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26飞亚达最新消息公告-000026最新公司消息
≈≈飞亚达000026≈≈(更新:22.02.0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0日
2)02月09日(000026)飞亚达: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
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426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08434元 ;B股:以总
股本4265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08434元,股权登记日:2021-05-31;除
权除息日:2021-06-01;红利发放日:2021-06-01;B股:最后交易日:2021-0
5-31;B股:股权登记日:2021-06-03;B股:除息日:2021-06-01;B股:红利发
放日:2021-06-03;
2)2020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21年08月2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34257.94万 同比增:59.50% 营业收入:40.85亿 同比增: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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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7995│ 0.5421│ 0.2780│ 0.6764│ 0.4940
每股净资产 │ 6.9630│ 6.5599│ 6.6824│ 6.5405│ 6.416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368│ 2.4765│ 2.4712│ 2.3861│ 2.3833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167│ 2.7999│ 2.9337│ 2.7202│ 2.56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8400│ 8.0900│ 4.1500│ 10.7800│ 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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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8041│ 0.5482│ 0.2775│ 0.6903│ 0.5041
每股净资产 │ 6.9664│ 6.7061│ 6.8346│ 6.5719│ 6.447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4380│ 2.5318│ 2.5275│ 2.3976│ 2.394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1182│ 2.8623│ 3.0005│ 2.7332│ 2.572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5422│ 8.1740│ 4.0600│ 10.5043│ 7.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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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飞亚达 代码:000026 │总股本(万):42605.1 │法人:张旭华
B 股简称:飞亚达B 代码:200026 │A 股 (万):35927.42 │总经理:潘波
上市日期:1993-06-03 发行价:3.6│B 股 (万):5792.39 │行业:零售业
主承销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885.29
电话:0755-86013669 董秘:宋瑶明│主营范围:钟表及其零配件的设计、开发、制
│造、销售和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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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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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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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7995│ 0.5421│ 0.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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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6764│ 0.4940│ 0.1775│ -0.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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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4943│ 0.4039│ 0.2788│ 0.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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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4190│ 0.3707│ 0.2561│ 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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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196│ 0.3112│ 0.1976│ 0.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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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000026)飞亚达: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2-00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21-102》。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B 股股份,并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22-00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及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19,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7.77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2 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133,086.93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646,146 股的 25%(即 161,537 股),但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7](000026)飞亚达: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暨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2-00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暨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的情况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陈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卓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陈卓先生在担任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核查,陈卓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281,000 股(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176,720 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宋瑶明
先生(简历附后)为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二、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公司董事会指定总会计师宋瑶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宋瑶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86013669
传真号码:0755-83348369
电子邮箱:investor@fiyta.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20 楼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附:总会计师简历
宋瑶明先生,1967 年 7 月出生,会计师,陕西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曾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沈阳一汽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会计。
宋瑶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宋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022-02-07](000026)飞亚达: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2-003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2 年 2 月 6 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陈卓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卓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宋瑶明先生为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结束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暨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2-004》。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议案》。
鉴于陈卓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董事会指定公司总会计师宋瑶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暨总会计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22-004》。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8](000026)飞亚达: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2-002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44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2 月 7 日。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月11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19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月11日,公司向128名激励对象授予422.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月30日,上述A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上市。
7、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5日办理完成。
8、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5日办理完成。
9、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7月29日办理完成。
10、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9月14日办理完成。
1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11月9日办理完成。
12、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涉及解除限售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35.764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前述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2月1日上市流通。
13、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1名去世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59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4月23日办理完成。
14、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2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
15、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35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
16、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7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11月3日办理完成。
17、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351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11月3日办理完成。
18、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涉及解除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24.442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3.3%。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为2019年1月11
[2022-01-06](000026)飞亚达: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2-001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回购部分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21-102》。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及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B 股股份
86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最高成交价为 7.57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42 港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483,661.16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8.05 港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646,146 股的 25%(即 161,537 股),但每五个交
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29](000026)飞亚达: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1-106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4421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月11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19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年1月11日,公司向128名激励对象授予422.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月30日,上述A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上市。
7、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5日办理完成。
8、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5日办理完成。
9、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7月29日办理完成。
10、2020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9月14日办理完成。
1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0年11月9日办理完成。
12、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涉及解除限售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35.764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前述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2月1日上市流通。
13、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1名去世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359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4月23日办理完成。
14、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2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7月6日办理完成。
15、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35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
16、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1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7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11月3日办理完成。
17、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351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相关回购注销手续于2021年11月3日办理完成。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33.3%。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为2019年1月11日,授予完成日为2019年1月30日,公司拟于2022年2月7日(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按规定比例解锁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法定条件: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违反法定解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2021-12-29](000026)飞亚达: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1-10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波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为 33.3%。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授予完
成日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按规
定比例解锁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经审查,本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4421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106》。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
的议案》。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000026)飞亚达: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1-10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程序等安排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向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剔除 14
名原激励对象(13 名离职及 1 名去世),剩余 11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公司业绩
指标、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4421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106》。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01](000026)飞亚达: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101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5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潘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63,66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1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3,397,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6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25%。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31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686,8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0,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6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25%。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3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6,1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131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是否通过
序号
审议议案
股份类别
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
股数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比例
股数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比例
股数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比例
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0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
163,664,212
163,563,212
99.9383%
101,000
0.0617%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585,885
85.2959%
101,000
14.7041%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6,1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163,664,212
163,142,427
99.6812%
521,785
0.3188%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165,100
24.0360%
521,785
75.9640%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
163,664,212
163,142,427
99.6812%
521,785
0.3188%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165,100
24.0360%
521,785
75.9640%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
163,664,212
163,142,427
99.6812%
521,785
0.3188%
0
0.0000%
是
外资股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中小股东总
686,885
165,100
24.0360%
521,785
75.9640%
0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
76,100
75,400
99.0802%
700
0.9198%
0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玲律师 唐健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鸿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000026)飞亚达: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1-103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5日及2021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6日及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折合港币约6,002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折合港币约12,004万元)(实际使用港币金额则按外汇申购当日汇率换算)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港币8.0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B股股份的数量约为746万股至1,492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4日
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现场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18楼
联系人:熊瑶佳
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邮政编码:518057
3、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调研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途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康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总经理:潘波,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卓,工作人员:熊瑶佳,工作人员:钟洁莹
调研内容:1、问:目前公司单季收入是否处于较高水平,名表销售受海外回流的积极影响是否已经到了瓶颈期?国内疫情反复,从增速上看公司名表业务比瑞士出口大陆市场的增速更快?
答:与历史业绩相比,目前单季收入仍处于相对高位,趋势上去年三季度开始出现爆发性增长,到今年增速逐渐趋于平稳。往后看,预计瑞士出口大陆市场的金额会保持稳定增长,但增速会有所放缓。面对消费升级和回流的大周期,我们期望跑赢瑞士出口大陆市场的平均增速,抓住机会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具体措施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渠道及品牌结构升级,深化与品牌及零售渠道的合作关系,同时以顾客为中心,持续巩固核心竞争优势,更好地连接消费者。
2、问:亨吉利在过去两年同店增长的驱动力是什么?
答:主要来源于持续的结构优化调整及精细化运营。一方面高端品牌占比提升,门店选址优化,高端购物中心渠道占比提升;另一方面持续深化、细化门店运营,整体运营效率更高。
3、问:请问公司名表业务的产品价格带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何?
答:目前,中高端品牌主力成交价位段在3-5万元之间,销售占比最高。从手表发展历程看,2007-2012年是名表零售业务爆发式增长阶段;2012-2016年受政策影响市场相对低迷;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逐渐恢复,名表销售以5000元-1万元左右为主,而后开始向2-3万元及更高价位段发展。近两年5万元及以上价位段增速显著提升。总体呈现价位段逐步上移趋势,与瑞表出口数据趋势基本一致。
4、问:公司2021年半年报提到亨吉利加速数字零售系统升级,潜客成交及老客复购提升10%以上,请问上半年亨吉利业务收入中潜客和老客贡献的收入占比如何?
答:亨吉利潜客成交及老客复购合计金额占其收入比例约为40%。
5、问:随着海外市场逐渐恢复,品牌对中国大陆市场的供货情况有什么变化和影响?在货品投放和资源倾斜方面是否有系统性的改变和未来措施的调整?
答:名表业务目前整体趋势较好,数据显示瑞表出口的整体体量持续增长,向中国大陆市场出口的金额增速和比重相对稳定。但我们也留意到,美国及香港等市场近期逐步复苏的现象,需要再密切关注下半年的情况。近几年随着大陆市场渠道业态变化以及疫情影响,各大名表集团对中国大陆市场的重视程度在增加,在定价体系、户口开设等方面会更关注大陆市场的需求,价差亦不断缩小。尽管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带来业务的短期波动,但奢侈品市场是一个相对长周期行业,我们相信中国大陆仍将是最重要市场之一,从长期趋势上看名表品牌对大陆市场应该会持续给予支持。
6、问:根据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招股说明书,从体量上看公司名表业务与竞争对手仍有差距,计划用什么方式做大市场份额?竞争对手有一部分批发业务,而亨吉利的名表业务主要是终端零售业务,如何看待我们的竞争力?
答:我们关注到行业内其他同行拟上市,相信对整个行业会带来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加深大家对名表行业的认知和影响。关于体量的差距是在历史中形成的,从经营发展的角度,一方面我们基于自己的战略布局和渠道地图,不断优化品牌、门店结构和提升运营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尝试横向整合,拓展渠道增量的新模式。从数据上看,近几年亨吉利毛利率稳步提升,带来可观的利润增量。我们认为,亨吉利目前的渠道布局与品牌布局相对匹配,未来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7、问:公司与历峰集团合作的Time Vallee什么时候开店,品牌数量和门店面积为多少?与公司此前与其他名表品牌的合作模式有何不同?
答:Time Vallee是历峰集团的高端品牌集合店,亨吉利与其合作门店预计国庆节前后开业。门店集合约8-9个品牌,整体面积在300平米左右。其与亨吉利的合作模式,同其他亨吉利门店合作模式基本一致。
8、问:请问公司目前在海南市场的布局情况如何,是否有新的突破和进展?
答:公司自有品牌几乎进驻了海南所有免税渠道,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在此基础上,公司近期已完成海南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并初步展开相关业务。同时也在积极推动免税渠道的合作和布局,已有部分项目落地。
9、问:公司自有品牌的新品系列投放大概贡献多少了收入增长?自有品牌目前是否有经典款或潮流款,占比大约多少?
答:飞亚达品牌每年都持续做新品的开发及现有产品的迭代及优化,聚焦和强化核心系列。由于新品存在预热期,当期收入占比一般不太高,通常在第二年才会有所体现。目前自有品牌的核心系列主要包括男表的航空航天系列、极限系列和摄影师系列,女表的四叶草系列和心弦系列,整体风格偏商务时尚。公司在对经典系列不断迭代的同时,后续也会考虑向结合市场潮流、打造爆款角度演进。
10、问:目前国内有些品牌通过互联网营销打造爆款,公司自有品牌是否计划通过营销出圈的方式打造爆款系列,对此有什么考虑和想法?
答:近期公司自有品牌正推进品牌重塑的内部规划工作,并且通过抖音、小红书等新渠道持续开展营销活动,同时结合热点事件例如珠海航展等做品牌宣传工作,后续会适度加大精准营销的投放力度。
11、问:请问七夕期间名表和自有品牌业务表现如何?
答:七夕期间,亨吉利紧抓销售契机,创下单日销售历史新高。由于正逢国内疫情反复,自有品牌的销售略受影响。
12、问:公司新董事长上任,员工激励计划是否会有新的安排?
答:公司在2021年初已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按照规定需要间隔两年才可实施下一期。公司内部也会持续考虑合适的激励方式。
13、问:结合股东背景,公司精密科技业务未来是否会在高端制造领域有新的曲线发展的可能?
答:精密科技业务目前主要在激光器、光通讯连接件等精密零部件领域持续发力,今年在探索航空航天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与突破。未来将加速航空航天、医疗等市场拓展。
14、问:今年上半年销售费用折旧摊销同比增幅很大的原因?
答:主要是受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本次投资者交流会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2-05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10%
涨幅偏离值:10.88 成交量:811.18万股 成交金额:9846.04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629.89 |4.36 |
|机构专用 |588.85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珍珠路证券|571.37 |4.18 |
|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大道证券营|416.89 |0.25 |
|业部 | |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309.49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晋安路证券营业|-- |373.05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建设北路证券营|-- |290.39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心北路证券营|-- |183.76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2.91 |176.10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71.67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12-24|6.72 |74.20 |498.62 |西南证券股份有|西南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北三|限公司重庆黄山|
| | | | |环中路证券营业|大道证券营业部|
| | | | |部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