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51锌业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0751最新公司消息
≈≈锌业股份000751≈≈(更新:22.02.23)────────────────────────────────────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2日
2)02月23日(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2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9年02月2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5402.34万 同比增:11.55% 营业收入:79.20亿 同比增: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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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92│ 0.0700│ 0.0251│ 0.1700│ 0.0979
每股净资产 │ 2.1418│ 2.1025│ 2.0576│ 2.0325│ 1.964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333│ 0.9333│ 0.9333│ 0.9333│ 0.933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552│ -0.0945│ -0.1394│ -0.1645│ -0.23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2300│ 3.3900│ 1.2300│ 8.5100│ 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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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092│ 0.0700│ 0.0251│ 0.1658│ 0.0979
每股净资产 │ 2.1418│ 2.1025│ 2.0576│ 2.0325│ 1.964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9333│ 0.9333│ 0.9333│ 0.9333│ 0.933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0552│ -0.0945│ -0.1394│ -0.1645│ -0.232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1008│ 3.3290│ 1.2187│ 8.1597│ 4.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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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锌业股份 代码:000751 │总股本(万):140986.93 │法人:于恩沅
上市日期:1997-06-26 发行价:7.42│A 股 (万):140986.88 │总经理:郭天立
主承销商:国泰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0.05 │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电话:0429-2024100 董秘:刘建平 │主营范围:热镀锌、锌锭、银锭、精铅、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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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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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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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092│ 0.0700│ 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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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700│ 0.0979│ 0.0370│ 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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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400│ 0.0958│ 0.0480│ 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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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400│ 0.0386│ 0.0375│ 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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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500│ 0.0876│ 0.0572│ 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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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2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公司关于2022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2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期货品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燃材料即锌、铜、铅、白银、焦炭、焦煤、动力煤商品期货品种。
2.2022年公司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20.94%)。
3.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4.履约担保:保证金
5.交易杠杆倍数:15 以内
6.流动性安排: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7.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8.支付方式:现金
9.违约责任:遵照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原燃材料库存、产品库存、在途原燃材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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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期货的保值业务。
三、开展期货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成立期货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落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进出口部期货科负责实施。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对此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有色金属、贵金属、原燃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加工费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交易所可能临时启动限仓措施,造成投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运输困难可能面临实物交割的风险。
(3)资金链风险:由于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头寸被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5)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燃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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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7)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期货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期货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就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累计使用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加工费,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23](000751)锌业股份: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 5 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 9 人、实到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中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文)
MCC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英文)
(以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登记注册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葫芦岛锌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2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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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23](000751)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全资子中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中文)
MCC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英文)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5.主营业务:矿业开发,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国际贸易
6.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7.持股比例:公司持股 100%。
上述对外投资基本信息以在当地相关部门的登记注册为准。
三、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利用香港的市场机会和金融便利性,建立海外矿产品开发和融资的平台,降低矿产品进口成本,为公司进口矿采购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更低的成本。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1-12-28](000751)锌业股份: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12/2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
有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
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4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于洪先生、林桂娟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52%股权,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于跃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3.59%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68%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
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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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00%股权,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3.59%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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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洪先生与林桂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兄弟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于洪先生之子。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于跃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宏跃集团仍为中冶有色的第一大股东,中冶有色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000751)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更正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
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经公司自查,《公告》披露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签署日期存在错误,现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有
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更正后: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2021 年 12 月 23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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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
有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000751)锌业股份: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有色”)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于跃先生签订了《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于洪先生将其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团”)36%股权及林桂娟女士将其持有的宏跃集团 16%股权一并转让给于跃先生,于跃先生持
有宏跃集团 68%的股权;于跃先生与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采取和于跃先生意思表示一致的行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4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转让方于洪先生、林桂娟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52%股权,于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于跃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3.59%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跃先生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68%股权,一致行动人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6%股权,于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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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宏跃集团 100%股权,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通过宏跃集团控制的中冶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3.59%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注:于洪先生与林桂娟女士为夫妻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兄弟关系,于跃先生、于朝旭先生、于航先生为于洪先生之子。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于跃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宏跃集团仍为中冶有色的第一大股东,中冶有色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000751)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锌业股份
股票代码: 0007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跃
通讯地址: 辽宁省绥中县新兴街二段******
一致行动人: 于朝旭
通讯地址: 辽宁省绥中县大王庙镇绥中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一致行动人: 于航
通讯地址: 辽宁省建昌县大屯镇建昌马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于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锌业股份拥有的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于洪及林桂娟合计持有的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52%的股权,该等股权转让直接导致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并间接导致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4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0
附表...... 3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本报告中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于跃
上市公司、锌业股份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宏跃集团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有色 指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宏跃北铜 指 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跃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于洪先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桂娟女士合计持有的宏跃集团52%的
股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姓名 于跃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1421199706*******
住所 辽宁省绥中县新兴街二段******
通讯地址 辽宁省绥中县新兴街二段******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跃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起始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任职务 任职单位主营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业务 关系
锌、铜和铅冶
炼及产品深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通过宏
2020年3月 锌业股份 进出口部 工,镉、铟、 跃集团控股的中冶有色控制
17日至今 部长 硫酸、硫酸铜 锌业股份23.59%的股份
综合利用产品
加工
2019年6月 辽宁连石生态科 董事 研究和试验发 直接持有该公司16%的股权
至今 技有限公司 展
2019年4月 有色金属冶炼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通过宏
至今 中冶有色 副董事长 和压延加工业 跃集团控制中冶有色
51.6229%的股权
2019年 05 葫芦岛连石化工 化学原料和化
月至今 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学制品生产经 无产权关系
营
2020年 4 月 葫芦岛宏跃梦幻 直接持有该公司 16%的股
至今 水芙宫酒店有限 监事 住宿业 权
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跃最近5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矿产品、化工产品
1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18800 16% (危险化学品除外)
批发业
2 深圳市宏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0 16% 资本市场服务
3 深圳宏跃创新资源研究中心有限公 2000 1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司 息技术服务业
4 深圳市宏跃商贸有限公司 5000 16% 批发和零售业
5 海南利华流通科技有限公司 3000 16% 批发和零售业
6 上海葫锌实业有限公司 5000 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加工
7 海南宏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5000 16%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出口
8 深圳宏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6% 创业投资,项目投资
及相关咨询
金属制品科技领域的
9 深圳宏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500 16% 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等业务
10 建昌磊子沟尾矿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1000 16% 从尾矿沙中回收金属
及加工、矿产品销售
11 葫芦岛石源科技有限
[2021-12-25](000751)锌业股份:锌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锌业股份
股票代码: 0007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于洪
通讯地址: 绥中县绥中镇宏跃集团办公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桂娟
通讯地址: 绥中县绥中镇宏跃集团办公楼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
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于洪先生、林桂娟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锌业股份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授权
与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
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规定,本报告中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于洪,林桂娟
上市公司、锌业股份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宏跃集团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先生、林桂娟女士将其合计持有的宏
跃集团5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其子于跃先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于洪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于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1325195802******
住所 辽宁省绥中县新兴街******
通讯地址 绥中县绥中镇宏跃集团办公楼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所任职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
起始时间 工作单位 任职单位主营业务
务 产权关系
2017年 12 中冶葫芦岛有色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为
月至 2019 金属集团有限公 董事长 有色金属冶炼和化工产品生产
年 04 月 司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年 12 葫芦岛八家矿业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为
月至 2019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采矿、选矿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年 04月
2009年 07 葫芦岛叁沟矿业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为
月至 2019 有限公司 董事 采矿、选矿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年 07 月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最近5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洪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生态监测、固体废物
1 辽宁连石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 37% 治理、环境科学技术
研究服务
2 葫芦岛宏跃梦幻水芙宫酒店有限公 5000 36% 住宿业
司
3 绥中宏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0% 其他金融业
4 葫芦岛洪宇矿产品有限公司 30 实际控制 矿产品销售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
5 绥中汇达商贸有限公司 100 实际控制 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品)、机械设备、五
金产品销售
6 辽宁连石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000 实际控制 检验检疫服务、检测
服务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
7 建昌县运祥贸易有限公司 1000 实际控制 属矿及制品销售,矿
山机械销售,五金产
品批发
注*: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之和。
(二)林桂娟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桂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林桂娟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602197307******
住所 辽宁省绥中县新兴街******
通讯地址 绥中县绥中镇宏跃集团办公楼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桂娟最近五年内的主要职务、职业
起始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任职务 任职单位主营 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
业务 产权关系
矿产品、化工
2008年 12 葫芦岛宏跃集团 总经理 产品(危险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该
月至今 有限公司 学品除外)批 公司 16%股权
发业
2016年 04 葫芦岛宏跃集团 执行董事、
月至 2020 宏跃大酒店有限 总经理 住宿业 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
年 09 月 公司
2018年 10 葫芦岛宏跃梦幻
月至今 水芙宫酒店有限 董事 住宿业 持有该公司 16%股权
公司
2011年 12 葫芦岛八家矿业 董事、副董 矿山开采,矿 本次权益变动前通过宏
月至今 股份有限公司 事长(2019 石加工销售 跃集团持有该公司
年 04 月起) 15.04%的股权
2007年 7 月 葫
[2021-12-22](000751)锌业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陆续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合计 2153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9.21%,具体如下:
获得补 是否与 是否已 是否
获得补 提供补 助的原 补助 补助金 公司日 经实际 具有
助的主 助的主 因或项 形式 额(万 补助依据 常经营 收到相 可持
体 体 目 元) 活动相 关款项 续性
关 或资产
葫芦岛 葫芦岛 资源综 根据《资源综合利用
锌业股 市财政 合利用 银行 1831 产品和劳务增值税 是 是 是
份有限 局 增值税 存款 优惠目录》财税
公司 退税 〔2015〕78 号文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失业保险支持
葫芦岛 企业稳定岗位有
市劳动 关问题的通知(辽
葫芦岛 和社会 人社[2015]136
锌业股 保障服 稳岗补 银行 91 号)、葫芦岛市人 是 是 否
份有限 务中心、 贴 存款 力资源和社会保
公司 葫芦岛 障局 葫芦岛市财
市财政 政局关于印发《葫
局 芦岛市实施企业
稳岗扩岗专项支
持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
葫芦岛 葫芦岛 和社会保障局及葫
锌业股 市劳动 职工教 银行 芦岛市财政局关于
份有限 和社会 育补贴 存款 231 进一步做好职业技 是 是 是
公司 保障服 能提升行动有关工
务中心 作的通知(葫人社
[2020]114 号)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
合计 2153 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企业收到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政府补助 2153 万元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因此 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 2153 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4](000751)锌业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3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337,965,9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9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336,740,9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8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6 人,代表股份 1,22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35 人,代表股份 5,363,900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4,322,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0.59%;反对 1,041,2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19.41%;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2,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0.59%;反对 1,041,200 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的 19.41%;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4,495,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3.81%;反对 868,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16.19%;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5,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3.81%;反对 868,40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的 16.19%;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099,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反对
8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7,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3.85%;反对 866,10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的 1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关于 2021 年新增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099,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反对
86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7,8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3.85%;反对 866,10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的 16.1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097,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反对
86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95,5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3.81%;反对 868,400 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的 16.19%;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2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4,197,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78.26%;反对 1,165,2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21.72%;弃权 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7,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78.26%;反对 1,165,200 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的 21.72%;弃权 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建昌马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开具进口信用证贸易融资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 4,325,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0.63%;反对 1,037,9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19.35%;弃权 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5,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80.63%;反对 1,037,900 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的 19.35%;弃权 1,0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刘晓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2月21日
调研公司:中信建投,中信建投,民生证券,淡水泉投资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刘建平,财务负责人:杜光辉,证券事务代表:刘采奕,总经理:郭天立
调研内容:1、问: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答:公司地处渤海之滨的葫芦岛,是东北和华北地区唯一的大型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近邻铅、锌消费市场,陆路、水路交通便利,物流费用低廉,进口原料资源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公司具有竖罐、电解、鼓风炉炼锌三套生产工艺,公司主产品锌质量好、信誉高,锌在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主产品锌、铅主要应用于冶金、建材、机电、化工、汽车等领域,如材料防腐、压铸合金、电池等。公司按照主要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运行状态,结合市场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有效组织产品的冶炼生产和市场营销。
2、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介绍,公司未来是否有在产业链纵向一体化拓展打算?
答:面对国内外有色金属市场的形势,公司将按照“向主业聚焦、向上游拓展、向下游延伸、向巨人靠拢”战略要求,迎难而上,聚力攻坚,全力做大总量、做活存量、做强增量、做优质量。
3、问:公司锌年产量约30万吨,每季度产量多少?
答:公司目前具有三种冶炼工艺,分别为“竖罐、电解、鼓风炉”,上述冶炼工艺生产均不受季节性影响,产量较为均匀。
4、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公司大股东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答: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大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39%,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批发、零售;建材、建筑机械、装饰材料经销;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建材、建筑机械、装饰材料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问: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是否能完全锁定或者是否做套保?
答:公司原料的期货套保业务是在年初计划范围内,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采购的部分原料做套期保值业务。
6、问:展望一下今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加工费?
答: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结合目前的市场加工费状况,公司预计全年市场加工费应在较好的水平运行。
7、问:目前公司采购国产矿和进口矿比例多少?
答:公司根据国产矿和进口矿市场加工费的空间,适当调整二者的采购比例。
8、问:近1-2年各地严查环保,锌渣问题制约企业开工,公司对锌渣处理主要通过什么方式,现有处理能力能否覆盖全部锌渣?是否有外卖锌渣给第三方处理?
答:公司三种冶炼工艺具有互补优势,能够处理冶炼各系统产生的锌渣问题。近几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目前,各相关设备已投入运行,当地环保部门已在公司相关地点设立在线监测系统,公司已达到环保要求。
9、问:公司2018年主要作了哪些工作?
答:2018年,公司完成了有色金属、化工产品总量、工业总产值及营业收入等目标任务,更突显了六个方面的提升。一是辅助生产能力实现新提升。公司各辅助单位全力以赴,在机电一体化、修旧利废、综合污水治理等均取得良好成效,为生产单位创水平提供了强力保障。二是防范市场风险取得新成效。经营系统采取六个结合,两个转换等方式,国内原燃料价差及小锌锭销售价格都取得较好的成绩,有力防范了巨大的市场风险,在物资采购、材料管理也取得了新突破。三是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34号蒸馏炉改造、电解锌锌品提产提质改造、氧化锌浸出改造、铅锌厂富氧烧结改造、综合利用硫酸锌系统更新、电积铜、热镀锌二维码开发、OA办公系统、污酸水提浓使用项目、挥发窑脱硫改造、精锌厂焦结烟气脱硫等项目有的投入运行,有的着力推进,助力企业生产发展。四是内控管理能力在提高。在工程费用、相关业务拓展、赢得政策支持、进厂物资检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公司节约了费用,避免了经济损失,创造了较好的效益。五是企业组织协调能力提升。实现了生产经营对接到位,产销平衡对接到位,公司各部门突出专项职能,助力生产组织,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六是提高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增强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消化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与各专业领军人物及相关院校产学研一体化和新产品研发。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8-27 日价格振幅达到10%
振幅:15.62 成交量:27704.63万股 成交金额:146295.4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1474.72 |762.51 |
|证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 |1025.73 |1727.06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963.46 |693.81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910.91 |1163.36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895.03 |467.22 |
|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2.19 |2589.6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54.88 |2479.98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41.05 |2391.4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97.66 |2167.97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斜土路证券营业|23.26 |1988.05 |
|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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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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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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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5.21 |50.00 |260.50 |招商证券股份有|招商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上海翔殷|限公司上海翔殷|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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