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03美盈森最新消息公告-002303最新公司消息
≈≈美盈森002303≈≈(更新:22.01.19)────────────────────────────────────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9日
2)01月19日(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5313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5-28;除权除息日:2021-05-31;红利发放日:2021-05-31;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0626.47万股;预计募集资金:63900.00
万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
特定投资者
机构调研:1)2021年11月30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7878.54万 同比增:-48.74% 营业收入:25.52亿 同比增: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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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14│ 0.0328│ 0.0260│ 0.1267│ 0.1004
每股净资产 │ 3.1249│ 3.0835│ 3.1837│ 3.1574│ 3.133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131│ 0.8131│ 0.8119│ 0.8119│ 0.811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832│ 0.7645│ 0.8781│ 0.8529│ 0.861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6400│ 1.0400│ 0.8200│ 3.9600│ 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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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514│ 0.0328│ 0.0260│ 0.1267│ 0.1004
每股净资产 │ 3.1249│ 3.0835│ 3.1837│ 3.1574│ 3.133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131│ 0.8131│ 0.8119│ 0.8119│ 0.811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7832│ 0.7645│ 0.8781│ 0.8529│ 0.861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6464│ 1.0630│ 0.8159│ 4.0143│ 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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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美盈森 代码:002303 │总股本(万):153132.37 │法人:王海鹏
上市日期:2009-11-03 发行价:25.36│A 股 (万):95211.68 │总经理:王治军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57920.69│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电话:0755-29751666 董秘:刘会丰│主营范围:轻型包装产品、重型包装产品、电
│子标签及RFI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为
│客户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包装方案优化、包
│装材料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物流配送、供
│应商库存管理以及现场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
│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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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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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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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514│ 0.0328│ 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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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267│ 0.1004│ 0.0620│ 0.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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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3496│ 0.1974│ 0.1078│ 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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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608│ 0.1902│ 0.1131│ 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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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258│ 0.1607│ 0.0936│ 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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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2-00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与工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完
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20,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16,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 03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 199 号附 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纸 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 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 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 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0,086.42 59,660.50
负债总额(万元) 20,901.56 17,116.79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3,101.42 1,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9,975.74 16,164.77
净资产(万元) 39,184.86 42,543.71
资产负债率 34.79% 28.6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3,568.57 26,862.88
利润总额(万元) 5,368.59 4,069.54
净利润(万元) 4,527.42 3,359.69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债务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在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
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本 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 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 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
2、被保证的主债权:
(1)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
债权在上述期间(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主合同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 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债权人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 金;涉及贵金属租赁的,按照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折算为 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 不适用的,为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 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根据相关条款约定属于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 的,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
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4%。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5,0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9%。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9](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2-00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与工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完
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20,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16,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 03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 199 号附 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纸 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 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 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 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0,086.42 59,660.50
负债总额(万元) 20,901.56 17,116.79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3,101.42 1,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9,975.74 16,164.77
净资产(万元) 39,184.86 42,543.71
资产负债率 34.79% 28.6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3,568.57 26,862.88
利润总额(万元) 5,368.59 4,069.54
净利润(万元) 4,527.42 3,359.69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债务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在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
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4,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本 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 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 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
2、被保证的主债权:
(1)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
债权在上述期间(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主合同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 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债权人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 金;涉及贵金属租赁的,按照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折算为 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 不适用的,为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 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根据相关条款约定属于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 的,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
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4%。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5,0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9%。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10001192-2022 年西永(保)字 0001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4](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2-00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申请授信,公司为该授信提供最高限额 5,5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重庆与成都银行重庆分行完成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编号:D920121220112731)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26,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20,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 03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 199 号附 1-2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准的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纸 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及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 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有厂房出租;包装产品的仓储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以上范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 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美盈森 100%股权,重庆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60,086.42 59,660.50
负债总额(万元) 20,901.56 17,116.79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3,101.42 1,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9,975.74 16,164.77
净资产(万元) 39,184.86 42,543.71
资产负债率 34.79% 28.69%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3,568.57 26,862.88
利润总额(万元) 5,368.59 4,069.54
净利润(万元) 4,527.42 3,359.69
重庆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920121220112731)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债务人: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主债权:
(1)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是指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期间因债权人向主合同债务人发放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票据贴现、商票保贴、押汇、保理、开立信用证、 开立保函等各类银行业务。
(2)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折合币种人民币(大写) 伍仟伍佰万元整,且依据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承诺相关条款独立于其他担 保人提供的担保。如保证人根据本最高额保证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按实际履行 的金额对其担保的最高限额作相应递减。
(3)在上述约定的期间和最高限额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形成债权债 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 合同。债权人有权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和信贷审批程序自 行决定是否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本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合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 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 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 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贴,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4%。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1,0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6%。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920121220112731)。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10](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64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9,000 万元整。
公司为上述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与工商银
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0110200016-2021 年吴江(保)字 0112 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苏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7,500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与工商银行吴江分行(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
化示范区分行曾用名)签订了编号为 0110200016-2020 年吴江(保)字 0102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苏州美盈森提供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 9,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截至目前,0110200016-2020 年吴江(保)字 01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已到期,担保的部分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在不改变担保金额的情况下,公司与工商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0110200016-2021 年吴江(保)字 011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重新约定了主债权发生期间等相关内容。因此,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苏州美盈森可用担保额度不变,仍为 17,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9,831.1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南巷路 699 号
经营范围: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研发;包装机械技术开发;木箱、纸箱、纸缓冲、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美盈森 100%股权,苏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5,987.66 87,450.06
负债总额(万元) 63,799.37 39,355.11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2,300.00 7,420.14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3,205.51 38,696.80
净资产(万元) 62,188.29 48,094.95
资产负债率 50.64% 45.0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3,025.51 61,801.08
利润总额(万元) 8,967.38 4,468.71
净利润(万元) 7,725.86 3,909.67
苏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110200016-2021 年吴江(保)字 0112 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债务人: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1)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9,000 万元(大写:玖仟万元 整)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 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 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 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上条所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 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其中主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债权人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资
金;涉及贵金属租赁的,按照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折算为人民币资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债权确定之日不适用的,为本条之目的,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按对应贵金属品种在主债权确定之日前一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盘价折算为人民币资金)。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22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4%。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5,500 万元(含上述
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1.82%。公司
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110200016-2021 年吴江(保)字 0112 号]。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16](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6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第 001 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度转授
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和长沙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
东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2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9,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融资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Z10(高保)20210027-11]的签署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与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
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华银新(宁乡支)最保字(2021)年第(021)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4,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长沙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 627 号 2 号楼 101 室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纸制品、纸 玩具、木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物业租赁;产品质量检测服务; 销售:水性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 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81,742.13 177,372.72
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4,288.56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7,813.29 30,849.26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2,861.76
净资产(万元) 89,943.66 93,084.16
资产负债率 50.51% 47.52%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53,344.29 108,383.18
利润总额(万元) -1,057.05 -2,406.86
净利润(万元) -1,082.10 -2.237.11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30,5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 9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办公家具生产;展台制作;家具生产、加工;书架生产、加工;密集架生产、加
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84.76%股权,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4.91%股权,深圳市中大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10.33%股权。长沙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8,475.45 37,038.64
负债总额(万元) 12,438.38 12,110.47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000.00 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1,829.70 11,445.81
净资产(万元) 26,037.07 24,928.17
资产负债率 32.33% 32.7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7,186.46 6,716.58
利润总额(万元) -792.86 -1,108.49
净利润(万元) -792.86 -1,106.14
长沙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1 号)
及《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2 号)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玖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Z10(高保)20210027-11]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SZ10(融资)20210027]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 主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及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发生的债权。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
[2021-11-02](002303)美盈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6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具有保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本次理财额度有效期为 2020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述理财额度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119)。
一、本次办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了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出具的相关业务凭证,湖南美盈森实
业有限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上述产品本金及利息均已到账。
具体情况如下:
赎回本 利息金额
赎回主体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金额 (元) 首次披露公告索引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杭州银行“添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湖 南 美 盈 杭州银行 利宝”结构性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森 实 业 有 深圳宝安 存款产品 2021.07 2021.10 4,000 162,832.13 (www.cninfo.com.cn)
限公司 支行 (TLBB202131 .19 .19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10)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5)。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1、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0 元。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备查文件
办理理财产品赎回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2021-10-29](002303)美盈森: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0:00 起,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现场出席的董事 3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 4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银
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充分发挥公司良好资信状况优势,节余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将 2020 年 10 月向华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
行申请的 1,500 万欧元贷款到期日展期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继续为该笔贷款出具保函。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自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负责相关协议及文件的签署。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002303)美盈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14元
每股净资产: 3.12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4%
营业总收入: 25.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878.54万元
[2021-09-23](002303)美盈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7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第 001 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度转授
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和长沙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
苏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
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5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8,5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重庆美盈森与平安银
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
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4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4,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东莞美芯龙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年 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第 003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2,500 万元整的
综合授信额度;安徽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完成
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6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成都
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8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长沙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
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
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7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
民币 3,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东莞美盈森相关具体授信合同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尚未实际发生。)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 12,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兴银深粤海授信(保证)字(2021)第 0064 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授信 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苏州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07500KB21B58CN3)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 3,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苏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本次公告前,可用
担保额度为 18,000 万元,本次公告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额度
为 4,5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重庆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22,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 1,8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芯龙的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可
用担保额度为 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额
度为 0 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安徽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 7,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成都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 12,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长沙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可用担保
额度为 5,000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纸制品、纸玩具、木制品 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 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81,742.13 177,554.54
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6,545.25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7,813.29 32,849.26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5,436.07
净资产(万元) 89,943.66 91,009.29
资产负债率 50.51% 48.74%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53,344.29 74,247.31
利润总额(万元) -1,057.05 -1,213.51
净利润(万元) -1,082.10 -1,245.39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 年 01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29,831.1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南巷路 699 号
经营范围: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研发;包装机械技术开发;木箱、纸箱、 纸缓冲、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美盈森 100%股权,苏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6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25,987.66 86,611.72
负债总额(万元) 63,799.37 40,532.17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2,300.00 9,420.14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63,205.51 39,865.69
净资产(万元) 62,188.29 46,079.55
资产负债率 50.64% 46.8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3,025.51 40,083.65
利润总额(万元) 8,967.38 2,404.86
净利润(万元) 7,725.86 1,894.28
苏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021-09-17](002303)美盈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5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14:50 起,在深圳
市光明区新陂头美盈森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6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94,622,35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91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73,065,7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50.4835%。
2、网络投票情况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556,5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1.4077%。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94,314,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3%;反对 3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38,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22%;反对 3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啸中律师、闫法臣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调研公司:参与“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广大投资者
接待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会丰,财务总监:袁宏贵
调研内容: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30-17:10参与“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互动交流。活动问答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1、问:董秘您好,公司股价这几年持续下跌,除了疫情影响外,公司到底遇到了哪些方面的发展难题?有没有强有力的走出困境的具体方案?前几年公司在全国各地布局的智慧工厂什么时候入才能完全释放产能?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近年来,受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订单结构变化、新基地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导致折旧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目前,公司正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奋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逐步投入使用的相关智慧工厂产能正在有序的释放当中,谢谢!
2、问:你好袁总,请问贵公司连续两年业绩腰斩,今年公司业务是否有起色?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关于公司业绩情况,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3、问:袁总监您好!公司业绩持续下滑!除疫情影响外!有没有公司发展瓶颈的问题,今年四季度业绩下滑的趋势有没有得到缓解?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关于公司业绩情况,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4、问:美盈森包装与大健康现在进展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包装+大健康双轮驱动战略正在有序推进当中,具体经营情况请您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谢谢!
5、问:你好,刘总。美盈森经过16-19年的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扩大了多少?请介绍一下,美盈森在纸箱产品上的产能是多少?一年能产多少平方米的纸箱?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相关新产能逐步投入使用后,公司产能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储备较为充足,现阶段公司主要任务是把现有的公司经营好,推动新产能加快释放,尽快贡献利润,谢谢!
6、问:你好袁总,企业在新的募投项目投产的初期,会面临固定资产、新设备投入较大,折旧较大的情况。请问袁总,美盈森的新项目在设备折旧方面,财务上是如何处理的,是否会对年度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项目的设备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摊销,会对公司年度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7、问:你好刘总,美盈森经过这几年有扩张之后,纸包装行业已进入了稳定期,竞争加剧,美盈森已成为了纸包装的头部企业之一,但是,还不具有强势地位。你估计,从行业集中度方面来看,美盈森在纸包装领域,还会有大的项目投入吗?如果有产能扩张,会采有收购、并购还是新建项目的方式进行?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坚定看好包装产业未来市场,在包装板块现阶段主要任务是把现有的公司经营好,推动新产能加快释放,尽快贡献利润。有关公司后续是否有大的项目投入及具体投入方式等情况,请您以公司相关公告为准,谢谢!
8、问:你好袁总,请介绍一下,美盈森在避免汇兑损失的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应对汇率变动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通过加强出口销售业务的合同管理及应收账款的管理,缩短业务周期,减少外汇风险敞口;为了把控外币风险,公司会在必要时增加或者减少外币借款等负债,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财务部实时关注外汇走势,不定期咨询银行等相关机构意见,为公司采取相关措施提供支持。
9、问:公司股价连续5年大跌 距2015年高点下跌9成 市值损失惨重股东亏损累累 请问公司是否有市值管理措施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正有序推动包装+大健康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并奋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多年来的支持,谢谢!
10、问:为何利润毛利下降这么多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利润毛利下降主要系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导致智能终端客户订单不达预期、新基地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导致折旧增加、人工成本增加,导致公司利润毛利有所下降。
11、问:请问:工业大(嘛)花叶加工许可证,办理进度?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大健康产业相关事项进展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同时,公司大健康产业已上市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植物蛋白牛排、植物蛋白臻香肉丸、植物蛋白酥香鸡块、植物蛋白肉碎等,谢谢!
12、问:刘总,请问公司对酒包产业未来的战略规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目前已服务了包括泸州老窖、洋河、剑南春、五粮液、茅台习酒、今世缘等知名白酒品牌客户。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酒包产业,力争不断扩大客户群,提升为客户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为客户、公司、股东和员工创造更多价值,谢谢!
13、问:请问公司酒包产业未来战略规划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目前已服务了包括泸州老窖、洋河、剑南春、五粮液、茅台习酒、今世缘等知名白酒品牌客户。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酒包产业,力争不断扩大客户群,提升为客户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为客户、公司、股东和员工创造更多价值,谢谢!
14、问:请问,庖丁造肉今年的营业额有望达到千万吗?没有的话,预计会达到多少?会成为公司新的很可观的利润增长点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有关公司大健康产业业务发展情况,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15、问:请问公司生产电子功能性模切产品主要适用于哪些方面,占整体营收多少?前景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电子功能材料模切产品是为高端消费类电子客户提供缓冲垫片减震泡棉、粘贴胶带、保护膜、防尘网布、导电绝缘膜等电子功能材料模切产品。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还不高,但盈利较包装高一些,公司看好并重视该业务的发展工作,谢谢!
16、问:请问公司在区块链业务上的布局和进展情况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参股公司甲骨文超级码涉及区块链技术。甲骨文超级码利用区块链技术特点,把它作为甲骨文超级码“超级农业大脑云平台”和“超级码PaaS开放平台”的底层技术。有关甲骨文超级码经营情况,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17、问:你好,贵公司去年到今年连续两年利润腰斩,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公司如何评估目前在同业中的竞争力?公司今年到明年业绩是否有望修复?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有关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受新冠疫情、汇兑损失、原材料价格上涨、芯片短缺导致智能终端客户订单不达预期、订单结构发生变化、新基地相关固定资产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使用导致折旧增加、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坚定看好包装产业及大健康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认为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正努力将这些优势转化成经营业绩。有关公司明年业绩情况,我们会全力以赴。谢谢!
18、问:公司近一年鲜有对外沟通、组织投资问答或者机构调研活动,而互动易也很少回复,原因是什么?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非常关注投资者关系工作,并秉承着积极开放的态度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欢迎投资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谢谢!
19、问:刘总:你好贵公司自上次取消增发后,股价一直在底部徘徊。而十大流通股东中,已经没有一家机构持仓。请问,是否美盈森已经被 资本(机构)抛弃了?目前的股价和公司的实力是否匹配?公司有什么提振股票士气的计划?有很多的公司进行了股票市值管理。公司有没有回购股票的计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公司正有序推动包装+大健康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并奋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多年来的支持!有关公司是否有回购股票的计划,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20、问:公司有没有股票回购计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朋友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关于公司是否有回购股票的计划,请您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19-11-01 日振幅值达到15%
振幅值:15.71 成交量:8573.00万股 成交金额:51478.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1307.47 |506.4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545.51 |0.06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路证券营业|515.68 |10.59 |
|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450.70 |411.58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南路证|421.14 |1.19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龙岗大道证|31.91 |708.03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揭东证券营业部|119.00 |579.77 |
|深股通专用 |1307.47 |506.44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350.02 |481.66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南路证券营|3.03 |418.56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8-28|5.17 |158.98 |821.93 |机构专用 |机构专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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