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605什么时候复牌?-珀莱雅停牌最新消息
≈≈珀莱雅603605≈≈(更新:22.02.15)
[2022-02-15]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 年 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方玉友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
告知函》。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897,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43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3,96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3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63,84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1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方玉友先生
现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08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
方玉友 42,211,691 20.9998%
管理人员 42,211,69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称 (股)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1/9/8~ 集中竞价交 159.60- 1,117,103,7
方玉友 5,863,848 2.9172% 已完成 36,347,843 18.0826%
2021/12/24 易、大宗交易 233.60 78.2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7,201 股。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47,201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20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2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347,201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淑贞、王齐民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5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95元/股调整为17.52元/股;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2018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24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6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4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40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8名,本次共解除限售369,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
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52元/股调整为16.93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2019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355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635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15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2,635股限制性股票。
17、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0名,本次共解除限售293,26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的利
润分配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93元/股调整为16.21元/股。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2020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59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959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21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9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6,959股限制性股票。
20、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2名,本次共解除限售347,20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数量 对象人数 票剩余数
量
首次授予 2018年7月12日 17.95元/ 120.11万 32人 26.61万股
股 股
预留授予 2018年12月12日 17.95元/ 26.61万股 11人 0
股
注:公司在办理首次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20.11万股调整为109.62万股,授予人数由32人调整为29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珀
莱雅”)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204,32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2021]733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752.54 33,8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一期) 份有限公司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239.50 9,0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94,766.49 75,171.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受托方、现金管理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收益稳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二)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进 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636,882,185.29 3,709,067,85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91,535,435.94 2,614,643,878.27
总负债 1,155,019,919.16 1,083,473,383.57
2020 年年度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52,386,849.02 3,012,251,85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009,298.41 364,296,78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550,109.14 490,488,496.76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9.21%,公司货币资金为
138,926.54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8.79%。对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已按照规定程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外,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8,699股;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部分的 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502 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22 名,本次共解除限售 347,201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珀莱雅”)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204,32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2021]733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43,752.54 33,850.00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239.50 9,0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合计 94,766.49 75,171.3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元,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5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占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的比例(%)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 43,752.54 33,850.00 8,608.46 19.68
项目(一期)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9,007.13 41.37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
11,239.50 9,050.00 476.06 4.24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0.00 0.00
合计 94,766.49 75,171.30 18,091.65 19.09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珀莱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及上网文件
1、《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 号)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8%。
●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方玉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方玉友
本次解质股份(股) 6,4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7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1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4 日
持股数量(股) 36,347,843
持股比例(%) 18.0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
0.00
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
0.00
司总股本比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前累计质押数 后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量(股) 量(股) (%) (%)
方玉友 36,347,843 18.08 6,460,000 0 0.00 0.00
三、其它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0]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2、债券代码:113634
3、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
4、上市时间:2022年1月4日
5、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12-28]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897,04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66,800 股,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5,863,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
量过半,方玉友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8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玉友 董事、监事、高级 42,211,691 20.9998% IPO 前取得:
管理人员 42,211,69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的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称 量(股) 例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方玉友 5,863,8 2.9172% 2021/9/8 ~集中竞价 159.60 1,117, 36,34 18.0
48 2021/12/24 交易、大宗 -233.6 103,77 7,843 826%
交易 0 8.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9.7013%减少
至 18.0826%。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发来的通知,
方玉友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274,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1%。现
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2021 年 11 月 1 人民币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易 日至 2021 年 11 普通股 952,924 0.4741
明细 月 10 日
2021 年 11 月 23 人民币
大宗交易 日至 2021 年 11 普通股 2,321,800 1.1551
月 24 日
合 计 - - 3,274,724 1.629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方玉友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方玉友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827,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此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1072%减
少至 19.7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 39,622,567 19.7013% 36,347,843 18.0826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4.2771%,占方玉友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权益变动股份数、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6、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7]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的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7,204,326.06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1〕733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751,713,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1.13
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746,996,018.87 元,此款项已全部汇
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招商银行杭州
1 571907097910608 338,500,000.00
有限公司 西兴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北京银行杭州
2 20000032392800014235313 194,500,000.00
有限公司 中山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交通银行杭州
3 331065900013000675908 90,500,000.00
有限公司 运河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
4 76780180806601688 123,496,018.87
有限公司 杭州朝晖支行
合计 746,996,018.87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及中信建投(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募集资
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
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
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
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
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在乙方对公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有权查询授权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后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甲方或丙方的查询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乙方结算制度和管理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无合理事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报备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或“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珀莱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75,171.30 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5,171.30万元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结束,
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100,957 100,957,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T+2 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643,169 643,169,000 7,587 7,587,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 7,587手,包销金额为 7,587,000 元,包销比例为 1.01%。
2021 年 12 月 14 日(T+4 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0 层
联系电话:010-81158021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12-10]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T+1日)主持了珀莱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珀莱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5”位数 17114,37114,57114,77114,97114,34152
末“7”位数 2692835,7692835,5800384
末“8”位数 32863625,57863625,82863625,07863625
凡参与珀莱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650,75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00元)珀莱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12-07]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之更正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其中网上路演网址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更正后内容为:“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珀莱雅 ”或 “发行人 和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 上证发 [2018]115号 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珀莱转债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1年 12月 7日, T 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 优先配售 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 原股
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 申购 、 缴款 和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重要提示 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 行。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
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
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所有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配售代码为“753605”,,配配售简称为售简称为“珀莱配债珀莱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
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3739手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披露原股日)前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珀莱配珀莱配债债”的可配余额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01,009,96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51,713手。手。
(
(4))因过去六个月内曾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发行人持股因过去六个月内曾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侯以上的股东侯军呈、方玉友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了《关于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军呈、方玉友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了《关于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函》,承诺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可承诺函》,承诺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转债。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112,935,669股不参与配售,其余股不参与配售,其余88,074,297股参与股参与配售,最大可参与配售比例是配售,最大可参与配售比例是100%。。
2、本次、本次可转债可转债发行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网上申购日日为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4、、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T++1日),发行人和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将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当当网上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网上发行数量时,时,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和发行人将于将于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年12月月10日(日(T+2日)日终有足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时,或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报告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将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2,551.39万万元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7、、网上网上投资者连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的次数合并计算。并计算。
8、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本次申购。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担。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两个部分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原股东东实行优先配售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配售简称为“珀珀莱配债莱配债”,,配售代码为配售代码为“753605”;;
原股东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超过元),超过1手必须是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1、、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珀莱转珀莱转债债”或或“可转债可转债”))已获得已获得中国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08号文核准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债券代码为债券代码为“113634”。。
2、本次发行、本次发行75,171.30万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元,共计7,517,130张张,,751,713手,按面值发行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收市后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原股原股东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元面值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股东原股东可根据自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有总股本201,009,966股,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普通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51,713手。手。
原股东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原股东参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 网上网上投资者投资者申购时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每元),每1手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6、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上上市首日即可交易。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8、、投资者务投资者务必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注意公告中有关“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发行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对象、、配售配售/发行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本公告仅对发行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发行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T--2日)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留意。
释义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珀莱雅::
指
指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珀莱转债
珀莱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75,171.30万元元,票面金额为,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T--1日):日):
指
指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
优先配售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申购日((T日):日):
指
指2021年年12月月8日,本次发行向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接优先配售、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普通股股股东股东
原
原普通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普通股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普通股股东东
精确算法:
精确算法:
指
指原股东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手的部分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原股东可可配售总量一致配售总量一致
元:
元:
指人民币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证券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换股产生的A股普通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总额:、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
3、发行数量:、发行数量:751,713手(7,517,130张)。。
4、票面金额:、票面金额:100元元/张。张。
5、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可转债基本情况:、可转债基本情况:
(
(1)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年,即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至至2027年年12月月7日。日。
(
(2)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3)债券到期)债券到期赎回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4))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利息。
① 年利息计算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当年””或或““每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
②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息年度利息。
(
(5)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得向上修正。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正。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
(6)转股期限:)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年12月月14日,即日,即T+4日)起满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年6月月14日至日至2027年年12月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7)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
(8)资信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9)担保事项:)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7、发行时间、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
8、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
(1)向发行人)向发行人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普通股股东。股东。
(
(2)网上发行:)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法规禁止者除外)。规禁止者除外)。
(
(3))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本次申购申购。。
9、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次
本次发行的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向向发行人发行人在在股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部分(含(含原股东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时,发行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
机重启发行。
机重启发行。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金额。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10、发行地点、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11、锁定期、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将于上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市首日开始交易。
12、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上申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认购金额不足
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金额为22,551.39万万元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上市安排、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时间将另行公告。
14、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5、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
(2)修正程序)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6、、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七第十七条条 赎回条款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
17、赎回条款、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满足赎回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18、回售条款、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附加回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19、、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20、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日期
交易日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发行安排
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
星期
星期一一
T--2日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
星期
星期二二
T--1日日
网上路演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
星期
星期三三
T日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
星期
星期四四
T+1日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2021年年12月月10日日
星期
星期五五
T+2日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缴纳认购款
2021年年12月月13日日
星期
星期一一
T+3日日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额
2021年年12月月14日日
星期
星期二二
T+4日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不存在利
本次可转债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不存在利润分配事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润分配事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二、向
二、向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
(二)原股东的优先
(二)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配售
1、原、原股东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
(1)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
(
(2)) 优先配售优先配售认购时间认购时间::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交易日继续进行。
(
(3)优先配售)优先配售缴款时间缴款时间::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珀莱配债”,配配售简称为“珀莱配债”,配售代码为“售代码为“753605”。”。认购认购1手“手“珀莱配债珀莱配债”的价格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认购单位为1手(手(1,000元),超过元),超过1手必须是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不足1手手的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释义)原则原则取整取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珀莱转债。申购量获配珀莱转债。
3、缴纳足额资金、缴纳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珀莱配债珀莱配债”的可配”的可配余额。余额。
(
(2)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视为放弃认购。
(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
(5))投资者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
(三三))原股东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三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的其他他投资者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二)发行数量
本次
本次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发行总额为的发行总额为75,171.30万元万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之“9、、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元/张。张。
(四)申购时间
(四)申购时间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
上交所交易系统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珀莱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者及其可认购的珀莱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
有效申购量认购珀莱转债。
有效申购量认购珀莱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按每按每1手(手(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珀莱转债。手珀莱转债。
(六)申购办法
(六)申购办法
1、、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
2、申购价格为、申购价格为100元元/张。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每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手的整数倍。数倍。每个账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申购投资者申购及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个证券账户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珀莱转珀莱转债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申购程序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含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户手续。
2、申购手续、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
(八)发售程序发售程序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单位为1手(手(10 张,张,1,000 元),每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 手(手(1万张,万张,100万元),如超过则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手(手(10张,张,1,000 元)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21 年年12月月9日(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年12月月9日(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21 年年12月月10日(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券时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珀莱转债的数量并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珀莱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手(手(10 张,张,1,000元)。元)。
(九)
(九)缴款程序缴款程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网上
网上投资者连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申购。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况详见2021年年12月月14日日((T+4 日)刊登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日)刊登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十)结算与登记
1、、2021年年12月月13日(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珀莱转债的债权、本次网上发行珀莱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
四、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安排
当
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时,或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
五、包销安排、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包销基数为
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
六、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
七、路演安排、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举行网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
八、风险揭示、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集说明书》。
九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一)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联
联 系系 人:人:王莉王莉
(二)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号凯恒中心B座座10层层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68801576 010--81158021
联
联 系系 人:人:资本市场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 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08号文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或“发行人”)公开发行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1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珀莱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 号 20 2 1 075
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第 三 届董事会 第 三 次 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侯军呈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
审议情况
(一)
逐项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的《关于核
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408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751,713,2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 。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万元,发行数量为7,517,130张。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格为195.98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4、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份类别、数量和/或股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5、到期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6、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②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止者除外)。
③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1手手((10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003739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原股东可根据自身股东可根据自身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定及公司202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在的授权,公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珀莱
珀莱雅化妆品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董
董 事事 会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 1 07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
三 届监事会第 三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 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 女士主持,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的《关于核
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408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751,713,2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 。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万元,发行数量为7,517,130张。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格为195.98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4、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到期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6、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通股股东。
②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止者除外)。
③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1手手((10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原股东可根据自身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定及公司202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在的授权,公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监 事事 会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2021-12-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股东
及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 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
珀 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 1,77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 7055 %%;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1 8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0364% 公司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负责人 王莉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4 4 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 220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张叶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78% 。 20 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 116 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 以上股东 减持前 持有股份数、 当前持有
股份数、 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
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 011 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 000 5 %%;金衍华先
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16 股,占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159%0.0159%;王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37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096%0.0096%;张叶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9 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 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减
2
持的
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1155个交易日后的个交易日后的66个月内。个月内。具具体体内容内容详见公司详见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88月月13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媒体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1--042042)。)。
? 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侯军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8%;金衍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张叶峰女士未减持。
侯军呈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0,372,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97%,金金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4,9815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740.0274%%;王莉女士;王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现持有公司股份32,32232,3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10.0161%%;张叶峰女士现持有;张叶峰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份35,8703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8%0.017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侯军呈
5%以上第一大股东
71,771,631
35.7055%
IPO前取得:71,771,631股
金衍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3,181
0.0364%
其他方式取得:73,181股
王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4,200
0.0220%
其他方式取得:44,200股
张叶峰
其他股东:卸任高级管理人员
35,870
0.0178%
其他方式取得:35,870股
注1: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注
注22:张叶峰:张叶峰女士自公司于女士自公司于20212021年年99月月1515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不再担任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注
注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故未故未在此列出在此列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
注:公司于公司于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818日完成回购注销王莉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日完成回购注销王莉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81,178股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侯军呈
1,398,716
0.6958%
2021/10/29~2021/11/10
集中竞价交易
199.09-222.19
244,907,597.85
70,372,915
35.0097%
金衍华
18,200
0.0091%
2021/10/29~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211.00-223.60
3,896,182.28
54,981
0.0274%
王莉
10,700
0.0053%
2021/10/29~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197.73-218.70
2,162,738.80
32,322
0.0161%
张叶峰
0
0.0000%
2021/9/3~2021/12/2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35,870
0.0178%
4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是 √√否否
(三)其他风险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97,04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45,000 股。合计减持 3,542,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21%。方玉友先生
尚持有公司股份 38,669,6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7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玉友 董事、监事、 42,211,691 20.9998% IPO 前取得:42,211,691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减持总 持股 当前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 金额 数量 持股
(元) 比例
股) (股)
方玉友 3,542,0 1.7621% 2021/9/8~ 集中竞价交 159.60 650,42 38,66 19.2
48 2021/11/10 易、大宗交 -223.6 1,978. 9,643 377%
易 0 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同时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06,959 106,959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559 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959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21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938 股。回购价格均为 16.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各业务单元根据其在考核年度内业绩实际完成数额(S)与预设基准业绩指标(A1)及预设目标业绩指标(A2)对比来确定各业务单元层面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当 S≥A2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
数(X)为 100%,当 A1≤S<A2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 S/A2,当 S
<A1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 0。
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业务单元 2020 年的业绩考
核仅达成预设基本业绩指标(A1),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18,55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959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021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938 股。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7.20 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804,186.00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成,根据《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93 元/股调整为 16.21
元/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中高层管理员工 14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106,959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 14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43,401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678426),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6,959 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4,160 -106,959 347,20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662,765 200,662,765
股份合计 201,116,925 -106,959 201,009,96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珀莱雅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669,6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9.23%。
●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方玉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6,46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1%。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方玉友
本次解质股份(股) 2,75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持股数量(股) 38,669,643
持股比例(%) 19.2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46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 16.71
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
3.21
司总股本比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前累计质押数 后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量(股) 量(股) (%) (%)
方玉友 38,669,643 19.23 9,210,000 6,460,000 16.71 3.21
三、其它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77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686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011,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控
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盘,侯军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039,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169%,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
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73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69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侯军呈 5%以上第一大股东 71,771,631 35.6865% IPO 前取得:
71,771,63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故
未在此列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称 (股) 比例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侯军呈 1,039,626 0.516 2021/10/29 集中竞价 199.09 170,38 70,73 35.1
9% ~ 交易 -222.1 5,853. 2,005 696%
2021/11/4 9 3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
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 751,713,2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0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侯军呈、方爱琴夫妇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将从 36.1533%减少至 35.102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发来的
通知,侯军呈先生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43,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63%;方爱琴女
士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减持公司股份 69,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8%。侯军
呈先生、方爱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13,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1%。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侯军呈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冯村 579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明细 类 (股) (%)
2021 年 2 月 4 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交易 至2021年11月5 普通股 2,043,885 1.0163
日
合 计 - - 2,043,885 1.01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爱琴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冯村 579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权益变动 人民币
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9 日 普通股 69,990 0.0384
合 计 - - 69,990 0.0384
备注:
1、侯军呈先生与方爱琴女士为夫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爱
琴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90 股。
2、除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外,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自公司上市以
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侯军呈 无限售条件 72,640,500 36.1185 70,596,615 35.1023
股份
方爱琴 无限售条件 69,990 0.0384 0 0.00%
股份
合计 72,710,490 36.1533% 70,596,615 35.1023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1)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16,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0%;方爱琴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9,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8%。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1,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
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侯军呈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
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4.2933%减少至 19.293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出具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55,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持有公司股份 38,80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34%。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信息披露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义务人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
间
权益变动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明细 (股) (%)
2020年12月10
集中竞价交 人民币普
日-2021 年 11 5,624,597 2.7967
易 通股
月 2 日
2020年12月14
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日-2021 年 9 月 4,431,189 2.2033
通股
9 日
合计 10,055,786 5.0000%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 48,858,000 24.2933 38,802,214 19.2934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7),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44,67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0000%,占方玉友先生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16.465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
持期间为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方玉友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646,30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3047%,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748%,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珀莱雅
股票代码:603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方玉友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88 号珀莱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珀莱雅、本公司、上 指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玉友
本报告(书) 指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方玉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88 号珀莱雅大厦
联系电话 137********
其它国家或地区 无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如下减持计
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通过珀莱雅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24,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6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31,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3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0,055,786 股,累计
减持比例为 5.0000%。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 A 股,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48,858,000 股,占本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4.29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8,802,21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2934%,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
姓名 股份性质 况 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流 48,858,000 24.2933 38,802,214 19.2934
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股)
方玉友 38,802,214 19.2934 质押 9,210,000
除上述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任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娜
化妆品株式会社内部董事、杭州坤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太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方侠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优妮蜜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珀莱雅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方玉友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珀莱雅 股票代码 603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方玉友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无
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 □
量变化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否 √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8,858,0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4.293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0,055,786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5.0000%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64%;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2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金衍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9%;王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衍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90%;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53%。金衍华先生和王莉女士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金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54,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3%;王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 3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金衍华 董事、监事、高 73,181 0.0364% 其他方式取得:73,181 股
级管理人员
王莉 董事、监事、高 44,200 0.0220% 其他方式取得:44,200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减持总 持股 当前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 金额 数量 持股
(元) 比例
股) (股)
金衍华 18,200 0.0090% 2021/10/29 集中竞价 211.00 3,896, 54,98 0.02
~ 交易 -223.6 182.28 1 73%
2021/10/29 0
王莉 10,700 0.0053% 2021/10/29 集中竞价 197.73 2,162, 33,50 0.01
~ 交易 -218.7 738.8 0 67%
2021/10/29 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1072%减少
至 19.7013%。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发来的通知,
方玉友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827,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现将
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2021 年 9 月 8 日 人民币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易 至 2021 年 9 月 9 普通股 1,182,624 0.5880
明细 日
2021 年 6 月 2 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至 2021 年 10 月 普通股 1,645,000 0.8179
29 日
合 计 - - 2,827,624 1.4060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方玉友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方玉友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68,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79%。
此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2.2851%减少至
21.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姓名
无限售条件 42,450,191 21.1072 39,622,567 19.7013%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1)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8,044,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0%,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数的 16.465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8%,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28,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再增加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7)。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产品 对应业绩 到期 赎回情况
委托人 受托人 产品 名称 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比较基准
本金 收益
持续运作,
价格结
银行有权
杭州珀莱 交通银行蕴通 构型
交通银行 根据本产 1.80%-3.3 204.8917
雅贸易有 财富活期结构 (保本 3,000 2018/7/20 3,000
运河支行 品说明书 0% 81
限公司 性存款 S 款 浮动收
的约定提
益)
前终止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
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 品类型 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产品 3,000 3,000 204.891781 0
合计 3,000 3,000 204.891781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
五、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本金及利息凭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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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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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 年 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方玉友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
告知函》。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1,897,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43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3,96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3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63,84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1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方玉友先生
现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08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 IPO 前取得:
方玉友 42,211,691 20.9998%
管理人员 42,211,69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称 (股)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1/9/8~ 集中竞价交 159.60- 1,117,103,7
方玉友 5,863,848 2.9172% 已完成 36,347,843 18.0826%
2021/12/24 易、大宗交易 233.60 78.2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7,201 股。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47,201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年1月20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2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 347,201 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淑贞、王齐民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5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95元/股调整为17.52元/股;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2018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24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6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4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40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8名,本次共解除限售369,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
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2020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52元/股调整为16.93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2019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355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635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15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2,635股限制性股票。
17、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30名,本次共解除限售293,26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的利
润分配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93元/股调整为16.21元/股。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2020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559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959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21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9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6,959股限制性股票。
20、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22名,本次共解除限售347,201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数量 对象人数 票剩余数
量
首次授予 2018年7月12日 17.95元/ 120.11万 32人 26.61万股
股 股
预留授予 2018年12月12日 17.95元/ 26.61万股 11人 0
股
注:公司在办理首次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20.11万股调整为109.62万股,授予人数由32人调整为29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珀
莱雅”)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204,32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2021]733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主体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752.54 33,8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一期) 份有限公司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239.50 9,050.0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94,766.49 75,171.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受托方、现金管理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收益稳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二)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进 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636,882,185.29 3,709,067,85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91,535,435.94 2,614,643,878.27
总负债 1,155,019,919.16 1,083,473,383.57
2020 年年度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52,386,849.02 3,012,251,85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009,298.41 364,296,78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550,109.14 490,488,496.76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9.21%,公司货币资金为
138,926.54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8.79%。对公 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军呈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已按照规定程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外,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78,699股;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部分的 5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8,502 股。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22 名,本次共解除限售 347,201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珀莱雅”)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204,32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12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2021]733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43,752.54 33,850.00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239.50 9,05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合计 94,766.49 75,171.3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元,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0,916,512.9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5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占总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的比例(%)
1 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 43,752.54 33,850.00 8,608.46 19.68
项目(一期)
2 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774.45 19,450.00 9,007.13 41.37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
11,239.50 9,050.00 476.06 4.24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821.30 0.00 0.00
合计 94,766.49 75,171.30 18,091.65 19.09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5 号《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916,512.92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珀莱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珀莱雅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珀莱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及上网文件
1、《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 号)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8%。
●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方玉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方玉友
本次解质股份(股) 6,4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7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1
解质时间 2022 年 1 月 4 日
持股数量(股) 36,347,843
持股比例(%) 18.0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
0.00
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
0.00
司总股本比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前累计质押数 后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量(股) 量(股) (%) (%)
方玉友 36,347,843 18.08 6,460,000 0 0.00 0.00
三、其它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30]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2、债券代码:113634
3、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
4、上市时间:2022年1月4日
5、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12-28]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1,897,04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66,800 股,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5,863,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
量过半,方玉友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 36,347,8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082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玉友 董事、监事、高级 42,211,691 20.9998% IPO 前取得:
管理人员 42,211,69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的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称 量(股) 例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方玉友 5,863,8 2.9172% 2021/9/8 ~集中竞价 159.60 1,117, 36,34 18.0
48 2021/12/24 交易、大宗 -233.6 103,77 7,843 826%
交易 0 8.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8]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9.7013%减少
至 18.0826%。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发来的通知,
方玉友先生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274,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91%。现
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2021 年 11 月 1 人民币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易 日至 2021 年 11 普通股 952,924 0.4741
明细 月 10 日
2021 年 11 月 23 人民币
大宗交易 日至 2021 年 11 普通股 2,321,800 1.1551
月 24 日
合 计 - - 3,274,724 1.629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方玉友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方玉友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827,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此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1072%减
少至 19.7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 39,622,567 19.7013% 36,347,843 18.0826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4.2771%,占方玉友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权益变动股份数、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6、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7]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的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7,517,13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7,204,326.06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508,673.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证
报告》(天健验〔2021〕733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
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751,713,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1.13
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 746,996,018.87 元,此款项已全部汇
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金额(元)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招商银行杭州
1 571907097910608 338,500,000.00
有限公司 西兴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北京银行杭州
2 20000032392800014235313 194,500,000.00
有限公司 中山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交通银行杭州
3 331065900013000675908 90,500,000.00
有限公司 运河支行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
4 76780180806601688 123,496,018.87
有限公司 杭州朝晖支行
合计 746,996,018.87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及中信建投(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在募集资
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
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
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
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
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在乙方对公营业时间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有权查询授权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后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甲方或丙方的查询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乙方结算制度和管理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绝配合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无合理事由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提前 3 日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报备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或“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0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珀莱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75,171.30 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5,171.30万元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结束,
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数量(手) 配售金额(元)
100,957 100,957,000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T+2 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手) (元) (手) (元)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643,169 643,169,000 7,587 7,587,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 7,587手,包销金额为 7,587,000 元,包销比例为 1.01%。
2021 年 12 月 14 日(T+4 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0 层
联系电话:010-81158021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12-10]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8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T+1日)主持了珀莱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珀莱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5”位数 17114,37114,57114,77114,97114,34152
末“7”位数 2692835,7692835,5800384
末“8”位数 32863625,57863625,82863625,07863625
凡参与珀莱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650,756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00元)珀莱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1-12-07]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之更正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其中网上路演网址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更正后内容为:“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珀莱雅 ”或 “发行人 和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 上证发 [2018]115号 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 ”或 “珀莱转债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1年 12月 7日, T 1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 原股东 优先配售 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 原股
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 申购 、 缴款 和 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重要提示 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 行。
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
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
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所有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原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配售代码为“753605”,,配配售简称为售简称为“珀莱配债珀莱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
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3739手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披露原股日)前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珀莱配珀莱配债债”的可配余额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01,009,966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51,713手。手。
(
(4))因过去六个月内曾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发行人持股因过去六个月内曾参与二级市场交易,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侯以上的股东侯军呈、方玉友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了《关于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军呈、方玉友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出具了《关于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的承诺函》,承诺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可承诺函》,承诺不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转债。因此上述股东持有的112,935,669股不参与配售,其余股不参与配售,其余88,074,297股参与股参与配售,最大可参与配售比例是配售,最大可参与配售比例是100%。。
2、本次、本次可转债可转债发行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网上申购日日为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4、、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T++1日),发行人和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将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上公告本次发行的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当当网上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网上发行数量时,时,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和发行人将于将于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年12月月10日(日(T+2日)日终有足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时,或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报告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将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2,551.39万万元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7、、网上网上投资者连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的次数合并计算。并计算。
8、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本次申购。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担。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两个部分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原股东东实行优先配售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配售简称为“珀珀莱配债莱配债”,,配售代码为配售代码为“753605”;;
原股东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超过元),超过1手必须是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1、、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珀莱转珀莱转债债”或或“可转债可转债”))已获得已获得中国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08号文核准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债券代码为债券代码为“113634”。。
2、本次发行、本次发行75,171.30万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元,共计7,517,130张张,,751,713手,按面值发行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收市后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原股原股东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元面值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股东原股东可根据自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发行人现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有总股本201,009,966股,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普通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51,713手。手。
原股东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原股东参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 网上网上投资者投资者申购时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每元),每1手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6、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上上市首日即可交易。市首日即可交易。
7、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8、、投资者务投资者务必必注意公告中有关注意公告中有关“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发行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对象、、配售配售/发行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公告仅对发行、本公告仅对发行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发行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T--2日)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留意。
释义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珀莱雅::
指
指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债:
可转债、转债: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珀莱转债
珀莱转债::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75,171.30万元元,票面金额为,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公司: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T--1日):日):
指
指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
优先配售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申购日((T日):日):
指
指2021年年12月月8日,本次发行向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接优先配售、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原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普通股股股东股东
原
原普通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指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普通股股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普通股股东东
精确算法:
精确算法:
指
指原股东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手的部分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原股东可可配售总量一致配售总量一致
元:
元:
指人民币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证券类型:、证券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换股产生的A股普通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总额:、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
3、发行数量:、发行数量:751,713手(7,517,130张)。。
4、票面金额:、票面金额:100元元/张。张。
5、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可转债基本情况:、可转债基本情况:
(
(1)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年,即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至至2027年年12月月7日。日。
(
(2)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3)债券到期)债券到期赎回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4))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利息。
① 年利息计算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当年””或或““每年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②
②付息方式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息年度利息。
(
(5)初始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得向上修正。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正。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
(6)转股期限:)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年12月月14日,即日,即T+4日)起满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年6月月14日至日至2027年年12月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7)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
(8)资信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9)担保事项:)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7、发行时间、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
8、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
(1)向发行人)向发行人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普通股股东。股东。
(
(2)网上发行:)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法规禁止者除外)。规禁止者除外)。
(
(3))本次发行的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本次申购申购。。
9、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本次
本次发行的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向向发行人发行人在在股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部分(含(含原股东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时,发行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
机重启发行。
机重启发行。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金额。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10、发行地点、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11、锁定期、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将于上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市首日开始交易。
12、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上申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认购金额不足
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金额为22,551.39万万元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上市安排、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交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时间将另行公告。
14、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5、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
(2)修正程序)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6、、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七第十七条条 赎回条款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
17、赎回条款、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满足赎回条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风险。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
赎回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并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若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定行使赎回权,将在披露的赎回公告中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若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在上海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时,将充分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18、回售条款、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附加回售权。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
公司将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19、、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20、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日期
交易日
交易日
发行安排
发行安排
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
星期
星期一一
T--2日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
星期
星期二二
T--1日日
网上路演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
星期
星期三三
T日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2021年年12月月9日日
星期
星期四四
T+1日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2021年年12月月10日日
星期
星期五五
T+2日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缴纳认购款
2021年年12月月13日日
星期
星期一一
T+3日日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额
2021年年12月月14日日
星期
星期二二
T+4日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可转债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不存在利
本次可转债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不存在利润分配事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润分配事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二、向
二、向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
(二)原股东的优先
(二)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配售
1、原、原股东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
(1)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
(
(2)) 优先配售优先配售认购时间认购时间::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交易日继续进行。
(
(3)优先配售)优先配售缴款时间缴款时间::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珀莱配债”,配配售简称为“珀莱配债”,配售代码为“售代码为“753605”。”。认购认购1手“手“珀莱配债珀莱配债”的价格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认购单位为1手(手(1,000元),超过元),超过1手必须是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不足1手手的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参见释义)释义)原则原则取整取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珀莱转债。申购量获配珀莱转债。
3、缴纳足额资金、缴纳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珀莱配债珀莱配债”的可配”的可配余额。余额。
(
(2)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视为放弃认购。
(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4)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
(5))投资者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
(三三))原股东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三
三、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
在上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的其他他投资者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二)发行数量
本次
本次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的发行总额为的发行总额为75,171.30万元万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之“9、、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元/张。张。
(四)申购时间
(四)申购时间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
上交所交易系统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珀莱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者及其可认购的珀莱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
有效申购量认购珀莱转债。
有效申购量认购珀莱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按每按每1手(手(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珀莱转债。手珀莱转债。
(六)申购办法
(六)申购办法
1、、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
2、申购价格为、申购价格为100元元/张。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手(10张,张,1,000元),每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手的整数倍。数倍。每个账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手(100万元),如超过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申购投资者申购及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个证券账户参与珀莱转债珀莱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珀莱转珀莱转债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申购程序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日)(含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户手续。
2、申购手续、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
(八)发售程序发售程序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申购简称为“珀莱珀莱发债发债”,,申购代码为申购代码为“754605”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单位为1手(手(10 张,张,1,000 元),每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 手(手(1万张,万张,100万元),如超过则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21年年12月月8日(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手(手(10张,张,1,000 元)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21 年年12月月9日(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年12月月9日(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21 年年12月月10日(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券时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珀莱转债的数量并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珀莱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手(手(10 张,张,1,000元)。元)。
(九)
(九)缴款程序缴款程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网上
网上投资者连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申购。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况详见2021年年12月月14日日((T+4 日)刊登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日)刊登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十)结算与登记
1、、2021年年12月月13日(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珀莱转债的债权、本次网上发行珀莱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
四、中止发行安排、中止发行安排
当
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时,或当原股东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
五、包销安排、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171.30万元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包销。包销。
包销基数为
包销基数为75,171.30万元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
六、发行费用、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
七、路演安排、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21年年12月月7日(日(T--1日)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举行网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八
八、风险揭示、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集说明书》。
九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一)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联
联 系系 人:人:王莉王莉
(二)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号凯恒中心B座座10层层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68801576 010--81158021
联
联 系系 人:人:资本市场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12月月6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 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08号文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或“发行人”)公开发行75,17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1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珀莱雅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
发行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此页无正文,为《
(此页无正文,为《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年 月月 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 号 20 2 1 075
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第 三 届董事会 第 三 次 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侯军呈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
审议情况
(一)
逐项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的《关于核
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408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751,713,2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 。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万元,发行数量为7,517,130张。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格为195.98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4、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份类别、数量和/或股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5、到期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6、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②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止者除外)。
③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1手手((10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003739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原股东可根据自身股东可根据自身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定及公司202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在的授权,公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55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珀莱
珀莱雅化妆品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董
董 事事 会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2021-12-04]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 1 07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
三 届监事会第 三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 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 女士主持,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逐项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方案的议案 》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出具的《关于核
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408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751,713,2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 。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万元,发行数量为7,517,130张。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格为195.98195.98元元//股,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价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股股票交易总额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均股股票交易均价价==前一交易日公司前一交易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额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该日公司AA股股票交易总量。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4、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
其中:P0为调整前为调整前的的转股价,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到期赎回条款
(
(1)到期赎回条款)到期赎回条款
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
(2)有条件赎回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6、回售条款
(
(1)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
(2)附加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本次发行的珀莱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通股股东。
②
②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止者除外)。
③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珀莱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TT--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珀莱雅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393.739元面值可转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1,000元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1手手((10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37390.003739手可转债。手可转债。原原股东可根据自身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定及公司2020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在的授权,公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3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监 事事 会会
20202211年年1212月月66日日
[2021-12-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
603605 证券简称: 珀莱雅 公告编号: 2021 07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股东
及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 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
珀 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 1,77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 7055 %%;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1 8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0364% 公司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负责人 王莉女士持有公
司股份 4 4 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0 220 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 张叶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78% 。 20 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 116 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 以上股东 减持前 持有股份数、 当前持有
股份数、 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
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 011 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 000 5 %%;金衍华先
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16 股,占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159%0.0159%;王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37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096%0.0096%;张叶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9 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0.0078% 。 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减
2
持的
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1155个交易日后的个交易日后的66个月内。个月内。具具体体内容内容详见公司详见公司于于20212021年年88月月13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媒体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1--042042)。)。
? 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侯军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8%;金衍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张叶峰女士未减持。
侯军呈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0,372,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97%,金金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4,9815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740.0274%%;王莉女士;王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现持有公司股份32,32232,3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10.0161%%;张叶峰女士现持有;张叶峰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份35,8703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8%0.017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侯军呈
5%以上第一大股东
71,771,631
35.7055%
IPO前取得:71,771,631股
金衍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3,181
0.0364%
其他方式取得:73,181股
王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4,200
0.0220%
其他方式取得:44,200股
张叶峰
其他股东:卸任高级管理人员
35,870
0.0178%
其他方式取得:35,870股
注1: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201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注
注22:张叶峰:张叶峰女士自公司于女士自公司于20212021年年99月月1515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不再担任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注
注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故未故未在此列出在此列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
注:公司于公司于20202121年年1111月月1818日完成回购注销王莉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日完成回购注销王莉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81,178股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侯军呈
1,398,716
0.6958%
2021/10/29~2021/11/10
集中竞价交易
199.09-222.19
244,907,597.85
70,372,915
35.0097%
金衍华
18,200
0.0091%
2021/10/29~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211.00-223.60
3,896,182.28
54,981
0.0274%
王莉
10,700
0.0053%
2021/10/29~2021/10/29
集中竞价交易
197.73-218.70
2,162,738.80
32,322
0.0161%
张叶峰
0
0.0000%
2021/9/3~2021/12/2
集中竞价交易
0-0
0
35,870
0.0178%
4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是 √√否否
(三)其他风险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11,6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为 20.9998%。(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201,116,925 股变更为 201,009,966 股。方玉友先生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4.2771%,占方玉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方玉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97,04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45,000 股。合计减持 3,542,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21%。方玉友先生
尚持有公司股份 38,669,6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7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方玉友 董事、监事、 42,211,691 20.9998% IPO 前取得:42,211,691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减持总 持股 当前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 金额 数量 持股
(元) 比例
股) (股)
方玉友 3,542,0 1.7621% 2021/9/8~ 集中竞价交 159.60 650,42 38,66 19.2
48 2021/11/10 易、大宗交 -223.6 1,978. 9,643 377%
易 0 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同时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06,959 106,959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2020 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559 股予以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959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21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938 股。回购价格均为 16.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各业务单元根据其在考核年度内业绩实际完成数额(S)与预设基准业绩指标(A1)及预设目标业绩指标(A2)对比来确定各业务单元层面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当 S≥A2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
数(X)为 100%,当 A1≤S<A2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 S/A2,当 S
<A1 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 0。
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业务单元 2020 年的业绩考
核仅达成预设基本业绩指标(A1),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18,55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6,959 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9,021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938 股。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7.20 元现金股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804,186.00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成,根据《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93 元/股调整为 16.21
元/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中高层管理员工 14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106,959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 14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43,401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678426),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6,959 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4,160 -106,959 347,20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662,765 200,662,765
股份合计 201,116,925 -106,959 201,009,96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珀莱雅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方玉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669,64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9.23%。
●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方玉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6,46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1%。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将其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方玉友
本次解质股份(股) 2,75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
解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持股数量(股) 38,669,643
持股比例(%) 19.2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46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 16.71
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
3.21
司总股本比例(%)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玉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前累计质押数 后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量(股) 量(股) (%) (%)
方玉友 38,669,643 19.23 9,210,000 6,460,000 16.71 3.21
三、其它说明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771,6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5.686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011,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控
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盘,侯军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039,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169%,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
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73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69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侯军呈 5%以上第一大股东 71,771,631 35.6865% IPO 前取得:
71,771,63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故
未在此列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总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称 (股) 比例 (元/ 数量
(元) 比例
股) (股)
侯军呈 1,039,626 0.516 2021/10/29 集中竞价 199.09 170,38 70,73 35.1
9% ~ 交易 -222.1 5,853. 2,005 696%
2021/11/4 9 3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
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控股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8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开发行面值总额 751,713,2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6]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0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侯军呈、方爱琴夫妇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将从 36.1533%减少至 35.1023%。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发来的
通知,侯军呈先生自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43,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63%;方爱琴女
士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减持公司股份 69,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8%。侯军
呈先生、方爱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13,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1%。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侯军呈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冯村 579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明细 类 (股) (%)
2021 年 2 月 4 日 人民币
集中竞价交易 至2021年11月5 普通股 2,043,885 1.0163
日
合 计 - - 2,043,885 1.016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爱琴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冯村 579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权益变动 人民币
明细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9 日 普通股 69,990 0.0384
合 计 - - 69,990 0.0384
备注:
1、侯军呈先生与方爱琴女士为夫妇,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爱
琴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990 股。
2、除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外,侯军呈先生、方爱琴女士自公司上市以
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侯军呈 无限售条件 72,640,500 36.1185 70,596,615 35.1023
股份
方爱琴 无限售条件 69,990 0.0384 0 0.00%
股份
合计 72,710,490 36.1533% 70,596,615 35.1023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1)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16,7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0%;方爱琴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9,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8%。采用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1,169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
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侯军呈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
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7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4.2933%减少至 19.293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出具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1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55,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持有公司股份 38,80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34%。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信息披露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义务人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
间
权益变动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明细 (股) (%)
2020年12月10
集中竞价交 人民币普
日-2021 年 11 5,624,597 2.7967
易 通股
月 2 日
2020年12月14
人民币普
大宗交易 日-2021 年 9 月 4,431,189 2.2033
通股
9 日
合计 10,055,786 5.0000%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 48,858,000 24.2933 38,802,214 19.2934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7),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44,67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0000%,占方玉友先生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16.465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
持期间为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方玉友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646,30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3047%,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截至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748%,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均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1-03]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珀莱雅
股票代码:603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方玉友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88 号珀莱雅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珀莱雅、本公司、上 指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方玉友
本报告(书) 指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方玉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88 号珀莱雅大厦
联系电话 137********
其它国家或地区 无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如下减持计
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通过珀莱雅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董
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方玉友先生拟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24,5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6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31,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3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 10,055,786 股,累计
减持比例为 5.0000%。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 A 股,股权变动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48,858,000 股,占本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4.29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8,802,214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2934%,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
姓名 股份性质 况 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方玉友 无限售条件流 48,858,000 24.2933 38,802,214 19.2934
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股)
方玉友 38,802,214 19.2934 质押 9,210,000
除上述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玉友先生任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浙江美丽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清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娜
化妆品株式会社内部董事、杭州坤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太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方侠客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优妮蜜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未曾发生其他买卖珀莱雅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方玉友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珀莱雅 股票代码 603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方玉友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无
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 □
量变化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大股东 否 √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8,858,0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4.293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0,055,786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5.0000%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64%;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2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金衍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9%;王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6%。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衍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90%;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53%。金衍华先生和王莉女士的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数量过半。金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54,9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3%;王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 3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金衍华 董事、监事、高 73,181 0.0364% 其他方式取得:73,181 股
级管理人员
王莉 董事、监事、高 44,200 0.0220% 其他方式取得:44,200 股
级管理人员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格区间 减持总 持股 当前
称 量(股) 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元/ 金额 数量 持股
(元) 比例
股) (股)
金衍华 18,200 0.0090% 2021/10/29 集中竞价 211.00 3,896, 54,98 0.02
~ 交易 -223.6 182.28 1 73%
2021/10/29 0
王莉 10,700 0.0053% 2021/10/29 集中竞价 197.73 2,162, 33,50 0.01
~ 交易 -218.7 738.8 0 67%
2021/10/29 0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5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1072%减少
至 19.7013%。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方玉友先生发来的通知,
方玉友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827,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60%。现将
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方玉友
义务人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下山头村 197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类 (股) (%)
2021 年 9 月 8 日 人民币
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易 至 2021 年 9 月 9 普通股 1,182,624 0.5880
明细 日
2021 年 6 月 2 日 人民币
大宗交易 至 2021 年 10 月 普通股 1,645,000 0.8179
29 日
合 计 - - 2,827,624 1.4060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方玉友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方玉友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68,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79%。
此次权益变动后,方玉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2.2851%减少至
21.1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3、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
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姓名
无限售条件 42,450,191 21.1072 39,622,567 19.7013%
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
(1)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 8,044,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0%,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数的 16.4654%。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
为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方玉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597,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48%,占方玉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20.367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方玉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股份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3605)珀莱雅: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66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28,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再增加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29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7)。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产品 对应业绩 到期 赎回情况
委托人 受托人 产品 名称 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比较基准
本金 收益
持续运作,
价格结
银行有权
杭州珀莱 交通银行蕴通 构型
交通银行 根据本产 1.80%-3.3 204.8917
雅贸易有 财富活期结构 (保本 3,000 2018/7/20 3,000
运河支行 品说明书 0% 81
限公司 性存款 S 款 浮动收
的约定提
益)
前终止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
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 品类型 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产品 3,000 3,000 204.891781 0
合计 3,000 3,000 204.891781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
五、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本金及利息凭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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