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36大华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2236最新公司消息
≈≈大华股份002236≈≈(更新:22.02.23)────────────────────────────────────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3日
2)02月23日(002236)大华股份: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9955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68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5-11;除权除息日:2021-05-12;红利发放日:2021-05-12;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8862.47万股; 发行价格:17.67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51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04月23日股东大会通
过 发行对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1)2021年11月17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239904.72万 同比增:-15.08% 营业收入:214.85亿 同比增: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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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100│ 0.5600│ 0.1200│ 1.3400│ 0.9700
每股净资产 │ 7.5642│ 7.1805│ 6.9202│ 6.6007│ 6.182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840│ 0.8656│ 0.8637│ 0.6642│ 0.616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1248│ 4.8724│ 4.7078│ 4.5917│ 4.22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3600│ 7.9200│ 1.7400│ 22.0900│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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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011│ 0.5487│ 0.1161│ 1.3033│ 0.9434
每股净资产 │ 7.5668│ 7.1805│ 6.9226│ 6.6030│ 6.186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843│ 0.8659│ 0.8639│ 0.6644│ 0.618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1265│ 4.8741│ 4.7094│ 4.5933│ 4.233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5876│ 7.6418│ 1.6767│ 19.7379│ 15.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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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大华股份 代码:002236 │总股本(万):299455.07 │法人:傅利泉
上市日期:2008-05-20 发行价:24.24│A 股 (万):191458.79 │总经理:傅利泉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07996.28│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571-28939522 董秘:吴坚 │主营范围:从事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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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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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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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8100│ 0.56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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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3400│ 0.9700│ 0.47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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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1000│ 0.6400│ 0.42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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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8700│ 0.5400│ 0.37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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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8200│ 0.5000│ 0.3400│ 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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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002236)大华股份: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华创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视讯”)、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科技”)、浙江华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消科技”)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华创视讯 GR202133003330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三年
2 华睿科技 GR202133004878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三年
3 华消科技 GR202133001976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三年
华创视讯、华睿科技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华消科技为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规定,华创视讯、华睿科技、华消科技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7](002236)大华股份: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爱玲、吴军、朱江明、张兴明、吴坚、许志成、朱建堂、刘明、徐巧芬、江小来、陈建峰等共 19 位自然人共同设立舟山华晏创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晏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 15,01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33.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 年 8 月,华晏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吴军、张兴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华晏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由 15,010 万元增加至 25,801 万元,其中原有部分合伙人增加出资,新增四名有限合伙人。公司本次未新增出资,变更完成后,公司出资比例为 19.38%。
新增合伙人与原合伙人重新签订了《舟山华晏创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合伙协议主要条款未
发生变更。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增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7FTKPG60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出资额:4,891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305-31133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宋卯元、王飞、杨斌、周灵等共 35人是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经营状况: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新设立)。
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程序,登记编号为:P1072034。
关联关系说明: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合伙人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爱玲,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宋轲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高级副
总裁、流程 IT 中心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郑洁萍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人力
资源中心副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管理与薪酬绩效部总监,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
4、自然人周国栋为中国国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新增合伙人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三、增加出资的原有部分合伙人基本情况
1、陈爱玲女士,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大学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吴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
副董事长、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自然人王恒、陈鸿武、邓志吉、杨建军、吴江忠为中国国籍,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4、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合伙人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四、本次调整后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舟山华晏创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基金规模:25,801 万元
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5.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
区企业服务中心 305-31118 室
6. 出资方式:货币
7. 基金管理人: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变更前后各合伙人信息:
出资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名称 类型 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 认缴出资 出资
(万元) 比例 额(万元) 比例
1 华晏资本(杭州)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 0.07% 10 0.04%
管理有限公司
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33.32% 5,000 19.38%
3 陈爱玲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500 9.99% 4,900 18.99%
4 吴军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6.66% 2,000 7.75%
5 朱江明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6.66% 1,000 3.88%
6 陈建峰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6.66% 1,000 3.88%
7 张兴明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6.66% 1,000 3.88%
8 吴坚 有限合伙人 货币 800 5.33% 800 3.10%
9 许志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3.33% 500 1.94%
10 朱建堂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3.33% 500 1.94%
11 刘明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3.33% 500 1.94%
12 王恒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3.33% 600 2.33%
13 周晓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3.33% 500 1.94%
14 陈国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33% 200 0.77%
15 徐巧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33% 200 0.77%
16 江小来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33% 200 0.77%
17 陈鸿武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 1.33% 500 1.94%
18 邓志吉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200 0.77%
19 杨建军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400 1.55%
20 毛建群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100 0.39%
21 吴江忠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 0.67% 200 0.77%
22 舟山华晏创星创业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货币 - - 4,891 18.96%
企业(有限合伙)
23 宋轲 有限合伙人 货币 - - 300 1.16%
24 周国栋 有限合伙人 货币 - - 200 0.77%
25 郑洁萍 有限合伙人 货币 - - 100 0.39%
合计 15,010 100% 25,801 100.00%
9. 出资进度:各合伙人对华晏投资基金的实缴出资进度具体根据合伙协议
的约定实施。
10. 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七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合伙企业
的存续期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决定可延长两年。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
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
伙企业,各有限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相应程序。
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投资方向:紧密围绕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从事以协助上市公司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或以收购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投资重
点是在相关产业中具有核
[2022-02-17](002236)大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产业基金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吴军、张兴明已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参与表
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2-01-01](002236)大华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 6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将其所持有的
尚未解锁的 1,028,8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882,360
股,回购价格为 8.1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 146,500 股,回购价格为 8.75 元/股),
占回购注销前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2,995,579,590 股的 0.034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7名调整至3,14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293,200股调整为98,865,8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2,174,9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于2018年11月30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0、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名调整至749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80,400股调整为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3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7,100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90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6,931,5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7、2020年5月1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7,6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3,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18、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9、2020年8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83名已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22,68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337,88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484,8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020年10月28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2名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63,26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92,26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71,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88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9,431,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4、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65名已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8,86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82,36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46,5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 65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
12.2.3 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28,86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882,360 股,回购价格为 8.17 元/股;预
留授予部分 146,500 股,回购价格为 8.75 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8,86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995,579,590 股的 0.0343%。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8,490,756.20 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3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2,995,579,590股减至 2,994,550,73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0,991,654 36.09 1,028,860 1,079,962,794 36.06
高管锁定股 1,043,835,534 34.85 1,043,835,534 34.86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156,120 1.24 1,028,860 36,127,260 1.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4,587,936 63.91 1,914,587,936 63.94
三、股份总数 2,995,579,590 100.00 1,028,860 2,994,550,730 100.00
特此公告。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持有子公司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科技”或“标的公司”)45.50%股权,关联方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投资”)持有其 26%股权,张辉持有其 28.50%股权;并约定华视投资将其持有的 16%表决权授予公司行使,公司实际持有华飞科技 61.50%的表决权,华飞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华视投资拟将其持有华飞科技 26%股权转让给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绫投资”),转让价格 1,300 万元人民币;张辉拟将其持有华飞科技 15%股权转让给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华翱”),转让价格 1,334.7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华视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陈爱玲为华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为华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LP),陈爱玲为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隶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6B90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 451 号芯图大厦一楼 10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华视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72.09 20,644.99
负债总额 0.53 0.30
净资产 20,172.06 20,644.69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142.49 -904.58
2)自然人张辉为中国国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受让方基本情况
1)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XTG26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292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华绫投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是华绫投资的 有限合伙人(LP),由于陈爱玲、傅益钦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华绫投资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455.15 191,908.40
负债总额 75,499.35 161,021.35
净资产 27,955.80 30,887.05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033.61 2,931.25
2)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B4QMTX0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18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334.7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该有限合伙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杭州华翱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信用情况
经查询,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6GX3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9 号 D1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所持表决权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75 45.50% 61.50%
2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 26% 10%
3 张辉 1,425 28.50% 28.50%
合计 5,000 100% 100%
信用情况:经查询,华飞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30.14 11,459.57
负债总额 3,472.05 3,036.91
净资产 7,758.09 8,422.66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57.25 5,233.38
净利润 2,787.37 631.95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
1、张辉将其所持华飞科技 15%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750 万元,已实缴)
以 1,334.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华翱。
2、华视投资将其所持华飞科技 2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1300 万元,已
实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持有无锡大华锐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锐频”或“标的公司”)51%股权,关联方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投资”)持有其 49%股权,无锡锐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华视投资将其持有无锡锐频11.50%股权以5,088,474元转让给杭州锐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锐频”),将其持有无锡锐频 3.50%股权以 1,548,666 元转让沈惠良,公司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华视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陈爱玲为杭州锐频的普通合伙人(G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隶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情况及关联情况说明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6B90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 451 号芯图大厦一楼 10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成立日期:2016 年 0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华视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72.09 20,644.99
负债总额 0.53 0.30
净资产 20,172.06 20,644.69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142.49 -904.58
2、受让方基本情况
1)杭州锐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EUNYR66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24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696.2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杭州锐频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
联自然人,杭州锐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杭州锐频于 2021 年 12 月新设立,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2)自然人沈惠良为中国国籍,系无锡大华锐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信用情况
经查询,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大华锐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MA1WT7X05R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 999-8-C2-501
法定代表人:沈惠良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无线收发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电子产品、软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安装、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交通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的生产、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无锡锐频的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大华股份 2,550 51% 2,550 51%
2 华视投资 2,450 49% 1,700 34%
3 杭州锐频 - - 575 11.50%
4 沈惠良 - - 175 3.50%
合计 5,000 100% 5,000 100%
信用情况:经查询,无锡锐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89.88 7,190.11
负债总额 4,375.64 2,765.25
净资产 2,414.25 4,424.86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022.03 4,174.10
净利润 792.99 1,007.67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
1、华视投资将其持有无锡锐频 11.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5,750,000
元,其中 3,910,000 元已实缴,剩余 1,840,000 元未实缴)以 5,088,474 元的价格
转让给杭州锐频。
2、华视投资将其持有无锡锐频 3.5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1,750,000 元,
其中 1,190,000 元已实缴,剩余 560,000 元未实缴)以 1,548,666 元的价格转让给
沈惠良。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标的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为基础,经各方自行
根据公正合理原则协商确定。
六、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系对无锡锐频股权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助于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实现多方共赢。此次交易未改变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华视投资(包含受同一主
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79,736.02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放弃此次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次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并未改变公司持有无锡锐频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上述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张兴明、吴军已回避表决,其余 3 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5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宁波华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固”)、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绫投资”)共同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存储”)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 1,530万元,宁波华固增资 900 万元,华绫投资增资 570 万元,增资完成后,大华存储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增至 8,000 万元,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对大华存储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为宁波华固普通合伙人(GP),控制股东、实际 控制人傅利泉是宁波华固的有限合伙人(LP);陈爱玲为华绫投资的普通合伙 人(GP)、傅益钦为华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L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隶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华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WX894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20 年 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股权结构:傅利泉持股比例为 99.99%,其配偶陈爱玲持股比例为 0.01%。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宁波华固普通合伙人(GP),傅利泉是宁波华固的有限合伙人(LP),宁波华固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36 1500.30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480.36 1500.30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36 -0.06
(2)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XTG26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29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 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华绫投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是华绫投资 的有限合伙人(LP),华绫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3,455.15 191,908.40
负债总额 75,499.35 161,021.35
净资产 27,955.80 30,887.05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033.61 2,931.25
(3)经查询,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195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 2930 号 2 号楼 512 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利泉
成立日期:2020 年 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最近一年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64.25 7,919.00
负债总额 7,714.17 9,321.00
净资产 -2,549.92 -1,402.0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202.28 13,062.27
净利润 -4,163.46 -2,259.18
4、股权结构及本次增资方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出资人 增资金额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大华股份 2,550 51% 1,530 4,080 51%
宁波华固 1,500 30% 900 2,400 30%
华绫投资 950 19% 570 1,520 19%
合计 5,000 100% 3,000 8000 1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一致,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拟以现金方式按目前持股比例向大华存储合计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增资额为人民币 1,530 万元,宁波华固增资额为人民币 900 万元,华绫投资增资额为人民币 57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对大华存储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大华存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大华存储进行增资,可以进一步充实大华存储的营运资本,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和经济效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华存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宁波华固、华绫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 78,869.73 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持有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康”或“标的公司”)20%股权,关联方宁波华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祁投资”)持有其 55%股权,杭州康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康砥”或“华诺康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其 10%股权,关联人张兴明持有其 8%股权。
现华祁投资拟将其持有华诺康 22.29%对外转让,交易定价以华祁投资对标的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准,转让价格为 525.89 万元,公司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华祁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陈爱玲为杭州康砥的有限合伙人(LP),朱江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隶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情况及关联情况说明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宁波华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GLMF77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245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傅利泉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3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宁波华祁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和陈爱玲控制的企业,宁波华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3.87 903.03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573.87 903.03
项 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42.28 -0.84
2、受让方基本情况
1)杭州康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DFMB0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1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静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杭州康砥有限合伙人(LP),持有其 41.90%股权,
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杭州康砥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1.00
负债总额 1
净资产 580
项 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
2)杭州集康凌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EX8H10B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22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694.837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集康凌壹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集康凌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集康凌壹于 2021 年 12 月新设立,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3)杭州集康凌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DW7961L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22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382.593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集康凌贰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
联自然人,集康凌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集康凌贰于 2021 年 12 月新设立,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4)杭州集康凌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DW7FF3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23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357.7804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集康凌叁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集康凌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集康凌叁于 2021 年 12 月新设立,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5)杭州集康凌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DXWDJ7R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 16 号 1 号楼 1023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345.8015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陈爱玲为集康凌肆普通合伙人(GP),由于陈爱玲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集康凌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集康凌肆于 2021 年 12 月新设立,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6)朱江明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过去
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信用情况
经查询,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及交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14Q1G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36006
号
法定代表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医疗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华诺康的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1 华祁投资 5,500 55% 3270.86 32.71%
2 大华股份 2,000 20% 2,000 20.00%
3 张兴明 800 8% 800 8.00%
4 姚卫忠 500 5% 500 5.00%
5 何超 200 2%
[2021-12-29](002236)大华股份: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华股份”)拟受让关联法人宁波华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煜投资”)持有的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49%股权。定价依据为参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56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确定,公司受让运营公司 49%股权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7,494 万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运营公司 100%股权。
2、华煜投资系大华股份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的持股平台,代表公司员工出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等关联自然人也在其中享有一定的权益,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张兴明、吴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金额隶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情况及关联情况说明
(一)交易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DC2XG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N029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6 日
注册资本:1.26 亿元
股权结构:杭州华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01%股权,杭州工商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 99.99%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该有限合伙企业系大华股份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的持股平
台,代表公司员工出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等关联
自然人也在其中享有一定的权益,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384.18 24,352.61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26,384.18 24,352.61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402.80 22,399.36
信用情况:经查询,华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大华安防联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50508044E
3.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7 号 B 座 2 层
4. 法定代表人:吴云龙
5.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6 日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 经营范围:保安服务(在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范围内经营), 计
算机安全防范网络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销
售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安全防范智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服务,
安防器材、消防器材、电子产品的销售、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
赁,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及运营服务,物业管理,培训服务(不
含办班培训)。
8.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020.79 17,851.84
负债总额 7,496.04 3,636.15
净资产 12,524.75 14,215.70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967.07 17,997.76
净利润 2,027.89 1,680.86
9.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受让的情况,
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10. 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出资人 转让前 转让后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10,000 100%
宁波华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900 49% - -
(有限合伙)
合 计: 10,000 100% 10,000 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运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优先受让权的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运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运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5,293.77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如下:
出让方 实缴出资情况(万元) 受让方 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交易价格(万元)
华煜投资 2,450 大华股份 49% 7,49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运营公司 100%股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数额及比例
华煜投资将持有的运营公司 49%的股权转让给大华股份。
2、转让价格及款项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前,华煜投资实缴出资 2,450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标的股权基
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账面净值,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494 万元;转 让价
款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的 20 日内由受让方向出让方一次性支付。
3、税费
协议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收费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到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由大华股份按章程约定按期足额缴纳。
五、本次受让子公司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运营公司 49%股权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旨在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通过本次受让股权,运营公司由大华股份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产收购、出售及高层人事变动等情况,交易发生后不会导致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人华煜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5,385.50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
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受让运营公司股权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问:是否可以通俗解读一下概括公司战略的“五全”?
答:“五全”是公司目前对技术、业务边界的理解。在两横两纵的战略聚焦下,“五全”是大华的核心能力和基础,将“五全”能力与行业场景融合,才能够持续释放物联价值。第一,全感知,代表囊括空域、时域、色域及频域的多维立体的感知体系。公司在视频感知基础上,不断丰富、延申感知能力,逐渐加入音频、雷达、激光、热成像和不同光谱感知。公司在嵌入式设备、感知类设备能力具备传统特长,目前在研发、生产稳定性、前端AI加载、联网等各种能力都更加成熟。第二,全智能,是从传统感知智能到当下的数据智能,基于算力基本假设的端边云协同能力,最终实现业务智能。感知设备需要智能处理能力,边缘侧需要加载结构化的能力。以预设的智能应急处理应用为例,在一个不带后端支撑的相机上设定边界看守,有人走进来就会触发报警,联动本地声光,以及远程手机推送,各种方式的结合实质上实现了基础智能。端、边能力之外,中心的云端智能体现在跨时间、跨设备之间交互,或者融合数据之间碰撞出来的智能能力。第三,全连接,强调物联感知数据和信息互联数据的互联互通。连接和设备本身密不可分,在实际场景应用时,高品质的单体设备是基础,在处理设备端连接过程中,适配性、灵活性、安全性都是重要考量因素,背后代表了扎实的基础能力。公司在连接方面投入巨大,要求把整个设备网络连接问题充分解决。早期的连接更多是比较简单的固网和移动网,现在新的互联协议层出不穷,随之而来场景也更多进入了工业现场的实施阶段,都需要更强的支持能力。第四,全计算,代表涉及全网的计算架构与体系。公司业务从头到尾都离不开算力,这就涉及到在不同平台上进行优化能力。公司在研发层面做了计算能力的分层解耦,完成了适配和优化,努力将算力算法能力发挥到极致,最大化公司算法仓,同时也帮助公司能够快速推出运用多款芯片的产品,在供应商间做到无感快速切换。第五,全生态,强调打造智慧物联生态共同体。在相比安防更广阔的智慧物联行业中,没有一家能够提供所有的解决方案,各个细分领域都有隐形冠军,他们具备各类解决方案或者服务提供能力,结合公司丰富的多维感知、计算连接、云和大数据的能力,为他们提供基于视频为核心的底层支撑。公司与很多具备丰富业务经验的钢铁厂、煤炭、养殖类企业合作,把视频赋能大底座加载给他们,帮助客户快速形成数字化升级。
2、问:公司近期召开的战略升级发布会有什么指导性意义?
答:此次发布的战略并不是全新概念,也不是先有战略后落地执行,整体是一次升级,是公司内部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支撑公司持续向前发展。几年前公司基于当时的发展阶段,提出HOC城市之心,经过两三年的持续演变,公司对自身业务圈和能力圈认识更加清晰,公司对过去的演进过程进行总结,并对未来发展方向做出更清晰的展望。此次品牌战略升级提出“云联万物数智未来,think#”概念。从“#”的角度理解,两横两纵能够比较清晰的对战略从业务进行牵引。“两竖”代表一是智慧城市级的众多细分城市级的行业,另一个为企业数字化业务;“两横”代表公司两种支撑能力,一是较为传统的公司IT支撑能力,另一个是公司的软件平台大数据底盘能力。我们把创新业务子公司放在sharp框里面发展,同时用松耦合方案,用全生态的方式与生态合作伙伴进行战略级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合作,与上市公司主体共同构成完整生态系统和解决方案。
3、问:公司如何规划和展望创新业务的发展?
答:创新业务在整个集团战略中具有很高的优先级,由董事长直接关注,每双周都会进行业务梳理。公司所有创新业务核心要求和视频技术强捆绑,与现有业务形成综合行业解决方案,借助视频、AI等技术对原有方案进行突破,并通过现有销售管道向客户呈现。公司重视发展创新业务主要有三方面考量。首先,传统意义上的安防行业空间有限,大华不断尝试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拓,我们需要新的行业性增长点。第二,创新业务能够更好的支撑公司现有解决方案的完善程度、功能全面性,在销售层面也起到较大支撑作用,进一步丰富使用场景,给业绩增长带来新动能。第三,创新业务子公司能够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在大华母体上市公司给到员工的一系列激励手段的基础上,子公司实行部分员工持股的方式能够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目前,公司基于对客户多元化需求的深入了解,发展了机器视觉、乐橙家用、视讯协作、汽车电子、智慧消防、智慧安检、智慧存储、无人机等新兴业务。未来,随着创新业务进一步发展,保持高于传统业务的营收增速,创新业务的营收占比将会持续提升,成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愈发重要的增长引擎。
4、问:公司近期在人才战略方面做了哪些措施?
答:公司重视研发和市场端人才的培养和激励,人才战略是大华最重要的战略之一。公司今年从组织、干部维度理顺人力资源事务,成立公司级OMT组织(OrganizationManagementTeam),开展人力资源深耕项目,把人才建设和人才发展作为最重要的事情进行开展,加载诸多人力资源加强专项。整个事项的核心在于提升公司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事项的开展分成几个阶段,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把更多优秀的员工留在公司平台里,并从中选拔更优秀的人才。公司每年组织两次晋升答辩,保证选拔机制的严肃性,加大给突出人才的激励,同时配合给核心专家配车、配车位等手段作为激励。另外,创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也是一种人才的激励手段,希望把大华做成属于员工的创业平台。
5、问:公司如何考量AI技术的提升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答:随着安防行业逐渐发展转型到物联领域,作为行业准入的基础能力,AI发挥着愈发关键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在AI领域的竞赛和业务评比中都取得了较大突破,秉持AI朴实化的态度,在围绕行业痛点打造产品和方案过程中充分运用AI,切实解决客户问题。从实践应用的角度看,脱离产品或落地谈AI毫无意义,公司AI能力的落地一方面体现在端、边、云产品的产业化之中,将AI与公司产品强融合;另一方面通过ICC和云睿两大平台,融合数字化生态,推进产业AI化。另外,公司收入不能按照底层技术进行区分,所有底层技术能力都是对业务的支撑,并非运用单一技术推进产品线的研发和生产。从产品维度看,目前大部分出货设备都带有智能,产品间区别更多在于价值定位、算力、功能多少不同。从业务模式角度出发,单纯从AI或技术线的角度研发产品的阶段已经过去,现有的业务模式是围绕客户需求和预算,成套配置智能前端、边缘计算、中心计算、可视化、软件平台等,并持续多期推进业务、优化功能,针对其痛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运维服务。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聚焦技术研究创新,持续提升端到端的数智化能力,深耕更广阔的应用场景,帮助用户创造更大价值;同时深入探索前瞻性数智技术布局,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智化升级服务,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新需求。
6、问:公司是否有AI开发工具帮助客户进行高效自主开发?
答:“巨灵”人工智能开放平台是由公司自研、业内领先的一站式AI开发平台,能够让不具备专业编程能力的客户通过可视化的模块拖拽,实现基于少量代码、甚至无代码的应用开发,让客户部署专属于自身的定制算法。“巨灵”实际上本身是公司自研自用的AI开发平台,支撑公司每年超500个的AI算法开发需求。通过该平台,算法工程师研发算法的周期平均减少40%以上,最快约两周定制出面向场景应用可交付的算法,几小时就能完成几十个芯片平台的算法工程化部署。而后“巨灵”平台从公司生产流程内部,走向各行各业不懂AI算法开发的需求者的计算机桌面。公司作为视觉物联网行业20年的老兵,将自身每年满足行业500+定制算法的开发与部署经验,以及积累的上百种AI预训练模型、通用算子汇集到“巨灵”的平台中,让零售、制造等各行各业不懂深度学习代码的人也能够自行进行AI开发、部署,真正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化的新发展。以一家大型餐饮伙伴为例,这家公司在去年下半年开始使用“巨灵”平台,自己开发上线了厨房设施检测、人员服饰、合规监测的AI应用,之后“一键部署”到大华的硬件设备上,实现了不错效果。公司拥有多年深厚的技术和行业积累,持续拓宽人工智能场景化能力,实现面向行业应用的覆盖。
7、问:面对行业客户的碎片化,公司组件化程度如何?
答:大华做组件化时不强调组件绝对数量,组件化数量只能说明我们曾经触碰过哪些子系统,我们更关注融合业务层,领域特性层,领域基础层,共性基础层构成的四层组件化体系,汇聚起来形成一个“漏斗”,将原本碎片化的场景方案慢慢四层往下漏,越往下漏就会形成越来越标准化的组件,边际效益也会越来越高,越容易复制。比如在企业业务上,大华深入行业,依托AI、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行业数据结合,洞察业务细分场景超3000个,开发业务组件1000多个,累计形成行业解决方案300多个。随着技术发展,数字化将深深改变政府、企业业务,我们愿意与客户共同探索,在响应、交付碎片化业务需求的过程中找到对大华、行业有价值的方案。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1-05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7.77 成交量:13324.11万股 成交金额:292459.3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34353.57 |10495.34 |
|机构专用 |9818.09 |-- |
|机构专用 |8624.83 |-- |
|机构专用 |7003.81 |-- |
|机构专用 |6972.25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34353.57 |10495.34 |
|机构专用 |-- |9315.4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春路证券营业|33.17 |3184.26 |
|部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0.65 |2559.73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385.77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1-31|12.36 |657.00 |8120.52 |国金证券股份有|国金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杭州钱江|限公司杭州钱江|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113013.88 |12935.03 |831.92 |21.72 |11384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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