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10神马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810最新公司消息
≈≈神马股份600810≈≈(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05470万元至227100万元,增长幅度为454.41%至
512.78% (公告日期:2022-01-29)
3)定于2022年3 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
4)02月22日(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以总股本1032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4.3元 ;股权登记日:2
021-10-28;除权除息日:2021-10-29;红利发放日:2021-10-29;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194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6-25;除权除息日:2021-06-28;红利发放日:2021-06-28;
●21-09-30 净利润:161847.98万 同比增:1103.33% 营业收入:99.17亿 同比增: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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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8000│ 1.0900│ 0.4000│ 0.5800│ 0.1600
每股净资产 │ 7.3517│ 6.7452│ 6.2599│ 5.7558│ 5.875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735│ 2.2172│ 2.2172│ 1.8312│ 1.174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3380│ 3.0365│ 2.7355│ 2.5910│ 3.379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6.7300│ 16.9900│ 5.7700│ 6.4700│ 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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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1.5500│ 0.9336│ 0.3309│ 0.3549│ 0.1288
每股净资产 │ 7.2678│ 6.1136│ 5.6863│ 4.7052│ 4.712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5366│ 1.9524│ 1.9524│ 1.4685│ 0.942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2902│ 2.6738│ 2.4088│ 2.0779│ 2.710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1.3269│ 15.2706│ 5.8199│ 7.5434│ 2.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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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神马股份 代码:600810 │总股本(万):104417.57 │法人:乔思怀
上市日期:1994-01-06 发行价:4.68│A 股 (万):71403.12 │总经理:段文亮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3014.45│行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电话:0375-3921231 董秘:刘臻 │主营范围:尼龙66浸胶帘子布及尼龙66工业丝
│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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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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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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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1.8000│ 1.0900│ 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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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5800│ 0.1600│ 0.1200│ 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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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1300│ 0.6900│ 0.6800│ 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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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4700│ 1.2800│ 0.8600│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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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1500│ 0.1600│ 0.11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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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李本斌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2 年 2 月 22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10 神马股份 2022/3/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 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9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3:3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63 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张腾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李本斌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2-02-22](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东配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6 人,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推荐,提名李本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乔思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乔思怀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附:简历
李本斌先生,1971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神马股份党委书记。
[2022-02-17](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引入投资者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引入
投资者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引入投资者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992号),函件就公司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或标的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事项提出相关监管要求,现将函件所涉问题回复如下(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公司称,本次交易主要目的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加快公司产业配套40万吨/年氢氨项目及相关产业链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请结合尼龙化工目前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余额、财务费用等关键财务数据,以及尼龙化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金安排,量化说明引入投资者而非采用债务融资的主要考虑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回复】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子公司尼龙化工资产负债率、
货币资金余额、财务费用等数据如下(合并报表口径):
表 1.尼龙化工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1.10.31 或 2021 年 1-10 月 2020.12.31 或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654,962.47 750,944.41
其中,银行存款 47,199.07 195,514.08
长期股权投资 33,939.23 93,972.50
负债总额 268,736.78 242,168.83
财务费用 4,648.83 5,235.47
其中,利息费用 6,805.89 10,637.94
资产负债率 41.03% 32.25%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尼龙化工氢氨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表 2.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建设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数 期末余额 工程建设期 工程累计投入 工程进度
占预算比例(%)
尼龙化工产
业配套 2,549.52
氢氨项目 230,066.56 3 年 1.33% 在建
氢化学氢氨 511.80
基建项目
合计 230,066.56 3,061.32
注:40 万吨/年氢氨项目由尼龙化工及尼龙化工子公司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2 个
主体共同核算。
根据尼龙化工原计划安排,氢氨项目资金需求为 30%通过自筹,70%通过银行贷款。按照此计划,尼龙化工尚需债务融资金额为 161,046.59 万元,为评估基准日尼龙化工负债总额的 59.93%。按原计划债务融资后,尼龙化工资产负债率预计将从评估基准日的 41.03%上升至 52.67%,年增加财务费用预计为 7,005.53 万元。而按引入投资者的融资方案,尼龙化工需债务融资金额将减少为 41,046.59 万元,资产负债率预计将从评估基准日的 41.03%下降至 37.96%,年增加财务费用预计为1,785.53 万元。对比两种方案,采用债务融资将年增加尼龙化工财务费用 5,220.00万元,为其 2020 年财务费用的 99.70%,增加的利息支出负担较重。因此,相较于引入投资者的融资方案,采用债务融资将大幅增加尼龙化工财务费用,影响尼龙化工盈利的稳定性。
此外,尼龙化工氢氨项目 2022 年度计划投资金额为 159,536.1 万元,大额资金
需求较为急切,而截至评估基准日尼龙化工银行存款为 47,199.07 万元,尚不足以满足氢氨项目 2022 年度的资金需求。此外,通过债务融资也面临贷款审批等时间延后问题,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因此,公司引入金石基金而非采用债务融资以满足氢氨项目及相关产业链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可以保障相关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2、2019年,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尼龙化工37.72%股权,尼龙化工净资产整体估值为55.31亿元,本次金石基金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预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0%至25%之间,初步估值范围为48亿元至60亿元之间,与前期收购估值相近。尼龙化工2019年、2020尼龙化工2019年、2020年、2021年1到10月份分别实现净利润4.61亿元、2.36亿元和10.67亿元,业绩大幅增
长。请公司对比本次评估和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的确定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所采取的关键假设和参数及其确定依据等,结合尼龙化工业绩实现情况与前期预测的差异,说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回复】
(1)本次评估和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结果情况
本次和重大资产重组时评估机构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尼龙化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0 日 31 日,尼龙化工母公司净资产账面
值为 394,487.62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455,629.57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473,495.55 万元。评估机构考虑到收益法不仅考虑了账面资产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品牌、精细化管理、人力资源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根据尼龙化工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其主要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收益法评估结果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尼龙化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机构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尼龙化工增资扩股的参考确定,确定尼龙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73,495.55 万元,与账面值 394,487.62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79,007.93 万元,增
值率 20.03%。
重大资产重组时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日 31 日,尼龙化工母公司净资产
账面值为 489,720.52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553,068.26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548,237.38 万元。评估机构考虑到以下因素:尼龙化工所属的尼龙 66 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汽车、电气和电子、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工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当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重大资产重组时评估报告出具日,尚无法预计疫情结束时间,疫情对于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国际经济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收益法预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加之生产尼龙 66 盐所用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己二腈的生产技术被少数几家企业所掌握,存在原材料集中供应风险,其市场供给及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影响收益法评估结论的准确性。评估机构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尼龙化工增资扩股的参考确定,确定尼龙化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53,068.26 万元,
与账面值 489,720.52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63,347.74 万元,增值率 12.94%。
本次评估和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时,评估机构均在分析了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及其原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不同时时点尼龙化工自身具体情况及其外环境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的取选均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增值额和增值率均高于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时水平,本次评估时的尼龙化工单体净资产账面值较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时减少 95,232.90 万元,主要是由于尼龙化工 2021 年向公司分红 15.00 亿元以及将持有的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按照账面净值 7.98 亿元无偿划转给公司所致。
(2)本次评估和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所采取的关键假设
表 3.关键假设对比表
本次评估 重大资产重组评估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
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
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
变化,信贷政策、利率基本稳定。 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
化;
3、尼龙化工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根据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河南省 2021 年第一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的通知》,尼龙化工在河南省 2021 年第一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 3、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保持高新
业名单内。鉴于尼龙化工所从事的业务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认定 技术企业称号;
的行业,其高新业务收入、研发人员结构、研发投入等均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假设尼龙化工未来将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2-01-29](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5470 万元到
227100 万元,同比增长 454.41%到 512.78%。
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3180
万元到 224810 万元,同比增长 1515.10%到 1687.0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05470 万元到 227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68409 万元到 190039 万元,同比增长 454.41%到 512.7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3180
万元到 2248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90600 万元到 212230
万元,同比增长 1515.10%到 1687.04%。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60.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80.04 万元。
(二)每股收益:0.58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营产品帘子布、工业丝、切片因市场原因,2021 年价格
较同期有大幅上升,导致其利润较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4,628,2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85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思怀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刘民英先生、尚贤女
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金常先生、姚晓东先生因另有公务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齐文兵先生、财务总监路伟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21,681,773 99.5282 2,946,450 0.4718 0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8]神马股份(600810):神马股份2021年净利润预增454%-513%
▇上海证券报
神马股份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470万元到227100万元,同比增长454.41%到512.78%。公司主营产品帘子布、工业丝、切片因市场原因,2021年价格较同期有大幅上升,导致其利润较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2022-01-28](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497,7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1.25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思怀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马源先生、董事巩国顺先生、独立
董事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金常先生、监事姚晓东先生因另有公
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臻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齐文兵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8,317,932 99.6291 179,832 0.370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号
1 关于全资 48,317,932 99.6291 179,832 0.3709 0 0.0000
子公司受
让己二腈
技术所有
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
中 国 平 煤 神 马 能 源 化 工 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数 为
613,461,879 股,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半牧、鞠慧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神马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目前,标的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或“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结果已经河南省国资委确认,本次交易亦需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现将审计、评估等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本次增资金额为 12 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20.22%。
本次增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同意就本次增资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B10004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1 年 10 月 31 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所有者权益 394,487.62 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 8 号《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简称“《评估报
告》”),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473,495.55 万元,与账面值 394,487.62 万元比较,评估增
值 79,007.93 万元,增值率 20.03%。
根据本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三方签订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在其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270,871.1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亿零捌佰柒拾壹万壹仟元整)的基础上,根据经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
结果(即根据以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 8 号《评估报告》中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73,495.55 万元)增加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新增注册资本”),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认缴。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人民币 1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拾贰亿元整),其中,与新增注册资本等额的部分计入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以下简称“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为68,648.02 万元=120,000*270,871.1/473,495.55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尼龙化工注册资本由 270,871.10 万元变更为 339,519.12 万元,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0.22%=120,000/(120,000+473,495.55),本公司在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79.78%。
二、标的公司审计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B10004 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 1-10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数据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549,624,710.78 7,509,444,100.03
负债总额 2,687,367,753.65 2,421,688,260.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62,256,957.13 5,087,755,839.33
所有者权益总额 3,862,256,957.13 5,087,755,839.33
项目 2021 年 1-10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400,816,853.16 4,414,906,761.43
利润总额 1,196,078,297.88 266,039,498.81
净利润 1,066,973,489.28 235,561,445.88
三、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评
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
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A、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651,489.91万元,评估值711,158.45万元,评估增值59,668.54万元,增值率9.16%。
负债账面价值257,002.29万元,评估值255,528.88万元,评估减值1,473.41万元,减值率0.57%。
净资产账面价值394,487.62万元,评估值455,629.57万元,评估增值61,141.95万元,增值率15.50%。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390,046.08 390,844.32 798.24 0.20
2 非流动资产 261,443.83 320,314.13 58,870.30 22.52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4,054.52 40,387.19 -3,667.33 -8.32
4 投资性房地产 - - -
5 固定资产 174,312.82 190,204.82 15,892.00 9.12
6 在建工程 14,700.34 14,807.63 107.29 0.73
7 使用权资产 3,610.48 3,610.48 - -
8 无形资产 20,340.13 66,881.13 46,541.00 228.81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9.07 529.07 - -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60.86 3,860.86 - -
11 资产总计 651,489.91 711,158.45 59,668.54 9.16
12 流动负债 251,815.33 251,815.33 - -
13 非流动负债 5,186.96 3,713.55 -1,473.41 -28.41
14 负债总计 257,002.29 255,528.88 -1,473.41 -0.57
1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94,487.62 455,629.57 61,141.95 15.50
B、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尼龙化工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394,487.62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73,495.55万元,评估增值79,007.93万元,增值率20.03%。
C、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73,495.55万元,与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455,629.57万元差异17,865.98万元,差异率3.92%。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不仅考虑了账面资产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考虑了企业品牌、精细化管理、人力资源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
影响。根据尼龙化工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其主要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收益法评估结果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尼龙化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因此,选用收益法作为本次增资扩股的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尼龙化工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值为473,495.55万元。
四、增资主要内容
(一)增资金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化工拟以非公开
[2022-01-20](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10 神马股份 2021/12/23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神马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3)、《神马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了《神马股份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将原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评估结果需经河南省国资委备案,同时,本次交易亦需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准。鉴于上述工作预计无法在原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完成,基于谨慎、合规的原则,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决定将原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
期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除会议召开时间外,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四、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河南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公司联系人: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4](600810)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神马定02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0812 债券简称:神马定 0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定 02 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马定 02(债券代码 110812)发行总额 40,000 万元,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7 年 3 月 23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神马定 02 已全部转股,累计已转股金额为 40,000
万元,累计转股数量为 56,987,847 股。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神马定 02 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神马定02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19 号”文《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完成向 14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发行总额
40,000 万元,年利率 1%,债券简称“神马定 02”,债券代码“110812”,期限 6 年(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7 年 3 月 23 日),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7 年 3
月 23 日,当前转股价格 6.68 元/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95 号》,神马定 02 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二、神马定02转股及摘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神马定 02 已全部转股,累计转股金额为 40,000 万元,
累计转股数量为 56,987,847 股。
鉴于神马定 02 已全部转股,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起,神马定 02 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三、其他
联系人: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8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跌幅偏离值:-21.25 成交量:11017.56万股 成交金额:155564.8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973.32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梅溪东路证券营|2682.10 |-- |
|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2638.77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证券营|2240.48 |-- |
|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798.53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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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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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大街证券营|-- |7554.58 |
|业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艾路证券营业|-- |6422.13 |
|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七路证券营业|-- |6017.43 |
|部 | | |
|机构专用 |-- |4927.38 |
|机构专用 |-- |487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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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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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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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9.00 |55.00 |495.00 |中信证券股份有|招商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北京安外|限公司北京颐和|
| | | | |大街证券营业部|园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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