯涓撶敤 |浜旂熆璇佸埜鏈|
| | | | | |夐檺鍏徃鍖椾|
| | | | | |含鍒嗗叕鍙?,sf|
| | | | | |z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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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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