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266什么时候复牌?-健之佳停牌最新消息
≈≈健之佳605266≈≈(更新:22.02.24)
[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1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健之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请做好健之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
书》,通知公司符合项目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
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合同主体
转让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受让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乙方”)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 交易价格
甲方将上述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伍亿贰仟零贰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520,021,700.00 元)不含税价转让给乙方。
(三) 转让价款支付
1.乙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相关费用后由云交所支付给甲方,扣除云交所相关费用后的剩余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资产交割
1.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前标的毁损灭失及管理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完成后标的毁损灭失及管理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法律权属状态、法律关系、历史遗留问题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云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乙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数量、面积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
(五) 标的权证变更
1.甲乙双方自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5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等非甲方故意导致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产权变更手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登记确认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款。
(六) 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乙方承担。
2. 本次产权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产权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9%的税率执行,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捌拾万壹仟玖佰伍
拾叁元整(小写:¥46,801,953.00 元),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值税支付至甲方账户。
3.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标的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管理费等)由甲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其他约定
1.甲方已收取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标的交付后,甲方已收租金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只承接原租赁合同义务,在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内不得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乙方无条件接收安置本项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册的经营管理员工,
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八) 其他合同义务
甲方声明和承诺:
1.甲方合法拥有该标的,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将该标的用于其他债权债务的担保,也未在转让标的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的结果。
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批准、授权或许可。
以上声明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乙方须对标的物按现有规划用途进行开发使用,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九) 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资产交割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约定配合乙方完成该标的交付和变更登记的,每逾期 1 日应按交易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在 1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2.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支付的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其他约定、其他合同义务,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1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 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
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中国证券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274 期
委托理财期限:27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79.2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50.1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KMAA2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信银行 共赢智信汇率
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产 挂钩人民币结 1,000 1.60%-3.15% -
公司昆明 品 构性存款08274
分行 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7天 保本浮动收 - - - 否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 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274 期
2、产品编码:C22YS011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收益计算天数:27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
6、合同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7、收益起计日:2022 年 2 月 1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
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8、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8 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
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9、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定义: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基础利率:1.60%(年化)
11、收益区间:1.60%-3.15%(年化)
12、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
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如下:(根据每期产品情况实际确定)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 1%,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 3.1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 1%或持平或上涨且涨幅小于等于 3.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 2.7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 3.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1.60%
13、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4、支付方式:网银支付
15、流动性安排:(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或申请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联系标的为欧元/美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199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信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0,908.83 346,853.12
负债合计 302,474.04 176,681.8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80,145.77 171,715.8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814.89 31,663.56
净额
注:2020年度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000万元,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 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原因为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按照要求于竞拍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了相关报名材料,并按时交纳了交易
保证金。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结果
通知书》,通知公司符合项目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方。
后续公司将按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告及通知的相关要求,与转让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受让价格为 52,002.17 万元(不含税)。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员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满足顾客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向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森眼科医院”)的法人股东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达到间接投资并持有康特森眼科医院 20%股权的目的。
通过该投资,公司依托其专业的诊疗服务能力,为公司会员提供专业、持续稳定的青少年及各年龄层眼科早期筛查、慢病眼底筛查等增值服务,帮助顾客做好预防保健教育、疾病预警。该投资为公司慢病患者服务模式的探索,不涉及医疗服务产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参
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员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满足顾客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向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森眼科医院”)的法人股东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达到间接投资并持有康特森眼科医院20%股权的目的。
通过该投资,公司依托其专业的诊疗服务能力,为公司会员提供专业、持续稳定的青少年及各年龄层眼科早期筛查、慢病眼底筛查等增值服务,帮助顾客做好预防保健教育、疾病预警。该投资为公司慢病患者服务模式的探索,不涉及医疗服务产业。
2、《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
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项目投入金额:
(1) 厂房购买价格: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
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成交价
格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
(2) 项目建设费用:土建改造、装修预计投入 4,885.00 万元,设施
设备的购买和安装预计 2,233.76 万元。(在不超过该初步预算总金额 10%
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实施。)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同时进行了充
分的分析,但仍然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可能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目前昆明物流中心的承载能力已无法满足云南新开医药、便利零售门店及全渠道电商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一方面新租赁近 7000 平
方米的厂房,用于商品存储及电商业务作业车间,同时对昆明配送中心改造以增加库容,暂时缓解压力;另一方面,根据云南地区业务发展规划,确定“云南总仓+滇西地区分仓”的现代物流配送模式,持续推进新物流配送体系的购建事宜。
公司拟参与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以下简称“目标厂房”)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本次拟购买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125,153.59 ㎡,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成交价格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
二、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97972319J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宝象物流中心 A1 幢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再锋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77,434.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物流方案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云南省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77,434.20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竞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竞买交易标的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
资产属性: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房地产
转让底价(元):520,021,700.00 (不含增值税)
总面积:125,153.59 ㎡(具体面积以产权证明文件及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为准)
2、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价(元):520,021,700.00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核准(备案)单位: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3、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交易条件
a.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b.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
受让方承担。
c.资产交付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d.权证变更
自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5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e.本项目标的部分物业为租赁状态
转让方已收取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标的交付后,转让方已收租金不向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只承接原租赁合同义务,在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内不得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f.受让方须无条件接收安置本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册的经营管理员工,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5、其他情况
本项目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不拆分交易,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考察为准。
(二)若公司实现购买目标厂房的交易,拟对目标厂房分期装修改造,建设云南总仓现代物流中心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洛羊物流片区西南广物流中心
3、项目投入:公司按照《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设置条件(试行)》的要求筹建物流中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
安装。
其中:
(1)厂房的购买预计投入
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以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
(2)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投资
土建改造、装修预计投入 4,885.00 万元
设施设备的购买和安装预计 2,233.76 万元
因厂房的竞买具尚有不确定性,公司上述资金投入为根据商品物流配送作业需要草拟的可研报告初步预算。
厂房的购买投入以实际为准,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投资在不超过该初步预算总金额 10%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落实项目详细设计并编制、完善项目具体预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及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施。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根据业务需要,厂房购买后分阶段改造装修,每次改造装修不超过 12 个月。
6、项目建设内容:标准的药品物流中心
上述拟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情况最终以实际情况、建设实施进度为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事项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项目的目标
公司本次拟购买厂房建设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是为了提升公司在云南地区的物流配送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在云南省地区门店的配送服务,支持全渠道电商、冷链、DTP 药店等业务的发展,更好的支持云南地区业
务扩张的需求,及时为顾客提供高效、快捷、便利、专业的全渠道服务,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五、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目标厂房竞买并建设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门店的建设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在云南地区的中长期战略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含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竞买交易,若公司实现购买目标厂房的交易,授权办理房产购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建改造、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和安装等相关事宜。
七、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同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但仍然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13] (605266)健之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 14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187,2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10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蓝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7,187,22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提名选 3,546,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举管云鸿为
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琳、周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6]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工商变更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四家全资医药零售连锁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药师”)、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各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1、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0.00万元人民币
其余信息无变更。
2、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人民币
其余信息无变更。
3、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都好药师为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同步变更了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其余信息无变更。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图桥段 215 号 2 栋 3 楼 A 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其余信息无变更。详情如下:
注册资本:9,7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通讯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1-12-29] (605266)健之佳: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10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合伙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8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79,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所持股份自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诚德业合伙企业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390,5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苏州和益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079,507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27%,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诚德业合伙企业以及苏州和益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 IPO 前取得:2,068,000 股
5%以下股东 2,688,400 3.87%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620,400 股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 IPO 前取得:830,390 股
5%以下股东 1,079,507 1.55%
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249,117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
1,139,684 1.64%
业(有限合伙)
均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
1,079,507 1.55% 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同
第一组 (有限合伙)
一控制下企业
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
1,139,684 1.64%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358,875 4.83%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来源 拟减持原因
期间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取得
昆明诚德业 不 超 过 : 2022/1/ 及上市后以
投资合伙企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390,516 股 4 ~ 按 市 场 资本公积金 自身资金需
业(有限合 1,390,516 股 2.00% 大宗交易减持, 2022/6/ 价格 转增股本方 求
伙) 不 超 过 : 30 式取得
1,390,516 股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取得
苏州和益投 不 超 过 : 2022/1/ 及上市后以
资合伙企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079,507 股 4 ~ 按 市 场 资本公积金 自身资金需
( 有 限 合 1,079,507 股 1.5527% 大宗交易减持, 2022/6/ 价格 转增股本方 求
伙) 不 超 过 : 30 式取得
1,079,507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按有权部门相关规则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诚德业合伙企业、苏州和益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企业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
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推进,截止2021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63,125.2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4,807.51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0,908.83 346,853.12
负债合计 302,474.04 176,681.8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80,145.77 171,715.8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814.89 31,663.56
净额
注:2020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3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条件,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红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概述
根据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要补充的相关鼓励政策,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持续探索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业务的趋势,云南健之佳健康连
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作为规范的财务Ⅰ类股东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 20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企业名称待定,以下简称“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 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
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 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
二、终止参与的原因
目前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尚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经综合考虑目前的政策、该事项的不确定性、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目
前业务发展的重心,决定终止参与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事宜。
公司将继续关注和探索连锁药房与商业健康保险具体业务的结合模式,推进相关业务的成长。
三、终止参与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药师”)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包括成都好药师在内的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额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100,421.68 76,650.00 58,323.45
2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 12,418.00 7,778.16 3,282.45
3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 3,022.00 3,022.00 1,519.33
设项目
合计 115,861.68 87,450.16 63,125.2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推进,截止2021 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63,125.2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本息合 计24,807.51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为便于各子公司募投 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 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其中,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四川地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 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因受地域、政策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法有效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开设门店事宜。为推进公司在成 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好药 师新增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 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正推进成都好药师法人主体名称 变更手续。
为了便于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成都好药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成都好
药师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12 月 24 日在昆明与公司、保荐
机构、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四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成都好药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计划用途
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新开门店
1 78010078801100002942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丁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用途
仅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三)协议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账户”),户名为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账号为 78010078801100002942,截止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账户在甲方的授权下,仅用于“新开门店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甲方、乙方、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作为乙方的母公司有责任确保乙方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限于为配合丁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四、甲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曹晋闻、黄强中任何一人或两人可以在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日常联系人。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丁方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日常联系人,同时提供账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向甲方、乙方及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该等通知到达甲方、乙方及丙方后,即视为本协议第十二条项下保荐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发生相应变更,且本协议第四条项下“甲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变更为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无故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丁方发现甲方、乙方及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
项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丁方督导期结束之日后失效,或四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失效,终止后应各方配合进行依法销户。”
五、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作为“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以下四家医药零售连锁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股份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除重庆地区外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募集资金:
1、向云南地区的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增资方案
连锁药房当前注册资本为叁亿陆仟伍佰万元整(36,5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连锁药房注册资本为叁亿捌仟万元整(38,000 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本次出资由公司于本议案获得决策批准后 2 年内一次或分次缴足。
2、向四川地区的医药零售连锁主体增资方案
(1)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健之佳”) 增资方案
绵阳健之佳当前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壹仟
伍佰万元整(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绵阳健之佳注册资本为陆仟伍佰万元整(6,500 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本次出资由公司于本议案获得决策批准后 2年内一次或分次缴足。
(2)成都好药师增资方案
成都好药师为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募投项目之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正推进其名称变更。
成都好药师当前注册资本为伍佰万元整(5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肆仟万元整(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成都好药师注册资本为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
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任
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因刘海兰女士任期届满前独立董事选举工作尚未完成,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海兰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刘海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推荐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认为被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其继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被提名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云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 年 7 月—1998 年 4 月就职于昆明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1998 年 3 月—2016 年 11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亚太经济服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云南亚太华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参
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海兰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会推荐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认为被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西健之
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资金。
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目前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尚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经综合考虑目前的政策、该事项的不确定性、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重心,决定终止参与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事宜。公司将继续关注和探索连锁药房与商业健康保险具体业务的结合模式,推进相关业务的成长。
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10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 1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266 健之佳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
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4]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
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NKM0043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5,000 万元,
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21,027.40 元。本金及收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到账,
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36。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3.91 -
2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18,000 136.75 -
3 银行理财产品 1,600 1,600 11.77 -
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60.26 -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61 -
6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76 -
7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12.10 -
合计 43,600 43,600 240.16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6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9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928 期。
委托理财期限:3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以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 万
元购买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928 期,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09 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1,000 万元,
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27,602.74 元。本金及收益已于 2021 年 12 月 09 日到账,
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3.91 -
2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18,000 136.75 -
3 银行理财产品 1,600 1,600 11.77 -
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60.26 -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61 -
6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76 -
7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合计 43,600 38,600 228.06 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6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9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5,000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5266)健之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持有公司股份 7,762,1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6%,本次股份质押后,王雁萍累计质押数量为2,28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29.37%,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 3.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通知,获悉其
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为控 本次质押 融资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 股股 股数(股) 资金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比例
称 东 用途
2021 2022 安信证券
王 股权
2,280,00 年 12 年 6 股份有限
雁 否 否 否 29.37% 3.28% 类投
0 月 8 月 8 公司云南
萍 资
日 日 分公司
合 2,280,00
29.37% 3.28%
计 0
2.本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王雁萍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其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本次质 占公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累 司总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 (股) 例 计质押 股本
量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称 数量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王
雁 7,762,171 11.16% 0 2,280,000 29.37% 3.28% 0 0 0 0
萍
合
7,762,171 11.16% 0 2,280,000 29.37% 3.28% 0 0 0 0
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4] (605266)健之佳: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反馈报告>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 董事长 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次修订
仅 在原 方 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
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 事项 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加粗
原文
修订为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 万
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第一节
本 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
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419, 999,981.48 元 ,发行股 票数量 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2
9.80
9.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股本的
股本的99.80.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42,973.46万元,其中拟使用万元,其中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过42,00042,000万元(含本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于以以下项下项目:目:
单位:
单位:万元万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流中心工程项目流中心工程项目
8,973.46
8,973.46
8,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4
34,,000.00000.00
34,000.00
34,000.00
合计
合计
42
42,,973.46973.46
42,000.00
42,000.00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02.75429,734,602.75元元,其中拟使,其中拟使用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为419,99419,999,981.49,981.488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
单位:元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
项目名称称
投
投资资总额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
健之佳广西现广西现代物流代物流中心工中心工程项目程项目
89,734,621.27
89,734,621.27
80,000,000.0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
补充流动资金动资金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
339,999,981.4899,981.48
合计
合计
429,734,602.75
429,734,602.75
419,999,981.48
419,999,981.48
2
2、《、《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本次修订仅仅是是在原预案在原预案审议审议通过通过的范围的范围内内,对,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行进一步明进一步明确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的《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股票预案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稿))》。》。
3
3、《、《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
3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仅是在本次修订仅是在在原在原报告报告审审议通过的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
4、《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的议案议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票,议案获得通过。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本次签署签署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仅仅是是在在已签署的已签署的原协议原协议确定确定的认购股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数范围内明确明确本次认购股份数本次认购股份数量量。。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与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1--008888)。)。
5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的议案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票,议案获得通过。过。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公司拟实拟实施非公开发行施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方案。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结合本次证监会证监会针对针对本次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股票反馈意见中中关注事项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公司前次前次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2021021年年1100月月3311日的《云南日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监事会第 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1 月 2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现场
参会 方式 在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 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
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 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仅
是 在原 预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进一步明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上述 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加粗):
原文
修订为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9.80 即 6,813,757 股。 具体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419,999,981.48 元 ,发行股票数量 为 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9 .80 %%,即 6,813,757 股。 具体发行数量
2
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
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
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为准。……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42,973.46万元,其中万元,其中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4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广西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流中现代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心工程项目
8,973.46
8,973.46
8,000.00
8,000.00
2
2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金金
34
34,,000.00000.00
34,000.00
34,000.00
合计
合计
42
42,,973.46973.46
42,000.00
42,000.00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02.75429,734,602.75元元,其中,其中拟使用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为419,999,981.48419,999,981.48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下项目:
单位:
单位:元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
项目名称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
健之佳广西现广西现代物流代物流中心工中心工程项目程项目
89,734,621.27
89,734,621.27
80,000,000.0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
补充流动资金动资金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合计
合计
429,734,602.75
429,734,602.75
419,999,981.48
419,999,981.48
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仅
本次修订仅是是在原预案在原预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2021年度非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AA股股票预案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稿))》。》。
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3
本次修订仅
本次修订仅是是在原在原报告报告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签署的补充协议仅是在已签署的原协议确定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明确本仅是在已签署的原协议确定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明确本次认购股次认购股份数量。份数量。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行AA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2021--008888)。)。
5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证监会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证监会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中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中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2021021年年1100月月3311日的《云南日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 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群投资”) 就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祥群 投资 拟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前 公司 总股本的 9 80%,即 6,813,757 股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发行数量为准 。
? 本次 补充协议 仅 对 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
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 资
风险 。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于 202 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及 202 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 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议 审议通过
了 《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69 )。
2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经双方协商一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致,就《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的认购数量的表述进约定的认购数量的表述进行调整,并订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行调整,并订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守。
本次
本次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仅对对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二、补充协议内容补充协议内容
(一)签署双方:
(一)签署双方:
甲方:
甲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二)
(二)补充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33.1.1条修改为“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条修改为“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总股本的99.80%.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各方内部公章,并经各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3
3、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议未约定的,以《原定的,以《原协议》约定为准。协议》约定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三、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1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简称 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涉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说明
发行人声明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情况
特别提示
1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及补
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2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3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 金额
释义
修订相关释义
第一节
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概要
1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2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 金额
3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
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六、本次发行是否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七、本次发行方案
已履行及尚需履行
的批准程序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
基本情况及股份认
购协议摘要
三、附条件生效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内容摘要
增加了新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内容概要
第三节
第三节 董事会关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使用计划
1
1、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
2
2、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金额以单位“元”列示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二、本次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金额以单位“元”列示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1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简称“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9,633.00万元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近日,已交接完成公章、业务人员、公司主体经营资质、其他档案资料及资产等经营相关的业务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持有普洱佰草堂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长在权限范围内决定由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收购普洱百草堂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持有普洱佰草堂100%股权,公司将间接持有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 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已交接完成公章、业务人员、公司主体经营资质、其他档案资料及资产等经营相关的业务交接手续,双方已配合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普洱佰草堂的股权变更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文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西药零售;中药零售、医疗器械、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验光配镜;眼镜专售服务;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销售;文化、体育用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经营);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3日
[2021-11-30]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简称“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9,633.00万元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洱佰草堂”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以普洱佰草堂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为目标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通过股权收购,实现连锁药房后续重组合并目标公司,并将目标资产整合入连锁药房的最终投资目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为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没有签署业绩对赌协议。
2、本次收购的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前,公司商誉为26,355.48万元,本次收购预计形成商誉不超过9,5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商誉累计预计达35,855.48万元。目标公司及其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市场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出现整合不顺利、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合并商誉产生减值的风险。
3、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双方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和交接工作准备,后续整合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决策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方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于2021年11月29日签订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人民币 9,633.00万元。
本次交易以普洱佰草堂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为目标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医保软件、装修装饰、经营场所承租权、经营权益、会员信息、供应商信息、药店经营数据,以及交易对手方和目标公司协助完成经营证照变更的不可分离的承诺。通过股权收购,实现连锁药房后续重组合并目标公司,并将目标资产整合入连锁药房的最终投资目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
1、目标资产在2020年11月前归属于普洱佰草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经营主体”),原经营主体为本次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主体。其早期与潜在购买方接触后,逐步明确了拟将其拥有的药店对外出售的意向,规划将其拥有的81家药店注入新设立的公司名下,以确保目标公司及相关门店资产产权清晰。
2、2020年4月,交易对手方设立目标公司普洱佰草堂。在完成81家直营药店的门店证照、业务、资产、人员、租约等的变更手续后,2020年11月将目标门店资产及经营权益注入目标公司。
3、2020年11月起门店及目标公司的各项经营稳定、正常,对外出售涉及的后续尽调、审计、评估和股权交易已具备交易基础。
(三)双方的洽谈及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1、双方在前期洽谈、初步尽调后,于2021年9月签署非排他性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一》,达成诚意意向、约定诚意金的支付和抵扣事项及持续开展后续工作;
2、2021年10月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交易双方确定收购标的为交易对手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并确定以2021年10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推进对目标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
3、2021年10月,涉及交易双方就《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经协商一致后,对租赁、
商品若承接应遵循的标准等相关事宜作出细化和补充,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补充协议》;
4、在2021年11月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在公司进一步尽调后,交易双方商谈,在对交易价格等达成共识后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陈朝严:男,中国,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王震路,普洱佰草堂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2、陈朝文:男,中国,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普洱佰草堂监事。
3、陈霞:女,中国,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自由职业。
4、陈朝秀:女,中国,住所:重庆市潼南县卧佛镇百花村,自由职业。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文黑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朝严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西药零售;中药零售、医疗器械、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验光配镜;眼镜专售服务;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销售;文化、体育用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经营);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陈朝严
35%
货币
17.50
2021年4月1日
陈朝文
27.50%
货币
13.75
2021年4月1日
陈霞
27.50%
货币
13.75
2021年4月1日
陈朝秀
10%
货币
5.00
2021年4月1日
合计
100%
-
50.00
-
普洱佰草堂是云南省普洱市区域性连锁药店,拥有直营门店81家,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普洱市辖区内的思茅区、景东县、景谷县等区域,在该区域其药品销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领先。
本次收购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财务情况
公司对目标公司、其门店及门店持续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掌握其基本情况及交易履约的能力。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目标公司2021年1-10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标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模拟资产负债表、模拟利润表及2021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2,993.51
3,245.92
8.43% 4,475.70
负债总额
2,710.05
2,622.08
-3.25% 4,315.18
所有者权益
283.46
623.85
120.08%
160.52
项目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
10,049.57
11,774.62
17.17%
9,847.55
营业成本
6,061.90
7,210.78
18.95%
6,101.88
利润总额
489.01
692.30
41.57%
720.07
净利润
366.76
519.23
41.57%
504.19
重要说明:
上表数据除2021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为经审计数据外,均为按目标资产完全注入目标公司后相同的编制标准、模拟核算的未经审计数;
1、2019年、2020年为未经审计模拟报表数;
2、2021年10月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为经审计的报表数。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为本次交易进行了资产评估,出具了《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拟
收购股权涉及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298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因目标公司属于药品零售企业,其企业价值应该是在其持续经营前提下未来药品零售业务获利能力的体现。收益法从经营模式入手,通过分析采购和销售的历史数据,根据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结合行业指标对未来净现金流进行测算,其结果能够客观的反映正常经营条件下的企业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并结合上述原因分析,评估师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766.80万元(大写:玖仟柒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在此基础上,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633.00万元(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叁万元整)。
五、本次交易的市场可比交易估值水平
经查询统计2015年以来国内可比上市公司医药零售行业部分并购项目的相关数据,总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交价格(万元)
标的资产
财务数据基准日
PS
PE
1
漱玉平民
28,800.00
齐河泰耀100%股权
2021/8/31
1.125
21.51
2
老百姓
142,800.00
华佗药房51%股权
2021/04/30
1.61
22.42
3
老百姓
68,000.00
人川大药房100%股权
2020/11/30
1.55
19.13
4
老百姓
11,730.00
江苏新普泽51%股权
2017/8/31
1.27
17.53
5
老百姓
27,137.00
通辽泽强51%股权
2017/7/31
1.07
16.90
6
老百姓
34,840.00
兰州惠仁堂65%股权
2015/12/31
0.97
19.94
7
益丰药房
138,358.71
新兴药房86.31%股权
2018/6/30
1.61
24.66
8
益丰药房
14,280.00
上海上虹51%股权
2018/6/30
1.11
22.00
9
益丰药房
13,250.00
江苏市民53%股权
2018/6/30
1.49
12.50
10
益丰药房
16,830.00
无锡九州51%股权
2017/11/30
1.60
22.26
11
大参林
12,746.64
南通市江海51%股权
2019/7/31
1.14
22.76
12
大参林
7,500.00
福建国晟100%股权
2017/9/30
0.75
18.75
13
国大药房
186,000.00
成大方圆100%股权
2019/12/31
0.63
-18.99
14
健之佳
4,425.00
星云大药房100%股权
2021/2/28
0.84
-
15
健之佳
4,183.00
平果誉佳100%股权
2021/5/31
1.01
-
中位数
1.11
19.94
平均值
1.19
17.03
说明:
可比上市公司2、3、7、10项目PE数据引用收购方披露数据,4-6、8-9、11-13收购项目PE数据为根据收购方披露公告,还原为不含税且包含存货的作价数据。
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633.00万元,以2021年1-10月营业收入9,847.55万元年化收入11,817.06万元计算的PS为0.82,以2021年1-10月净利润504.19万元年化净利润605.03万元计算的PE为15.92,较同行业上市公司上述并购项目交易标的的PS平均值(PS1.19倍)、PE平均值(PE17.03倍)略低,主要系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系县级市场领先企业,较同行上市公司可比项目在规模、影响力和战略意义等方面略弱,根据评估师收益法估算,参考上述上市公司的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协议“甲方”)、受让方连锁药房(协议“乙方”)与目标公司普洱佰草堂(协议“丙方”)共同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收购的原则性条件
1、2020年11月起,甲方通过全资控股丙方拥有产权完整、清晰的81家直营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以下统一简称“目标资产”)。
2、目标资产在原经营主体(2020年11月前,目标资产归属于原经营主体普洱百草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间简称“原经营主体”)的相关经营数据,由甲方和甲方实际控制的原经营主体提供。
目标资产在2020年11月后的相关数据,由甲方和丙方提供(其中:丙方2021年1月至6月的不含税收入为5995万元,合规、税后净利润率不低于7%)。
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在原经营主体数据、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丙方数据对乙方决策有重大影响,相关数据的真实、清晰、完整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有收购甲方持有丙方全部股权的意向,以实现购买目标资产的最终目标。
4、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即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目标资产:丙方81家直营门店包括并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医保软件、装修装饰、经营场所承租权、经营权益、会员信息、供应商信息、药店经营数据,以及甲方、丙方协助完成经营证照的变更的不可分离的承诺。
(2)目标资产外的其他资产:
门店存货、丙方已预付门店租金、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未包含在目标资产意向性作
价范围内,如三方商定符合交接标准,则在股权收购中应作为丙方资产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价值将其纳入目标公司净资产、一并作价并支付对价。
5、甲方通过转让丙方股权,协助乙方实现协议目标,甲方自身获得股权转让款。
6、丙方资产、业务、人员等在股权转让后延续、基本稳定,顺利融入乙方。
7、审计、评估基准日前:甲方对丙方的投资负责,丙方及甲方对其提供的丙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产权真实、清晰、完整负责;
丙方未披露的税收、监管风险、处罚、担保、抵押、诉讼等事实,在丙方股权变更前由甲方负责、承担、处理;
8、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丙方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前的过渡期,相关责任和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处理;
9、自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丙方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后的新交易、业务所发生的各项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自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后,但系因甲方和丙方原因造成的前期风险、遗留事项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减少对乙方、丙方的影响;
11、三方坦诚、协作是维稳、整合、规范及解决问题推进交易完成并实现目标的必要保障。
(三)股权交易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交易款,分两笔支付:
(1)第一笔:股权交易价*60%
(2)第二笔:股权交易价*40%
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交易款后,在支付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退还诚意金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2、股权转让款支付及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安排:
(1)第一笔股权交易款,在甲乙双方完成决策程序,约定股权交易价格的《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交易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丙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收到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甲方完成丙方股权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的保证金。
(4)甲方收到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甲方配合丙方办理注销登记事宜的保证金。
(5)第二笔股权交易款,在甲、丙方满足本条约定的(3)和(4)项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6)在甲方完成丙方100%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并移交完所有资产、资料、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退还甲方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7)乙方诚意金支付给甲方(自然人),若转让方调整为甲方控制的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主体(转让方),股权交易款将支付给甲方控制的合伙公司或其他形式主体(转让方)账户。
(8)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丙方的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6个月,以先到的期限为准,乙方全额退还甲方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办理注销登记事宜的保证金。
(9)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收款收据,收据原件在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付款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及时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协议金额,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20个工作日且无正当理由仍拒绝付款的,甲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协议,乙方前期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不予退还,以此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乙方已付各项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20个工作日仍未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的,乙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协议,甲方比照前一条标准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
若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非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由此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比照前一条标准向乙方赔偿相应的实际损失,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
4、在本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过程中,在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疫情、国家及政府政策调整、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医保等部门或其它涉及国家监管政策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不影响本协议继续有效并履行。
5、守约方实现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保险公司保全责任险费、担保费等),违约方应予承担。
七、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普洱佰草堂位于云南省普洱地区,门店分布普洱1个区5个县,为该区域较大的连锁,影响力、门店经营情况、市场声誉良好,为当地消费者认可。
2、本次交易为自有资金收购,规模有限,公司能够在保障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准备资金并完成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目标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孙公司,并通过非同一控股下企业吸收合并实现控制目标公司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的最终目的。
遵循各项监管规范要求,连锁药房后续若按计划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该孙公司将不再存续,而由连锁药房直接持有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
4、公司强化“自建+收购模式”的门店拓展策略,由中心城市为核心向下渗透,聚焦西南优势区域,在现有布局区域内重点扩张。普洱地区为公司已布局但门店密度较低的区域,通过此次收购,进一步加强云南县级区域的密集布点。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通过此次收购,可迅速占领该区域市场并形成密集布点、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本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为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没有签署业绩对赌协议。本次收购的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前,公司商誉为26,355.48万元,本次收购预计形成商誉不超过9,5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商誉累计达35,855.48万元。目标公司及其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市场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出现整合不顺利、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合并商誉产生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双方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和交接工作准备,后续整合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结合过往项目收购及整合的经验形成的制度流程、管控经验,由多部门协同的专门小组稳健、快速推进股权变更、合并重组工作,按合同严格管控交割风险。股权变更及目标公司各项交割手续办妥后,公司将在合规经营、人员稳定、商品规划、管理系统升
级等方面全面整合,确保项目平稳过渡,针对顾客服务提升项目营运水平,控制和降低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1日
[2021-11-27]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进展情况
(一)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08 月 0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出资 1.5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勤康”)购买厂
房并建设物流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0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2021 年 8 月 18 日,广西勤康完成公司的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近日广西勤康与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 17 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1)转让方: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 17 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产权所有人: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5,649.8 ㎡,不动产用途:工业;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018211 号,共有宗地面积:34,492.83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至:2062 年 12 月 18 日止,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转让标的产权现状:该转让标的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转让方对该转让标的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
(4)转让标的租约现状:该转让标的没有租约。
(5)转让标的由转让方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最终由广西勤康成功受让。
(6)成交价格:成交总价为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67,294,140.00)。
2、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广西勤康同意在签署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总房款的 100% (金额:¥67,294,140.00,陆仟柒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竞标期已支付竞标保证金 500,000.00 元(伍拾万元整)抵扣房款,即签署合同后在限期内完成尾款支付(金额:66,794,140.00 元,陆仟陆佰柒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
广西勤康将款项转入交易所 E 交易系统推送账户,即视为广西勤康已履行相应的款项给付义务。
3、房产交割
广西勤康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交钥匙交房,签署房屋交接单);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8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完成办理并移交不动产证及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厂房用于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门店的建设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广西地区的中长期战略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投入广西勤康的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广西勤康根据协议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交钥匙交房,签署房屋交接单),并自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8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广西勤康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完成办理并移交不动产证及相关资料。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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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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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1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健之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就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关于请做好健之佳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
书》,通知公司符合项目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
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合同主体
转让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受让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乙方”)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 交易价格
甲方将上述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伍亿贰仟零贰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520,021,700.00 元)不含税价转让给乙方。
(三) 转让价款支付
1.乙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相关费用后由云交所支付给甲方,扣除云交所相关费用后的剩余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 资产交割
1.乙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前标的毁损灭失及管理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完成后标的毁损灭失及管理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法律权属状态、法律关系、历史遗留问题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云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乙方向云交所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质量、数量、面积及瑕疵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买申请及报价。
(五) 标的权证变更
1.甲乙双方自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5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等非甲方故意导致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产权变更手续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登记确认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款。
(六) 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1.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乙方承担。
2. 本次产权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产权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9%的税率执行,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捌拾万壹仟玖佰伍
拾叁元整(小写:¥46,801,953.00 元),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值税支付至甲方账户。
3.标的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标的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管理费等)由甲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其他约定
1.甲方已收取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标的交付后,甲方已收租金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只承接原租赁合同义务,在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内不得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乙方无条件接收安置本项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册的经营管理员工,
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八) 其他合同义务
甲方声明和承诺:
1.甲方合法拥有该标的,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将该标的用于其他债权债务的担保,也未在转让标的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的结果。
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批准、授权或许可。
以上声明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
乙方须对标的物按现有规划用途进行开发使用,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九) 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资产交割和标的权证变更的约定配合乙方完成该标的交付和变更登记的,每逾期 1 日应按交易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在 1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2.乙方若未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支付的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标的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其他约定、其他合同义务,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 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1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 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
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中国证券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274 期
委托理财期限:27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79.2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7,450.16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KMAA2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中信银行 共赢智信汇率
股份有限 银行理财产 挂钩人民币结 1,000 1.60%-3.15% -
公司昆明 品 构性存款08274
分行 期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7天 保本浮动收 - - - 否
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 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8274 期
2、产品编码:C22YS011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收益计算天数:27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5、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PR1 级(谨慎型、绿色级别),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
6、合同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7、收益起计日:2022 年 2 月 1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
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8、到期日:2022 年 2 月 28 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
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9、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定义: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基础利率:1.60%(年化)
11、收益区间:1.60%-3.15%(年化)
12、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
结构性存款利率确定方式如下:(根据每期产品情况实际确定)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 1%,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 3.1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 1%或持平或上涨且涨幅小于等于 3.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 2.75%;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 3.5%,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1.60%
13、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4、支付方式:网银支付
15、流动性安排:(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或申请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联系标的为欧元/美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199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信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0,908.83 346,853.12
负债合计 302,474.04 176,681.8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80,145.77 171,715.8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814.89 31,663.56
净额
注:2020年度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000万元,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本次购买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 号),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212865 号),原因为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公司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5266)健之佳:关于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厂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不含税)为基础,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按照要求于竞拍报名截止日前提交了相关报名材料,并按时交纳了交易
保证金。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交易结果
通知书》,通知公司符合项目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被确认为该项目的受让方。
后续公司将按云南产权交易所公告及通知的相关要求,与转让方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受让价格为 52,002.17 万元(不含税)。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员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满足顾客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向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森眼科医院”)的法人股东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达到间接投资并持有康特森眼科医院 20%股权的目的。
通过该投资,公司依托其专业的诊疗服务能力,为公司会员提供专业、持续稳定的青少年及各年龄层眼科早期筛查、慢病眼底筛查等增值服务,帮助顾客做好预防保健教育、疾病预警。该投资为公司慢病患者服务模式的探索,不涉及医疗服务产业。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现场参
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员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满足顾客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向昆明康特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森眼科医院”)的法人股东云南康特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达到间接投资并持有康特森眼科医院20%股权的目的。
通过该投资,公司依托其专业的诊疗服务能力,为公司会员提供专业、持续稳定的青少年及各年龄层眼科早期筛查、慢病眼底筛查等增值服务,帮助顾客做好预防保健教育、疾病预警。该投资为公司慢病患者服务模式的探索,不涉及医疗服务产业。
2、《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22]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厂
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
项目投入金额:
(1) 厂房购买价格: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
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成交价
格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
(2) 项目建设费用:土建改造、装修预计投入 4,885.00 万元,设施
设备的购买和安装预计 2,233.76 万元。(在不超过该初步预算总金额 10%
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实施。)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同时进行了充
分的分析,但仍然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可能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业务发展迅速,目前昆明物流中心的承载能力已无法满足云南新开医药、便利零售门店及全渠道电商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一方面新租赁近 7000 平
方米的厂房,用于商品存储及电商业务作业车间,同时对昆明配送中心改造以增加库容,暂时缓解压力;另一方面,根据云南地区业务发展规划,确定“云南总仓+滇西地区分仓”的现代物流配送模式,持续推进新物流配送体系的购建事宜。
公司拟参与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的“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以下简称“目标厂房”)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报名、竞买事宜。本次拟购买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125,153.59 ㎡,以竞拍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拍,成交价格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
二、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97972319J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宝象物流中心 A1 幢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再锋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77,434.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物流方案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云南省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77,434.20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竞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竞买交易标的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西南广物流中心资产
资产属性: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房地产
转让底价(元):520,021,700.00 (不含增值税)
总面积:125,153.59 ㎡(具体面积以产权证明文件及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为准)
2、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价(元):520,021,700.00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核准(备案)单位: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3、权属状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交易条件
a.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b.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
受让方承担。
c.资产交付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进行标的交付,经双方交验并签署《标的移交清单》后视为标的交付完成,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d.权证变更
自标的交付完成之日起 5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政策上的限制、事实上的障碍)无法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转让标的面积均为证载面积,过户时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认为准。
e.本项目标的部分物业为租赁状态
转让方已收取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的全部租金,标的交付后,转让方已收租金不向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只承接原租赁合同义务,在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内不得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f.受让方须无条件接收安置本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册的经营管理员工,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5、其他情况
本项目标的按现状整体进行转让,不拆分交易,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考察为准。
(二)若公司实现购买目标厂房的交易,拟对目标厂房分期装修改造,建设云南总仓现代物流中心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洛羊物流片区西南广物流中心
3、项目投入:公司按照《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系统设置条件(试行)》的要求筹建物流中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
安装。
其中:
(1)厂房的购买预计投入
以实际竞拍价格及相应产生的税费为准。以底价 52,002.17 万元为基础,预计税费及相关平台费 2,106.09 万元
(2)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投资
土建改造、装修预计投入 4,885.00 万元
设施设备的购买和安装预计 2,233.76 万元
因厂房的竞买具尚有不确定性,公司上述资金投入为根据商品物流配送作业需要草拟的可研报告初步预算。
厂房的购买投入以实际为准,土建改造、装修和设施设备的购买、安装投资在不超过该初步预算总金额 10%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落实项目详细设计并编制、完善项目具体预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范及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施。
4、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根据业务需要,厂房购买后分阶段改造装修,每次改造装修不超过 12 个月。
6、项目建设内容:标准的药品物流中心
上述拟建设生产基地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情况最终以实际情况、建设实施进度为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事项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项目的目标
公司本次拟购买厂房建设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是为了提升公司在云南地区的物流配送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在云南省地区门店的配送服务,支持全渠道电商、冷链、DTP 药店等业务的发展,更好的支持云南地区业
务扩张的需求,及时为顾客提供高效、快捷、便利、专业的全渠道服务,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五、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目标厂房竞买并建设云南总仓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门店的建设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在云南地区的中长期战略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含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实物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竞买交易,若公司实现购买目标厂房的交易,授权办理房产购置、设计及预算编制、土建改造、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和安装等相关事宜。
七、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同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但仍然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性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2-01-13] (605266)健之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 14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187,2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10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蓝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7,187,22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提名选 3,546,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举管云鸿为
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琳、周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6]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工商变更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0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工商变更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四家全资医药零售连锁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药师”)、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各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1、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000.00万元人民币
其余信息无变更。
2、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人民币
其余信息无变更。
3、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都好药师为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同步变更了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其余信息无变更。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图桥段 215 号 2 栋 3 楼 A 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其余信息无变更。详情如下:
注册资本:9,7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
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通讯设备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2021-12-29] (605266)健之佳: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10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德业合伙企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8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79,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所持股份自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诚德业合伙企业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390,516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苏州和益的自愿承诺,其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079,507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27%,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诚德业合伙企业以及苏州和益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 IPO 前取得:2,068,000 股
5%以下股东 2,688,400 3.87%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620,400 股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 IPO 前取得:830,390 股
5%以下股东 1,079,507 1.55%
业(有限合伙) 其他方式取得:249,117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
1,139,684 1.64%
业(有限合伙)
均为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
1,079,507 1.55% 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同
第一组 (有限合伙)
一控制下企业
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
1,139,684 1.64%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358,875 4.83%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来源 拟减持原因
期间 区间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取得
昆明诚德业 不 超 过 : 2022/1/ 及上市后以
投资合伙企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390,516 股 4 ~ 按 市 场 资本公积金 自身资金需
业(有限合 1,390,516 股 2.00% 大宗交易减持, 2022/6/ 价格 转增股本方 求
伙) 不 超 过 : 30 式取得
1,390,516 股
竞价交易减持, IPO 前取得
苏州和益投 不 超 过 : 2022/1/ 及上市后以
资合伙企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079,507 股 4 ~ 按 市 场 资本公积金 自身资金需
( 有 限 合 1,079,507 股 1.5527% 大宗交易减持, 2022/6/ 价格 转增股本方 求
伙) 不 超 过 : 30 式取得
1,079,507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按有权部门相关规则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诚德业合伙企业、苏州和益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企业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
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202 100,421.68 76,650.00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
2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4 12,418.00 7,778.16
项目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
3 项目序号:5301002019040333 3,022.00 3,022.00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115,861.68 87,450.16
3.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推进,截止2021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63,125.2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4,807.51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0,908.83 346,853.12
负债合计 302,474.04 176,681.86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80,145.77 171,715.8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4,814.89 31,663.56
净额
注:2020年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6,988.82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3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约定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条件,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红塔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概述
根据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要补充的相关鼓励政策,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持续探索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业务的趋势,云南健之佳健康连
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作为规范的财务Ⅰ类股东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 20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企业名称待定,以下简称“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 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
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 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
二、终止参与的原因
目前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尚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经综合考虑目前的政策、该事项的不确定性、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目
前业务发展的重心,决定终止参与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事宜。
公司将继续关注和探索连锁药房与商业健康保险具体业务的结合模式,推进相关业务的成长。
三、终止参与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事宜,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好药师”)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包括成都好药师在内的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2.8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579.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450.1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5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额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1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 100,421.68 76,650.00 58,323.45
2 医药连锁信息服务项目 12,418.00 7,778.16 3,282.45
3 全渠道多业态营销平台建 3,022.00 3,022.00 1,519.33
设项目
合计 115,861.68 87,450.16 63,125.2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推进,截止2021 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金额为63,125.2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本息合 计24,807.51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为便于各子公司募投 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已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 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其中,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四川地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 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因受地域、政策等 诸多因素的影响,无法有效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开设门店事宜。为推进公司在成 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好药 师新增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 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正推进成都好药师法人主体名称 变更手续。
为了便于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成都好药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成都好
药师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12 月 24 日在昆明与公司、保荐
机构、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四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成都好药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计划用途
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新开门店
1 78010078801100002942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丁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用途
仅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三)协议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账户(以下简称“账户”),户名为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账号为 78010078801100002942,截止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专户余额为 0.00 元。该账户在甲方的授权下,仅用于“新开门店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甲方、乙方、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作为乙方的母公司有责任确保乙方遵守该等法律法规。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限于为配合丁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四、甲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曹晋闻、黄强中任何一人或两人可以在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日常联系人。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丁方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日常联系人,同时提供账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向甲方、乙方及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该等通知到达甲方、乙方及丙方后,即视为本协议第十二条项下保荐代表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发生相应变更,且本协议第四条项下“甲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同时变更为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无故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丁方发现甲方、乙方及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
项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丁方督导期结束之日后失效,或四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失效,终止后应各方配合进行依法销户。”
五、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作为“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以下四家医药零售连锁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股份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除重庆地区外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募集资金:
1、向云南地区的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增资方案
连锁药房当前注册资本为叁亿陆仟伍佰万元整(36,5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连锁药房注册资本为叁亿捌仟万元整(38,000 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本次出资由公司于本议案获得决策批准后 2 年内一次或分次缴足。
2、向四川地区的医药零售连锁主体增资方案
(1)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健之佳”) 增资方案
绵阳健之佳当前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整(5,0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壹仟
伍佰万元整(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绵阳健之佳注册资本为陆仟伍佰万元整(6,500 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本次出资由公司于本议案获得决策批准后 2年内一次或分次缴足。
(2)成都好药师增资方案
成都好药师为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募投项目之
“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为进一步做好业务、品牌整合,公司正推进其名称变更。
成都好药师当前注册资本为伍佰万元整(500 万元),拟增资金额为肆仟万元整(4,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成都好药师注册资本为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万元)。公司为其唯一股东,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
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任
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因刘海兰女士任期届满前独立董事选举工作尚未完成,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海兰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刘海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推荐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认为被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其继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被提名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云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1 年 7 月—1998 年 4 月就职于昆明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1998 年 3 月—2016 年 11 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亚太经济服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云南亚太华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参
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将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刘海兰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董事会推荐候选人管云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查,认为被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在项目投入前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推进公司在成都地区募投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将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合并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之“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云南、四川、重庆、广西四个地区医药零售连锁主体“新开门店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好药师广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西健之
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划拨资金。
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和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四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目前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申筹工作尚处于准备阶段,尚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公司经综合考虑目前的政策、该事项的不确定性、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重心,决定终止参与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事宜。公司将继续关注和探索连锁药房与商业健康保险具体业务的结合模式,推进相关业务的成长。
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参与云南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申筹工作及参股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5266)健之佳: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10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 1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266 健之佳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
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名选举管云鸿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14]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
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 31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NKM0043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5,000 万元,
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21,027.40 元。本金及收益已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到账,
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036。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3.91 -
2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18,000 136.75 -
3 银行理财产品 1,600 1,600 11.77 -
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60.26 -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61 -
6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76 -
7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12.10 -
合计 43,600 43,600 240.16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6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9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0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605266)健之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2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1,000 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928 期。
委托理财期限:3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以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 万
元购买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928 期,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09 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1,000 万元,
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27,602.74 元。本金及收益已于 2021 年 12 月 09 日到账,
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2,000 2,000 13.91 -
2 银行理财产品 18,000 18,000 136.75 -
3 银行理财产品 1,600 1,600 11.77 -
4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 15,000 60.26 -
5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61 -
6 银行理财产品 1,000 1,000 2.76 -
7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 - 5,000
合计 43,600 38,600 228.06 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1.6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9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5,000
总理财额度 60,000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5266)健之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持有公司股份 7,762,1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6%,本次股份质押后,王雁萍累计质押数量为2,28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29.37%,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 3.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通知,获悉其
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 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为控 本次质押 融资
为限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 股股 股数(股) 资金
售股 质押 日 日 比例 比例
称 东 用途
2021 2022 安信证券
王 股权
2,280,00 年 12 年 6 股份有限
雁 否 否 否 29.37% 3.28% 类投
0 月 8 月 8 公司云南
萍 资
日 日 分公司
合 2,280,00
29.37% 3.28%
计 0
2.本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雁萍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王雁萍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其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本次质 占公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累 司总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 (股) 例 计质押 股本
量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称 数量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王
雁 7,762,171 11.16% 0 2,280,000 29.37% 3.28% 0 0 0 0
萍
合
7,762,171 11.16% 0 2,280,000 29.37% 3.28% 0 0 0 0
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4] (605266)健之佳: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9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受理序号:21286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反馈报告>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
人, 董事长 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次修订
仅 在原 方 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
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 事项 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加粗
原文
修订为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 万
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第一节
本 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
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419, 999,981.48 元 ,发行股 票数量 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2
9.80
9.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股本的
股本的99.80.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42,973.46万元,其中拟使用万元,其中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过42,00042,000万元(含本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于以以下项下项目:目:
单位:
单位:万元万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流中心工程项目流中心工程项目
8,973.46
8,973.46
8,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4
34,,000.00000.00
34,000.00
34,000.00
合计
合计
42
42,,973.46973.46
42,000.00
42,000.00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02.75429,734,602.75元元,其中拟使,其中拟使用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为419,99419,999,981.49,981.488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
单位:元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
项目名称称
投
投资资总额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
健之佳广西现广西现代物流代物流中心工中心工程项目程项目
89,734,621.27
89,734,621.27
80,000,000.0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
补充流动资金动资金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
339,999,981.4899,981.48
合计
合计
429,734,602.75
429,734,602.75
419,999,981.48
419,999,981.48
2
2、《、《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本次修订仅仅是是在原预案在原预案审议审议通过通过的范围的范围内内,对,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行进一步明进一步明确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的《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股票预案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稿))》。》。
3
3、《、《关于公司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
3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订仅是在本次修订仅是在在原在原报告报告审审议通过的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
4、《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的议案议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票,议案获得通过。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本次签署签署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仅仅是是在在已签署的已签署的原协议原协议确定确定的认购股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数范围内明确明确本次认购股份数本次认购股份数量量。。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与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1--008888)。)。
5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的议案案》》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长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
同意66票;回避票;回避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票,议案获得通过。过。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公司拟实拟实施非公开发行施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方案。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结合本次证监会证监会针对针对本次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股票反馈意见中中关注事项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公司前次前次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2021021年年1100月月3311日的《云南日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监事会第 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1 月 2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现场
参会 方式 在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 召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
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 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仅
是 在原 预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进一步明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上述 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加粗):
原文
修订为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9.80 即 6,813,757 股。 具体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五)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
419,999,981.48 元 ,发行股票数量 为 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9 .80 %%,即 6,813,757 股。 具体发行数量
2
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
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
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
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发行价,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为准。为准。……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42,973.46万元,其中万元,其中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4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拟投入募集资金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广西
健之佳广西现代物流中现代物流中心工程项目心工程项目
8,973.46
8,973.46
8,000.00
8,000.00
2
2
补充流动资
补充流动资金金
34
34,,000.00000.00
34,000.00
34,000.00
合计
合计
42
42,,973.46973.46
42,000.00
42,000.00
第一节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九)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募投项目总投资429,734,602.75429,734,602.75元元,其中,其中拟使用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为419,999,981.48419,999,981.48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下项目:
单位:
单位:元元
序
序号号
项目名
项目名称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1
1
健之佳
健之佳广西现广西现代物流代物流中心工中心工程项目程项目
89,734,621.27
89,734,621.27
80,000,000.00
80,000,000.00
2
2
补充流
补充流动资金动资金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339,999,981.48
合计
合计
429,734,602.75
429,734,602.75
419,999,981.48
419,999,981.48
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仅
本次修订仅是是在原预案在原预案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2021年度非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AA股股票预案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稿))》。》。
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年度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3
本次修订仅
本次修订仅是是在原在原报告报告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审议通过的范围内,对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进一步明确。进行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签署的补充协议仅是在已签署的原协议确定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明确本仅是在已签署的原协议确定的认购股数范围内明确本次认购股次认购股份数量。份数量。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行AA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2021--008888)。)。
5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
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议案获得通过。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A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证监会股股票方案。结合本次证监会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中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中关注事项,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最新使用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止22021021年年1100月月3311日的《云南日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 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群投资”) 就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祥群 投资 拟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前 公司 总股本的 9 80%,即 6,813,757 股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发行数量为准 。
? 本次 补充协议 仅 对 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 根据 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
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 资
风险 。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于 202 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及 202 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 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议 审议通过
了 《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 》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69 )。
2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经双方协商一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致,就《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的认购数量的表述进约定的认购数量的表述进行调整,并订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行调整,并订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守。
本次
本次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仅仅对对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原协议的认购股数范围内进一步明确,,根据根据公司公司20212021年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二、补充协议内容补充协议内容
(一)签署双方:
(一)签署双方:
甲方:
甲方: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二)
(二)补充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33.1.1条修改为“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条修改为“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总股本的99.80%.80%,即,即6,813,7576,813,757股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各方内部公章,并经各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3
3、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议未约定的,以《原定的,以《原协议》约定为准。协议》约定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三、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1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
6 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 2 021 08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简称 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涉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说明
发行人声明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情况
特别提示
1
、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及补
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2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3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 金额
释义
修订相关释义
第一节
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概要
四、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概要
1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2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 金额
3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
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六、本次发行是否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
七、本次发行方案
已履行及尚需履行
的批准程序
更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第二节
发行对象
基本情况及股份认
购协议摘要
三、附条件生效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内容摘要
增加了新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内容概要
第三节
第三节 董事会关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使用计划
1
1、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
2
2、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金额以单位“元”列示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二、本次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
募集资金金额单位由“万元”调整为“元”,金额以单位“元”列示金额以单位“元”列示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2021021年年1212月月33日日
[2021-12-03]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简称“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9,633.00万元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近日,已交接完成公章、业务人员、公司主体经营资质、其他档案资料及资产等经营相关的业务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持有普洱佰草堂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
一、 交易概述
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董事长在权限范围内决定由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收购普洱百草堂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持有普洱佰草堂100%股权,公司将间接持有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 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已交接完成公章、业务人员、公司主体经营资质、其他档案资料及资产等经营相关的业务交接手续,双方已配合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普洱佰草堂的股权变更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详情如下:
企业名称: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文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西药零售;中药零售、医疗器械、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验光配镜;眼镜专售服务;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销售;文化、体育用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经营);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3日
[2021-11-30]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4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简称“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以下简称“交易对手”)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拟以自有资金9,633.00万元收购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洱佰草堂”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以普洱佰草堂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为目标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通过股权收购,实现连锁药房后续重组合并目标公司,并将目标资产整合入连锁药房的最终投资目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为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没有签署业绩对赌协议。
2、本次收购的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前,公司商誉为26,355.48万元,本次收购预计形成商誉不超过9,5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商誉累计预计达35,855.48万元。目标公司及其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市场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出现整合不顺利、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合并商誉产生减值的风险。
3、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双方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和交接工作准备,后续整合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该决策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 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交易对手方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于2021年11月29日签订协议,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普洱佰草堂100%的股权,收购金额为人民币 9,633.00万元。
本次交易以普洱佰草堂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为目标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医保软件、装修装饰、经营场所承租权、经营权益、会员信息、供应商信息、药店经营数据,以及交易对手方和目标公司协助完成经营证照变更的不可分离的承诺。通过股权收购,实现连锁药房后续重组合并目标公司,并将目标资产整合入连锁药房的最终投资目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
1、目标资产在2020年11月前归属于普洱佰草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经营主体”),原经营主体为本次交易对手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主体。其早期与潜在购买方接触后,逐步明确了拟将其拥有的药店对外出售的意向,规划将其拥有的81家药店注入新设立的公司名下,以确保目标公司及相关门店资产产权清晰。
2、2020年4月,交易对手方设立目标公司普洱佰草堂。在完成81家直营药店的门店证照、业务、资产、人员、租约等的变更手续后,2020年11月将目标门店资产及经营权益注入目标公司。
3、2020年11月起门店及目标公司的各项经营稳定、正常,对外出售涉及的后续尽调、审计、评估和股权交易已具备交易基础。
(三)双方的洽谈及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1、双方在前期洽谈、初步尽调后,于2021年9月签署非排他性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一》,达成诚意意向、约定诚意金的支付和抵扣事项及持续开展后续工作;
2、2021年10月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交易双方确定收购标的为交易对手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并确定以2021年10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推进对目标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
3、2021年10月,涉及交易双方就《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经协商一致后,对租赁、
商品若承接应遵循的标准等相关事宜作出细化和补充,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二补充协议》;
4、在2021年11月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在公司进一步尽调后,交易双方商谈,在对交易价格等达成共识后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陈朝严:男,中国,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王震路,普洱佰草堂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2、陈朝文:男,中国,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普洱佰草堂监事。
3、陈霞:女,中国,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自由职业。
4、陈朝秀:女,中国,住所:重庆市潼南县卧佛镇百花村,自由职业。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文黑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朝严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经营范围:西药零售;中药零售、医疗器械、保健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验光配镜;眼镜专售服务;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销售;文化、体育用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经营);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认缴及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陈朝严
35%
货币
17.50
2021年4月1日
陈朝文
27.50%
货币
13.75
2021年4月1日
陈霞
27.50%
货币
13.75
2021年4月1日
陈朝秀
10%
货币
5.00
2021年4月1日
合计
100%
-
50.00
-
普洱佰草堂是云南省普洱市区域性连锁药店,拥有直营门店81家,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普洱市辖区内的思茅区、景东县、景谷县等区域,在该区域其药品销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领先。
本次收购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财务情况
公司对目标公司、其门店及门店持续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掌握其基本情况及交易履约的能力。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目标公司2021年1-10月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标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模拟资产负债表、模拟利润表及2021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1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
2,993.51
3,245.92
8.43% 4,475.70
负债总额
2,710.05
2,622.08
-3.25% 4,315.18
所有者权益
283.46
623.85
120.08%
160.52
项目
2019年
2020年
同比增长
2021年1-10月
营业收入(不含增值税)
10,049.57
11,774.62
17.17%
9,847.55
营业成本
6,061.90
7,210.78
18.95%
6,101.88
利润总额
489.01
692.30
41.57%
720.07
净利润
366.76
519.23
41.57%
504.19
重要说明:
上表数据除2021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为经审计数据外,均为按目标资产完全注入目标公司后相同的编制标准、模拟核算的未经审计数;
1、2019年、2020年为未经审计模拟报表数;
2、2021年10月资产负债表、2021年1-10月利润表为经审计的报表数。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为本次交易进行了资产评估,出具了《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拟
收购股权涉及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298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因目标公司属于药品零售企业,其企业价值应该是在其持续经营前提下未来药品零售业务获利能力的体现。收益法从经营模式入手,通过分析采购和销售的历史数据,根据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结合行业指标对未来净现金流进行测算,其结果能够客观的反映正常经营条件下的企业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并结合上述原因分析,评估师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普洱佰草堂优选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766.80万元(大写:玖仟柒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在此基础上,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633.00万元(人民币:玖仟陆佰叁拾叁万元整)。
五、本次交易的市场可比交易估值水平
经查询统计2015年以来国内可比上市公司医药零售行业部分并购项目的相关数据,总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交价格(万元)
标的资产
财务数据基准日
PS
PE
1
漱玉平民
28,800.00
齐河泰耀100%股权
2021/8/31
1.125
21.51
2
老百姓
142,800.00
华佗药房51%股权
2021/04/30
1.61
22.42
3
老百姓
68,000.00
人川大药房100%股权
2020/11/30
1.55
19.13
4
老百姓
11,730.00
江苏新普泽51%股权
2017/8/31
1.27
17.53
5
老百姓
27,137.00
通辽泽强51%股权
2017/7/31
1.07
16.90
6
老百姓
34,840.00
兰州惠仁堂65%股权
2015/12/31
0.97
19.94
7
益丰药房
138,358.71
新兴药房86.31%股权
2018/6/30
1.61
24.66
8
益丰药房
14,280.00
上海上虹51%股权
2018/6/30
1.11
22.00
9
益丰药房
13,250.00
江苏市民53%股权
2018/6/30
1.49
12.50
10
益丰药房
16,830.00
无锡九州51%股权
2017/11/30
1.60
22.26
11
大参林
12,746.64
南通市江海51%股权
2019/7/31
1.14
22.76
12
大参林
7,500.00
福建国晟100%股权
2017/9/30
0.75
18.75
13
国大药房
186,000.00
成大方圆100%股权
2019/12/31
0.63
-18.99
14
健之佳
4,425.00
星云大药房100%股权
2021/2/28
0.84
-
15
健之佳
4,183.00
平果誉佳100%股权
2021/5/31
1.01
-
中位数
1.11
19.94
平均值
1.19
17.03
说明:
可比上市公司2、3、7、10项目PE数据引用收购方披露数据,4-6、8-9、11-13收购项目PE数据为根据收购方披露公告,还原为不含税且包含存货的作价数据。
本次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633.00万元,以2021年1-10月营业收入9,847.55万元年化收入11,817.06万元计算的PS为0.82,以2021年1-10月净利润504.19万元年化净利润605.03万元计算的PE为15.92,较同行业上市公司上述并购项目交易标的的PS平均值(PS1.19倍)、PE平均值(PE17.03倍)略低,主要系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系县级市场领先企业,较同行上市公司可比项目在规模、影响力和战略意义等方面略弱,根据评估师收益法估算,参考上述上市公司的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陈朝严、陈朝文、陈霞、陈朝秀(协议“甲方”)、受让方连锁药房(协议“乙方”)与目标公司普洱佰草堂(协议“丙方”)共同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收购的原则性条件
1、2020年11月起,甲方通过全资控股丙方拥有产权完整、清晰的81家直营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以下统一简称“目标资产”)。
2、目标资产在原经营主体(2020年11月前,目标资产归属于原经营主体普洱百草堂医药有限公司,以下间简称“原经营主体”)的相关经营数据,由甲方和甲方实际控制的原经营主体提供。
目标资产在2020年11月后的相关数据,由甲方和丙方提供(其中:丙方2021年1月至6月的不含税收入为5995万元,合规、税后净利润率不低于7%)。
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在原经营主体数据、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在丙方数据对乙方决策有重大影响,相关数据的真实、清晰、完整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有收购甲方持有丙方全部股权的意向,以实现购买目标资产的最终目标。
4、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即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目标资产:丙方81家直营门店包括并不限于办公用品、设施设备、医保软件、装修装饰、经营场所承租权、经营权益、会员信息、供应商信息、药店经营数据,以及甲方、丙方协助完成经营证照的变更的不可分离的承诺。
(2)目标资产外的其他资产:
门店存货、丙方已预付门店租金、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未包含在目标资产意向性作
价范围内,如三方商定符合交接标准,则在股权收购中应作为丙方资产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价值将其纳入目标公司净资产、一并作价并支付对价。
5、甲方通过转让丙方股权,协助乙方实现协议目标,甲方自身获得股权转让款。
6、丙方资产、业务、人员等在股权转让后延续、基本稳定,顺利融入乙方。
7、审计、评估基准日前:甲方对丙方的投资负责,丙方及甲方对其提供的丙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产权真实、清晰、完整负责;
丙方未披露的税收、监管风险、处罚、担保、抵押、诉讼等事实,在丙方股权变更前由甲方负责、承担、处理;
8、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丙方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前的过渡期,相关责任和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处理;
9、自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丙方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后的新交易、业务所发生的各项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自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实际接管资产负债及丙方经营、丙方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后,但系因甲方和丙方原因造成的前期风险、遗留事项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减少对乙方、丙方的影响;
11、三方坦诚、协作是维稳、整合、规范及解决问题推进交易完成并实现目标的必要保障。
(三)股权交易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交易款,分两笔支付:
(1)第一笔:股权交易价*60%
(2)第二笔:股权交易价*40%
乙方支付第一笔股权交易款后,在支付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退还诚意金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2、股权转让款支付及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安排:
(1)第一笔股权交易款,在甲乙双方完成决策程序,约定股权交易价格的《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交易款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丙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甲方收到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甲方完成丙方股权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的保证金。
(4)甲方收到第二笔股权交易款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甲方配合丙方办理注销登记事宜的保证金。
(5)第二笔股权交易款,在甲、丙方满足本条约定的(3)和(4)项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6)在甲方完成丙方100%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并移交完所有资产、资料、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退还甲方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7)乙方诚意金支付给甲方(自然人),若转让方调整为甲方控制的合伙企业或其他形式主体(转让方),股权交易款将支付给甲方控制的合伙公司或其他形式主体(转让方)账户。
(8)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丙方的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或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6个月,以先到的期限为准,乙方全额退还甲方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办理注销登记事宜的保证金。
(9)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收款收据,收据原件在收款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付款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及时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协议金额,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20个工作日且无正当理由仍拒绝付款的,甲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协议,乙方前期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不予退还,以此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乙方已付各项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20个工作日仍未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的,乙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协议,甲方比照前一条标准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
若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非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由此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比照前一条标准向乙方赔偿相应的实际损失,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
4、在本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办理过程中,在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疫情、国家及政府政策调整、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医保等部门或其它涉及国家监管政策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违约,不影响本协议继续有效并履行。
5、守约方实现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保险公司保全责任险费、担保费等),违约方应予承担。
七、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普洱佰草堂位于云南省普洱地区,门店分布普洱1个区5个县,为该区域较大的连锁,影响力、门店经营情况、市场声誉良好,为当地消费者认可。
2、本次交易为自有资金收购,规模有限,公司能够在保障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准备资金并完成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时,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目标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孙公司,并通过非同一控股下企业吸收合并实现控制目标公司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的最终目的。
遵循各项监管规范要求,连锁药房后续若按计划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该孙公司将不再存续,而由连锁药房直接持有81家药店资产及其经营权益。
4、公司强化“自建+收购模式”的门店拓展策略,由中心城市为核心向下渗透,聚焦西南优势区域,在现有布局区域内重点扩张。普洱地区为公司已布局但门店密度较低的区域,通过此次收购,进一步加强云南县级区域的密集布点。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通过此次收购,可迅速占领该区域市场并形成密集布点、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本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为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没有签署业绩对赌协议。本次收购的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前,公司商誉为26,355.48万元,本次收购预计形成商誉不超过9,50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商誉累计达35,855.48万元。目标公司及其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受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市场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可能出现整合不顺利、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合并商誉产生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双方正在办理股权变更和交接工作准备,后续整合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结合过往项目收购及整合的经验形成的制度流程、管控经验,由多部门协同的专门小组稳健、快速推进股权变更、合并重组工作,按合同严格管控交割风险。股权变更及目标公司各项交割手续办妥后,公司将在合规经营、人员稳定、商品规划、管理系统升
级等方面全面整合,确保项目平稳过渡,针对顾客服务提升项目营运水平,控制和降低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1日
[2021-11-27] (605266)健之佳: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8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进展情况
(一)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08 月 0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出资 1.5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勤康”)购买厂
房并建设物流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8 月 0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2021 年 8 月 18 日,广西勤康完成公司的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08 月 19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三)近日广西勤康与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购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 17 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
(1)转让方: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 17 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产权所有人:南宁高新产业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5,649.8 ㎡,不动产用途:工业;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018211 号,共有宗地面积:34,492.83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至:2062 年 12 月 18 日止,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转让标的产权现状:该转让标的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转让方对该转让标的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
(4)转让标的租约现状:该转让标的没有租约。
(5)转让标的由转让方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公开转让,采用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最终由广西勤康成功受让。
(6)成交价格:成交总价为人民币陆仟柒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67,294,140.00)。
2、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广西勤康同意在签署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总房款的 100% (金额:¥67,294,140.00,陆仟柒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竞标期已支付竞标保证金 500,000.00 元(伍拾万元整)抵扣房款,即签署合同后在限期内完成尾款支付(金额:66,794,140.00 元,陆仟陆佰柒拾玖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
广西勤康将款项转入交易所 E 交易系统推送账户,即视为广西勤康已履行相应的款项给付义务。
3、房产交割
广西勤康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交钥匙交房,签署房屋交接单);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8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完成办理并移交不动产证及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让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厂房用于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门店的建设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广西地区的中长期战略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拟购买厂房并建设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投入广西勤康的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广西勤康根据协议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交钥匙交房,签署房屋交接单),并自履行完房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8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广西勤康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完成办理并移交不动产证及相关资料。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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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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