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727什么时候复牌?-上海电气停牌最新消息
≈≈上海电气601727≈≈(更新:22.02.24)
[2022-02-24]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同意聘任张铭杰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因职务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张铭杰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职务。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张铭杰先生简历
张铭杰先生,男,58 岁,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先后担任上海电压调整器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代厂长,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通开关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已更名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电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产业发展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铭杰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22-02-24]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沿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人民币 49,000 万元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特别风险提示:前沿基金主要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前沿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基金亏损、退出期延长等风险。目前公司对前沿基金尚未实际出资,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双智”、“双网”的布局和实施,通过金融赋能引领产融结合,资源共享,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
找、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投资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 4.9 亿元有限合伙人份额。前沿基金规模预计为人民币 80.2 亿元,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本次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六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为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878675X4
成立时间: 2009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5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江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1F07-
09 室
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通过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编号为 PT260001178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1 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 91310000569587360D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限公司 号 504B 单元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5MA1H79DH9C 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28026 室
3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91310000631757739E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司
湖南湘潭财信产兴股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
4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91430300MA7BC1WCXE 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限合伙) 4 楼
联通光谷江控第五代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
5 通信产业基金(武 91420100MA49KLXP38 大道 666 号生物创新园 C5 栋
汉)合伙企业(有限 3 楼
合伙)
6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 91310115798915962Y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司 区张江路 665 号 609 室
上海国际港务(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7 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1322075806 区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
河南省中豫新兴产业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8 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 91410100MA9K6JBM6T 开发区冬青街 26 号 5 号楼
业(有限合伙) 10 层 189 号
9 上海奉贤发展(集 91310000342426247W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
团)有限公司 563 号 12 幢
1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 91310000065991706M 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 333 号
(集团)有限公司 5 楼
11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 91310120MA1HL1JE7H 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 1150 号
份有限公司 1 幢 1800 室
12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 91440101065849371X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
街 2 号 3408 房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13 上银国际(深圳)有 91440300MA5EJJFBXC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其中,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沿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电气投资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基本情况
(一)名称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4年,剩余为退出期。由管理人提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期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1年。此后,经管理人提出并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90%以上的合伙人共同
同意,可再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三)出资人结构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80.2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1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00
2 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3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160,000
限公司
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 湖南湘潭财信产兴股权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联通光谷江控第五代通信产业基
6 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70,000
伙)
7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000
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47,000
公司
9 河南省中豫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 有限合伙人 3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000
11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12,000
公司
12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13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14 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四、前沿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及管理人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委派,组成人员不超过7人,其中管理人委派3人,认缴出资人民币7亿元(含)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各委派1人(互为关联方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仅可由其中一方委派)。
合伙企业关于投资项目之投资、重大处置(包括风险处置)及退出等事项均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决议由三分之二及以上与该等决议案无关联的委员会成员批准。
合伙企业设立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有限合伙人提名,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就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无表决权。战略指导委员会可就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策略及重大投资项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建议。电气投资拥有一席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席位。
(二)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方式
1、管理费
任一合伙人而言,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关联方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关联方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21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协议转让及租赁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铸锻”)将 19 项固定资产转让给电气控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5,890,112.27 元(含税)。同意上重铸锻向电气
控股租赁上述资产,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4 月 30 日止,年
租赁费价格(含税)为人民币 215 万元。(2)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80.5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贸”)80.59%股权转让给电气控股,
股权转让价格以电气国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242,892.06 万元为依据,电气国贸 80.59%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5,746.71 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
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锅厂”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募集配套资金。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天沃科技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上海立昕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700 号 7 幢 A9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700 号 7 幢 A92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MA1FYJY14R
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会务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
主要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钢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电子商
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39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立昕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05
负债总额 0.05
所有者权益 101.00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立昕为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沃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交易方式为天沃科技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60,812,584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天沃科技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天沃科技(002564.SZ)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俞铮庆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6,937.5282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37 号 B103-104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3676365K
设计制造:A1 级高压容器、A2 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 级
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
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
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
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
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1 年 3 月 31 日至 2051 年 3 月 30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天沃科技132,458,814股股份,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持有天沃科技131,290,074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15.10%,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30.34%,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
经公司五届六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2月11日,公司与陈玉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69元/股的价格,共计人民币428,040,000元的对价,受让陈玉忠所持有的天沃科技116,000,000股股份,对于陈玉忠所持有的剩余天沃科技股份延续双方2018年8月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安排,公司所拥有的天沃科技表决权比例维持不变。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合计 2,883,814.78 3,038,789.53
负债合计 2,591,729.05 2,730,141.82
所有者权益 292,085.73 308,64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8,535.67 250,310.80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8,158.04 771,247.36
净利润 -14,046.74 -140,192.0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80.09 -115,951.73
上述天沃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蔡小庆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资源整合,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的发展,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上锅厂”)转让给天沃科技,由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天沃科技协商确定。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的天沃科技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数量为准。
同意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锅厂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意天沃科技为上述交易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天沃科技最终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监事蔡小庆、韩泉治、袁胜洲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冷伟青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资源整合,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的发展,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上锅厂”)转让给天沃科技,由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天沃科技协商确定。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的天沃科技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及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数量为准。
同意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资产重组所涉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案的具体实施及相关交易文件予以进一步细化;结合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锅厂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意天沃科技为上述交易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天沃科技最终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干频先生、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协议受让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69 元/股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428,040,000 元
的对价,受让自然人陈玉忠先生所持有的天沃科技 116,0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受让”),对于陈玉忠所持有的剩余天沃科技
股份延续双方 2018 年 8 月 3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安排,
公司所拥有的天沃科技表决权比例维持不变。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协议受让所涉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协议受让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协议受让相关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办理完成本次协议受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2-00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
亿元至-103亿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原因: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
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
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
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亿元至-123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亿元至-103亿元。
2、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亿元至-123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2亿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5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
2021年,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发生风险事项,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截至2021年9月末,通讯公司已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73.67亿元,公司层面已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损失人民币65.74亿元。公司将根据最新进展更新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来确认通讯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预计通讯公司风险事项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80亿元至-83亿元。
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
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的进一步升级,公司的海外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且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同时受到汇率变动和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的海外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增加。其中,公司承接的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迪拜光伏光热电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迪拜项目”),一方面由于迪拜项目采用的塔式与槽式光热发电技术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对于项目施工环境估计不足,同时受到汇率变动、
新冠疫情以及近期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迪拜项目相关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28亿元至-34亿元。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
2021年,由于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采购成本上升,并且由于公司承接的能源装备订单周期较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利润水平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
2021年度,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11亿元至-15亿元。
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因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集团”)目前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公司下属主营电梯、输配电工程等业务的子公司对恒大集团相关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公司对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进行了专项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需计提单项减值准备,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6亿元至-9亿元。
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对于2021年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危废处理、航空制造业等业务,公司将基于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关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师开展评估工作。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5亿元至-7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根据目前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和
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20%
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神华”或“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重庆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计提减值后重庆神华的股东所有者权益
为人民币-26,493.82 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为人民币 2.32 亿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重
庆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将对重
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 2.32 亿元,预
计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母净利润人民币 2.32 亿元。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对重庆神华的持股比例 20%同比例
为限,为重庆神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本金最高额
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商业银行贷
款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1.79 亿元。如果重庆神华没
有按时偿还相关债务,公司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应
的最大风险敞口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本金(不含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等)。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持有 20%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
华发出的《关于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告知函》,经重庆神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重庆神华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中的资产评估咨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现将重庆神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2017 年 1 月,为就铜铟
镓硒技术(即一项使用化学物质铜铟镓硒通过共蒸发工艺在衬底上形成吸收层的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展合作,公司出资人民币 2.5 亿元与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资组建重庆神华。重庆神华的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神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 亿元,股权结
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方 出资额 持股
(人民币亿元) 比例
1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6.75 54%
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20%
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5 10%
4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 1.25 10%
5 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0.75 6%
金(合伙企业)
其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和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股 20.84%。
重庆神华是基于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而成立,后因光伏产业变化等因素导致采用铜铟镓硒技术的产品竞争力下降,对此重庆神华决定项目缓建,至今未投产经营。
二、标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重庆神华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主要情况如下:
目前在光伏组件市场以晶硅类产品为主,晶硅光伏经过近 20 年的产业化发展,晶硅光伏组件通过效率提升、技术革新和市场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成熟,成本实现了快速下降,而铜铟镓硒薄膜光伏产品,研发力量薄弱,产品转化效率提升慢,产业链尚不成熟,如果进入项目投产阶段,重庆神华将出现收入成本倒挂,造成大额亏损。同时,铜铟镓硒电池的优势是安全与美观,其产品在建筑幕墙应用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该细分市场受制于建筑行业的复杂性和现行规范的约束,
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的爆发式增长。
基于上述情况,经重庆神华股东会决议,重庆神华不再续建铜铟 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重庆神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重庆神华对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 目进行了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 提减值准备。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
的评估咨询报告,重庆神华于 2021 年末预计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
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 306MW 铜铟
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涉及重庆神华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包括与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相关的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计提减值后重庆 神华的股东所有者权益将为人民币-26,493.82 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重庆神华资产评估咨询结果汇总表
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咨询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1,684.44 24,866.27 -6,818.17 -21.52
非流动资产 191,177.93 56,178.06 -134,999.87 -70.61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 955.58 715.24 -240.34 -25.15
在建工程净额 187,120.81 53,050.41 -134,070.40 -71.65
工程物质净额 1,163.33 363.41 -799.92 -68.76
无形资产净额 1,938.21 2,049.00 110.79 5.72
资产总计 222,862.37 81,044.33 -141,818.04 -63.63
流动负债 7,790.09 7,790.90 0.81 0.01
非流动负债 98,848.24 89,740.44 -9,107.80 -9.21
负债总计 106,638.33 97,531.34 -9,106.99 -8.54
所有者权益 116,224.03 -16,487.00 -132,711.03 -114.19
(或股东权益)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2.32 亿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重庆神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将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将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
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 2.32 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母净利
润人民币2.32 亿元。以上预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情况,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以对重庆神华的 持股比例 20%同比例为限,为重庆神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本
金最高额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27 年 8 月
8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商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 额约为人民币 1.79 亿元。如果重庆神华没有按时偿还相关债务,公 司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应的最大风险敞口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7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投资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电气投资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 6.077122 亿元为依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宁柏项目”),并于2021
年 12 月 8 日挂牌期结束。2021 年 12 月 9 日,电气投资收到股交中
心通知,宁柏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宁夏宁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嘉泽新能。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2022 年 1 月 17 日,电气投资与嘉泽新能签署了《关于宁夏宁柏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电气投资所持有的拟转让份额(对宁夏宁柏基金人民币 49,000 万元的出资额)及附属权益。
2、交易方式:按照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股交中心确定嘉泽新能为交易标的受让方,且嘉泽新能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受让交易标的。鉴于本合同项下交易构成嘉泽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一部分,在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问询并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3、价款: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60,771.22 万元。
4、支付方式:
(1)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嘉泽新能已根据股交中心的交易规则,在本合同签署前已向股交中心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18,000 万元的保证金。
(2)除上述保证金之外,嘉泽新能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中的人民币 42,771.22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股交中心名下的专用银行账户。
(3)自嘉泽新能按约定支付上述交易价款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股交中心办理交易价款的结算,并从股交中心转到电气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同项下交易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鉴于嘉泽新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履行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
告厅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 股会议”)
的现场会议紧随临时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 股会议”)紧随 A 股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
临时会议及 A 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80,517,7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702,929,74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577,587,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089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41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775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02,929,7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68.0901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7,587,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H 19.7501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 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冷伟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干频先生、朱兆开先生、李安女士、
独立董事刘运宏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职工监事袁胜洲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
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3、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
别决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702,267,111 99.9924 659,237 0.0076 3,400 0.0000
H 股 577,317,973 99.9533 270,000 0.046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9,279,585,084 99.9900 929,237 0.0100 3,400 0.0000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702,267,111 99.9924 659,237 0.0076 3,400 0.0000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H 股 577,317,973 99.9533 270,000 0.046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终止实 474,866,643 99.8607 659,237 0.1386 3,400 0.0007
施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临
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阳洋、姚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1、因职务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胡康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同意聘任周志炎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志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周志炎先生简历
周志炎先生,男,58 岁,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周志炎先生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机械基础件事业部财务总监、海外事业部常务副部长、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财政处处长、财务预算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志炎先生毕业于上海工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2022-01-0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8月9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以自有资金 800
万美元认购 Princeville Global Processing IC Investments Limited (以
下简称“PVG IC”或“基金”)份额。PVG IC 为基金管理人 PrincevilleCapital 设立的公司制的定向投资基金,其法律实体为以投资活动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认购南京天数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天数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数智芯”)股权,参与其 B轮融资。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香港认购 PVG IG 股权后,PVG IC 参与了天数智芯的 B 轮
融资。截至本公告日,电气香港持有 PVG IG 40 股 A 类股份,PVG
IC 持有天数智芯 3.4074%股权,电气香港间接持有天数智芯 1.5621%股权。
鉴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的需要,电气香港决定退出在 PVGIC 的投资。电气香港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68,039,341 元转让电气香港在 PVG
IC 中的全部权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电气香港所持权
益的估值金额为人民币 67,970,750.98 元),并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报价展示。
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香港将不再持有 PVGIC 的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天数智芯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电气香港转让所持 PVGIG 股权,可锁定基金投资收益,减少公司的基金投资风险,本次出售基金股权所获资金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电气香港将所持 PVGIC 股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报价展示后,存在无人申请购买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
司”)对被告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
投资”或“被告”)提起的诉讼,现已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通讯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涉案的应收账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392,973,480 元(不含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
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
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通讯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
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
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
预计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
质性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通讯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哈工投资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货款人民币392,973,480 元及违约金,法院已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案件请求、起诉事实及理由
2019年12月,通讯公司与哈工投资签署了11份《产品购销合同》,哈工投资向通讯公司购买通信产品,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565,208,200元。
通讯公司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至起诉日哈工投资于上述合同项下尚欠付货款人民币 392,973,480 元,通讯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讯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
容如下:
1、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货款人民币 392,973,48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违约金人民币 21,831,86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3、驳回通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244,816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合计人民币 2,249,816 元,由通讯公司负担人民币 128,990 元,哈工投资负担人民币 2,120,826 元。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通讯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预计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通讯公司向相关法院提起的其它诉讼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 】2944 号)(以下简称“三季报工作函”)。公司对三季报工作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将工作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三季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31 亿元,同比增长 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0 亿元,同比转负;发生销售费用 36.91 亿元,同比增加 38.78%。
请公司:(1)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各业务板块产品成本及售价情况等,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三季度的营收、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2)结合销售费用的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变动的主要原因;(3)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表现及自身经营特点,补充披露三季度扣非后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各业务板块产品成本及售价情况等,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三季度的营收、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三大业务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布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
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亿元
2021 年 2021 年第 2021 年第
2021 年第 第三季度 2021 年第 三季度比 2021 年 三季度比
业务板块 三季度营业 比上年同 三季度分 上年同期 第三季 上年同期 注释
收入 期增减变 部利润 增减变动 度毛利 增减变动
动幅度 幅度(%) 率 幅度(%)
(%)
能源装备 133.75 32.73% -3.47 -310.37% 16.36% 上升 0.4 1)
个百分点
工业装备 114.18 10.93% 5.83 7.46% 16.33% 下降 1.0 2)
个百分点
集成服务 75.10 -28.38% -1.20 -0.9% 8.70% 下降 1.0 3)
个百分点
其他及抵消 -14.72 / / / / /
合计: 308.31 5.77% 13.57 20.63% 16.64% 上升 1.1
个百分点
注:表格数据未经审计。
1) 能源装备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6.36%,比上年增加了 0.4 个百
分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燃煤发电设备 12.23% 18.31%
风电设备 16.67% 12.54%
对于燃煤发电设备业务,从行业来看,公司所在的电力行业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电源结构朝着更加清洁低碳的方向发展。受国家能源政策影响,煤电行业已处于衰退期,“十三五”时期,全国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仅为 3.7%,占总装机容
量的比重从 2015 年末的 59%下降至 2020 年末的 49.1%。根据“全球新能源互联网
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披露,2025 年煤电装机
占比将进一步下降至 37.3%,煤电装机总量在 2025 年达峰 11 亿千瓦后,将减少至
2050 年的 4 亿千瓦左右,并逐步向调节性电源转变。从产业链来看,近年来煤电设备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铜材等的价格上涨明显,原材料市场的价格预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仍可能继续攀升,对采购成本冲击较大。同时,随着煤电市场的萎缩,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订单往往进行激烈的报价竞争,也导致了各企业毛利率普遍下降。
同行业公司相关分部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东方电气-清洁高效能源装备 10.10% 48.80%
哈尔滨电气-火电主机设备 7.43% 8.52%
注: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无季度分部报告数据,此处选用半年度数据。
对于风电设备业务,2021 年陆上风电发展总体超出年初预期,竞配项目密集释放,基地项目大量释放,陆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和容量是足够的,海上风电招投标也在市场冷静期后重新开启。与此同时,2021 年整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下属从事风电设备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将持续贯彻“技术领先下的成本领先”发展路径,提高管理效率,持续打造“一体两翼”业务格局的同时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受行业政策影响,公司风电业务目前在手订单充分,这些在手订单未来在执行过程中,收入和盈利将有所提升。行业抢装潮以后,陆上和海上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风电业务新增订单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相比抢装潮期间将有所下降,但随着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出现,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和客户关系,公司将有望持续获得新增订单。这些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陆续执行或交付,将为风电业务收入提供有力支撑,随着产品成本优化和规模优势,风电业务的盈利能力也有望得到保障。2021 年第三季度,在抢装潮下,我们的海上风电业务占风电业务比重增加,风电业务的毛利率有所提升。
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金风科技 24.34% 17.11%
明阳智能 21.32% 19.89%
运达股份 6.83% 13.26%
2)工业装备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6.33%,比上年减少了 1.0 个百
分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电梯 16.00% 16.93%
工业基础件 21.64% 21.74%
对于电梯业务,其产品需求主要来自于住宅、商务办公楼宇以及公共设施。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行业,银监会加大对银行理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排查力度。央行“房企融资三条红线”,限制房地产企业高负债,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持续收紧。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高速运行的放缓、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电梯产业已进入了成熟期,中国电梯行业整机生产企业超过 700 家,产能超过140 万台,产能已严重过剩,市场竟争激烈:2021 年电梯市场和经营环境突显以下特征:(1)行业内竞争对手白热化竞争;(2)房地产市场集中化趋势持续,大客户手持订单继续上升;(3)应收账款和现金流承压。公司的电梯业务将以保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凭借价格、技术、质量等综合优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本期电梯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影响,毛利率下降。
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广日股份 11.43% 16.36%
缺,对汽车紧固件业务及商业航空发动机叶片业务带来不确定性,部分汽车紧固件订单因为主机厂商芯片短缺而被动遭遇推迟。虽然面临着诸多短期困难,但工业基础件行业作为制造业的基础,稳中向上的中长期发展趋势依然不变。随着政府逆周期政策实施效果的显现以及预计未来疫情影响的减退,工业基础件行业将逐步重回增长轨道。同时,贸易摩擦带来的对华技术封锁,也加大了国家对核心自主技术及产业的投入,国产关键零部件替代进口的紧迫性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工业基础件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本期工业基础件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3)集成服务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 8.70%,比上年减少了 1.0 个百分
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能源工程与服务 1.96% 8.96%
环保工程与服务 22.82% 12.80%
集成服务板块的收入贡献最大的是能源工程与服务业务,其毛利率下降主要因为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普遍受疫情影响严重,现场进度延后、采购成本增加、抗疫投入等因素导致。同时从行业环境来看,全球煤电市场需求规模下降,市场竞争激烈。当前,在煤电工程产业领
[2021-12-3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印度莎圣燃煤电站项目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度莎圣燃煤电站项目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仲裁受理通知。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仲裁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约 5.08925 亿美元(其中要求公司赔偿约 3.8875 亿美元损失,
并开具 1.20175 亿美元履约保函)。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仲裁的基本情况
2008 年 6 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 Reliance Infra Projects(UK)Limited(以下简称“RelianceUK”)签署了《设备供货及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为 1,311,000,000 美元,公司作为供货方为印度莎圣 6*660MW 超大型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主要设备及相关服务,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以下简称“Reliance”)为 Reliance UK 在本合同下的付款义务出具了担保函,Sasan PowerLimited(以下简称“Sasan Power”)持有并运营该电厂。
由于 Reliance UK 在本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多年后仍拖欠公司设
备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支付,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向新加坡国际仲
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 Reliance 根据其为 Reliance UK 出具
的担保函中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至少 135,320,728.42 美元设备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以下简称“仲裁一”)。截至本公告日,仲裁一已结束庭审。此外,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就该案向印度德里高院申请对Reliance 的财产保全,法院已经授予公司临时财产保全令。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
Reliance、Reliance UK、Sasan Power(以下合称“仲裁二的申请人”)对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要求公司赔偿其约 4.16 亿美元
的损失(以下简称“仲裁二”)。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新加坡
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通知,告知由于仲裁二的申请人已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撤销函》,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确认仲裁二终结,双方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2021 年 8 月,公司收到 Sasan Power 寄给公司的其在印度孟买
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内容,Sasan Power 同时起诉了 Reliance、Reliance UK 和公司,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其约 24,511,908,372 卢比(约人民币 21.33 亿元)损失(以下简称“诉讼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孟买高等法院对诉讼一的正式立案通知。
关于上述仲裁和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9 日和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近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 Reliance UK 对公司
提起的仲裁(以下简称“本次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Reliance UK主张公司就本合同赔偿其约 3.8875 亿美元损失,包括应向 Sasan
Power 赔偿的因机组非计划停运造成的电厂运营损失及由于 3 号机组跳机导致电厂商业运营日推迟的电费收入损失总计 3.238 亿美元、维修费用 0.3088 亿美元、设备发货延误违约金 0.3407 亿美元以及利息等费用;同时 Reliance UK 认为项目履约保函被不合理地释放,要求公司开出约 1.20175 亿美元履约保函以担保其主张。
上述仲裁一、仲裁二、诉讼一及本次仲裁争议所涉及的项目均为印度莎圣 6*660MW 超大型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
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予以会计核算,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126,583,067.11 美元,并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折合人民币438,701,645.00 元。合同资产余额为 21,850,000.00 美元,为业主未签发完工证书对应的项目未到期质保金,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折合人民币 1,411,531.85 元。由于仲裁一、诉讼一和本次仲裁均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1 月 21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披露了《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投资济南东证鲁华上电环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环能基金”),济南环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4.98 亿元,计划投资领域主要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清洁能源项目,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合伙人为山东泉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基金进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6 日,济南环能基金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一
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时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 号)的政策影响,基金拟投项目收益预期较基金组建时存在一定差异;致使济南环能基金注册至今未实际运作,电气投资及其他合伙人均未对济南环能基金实缴出资。截至本公告日,济南环能基金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净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0 元,且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鉴于以上原因,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清算并注销济南环能基金。济南环能基金未发生任何经济活动,故不涉及资金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济南环能基金清算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济南环能基金的份额,本次基金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9名激励对象的全部126,16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上海电气关于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事项尚待公司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 126,162,000 股,由15,705,971,092.00 股减少为 15,579,809,092 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
2、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严骏
4、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5、传真:8621-34695780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126,162,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
国资委分配〔2019〕8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
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向激励对象共 2194 人授予 133,57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
9、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416,000 股,涉及公司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95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共 2099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 126,162,000股。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
和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
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 2,09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126,162,000 股 , 占 目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15,705,971,092 股的 0.8%。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决定向激励对象以每股人民币
3.03 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至今,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6146元(含税)和人民币0.7178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至人民币2.89676 元/股。以上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和第五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约人民币 36,546 万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则回购价款将相应进行调整)。
4、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废止。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126,162,000 股,由 15,705,971,092.00 股减少为 15,579,809,092 股。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162,000 -126,162,00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579,809,092 0 15,579,809,092
1、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12,655,327,092 0 12,655,327,092
2、无限售条件流通 H 股 2,924,482,000 0 2,924,482,000
合计 15,705,971,092 -126,162,000 15,579,809,09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其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废止。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切实有效的长效激励方法,以促进
公司持续创新、长期稳定发展。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程序、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
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8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
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向激励对象共 2194 人授予 133,57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
9、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416,000 股,涉及公司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95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共 2099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 126,162,000股。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
和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717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8 月实施。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2.96854-0.07178=2.89676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
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可以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上海电气就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电气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以外, 尚需上海电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电气独立董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 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178
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
权,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9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 126,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之配套的《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废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刘平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平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张科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平先生、阳虹女士、周志炎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刘平先生担任 ESG 管理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李重光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李重光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备任授权代表职务。
公司对李重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志炎先生与梁君慧女士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为三年(周志炎先生与梁君慧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同意由周志炎先生担任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 系统)的授权人。
同意在适当情况下,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及/或公司秘书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作出必要的通知,并批准在香港联交所联交所和本公司的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聘任周志炎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任授权代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178
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
权,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9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 126,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点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
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召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2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周志炎先生简历
周志炎先生,男,58 岁,现任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周志炎先生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机械基础件事业部财务总监、海外事业部常务副部长、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财政处处长、财务预算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志炎先生毕业于上海工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梁君慧女士简历
梁君慧女士,女,40 岁,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经理,负责为上市公司、跨国、私营及离岸公司提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梁君慧女士为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拥有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士、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CGI)会士等专业资格。梁君慧女士拥有逾 15 年的丰富公司秘书工作经验,熟悉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和离岸公司的合规工作,现出任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佳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及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并担任现代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
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议(以下简称“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 A 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 股股东
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三)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表决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项议案、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第一项议
案、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第一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27 上海电气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 3、4)及相关文件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
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
期一)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00002。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女士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4: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2021-12-1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7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投资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投资公司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 6.077122 亿元为依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宁柏项目”),并于2021
年 12 月 8 日挂牌期结束。2021 年 12 月 9 日,电气投资收到股交中
心通知,宁柏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宁夏宁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嘉泽新能,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077122 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电气投资与嘉泽新能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
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 议,源旭投资
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 人民币 1.8 亿元增加至 人民币 4.475 亿
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 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
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 电气投资 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
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电气投资拟
在上海 联合 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
2
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投资公司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评估
价格人民币6.077122 亿元为依据,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
金中的全部权益。上述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
金的份额。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 年6 月21 日、2019
年10 月29 日、2020 年7 月28 日和2021 年10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上海联交所已于2021 年11 月1 日公开披露了“宁夏宁柏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4.9 亿元财产份额(占总份额的22.7%)及相关
权益”项目(以下简称“宁柏项目”)转让公告。近日,电气投资收到
上海联交所通知,上海联交所已对宁柏项目予以终结。
鉴于此,电气投资决定不再于上海联交所实施宁柏项目挂牌转让。
通过多方沟通,现拟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
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电气投资将所持宁夏宁柏基金份额进行挂牌后,存在无人申
请购买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
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
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特此公告。
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0]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气”或“上市公司”)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获悉电气总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1〕357号),上海市国资委同意电气总公司将持有的上海电气785,298,555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国投公司。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40%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 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风险事
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
2021 年 11 月 17 日,据上海市长宁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电气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沈欣,原财务总监毛利民,原营销总监、商务部部长金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长宁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通讯公司的经营管理,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正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处置通讯公司风险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气”或“上市
公司”)785,298,555股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公司”,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100%持股)。
电气总公司减持股份,上海国投公司增持股份,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触
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电气总公司书面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中路 110 号
法定代表人 冷伟青
注册资本(万元) 993,036.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限
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
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
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
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05-28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 楼 A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谢峰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2943293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社会经济
经营范围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10-03-31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划出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划入方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
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为“划转
标的”),划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划出方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对价。
(二)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上海电气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上海电气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三)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已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电气总公司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截至2021年11月12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8,227,400,4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38%;其直接持有上海电气H股280,708,000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香港持有上海电气H股32,934,000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H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54.38%股份。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442,101,9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38%;其直接持有上海电气H股280,708,000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香港持有上海电气H股32,934,000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H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49.38%股份。由于电气总公司已发行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处于换股期,可能发生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电气总公司对公司持股变动。
(二)上海国投公司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
无偿划 转前 无偿划 转后
股东名称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 (%)
电气总 公司 8,541,042,468 54.38 7,755,743,913 49.38
其中:A 股 8,227,400,468 52.38 7,442,101,913 47.38
其中:H 股 313,642,000 2.00 313,642,000 2.00
上海国 投公司 - - 785,298,555 5.00
注:上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的电气总公司持股情况为截至2021年11月12日的持股情况。由于电气总公司已发行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处于换股期,可能发生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电气总公司对公司持股变动。
五、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六、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讯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富申实业
公司提起对通讯公司诉讼的应诉通知。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通讯公司为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9,774.18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
理和判决,对通讯公司本期或期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可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
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
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40%的控
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于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设备购销合
同》项下尚欠付的货款人民币 78,795.62 万元及违约金(以下简称“前
次诉讼”)。关于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近日,通讯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材料,富申实业起诉通讯公司要求撤销《产品销售合同》、返还已付预付款及已付货款合计人民币 9,774.18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本次诉讼所涉及的富申实业与通讯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均在前次诉讼所涉合同范围内。
二、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富申实业诉称:2019 年 5 月其与通讯公司签订了 11 份《产品销
售合同》,约定由通讯公司向富申实业销售货物,总价人民币67,741.8万元,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预付 10%货款,275 天交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90%。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支付了预付款,此后又支付了部分货款。现富申实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上述《产品销售合同》,并要求通讯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及货款共计人民币9,774.18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和判决,对通讯公司本期或期后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气
股票代码 601727.SH、2727.HK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住所: 四川中路110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149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无偿划转股权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二
座9楼901-903室
通讯地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二
座9楼901-903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无偿划转股权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5
(二)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一、权益变动目的 ......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8
(一)概况......8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8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9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9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9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10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11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11
第七章 备查文件......12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义务披
露义务人/电气总公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司
上海国投公司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电气总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 海 电 气 ( 集 团 ) 总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上 海 电 气
785,298,555股 A 股普通股股份的行为
《国有股份无偿划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转协议》 指 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
议》
电气香港 指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海立股份 指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本总额、总股本 指 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总股本 15,705,971,092 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中路 110号
法定代表人 冷伟青
注册资本(万元) 993,036.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
经营范围 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
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05-28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021-63215530
传真 021-6321395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二座 9楼 901-903 室
注册资本(万美元) 9,996.00
注册号码 1525406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及机械设备销售
主要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电话 852-2525 3830
传真 852-2525 69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冷伟青 女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董鑑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朱兆开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许建国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张杰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的股权比例
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619.SH 26.12%
900910.SH 2.53%
合计 28.65%
四、信息披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气
股票代码 601727.SH、2727.HK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9号九尊大厦7楼
A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无偿划转受让股权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一)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6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7
(一)概况......7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7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8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8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8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10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11
附表一 ...... 14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义务披
露义务人/上海国投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电气总公司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上海电气
785,298,555股 A 股普通股股份的行为
《国有股份无偿划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转协议》 指 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
议》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本总额、总股本 指 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总股本 15,705,971,092 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 3 月 31日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法定代表人 谢峰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楼 A单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29432935
经营期限 2010年 3 月 31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社会
经营范围 经济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市国资委,持股 100%
联系电话 021-221622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性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别 或地区居留权
谢峰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中国 上海 否
戴敏敏 党委副书记、总裁 男 中国 上海 否
陆雯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女 中国 上海 否
倪畅 监事 女 中国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本次划转有利于优化国资布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落实上海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要求。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2021年11月15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无偿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划出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划入方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为“划转标的”),划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划出方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对价。
2、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上海电气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上海电气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3、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已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电气总公司拟向上海国投公司无偿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划入方上海国投公司召开2021年第8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划转相关事项。
2、划出方和划入方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上海国投公司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海电气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上海国投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附表;
五、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电气。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
[2021-11-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将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等网站披露。现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同步披露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 产:
货币资金 23,289,246 32,999,1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292 423,88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9,582 414,186
应收账款 9,204,759 8,411,099
应收款项融资 1,375,735 918,755
预付款项 14,530,458 13,306,810
其他应收款 7,417,090 5,852,348
存货 102,651 59,567
合同资产 7,166,768 6,463,87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96,230 7,475,878
流动资产合计 69,478,811 76,325,589
非流动 资产:
债权投资 45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076,559 4,558,000
长期股权投资 50,315,963 48,894,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844,296 2,058,827
投资性房地产 28,100 29,962
固定资产 1,695,168 1,561,730
在建工程 154,054 175,27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68,939 97,437
无形资产 2,703,069 2,847,203
开发支出 36,647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032 26,8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3,231 1,505,5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79,848 6,356,7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890,906 68,112,291
资产总计 139,369,717 144,437,880
流动负 债:
短期借款 3,601,000 9,56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71,260 4,518,429
应付账款 25,220,590 27,346,7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1,912,598 9,100,243
应付职工薪酬 329,144 777,782
应交税费 530,384 39,399
其他应付款 3,204,499 4,849,39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2,393 5,360,526
其他流动负债 1,094,455 1,380,154
流动负债合计 48,486,323 62,932,632
非流动 负债:
长期借款 22,601,956 11,220,486
应付债券 2,488,146 2,485,142
租赁负债 32,758 58,735
长期应付款 18,065,314 18,560,2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1,052 42,28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289,226 32,366,851
负债合计 91,775,549 95,299,483
所有者 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705,971 15,181,353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0,885,515 18,655,502
减:库存股 382,271 382,271
其他综合收益 315,050 249,98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639,825 2,639,825
未分配利润 8,430,078 12,794,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47,594,168 49,138,397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139,369,717 144,437,880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冷伟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文培
母公司利润表
2021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0 年前三季度
一、营业收入 12,237,607 13,820,989
减:营业成本 12,072,189 12,116,769
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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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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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同意聘任张铭杰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因职务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张铭杰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职务。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张铭杰先生简历
张铭杰先生,男,58 岁,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先后担任上海电压调整器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代厂长,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通开关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已更名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电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产业发展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铭杰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22-02-24]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沿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2)投资金额:人民币 49,000 万元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特别风险提示:前沿基金主要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风险。前沿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基金亏损、退出期延长等风险。目前公司对前沿基金尚未实际出资,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双智”、“双网”的布局和实施,通过金融赋能引领产融结合,资源共享,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
找、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投资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人民币 4.9 亿元有限合伙人份额。前沿基金规模预计为人民币 80.2 亿元,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本次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六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为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878675X4
成立时间: 2009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5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江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1F07-
09 室
经营范围: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通过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登记编号为 PT260001178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1 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 91310000569587360D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限公司 号 504B 单元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5MA1H79DH9C 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1 幢 1 区 28026 室
3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 91310000631757739E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司
湖南湘潭财信产兴股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
4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91430300MA7BC1WCXE 道芙蓉路 3 号高新科技大厦
限合伙) 4 楼
联通光谷江控第五代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
5 通信产业基金(武 91420100MA49KLXP38 大道 666 号生物创新园 C5 栋
汉)合伙企业(有限 3 楼
合伙)
6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 91310115798915962Y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司 区张江路 665 号 609 室
上海国际港务(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7 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1322075806 区同汇路 1 号综合大楼 A 区
4 楼
河南省中豫新兴产业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8 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 91410100MA9K6JBM6T 开发区冬青街 26 号 5 号楼
业(有限合伙) 10 层 189 号
9 上海奉贤发展(集 91310000342426247W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
团)有限公司 563 号 12 幢
1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 91310000065991706M 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 333 号
(集团)有限公司 5 楼
11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 91310120MA1HL1JE7H 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 1150 号
份有限公司 1 幢 1800 室
12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 91440101065849371X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
街 2 号 3408 房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
13 上银国际(深圳)有 91440300MA5EJJFBXC 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其中,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沿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电气投资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基本情况
(一)名称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4年,剩余为退出期。由管理人提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期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1年。此后,经管理人提出并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90%以上的合伙人共同
同意,可再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
(三)出资人结构
上海临港国泰君安科技前沿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为人民币80.2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1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00
2 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3 上海临港新片区私募基金管理有 有限合伙人 160,000
限公司
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 湖南湘潭财信产兴股权投资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联通光谷江控第五代通信产业基
6 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70,000
伙)
7 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000
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47,000
公司
9 河南省中豫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 有限合伙人 3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000
11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12,000
公司
12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13 广汽资本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
14 上银国际(深圳)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四、前沿基金的管理模式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及管理人认定的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委派,组成人员不超过7人,其中管理人委派3人,认缴出资人民币7亿元(含)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各委派1人(互为关联方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仅可由其中一方委派)。
合伙企业关于投资项目之投资、重大处置(包括风险处置)及退出等事项均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决议由三分之二及以上与该等决议案无关联的委员会成员批准。
合伙企业设立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有限合伙人提名,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就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无表决权。战略指导委员会可就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策略及重大投资项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建议。电气投资拥有一席战略指导委员会委员席位。
(二)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方式
1、管理费
任一合伙人而言,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关联方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1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关联方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1)2021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协议转让及租赁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铸锻”)将 19 项固定资产转让给电气控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5,890,112.27 元(含税)。同意上重铸锻向电气
控股租赁上述资产,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4 月 30 日止,年
租赁费价格(含税)为人民币 215 万元。(2)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转让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80.5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国贸”)80.59%股权转让给电气控股,
股权转让价格以电气国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
242,892.06 万元为依据,电气国贸 80.59%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5,746.71 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以最终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
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锅厂”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募集配套资金。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天沃科技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天沃科技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上海立昕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电气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陈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700 号 7 幢 A9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700 号 7 幢 A92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MA1FYJY14R
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会务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
主要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钢材、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电子商
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39 年 11 月 25 日
上海立昕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05
负债总额 0.05
所有者权益 101.00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1.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立昕为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沃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交易方式为天沃科技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60,812,584 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天沃科技如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天沃科技(002564.SZ)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1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俞铮庆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6,937.5282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37 号 B103-104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703676365K
设计制造:A1 级高压容器、A2 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 级
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
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
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
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
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1 年 3 月 31 日至 2051 年 3 月 30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天沃科技132,458,814股股份,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持有天沃科技131,290,074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15.10%,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天沃科技总股本的30.34%,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
经公司五届六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2月11日,公司与陈玉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69元/股的价格,共计人民币428,040,000元的对价,受让陈玉忠所持有的天沃科技116,000,000股股份,对于陈玉忠所持有的剩余天沃科技股份延续双方2018年8月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安排,公司所拥有的天沃科技表决权比例维持不变。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合计 2,883,814.78 3,038,789.53
负债合计 2,591,729.05 2,730,141.82
所有者权益 292,085.73 308,647.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8,535.67 250,310.80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8,158.04 771,247.36
净利润 -14,046.74 -140,192.05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80.09 -115,951.73
上述天沃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蔡小庆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资源整合,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的发展,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上锅厂”)转让给天沃科技,由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天沃科技协商确定。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的天沃科技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数量为准。
同意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锅厂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意天沃科技为上述交易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天沃科技最终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2-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 11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监事蔡小庆、韩泉治、袁胜洲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冷伟青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资源整合,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的发展,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上锅厂”)转让给天沃科技,由天沃科技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天沃科技协商确定。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认购的天沃科技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及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数量为准。
同意向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资产重组的有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资产重组所涉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对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案的具体实施及相关交易文件予以进一步细化;结合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天沃科技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沃科技拟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持有的上锅厂 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综合持股 100%的下属公司上海立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意天沃科技为上述交易之目的向上海立昕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天沃科技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9,790,309.12 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天沃科技最终向上海立昕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干频先生、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关于协议受让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69 元/股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428,040,000 元
的对价,受让自然人陈玉忠先生所持有的天沃科技 116,0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受让”),对于陈玉忠所持有的剩余天沃科技
股份延续双方 2018 年 8 月 3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安排,
公司所拥有的天沃科技表决权比例维持不变。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协议受让所涉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协议受让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协议受让相关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办理完成本次协议受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2-00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
亿元至-103亿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原因: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3、原
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
企业出现重大亏损;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
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亿元至-123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亿元至-103亿元。
2、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亿元至-123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42亿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5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对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风险事项计提相关损失
2021年,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发生风险事项,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截至2021年9月末,通讯公司已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73.67亿元,公司层面已对通讯公司风险事项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损失人民币65.74亿元。公司将根据最新进展更新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来确认通讯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预计通讯公司风险事项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80亿元至-83亿元。
2、海外工程运营成本上升
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的进一步升级,公司的海外工程项目投入大幅增加且项目进度不及预期,同时受到汇率变动和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的海外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增加。其中,公司承接的全球装机规模最大的迪拜光伏光热电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迪拜项目”),一方面由于迪拜项目采用的塔式与槽式光热发电技术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对于项目施工环境估计不足,同时受到汇率变动、
新冠疫情以及近期大宗商品涨价等因素影响,迪拜项目相关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28亿元至-34亿元。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上升
2021年,由于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采购成本上升,并且由于公司承接的能源装备订单周期较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利润水平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4、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
2021年度,公司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出现重大亏损。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11亿元至-15亿元。
5、对部分下属企业持有与恒大集团相关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因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恒大集团”)目前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公司下属主营电梯、输配电工程等业务的子公司对恒大集团相关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公司对恒大集团的应收款项进行了专项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需计提单项减值准备,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6亿元至-9亿元。
6、对部分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
对于2021年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危废处理、航空制造业等业务,公司将基于减值测试结果对相关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师开展评估工作。预计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5亿元至-7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根据目前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和
判断,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20%
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神华”或“标的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重庆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计提减值后重庆神华的股东所有者权益
为人民币-26,493.82 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2、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为人民币 2.32 亿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重
庆神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将对重
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 2.32 亿元,预
计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母净利润人民币 2.32 亿元。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对重庆神华的持股比例 20%同比例
为限,为重庆神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本金最高额
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商业银行贷
款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1.79 亿元。如果重庆神华没
有按时偿还相关债务,公司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应
的最大风险敞口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本金(不含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等)。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持有 20%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
华发出的《关于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告知函》,经重庆神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重庆神华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中的资产评估咨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现将重庆神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九次会议审议,2017 年 1 月,为就铜铟
镓硒技术(即一项使用化学物质铜铟镓硒通过共蒸发工艺在衬底上形成吸收层的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展合作,公司出资人民币 2.5 亿元与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资组建重庆神华。重庆神华的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重庆神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 亿元,股权结
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方 出资额 持股
(人民币亿元) 比例
1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6.75 54%
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20%
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5 10%
4 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 1.25 10%
5 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 0.75 6%
金(合伙企业)
其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和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股 20.84%。
重庆神华是基于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而成立,后因光伏产业变化等因素导致采用铜铟镓硒技术的产品竞争力下降,对此重庆神华决定项目缓建,至今未投产经营。
二、标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重庆神华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主要情况如下:
目前在光伏组件市场以晶硅类产品为主,晶硅光伏经过近 20 年的产业化发展,晶硅光伏组件通过效率提升、技术革新和市场规模化发展,产业链成熟,成本实现了快速下降,而铜铟镓硒薄膜光伏产品,研发力量薄弱,产品转化效率提升慢,产业链尚不成熟,如果进入项目投产阶段,重庆神华将出现收入成本倒挂,造成大额亏损。同时,铜铟镓硒电池的优势是安全与美观,其产品在建筑幕墙应用中具有独特的优势,但该细分市场受制于建筑行业的复杂性和现行规范的约束,
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大规模的爆发式增长。
基于上述情况,经重庆神华股东会决议,重庆神华不再续建铜铟 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重庆神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重庆神华对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 目进行了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 提减值准备。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
的评估咨询报告,重庆神华于 2021 年末预计需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
备人民币 141,818.04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 306MW 铜铟
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涉及重庆神华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包括与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相关的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计提减值后重庆 神华的股东所有者权益将为人民币-26,493.82 万元,最终减值金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重庆神华资产评估咨询结果汇总表
基准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咨询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1,684.44 24,866.27 -6,818.17 -21.52
非流动资产 191,177.93 56,178.06 -134,999.87 -70.61
其中:固定资产净额 955.58 715.24 -240.34 -25.15
在建工程净额 187,120.81 53,050.41 -134,070.40 -71.65
工程物质净额 1,163.33 363.41 -799.92 -68.76
无形资产净额 1,938.21 2,049.00 110.79 5.72
资产总计 222,862.37 81,044.33 -141,818.04 -63.63
流动负债 7,790.09 7,790.90 0.81 0.01
非流动负债 98,848.24 89,740.44 -9,107.80 -9.21
负债总计 106,638.33 97,531.34 -9,106.99 -8.54
所有者权益 116,224.03 -16,487.00 -132,711.03 -114.19
(或股东权益)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2.32 亿元。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重庆神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将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将对重庆神华的长期股权投资
确认投资损失人民币 2.32 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归母净利
润人民币2.32 亿元。以上预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情况,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以对重庆神华的 持股比例 20%同比例为限,为重庆神华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本
金最高额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27 年 8 月
8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重庆神华的商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余 额约为人民币 1.79 亿元。如果重庆神华没有按时偿还相关债务,公 司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相应的最大风险敞口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1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7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投资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电气投资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 6.077122 亿元为依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宁柏项目”),并于2021
年 12 月 8 日挂牌期结束。2021 年 12 月 9 日,电气投资收到股交中
心通知,宁柏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宁夏宁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嘉泽新能。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2022 年 1 月 17 日,电气投资与嘉泽新能签署了《关于宁夏宁柏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份额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标的:电气投资所持有的拟转让份额(对宁夏宁柏基金人民币 49,000 万元的出资额)及附属权益。
2、交易方式:按照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股交中心确定嘉泽新能为交易标的受让方,且嘉泽新能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受让交易标的。鉴于本合同项下交易构成嘉泽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一部分,在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问询并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3、价款: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60,771.22 万元。
4、支付方式:
(1)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嘉泽新能已根据股交中心的交易规则,在本合同签署前已向股交中心支付了金额为人民币18,000 万元的保证金。
(2)除上述保证金之外,嘉泽新能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中的人民币 42,771.22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股交中心名下的专用银行账户。
(3)自嘉泽新能按约定支付上述交易价款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股交中心办理交易价款的结算,并从股交中心转到电气投资指定银行账户。
5、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经嘉泽新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同项下交易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鉴于嘉泽新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履行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
告厅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 股会议”)
的现场会议紧随临时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H 股会议”)紧随 A 股会议现场会议结束后召开。
临时会议及 A 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80,517,7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702,929,74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577,587,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089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5.411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6775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702,929,7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68.0901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7,587,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H 19.7501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 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冷伟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干频先生、朱兆开先生、李安女士、
独立董事刘运宏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公司职工监事袁胜洲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
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3、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出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
别决议案,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本次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702,267,111 99.9924 659,237 0.0076 3,400 0.0000
H 股 577,317,973 99.9533 270,000 0.046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9,279,585,084 99.9900 929,237 0.0100 3,400 0.0000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702,267,111 99.9924 659,237 0.0076 3,400 0.0000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H 股 577,317,973 99.9533 270,000 0.046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号
1 关于终止实 474,866,643 99.8607 659,237 0.1386 3,400 0.0007
施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临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临
时会议、A 股会议及 H 股会议审议的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阳洋、姚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1、因职务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胡康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同意聘任周志炎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志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所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周志炎先生简历
周志炎先生,男,58 岁,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周志炎先生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机械基础件事业部财务总监、海外事业部常务副部长、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财政处处长、财务预算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志炎先生毕业于上海工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2022-01-0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8月9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关于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香港”)以自有资金 800
万美元认购 Princeville Global Processing IC Investments Limited (以
下简称“PVG IC”或“基金”)份额。PVG IC 为基金管理人 PrincevilleCapital 设立的公司制的定向投资基金,其法律实体为以投资活动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认购南京天数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天数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数智芯”)股权,参与其 B轮融资。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香港认购 PVG IG 股权后,PVG IC 参与了天数智芯的 B 轮
融资。截至本公告日,电气香港持有 PVG IG 40 股 A 类股份,PVG
IC 持有天数智芯 3.4074%股权,电气香港间接持有天数智芯 1.5621%股权。
鉴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的需要,电气香港决定退出在 PVGIC 的投资。电气香港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68,039,341 元转让电气香港在 PVG
IC 中的全部权益(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电气香港所持权
益的估值金额为人民币 67,970,750.98 元),并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报价展示。
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香港将不再持有 PVGIC 的股权,也不再间接持有天数智芯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电气香港转让所持 PVGIG 股权,可锁定基金投资收益,减少公司的基金投资风险,本次出售基金股权所获资金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电气香港将所持 PVGIC 股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报价展示后,存在无人申请购买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5]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2-00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
司”)对被告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
投资”或“被告”)提起的诉讼,现已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通讯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涉案的应收账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392,973,480 元(不含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
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
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通讯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
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
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
预计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
质性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通讯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哈工投资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货款人民币392,973,480 元及违约金,法院已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案件请求、起诉事实及理由
2019年12月,通讯公司与哈工投资签署了11份《产品购销合同》,哈工投资向通讯公司购买通信产品,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565,208,200元。
通讯公司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至起诉日哈工投资于上述合同项下尚欠付货款人民币 392,973,480 元,通讯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讯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
容如下:
1、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货款人民币 392,973,48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违约金人民币 21,831,86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3、驳回通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244,816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
合计人民币 2,249,816 元,由通讯公司负担人民币 128,990 元,哈工投资负担人民币 2,120,826 元。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通讯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预计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通讯公司向相关法院提起的其它诉讼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 】2944 号)(以下简称“三季报工作函”)。公司对三季报工作函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将工作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三季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31 亿元,同比增长 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0 亿元,同比转负;发生销售费用 36.91 亿元,同比增加 38.78%。
请公司:(1)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各业务板块产品成本及售价情况等,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三季度的营收、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2)结合销售费用的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变动的主要原因;(3)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表现及自身经营特点,补充披露三季度扣非后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各业务板块产品成本及售价情况等,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三季度的营收、净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公司三大业务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布利润、毛利率及同比变
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亿元
2021 年 2021 年第 2021 年第
2021 年第 第三季度 2021 年第 三季度比 2021 年 三季度比
业务板块 三季度营业 比上年同 三季度分 上年同期 第三季 上年同期 注释
收入 期增减变 部利润 增减变动 度毛利 增减变动
动幅度 幅度(%) 率 幅度(%)
(%)
能源装备 133.75 32.73% -3.47 -310.37% 16.36% 上升 0.4 1)
个百分点
工业装备 114.18 10.93% 5.83 7.46% 16.33% 下降 1.0 2)
个百分点
集成服务 75.10 -28.38% -1.20 -0.9% 8.70% 下降 1.0 3)
个百分点
其他及抵消 -14.72 / / / / /
合计: 308.31 5.77% 13.57 20.63% 16.64% 上升 1.1
个百分点
注:表格数据未经审计。
1) 能源装备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6.36%,比上年增加了 0.4 个百
分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燃煤发电设备 12.23% 18.31%
风电设备 16.67% 12.54%
对于燃煤发电设备业务,从行业来看,公司所在的电力行业呈现多元化趋势,我国电源结构朝着更加清洁低碳的方向发展。受国家能源政策影响,煤电行业已处于衰退期,“十三五”时期,全国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速仅为 3.7%,占总装机容
量的比重从 2015 年末的 59%下降至 2020 年末的 49.1%。根据“全球新能源互联网
发展合作组织”发布的《中国“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披露,2025 年煤电装机
占比将进一步下降至 37.3%,煤电装机总量在 2025 年达峰 11 亿千瓦后,将减少至
2050 年的 4 亿千瓦左右,并逐步向调节性电源转变。从产业链来看,近年来煤电设备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如钢材、铜材等的价格上涨明显,原材料市场的价格预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仍可能继续攀升,对采购成本冲击较大。同时,随着煤电市场的萎缩,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订单往往进行激烈的报价竞争,也导致了各企业毛利率普遍下降。
同行业公司相关分部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东方电气-清洁高效能源装备 10.10% 48.80%
哈尔滨电气-火电主机设备 7.43% 8.52%
注: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无季度分部报告数据,此处选用半年度数据。
对于风电设备业务,2021 年陆上风电发展总体超出年初预期,竞配项目密集释放,基地项目大量释放,陆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和容量是足够的,海上风电招投标也在市场冷静期后重新开启。与此同时,2021 年整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下属从事风电设备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将持续贯彻“技术领先下的成本领先”发展路径,提高管理效率,持续打造“一体两翼”业务格局的同时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受行业政策影响,公司风电业务目前在手订单充分,这些在手订单未来在执行过程中,收入和盈利将有所提升。行业抢装潮以后,陆上和海上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风电业务新增订单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相比抢装潮期间将有所下降,但随着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出现,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和客户关系,公司将有望持续获得新增订单。这些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陆续执行或交付,将为风电业务收入提供有力支撑,随着产品成本优化和规模优势,风电业务的盈利能力也有望得到保障。2021 年第三季度,在抢装潮下,我们的海上风电业务占风电业务比重增加,风电业务的毛利率有所提升。
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金风科技 24.34% 17.11%
明阳智能 21.32% 19.89%
运达股份 6.83% 13.26%
2)工业装备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6.33%,比上年减少了 1.0 个百
分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电梯 16.00% 16.93%
工业基础件 21.64% 21.74%
对于电梯业务,其产品需求主要来自于住宅、商务办公楼宇以及公共设施。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行业,银监会加大对银行理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排查力度。央行“房企融资三条红线”,限制房地产企业高负债,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持续收紧。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高速运行的放缓、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电梯产业已进入了成熟期,中国电梯行业整机生产企业超过 700 家,产能超过140 万台,产能已严重过剩,市场竟争激烈:2021 年电梯市场和经营环境突显以下特征:(1)行业内竞争对手白热化竞争;(2)房地产市场集中化趋势持续,大客户手持订单继续上升;(3)应收账款和现金流承压。公司的电梯业务将以保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凭借价格、技术、质量等综合优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本期电梯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受房地产行业政策及市场影响,毛利率下降。
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广日股份 11.43% 16.36%
缺,对汽车紧固件业务及商业航空发动机叶片业务带来不确定性,部分汽车紧固件订单因为主机厂商芯片短缺而被动遭遇推迟。虽然面临着诸多短期困难,但工业基础件行业作为制造业的基础,稳中向上的中长期发展趋势依然不变。随着政府逆周期政策实施效果的显现以及预计未来疫情影响的减退,工业基础件行业将逐步重回增长轨道。同时,贸易摩擦带来的对华技术封锁,也加大了国家对核心自主技术及产业的投入,国产关键零部件替代进口的紧迫性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工业基础件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本期工业基础件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3)集成服务板块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 8.70%,比上年减少了 1.0 个百分
点。板块内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能源工程与服务 1.96% 8.96%
环保工程与服务 22.82% 12.80%
集成服务板块的收入贡献最大的是能源工程与服务业务,其毛利率下降主要因为能源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普遍受疫情影响严重,现场进度延后、采购成本增加、抗疫投入等因素导致。同时从行业环境来看,全球煤电市场需求规模下降,市场竞争激烈。当前,在煤电工程产业领
[2021-12-3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印度莎圣燃煤电站项目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度莎圣燃煤电站项目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仲裁受理通知。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仲裁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约 5.08925 亿美元(其中要求公司赔偿约 3.8875 亿美元损失,
并开具 1.20175 亿美元履约保函)。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重大仲裁的基本情况
2008 年 6 月,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 Reliance Infra Projects(UK)Limited(以下简称“RelianceUK”)签署了《设备供货及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为 1,311,000,000 美元,公司作为供货方为印度莎圣 6*660MW 超大型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主要设备及相关服务,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以下简称“Reliance”)为 Reliance UK 在本合同下的付款义务出具了担保函,Sasan PowerLimited(以下简称“Sasan Power”)持有并运营该电厂。
由于 Reliance UK 在本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多年后仍拖欠公司设
备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支付,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向新加坡国际仲
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 Reliance 根据其为 Reliance UK 出具
的担保函中的约定向公司支付至少 135,320,728.42 美元设备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以下简称“仲裁一”)。截至本公告日,仲裁一已结束庭审。此外,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就该案向印度德里高院申请对Reliance 的财产保全,法院已经授予公司临时财产保全令。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
Reliance、Reliance UK、Sasan Power(以下合称“仲裁二的申请人”)对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要求公司赔偿其约 4.16 亿美元
的损失(以下简称“仲裁二”)。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新加坡
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通知,告知由于仲裁二的申请人已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撤销函》,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确认仲裁二终结,双方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2021 年 8 月,公司收到 Sasan Power 寄给公司的其在印度孟买
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内容,Sasan Power 同时起诉了 Reliance、Reliance UK 和公司,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其约 24,511,908,372 卢比(约人民币 21.33 亿元)损失(以下简称“诉讼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孟买高等法院对诉讼一的正式立案通知。
关于上述仲裁和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9 日和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近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 Reliance UK 对公司
提起的仲裁(以下简称“本次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Reliance UK主张公司就本合同赔偿其约 3.8875 亿美元损失,包括应向 Sasan
Power 赔偿的因机组非计划停运造成的电厂运营损失及由于 3 号机组跳机导致电厂商业运营日推迟的电费收入损失总计 3.238 亿美元、维修费用 0.3088 亿美元、设备发货延误违约金 0.3407 亿美元以及利息等费用;同时 Reliance UK 认为项目履约保函被不合理地释放,要求公司开出约 1.20175 亿美元履约保函以担保其主张。
上述仲裁一、仲裁二、诉讼一及本次仲裁争议所涉及的项目均为印度莎圣 6*660MW 超大型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
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予以会计核算,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126,583,067.11 美元,并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折合人民币438,701,645.00 元。合同资产余额为 21,850,000.00 美元,为业主未签发完工证书对应的项目未到期质保金,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折合人民币 1,411,531.85 元。由于仲裁一、诉讼一和本次仲裁均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9]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1 月 21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披露了《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投资济南东证鲁华上电环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环能基金”),济南环能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4.98 亿元,计划投资领域主要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清洁能源项目,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合伙人为山东泉泰投资有限公司。
二、基金进展情况
2020 年 7 月 6 日,济南环能基金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成立。一
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时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 号)的政策影响,基金拟投项目收益预期较基金组建时存在一定差异;致使济南环能基金注册至今未实际运作,电气投资及其他合伙人均未对济南环能基金实缴出资。截至本公告日,济南环能基金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净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0 元,且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鉴于以上原因,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清算并注销济南环能基金。济南环能基金未发生任何经济活动,故不涉及资金清算。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济南环能基金清算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济南环能基金的份额,本次基金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9名激励对象的全部126,16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上海电气关于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事项尚待公司股东
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将减少 126,162,000 股,由15,705,971,092.00 股减少为 15,579,809,092 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
2、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严骏
4、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5、传真:8621-34695780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10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126,162,0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
国资委分配〔2019〕8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
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向激励对象共 2194 人授予 133,57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
9、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416,000 股,涉及公司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95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共 2099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 126,162,000股。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
和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
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 2,09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126,162,000 股 , 占 目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15,705,971,092 股的 0.8%。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决定向激励对象以每股人民币
3.03 元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至今,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6146元(含税)和人民币0.7178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至人民币2.89676 元/股。以上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和第五届第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共计约人民币 36,546 万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则回购价款将相应进行调整)。
4、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废止。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126,162,000 股,由 15,705,971,092.00 股减少为 15,579,809,092 股。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162,000 -126,162,00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579,809,092 0 15,579,809,092
1、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12,655,327,092 0 12,655,327,092
2、无限售条件流通 H 股 2,924,482,000 0 2,924,482,000
合计 15,705,971,092 -126,162,000 15,579,809,09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最终支付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其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所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废止。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资本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切实有效的长效激励方法,以促进
公司持续创新、长期稳定发展。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程序、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
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五届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期间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80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6、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
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向激励对象共 2194 人授予 133,57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21 日。
9、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三十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416,000 股,涉及公司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 95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全部激励对象共 2099 人,剩余限制性股票 126,162,000股。
12、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
和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717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已于 2021 年 8 月实施。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2.96854-0.07178=2.89676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以下意见:
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可以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上海电气就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电气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以外, 尚需上海电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电气独立董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 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178
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
权,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9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 126,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之配套的《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废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会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刘平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平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张科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平先生、阳虹女士、周志炎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刘平先生担任 ESG 管理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李重光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李重光先生不再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备任授权代表职务。
公司对李重光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志炎先生与梁君慧女士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为三年(周志炎先生与梁君慧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同意由周志炎先生担任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ESS 系统)的授权人。
同意在适当情况下,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及/或公司秘书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作出必要的通知,并批准在香港联交所联交所和本公司的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备任授权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聘任周志炎先生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任授权代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178
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
权,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2.96854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前期发生了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巨大负面影响且公司尚处于相关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中;鉴于上述特殊原因,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终止,《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废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以及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决定,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99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 126,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人民币 2.89676 元/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点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
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召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2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周志炎先生简历
周志炎先生,男,58 岁,现任上海集优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周志炎先生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机械基础件事业部财务总监、海外事业部常务副部长、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财政处处长、财务预算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上海电气实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投资总监、财务总监,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志炎先生毕业于上海工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梁君慧女士简历
梁君慧女士,女,40 岁,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经理,负责为上市公司、跨国、私营及离岸公司提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梁君慧女士为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拥有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士、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CGI)会士等专业资格。梁君慧女士拥有逾 15 年的丰富公司秘书工作经验,熟悉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和离岸公司的合规工作,现出任中国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佳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及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并担任现代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
[2021-12-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
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会议(以下简称“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 A 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 股股东
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 √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三)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表决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五届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项议案、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第一项议
案、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第一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727 上海电气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 2748 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二)传真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 3、4)及相关文件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前以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传真:8621-34695780。
传真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三)信件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
期一)前以信件方式送达公司。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00002。来信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110 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888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女士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4: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2021-12-11]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7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电气投资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投资公司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
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 6.077122 亿元为依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宁柏项目”),并于2021
年 12 月 8 日挂牌期结束。2021 年 12 月 9 日,电气投资收到股交中
心通知,宁柏项目的最终受让方为宁夏宁柏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嘉泽新能,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077122 亿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电气投资与嘉泽新能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9
年 6 月 2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
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
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9 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
年 10 月 28 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
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 议,源旭投资
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 人民币 1.8 亿元增加至 人民币 4.475 亿
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 人民币 18.91 亿元增加至
人民币 21.585 亿元。
2020
年 7 月 24 日, 电气投资 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
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
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电气投资拟
在上海 联合 产权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
2
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投资公司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评估
价格人民币6.077122 亿元为依据,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
金中的全部权益。上述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
金的份额。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 年6 月21 日、2019
年10 月29 日、2020 年7 月28 日和2021 年10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上海联交所已于2021 年11 月1 日公开披露了“宁夏宁柏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4.9 亿元财产份额(占总份额的22.7%)及相关
权益”项目(以下简称“宁柏项目”)转让公告。近日,电气投资收到
上海联交所通知,上海联交所已对宁柏项目予以终结。
鉴于此,电气投资决定不再于上海联交所实施宁柏项目挂牌转让。
通过多方沟通,现拟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
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电气投资将所持宁夏宁柏基金份额进行挂牌后,存在无人申
请购买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
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
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特此公告。
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0]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气”或“上市公司”)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获悉电气总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所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1〕357号),上海市国资委同意电气总公司将持有的上海电气785,298,555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国投公司。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8]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40%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 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风险事
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
2021 年 11 月 17 日,据上海市长宁区纪委监委消息,上海电气
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沈欣,原财务总监毛利民,原营销总监、商务部部长金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长宁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通讯公司的经营管理,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正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处置通讯公司风险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
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电气”或“上市
公司”)785,298,555股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公司”,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100%持股)。
电气总公司减持股份,上海国投公司增持股份,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触
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电气总公司书面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
二、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中路 110 号
法定代表人 冷伟青
注册资本(万元) 993,036.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限
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
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
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
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05-28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 楼 A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谢峰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2943293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社会经济
经营范围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10-03-31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划出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划入方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
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为“划转
标的”),划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划出方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对价。
(二)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上海电气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上海电气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三)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已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电气总公司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截至2021年11月12日,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8,227,400,4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38%;其直接持有上海电气H股280,708,000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香港持有上海电气H股32,934,000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H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54.38%股份。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电气总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442,101,9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38%;其直接持有上海电气H股280,708,000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香港持有上海电气H股32,934,000股,合计持有上海电气H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电气总公司合计持有上海电气49.38%股份。由于电气总公司已发行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处于换股期,可能发生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电气总公司对公司持股变动。
(二)上海国投公司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
无偿划 转前 无偿划 转后
股东名称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 (%)
电气总 公司 8,541,042,468 54.38 7,755,743,913 49.38
其中:A 股 8,227,400,468 52.38 7,442,101,913 47.38
其中:H 股 313,642,000 2.00 313,642,000 2.00
上海国 投公司 - - 785,298,555 5.00
注:上述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的电气总公司持股情况为截至2021年11月12日的持股情况。由于电气总公司已发行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处于换股期,可能发生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电气总公司对公司持股变动。
五、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六、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讯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富申实业
公司提起对通讯公司诉讼的应诉通知。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通讯公司为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9,774.18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
理和判决,对通讯公司本期或期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可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
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
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40%的控
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
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于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和《设备购销合
同》项下尚欠付的货款人民币 78,795.62 万元及违约金(以下简称“前
次诉讼”)。关于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近日,通讯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材料,富申实业起诉通讯公司要求撤销《产品销售合同》、返还已付预付款及已付货款合计人民币 9,774.18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本次诉讼所涉及的富申实业与通讯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均在前次诉讼所涉合同范围内。
二、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富申实业诉称:2019 年 5 月其与通讯公司签订了 11 份《产品销
售合同》,约定由通讯公司向富申实业销售货物,总价人民币67,741.8万元,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预付 10%货款,275 天交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90%。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向通讯公司支付了预付款,此后又支付了部分货款。现富申实业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上述《产品销售合同》,并要求通讯公司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及货款共计人民币9,774.18 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和判决,对通讯公司本期或期后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量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气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中,已对通讯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公司重大风险进行揭示,本次诉讼事项在相关的重大风险损失测算中已作出充分考量,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风险敞口有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气
股票代码 601727.SH、2727.HK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住所: 四川中路110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149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无偿划转股权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二
座9楼901-903室
通讯地址 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二
座9楼901-903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无偿划转股权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5
(二)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一、权益变动目的 ......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8
(一)概况......8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8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9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9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9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10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11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11
第七章 备查文件......12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义务披
露义务人/电气总公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司
上海国投公司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一致行动人/电气总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 海 电 气 ( 集 团 ) 总 公 司 国 有 股 权 无 偿 划 转 上 海 电 气
785,298,555股 A 股普通股股份的行为
《国有股份无偿划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转协议》 指 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
议》
电气香港 指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海立股份 指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本总额、总股本 指 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总股本 15,705,971,092 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中路 110号
法定代表人 冷伟青
注册资本(万元) 993,036.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128733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
经营范围 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
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05-28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 021-63215530
传真 021-63213955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第二座 9楼 901-903 室
注册资本(万美元) 9,996.00
注册号码 1525406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及机械设备销售
主要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电话 852-2525 3830
传真 852-2525 69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冷伟青 女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董鑑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朱兆开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许建国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张杰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控制的股权比例
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619.SH 26.12%
900910.SH 2.53%
合计 28.65%
四、信息披
[2021-11-16]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上海电气
股票代码 601727.SH、2727.HK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9号九尊大厦7楼
A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无偿划转受让股权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3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一)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一、权益变动目的 ......6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6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7
(一)概况......7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7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8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8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8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10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11
附表一 ...... 14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义务披
露义务人/上海国投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电气总公司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受让上海电气
785,298,555股 A 股普通股股份的行为
《国有股份无偿划 《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向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转协议》 指 无偿划转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无偿划转协
议》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本总额、总股本 指 上海电气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总股本 15,705,971,092 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 3 月 31日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0.00
法定代表人 谢峰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镇宁路 9 号九尊大厦 7楼 A单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29432935
经营期限 2010年 3 月 31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国有资本经营与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社会
经营范围 经济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市国资委,持股 100%
联系电话 021-221622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性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别 或地区居留权
谢峰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中国 上海 否
戴敏敏 党委副书记、总裁 男 中国 上海 否
陆雯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女 中国 上海 否
倪畅 监事 女 中国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国投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精神,遵照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电气总公司拟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本次划转有利于优化国资布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加快落实上海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要求。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投公司未持有上海电气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国投公司持有上海电气A股785,298,555股,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5.00%。
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电气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无偿划转。2021年11月15日,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电气总公司将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15,705,971,092股的5%)无偿划转予上海国投公司。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无偿划转方案
双方同意,划出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划入方无偿划转其合法持有的785,298,555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占上海电气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为“划转标的”),划入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自划出方受让划转标的。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对价。
2、职工安置
双方确认,本次无偿划转仅涉及上海电气部分股份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与上海电气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无偿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3、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已由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本次无偿划转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三、本次无偿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电气总公司拟向上海国投公司无偿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划入方上海国投公司召开2021年第8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划转相关事项。
2、划出方和划入方签订《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海电气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上海国投公司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海电气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上海国投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电气总公司与上海国投公司签署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附表;
五、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六、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电气。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
[2021-11-12] (601727)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1-09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规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将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等网站披露。现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同步披露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 产:
货币资金 23,289,246 32,999,1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292 423,88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29,582 414,186
应收账款 9,204,759 8,411,099
应收款项融资 1,375,735 918,755
预付款项 14,530,458 13,306,810
其他应收款 7,417,090 5,852,348
存货 102,651 59,567
合同资产 7,166,768 6,463,87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096,230 7,475,878
流动资产合计 69,478,811 76,325,589
非流动 资产:
债权投资 45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076,559 4,558,000
长期股权投资 50,315,963 48,894,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844,296 2,058,827
投资性房地产 28,100 29,962
固定资产 1,695,168 1,561,730
在建工程 154,054 175,27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68,939 97,437
无形资产 2,703,069 2,847,203
开发支出 36,647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032 26,8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03,231 1,505,5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79,848 6,356,7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890,906 68,112,291
资产总计 139,369,717 144,437,880
流动负 债:
短期借款 3,601,000 9,56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71,260 4,518,429
应付账款 25,220,590 27,346,70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1,912,598 9,100,243
应付职工薪酬 329,144 777,782
应交税费 530,384 39,399
其他应付款 3,204,499 4,849,39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2,393 5,360,526
其他流动负债 1,094,455 1,380,154
流动负债合计 48,486,323 62,932,632
非流动 负债:
长期借款 22,601,956 11,220,486
应付债券 2,488,146 2,485,142
租赁负债 32,758 58,735
长期应付款 18,065,314 18,560,2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1,052 42,28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289,226 32,366,851
负债合计 91,775,549 95,299,483
所有者 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705,971 15,181,353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0,885,515 18,655,502
减:库存股 382,271 382,271
其他综合收益 315,050 249,98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639,825 2,639,825
未分配利润 8,430,078 12,794,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47,594,168 49,138,397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139,369,717 144,437,880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冷伟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文培
母公司利润表
2021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 2020 年前三季度
一、营业收入 12,237,607 13,820,989
减:营业成本 12,072,189 12,116,769
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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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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