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52泰达股份最新消息公告-000652最新公司消息
≈≈泰达股份000652≈≈(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6日
2)定于2022年3 月10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24日(000652)泰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4755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 ;股权登记日:20
21-07-07;除权除息日:2021-07-08;红利发放日:2021-07-08;
机构调研:1)2019年05月17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3172.43万 同比增:16.51% 营业收入:137.33亿 同比增: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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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893│ 0.0635│ 0.0025│ 0.1380│ 0.0766
每股净资产 │ 3.4463│ 3.4205│ 3.3695│ 3.3670│ 3.29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647│ 0.4647│ 0.4647│ 0.4647│ 0.464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178│ 1.5921│ 1.5410│ 1.5386│ 1.478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6200│ 1.8700│ 0.0700│ 4.1700│ 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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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893│ 0.0635│ 0.0025│ 0.1380│ 0.0766
每股净资产 │ 3.4463│ 3.4205│ 3.3695│ 3.3670│ 3.291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4647│ 0.4647│ 0.4647│ 0.4647│ 0.464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6178│ 1.5921│ 1.5410│ 1.5386│ 1.478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5903│ 1.8571│ 0.0733│ 4.0978│ 2.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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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泰达股份 代码:000652 │总股本(万):147557.39 │法人:张旺
上市日期:1996-11-28 发行价:2.8│A 股 (万):147435.3 │总经理:张旺
主承销商: │限售流通A股(万):122.08│行业:批发业
电话:86-22-65175652 董秘:杨雪晶│主营范围:化工及金融制品贸易、广陵新城项
│目、商品房、垃圾处理及发电、纺织及滤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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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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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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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893│ 0.0635│ 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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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1380│ 0.0766│ 0.0582│ 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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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2139│ 0.0674│ 0.0417│ -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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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097│ 0.0490│ 0.0288│ -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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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020│ 0.0443│ 0.0237│ 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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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000652)泰达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
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商永鑫先生。董事长张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商永鑫先生主持会议。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491,692,8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221%。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488,098,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785%。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3,594,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1,25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 4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97,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305%;反对 4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媛、赵苑如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3](000652)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
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 30 亿元调整为 45 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签署该协议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2)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000652)泰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 30 亿元调整为 45 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签署该协议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
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000652)泰达股份: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30亿元调整为45亿元,使用期限为五年(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公司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该额度,本《补充协议》为原《资金池支持协议》的补充协议,原《资金池支持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关联关系
泰达控股持有公司 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曹红梅女士、王光华先生、崔铭伟先生、韦茜女士和商永鑫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
5. 注册资本:壹佰亿零柒仟陆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
6. 税务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 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 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 泰达控股成立于 1984 年 12 月,系开发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2012
年转由市国资委监管。2020 年 10 月,为进一步做优做强天津国资国企,开创天 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天津市委市政府按照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协 同的原则,将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质性并入泰达控股。泰达控股将围绕 城市综合开发、金融和高端制造,建设成为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助力天津产业发 展、推动产融城深度结合的一流跨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142,683.29 27,645,573.11 45,961,871.69 42,952,826.18
负债总额 19,336,793.49 20,680,433.02 31,042,621.09 28,261,540.23
净资产 6,805,889.80 6,965,140.09 14,919,250.60 14,691,285.95
-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781,744.20 3,776,961.69 8,162,250.22 5,737,362.16
利润总额 175,502.82 228,496.29 433,332.98 406,841.74
净利润 101,166.62 123,634.26 232,654.55 315,157.02
注:2021 年 9 月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数据经审计。
(三)泰达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的持股比例为 32.98%。
(四)泰达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为签署补充协议,定价依据与原协议保持一致。按照相关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执行各自自主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履行借款人义务,拟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平均融资成本水平支付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泰达控股拟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鉴于甲乙双方在 2019 年 8 月签订了《资金池支持协议》,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就原协议补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开展分级资金池管理的金额上限由 30 亿元调整为 45 亿元。该
额度金额的使用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乙方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该额度。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 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此次交易能够为公司年度对外投资和经营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资金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有力支持。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 53.95 万元,为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口罩销售、水费等,未达到《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和审议标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000652)泰达股份: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提供1,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提供
1,5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0.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82.09%,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4.4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9.5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融资1,5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基”)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为南
京泰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南京泰新可用担保额度为 2,500 万元。
南京泰基股东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8日
3.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9号
4. 法定代表人:曹平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业机械、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苗木种植、销售;煤炭、焦炭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 51% 100% 南京泰新工程建
有限公司 设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 49% 100% 南京泰基房地产
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766.74 23,185.85
负债总额 18,042.24 22,743.34
流动负债总额 18,042.24 22,743.34
银行贷款总额 1,500.00 2,800.00
净资产 724.49 442.51
- 2020 年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2,568.73 346.65
利润总额 -562.12 -281.98
净利润 -708.32 -281.98
注: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南京泰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南京泰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 担保金额:1,500 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南京泰基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抵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3,190 万元。
3.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 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2021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止。
(五)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南京泰基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201室的商业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822.64㎡。抵押物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号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市场价值
1 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201 室 宁房权证江商字第 1,360.53 1,376.80 3,190.00
JN00227968 号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城”)受南
京泰基委托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宁长城房估报字[2021]第 0142 号)。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抵押物价值为 3,19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股东南京新城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1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21.00 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0.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82.09%。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000652)泰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
2. 议案 1.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
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7 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议》的关联 √
1.00 交易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议案 1.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8 日和 2022 年 3 月 9 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公司与泰达控股签署《资金池支持补充协
1.00 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022-02-11](000652)泰达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32 号)。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有
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你公司具体说明两次变更年审会计师的原因,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
沟通工作,你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
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请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进
行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是否存在公司
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回复:
(1)具体说明两次变更年审会计师的原因
普华永道为我公司连续多年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资管理等要求,公司根据
公开招标结果,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 2021 年 11 月-12 月实施了现场预审工作。2022 年 1
月天津疫情爆发,受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大信迟迟未能进场开展天津地区
现场审计,因此在报告时间安排上已不能如期执行公司年报审计计划,为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影响年报审计及披露的要求,经公司与大信协商终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
(2)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或“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前次,公司也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
大信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并无异议。
(3)你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
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
不存在重大分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并未完成,也尚未形成审计工作结论,
在此过程中我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收到《关注函》后,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原则,
结合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相关情况,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说明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确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无法满足其关于首
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
因,不存在其他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或事项,也不存在公司购买审计意
见的情形。
2、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披露,自受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以来开展的相
关审计工作和进展,无法按期完成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因,是否存在
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请辞情形,与你公司
就受聘和辞任事项的沟通过程和内容,说明在短期内接受又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
的具体原因、前期受聘是否审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说明:
(1)自受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以来开展的相关审计工作和进展
经泰达股份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本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业务期间,本所主要执行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对
未审报表进行初步分析、关注并评价期初余额、复核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3
过程、与前任会计师沟通、编制审计计划、内控测试、年末监盘、分析性复核等
程序。
(2)无法按期完成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原因
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往来及交
易函证、客户及供应商访谈等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工作进度远远滞后于原定计划
进度。
(3)是否存在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
请辞情形
由于相关审计程序尚未执行完毕,审计工作尚未形成结论,未达到与管理层、
治理层沟通审计意见阶段,本所与公司不存在因审计范围受限、对会计处理存在
分歧等争议事项导致主动请辞情形。
(4)与你公司就受聘和辞任事项的沟通过程和内容,说明在短期内接受又
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具体原因、前期受聘是否审慎。
本所于 2021 年 10 月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中标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师,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1 号—与治理层的沟通》,自 2021 年 11 月起,本所
就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独立性声明、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大连天津等地区疫情
影响等诸多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
2022 年 1 月初,天津疫情爆发以来,双方保持密切联系,评估审计计划滞后
的影响,2022 年 1 月 26 日双方召开视频会,沟通了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而导
致的现场审计程序未能按原计划执行,整体审计工作进度缓慢,无法满足本所对
首次承接上市公司(A 类业务)的现场审计工作量要求;加之本所审计项目较多,
人员安排紧张,本所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按期完成后续审计工作的问
题,双方初步达成终止审计业务的意向,决定双方各自履行终止业务审批流程。
2022 年 2 月 3 日,本所向公司发出《关于同意终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的
函》,同意签署《终止审计业务约定书协议》。
本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受聘,对因疫情导致的审计计划严重滞后,以及本所
审计资源及业务安排,双方全过程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评估,为了保证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故在短期内接受又辞任公司年审会计师,前期受聘是审慎的。
3、你公司 2021 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3 日,本次改聘审计机
构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补充说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
4
2021 年年报审计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
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
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有关规定。
(1)公司 2021 年年报预约披露时间
因改聘审计机构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审计程序充分执
行,公司将年报预约披露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2)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
公司与中审亚太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沟通“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事
宜。期间中审亚太通过与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访谈,查阅公开信息、分析整理
近 5 年公司经营数据及现场调查,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诚信状况、主
要业务和经营情况、历年及当年度财务情况、行业背景、公司发展状况、近年重
大事项和风险等进行了解,分别于 2 月 3 日和 2 月 6 日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业务风险初步评估,确定可承接本公司审计项目。
中审亚太拟定了项目总体安排、合理计划并安排共计 48 名审计人员组成项
目组,实施项目审计。
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2 年 2 月 8 日至 4 月 10 日,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
审计计划,分为三个项目组同时实施现场外勤审计工作,并完成报告初稿编制及
一级、二级质量复核工作。
②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9 日,完成质量控制部门复核及独立合伙人复核
(三级复核)。
③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3 日,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并出具审计报告。
(3)中审亚太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基于对公司的了解以及以往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拟将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的评估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作为重点审计领域。
①针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评估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 了解并评估公司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内部控制程序。
· 测试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控制。
· 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实际情况,分别对单项、风险组合等不同的应收账款
5
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具体包括选取样本复核、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进
行预测、检查付款记录、期后收款、期后还款计划等。
②针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如下:
· 了解公司关于房地产存货和贸易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测试相
关内部控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 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观察其存放状态以及开发进度。
分析利用第三方估值报告,并采用合理的估值方式,复核测算存货资产期末变现
价值。
· 通过查看公开数据、检查期后实现售价并结合行业经验,进行存货可变
现净值的评估。
(4)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相关审计、复核计划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审亚太拟定了合理、可行的审计计划和复核计划,且具有充分
的时间、人员及专业能力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完成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预期能够如期披露年报,相关审计、复核计划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8](000652)泰达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天
津疫情防控及隔离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2013 年初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吉先、冯建江、刘宗义、王增明、曾云。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中审亚太
在北京设有总所,在云南、上海、广东、湖北、贵州、深圳、河北、安徽、西北(陕西)、山西、山东、黑龙江、福建、四川、天津等地设有二十几家分所。中审亚太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国内从业历史较长和较早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53 人,注册会
计师 467 人。注册会计师中,1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3,351.76 万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32,424.97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84.81 万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6 家,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10,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在执业行为无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其中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主导上市公司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000965)、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临港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艳慧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曾负责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纽约上市)、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相关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崔江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质量复核,200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6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共计 396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尚未向公司出具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天津疫情防控及隔离
政策影响无法进场开展天津地区审计工作;加之大信人员安排紧张,内部无法协调足够的审计资源,满足其关于首次承接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量要求,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经与公司协商终止 2021 年度审计业务。为不影响
年报审计和披露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及中审亚太进行了事前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胜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质 ,具有多 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 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情况和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不影响年报审计和披露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胜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胜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其他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000652)泰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杨鸿雁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李莉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具备胜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2-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000652)泰达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8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和 2022 年 2 月 22 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19年05月17日
调研公司:长江证券,长江证券,长江证券,长江证券,长江证券,津投资本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王菲,证券部:冯昱,证券部:宋昱岑
调研内容:1、问: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答:目前,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四大领域:生态环保、区域开发、能源贸易和股权投资。生态环保和区域开发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生态环保产业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公司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已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布在天津、大连、扬州、高邮、黄山等地,还有部分项目正在建设中。
2、问: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发展情况
答:目前公司主要投资参股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北京和谐天成投资管理中心等,其中公司持有渤海证券13.07%的股权、北方信托5.43%的股权、天津银行不到1%的股权。
3.公司后续经营计划
答:公司还是继续发展四大业务板块,以生态环保产业和区域开发产业为主,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区域开发产业加强现有项目销售和资金回流。
4、问:北方信托混改情况
答: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北方信托混改工作的部署,公司放弃北方信托股权的增资认购权利,混改工作完成后公司持有北方信托股权比例将相应减少,目前公司尚未获悉北方信托混改事项的最新进展,待获悉后公司将披露相关情况。
5、问:控股股东是否有将相关资产整合入泰达股份的计划
答:目前,控股股东没有相关计划。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6-15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
涨幅偏离值:10.29 成交量:17731.00万股 成交金额:118898.00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甬江大道证券营|1481.82 |282.10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1323.19 |582.19 |
|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1187.73 |375.11 |
|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1117.03 |595.05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948.93 |1106.34 |
|证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2183.2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724.98 |2054.40 |
|业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汴河路证券营业|-- |1148.59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948.93 |1106.34 |
|证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证券|51.41 |964.52 |
|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6-10-28|5.97 |295.07 |1761.57 |长城国瑞证券有|长城国瑞证券有|
| | | | |限公司北京远大|限公司北京远大|
| | | | |路证券营业部 |路证券营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3-01-30|18247.99 |859.80 |99.33 |2.30 |18347.32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