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05京粮控股最新消息公告-000505最新公司消息
≈≈京粮控股000505≈≈(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1日
2)定于2022年3 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24日(000505)京粮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
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0563.38万股; 发行价格:5.68元/股;
预计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 方案进度:2021年10月25日股东大会通过
发行对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
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
机构调研:1)2021年05月24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9-30 净利润:12810.71万 同比增:11.73% 营业收入:83.16亿 同比增: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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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800│ 0.1200│ 0.0500│ 0.2600│ 0.1600
每股净资产 │ 3.9048│ 3.8501│ 3.7791│ 3.6200│ 3.639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039│ 2.3039│ 2.3039│ 2.3039│ 2.310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335│ 0.3788│ 0.3076│ 0.2573│ 0.16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6200│ 3.2100│ 1.3400│ 7.1700│ 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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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762│ 0.1215│ 0.0503│ 0.2543│ 0.1577
每股净资产 │ 3.9048│ 3.8501│ 3.7791│ 3.7287│ 3.6396
每股资本公积金 │ 2.3039│ 2.3039│ 2.3039│ 2.3039│ 2.310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4335│ 0.3788│ 0.3076│ 0.2573│ 0.160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4.5130│ 3.1559│ 1.3317│ 6.8195│ 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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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京粮控股 代码:000505 │总股本(万):72695.03 │法人:李少陵
B 股简称:京粮B 代码:200505 │A 股 (万):62081.54 │总经理:王春立
上市日期:1992-12-21 发行价:1 │B 股 (万):6497.5 │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主承销商: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115.99
电话:010-51672029;010-51672130 董秘:关颖│主营范围:植物油加工、食品制造及土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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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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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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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1800│ 0.12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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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0.2600│ 0.1600│ 0.11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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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1900│ 0.1200│ 0.08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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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2400│ 0.1500│ 0.09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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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2000│ 0.1800│ 0.04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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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000505)京粮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6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
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青美平措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青美平措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青美平措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焦瑞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为止。本次变更公司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议案一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焦瑞芳女士简历
焦瑞芳,女,1977 年 1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专
业。历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城乡商业贸易中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焦瑞芳女士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焦瑞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24](000505)京粮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议案》
公司监事董志林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董志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继续担任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职务,兼任京粮(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鉴于董志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董志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董志林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期限届满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王旭东先生简历
王旭东,男,1964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粮食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常委、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办主任,兼任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纪检监察部部长。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王旭东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24](000505)京粮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法治建设水平,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法治工作实际及公司合规管理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修订为
第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
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1 公司在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规
定,依法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
2
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算方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损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的方案;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查总经理的工作; 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和副总经理
4 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注: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将由于新增条款而相应调整。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000505)京粮控股: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8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4 日(星期五)
B 股股东应在 2022 年 3 月 1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
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6 号京粮大厦 151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
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提案 1、2 仅选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不适用累计投票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提案 3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3 月 8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
30—17:00 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 2022 年 3 月 8 日 17:00
前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传真:010-51672010
3、公司不接受电话通知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6 号京粮大厦 15 层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人:马昕 联系电话:010-51672273 传真:010-51672010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1、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5”,投票简称为“京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2022-02-18](000505)京粮控股: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9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原简称“珠江控股”)
股改采取 “资产出售+利息豁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对价安排:(1)上市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五家科技类公司的股权溢价出售给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兴”),
冲减上市公司向北京新兴借款本金 6,404.89 万元,同时豁免截至到 2006 年 5 月 31 日
应支付给北京新兴的借款利息 5,995.02 万元;(2)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3 股,非流通股股东1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 A 股股东(流通 A 股每 10 股获送
2.097319 股),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 A 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对于该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由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发”)向流通 A 股股东先行代为支付相应的对价1 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尚未在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股东,包括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
安排,北京万发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为海南荣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 25 家非流通股股东垫付了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偿还代付的对价或征得北京万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 2006 年 8 月 17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名称 诺的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
1、北京万发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至少三十六个月内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对于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 A 股股东,在改革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照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0.19 元的价格向北京万发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对于该部分未明确表 承诺已履行
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 A 股股东,由北京万发向流通 A 股股东先行代为支
付相应的对价安排(非流通 A 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 A 股
股东),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 A 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
市流通时,应先偿还代付的对价或征得北京万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
北京市万发房地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1 产开发有限责任 其他承诺:
公司 承诺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 承诺已履行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对上市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
承诺方将及时向珠江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承诺已履行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珠江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承诺方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珠江控股及其下
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 承诺已履行
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
三方进行。承诺方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
公司拆借、占用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珠江控股及其下
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珠江控股资金。
2、对于承诺方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
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
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承诺方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珠江控股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定程序。在珠江控股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
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
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珠江控股及
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珠江控
股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珠江控股或其下属子公司
利益的,珠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方承担。
除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以任何方式
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承诺方就
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珠江控股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方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珠江控股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承诺方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珠江控股及其
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珠江控股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 承诺已履行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4、不向其他业务与珠江控股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5、如果未来承诺方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珠江控股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承诺方将本着珠江控股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珠江控股协商解
决。
1、如果珠江控股未在有关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前解除对本次交易
置出资产中对子公司债务提供的保证或担保,且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或
担保权人承担责任的,由北京万发负责向上市公司补偿。
2、珠江控股在基准日前未在本次交易置出资产范围(以置出资产审计
报告记载为准)内披露的负债均不视为与置出资产有关的负债,在交割
日后仍由珠江控股承担。任何第三方对于珠江控股未披露的且实际承担 正常履行,后
的超过其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财务报表上记载的 续将继续履行
额外负债向珠江控股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或要求,均由北京万发或北京
万发指定主体负责处理,并承担因第三方的请求或要求而导致珠江控股
的任何实际损失或费用支出。
3、除上述置出资产范围内的负债外,对于上市公司截至基准日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未涵盖的负债及或有负债形
成的损失、费用及支出,北京万发将向珠江控股予以补偿。
4、北京万发作为珠江控股履行《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京粮股
份全体股东、北京万发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
下简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保证方,同意
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由于珠江控股、北京万发违反《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陈述、保证或承诺而遭受的损失、费用及
支出(包括法律服务等中介费用的支出)予以赔偿。
同意就上述承诺的事项,于上市公司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担责任或
发生损失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承担赔偿责任。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 法定承诺:
2 (以下简称“平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其持有的公司非流 承诺已履行
安银行海口分 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行”)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29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流通 冻结的
号 人名称 份数(股) 市流通股 股数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 备注
数(股) 本的比例(%) 量(股)
北京万发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
北京市万发房 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会影
1 地产开发有限 149,500 149,500 0.0
[2022-02-12](000505)京粮控股:关于相关主体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4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4 号)的要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8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的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3、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4、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
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12](000505)京粮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3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4 号)。公司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1-17](000505)京粮控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2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49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1](000505)京粮控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5)。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汪吉军、施涛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涛工作调整,天职国际指派注册会计师宋杰替换施涛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吉军、宋杰。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宋杰,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
职国际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诚信情况和独立性
宋杰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宋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京粮控股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30](000505)京粮控股: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 京粮 B 公告编号:2021-075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494)。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5月24日
调研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投资者
接待人:证券事务代表:高德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关颖
调研内容:2021年5月24日下午15:30-17:00,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关颖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高德秋女士参加了海南证监局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互动交流。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问题和回复内容如下:
1、问:和金龙鱼对比,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势是什么,公司有没有制定超越金龙鱼的计划,一个外资控股企业,一个国资企业,你们有什么计划做大做强国企超越金龙鱼,实现中国梦?还是什么计划都没有,只是混日子而已?
答:你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的优势主要包括:一是品牌优势,“古船”、“绿宝”和“古币”品牌为北京老字号。“小王子”商标和浙江小王子产品连续多年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和浙江省名牌产品。二是区位优势,公司植物油销售区域主要为北京地区,辐射京津冀区域,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化和推进,公司区位优势更为明显,发展的空间会进一步拓宽。三是经营管控优势,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结构稳定、风格稳健,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能力,并结合公司实际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能够高效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金龙鱼是行业龙头企业,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我们会向包括金龙鱼在内的行业优秀企业学习,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2、问:京粮目前有无投资计划?
答:您好,公司和中储粮公司拟在湖南岳阳、海南洋浦合作建立大豆压榨项目。关于项目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留意。
3、问:您好,公司土壤修复的战略有调整吗,新沂窑湾那边目前进度如何?
答: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新沂项目由于政策原因没有进展。
4、问:您好,针对国家海南自贸港政策,公司有没有针对性的战略规划可以公开的?
答:投资者您好,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发展的主题是:抢抓市场机遇,完善管控体系,加快并购重组,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2021年公司确定了聚焦食品主业、适度多元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围绕这一方向和目标,公司将形成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切合企业实际,可操作、可落地的战略规划,引领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将在规划制定完成后及时与各位投资者进行交流。
5、问:海南业务进展情况?
答: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在海南只有少量资产。公司和中储粮公司拟在海南洋浦合作建立大豆压榨项目。关于项目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留意。
6、问:请问一下,贵司的植物油是否有提价计划?公司如何保证社会粮油价格稳定,而且长期稳定发展?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自去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明显,公司积极关注市场行情变化,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保供稳价的同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制定价格策略。
7、问:公司对于操作异常的股东账户有无监测渠道?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没有针对股东账户的监测,公司会日常实时监测股价情况,股价发生异动时,及时核查并按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8、问:“古船”、“绿宝”和“古币”品牌虽为北京老字号,但好像品牌知名度并不高,公司准备如何提高这个几个品牌的知名度?有什么计划吗?
答: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关于品牌建设,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品牌定位、品牌规划及品牌扩张,培育消费者的信誉认知度,打造优势品牌;二是以“健康、营养、品质”为主线,形成了高中低、差异化、功能化的产品格局;三是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布局,形成覆盖重点区域的全渠道营销格局。
9、问:近期有无基金等投资机构对公司进行调研?
答: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近期将安排投资机构调研。
10、问:公司有无回购计划?或者高管减持计划,或者其他的股东大幅减持计划?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暂无回购计划。目前,除公司副总经理王岳成持有公司部分限售股以外,其余董监高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京粮集团暂无计划减持。
11、问:您好,公司现状与上市之初的一些宣传承诺好像有些不一样,比如做大市值、注入优质资产、一期2万亩土地修复计划、给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请问公司管理层如何兑现承诺?
答:您好,感谢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16年重组之初,由于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值,并且2015年度净资产为负值,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继续亏损,将面临暂停上市的局面。经过新经营层四年不懈努力,完成了重组业绩承诺,截至2020年底,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从负10亿到1.87亿元。四年来,公司稳健经营、强化管理,用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回报。
12、问:公司对于部分托管企业托管到期后有何计划?
答:感谢对公司的关注。托管企业托管到期后,公司会审慎研判,综合各项因素,考虑采取并购、继续托管或者终止托管的方式。
13、问:公司未来有无分红计划?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目前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力争早日实现对股东的分红。
14、问:公司管理层的选拔和更替机制是什么样的?
答: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充分发挥人才特长,结合公司发展和需要,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追求人力资源效益最大化。推进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持续推进激励政策的改革,强化考核。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9-24 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10%
涨幅偏离值:12.46 成交量:8366.60万股 成交金额:92162.92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709.26 |6.3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一环路证|2236.03 |14.52 |
|券营业部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1780.64 |100.49 |
|营业部 |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388.61 |7.02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鸿宁路证券营业|1312.40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1340.7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147.59 |793.81 |
|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377.91 |625.99 |
|证券营业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518.40 |556.12 |
|业部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证券营|16.52 |529.34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8-04|9.91 |200.00 |1982.00 |华泰证券股份有|招商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盐城分公|限公司广州华穗|
| | | | |司 |路证券营业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