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88什么时候复牌?-科思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科思科技688788≈≈(更新:22.02.28)
[2022-02-28]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60,854.87 65,492.76 -7.08
营业利润 18,566.16 18,745.07 -0.95
利润总额 18,537.25 19,247.06 -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7,050.82 17,706.08 -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15,947.85 16,661.56 -4.28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574 2.9610 -2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82% 15.21% 减少9.39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305,539.35 311,632.40 -1.9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 294,781.15 284,462.81 3.63
股本 7,553.42 7,553.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39.03 37.66 3.63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23.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60,854.87 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 7.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50.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7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05,539.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4,781.15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4,638 万元,主要系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部分产品等订单交付同比略有下降,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产品逐步发力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655 万元,主要系公司坚持围绕新形势下客户装备需求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尤其是无线通信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保持一定增长。目前公司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晶元制造,处于封装测试阶段。公司还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成本费用管控取得一定成效,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且财务状况良好。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无。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同意公司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并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本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6,526.68 66,526.68
2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54.93 44,154.9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研发方向涵盖新一代指挥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火控系统、智能无线通信系统、智能通信芯片等
智能装备研究方向的诸多领域。通过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趋势,开展智能装备等前沿技术和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实现公司产品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科思科技变更为高芯思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变更内容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 变更前 科思科技
实施主体
芯片相关业务 变更后 高芯思通
除上述“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该实施主体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新的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以增资的方式向高芯思通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156万元,公司对高芯
思通的持股比例仍为100%,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芯思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5184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中航工业南航大厦)9楼909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芯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芯片研发
高芯思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增资前后高芯思通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科思科技 5,000 100% 8,156 100%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落实专款专用,本次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后,高芯思通拟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用账户所属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用于该部分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高芯思通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做出变更,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效率。
上述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确保在布局多个业务模块的同时,凝心聚力围绕主业互相协同,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智 无
装 能 线 民 技 人 信 内
备 化 产 品 术 市 工 物 采 生 质 总 财 力 保 息 审
事 事 品 事 中 场 程 控 购 产 量 经 务 资 密 化 部
业 业 事 业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办 部 源 办 部
部 部 业 部 部
部
事业部&技术中心 业务支持平台 功能支持平台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现有经营业务
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将芯片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和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智能”)100%股权以 1 元人民币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本次转让完成后,西安芯智能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3,156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0-28]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7212元
每股净资产: 39.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营业总收入: 5.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6亿元
[2021-10-15] (688788)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
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思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83,558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总股本为 75,534,23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902,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31,3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
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技 1 号”)和“广发原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
技 2 号”),涉及股东数量为 2 名,对应股票数量 911,1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2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24 名,对应股票数量27,998,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7.07%。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26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8,909,138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38.27%,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上述股份将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本人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
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昵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萍乡盛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共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上海源星胤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森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立
森西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秀梅、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欢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控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青松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智皓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林、上海弘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汇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贵君、深圳市众智瑞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聚福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德聪、邹圣文承诺如下: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3、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科思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有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
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思科技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8,909,138 股,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7%,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2021-08-11]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1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发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财务总监彭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
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联系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4183元
每股净资产: 39.27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2%
营业总收入: 4.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3亿元
[2021-05-25]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8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8 2021/5/31 2021/5/3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3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5,534,2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427,385.6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8 2021/5/31 2021/5/3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刘建德、梁宏建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
(3)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 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给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6)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
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公司与招
标人相关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金额、履行条
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本项目相关模块中标单位之一。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
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未来发展趋
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参与的**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研制公开招标项目中,公司多款专用模块均中标,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
2. 招标人:某单位
3. 中标单位:含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地面雷达是主要完成搜索、监视、识别和跟踪空中目标,并
确定其坐标和运动参数的雷达,从其信息处理流程及当前技术现状角度,可将地面雷达分为天线、发射、接收、信号处理、数据处理、显示控制、记录存储等部分。**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主要完成雷达信号处理、数据处理、显示控制、记录存储等任务,相关专用模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为空军通用型产品,有望广泛装备于多型空军地面雷达系统等领域。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的**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多款专用模块是**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该项目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2.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四、 其他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重大中标信息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金额达到3000万元或者公司判断对于后续研发、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中标/入选行为,公司将在收到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竞谈入选后披露中标/入选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跟进该项目后续进展,包括完成研发、批产
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25日
[2021-05-14] (688788)科思科技: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639,7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639,7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394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39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46,302 0.095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27,181 0.0558 19,121 0.0394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46,302 0.095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42,368 97.9544 27,181 1.0901 23,821 0.95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 2020 年
4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
6 事 2021 年度薪酬方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 2,466,189 98.9098 27,181 1.0902 0 0.00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
10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2,466,189 98.9098 27,181 1.0902 0 0.0000
动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 2,442,368 97.9544 27,181 1.0901 23,821 0.9555
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6 、议案 11,关联股东刘建德、梁宏建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
2、 律师见证结论
[2021-04-21]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
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5 月11 日下午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建德先生;财务总监彭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周四)下午 5: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证券
事务部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联系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060,767.4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534,2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427,385.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1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
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
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6、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梁宏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788 科思科技 2021/5/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程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25元
每股净资产: 38.07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
营业总收入: 1.1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15.59万元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961元
每股净资产: 37.66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1%
营业总收入: 6.5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7亿元
[2021-04-17]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公司与招
标人相关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金额、履行条
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之一。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
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火控系统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
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火控系统的中标单位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火控系统
2. 招标人:某单位
3. 中标单位:共两名,含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火控系统为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通过运用不依赖硬件的软件系统,简化设备,增强实时性、冗余性、维修性,提升武器系统的战场生存能力;实现火控系统的各种设备即插即用,达到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的要求,
适应于现有型号武器装备的改造以及未来新型装备的研制。随着**火控系统的研制开发,公司的产品将逐渐延伸至系统级装备领域。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中标的**火控系统是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该项目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火控系统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2. 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四、 其他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重大中标信息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金额达到3000万元或者公司判断对于后续研发、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中标/入选行为,公司将在收到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竞谈入选后披露中标/入选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跟进该项目后续进展,包括完成研发、批产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7日
[2021-04-15] (688788)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74,562 股,限售期为自深圳
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83,558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75,534,23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902,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31,3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 259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74,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5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
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思科技限售股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
机构同意科思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774,56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1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 5,113 0.0068% 5,113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 3,629 0.0048% 3,629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
3 产管理有限公司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29 0.0048% 3,629 0
(LOF)
4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 3,629 0.0048% 3,629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 泰康资产管理有 云南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3,048 0.0040% 3,048 0
限责任公司
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西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3,266 0.0043% 3,266 0
限责任公司
8 泰康资产管理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号职业 3,048 0.0040% 3,048 0
限责任公司 年金计划
9 泰康资产管理有 天津市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3,411 0.0045% 3,411 0
限责任公司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上海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
11 限责任公司 单位(肆号)职业年金计 3,629 0.0048% 3,629 0
划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 安徽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2,975 0.0039% 2,975 0
限责任公司
13 泰康资产管理有 北京市(叁号)职业年金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
14 限责任公司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3,629 0.0048% 3,629 0
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15 限责任公司 司投连沪港深精选投资账 3,629 0.0048% 3,629 0
户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资产增强收益 2 号混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合型养老金产品
1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18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 2,467 0.0033% 2,467 0
限责任公司 投资基金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19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0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资产丰鑫股票型养老 1,451 0.0019% 1,451 0
限责任公司 金产品
21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企 3,411 0.0045% 3,411 0
限责任公司 业年金计划
22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司企业年金计划
23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 3,120 0.0041% 3,120 0
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4 泰康资产管理有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 泰康资产管理有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
26 限责任公司 司(标准组合)企业年金 3,629 0.0048% 3,629 0
计划
2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8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企 1,016 0.0013% 1,016 0
理有限公司 业年金计划
29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 1,596 0.0021% 1,596 0
理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 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 3,629 0.0048% 3,629 0
[2021-02-27]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13
深圳市
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65,560.69
67,437.83
-
2.78
营业利润 18,958.66
24,451.65
-
22.46
利润总额 19,460.65
24,443.37
-
20.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7,468.61
21,796.76
-
1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430.46
21,569.52
-
23.83
基本每股收益(元) 2.9213
3.9070
-
25.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2%
38.29%
减少
23.2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12,032.80
116,838.28
167.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 284,225.35
75,695.06
275.49
股本股本
7,553.42
7,553.42
5,665.07
5,665.07
33.33
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的每股净资产(元)资产(元)
37.63
37.63
13.36
13.36
181.62
181.62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总体经营状况保持平稳,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65,56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8%,系受客户订单释放进度影响所致。
公司
公司坚持围绕新形势下部队装备需求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坚持围绕新形势下部队装备需求持续进行研发创新,,致力于军用电子信致力于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制息装备的研制,,不断加大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加强,加强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持续进行项目持续进行项目研发和技术攻关,研发和技术攻关,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在军用信息处理及通信领域积累了一系列在军用信息处理及通信领域积累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6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86%,主要系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8.3558万股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12,032.80万元,较期初增长167.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4,225.35万元,较期初增长275.49%。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67.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8.3558万股股票,实现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万元。
2.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75.49%、股本较本报告期初增长33.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81.6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股本增加1,888.36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89,173.32万元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27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 号: 2021 011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4 日 作 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等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20212021年年22月月7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3
3、、20212021年年22月月99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22月月1818日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次激励计划激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2021年年22月月1919日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4、、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
5、、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
6、、2021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披露《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2021年第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确意见
1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件具体如下:
(
(1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润分配的情形;
4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2)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3)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2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格。
(
(2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及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3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1))根据公司根据公司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
(2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格。
(
(3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4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安排。
(
(5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6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公司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独立董事一致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
2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302.0030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4.00%。。
3
3、授予人数:、授予人数:514514人。人。
4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124.45124.45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A股普通股。股普通股。
6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
(11)有效期)有效期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60个月。个月。
(
(22)归属期限和)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归属安排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30日起算,至公告前日起算,至公告前11日;日;
2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10日内;日内;
3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2个交易日内;个交易日内;
4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7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万股)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赵坤
赵坤
中国
中国
董事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肖勇
肖勇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3.50
3.50
0.93%
0.93%
0.05%
0.05%
彭志杰
彭志杰
中国
中国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庄丽华
庄丽华
中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刘洪磊
刘洪磊
中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3.00
3.00
0.80%
0.80%
0.04%
0.04%
贾承晖
贾承晖
中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3.00
3.00
0.80%
0.80%
0.04%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
(合计508508人)人)
286.50
286.50
75.99%
75.99%
3.79%
3.79%
首次授予合计
首次授予合计
302.00
302.00
80.11%
80.11%
4.00%
4.00%
三、预留部分
三、预留部分
75.00
75.00
19.89%
19.89%
0.99%
0.99%
合计
合计
377.00
377.00
100.00%
100.00%
4.99%
4.99%
注: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
二、、监事会对激励名单核实的情况监事会对激励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立董事。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以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三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6个月卖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在授予日前6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11号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22号号————金融工具确认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授予价格。
(二
(二))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确定
公司已确定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已确定为首次授予价格已确定为124.45124.45元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4.45124.45元元//股。根据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本次授予事项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本股。根据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本次授予事项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认为:截至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事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的条件,公司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二)监事会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查意见;
(三)
(三)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 编号: 202 1 012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监事会 第 十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10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董事 会 第 十三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刘建德先生因临时须出席重要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梁宏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2月2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5]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5.26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26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55人,出席人,出席44人,董事长刘建德由于临时须参加重要会议,故人,董事长刘建德由于临时须参加重要会议,故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33人;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及其摘要的议案》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2,521
99.6507
172,148
0.3493
0
0
2、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的议案》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148
0.3492
806
0.0017
3、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954
0.350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划(草案)>及及其摘要的议案》其摘要的议案》
2,976,172
94.5320
172,148
5.4680
0
0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理办法>的议的议案》案》
2,975,366
94.5064
172,148
5.4679
806
0.0257
3
《关于提请股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2,975,366
94.5064
172,954
5.4936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议案》、议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案二《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孙怀宁、仇慧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 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21 年 2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公告已于于2021年年2月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
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登载《202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2、、3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88
科思科技
2021/2/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1)和受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
4.异地股东可以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1、、22款所列的证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并与公司确认收到收到后方视为登后方视为登记成功。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登记材料原件,原件,以作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参会资格复核。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二)登记时间
202
20211年年22月月2222日上午日上午88时时3030分至分至1212时时0000分,下午分,下午1313时时0000分至分至1717时时0000分。分。
(三)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邮编:
邮编:518000518000
电话:(
电话:(00755755))8611113186111131--88588858
传真
传真::((00755755))86111130861111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
联系人:程女士程女士
(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2月月9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5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颁布 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按照 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宋昕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 1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 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 202 1 年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宋昕 ,其基本情况如
下:
宋昕
先生 1974 年生,本科学历,专 业背景为法学,四级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2002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 年 7 月至
今,任 公司 独立董事。
2
2、、征集人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
(二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0211年年22月月77日日召开的第召开的第二二届届董事会第董事会第十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021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021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一)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021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1414::33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0211年年22月月2424日至日至202021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15--15:0015:00。。
(二)
(二)会议会议召开地点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楼会议室楼会议室
(三)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3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征集对象
截止
截止20220211年年22月月18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三)征集程序
1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容逐项填写《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2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
(1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2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
(3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2点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
收件人:程女士程女士
邮编:
邮编:518000518000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0755))8611113186111131--8858885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7550755))86111130861111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有效;
4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理:
1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无效。
征集人:
征集人:宋昕宋昕
202
20211年年22月月99日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兹授权委托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独立董事立董事宋昕宋昕作作为本人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年年 月月 日日
本项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自签署日至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 1 003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监事会 第 九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比例、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形成对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占有能力与获利能力,是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和成长性的有效性指标,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以及考核的可行性和激励效果。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2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董事 会 第 十二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8]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60,854.87 65,492.76 -7.08
营业利润 18,566.16 18,745.07 -0.95
利润总额 18,537.25 19,247.06 -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7,050.82 17,706.08 -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15,947.85 16,661.56 -4.28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574 2.9610 -2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82% 15.21% 减少9.39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305,539.35 311,632.40 -1.9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 294,781.15 284,462.81 3.63
股本 7,553.42 7,553.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39.03 37.66 3.63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23.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60,854.87 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 7.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50.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7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05,539.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4,781.15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4,638 万元,主要系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部分产品等订单交付同比略有下降,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产品逐步发力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655 万元,主要系公司坚持围绕新形势下客户装备需求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尤其是无线通信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保持一定增长。目前公司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晶元制造,处于封装测试阶段。公司还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成本费用管控取得一定成效,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且财务状况良好。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无。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同意公司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并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本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6,526.68 66,526.68
2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54.93 44,154.9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研发方向涵盖新一代指挥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火控系统、智能无线通信系统、智能通信芯片等
智能装备研究方向的诸多领域。通过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趋势,开展智能装备等前沿技术和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实现公司产品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科思科技变更为高芯思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变更内容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 变更前 科思科技
实施主体
芯片相关业务 变更后 高芯思通
除上述“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该实施主体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新的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以增资的方式向高芯思通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156万元,公司对高芯
思通的持股比例仍为100%,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芯思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5184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中航工业南航大厦)9楼909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芯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芯片研发
高芯思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增资前后高芯思通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科思科技 5,000 100% 8,156 100%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落实专款专用,本次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后,高芯思通拟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用账户所属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用于该部分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高芯思通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做出变更,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效率。
上述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确保在布局多个业务模块的同时,凝心聚力围绕主业互相协同,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智 无
装 能 线 民 技 人 信 内
备 化 产 品 术 市 工 物 采 生 质 总 财 力 保 息 审
事 事 品 事 中 场 程 控 购 产 量 经 务 资 密 化 部
业 业 事 业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办 部 源 办 部
部 部 业 部 部
部
事业部&技术中心 业务支持平台 功能支持平台
[2021-12-24]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现有经营业务
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将芯片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和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智能”)100%股权以 1 元人民币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本次转让完成后,西安芯智能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3,156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0-28]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7212元
每股净资产: 39.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营业总收入: 5.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6亿元
[2021-10-15] (688788)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
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思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83,558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总股本为 75,534,23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902,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31,3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
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技 1 号”)和“广发原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
技 2 号”),涉及股东数量为 2 名,对应股票数量 911,1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2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24 名,对应股票数量27,998,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7.07%。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26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8,909,138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38.27%,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上述股份将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本人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
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昵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萍乡盛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共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上海源星胤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森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立
森西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秀梅、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欢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控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青松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智皓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林、上海弘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汇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贵君、深圳市众智瑞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聚福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德聪、邹圣文承诺如下: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3、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科思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有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
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思科技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8,909,138 股,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7%,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2021-08-11]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1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发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财务总监彭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
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联系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4183元
每股净资产: 39.27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2%
营业总收入: 4.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3亿元
[2021-05-25]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8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8 2021/5/31 2021/5/31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3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5,534,2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0,427,385.6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5/28 2021/5/31 2021/5/3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刘建德、梁宏建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
(3)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 取得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 10%的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给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6)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
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公司与招
标人相关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金额、履行条
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本项目相关模块中标单位之一。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
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未来发展趋
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参与的**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研制公开招标项目中,公司多款专用模块均中标,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
2. 招标人:某单位
3. 中标单位:含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地面雷达是主要完成搜索、监视、识别和跟踪空中目标,并
确定其坐标和运动参数的雷达,从其信息处理流程及当前技术现状角度,可将地面雷达分为天线、发射、接收、信号处理、数据处理、显示控制、记录存储等部分。**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主要完成雷达信号处理、数据处理、显示控制、记录存储等任务,相关专用模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为空军通用型产品,有望广泛装备于多型空军地面雷达系统等领域。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的**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多款专用模块是**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该项目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地面雷达通用信息处理设备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2.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四、 其他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重大中标信息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金额达到3000万元或者公司判断对于后续研发、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中标/入选行为,公司将在收到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竞谈入选后披露中标/入选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跟进该项目后续进展,包括完成研发、批产
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25日
[2021-05-14] (688788)科思科技: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639,7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639,7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394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39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46,302 0.095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27,181 0.0558 19,121 0.0394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593,417 99.9048 46,302 0.095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612,538 99.9441 27,181 0.0559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442,368 97.9544 27,181 1.0901 23,821 0.95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 2020 年
4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
6 事 2021 年度薪酬方 2,447,068 98.1429 46,302 1.8571 0 0.0000
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 2,466,189 98.9098 27,181 1.0902 0 0.00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
10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2,466,189 98.9098 27,181 1.0902 0 0.0000
动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 2,442,368 97.9544 27,181 1.0901 23,821 0.9555
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6 、议案 11,关联股东刘建德、梁宏建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
2、 律师见证结论
[2021-04-21]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
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5 月11 日下午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建德先生;财务总监彭志杰先生;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周二)下午 2:00-3:30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投资者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周四)下午 5: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证券
事务部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0755)86111131-8858
联系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060,767.4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5,534,23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427,385.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13%。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
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
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
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6、议案 8、议案 10、议案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德、梁宏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788 科思科技 2021/5/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6111131-8858
传真:(0755)8611113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程女士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 《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25元
每股净资产: 38.07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
营业总收入: 1.1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15.59万元
[2021-04-20]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961元
每股净资产: 37.66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1%
营业总收入: 6.5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7亿元
[2021-04-17]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公司与招
标人相关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金额、履行条
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之一。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
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火控系统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
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火控系统的中标单位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中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火控系统
2. 招标人:某单位
3. 中标单位:共两名,含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火控系统为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通过运用不依赖硬件的软件系统,简化设备,增强实时性、冗余性、维修性,提升武器系统的战场生存能力;实现火控系统的各种设备即插即用,达到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的要求,
适应于现有型号武器装备的改造以及未来新型装备的研制。随着**火控系统的研制开发,公司的产品将逐渐延伸至系统级装备领域。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中标的**火控系统是新一代军用火控系统。根据军品定型批产特性,该项目将在未来年度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鉴于军事装备的总体规模及装备建设规划的高度保密性,公司无法预估火控系统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前景的量化数据,以及公司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2. 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 风险提示
公司目前已收到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四、 其他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明确了关于重大中标信息的自愿信息披露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金额达到3000万元或者公司判断对于后续研发、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中标/入选行为,公司将在收到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竞谈入选后披露中标/入选信息,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跟进该项目后续进展,包括完成研发、批产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17日
[2021-04-15] (688788)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74,562 股,限售期为自深圳
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83,558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75,534,23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902,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31,3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 259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774,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5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
承诺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
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思科技限售股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
机构同意科思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774,56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1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 5,113 0.0068% 5,113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 3,629 0.0048% 3,629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
3 产管理有限公司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29 0.0048% 3,629 0
(LOF)
4 上海东方证券资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 3,629 0.0048% 3,629 0
产管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6 泰康资产管理有 云南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3,048 0.0040% 3,048 0
限责任公司
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西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3,266 0.0043% 3,266 0
限责任公司
8 泰康资产管理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号职业 3,048 0.0040% 3,048 0
限责任公司 年金计划
9 泰康资产管理有 天津市肆号职业年金计划 3,411 0.0045% 3,411 0
限责任公司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上海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
11 限责任公司 单位(肆号)职业年金计 3,629 0.0048% 3,629 0
划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 安徽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2,975 0.0039% 2,975 0
限责任公司
13 泰康资产管理有 北京市(叁号)职业年金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弘实 3 个月定期开放
14 限责任公司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3,629 0.0048% 3,629 0
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15 限责任公司 司投连沪港深精选投资账 3,629 0.0048% 3,629 0
户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资产增强收益 2 号混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合型养老金产品
1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18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 2,467 0.0033% 2,467 0
限责任公司 投资基金
持有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售股数 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 售股数
量(股) 本比例 数量 量(股)
(股)
19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0 泰康资产管理有 泰康资产丰鑫股票型养老 1,451 0.0019% 1,451 0
限责任公司 金产品
21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企 3,411 0.0045% 3,411 0
限责任公司 业年金计划
22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司企业年金计划
23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 3,120 0.0041% 3,120 0
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4 泰康资产管理有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5 泰康资产管理有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泰康资产管理有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
26 限责任公司 司(标准组合)企业年金 3,629 0.0048% 3,629 0
计划
27 泰康资产管理有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 3,629 0.0048% 3,629 0
限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28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企 1,016 0.0013% 1,016 0
理有限公司 业年金计划
29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 1,596 0.0021% 1,596 0
理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30 工银瑞信基金管 工银瑞信高质量成长混合 3,629 0.0048% 3,629 0
[2021-02-27] (688788)科思科技: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13
深圳市
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65,560.69
67,437.83
-
2.78
营业利润 18,958.66
24,451.65
-
22.46
利润总额 19,460.65
24,443.37
-
20.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7,468.61
21,796.76
-
1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430.46
21,569.52
-
23.83
基本每股收益(元) 2.9213
3.9070
-
25.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2%
38.29%
减少
23.2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12,032.80
116,838.28
167.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 284,225.35
75,695.06
275.49
股本股本
7,553.42
7,553.42
5,665.07
5,665.07
33.33
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的每股净资产(元)资产(元)
37.63
37.63
13.36
13.36
181.62
181.62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总体经营状况保持平稳,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65,56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8%,系受客户订单释放进度影响所致。
公司
公司坚持围绕新形势下部队装备需求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坚持围绕新形势下部队装备需求持续进行研发创新,,致力于军用电子信致力于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制息装备的研制,,不断加大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加强,加强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研发人才的引进、培养,,持续进行项目持续进行项目研发和技术攻关,研发和技术攻关,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在军用信息处理及通信领域积累了一系列在军用信息处理及通信领域积累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6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86%,主要系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2.68%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8.3558万股股票且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12,032.80万元,较期初增长167.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84,225.35万元,较期初增长275.49%。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67.0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88.3558万股股票,实现募集资金净额191,061.67万元。
2.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75.49%、股本较本报告期初增长33.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81.6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股本增加1,888.36万元、资本公积增加189,173.32万元以及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27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 号: 2021 011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2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0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4 日 作 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5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30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4.45 元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等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20212021年年22月月7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3
3、、20212021年年22月月99日至日至20212021年年22月月1818日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次激励计划激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2021年年22月月1919日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4、、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公司召开日,公司召开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
5、、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
6、、2021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披露《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2021年第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确意见
1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件具体如下:
(
(1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3)上市后最近)上市后最近36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润分配的情形;
4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2)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3)最近)最近12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2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格。
(
(2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3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及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3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
(11))根据公司根据公司202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
(2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格。
(
(3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4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安排。
(
(55))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
(6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公司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独独立董事一致立董事一致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1、授予日:、授予日: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
2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302.0030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0%4.00%。。
3
3、授予人数:、授予人数:514514人。人。
4
4、授予价格:、授予价格:124.45124.45元元//股。股。
5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A股普通股。股普通股。
6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
(11)有效期)有效期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60个月。个月。
(
(22)归属期限和)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归属安排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30日起算,至公告前日起算,至公告前11日;日;
2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10日内;日内;
3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2个交易日内;个交易日内;
4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
本次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7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数量
(万股)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赵坤
赵坤
中国
中国
董事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肖勇
肖勇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3.50
3.50
0.93%
0.93%
0.05%
0.05%
彭志杰
彭志杰
中国
中国
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庄丽华
庄丽华
中国
中国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2.00
2.00
0.53%
0.53%
0.03%
0.03%
刘洪磊
刘洪磊
中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3.00
3.00
0.80%
0.80%
0.04%
0.04%
贾承晖
贾承晖
中国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3.00
3.00
0.80%
0.80%
0.04%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
(合计508508人)人)
286.50
286.50
75.99%
75.99%
3.79%
3.79%
首次授予合计
首次授予合计
302.00
302.00
80.11%
80.11%
4.00%
4.00%
三、预留部分
三、预留部分
75.00
75.00
19.89%
19.89%
0.99%
0.99%
合计
合计
377.00
377.00
100.00%
100.00%
4.99%
4.99%
注: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注: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
二、、监事会对激励名单核实的情况监事会对激励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立董事。
综上所述,
综上所述,监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以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予条件的514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124.45元元//股。股。
三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6个月卖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在授予日前6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11号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22号号————金融工具确认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授予价格。
(二
(二))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授予事项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确定
公司已确定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已确定为首次授予价格已确定为124.45124.45元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4.45124.45元元//股。根据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本次授予事项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本股。根据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公式,本次授予事项不涉及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认为:截至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事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授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的条件,公司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2021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二)监事会关于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查意见;
(三)
(三)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 编号: 202 1 012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监事会 第 十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2月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6]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10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董事 会 第 十三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刘建德先生因临时须出席重要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梁宏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2月2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14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45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25] (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5.26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26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55人,出席人,出席44人,董事长刘建德由于临时须参加重要会议,故人,董事长刘建德由于临时须参加重要会议,故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33人,出席人,出席33人;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议案名称: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及其摘要的议案》案》
审议结
审议结果: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2,521
99.6507
172,148
0.3493
0
0
2、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的议案》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148
0.3492
806
0.0017
3、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普通股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954
0.3509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划(草案)>及及其摘要的议案》其摘要的议案》
2,976,172
94.5320
172,148
5.4680
0
0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理办法>的议的议案》案》
2,975,366
94.5064
172,148
5.4679
806
0.0257
3
《关于提请股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2,975,366
94.5064
172,954
5.4936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议案》、议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案二《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孙怀宁、仇慧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 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21 年 2 月 2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
至2021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公告已于于2021年年2月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公司将在
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登载《202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2、、3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88
科思科技
2021/2/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1)和受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公司留存,其中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上需经提供人签名确认。经提供人签名确认。
4.
4.异地股东可以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1、、22款所列的证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并与公司确认收到收到后方视为登后方视为登记成功。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登记材料原件,原件,以作以作参会资格复核。参会资格复核。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二)登记时间
202
20211年年22月月2222日上午日上午88时时3030分至分至1212时时0000分,下午分,下午1313时时0000分至分至1717时时0000分。分。
(三)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邮编:
邮编:518000518000
电话:(
电话:(00755755))8611113186111131--88588858
传真
传真::((00755755))86111130861111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ecurities@consys.com.cnsecurities@consys.com.cn
联系人:
联系人:程女士程女士
(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2月月9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5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颁布 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按照 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宋昕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 1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 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 202 1 年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宋昕 ,其基本情况如
下:
宋昕
先生 1974 年生,本科学历,专 业背景为法学,四级律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2002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 年 7 月至
今,任 公司 独立董事。
2
2、、征集人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
(二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0211年年22月月77日日召开的第召开的第二二届届董事会第董事会第十二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021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0211年年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一)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021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1414::33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0211年年22月月2424日至日至202021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15--15:0015:00。。
(二)
(二)会议会议召开地点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楼会议室楼会议室
(三)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3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征集对象
截止
截止20220211年年22月月18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二)征集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三)征集程序
1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容逐项填写《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2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
(1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
(2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
(3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表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2点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5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层,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收件人:
收件人:程女士程女士
邮编:
邮编:518000518000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0755))8611113186111131--88588858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07550755))86111130861111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有效;
4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理:
1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无效。
征集人:
征集人:宋昕宋昕
202
20211年年22月月99日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兹授权委托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独立董事立董事宋昕宋昕作作为本人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2021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202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年年 月月 日日
本项授权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自签署日至2022021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 1 003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监事会 第 九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比例、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及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形成对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占有能力与获利能力,是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和成长性的有效性指标,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以及考核的可行性和激励效果。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2021-02-09] (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88788 证券简称: 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002
深圳市
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
董事 会 第 十二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赵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与银行具体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