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69ST联建最新消息公告-300269最新公司消息
≈≈ST联建300269≈≈(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6000万元至9000万元 (公告日期:2022-01-17)
3)02月25日(300269)ST联建: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机构调研:1)2018年08月0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8571.65万 同比增:154.18% 营业收入:7.76亿 同比增:-13.36%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537│ 0.1300│ -0.0600│ -0.5400│ -0.2698
每股净资产 │ 0.3555│ 0.3321│ 0.1479│ 0.2034│ 0.565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6.5300│ 6.5300│ 6.5283│ 6.5283│ 6.479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7.3397│ -7.3637│ -7.5461│ -7.4910│ -7.081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8.2400│ 51.4000│-34.5800│-86.1700│-34.31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541│ 0.1301│ -0.0553│ -0.5681│ -0.2845
每股净资产 │ 0.3408│ 0.3173│ 0.1354│ 0.1884│ 0.577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6.5467│ 6.5467│ 6.5472│ 6.5472│ 6.614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7.3585│ -7.3825│ -7.5679│ -7.5126│ -7.229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2285│ 41.0068│-40.8309│-301.5393│-49.3071
────────┴────┴─┬──┴────┴───┬┴───────
A 股简称:ST联建 代码:300269 │总股本(万):55608.92 │法人:王刚
上市日期:2011-10-12 发行价:20 │A 股 (万):51758.06 │总经理:王刚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3850.86│行业:商务服务业
电话:0755-29746682 董秘:何浩彬│主营范围:中高端LED全彩显示应用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1537│ 0.1300│ -0.0600
─────────┼─────┼─────┼─────┼────────
2020年 │ -0.5400│ -0.2698│ -0.2300│ -0.1300
─────────┼─────┼─────┼─────┼────────
2019年 │ -2.3200│ 0.0299│ 0.0300│ -0.0500
─────────┼─────┼─────┼─────┼────────
2018年 │ -4.7300│ 0.3127│ 0.2576│ 0.0245
─────────┼─────┼─────┼─────┼────────
2017年 │ 0.1700│ 0.5629│ 0.3014│ 0.3014
─────────┴─────┴─────┴─────┴────────
[2022-02-25](300269)ST联建: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变更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近日,公司收到了亨安事务所《关于变更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亨安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吴朝辉先生、陈景
华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景华先生 的工作调整,根据亨安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现指派吴朝辉先生、曾 宝莹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吴朝辉为项目合伙人, 曾宝莹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8 年。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21 年 11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项目经理,于 2022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巨正源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南字科技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宝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变更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4](300269)ST联建: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 民初 4792 号、4793 号、(2020)粤 03
民初 6707 号等】,就前期投资者与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作出判决。同时,公司就前期投资者诉讼事项与个别投资者达成了调解。此外,公司因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方怀宇等 164 宗案件原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做出的民
事判决【案件号:(2020)粤 03 民初 825-831、1158-1162 号等 164 案】依法向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前期投资者诉讼调解情况
原告:张媛媛、王洋林 2 宗案件原告
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 1,090,871 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原告诉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 03 民初 6250、6254 号】,现原、被告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调解,被告同意向以上原告支付损失赔偿调解款合计 152,025.43 元;
(二)前期投资者诉讼判决情况
1、(2019)粤 03 民初 4792、4793 号案
(1)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张艳芳、杨琼平 2 宗案件原告
被告一: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刘虎军
被告三:熊瑾玉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合计 214,887.47 元;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第一项联建光电向原告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2)判决情况
1)被告联建光电应于本两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述两位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 43,206.66 元;
2)被告二及被告三对上述第一项被告一所负两位原告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驳回两位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2020)粤 03 民初 6707 号案
原告:郑茹
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及利息损失合计 21,944.88 元(当庭
变更诉讼请求金额为 26,280.60 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判决情况
1)被告联建光电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6,785.03 元;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3、(2020)粤 03 民初 6310 号案
(1)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应平
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利息合计 23,077,731.83 元(当庭
变更诉讼请求金额为 968,442.73 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判决情况
判决被告联建光电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 968,442.73 元;
4、(2021)粤 03 民初 1965 号案
(1)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安平等 51 位投资者
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利息合计 7,627,004.00 元(当庭
变更诉讼请求为 3,813,502.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判决情况
1)被告联建光电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合计2,400,604.97 元;
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前期投资者诉讼上诉情况
上诉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方怀宇等 164 宗案件投资者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判项,改判上诉人不需赔偿被上诉人投资损失;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共 466 件,诉讼标的金
额合计约为 2.24 亿元,已全部收到一审判决书或已调解,根据判决书结果及调解情况,公司应赔偿给原告的损失金额合计为 3,632.34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 民初 4792 号、4793 号案等;
2、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粤 03 民初 6250、6254 号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4](300269)ST联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
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ST联建(300269):ST联建公司已完成“战略收缩” 生产经营各方面正在逐步向好发展
▇证券时报
ST联建(300269)在互动平台表示,目前公司已完成“战略收缩”,全面聚焦LED显示业务,生产经营各方面正在逐步向好发展;公司将积极跟进处理投资者诉讼等事项的进展,同时在业务方面通过各项经营管理措施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2022-01-17](300269)ST联建: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6,000 万元–9,000 万元 亏损:31,591.7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5,300 万元–7,800 万元 亏损:40,889.38 万元
营业收入 82,000 万元–123,000 万元 113,505.5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120,000 万元 111,761.7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 元/股–0.16 元/股 亏损:0.5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就 截至目前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自 2019 年提出“适当战略收缩、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战
略,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亏损广告营销类子公司的全部剥离,使得公司整体业绩 不再受广告营销类业务拖累。截至目前,公司 LED 显示业务收入占全年营业收
入比例超过 85%,实现了 LED 显示业务的全面聚焦,LED 显示业务营业收入较
于去年同期增长超过 20%。
2、为进一步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在创始人回归 LED 显示主业后的战略
指导下,通过制定“公司级关键事项”,对公司管理平台进行全面升级,实现精细化管理;并针对市场需求完成了 Mini/Micro-led(微间距)、户外显示(裸眼3D 大屏)、会议显示(会议一体机)等相关新型热点市场领域所对应的产品立项及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完成对 LED 显示全系列产品的功能、配置、成本优化以及相关新产品开发,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3、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与公司规划预期仍有一定差距。后续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经营政策,促使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4、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1.4 亿元,主要系公司通过处置资产形成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期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最终减值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06](300269)ST联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
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一号会议
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
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15:00 期间接
受网络投票。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3)。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6,249,9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5015%。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133,486,5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0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2,763,3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69%。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33,486,5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0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2,763,367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49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2,763,3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6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刚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5,73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0%;反对 512,3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 2,262,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336%;反对 512,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66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亮律师、黄晓静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1](300269)ST联建: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公司因业绩补偿款事项对标的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何吉伦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何吉伦立即向公司支付承诺期盈利预测补偿款1.42亿元。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何吉伦应当自判决生效之起十五日内向支付公司有关盈利预测补偿金及利息。
2020年8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上诉状》,一审被告何吉伦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为何吉伦向公司支付盈利预测补偿金不超过人民币64,382,656元,并由公司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年粤民终 2659 号】,驳回原告何吉伦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敦促被告何吉伦及时履行判决条款,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300269)ST联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如下:
问题 1、公告显示,亨安事务所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27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1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 人。请亨安事务所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已承接及拟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客户名称、客户所处申万一级行业、签字会计师及复核人员、收费情况等,并结合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其行业专长、原审计团队人员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能力。请补充报备亨安事务所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亨安事务所回复:
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8日,本所除了拟承接的联建光电2021年报审计业务外,未有已承接及拟承接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审计客户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所处申万一级行业:传媒
签字合伙人:吴朝辉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景华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
收费情况:审计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联建光电管理层根
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本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亨安事务所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4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1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 人。团队主要成员均系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审计二部人员,常年从事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公司审计等证券业务。以上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均已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后续本所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相应增加从业人员数量。
根据联建光电 2021 年度审计需要,除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合伙人和签
字注册会计师外,本所还将计划委派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的各级审计人员10 名(其中参与过联建光电 2019 年度审计的审计人员3人,参与过联建光电 2020年度审计的审计人员 5 人),并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本项目签字合伙人简介:
吴朝辉,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8 年。2011 年 10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21 年 9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宏川智慧(002930,仓储业)、蓝盾股份(30029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技术(300077,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联建光电 300269,商务服务业)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吴朝辉先生自 2020 年 1 月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系公司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其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情况非常熟悉,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保证高质量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介:
陈景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
2021 年 11 月开始在广东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众业达(002441,批发业)、鼎龙文化(00250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新媒股份(300770,互联网传媒)等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有从事证券服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介:
马苏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2005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8 年 1 月开始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5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5 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为了提高抵御职业责任风险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 号)的规定,本所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已购买的执业保险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具备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本项目委派的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所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并将制定针对性的审计计划,本所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本所具备承接并完成联建光电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的能力。
问题 2、公告显示,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请亨安事务
所补充说明上述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可行性,以及亨安事务所为保障上述质量控制制度得以落实已采取和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亨安事务所回复:
本所质量控制制度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管理办法》、《执业质量检查暂行规定》、《业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任会计师对本所业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参与业务质量控制,承担质量控制职责是本所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所内各部门在业务质量控制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主任会计师是本所的风险管理负责人,对本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及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三)本所设立风险控制和专业技术组,风险控制和专业技术组负责本所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重大风险问题的决策。
(四)本所的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激励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质量控制制度运作人员
(一)质量控制部是本所专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具体运作机构。主任会计师应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主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
(二)质量控制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质量至上意识,能够认真履行主任会计师授予的权限;
2、有 6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并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负
责人;
3、担任高级经理 3 年以上;
4、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5、具有职业判断力;
6、掌握本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和要求
(一)本所将质量控制部作为独立于项目组以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所重要业务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复核程序及内容如下:
1、具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审计现场对审计项目全部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和检
查,其重点是:
(1)详细复核审计项目全部工作底稿(包括所附审计证据) 。
(2)复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亲自或要求注册会计师或助理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审计情况完成表,签字后交高级经理进行复核。
2、项目合伙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经理)应对具体项目负责人复核过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重点如下:
(1)审核审计计划是否经过核准(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证券公司由项目合伙人批准,其他企业由高级经理批准)并予以执行,具体项目负责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详细复核。
(2)复核风险评估程序及其应对措施、审计工作总结和分析性测试的具体工作底稿,并对重点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包括:
①是否根据审计计划要求及评估的风险对重要项目和风险大的审计领域进行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②具体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拟调整分录是否得到客户认可,未调整不符事项的处理是否符合对重要事项进行披露的要求;
③具体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将上述复核过程、复核结论完整地反映在复核底稿中;
④根据专业判断,分析判断重要的或易存在问题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还存在未被发现的重大问题;
⑤对关联交易、担保、持续经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⑥复核审定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之间、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附注之间各项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计报告中引用的数据是否与审定的财务报表数据相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格式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意见类型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应披露的事项是否完整、正确,文字表述是否清晰、恰当。
(3)复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项目合伙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经理)在复核底稿中签字,
并将底稿交到质量控制部。
3、质量控制部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主要包括下列事项,重点如下:
(1)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
(2)项目组在准备出具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取决于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
(3)项目组就具体审计业务对本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4)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项目组对舞弊风险的评估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5)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6)项目组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7)项目组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8)项目组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9)所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项目组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10)项目组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11)工作底稿形式的完善性。
4、质量控制部进行独立复核的时间,自具体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整的工作底稿之日起,不应短于 3 天;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复核时间
[2021-12-21](300269)ST联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
房 2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五)
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9746765)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269”,投票简称“联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9:15
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
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
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
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
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021-12-21](300269)ST联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8年08月01日
调研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王峰,董事长:刘虎军
调研内容:董事长刘虎军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1年成功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69。公司已发展至今,员工达3850人、注册资本613508411元、2017年合并年收入超40亿元、净资产达53.51亿元,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拥有已授权的国家专利200余项。
近年来,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基于LED显示屏制造与下游客户的关系,积极向广告传媒行业投资,纵向发展,致力于“线上线下综合营销传播平台”的产业布局。
1、问:最近的负面新闻这么多,公司对此的看法?
答:前段时间市场上确实有不少关于公司的负面新闻,我们自己也在反省。前些年,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一系列的“买买买”,而且都是采用业绩对赌的单一模式进行,这种并购模式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风险。但是,我们的困难没有外面传言的那么大。比如去年底的证监局立案,最近我们已收到预处罚通知书,消除了市场上传言的退市风险;另外,有传言我们的资金链断裂风险,事实上是受今年大环境的影响只是新增贷款压力大,目前跟银行保持良好的沟通,没有断裂风险,且公司每年还有三到四亿的净经营现金流;还有传言大股东股票被平仓,根据目前政策要求大股东不能轻易被平仓,我们也在积极寻找有实力战略投资者,并已达成初步意向,受让方正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希望投资者能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现状,相信大家会对联建的发展产生更大信心。
2、问:你们的商誉38亿,净资产占比高,你们打算如何管理?
答:首先,我们收购时溢价倍数属于合理区间。我们收购时,价格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资产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签订投资协议,并同时约定了3-5年的业绩承诺,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其次,公司正在积极推动集团各子公司的业务融合,并通过“线上线下打通”、“千屏计划”等项目帮助子公司产生业务增量。很多子公司拥有非常优质的媒介资源,比如山西华瀚在山西有60,000多平米的户外广告大牌;上海成光有上海市1-13号地铁出入口梯顶、墙贴媒体,有5号线、16号线全媒体,媒体资源覆盖上海地铁14条轨道交通线路的366座地铁站,有700多个媒体点位;分时传媒拥有E-TSM户外广告资源数据库。随着业务整合效果的逐步显现,充分发挥这些媒介的整合优势,保持各子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将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第三,我们的商誉在2017年度做了充分计提。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各子公司商誉所对应的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8家子公司所对应的商誉进行了充分计提,降低了未来商誉减值风险。重要的是,对于公司来讲,我们每年有稳定的3-4个亿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各方面业务保持正常良性运转,说明公司也具备创造正向经营性利润的能力;而对于银行、投资者来说,一个企业拥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其偿债能力,特别是短期偿债能力有足够的保障,这一点非常关键。
3、问: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实施是否有影响?
答:首先,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生态链布局。而南方新视界作为国有控股企业,自身就有户外大屏广告业务,能够与公司形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再者,由于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股票质押率都比较高,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可解除公司股票平仓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受让方正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各方也积极推进该事项的顺利开展。
4、问:请介绍公司三个板块各自状况?
答: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发展各有特点,呈现出“两强一弱”的格局。其中数字设备、数字营销分别业绩增长较快。数字设备板块:根据奥维云网发布的《中国小间距LED产业季度分析报告》及相关数据显示,国内小间距LED显示屏市场未来几年预计每年可增长20-30亿元。公司数字设备板块业务顺应市场趋势,主动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并加大研发投入以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革,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1.48亿元、2.74亿元、5.18亿元,2016年和2017年年增长率分别为85.14%和89.05%。小间距LED产品近三年保持高增长。数字营销板块: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中国移动广告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2-2016年中国移动广告高速发展,五年时间增长1082.5亿元,累计增长20倍。预计2018年移动广告市场规模将达2570.7亿元,同比增长37.6%。得益于行业高速发展以及公司对未来的发展定位,公司数字营销板块增长较快,其中子公司力玛网络作为广东省业务量最大的互联网广告代理商,2016 年、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亿元和11亿元。业务方面在保持之前的PC端(360搜索)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向移动端(神马搜索)迅速扩展,其中神马搜索业务发展迅猛,201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2017年全年销售额。力玛网络以自身的运营能力吸引了强势媒体区域独家授权,具有一定的门槛。力玛网络360广告保持85%左右高续费率,在360全国上百个合作伙伴中排名第二;神马广告续费率也在全国排名数一数二;力玛网络人均单产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友拓公关在行业中名列前茅,最近几年赢得了很多头部客户,服务案例屡获大奖,业绩增长稳健,我们非常看好友拓在创意与互动传播的优势地位。数字户外板块:一方面受政府拆牌政策影响,业绩增长放缓;另一方面由于总部营销平台还没建好,我们原计划通过总部营销平台为分子公司带来30%的销售业绩,结果低于预期;另外,户外大屏规模化覆盖也低于预期,我们原计划覆盖全国20个城市,目前只开发了8个城市,这些都对业绩增长有一定影响。未来,“两强”优势要继续巩固,“一弱”要与“两强”协同,形成“两强”拉“一弱”的发展格局,集两大板块优势拉动户外板块恢复增长。
5、问:请介绍你们如何和腾讯合作,把线上优势引入线下的?
答:我们重新推进了“千屏计划”,并把它作为我们由线上向线下整合的方向,作为我们重要的抓手。LED媒体作为数字户外媒体,有着天然的与线上结合的优势。前期我们也通过设立户外广告子公司北京联动,进行了长时间的探索,在资源、技术等方面也都有了一定的积累。我们通过管理层调整,引入了职业化人才,并与腾讯社交进行合作,为线下子公司引入线上营销资源。LED媒体结合腾讯社交线上媒体,基于LBS的用户画像等数据,能够制定多种线上线下整合的营销方案,充分发挥线下曝光覆盖和线上精准转化的互补优势,实现1+1大于2的效果,提升广告主的ROI。“千屏计划”已经在西安、成都、长沙、南京、上海等子公司落地,并带来业务增量。
6、问:几年后你预期的联建是什么样?
答:未来,数字设备业务板块要抓住小间距市场行情,通过产品升级以及优秀的销售团队,力争抢占1/7-1/5的市场份额,预计 未来5年可保持每年20-30%的增长。数字营销业务板块,力玛网络在形成360、神马两大产品线高速稳定增长的同时,要力争拿下更多搜索独家代理权,目前已跟搜狗等进行洽谈。通过自身业务的增长以及对新业务的开发,预计未来三年每年可保持50%左右的增长,占广东省细分市场份额30%以上,并在广东搜索广告代理领域形成绝对的领先地位。在巩固数字设备和数字营销的成功优势后,我们集团管理层也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打造“千屏”拳头产品,助力数字户外板块业绩提升。未来5年要从现在的8个城市覆盖到50个主要城市,实现广告大屏的规模化覆盖;并建立起统一的营销平台,实现平台营销、价值营销,提升LED大屏媒体应有的价值。 未来几年,我们要不断推进集团内生协同及户外资源整合,强化集团线上线下的整合传播能力,成为营销行业的领导品牌。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5-06 ST、*ST和S证券日价格跌幅达到-10%
跌幅:-20.00 成交量:312.62万股 成交金额:775.3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路华润大|50.59 |-- |
|厦证券营业部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丘双山北路证券营|50.00 |-- |
|业部 | |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49.60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嘉陵桥西村证券|24.87 |-- |
|营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建军中路证券营|24.80 |0.35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路证券营业|-- |59.00 |
|部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侯马新田路证券营业|-- |52.33 |
|部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0.45 |32.22 |
|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十六道街证|-- |26.41 |
|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5.38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5-31|4.30 |80.00 |344.00 |华泰证券股份有|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深圳海德|限公司徐州睢宁|
| | | | |三道证券营业部|人民东路证券营|
| | | | | |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