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29攀钢钒钛最新消息公告-000629最新公司消息
≈≈攀钢钒钛000629≈≈(更新:22.02.0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2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128000万元至138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36.03%至
262.29% (公告日期:2022-02-09)
3)02月09日(000629)攀钢钒钛: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1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78249.70万 同比增:311.49% 营业收入:109.49亿 同比增: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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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911│ 0.0591│ 0.0181│ 0.0262│ 0.0221
每股净资产 │ 1.2000│ 1.1680│ 1.1222│ 1.1034│ 1.105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6450│ 0.6450│ 0.6450│ 0.6449│ 0.645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697│ -0.7018│ -0.7427│ -0.7608│ -0.76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7.9100│ 5.2000│ 1.6300│ 2.4000│ 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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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910│ 0.0590│ 0.0181│ 0.0262│ 0.0221
每股净资产 │ 1.1981│ 1.1662│ 1.1205│ 1.1017│ 1.103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6440│ 0.6440│ 0.6440│ 0.6439│ 0.644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6687│ -0.7007│ -0.7415│ -0.7597│ -0.763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5914│ 5.0568│ 1.6159│ 2.3773│ 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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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攀钢钒钛 代码:000629 │总股本(万):860302.62 │法人:谢俊勇
上市日期:1996-11-15 发行价:3.7│A 股 (万):858943.13 │总经理:马朝辉
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359.49│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电话:0812-3385366 董秘:罗玉惠 │主营范围:钒钛制品生产和加工、钒钛延伸产
│品的研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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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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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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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911│ 0.0591│ 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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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262│ 0.0221│ 0.0100│ 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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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652│ 0.1642│ 0.1397│ 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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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598│ 0.2384│ 0.1339│ 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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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005│ 0.0780│ 0.0484│ 0.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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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000629)攀钢钒钛:2021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 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2-06)。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非经常性损益包括“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因公司披露的 《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调整后)“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扣除2021年度收购的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钒制品”)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调整后) 上年同期(调整前)
项目 (2021年 1 月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202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 月 1日至
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8,000 万元-138,000 万元 盈利:38,091.48万元 盈利:22,532.5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 ——
236.03%-26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28,000万元-138,000万元 盈利:36,951.25万元 盈利:21,408.8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 ——
246.40%-273.47%
基本每股收益 0.1490元/股-0.1607 元/股 盈利:0.0443 元/股 盈利:0.0262 元/股
备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包括本公司 2021 年度收购的西昌钒制
品盈利。
更正后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调整后) 上年同期(调整前)
项目 (2021年 1 月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202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 月 1日至
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0 年 12 月 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8,000 万元-138,000 万元 盈利:38,091.48万元 盈利:22,532.5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 ——
236.03%-26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5,000万元-105,000万元 盈利:21,408.85万元 盈利:21,408.8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 ——
343.74%-390.45%
基本每股收益 0.1490元/股-0.1607 元/股 盈利:0.0443 元/股 盈利:0.0262 元/股
备注: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两项数据的本报告期及
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包括本公司 2021 年度收购的西昌钒制品盈利。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中的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调整后)已
将公司收购前西昌钒制品 2021年 1-9月和 2020年度盈利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其他内容不
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2022-02-09](000629)攀钢钒钛: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业务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钛业公司”)拟向关联方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转让其位于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 2 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钛业公司拟向矿业公司转让其位于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 2 宗土地使用权及其拥有地面不可分割附着物,用于矿业公司海绵钛分公司项目。为保障土地完整性,钛业公司氯化钛白厂占地及地面不可分割的挡墙、护坡、道路等构筑物纳入转让范围,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资产仍保留为钛业公司所有。本次转让完成后,钛业公司将不再拥有前述土地使用权,钛业公司氯化钛白厂所使用土地约 50 亩由钛业公司向矿业公司租赁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钛业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拥有地面不可分割附着物。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矿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矿业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景凡、杨秀亮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96214
注册资本:619,848.0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2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矿业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540,694.0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716,021.6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82,740.76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79,314.7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671.7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矿业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871,255.5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750,319.80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8,961.06 万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20,569.0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
币 57,094.1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其拥有地面不可分割附着物。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账面价值:25,125.53 万元
评估值:31,447.54 万元(不含税)
评估增值:6,322.01 万元
增值率:25.16 %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钛业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钛业公司拟转让所持有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钛业公司申报的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45 号)。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对钛业公司申报拟转让的建筑物类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及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钛业公司申报的拟转让
的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账面价值 25,125.53
万元,评估值 31,447.54 万元(不含税),评估增值 6,322.01 万元,增值率 25.16 %。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人):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土地和固定资产转让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和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所指土地座落位置: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合同所指土地使用权面积 787,448.62 平方米。本合同所转让挡墙固定资产 1 项。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所有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权属瑕疵。甲方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所有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3845
号评估报告计算的资产转让价格,不含税总价(小写)314,475,356.00元,(大写)叁亿壹仟肆佰肆拾柒万伍仟叁佰伍拾陆元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乙方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0%给甲方;乙方取得本合同所述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0%给甲方。具备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固定资产转让条件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和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和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其它安排,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不会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矿业公司向钛业公司以市场价格租赁土地情形将变为钛业公司向矿业公司以市场价格租赁氯化钛白厂使用土地。
七、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 年 1—12 月,公司与矿业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349,181.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系理顺和规范公司资产业务管理所需,有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参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21〕第 3845 号),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定价依
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土地及附着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三)《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000629)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向关联方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本议案涉及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俊勇、杨槐、张 景凡、杨秀亮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生产经营白皮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8](000629)攀钢钒钛: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第二次修订稿)》,并已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进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0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
议案;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七)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
明
根据《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具体如下:
序号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实际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
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公司未发
1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生前述任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情形。
(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
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
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激励对象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 均未发生
2 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前述任一
(5)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
(6)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授予业绩考核要求: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 满足个人
3 效考核等级必须达到 C 及以上才能被授予。 层面绩效
考核条件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 1月 17日
(二)授予数量:1,328.00万股
(三)授予人数:95人
(四)授予价格: 2.0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3%
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3%
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4%
解除限售期 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计划终止实施,所有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6)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7)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出现上述(1)-(4)情形的,上市公司回购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追回其因解除限售获得的股权激励收益,并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激励对象发生上述其他情形的,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①2022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5.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5.79%,且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③2022 年 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董事会下达的考核目标,
且?EVA>0。
①2023 年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7.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5.79%,且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③2023 年 EVA(经济增加值)指标完成情况达到董事会下达的考核目标,
且?EVA>0。
[2022-01-18](000629)攀钢钒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0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高晋康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马朝辉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向 95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0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000629)攀钢钒钛: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0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11: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现均已达成,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000629)攀钢钒钛: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28 万股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攀钢钒
钛”)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达成,现确定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08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攀钢集
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第二次修订稿)》,并已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0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7.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现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6)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均达到 C 及以上。
(四)本次拟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328 万股
3.授予人数:95 人
4.授予价格:2.0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3%
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3%
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4%
解除限售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5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授 获授总额占当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李晓宇 党委书记、工会主 34.00 2.56% 0.0040%
席
马朝辉 总经理 28.00 2.11% 0.0033%
罗玉惠 董事会秘书 24.00 1.81% 0.0028%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授 获授总额占当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吴军 纪委书记、机关党 23.00 1.73% 0.0027%
委书记
谢正敏 财务负责人 22.00 1.66% 0.0026%
李亮 总经理助理 22.00 1.66% 0.002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175.00 88.48%
(共 89 人) 0.1368%
合计 1,328.00 100.0% 0.15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上述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上述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父母、
配偶、子女的情形;
(4)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不超过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
股权收益)的 30%。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五)公司不存在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人民币 2.08 元/股。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意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8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2022-01-11](000629)攀钢钒钛: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0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了公司董事贾文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贾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贾文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贾文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贾文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贾文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7](000629)攀钢钒钛:2021年度业绩预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调整后)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调整前)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 128, 000 万元 - 138, 000 万元 盈利: 38,091.48 万元 盈利: 22,532.56 万元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236.03% - 262.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 128, 000 万元 - 138, 000 万元 盈利: 36, 951.25 万元 盈利: 21,408.85 万元
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 246.40% - 273.47% —— ——
基本每股收益 0. 1490 元 / 股 - 0. 1607 元 / 股 盈利: 0. 0443 元 / 股 盈利: 0. 0262 元 / 股
备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包括本公司本年度收购的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钒制品”)盈利。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增幅为236.03%~262.29%,主要原因是:
(一)公司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10月15日,该收购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成。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2021年10月1日西昌钒制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而不是自合并日开始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规定,本报告期数据包含西昌钒制品期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上年同期2020年数据在对比分析时同口径合并西昌钒制品数据;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做好产销衔接,钒钛产品价格和销量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降本增效措施,积极消化上游原辅料采购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深挖内部潜力,提升盈利能力;
(四)根据财务部门对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复核,预计在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减记约11,0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本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2022-01-06]攀钢钒钛(000629):攀钢钒钛2021年度净利润预增236%-262%
▇上海证券报
攀钢钒钛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盈利128,000万元-13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上升236.03%-262.29%。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做好产销衔接,钒钛产品价格和销量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14日
调研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玉惠,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廖燕
调研内容:一、公司2021年业绩大幅增加的原因?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增幅为236.03%~262.29%,主要原因是:1.公司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29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1年10月15日,该收购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成。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2021年10月1日西昌钒制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2021年数据包含西昌钒制品期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2.2021年,公司全力做好产销衔接,钒钛产品价格和销量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3.公司严格落实降本增效措施,积极消化上游原辅料采购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深挖内部潜力,提升盈利能力;4.根据财务部门对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复核,预计在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减记约11,000万元。二、公司粗钒渣的定价原则?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粗钒渣为成本加合理利润模式定价。三、公司钒产品产能?公司目前具备年产钒制品(以V2O5计)4万吨的生产能力。四、钒产品产能短期内是否会大幅增加?由于目前主流提钒工艺是钢渣提钒,在不新增高炉产能的前提下,钒渣产能相对稳定,因此公司钒产品产能也相对稳定。五、公司的钛白粉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怎样?公司目前具备硫酸法钛白粉22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1.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近年来,公司钛白粉生产保持了较高的利用率。六、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推进实施股份授予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激励计划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七、公司采购钛精矿定价原则?公司按照市场化定价方式从控股股东攀钢集团采购钛精矿。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1-05 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涨幅偏离值:21.79 成交量:108736.60万股 成交金额:447759.6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56035.97 |29100.31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商城中路证券营|14275.20 |49.39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8068.70 |5225.5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7297.08 |70.39 |
|道东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清路证券营业|6062.44 |6362.12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56035.97 |29100.3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清路证券营业|6062.44 |6362.12 |
|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甬江大道证券营|5794.45 |6092.40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8068.70 |5225.52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569.99 |5176.59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3-02|2.37 |30.00 |71.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中泰证券股份有|
| | | | |份有限公司上海|限公司上海东方|
| | | | |商城路证券营业|路证券营业部 |
| | | | |部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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