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74国轩高科最新消息公告-002074最新公司消息
≈≈国轩高科002074≈≈(更新:22.02.1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02月18日(002074)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8416.33万股,发行价:19.01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12-15上市),发行日:2021-11-05,发行对象:大众汽车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最新指标:1)1-12月增发后每股净资产:11.10元
机构调研:1)2020年06月1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6783.05万 同比增:-20.45% 营业收入:57.25亿 同比增: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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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00│ 0.0400│ 0.0400│ 0.1300│ 0.0700
每股净资产 │ 8.7812│ 8.7315│ 8.5342│ 8.5167│ 8.224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4.8638│ 4.8638│ 4.8697│ 4.8661│ 4.847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6349│ 2.6144│ 2.5033│ 2.4659│ 2.423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6100│ 0.4400│ 0.4400│ 1.5400│ 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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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407│ 0.0289│ 0.0288│ 0.0899│ 0.0512
每股净资产 │ 6.7548│ 6.7165│ 6.5647│ 6.5513│ 6.326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3.7414│ 3.7414│ 3.7460│ 3.7432│ 3.728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2.0269│ 2.0110│ 1.9256│ 1.8969│ 1.8642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6032│ 0.4308│ 0.4385│ 1.3724│ 0.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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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国轩高科 代码:002074 │总股本(万):166470.78 │法人:李缜
上市日期:2006-10-18 发行价:7.88│A 股 (万):117851.05 │总经理:李缜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8619.73│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551-62100213;0551-62100919 董秘:潘旺│主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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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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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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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00│ 0.04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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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300│ 0.0700│ 0.0300│ 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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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0500│ 0.5100│ 0.31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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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5100│ 0.5800│ 0.41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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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9500│ 0.7300│ 0.5100│ 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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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002074)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于近日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 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轩”)、江西纬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纬宏锂业”)和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融 资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GXGK2022-1),为合肥国轩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国轩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轩”)、宜春国轩和肥东国轩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肥东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授信单位 担保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徽商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 自单笔授信业 《最高额保证合同》
1 限公司合肥三孝 任保证 务的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最保字
37,500.00 期限届满日之
口支行 担保 日起三年 第 220127 号)
南 洋 商 业 银 行 连带责 主债务合同项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中国)有限公 任保证 下债务履行期 (合同编号:
28,000.00 限届满之日起 GC202110190000003
合肥国轩 司合肥分行 担保 三年 3)
自单笔债务履
交通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 行期限届满之
3 限公司安徽省分 任保证 日起至全部主 《保证合同》(合同
11,000.00 合同项下最后 编号:220022)
行 担保 到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之日
后三年止
主债务合同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 连带责 下借款期限届 (合同编号:
4 50,000.00 份有限公司合肥 任保证 满之次日起三 0130200022-2022 年
银河支行 担保 年 银河(保)字 0002
号)
连带责 主债务合同项 《保证合同》(合同
5 国轩电池 中国银行股份有 任保证 下主债权的清 编号:2022 年司保字
55,000.00 限公司合肥分行 偿期届满之日
担保 起三年 22G016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市分行、中国农 自本合同生效
业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之日起至主债 《银团贷款保证合
6 宜春国轩 公司宜春分行、 任保证 务合同项下全 同》(合同编号:2022
240,000.00 赣州银行股份有 部债务履行期 年宜建银团保字 001
限 公 司 宜 春 分 担保 限届满之日起 号)
行、九江银行股 三年
份有限公司宜春
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连带责 自单笔授信业 《最高额保证合同》
7 纬宏锂业 份有限公司宜春 任保证 务的债务履行 ( 合 同 编 号 :
5,000.00 期限届满日之
分行 担保 日起三年 NCDBYH2022002)
北京银行股份有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8 5,000.00 限公司南通分行 任保证 务履行期限届 (合同编号:
担保 满之日起三年 0695447-001)
东源电器 《连带责任保证合
中国邮政储蓄银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9 5,000.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务履行期限届 同》(合同编号:
南通市通州区支 担保 满之日起两年 [2022]邮银通
行 GS006-01)
合肥国轩及其
控股子公司 连带责 被保证人债务 《最高额保证合同》
10 (注)、 20,000.00 厦门建发化工有 任保证 清偿期限届满 (合同编号:
江西国轩、 限公司 担保 之日起三年 GXGK2022-1)
宜春电池、
肥东国轩
注:合肥国轩及其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国
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桐城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13.3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1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35亿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2-01-21](002074)国轩高科: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4,163,346 股新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 384,163,34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2,945,207.46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0,855,085.62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实际拟使用金额
1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 586,291.48 532,464.78
化项目
2 国轩材料年产 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143,470.00 1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620.73 90,620.73
合计 820,382.21 723,085.51
二、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募集资金用途,为便于
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顺利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近期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项,公司已将相应的募集资金划拨至上述相关账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近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银行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募集资金
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 34050149860800
份有限公司合肥 003063 2,000,000,000.00
蜀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12081101040057
份有限公司合肥 1,500,000,000.00 国轩电池年
新站高新区支行 182 产 16GWh 高
合肥国轩电池 比能动力锂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电池产业化
限公司合肥蜀山 185765054466 1,447,816,049.23
(注) 项目
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34010401600010
限公司合肥包河 91868 400,000,000.00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国轩材料年
合肥国轩电池 份有限公司合肥 13020154192003 1,000,000,000.00 产 30000吨
材料有限公司 银河支行 80883 高镍三元正
极材料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 13020154192003
份有限公司合肥 80085 300,000,000.00
银河支行
合肥国轩高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 34050148880800 补充流动资
动力能源有限 份有限公司合肥 002484 200,000,000.00 金
公司 黄山西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 20000268176166
业银行股份有限 600000093 406,207,300.00
公司高新区支行
注:该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到账至今的已结算利息。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国轩材料年产3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
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崔浩和陈赛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1、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1](002074)国轩高科: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已办理完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3,133,684 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9 日、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激励骨干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9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15,751,56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858%,最高成交价为 13.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66,912.21 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2,617,876 股公司股份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为 3,133,684 股。
公司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 3,133,68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664,707,835 股的 0.19%。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 12.70 元/股,即公司股份回购均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同意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杨大发先生、王启岁先生、胡瑶迪女士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同时,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同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杨大发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公司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中王启岁先生为公司监事,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的责任。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3,979.7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3,979.78 万份。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出具了苏亚验
[2022]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对象认购股份的资金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年 1 月 12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缴纳的资金合计人民币39,797,786.8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实际认购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2 年1 月1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过户股数 3,133,68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0.19%。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
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18
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将依据各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三期分配至持有人,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 15,751,560 股,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0.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以上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已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仍存续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等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仍存续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等持有人交易相关提案时无需回避。
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并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9]国轩高科(002074):国轩高科JTM今年上半年将实现产业化落地
▇证券时报
国轩高科(002074)1月19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对于新技术均有所投入和研发,在JTM方面目前已有多款样品,并申请了相应的专利,市场端客户需求旺盛,产业化落地在即。但因为21年以来动力电池市场产销两旺,设备厂家相关资源优先保证量产线布局,JTM线产业化的资源匹配相对延迟。预计JTM今年上半年将实现产业化落地。
[2022-01-15](002074)国轩高科: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阿斯通”)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授信银行 担保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渤海银行股份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协议》
1 30,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渤合分
分行 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 保(2021)第 026 号)
起三年
兴业银行股份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24,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215604
分行 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 授 927A1)
合肥国轩 起三年
广发银行股份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3 20,000.00 有限公司合肥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2021)
分行 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 皖银综授总字第
起三年 000078 号-担保 01)
中国光大银行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4 42,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
合肥分行 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 HFSLHZZGBT20210
起三年 007)
上海浦东发展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5 银行股份有限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合同编号:
7,000.00 期限届满之日 ZB5805202100000024
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 起三年 )
中国邮政储蓄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连带责任保证合
6 南京国轩 10,000.00 银行股份有限 任保证 务人债务履行 同》(合同编号:[2021]
公司南京市六 担保 期限届满之日 邮银宁 GS078-1)
合支行 起两年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
南通 北京银行股份 务人债务履行
7 阿斯通 1,000.00 有限公司南通 任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 (合同编号:
分行 担保 0718622-001)
起三年
2、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 肥国轩的参股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了担保 合同,为其融资授信按照 40%的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合肥星 源对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 担保额度 授信银行 担保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保方 (万元) 方式
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主债
中国建设银行 连带责 务合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
1 4,174.00 股份有限公司 任保证 之日起至该 (合同编号:
庐江支行 担保 笔债务履行 XYZGELJZH2021016)
期限届满日
后三年止
每笔债权合
合肥星源 上海浦东发展 连带责 同项下债务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15,200.00 银行股份有限 任保证 履行期限届 (合同编号:
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 满之日起三 ZB5805202100000021)
年
每笔融资合 《最高额保证合同》
杭州银行股份 连带责 同项下债务 (合同编号:
3 2,200.00 有限公司合肥 任保证 人债务履行
庐江支行 担保 期限届满之 2021110498150000000
日起三年 1)
3、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合肥国轩对合肥星源提供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以下简称“苏美达”)于 2021 年 5 月签订了《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2021-001),双方拟开展设备代理采购业务,苏美达为合肥星源在协议约定货物
范围内执行代理采购。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结合合肥星源目前经营需要,上述代理采购业务采购的设备批次发生变化,合肥星源与苏美达于近期重新签订了《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2A)。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将对上述合同项下合肥星源向苏美达负担的全部债务的4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上述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合肥星源控股股东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前述交易项下合肥星源向苏美达负担的全部债务的 60%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合肥星源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已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失效,该合同项下合肥国轩为合肥星源提供担保事项相应解除。
(2)合肥国轩对中冶新能源提供担保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的参股公司,因经营需要,中冶新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曹妃甸自贸区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130624100GDZC202100001),合肥国轩为上述授信按 30%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肥国轩已与建行曹妃甸自贸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FDZMQZH130624101002),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13.35 亿
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1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35亿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各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公司将与担保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强
[2022-01-13](002074)国轩高科: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
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皖能电力,股票代码:000543.SZ)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合肥国轩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103MW/206MWh)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103MW/206MWh)工程总承包
3、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金额:394,376,073.00 元(含税)
6、联合体成员及分工:合肥国轩与西南电力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其中,合肥国轩负责提供本项目直流侧电池储能系统,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本项目 EPC总承包的全面管控,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等事宜。
7、项目工期:270 日历天
8、项目内容:淮北皖能储能电站采用总体设计、分期建设。总体建设规模为 1GWh,其中一期建设 103MW/206MWh,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的建设可以帮助解决地区电网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和波动性问题,使间歇性的、低密度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得以广泛、有效地利用。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将由公司储能业务板块具体实施,淮北皖能储能电站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电网侧磷酸铁锂储能电站。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推动合肥国轩与皖能电力在储能、零碳园区、光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丰富公司产品应用,改善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储能市场的地位与影响力。该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未来该项目顺利完成交付及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储能领域积累丰富的经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在本次储能项目竞标过程中,公司展现了自身在储能技术、产品和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赢得了市场、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作为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电网侧磷酸铁锂储能电站,该项目的顺利完成将会有效缓解当地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影响,对国内储能市场商业模式及市场开拓提供经验和借鉴,并将有利于提高电力系统中的新能源占比,为实现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发挥重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办理承包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合肥国轩将按照承包合同及相关约束性文件要求进行产品交付。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12]国轩高科(002074):国轩高科子公司联合中标3.94亿元淮北皖能储能电站项目
▇证券时报
国轩高科(002074)1月12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西南电力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成为“淮北皖能储能电站一期(103MW/206MWh)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94亿元。上述中标项目将由公司储能业务板块具体实施,淮北皖能储能电站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国内单体容量最大的电网侧磷酸铁锂储能电站。
[2021-12-21]国轩高科(002074):国轩高科与美国汽车巨头签订200GWh电池大单
▇证券时报
国轩高科(002074)获磷酸铁锂电池大单!
12月20日早间,公司发布公告,境外全资孙公司 GOTION, INC.(下称“美国国轩”)与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达成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后者预计在2023~2028年间,向国轩高科采购磷酸铁锂(LFP)电池总量不低于200GWh,双方计划在美国本土化生产和供应LFP 电池,并共同探讨未来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
根据协议内容,美国国轩将同意通过协商分配公司国内已有或新建产能、在美国本土新建产能等多种方式来满足前述美国大型上市汽车公司的电池采购需求。为表示合作诚意,该车企将通过分阶段预付款项方式支持美国国轩在美国本土建厂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及其他支出。与此同时,双方将在合资建厂方面展开探讨,除合资建设电池生产基地外,还可能涵盖上游材料、下游电池回收产业等领域。
公司表示,该协议虽对2021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但对未来相关年度业绩将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
出于商业保密需要,国轩高科在公告中并未明确本次交易对方的具体名称及产品相关信息,仅透露该车企市值在全球同行业中排名靠前,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国轩高科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而在2018年~2020年期间,美国国轩与该客户未发生交易。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今年1~11月,国轩高科动力电池装车量为6.6GWh,位列国内第四,市场份额为5.1%。从全球范围来看,截至今年10月,国轩高科全球市场装机份额从去年同期的1.6%升至2.6%;10月单月装机排名,相比9月晋升一位,升至第7位。
近年来,国轩高科在推进技术升级的同时持续扩大产能,保供能力大幅提升。在日前召开的2021年度供应商大会暨2022战略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2年年底,国轩高科产能有望达到100GWh,计划投产超50GWh;在研发层面,则将目光瞄准能量密度260Wh/kg铁锂电芯和400Wh/kg三元电芯。
12月15日,国轩高科向大众中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大众中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在此前,公司与大众的合作大幕早已开启。今年7月,国轩高科与大众汽车集团签署谅解备忘录,为大众集团开发第一代标准电芯,成为首个标准电芯研发的定点开发商。在签约仪式上,大众集团还公布了与国轩高科合作的一大宏伟目标:成为世界前三的电池制造商之一。
在原材料端,国轩高科亦加大投资布局。2021年年内,公司与宜春经开区签署投资协议,拟建设包括碳酸锂资源提取、加工的宜春产业园项目。按照计划,宜春碳酸锂项目分两期建设,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年产碳酸锂10万吨,其中一期将在2022年一季度将实现量产,预计2022年三季度实现满产;今年9月,国轩高科与江特电机达成协议,后者将向公司供应500吨/月电池级碳酸锂;12月,公司又与盐湖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设立合资公司分别生产磷酸铁锂等正极电池材料和储能电池,并在镁铝、镁锂合金等新材料领域开展合作。
[2021-12-20]国轩高科(002074):国轩高科美国国轩与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签订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
▇上海证券报
国轩高科12月20日早间公告称,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GOTION, INC.(以下简称“美国国轩”)为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的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美国国轩与该客户于近日签署了《Strategic Supplyand Localization Agreement》(即《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双方希望在磷酸铁锂电池的供应和采购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根据公告,美国国轩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与该客户已签署或拟签署的供货协议,在2023年至2028年确保满足该客户所需的电池数量。该客户预计在需求期间的电池采购总量不低于200GWh。
公告指出,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对公司未来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021-12-20](002074)国轩高科:关于境外子公司签订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11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签订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中关于电池采购相关约定系日常经营性交易,根据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公司须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中关于产能扩建及合资建厂等事宜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确定的框架性条款,合作思路中具体事宜需待条件成熟后具体实施执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协议履行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化、项目建设进度、行业政策、市场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后续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签署概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GOTION, INC.
(以下简称“美国国轩”)为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以下简称“该客户”)的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美国国轩与该客户于近日签署了《Strategic Suppl yand LocalizationAgreement》(即《战略供应和本土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希望在磷酸铁锂电池(以下简称“LFP 电池”)的供应和采购方面达成战略合作。一方面,基于该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通过中国内地电池生产基地出口 LFP电池;另一方面,双方计划在美国本土化生产和供应 LFP 电池以及共同探讨未来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上述 LFP 电池产品将用于该客户美国及全球市场的电动汽车和其他应用。
本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此次交易涉及保守商业秘密,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协议,未披露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产品相关信息。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双方交易情况:2018 年-2020 年期间,美国国轩与该客户未发生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手方为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在全球车企中,市值排名靠前。其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该客户的采购需求。美国国轩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与该客户已签署
或拟签署的供货协议,在 2023 年-2028 年(“需求期间”)确保满足该客户所需的电池数量。该客户预计在需求期间的电池采购总量不低于 200GWh。
2、 生产线的扩建和本土化。美国国轩同意通过协商分配公司国内已有或新
建产能和在美国本土新建产能的方式来满足该客户电池采购需求。
3、预付款。该客户将通过分阶段预付款项的方式来支持美国国轩在美国本土建厂所需的建设费用、设备采购费用及其他支出。上述预付款后期可用于货款抵扣或合资建厂,剩余部分由美国国轩按协议约定分期偿付。
4、合资建厂。双方将就共同成立合资企业或其他合作努力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成立合资公司的可能性。除了合资建设电池生产基地外,合资企业的范围可能涵盖对上游材料和下游电池回收产业的投资。
5、其他。本协议对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和偿付方式、采购价格及调整机制、合同期限和终止、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紧密的供需合作关系,表明该客户对公司研发
能力、管理和运营能力、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生产供应体系等全方面的认可,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深化公司与该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对公司未来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具体影响金额按实际发生确定。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推动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全球市场份额。同时,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基于该客户目前的需求,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在产品交付、技术、产能等方面基本不存在风险。
2、本协议中关于产能扩建、合资建厂等事宜的具体实施,尚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美国国轩与该客户签署的《Strategic Supplyand LocalizationAgreement》。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0年06月11日
调研公司:东吴证券,华泰柏瑞,嘉实基金,海富通基金,建信基金,国君资管,新华资产,敦和资产,鸿澄投资,新华基金,东方资管,富善投资,盘京资产,朱雀基金,巽升投资
接待人:副总经理、资本中心总裁:马桂富,工程研究总院副院长:林志宏,证券事务部副总监:高锐,证券事务代表:徐国宏,工程研究总院院长:Steven Cai
调研内容:1、问:大众是世界一流企业,在管理和生产上都有较好的经验。大众入股,公司是否会在管理体系和生产研发上作出改变?
答:这次战略入股,大众和国轩就公司管理体系的改进已达成一致意见,首先,公司现有管理团队人员保持稳定;同时,在管理体系上,考虑大众作为世界一流企业在研发、制造、供应链等方面有非常完备的知识体系与管理经验,公司将尽快引入大众管理方法和经验,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潜心学习,去芜存菁,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在生产研发上,公司将积极借助大众整车专业技术,与大众汽车集团就MEB平台的标准化产品投放市场展开深入合作,加大研发力度,加速新产线建设速度,确保动力电池产品可满足大众在中国市场的纯电动汽车产品需求和市场上其他客户需求;公司与大众未来还将集中力量共同研发下一代电池技术,公司将参与未来电池标准制定工作;基于公司在电池回收、梯次利用等方面的积极布局,未来大众汽车将与公司共同探索最大程度地发挥合作双方协同作用,以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
2、问:和大众合作,公司在产能上会有什么规划?供货大众是否会造成对其他企业供应困难?是否会造成客户结构单一?
答:在产能方面,公司将扩大生产规模,主要系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16GWh高镍三元动力电池募投项目,保证动力电池产品可满足大众和市场上其他客户需求。在和大众合作基础上,公司依然坚持现有的市场营销策略与规划,深耕锂电池市场,立足国内,面向全球,进一步拓展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确保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已经与包括北汽、吉利、长城、长安、上汽、江淮、奇瑞、博世、塔塔、华为等众多客户保持业务往来。除供货新能源汽车外,公司还将继续在储能领域扩大布局,目前已与华为、中国铁塔、国家电网、中电投等企业达成储能领域合作共识。
3、问:大众投资入股公司,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答:大众投资入股公司,对于公司的影响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可实现优势互补,最大化资源分享和提升运营效率;二是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品牌议价能力;三是有助于公司更快地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与价值链。综合来将,大众的加入,帮助公司提升动力电池的技术水平,扩大市场份额,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国际竞争优势,对公司来说是又一次新的伟大征程。
4、问:疫情导致新能源汽车销量下降,国内外都出台不少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公司怎么看待今年及未来几年中国和全球的电动化进程?
答:202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需求有望超预期,主要国家和地区特别是欧洲排放标准日益严格,欧洲很多政府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全球主要车企电动化进程加速,全新电动平台投入使用,爆款车型密集推出,新能源汽车性价比优势逐步显现,有望带动全球需求增长。全球视野看,中国电动化供应链最为完善,规模最大,并在加速全球配套,已经具备全球竞争力,随着主要车企全球电动化加速推进,相关环节的龙头企业作为全球优质制造资产的价值有望突显。
5、问:公司在公告里提及在当前技术条件下,高镍三元技术路线成为优选。大众入股后,公司的三元电池体系将会做哪些新的规划?
答: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做精铁锂 做强三元 做大储能”产品战略。大众入股后,现有和未来的项目保持不变,覆盖了从原材料到电池回收的完整的电池生产价值链。公司目前已有产能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未来有三元项目的产能规划。三元锂电池优势在于能量密度和抗低温两方面。高镍三元电池随镍含量的增加,电池能量密度增加;正极材料由于提高了镍的占比,在成本方面优势也非常明显。公司目前开发阶段的三元电芯单体能量密度为300Wh/kg,系统能量密度突破200Wh/kg。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5 日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
跌幅偏离值:-9.81 成交量:7731.51万股 成交金额:457359.9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4321.74 |52516.70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六路证券营|12834.15 |4.61 |
|业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运国际大|11097.87 |7351.33 |
|厦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交易单元(353800) |7171.35 |2603.1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路桥数码街证券营业|5555.58 |437.12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24321.74 |52516.7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270.56 |11286.45 |
|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添大道证券营|-- |7615.05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559.24 |7465.3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运国际大|11097.87 |7351.33 |
|厦证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3-21|16.49 |250.00 |4122.50 |机构专用 |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 |限公司南通人民|
| | | | | |中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7|112718.21 |5337.62 |39.57 |1.28 |11275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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