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40九洲集团最新消息公告-300040最新公司消息
≈≈九洲集团300040≈≈(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5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7000万元至19000万元,增长幅度为142.45%至17
0.98% (公告日期:2022-01-18)
3)02月25日(300040)九洲集团: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380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99865元 转增3.9989
2股;股权登记日:2021-07-13;除权除息日:2021-07-14;红股上市日:2021
-07-14;红利发放日:2021-07-14;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25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8406.79万 同比增:162.52% 营业收入:13.98亿 同比增: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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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3300│ 0.2000│ 0.1600│ 0.0900│ 0.1400
每股净资产 │ 4.6400│ 4.3631│ 5.9510│ 5.8596│ 6.1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7732│ 2.5606│ 2.5599│ 2.559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4483│ 2.1718│ 2.0811│ 1.995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3000│ 4.5500│ 3.6000│ 1.3800│ 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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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1886│ 0.1469│ 0.0555│ 0.1193
每股净资产 │ --│ 4.4997│ 4.1193│ 4.0595│ 4.004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1.7732│ 1.6579│ 1.6571│ 1.657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1.4482│ 1.4062│ 1.3472│ 1.291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1915│ 3.5659│ 1.3667│ 2.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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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九洲集团 代码:300040 │总股本(万):58764.55 │法人:李寅
上市日期:2010-01-08 发行价:33 │A 股 (万):45530.29 │总经理:赵晓红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234.26│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451-58771318 董秘:李真 │主营范围:电力电子成套设备及其配套的电控
│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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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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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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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3300│ 0.2000│ 0.16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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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400│ 0.1100│ 0.09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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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00│ 0.1200│ 0.10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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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1300│ 0.1600│ 0.15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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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900│ 0.2900│ 0.2300│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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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300040)九洲集团: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139,804.84 127,986.75 9.23%
营业利润 21,438.52 8,809.66 143.35%
利润总额 21,449.45 8,551.29 15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406.79 7,011.70 162.5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86.40 5,095.05 9.6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 0.14 13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0% 3.36% 3.94%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 资 产 843,239.83 721,750.55 1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2,781.87 235,294.62 15.93%
所有者权益
股 本 58,764.55 38,039.91 5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64 6.19 -25.04%
每股净资产(元)
注:公司以截止 2021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进行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998922 股。因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加股本数为15,215,628 股。
按照每股收益的列报要求“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故对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重新计算列报。(2020 年度原列报基本每股收益为0.20 元,重新计算列报为 0.14 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为21,438.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06.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52%。主要系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增长、本期将融和电投一号(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冲回、出售梅里斯综合智慧能源项目部分股权增加利润 。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 为 0.33元,较上年同期每股增长135.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0%,较上年同期增长3.9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的增长所致。
2、报告期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股本为58,764.55万元,较期初增长54.48%。主要系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所致。
三、是否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无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4](300040)九洲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 587,648,700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165,229,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1171%。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4,969,3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728%。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确认,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60,1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4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60,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64,979,9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0%;反
对 249,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0,6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42%;反对 249,5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9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979,9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0%;
反对 249,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0,6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42%;反对 249,5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92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104,9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46%;
反对 124,5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35,6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188%;反对 124,5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47.88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2022-02-14](300040)九洲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刘俊、方忠微参加九洲集团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
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3:30,召开地点为哈尔滨市松
北区九洲路 609 号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24号中交香颂B栋3层/4层
3/F, 4/F, Building B, Zhongjiaoxiangsong, No.24, Nanxing
Street, Nangang District, 150086, Harbin, China.
Tel:+86 451-8265 5177 Fax: +86 451-8265 5377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刘俊、方忠微律师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电子版文件、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公司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下称“《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事项通过公告形式告知了全体股东,并附有网络投票的程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文本、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股东参会登记表等附件。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程序合法。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寅主持,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公告通知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内容一致。
3.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程序合法。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凡2022年2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65,229,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71%。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下同)或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股份260,17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具体为: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
164,969,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28%。其中中小股东或股东
代表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260,17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其中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股份
260,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二)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所见证律师2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64,97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0%;反对24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反对票24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58%;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64,97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0%;反对24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反对票24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58%;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票165,10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12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票1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88%;反对票124,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12%;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经本所律师核查,本
[2022-02-11](300040)九洲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 √
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
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议案具体内容
(1)公司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风电”)BT工程总包服务商,九洲集团拟为宝应风电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88,000万元。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原有融资租赁借款及公司总包垫资款,宝应风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公司提供第二顺位权的反担保。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至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为满足项目的日常运营,同意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授信,额度授信项下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等融资业务。同意九洲集团为偿还贷款合同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至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经与会的监事投票表决,提名王有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任期自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监事离任暨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已于2022年1月28日发布至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2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
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9日,每日9:30—11:30、13:30
—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350040
投票简称:九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 √
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
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 538,749.2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8.9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
186,918.8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44%,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风电”)BT工程总包服务商,九洲集团拟为宝应风电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
赁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 88,000 万元。担保范围、
担保期限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原有融资租赁借款及公司总
包垫资款,宝应风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公司提供第二顺位权的反担保。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负债率 期净资产比例
九洲集团 宝应风电 97.02% 53.87 亿元 88,000 万元 37.40% 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2102333902989XP
住 所: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西首
法定代表人:于涛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投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18 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3,621,872.53 506,108,518.34
负债总额 983,392,625.17 501,138,887.26
所有者权益总额 30,229,247.36 4,969,631.08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55,175,336.49 0
利润总额 25,259,616.28 0
净利润 25,259,616.28 0
注:宝应风电 2020 年财务数据和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宝应风电向中航国际租赁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8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相应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宝应风电并网发电后,每年的发电收益有能力偿还融资租赁的租金、利息及各项手续费,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主要为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宝应风电BT工程总包服务商,本次借款担保有利于回收公司总包垫资款,同时宝应风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公司提供第二顺位权的反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宝应风电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可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将解除公司对其原有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本次担保对应的BT项目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三会文件及相关公告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宝应风电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宝应风电优化债务结构及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将解除
公司对其原有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九洲集团为宝应风电提供担保,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538,749.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9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86,918.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4%。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32,030.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有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现对子公司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4,000,071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在5年以上,经公司采取催收、诉讼追索等方式,确认已无法回收,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资产减损,因此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核销后仍记入应收账款备查账进行管理。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应收账款核销。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 √
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
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要求及时间地点:
(1)股东登记方式及要求:
① 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③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2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
券部。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500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9日,每日9:30—11:30、13:30
—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哈尔滨九洲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真
联系电话 :0451-58771318
传 真 号 :0451-58771318
邮 箱 :stock@jiuzhougroup.com
(2)相关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且无参会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350040
投票简称:九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 √
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
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九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为亚洲新能源(宝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
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 538,749.20 万元,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8.9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
186,918.8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9.44%,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洲集团同意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技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度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授信,额度
授信项下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等融资业务。同意九洲集团为偿还贷
款合同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
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保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九洲集团 九洲技术 100% 13.16% 53.87 亿元 1,000 万元 0.42% 否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912301995719171546
住 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滨江新城三期一区 D43 号楼 1 单元-2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寅
注册资本:23,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变流器、光伏发电逆变器、无功功率补偿器、高压大功率变频器、电力电子成套装置、电气成套产品、汽车充电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和销售,相应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九洲集团有限持有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400,452,980.6 406,437,918.11
负债总额 52,701,569.48 54,250,011.1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47,751,411.12 352,187,907. 01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88,247,306.24 108,550,418.58
利润总额 -6,208,472.85 -259,351.31
净利润 -4,436,495.88 880,869.66
注: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5213 号《审计报告》,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九洲技术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相应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补充九洲技术的日常经营资金。经测算,九洲技术的现金流入可以覆盖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补充九洲技术的日常经营资金,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和稳健发展。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九洲技术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九洲技术的日常运营用款。电力相关产品的收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九洲技术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538,749.20万元,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9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86,918.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4%。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186,91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4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2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关于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 2 的提示性公
告》,承诺 2022 年 1 月 29 日前,如公司触发“九洲转 2”的赎回条款均暂不行
使“九洲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
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如公司触发“九洲转 2”的赎回条款暂不
行使“九洲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九洲转 2”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11 号”文同意注册,哈尔滨
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00 亿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九洲转 2”,债券代码 123089,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进入转股期,九洲转 2 初始转股价格为 8.0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
为 5.68 元/股(生效日期 2021 年 7 月 14 日)。
二、“九洲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
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公司股票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九洲转 2”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其中,有四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8.00元/股的 130%,即 10.4 元/股;有十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权益分派实施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5.68 元/股的 130%,即 7.384 元/股),已触发“九洲转 2”的
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不提前赎回“九洲转 2”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可转
债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在 2022 年 1 月 29 日到期后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九洲转 2”在触发赎回条款时,不行使“九洲
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 2”。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情况
前一不赎回期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九洲转 2”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
目前股价表现及可转债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在 2022 年 1 月 29 日到期后未来
三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九洲转 2”在触发赎回条
款时,不行使“九洲转 2”的提前赎回权利,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 2”。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九洲转 2”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九洲转 2”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交易“九洲转 2”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2021 年 变动数 期末持有数量(2022 可转债来源
7 月 27 日) 年 1 月 27 日)
李真 828 -500 328 配售
除此之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
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九洲转 2”。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300040)九洲集团:关于监事离任暨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暨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九洲集团”)监事冯文善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离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冯文善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有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文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冯文善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冯文善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有威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2年至2014年担任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副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担任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部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事业部总经理。王有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25日
调研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金资管,长江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鸿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李真,证券事务代表:张博文,董事长助理:李辰
调研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致力于建设以智慧装备与技术为基础,可再生能源为根本的,安全、高效的综合智慧能源体系。经过多年努力,九洲集团在智能、节能、环保、高效电力装备与技术,风、光、生、储可再生能源建设与运营,电、热、汽、冷、肥联产联供综合智慧能源与公共事业服务方面取得了良好发展,已经形成了智能装备制造、可再生能源、综合智慧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公司全年净利润预计1.7亿元-1.9亿元,同比增长142.45%-170.98%,本年度业绩增长主要源于公司新能源电站陆续并网发电,发电业务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风光现在并网规模?风光十四五规划多少规模?风光并网规模有近1GW,黑龙江省尚未公布“十四五”规划建设规模。公司计划“十四五”期间再建1GW项目。3、公司后续开展风光电站业务会采取何种模式?目前公司采取自主申报、与央企合作申报的模式。其中与央企的合作方式包括双方成立混合所有制平台公司,公司持股49%,双方合作开发风光电站及生物质项目。公司负责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及后期运维。4、公司生物质项目的情况及发展规划?现在梅里斯项目已经全容量并网,泰来项目本月实现并网一台机组40MW,富裕生物质项目预计2022年底实现并网,其他后续的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现在梅里斯项目已经交割给国家电投。生物质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运营模式,通过发电的余热用于供热的运营方式实现了现金流快速回收,弥补生物质项目国家补贴延迟到位的现金流压力。后续与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持有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待满足条件时,会考虑单独上市。现阶段会根据项目运营情况谨慎判断后续发展进度。5、公司所运营的生物质电站是否可以参与绿电交易及CCER,预计未来会创收多少?参与绿电交易就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因此对于平价上网的项目或交易电价较高的区域比较愿意参与绿电交易,生物质发电目前享受国家补贴可以参与CCER的交易,未来待市场开放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6、目前智能制造板块的业务?在手订单量?毛利率情况?公司在智能制造板块主要包含35KV以下的配电柜、环网柜、开关、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变压器、真空断路器等。目前在手订单量相较于去年有所增长,子公司昊诚电气在2022年年初已经中标国网6,176万采购项目。制造板块毛利率约20%-25%。7、公司未来发展重点?未来公司三大业务并行发展。风光及生物质电站项目将由电站持有重资产模式转向电站轻资产运维模式,合作项目由央企合作方负责融资,公司做能源运营商和服务商;自持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经济性,适时建设并网,规避现金流风险,减轻债务压力。此外,公司制造业业务的市场广阔,例如风光大基地建设、国网改造特高压建设等,都会带动市场需求增长。目前公司已相应制定销售激励政策,在保持技术优势、成本优势的基础上,实现产品品类的拓展和下游订单的增加。8、九洲转2是否有赎回计划?暂未收到公司董事会关于“九洲转2”赎回计划的通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4 日换手率达到20%
换手率:32.68 成交量:14878.08万股 成交金额:173809.0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2620.13 |15.23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2520.66 |1846.1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1905.62 |74.73 |
|机构专用 |1813.91 |967.7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义路证券营业|1677.51 |1950.73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816.51 |1952.3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和义路证券营业|1677.51 |1950.73 |
|部 | | |
|机构专用 |2520.66 |1846.19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354.08 |1105.8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新闸路证|685.93 |1018.00 |
|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6-12-28|10.17 |53.00 |539.01 |中泰证券股份有|长江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枣庄府前|限公司太原府西|
| | | | |西路证券营业部|街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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