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9宝钢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019最新公司消息
≈≈宝钢股份600019≈≈(更新:22.01.2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2358000万元至2398000万元,增长幅度为86%至89
% (公告日期:2022-01-29)
3)01月29日(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以总股本21847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 ;股权登记日:
2021-10-14;除权除息日:2021-10-15;红利发放日:2021-10-15;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220953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3元 ;股权登记日:202
1-06-17;除权除息日:2021-06-18;红利发放日:2021-06-18;
●21-09-30 净利润:2159019.54万 同比增:174.53% 营业收入:2789.50亿 同比增: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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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9800│ 0.6800│ 0.2400│ 0.5700│ 0.3500
每股净资产 │ 8.5160│ 8.5726│ 8.5177│ 8.2791│ 8.092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2918│ 2.2722│ 2.2724│ 2.2829│ 2.2685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7744│ 3.8239│ 3.6850│ 3.4458│ 3.349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1.2600│ 7.9000│ 2.8700│ 7.0300│ 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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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9695│ 0.6771│ 0.2407│ 0.5693│ 0.3532
每股净资产 │ 8.5160│ 8.5727│ 8.5181│ 8.2977│ 8.093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2918│ 2.2722│ 2.2725│ 2.2830│ 2.268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3.7745│ 3.8239│ 3.6851│ 3.4460│ 3.350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3849│ 7.8987│ 2.8252│ 6.8757│ 4.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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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宝钢股份 代码:600019 │总股本(万):2226841.16 │法人:邹继新
上市日期:2000-12-12 发行价:4.18│A 股 (万):2221235.34 │总经理:盛更红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5605.81│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电话:86-21-26647000 董秘:王娟 │主营范围:钢铁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以及钢铁产
│销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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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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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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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9800│ 0.6800│ 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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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5700│ 0.3500│ 0.18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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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5600│ 0.4000│ 0.28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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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9600│ 0.7100│ 0.4500│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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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8600│ 0.5300│ 0.2800│ 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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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
109 亿元到 113 亿元,同比增加 86%到 8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09 亿元到 113 亿元,同比增加86%到 8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增加 101 亿元到 105 亿元,同比增加 81%到 85%。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3 亿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5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得益于疫情后促进经济恢复措施持续推行、全球经济恢复,国际市场需求回补性增长,钢材价格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四季度以来,钢铁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而上游焦煤、合金、能源介质等价格总体高位运行,原燃料价格处于重构过程中。受原辅料及能源价格上涨超过铁矿石价格下跌、A 类企业创建提速带来的环境治理费用显著增加、湛江三高炉系统后道和公辅产线投产爬坡折旧和生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产准备费上升等影响,四季度公司总体成本压力增大。上半年,公司深化一公司多基地管控模式与全面对标找差,加大购销体系协同,动态优化产线分工和资源流向,抓住市场机遇,产品量价齐升。下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极致库存管理、产品结构优化及成本削减等内部挖潜增效工作,最大限度克服限产控能、市场剧烈波动等不利影响,有效支撑了业绩提升,全年公司利润总额创历史新高。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宝钢股份(600019):宝钢股份2021年净利同比预增86%到89%
▇证券时报
宝钢股份(600019)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加109亿元到113亿元,同比增加86%到89%。受原辅料及能源价格上涨超过铁矿石价格下跌、A类企业创建提速带来的环境治理费用显著增加、湛江三高炉系统后道和公辅产线投产爬坡折旧和生产准备费上升等影响,四季度公司总体成本压力增大。
[2022-01-20](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 2021-02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09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 亿股,不超过5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22,269,447,650股)约1.80%-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说明: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09 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7.79 元/股;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7.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4 元/股。)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二)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86,105,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22,268,411,550 股)的比例约为2.18%,回购最高价格 8.0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17 元/股,回购均价 7.4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59817.85 万元。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丰富激励举措,保留核心人才;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筑利益共同体,调动骨干积极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21-02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57,094,213 0.26% 56,058,113 0.25%
无限售股份 22,212,353,437 99.74% 22,212,353,437 99.7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486,105,235 2.18%
股份总数注 22,269,447,650 100.00% 22,268,411,550 100.00%
(注: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4 月 1 日和 11 月 17 日分别完成部分第二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85,000 股、773,200 股和 177,900 股
的回购注销,合计减少公司总股本 1,036,100 元。)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86,105,235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3](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宝山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12 号),出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5 日。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2]宝钢股份(600019):宝钢股份公开发行不超200亿元公司债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证券时报
宝钢股份(600019)1月12日晚间公告,证监会核准批复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01-10]宝钢股份(600019):宝钢股份与蔚来达成战略合作
▇证券时报
1月10日,宝钢股份与蔚来在上海嘉定蔚来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双方携手开启战略合作新征程。蔚来创始人、董事长、CEO李斌表示,蔚来需要像宝钢这样的全球合作伙伴,在产品、供应链、技术创新、新材料应用和零碳路径等方面携手同行。
[2022-01-01](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46 号)要求,公司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将《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区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 号)要求,公司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持续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 号)精神,公司重点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条款作相应修订。本次
修订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1.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11.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坚持绿色制造,打造钢铁精 坚持绿色制造,打造钢铁精
品,提供超值服务,追求和谐发展。 品,提供超值服务,追求和谐发展。
为推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 为推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
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以 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以
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
总法律顾问 1 名,发挥总法律顾问
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
用 ,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
理。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冶炼、加工,电力、煤炭、工业气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体生产、码头、仓储、运输等与钢 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铁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 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务,汽车修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口,[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工业炉窑,金属矿石、煤炭、钢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非金属矿石装卸、港区服务,水路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运代理,水路货物装卸联运,船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舶代理,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国际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国内贸 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易,对销、转口贸易,废钢,煤炭,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限批发)] 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检验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化工原 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
料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
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
赁;特种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
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
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
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特种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
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章程》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05.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05.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3)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
投资方案; 新业务培育方案、经营计划和投资
…… 方案;
(17)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 ……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22 条第(3)项、第(5)项、第(6)项 (17)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 22 条第(3)项、第(5)项、第(6)项
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项;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8)制订《工资总额管理办
法》,提出工资总额年度预算方案、
确定清算结果、监测有关指标执行
情况、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
革,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08. 董事会应建立科学、民 108.董事会应建立科学、民
主、高效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并 主、高效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并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定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 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
党委的意见。 党委的意见。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
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
并提出法律意见。
本次修订除上述条款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其中《公司章程》第 12 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和许可项目的表述,最终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确认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 156 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黎楚君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7 名,实际出席监事 7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但还需提交国资主管单位审批,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6
(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武钢有限增资入股宝武环科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七)关于审议董事会“宝钢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事项实施方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九)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会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盛更红、姚林龙、周学东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盛更红董事和周学东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计划上报国资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同意《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盛更红董事和周学东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下,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中,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按照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办理前述具体事项。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关联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盛更红董事和周学东董事为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四)批准《关于宝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高管绩效与薪酬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探索建立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更加规范完善的管理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批准《关于武钢有限增资入股宝武环科的议案》
公司下属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有限”)以其持有的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资公司”)49%股权,作价约 5.92 亿元增资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环科”)。增资后,武钢有限持有宝武环科约 7.70%
股权。上述出资额及持股比例最终以经备案的金资公司、宝武环科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侯安贵、姚林龙、罗建川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六)批准《宝钢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事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 号)》精神,公司围绕落实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六项董事会职权,制订《宝钢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事项实施方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七)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46 号)要求,公司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将《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区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 号)要求,公司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持续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 号)精神,公司重点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职权条款作相应修订。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8)。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批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事项以及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
股票计划有关的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在该计划获得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后,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600019)宝钢股份: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7.44 元/股的价格(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0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79 元/股;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7.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4 元/股)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4 亿股,不超过 5 亿股,占公司回
购前总股本约 1.80%-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 12 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0.0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9%,购买的最高价为
7.28 元/股、最低价为 6.9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4290.61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
购股份 48610.52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18%,购买的最高价为 8.07 元/股、最低价为 6.1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59817.85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4-04-10 当日融资买入数量占该证券总交易量50%以上
: 成交量:6243.80万股 成交金额:25208.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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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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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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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84.36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24.09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8.82 |--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9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2.35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7-16|6.25 |54.47 |340.45 |中信证券股份有|申万宏源证券有|
| | | | |限公司总部(非 |限公司国际部 |
| | | | |营业场所) |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98271.19 |1677.92 |0.00 |80.06 |982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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