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09*ST华塑最新消息公告-000509最新公司消息
≈≈*ST华塑000509≈≈(更新:22.02.22)────────────────────────────────────
最新提示:1)02月22日(000509)*ST华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
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实施: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24764.49万股,发行价:1.0000元/股(实施,
增发股份于2021-01-06上市),发行日:2020-12-22,发行对象:湖北省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21-12-31 净利润:-564.51万 同比增:-174.67% 营业收入:2.95亿 同比增:4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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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0053│ 0.0019│ 0.0102│ 0.0126│ 0.0070
每股净资产 │ 0.1287│ 0.1362│ 0.1444│ 0.1493│ 0.138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37│ 0.2337│ 0.2337│ 0.2337│ 0.303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199│ -1.1124│ -1.1042│ -1.1018│ -1.446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8900│ 1.4000│ 7.1000│ 8.7400│ 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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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0.0053│ 0.0019│ 0.0102│ 0.0126│ 0.0070
每股净资产 │ 0.1287│ 0.1362│ 0.1444│ 0.1493│ 0.138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2337│ 0.2337│ 0.2337│ 0.2337│ 0.23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199│ -1.1124│ -1.1042│ -1.1018│ -1.113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0859│ 1.4073│ 7.0352│ 8.4135│ 5.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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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华塑 代码:000509 │总股本(万):107312.81 │法人:赵林
上市日期:1993-05-07 发行价:1 │A 股 (万):82546.49 │总经理:邹军
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4766.32│行业:卫生
电话:028-85365657 董秘:吴胜峰 │主营范围:建材、服装、物业出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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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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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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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0.0053│ 0.0019│ 0.0102│ 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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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0070│ -0.0219│ -0.0084│ -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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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569│ 0.0101│ -0.0101│ -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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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0651│ -0.0101│ -0.0051│ -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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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0151│ -0.0187│ -0.0131│ -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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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000509)*ST华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9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成都 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智谷”)提供总额
度不超过 1.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2022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3 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号)、《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康达瑞信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黄石农商银行”)出具了《担保承诺书》,康达瑞信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天 玑智谷向黄石农商银行申请 1,000 万元的信贷业务无条件提供担保,天玑智谷其 他股东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同等条件的《担保承诺书》。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天玑智谷实际已向黄石农商银行申请借款 500 万元。上述担保金额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 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 本次 本次担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担保 被担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用担保总 前担保余 担保 保后担 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 保方 例 负债率 额度 额 金额 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担保
产比例
康达 天玑 51% 60.34% 1.6 亿元 0 500 500 万 3.62% 否
瑞信 智谷 万元 元
三、担保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1、康达瑞信自愿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天玑智谷向黄石农商银行申请的信贷业
务无条件提供担保;
2、康达瑞信以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
三年;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
费、差旅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3、康达瑞信为天玑智谷提供担保的信贷业务如下:
信贷种类:流动资金
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期限:12 个月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6 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2%,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承诺书;
2、深圳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承诺书;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962201304080001)。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6](000509)*ST华塑:关于延期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2/02/16)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8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 号)。根据函件要求,公司应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前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年审会计师、财务顾问及独
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鉴于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许可,此函件延
期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前回函并披露相关
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2-15](000509)*ST华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7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塑;证券代
码:000509)连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10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2022 年 2 月
14 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 号),鉴于函件中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许可,此函件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
回复。除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9,459.03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26,442.2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0.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3,815.94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12](000509)*ST华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2月 11 日 9:15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东湖国贸中心 A
座 30 楼 301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林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7,56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7,368,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200,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公司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3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58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74%;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13,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562,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反
对 15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483,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632,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1%;反
对 8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9%;弃权 0 股,占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1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中豪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越、刘彦祺
3、结论性意见:经审核验证,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塑控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渝中豪【2022】法见字第 127 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09](000509)*ST华塑: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4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6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16 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 2 月11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东湖国贸中心 A 座 30
楼 30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8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2 和议案 4 已经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 √
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 年 2 月 9 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刘杰皓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 15 号麦田中心 1504 室
邮编:610095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9:15 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结果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 √
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02-09](000509)*ST华塑:关于延期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2021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 号)。根据函件要求,公司应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前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年审会计师、财务顾问及独
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定专门人员落实答复,并与年审会计师、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鉴于函件中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许可,此函件延期回复。公司将积极
推进相关工作,争取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回函并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000509)*ST华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3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塑;证券代
码:000509)连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8
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
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 号),鉴于函件中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许可,此函件延期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
回复。除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本次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9,459.03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 26,442.2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0.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3,815.94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审核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1](000509)*ST华塑: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2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乐公司”)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
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1-009号、2021-084 号公告。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民事上诉状》,大连电瓷不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沪 0151 民初 44 号民事裁定书,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如下:
上诉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1:建湖县菲迪贸易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2: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3:上海渠乐贸易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2021〕沪 0151 民初 44 号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重申或依法改判。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相关上诉人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故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20](000509)*ST华塑: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2-011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建材”)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周进、戴飞增资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1-041 号、2021-043 号、2021-074号公告。
案件二: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诉公司与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羽绒”)、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型材”)股
东出资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2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0-086 号、2021-079 号公告。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案件一:公司于近日收到《民事上诉状》(一),南充华塑建材不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 13 民初 147 号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如下:
上诉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3 民初 147 号判决书;
2、请求改判被上诉人将案涉增资物(土地)所涉补偿款共计 3137.42 万元支
付给原告,并分别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和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
所有款项为止。
3、请求改判被上诉人将应增资而未增资的进口设备对应价值 1192.66 万元支
付给原告,并分别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和 LPR 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
所有款项为止。
4、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案件二:公司于近日收到《民事上诉状》(二),南充华塑建材不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0)川 1302 民初 7589 号判决书,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相关内容如下:
上诉人: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1: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2: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3:南充华塑型材有限公司
相关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0)川 1302 民初 7589 号判决;
2、请求改判被上诉人 1、被上诉人 2 将南充国用(93)字第 9705 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的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书变更登记在上诉人名
下;
3、请求改判被上诉人 3 对被上诉人 1 的增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被上诉人 1 履行 269.96 万元现金增资义务;
5、请求改判由三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案件一、案件二相关上诉人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故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一);
2、《民事上诉状》(二);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8]*ST华塑(000509):A股首份2021年年报出炉 *ST华塑净亏损565万元
▇上海证券报
沪深两市2021年度首份上市公司年报1月17日晚出炉。在通过收购找到主营业务后, *ST华塑已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同时提醒,是否最终获得交易所审核同意尚具有不确定性。
据年报披露,2021年度,*ST华塑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同比增长4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6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净利润为亏损2681万元。
尽管依然亏损,但公司公告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7条的规定,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重大资产重组是*ST华塑摆脱退市风险的关键。2021年9月底,*ST华塑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瑞信以1.02亿元现金,完成对天玑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后者主要从事电子信息显示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服务。借此,*ST华塑切入电子信息显示终端这一战略性新兴行业。
年报显示,天玑智谷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出货109万台,净利润为2057万元。据此,*ST华塑确认的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收入总额为2.42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82.28%。
根据年报的表述,*ST华塑未来将全力支持子公司天玑智谷聚焦主业,加快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发挥规模效应,发展高附加值产品,防止单一客户依赖风险,完善供应链体系,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同时紧贴市场需求,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此外,将择机剥离非主业资产,回收资金。
年报还透露,公司未来将深入研究地方政府制造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加大在产业链高端领域的投资和资本运作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
2021年1月,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参与公司的定增,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国资委成为公司实控人。2021年8月,*ST华塑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4.80%。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2-02-14 ST、*ST和S证券异常期间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
涨幅偏离值:12.79 成交量:7237.53万股 成交金额:31333.8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565.26 |614.48 |
|证券营业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京路证券营业|439.94 |-- |
|部 | |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金柯桥大道证券|404.41 |335.28 |
|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364.79 |231.27 |
|证券营业部 | | |
|机构专用 |335.97 |409.19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565.26 |614.48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225.16 |596.03 |
|业部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134.69 |564.50 |
|业部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区木渎镇证|155.42 |444.34 |
|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145.91 |441.74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5-29|2.50 |136.80 |342.00 |机构专用 |中国银河证券股|
| | | | | |份有限公司上海|
| | | | | |东宝兴路证券营|
| | | | | |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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