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88科思科技最新消息公告-688788最新公司消息
≈≈科思科技688788≈≈(更新:22.02.2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8日
2)02月28日(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755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8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5-28;除权除息日:2021-05-31;红利发放日:2021-05-31;
机构调研:1)2022年02月2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17050.82万 同比增:-3.70% 营业收入:6.09亿 同比增:-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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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2.2574│ 2.7212│ 2.4183│ 0.4125│ 2.9610
每股净资产 │ 39.0300│ 39.4900│ 39.2784│ 38.0726│ 37.66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28.9844│ 29.0758│ 29.0758│ 29.075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9.0055│ 8.7027│ 7.4968│ 7.084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8200│ 6.9700│ 6.2200│ 1.0900│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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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2.7212│ 2.4183│ 0.4125│ 2.3441
每股净资产 │ --│ 39.4900│ 39.2784│ 38.0726│ 37.6601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28.9844│ 29.0758│ 29.0758│ 29.075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9.0055│ 8.7027│ 7.4968│ 7.084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8908│ 6.1568│ 1.0834│ 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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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科思科技 代码:688788 │总股本(万):7553.42 │法人:刘建德
上市日期:2020-10-22 发行价:106.04│A 股 (万):4631.51 │总经理:刘建德
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921.92│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0755-86111131 董秘:庄丽华│主营范围:军用电子信息装备及相关模块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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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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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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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2574│ 2.7212│ 2.4183│ 0.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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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9610│ 0.8028│ 1.8134│ -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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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3.9070│ 0.3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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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3.68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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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8](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60,854.87 65,492.76 -7.08
营业利润 18,566.16 18,745.07 -0.95
利润总额 18,537.25 19,247.06 -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17,050.82 17,706.08 -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15,947.85 16,661.56 -4.28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574 2.9610 -2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5.82% 15.21% 减少9.39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资产 305,539.35 311,632.40 -1.9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 294,781.15 284,462.81 3.63
股本 7,553.42 7,553.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39.03 37.66 3.63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3.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23.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客户需求,研发、生产、销售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60,854.87 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微下降 7.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50.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7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05,539.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94,781.15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4,638 万元,主要系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部分产品等订单交付同比略有下降,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产品逐步发力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约 655 万元,主要系公司坚持围绕新形势下客户装备需求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创新,积极推进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尤其是无线通信领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保持一定增长。目前公司的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晶元制造,处于封装测试阶段。公司还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成本费用管控取得一定成效,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且财务状况良好。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无。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2021-12-31]科思科技(688788):科思科技无人机地面控制站相关设备产品开始逐步发力
▇证券时报
科思科技(688788)日前接受机构调研表示,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无人机地面站、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等。指挥控制系统中,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起到“大脑”的作用,主要部署于指挥车以及侦察车、无人机地面站等各式承载平台。其中无人机地面控制站相关设备产品开始逐步发力,其他前期中标产品未来也将陆续发力。
[2021-12-31]科思科技(688788):科思科技正在加速推进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的研发
▇证券时报
科思科技(688788)日前接受机构调研表示,公司正在加速推进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的研发,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项目目前已支付芯片流片费用,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其流片工作,芯片研发成功后,公司将以此为起点研发更为先进且适用更为广泛的一系列系统产品包括宽带自组网终端等产品,丰富公司产品数量。
[2021-12-24](688788)科思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除上述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同意公司使用3,156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并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本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18,883,55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412,490.32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
91,795,770.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10,616,719.65元。截至2020年10月15日,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584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6,526.68 66,526.68
2 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54.93 44,154.9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30,681.61 130,681.61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科思科技,研发方向涵盖新一代指挥硬件设备及支撑软件、火控系统、智能无线通信系统、智能通信芯片等
智能装备研究方向的诸多领域。通过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趋势,开展智能装备等前沿技术和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为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实现公司产品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由科思科技变更为高芯思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变更类型 变更内容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 变更前 科思科技
实施主体
芯片相关业务 变更后 高芯思通
除上述“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该实施主体变更有关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新的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拟以增资的方式向高芯思通提供3,1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增资完成后,高芯思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156万元,公司对高芯
思通的持股比例仍为100%,高芯思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芯思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5184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7号航空电子工程研发大厦(中航工业南航大厦)9楼909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芯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芯片研发
高芯思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增资前后高芯思通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科思科技 5,000 100% 8,156 100%
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落实专款专用,本次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后,高芯思通拟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用账户所属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用于该部分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高芯思通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将“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做出变更,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芯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深度发展,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效率。
上述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实施主体高芯思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3,15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思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12-24](688788)科思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公司综合营运水平及运营效率,确保在布局多个业务模块的同时,凝心聚力围绕主业互相协同,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智 无
装 能 线 民 技 人 信 内
备 化 产 品 术 市 工 物 采 生 质 总 财 力 保 息 审
事 事 品 事 中 场 程 控 购 产 量 经 务 资 密 化 部
业 业 事 业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办 部 源 办 部
部 部 业 部 部
部
事业部&技术中心 业务支持平台 功能支持平台
[2021-12-24](688788)科思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马显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现有经营业务
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将芯片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及人员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和提高芯片业务管理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安科思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智能”)100%股权以 1 元人民币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本次转让完成后,西安芯智能将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仍在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3,156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芯思通增资,用于实施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之芯片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06]科思科技(688788):科思科技近几年无线通信团队发展非常迅速
▇证券时报
科思科技(688788)日前接受调研时表示,根据研发产品和方向的不同,公司组建了第一研发中心和无线产品部两个研发团队。第一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信息处理类、计算机类、火控类等领域产品的基础平台研发、研制、预研、项目管理,为研发项目提供软硬件基础平台设计支撑等工作。无线产品部主要负责便携式无线指挥终端、无线自组网等无线通信领域产品的研制和项目管理工作。无线通信领域是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领域,这几年无线通信团队发展非常迅速。
[2021-10-28](688788)科思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7212元
每股净资产: 39.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7%
营业总收入: 5.6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6亿元
[2021-10-15](688788)科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
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4 号),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思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883,558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总股本为 75,534,23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902,87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631,3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
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技 1 号”)和“广发原驰·科思科技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科思科
技 2 号”),涉及股东数量为 2 名,对应股票数量 911,13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 1.21%。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24 名,对应股票数量27,998,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7.07%。
上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26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28,909,138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38.27%,限售期均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 12 个月,上述股份将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本人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
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昵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前海英华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萍乡盛会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共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博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上海源星胤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立森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立
森西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秀梅、佛山金茂投资顾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欢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控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宁波青松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智皓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厦门象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胡林、上海弘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智汇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贵君、深圳市众智瑞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聚福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德聪、邹圣文承诺如下: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3、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科思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有关承诺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科技 1 号和科思科技 2 号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宏建承诺如下: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
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限售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
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思科技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科思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8,909,138 股,具体如下: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911,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7,998,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7%,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2021-08-13]科思科技(688788):科思科技董事长刘建德 自主研发智能无线电芯片 培育新增长点
▇中国证券报
在科创板上市以来,科思科技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公司董事长刘建德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一家集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思科技在智能无线通信领域持续研发,不断提出新理论、新架构,自研智能通信芯片和系统,设计研发智能化无线自组网技术。随着自主研发的智能无线电芯片量产,公司将确立新的增长曲线。
研发优势凸显
回顾科思科技的创业发展史,刘建德表示,从2004年成立以来,公司创始团队不断攻坚克难,逐渐在市场竞争中确立了自己的产品和研发优势,并借此切入军用赛道。
“公司是第一批参与军品投标的民企,且多次在实物竞标中获得小组第一,靠的就是技术优势。”刘建德介绍,2004年至2007年,公司主要致力于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相关的软件开发以及硬件的研发。2007年,公司开始为多家科研院所、军工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技术服务。2008年至2013年,公司逐渐把研发重心转向军用应用领域,开始承接军工配套业务,自主研制的专用模块等产品大批量配套军用领域。
刘建德告诉记者,2013年起公司主攻军品市场,陆续取得与业务相关的全套资质。公司参与了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竞标,并承担军用电子信息装备的研制、生产任务。2017年以来,公司前期参与的研制任务以及积累的技术储备逐步转化为产品优势,多款装备产品完成研制,并在参与竞标、竞争性谈判中获得中标或入选。
在刘建德看来,能够在军用领域取得竞争优势,与公司的研发实力密不可分。公司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具备信息技术领域领先企业以及军工研究院所工作背景,多数成员从事技术工作7年至10年以上,具备计算机硬件、软件、通讯设计等领域研发经验和军方项目经验,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深厚,在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业绩稳健增长
研发投入不断加码,科思科技相关业务迎来收获期。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53.55%;实现净利润1.83亿元,同比增长77.81%。
刘建德介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军用品业务,同时也有少量民品销售。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军用信息处理和无线通信领域的研发优势和技术储备,对复杂地理环境、特殊行业应用等民用领域市场进行拓展,积极研发适合民用领域的产品,将现有技术储备导入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品领域,以满足相关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需求。
“军用信息处理设备应用环境复杂、技术含量高,且保密及安全性要求高、资质管理严格,对承研企业的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要求高,因此门槛相对较高。”对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壁垒,刘建德表示,企业主要根据特定用户订单生产,生产和销售都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小。国内承接研制、生产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等领域的企业不多,行业竞争相对较弱。
对于今年的市场预期,刘建德表示,2021年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等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截至今年8月6日,公司持有尚未交付的在手订单及备产通知约2亿元。全年的业绩增长情况,还要看下半年新签订单及其交付情况。
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科思科技在智能无线通信领域持续研发多年,设计开发了包括智能无线电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
业内人士指出,科思科技智能无线电技术可以用于某些特定场景,在该场景下通信性能参数超过当前5G网络水平。随着持续的研发和更新迭代,智能无线电技术性能将不断增强,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有望成为科思科技的第二增长曲线,潜力较大。
刘建德介绍,科思科技的智能无线电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组网效率和规模方面,采用该技术可高效构建网络,新节点加入网络的时间不超过30秒;同时支持大规模节点组网。智能无线电技术的传输速率高达1.3Gbps,比当前无线自组网通信速率提升10倍以上。此外,智能无线电技术在复杂环境中更具优势,可以支持终端设备节点高速移动,消除了由建筑、丛林、地面等环境对通信质量造成的影响,保障复杂地形环境下的良好移动通信。
“公司智能无线通信产品已取得相关发明专利。”刘建德称,公司智能无线电基带处理芯片已完成所有前端开发工作,全面转入后端设计。为了确保芯片研发成功,过去一年公司对几千万行代码完成了模拟仿真。公司将积极推进其流片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2月23日
调研公司:深圳市景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接待人:董事会秘书:庄丽华,证券事务专员:程利娟
调研内容:公司简介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提供信息化装备相关产品。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便携式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全加固指控信息处理设备、无人机地面站、多单元信息处理设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等。指挥控制系统中,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起到“大脑”的作用,主要部署于指挥车以及测绘车、气象车、无人机地面站等各式承载平台。其中无人机地面控制站相关设备产品开始逐步发力,其他前期中标产品未来也将陆续发力。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主要用于雷达数据的计算和处理,随着前期中标的产品逐步供货,最近几年保持不错的增长。其他信息处理终端是公司的传统项目,每年都有一定的收入。主要交流问题1、行业政策对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等相关产品的价格是否有影响?答:公司目前已经中标的产品属于竞争择优的方式成为合格供应商,招投标时有确定的指导价。公司全加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和便携式全加固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的暂定价格为最终客户组织招投标时确定的指导价。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价格变动的相关通知。2、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及规模?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无法预估。对于便携式指挥终端等通信个体终端产品,如果未来能够实现部分配置,预计也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3、请问公司的**火控系统的单价和毛利率?答:目前公司**火控系统正在推进定型的相关工作。产品从研制到大规模量产销售需要一定周期,未来项目具体销售情况及时间需根据各个项目确定。4、公司现有人员的情况?答:公司为研发型企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的技术人员加入,无线通信团队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几年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员都保持在50%以上。同时公司不断提升综合运营水平及运营效率,其他职能部门的人员会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定的管控。5、公司的竞争对手有哪些?答:从公司历次参与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情况来看,公司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的竞争对手主要有超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下属B单位等。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索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信息处理设备主要用于某特殊领域,由于其应用环境复杂恶劣、技术含量高,且其保密及安全要求高、资质管理严格,对承研企业的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要求高等原因,门槛相对较高,外资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难以参与该领域。此外,该领域存在较高进入壁垒,行业内企业主要根据特定用户订单生产,生产和销售都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波动影响较小。因此,国内承接研制、生产指挥控制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雷达信息处理设备的企业不多,行业的竞争程度相对较弱。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12-29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证券:
累计跌幅偏离值:-32.00 成交量:769.24万股 成交金额:115808.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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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3381.50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北路证券营|1689.55 |--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1596.44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证券营业|1286.45 |-- |
|部 | | |
|机构专用 |1229.34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7407.84 |
|机构专用 |-- |2874.26 |
|机构专用 |-- |2753.5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2722.22 |
|路证券营业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内大街证|-- |2346.70 |
|券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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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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