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90什么时候复牌?-中国中铁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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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7,072.44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55 元/股的价格授予 732 名激
励对象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首
次授予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072.44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697 人。
4.首次授予价格:3.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由于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 927.56 万股,因此本次实际授予人数由原先 732 人变更为 697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7,072.44 万股,预留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激励计划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孔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40 0.21% 0.0016%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40 0.21% 0.0016%
李新生 副总裁 40 0.21% 0.0016%
何文 董事会秘书 40 0.21% 0.0016%
小计 160 0.84% 0.0065%
其他激励对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16,912.44 88.67% 0.6883%
象(693 人) 心骨干人员
预留股份 2,000 10.49% 0.0814%
合计 19,072.44 100.00% 0.7762%
二、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锁定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锁定期分
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1/3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1/3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京验字[2022]1 号)。根
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 697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06,071,62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0,724,4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35,347,220.00 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41,653,683.00元,股本为人民币 24,741,653,683.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72.44 万股,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 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57,092.9283 万
股增加至 2,474,165.3683 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 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7.21%;本次授予完成后,公 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6.88%。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0 0 170,724,400 170,724,400 0.69
份
无限售条件股 24,570,929,283 100.00 0 24,570,929,283 99.31
份
合计 24,570,929,283 100.00 170,724,400 24,741,653,683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以授予日 A 股股票市场价格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 A 股股票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 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经测算,本次授予的股限制性股 票可能对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7,072.44 41,486.03 13,732.64 14,981.07 8,642.92 3,841.30 288.10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6]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09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四局、中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
1 铁上海局、中 段汉川东至宜昌北(不含先开段) 1,190,921 1370日历天
铁七局 站前工程 WYZQ-2 标段、WYZQ-3 标
段、WYZQ-7 标段
中铁上海局、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
中铁四局、中 段)站前工程 XSZQ-1 标段、XSZQ-3
2 铁七局、中铁 标段、XSZQ-7 标段、湖北段站前工 1,092,536 1643日历天
北京局、中铁 程 XSZQ-2
隧道局
中铁七局、中
3 铁一局、中铁 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前工程 946,093 2191日历天
大桥局、中铁 LHTJ1、LHTJ2、LHTJ4、LHTJ6 标段
隧道局
中铁隧道局、 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站前
4 中铁七局、中 工程 HXZQ-1 标段、HXZQ-4 标段、 567,026 42 个月
铁一局 HXZQ-5 标段
中铁上海局、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临河
5 中铁一局 段站前及房建工程 BYZQ-1 标段、 541,248 1461日历天
BYZQ-5 标段
6 中国中铁 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 583,711 —
京 段 )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D.S02.X-TA01 标
市政及其他工程
三明市尤溪县-国家储备林森林质
7 中铁一局及 量精准提升(乡村振兴)工程勘察 750,516 1825日历天
其他方 设计、采购、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中国中铁、中
铁发展、中铁
一局、中铁二
局、中铁三
8 局、中铁四 青岛市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二 677,221 75 个月
局、中铁五 标段
局、中铁十
局、中铁隧道
局、中铁上海
局及其他方
9 中铁一局 中山市广弘生命健康项目(一期) 672,566 1825日历天
施工总承包
10 中铁大桥局 G3 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工程施 661,208 48 个月
工
中铁南方、中
11 铁二院、中铁 厦门海沧新农村建设集群项目 598,000 —
二局、中铁三
局、中铁四局
中铁九局及 曲阳县北黄山历史风情旅游区建
12 其他方 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 工 511,500 1095 天
程总承包
13 中铁交通、中 株洲轨道交通职能装备产业园项 392,655 48 个月
铁三局 目三期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9,185,201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
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9.46%。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2-008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标的: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投睿创产业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本次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子
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人民币 10 亿元基金份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为积极投身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2018 年 8 月,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设立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基金,2019 年 4 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投集团”)发起设立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副中心基金”)。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已进入产业发展关键阶段,北投集团拟以副中心基金为母基金,设立子基金“北投睿创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北京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商业地产等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项目物业,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土地招拍挂开发、集体土地开发、办公楼宇项目的并购、升级改造和运营等。
(二)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建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人民币 10 亿元基金份额。
(三)决策程序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中铁建工拟参与北京北投产业园区投资基金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推进参投计划,认缴 10 亿元产业园基金份额。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基金公司”)
北投基金公司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TMW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80 号 1171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8 年 9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非证劵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中心基金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副中心基金 27.8%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JGPH3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 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39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建工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参与
认购基金份额,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四)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4469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1993-07-15 至 长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4 号六层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总承包;工程监理、安全评价;工程咨询及
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销售、维修;机电设备配件的加工、销售;木材、水泥、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作人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其具体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TBNM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期限:2020-07-03 至 长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60 号院 2 号楼 7 层 706
经营范围:零售建筑材料;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北投基金公司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具体信息请见“二、基金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515。
北投基金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基金基本情况及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相关主体就设立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签署了《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及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管理人: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10 年,前 6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如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届满时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不足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其分配的,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延长该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限。
5.基金规模及出资:本次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认缴出资额(亿 认缴出资 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元人民币) 比例 方式
1 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05 0.01% 现金
2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5 14.28%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3 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4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合 计 - 35.005 100.00% -
全体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实缴,全体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后期出资根据基金投委会决议和投资进度确定,全体合伙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后 10 日内完成实缴。
6.基金主要投资范围:合伙企业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主要投资范围包括投资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等相关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本基金投资后标的企业上市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7.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北投基金公司为基金管理人,负责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将资金存放于托管银行开设的托管账户,通过对目标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使合伙人获得经济回报。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1%。在基金存续期届满后,延长的退出期内不再收取管理费。
9. 收益分配:合伙企业获得与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减去全部费用后(含预留费用),各合伙人按照以下顺序分配收益:
(1)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按其各自实缴出资额优先分配,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如有剩余;
(2)北投基金公司按实缴出资额分配,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如有剩余;
(3)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分配门槛收益率7%,如有剩余;
(4)北投基金公司分配门槛收益率 7%,如有剩余;
(5)作为基金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超额收益的 80%在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之间按各自实缴出资额占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10. 基金退出机制: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投资项目情况、市场情况等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案,采用市场化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退出,退出方案需经投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同等条件下,北投集团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认购权。基金存续期满后,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追加投资,除非经全体投资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追加投资,并另行约定追加投资期限。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本次基金为市场化运作,可能会受到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可能对基金的募集、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设计、基金管理、退出产生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本次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深入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2022-01-26]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海外工程签约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海外工程签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营体(以下简称“联营体”)与菲律宾共和国交通部签署了菲律宾南线长途运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包 1(PNR South-Long Haul Project, Package 1),合同约定联营体将
负责本条铁路的设计、建造工作,合同金额约为 1417.93 亿菲律宾比索,折合约 175.54 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 36 个月。
本项目为菲律宾南线铁路长途运输段第一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标准轨距单线非电气化铁路 380km,包括 23 个车站,预留电气化条件。线路设计速度客运 120-160km/h,货运 80-100km/h。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2022 年度总第 2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2022 年度总第 1 次)〕
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2年1月12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执行董事王士奇因其他公务,委托董事长陈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1.公司满足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设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即: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条件,即达到以下条件:
①2018-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 11.75%;
②2018-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 9.86%;
③2020 年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向符合条件的7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000.00万股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55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2022年度绩效合约签订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00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55 元/股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修龙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97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66)。
5.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召开 2021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1.2018-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 11.75%;
2.2018-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 9.86%;
3.2020 年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为“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
本计划在计算上述指标时所用的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8,000.00 万股。
3.授予人数:732 人。
4.授予价格:3.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 获授额度占总 A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股股本的百分比
孔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40.00 0.20% 0.0020%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0-12 月 本年累计 同比
业务类型 增减
新签项目 新签 新签项目 新签
数量(个) 合同额 数量(个) 合同额
基础设施建设 2558 11478.6 7887 24166.8 10.7%
铁路 948 2267.4 2186 4335.7 22.0%
其中 公路 152 1361.3 465 2952.6 -27.9%
市政及其他 1458 7849.9 5236 16878.5 19.0%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 58.7 / 205.5 -20.5%
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 183.0 / 612.8 12.9%
房地产开发 / 141.4 / 580.3 -15.4%
其他 / 768.0 / 1727.8 -37.0%
合计 / 12629.7 /27293.2 4.7%
注:房地产开发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的合同额。
2.按地区分布统计
地区分布 新签合同额(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减
境内 25776.1 4.4%
境外 1517.1 11.3%
合计 27293.2 4.7%
3.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021 年 10-12 月 本年累计
面积/金额 面积/金额 同比增减
新增土地储备(万 m2) 78.2 530.2 152.5%
开工面积(万 m2) 159.5 446.1 -9.1%
竣工面积(万 m2) 241.4 549.7 -19.4%
签约面积(万 m2) 107.1 402.7 -23.4%
签约金额(亿元人民币) 141.4 580.3 -15.4%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
面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1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2-001
H 股证券代码:00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本次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登记情况:
1.出席会议的 H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7,712,737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36.79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
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瑞明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
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文、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
孙璀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49,178,012 87.172379 198,534,725 12.827621 0 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62,639,516 88.042147 185,073,221 11.957853 0 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57,529,516 87.711982 190,183,221 12.288018 0 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62,639,516 88.042147 185,073,221 11.957853 0 0.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第 1 至 4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31]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1-071
证券代码:00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348,010,23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2,778,086,3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569,923,8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39425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0048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89355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78,086,352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 A 股股份 62.749830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公司执行董事王士奇、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诚均因
其他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监事李晓声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何文、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孙璀,纪
委书记张建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285 99.476979 66,831,667 0.523018 400 0.000003
H 股 760,415,719 48.436471 809,508,061 51.563523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71,670,004 93.892253 876,339,728 6.107744 500 0.0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35,985 99.479966 66,449,967 0.520031 400 0.000003
H 股 773,877,223 49.293933 796,046,557 50.70606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5,513,208 93.988734 862,496,524 6.011263 500 0.000003
3.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20,385 99.479844 66,465,567 0.520153 400 0.000003
H 股 768,767,223 48.968439 801,156,557 51.031555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0,387,608 93.953011 867,622,124 6.046986 500 0.000003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19,785 99.479839 66,466,167 0.520158 400 0.000003
H 股 773,877,223 49.293933 796,046,557 50.70606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5,497,008 93.988621 862,512,724 6.011376 500 0.000003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185 99.476978 66,831,767 0.523019 400 0.000003
H 股 758,855,719 48.337103 811,068,061 51.66289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70,109,904 93.881379 877,899,828 6.118618 500 0.0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数 (%)
号
1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6,883,895 95.0263 66,831,667 4.9736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7,265,595 95.0547 66,449,967 4.9452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7,249,995 95.0535 66,465,567 4.9464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1,277,249,395 95.0535 66,466,167 4.9464 400 0.0001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1,276,883,795 95.0263 66,831,767 4.9736 400 0.0001
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
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三)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285 99.476979 66,831,667 0.523018 400 0.000003
2.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1-12-31]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1.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可以使公司
利用其部分融通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且通过财务公司获
得的净利息和服务费而增加效益;公司与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之
间的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根据交易定价原则,前述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18 年 12 月 27 日,财务公司与中铁工就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
融服务事项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为满足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存贷款业务需求,财务公司与中铁工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中铁工就职工培训、医疗服务、物业管
理等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
常开展,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就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财务公司与中铁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同意公司与中铁工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王士奇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上
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在董事会召开前将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核,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中铁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项关联(连)交易涉及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内容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连)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协议约定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连)交易。
独立董事就《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铁工签署的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既是满足公司及所属公司对职工培训、医疗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的需要,也符合证券监管要求;(2)协议确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连)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4.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并计算,该等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存款服务:协议规定中铁工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存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
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实际在协议有效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约为
47.94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铁工及附属公司存款余额约为人
民币 8.93 亿元,利息合计约为人民币 0.32 亿元。
贷款服务:协议规定中铁工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贷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实际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日贷款余额贷款最高为
18.7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铁工及附属公司的贷款余额约为人
民币 9.8 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个年度的服务费用每
年将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际在协议有效期间共收取金融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2 万元。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1)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预计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6,221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239
(2)2020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6,814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164
(3)2019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7,377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54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财务公司与中铁工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适用中铁工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但不包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工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存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工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贷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中铁工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
务所收取的费用。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公司与中铁工本次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该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 2022 年预计金额 2023 年预计金额 2024 年预计金
类别 (万元) (万元) 额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 接受关联方综 不超过 7,820 不超过 7,820 不超过 7,820
公司 合服务
中铁工及附属 向关联方租赁 不超过 4,900 不超过 4,900 不超过 4,900
公司 房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铁工
中铁工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中铁工前身是1950 年 3 月成立的铁道部工程总局和设计总局,后变更为铁道部基本建设总局。1989 年 7 月,铁道部撤销基本建设总局,组建成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1990 年 3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铁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10,814,925,000 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铁工 100%的权益。2007 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后,中铁工主要从事股权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物业管理业务。2017 年 12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铁工名称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10,000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号 1 号楼 920,法人代表为陈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铁工总资产(合并)为 120,918,497.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并)为 32,263,483.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合并)97,554,878 万元,净利润(合并)2,720,894.8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铁工持有股份公司 11,598,764,390 股,约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47.21%,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连)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
[2021-12-2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68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投资标的: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国寿铁工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拟认缴金额为 150 亿元。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勇担服务国家战略主力军,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落地,中铁资本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共同发起设立国寿铁工基金,重点聚焦契合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国家区域发展
战略的项目,旨在通过国寿铁工基金创新产融结合,助力主业发展,践行“中国建造、铁肩担当”。
(二)基金概况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为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为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基金份额 300亿元,其中有限合伙人中国人寿和中铁资本分别认缴 150 亿元。普通合伙人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基业”)认缴1000 万元。基金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 15 年,并可以按照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延长。基金的管理人为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本”)。
(三)决策程序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铁资本拟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基金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中铁资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7NPY5G
名称: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5 号楼 101
法定代表人:方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6 年 8 月 1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的具体情况详见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人寿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通基业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7EU5G951
名称: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四环北路与唐通公路交口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 3 号楼 310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56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国寿资本,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3992。国寿资本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国寿铁工基金。
国寿资本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起人签署了《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拟任基金管理人:国寿资本
4.基金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算。除合伙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合伙企业的初始预期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
之日起 15 年。该预期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形时,由合伙人会议就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续进行决议,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否则合伙企业继续存续。
5.基金规模: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00.1 亿元人民币,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300 亿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领域: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股权类投资、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7.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准备设立中,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将与国寿资本订立委托管理协议,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向其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服务。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管理费率为 0.24%/年。
9.基金分配: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在拥有可分配收入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首次交割日后,于分配日每年分配一次;如合伙企业无可分配收入,则顺延至下一分配日进行分配。
10.合伙企业的解散: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2)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普通合伙人认为合伙企业已经完成所有投资项目的退出或认为合伙企业的
投资目标在商业上已经不具备可行性,则有权独立决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限提前终止;(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4)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5)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该基金为市场化运作,在投资运作中可能会受到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国寿铁工基金,有利于更好地引入保险资金共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能力,推动公司投资组合的多样化,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主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10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4 次)〕
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规划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的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适用于中铁工及除中国中铁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外的所属各级公司,协议约定存款业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在 2022 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
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
王士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工持续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同意 2022至 2024 年公司与中铁工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预测金额分别为:公司向中铁工支付综合服务费用不超过 7820 万元人民币/年;公司向中铁工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不超过 4900 万元人民币/年,该协议有效
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
王士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派外部董事监事薪酬及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广西梧州-玉林-钦州高速公路(玉林至浦北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广西龙胜-峒中口岸公路(宜州至上林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投资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PPP 项目变更政府出资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向中铁建工转让所持中铁装配股权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经济研究院及调整生产监管中心编制定员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及调整党建工作部编制定员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置业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0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年12月17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2]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63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隧道局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
1 中铁广州局 角枢纽机场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 375,808 /
承包 JJZQ-4 标段、JZQ-5 标段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
2 中铁建工 西段)南昌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320,491 783 日历天
CJHFJJX-1 标段
3 中铁一局 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站前工程 301,354 48 个月
中铁四局 JHZQ-2 标、JHZQ-3 标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工程站
中铁十局 房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总承
4 中铁武汉电 包 JLZFSG-1、“四电”系统集成及 247,974 12 个月
气化局 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JLSDSG-1
标段
市政及其他工程
5 中铁七局 东莞市虎门镇新联村“三旧”改造 722,031 /
工程
6 中国中铁、中
铁一局、中铁 重庆轨道交通 27 号线工程施工总 571,105 1369日历天
二局、中铁八 承包
局
7 中铁北京局 大连东方巴黎-达里尼湾区文旅综 430,000 1095 天
合体项目
8 中铁建工 惠州高科产业园项目一期 406,859 /
9 中铁八局 中国天府现代智慧农业种植博览 401,525 5 年
园项目
10 中铁六局 北京市、天津市城市公共智慧立体 397,000 /
停车场建设项目
11 中铁一局 福建龙钢厂内基建工程项目 306,000 11 个月
12 中铁三局 锻造镁合金汽车轮毂及镁合金板
材深加工项目、铝镁合金产业园基 303,285 1100 天
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3 中铁八局 深圳市卫星科技产业创新示范区
航天航空科技馆及配套设施施工 265,644 /
总承包项目
14 中铁六局 湖南柏加高新科教产业园项目设 265,203 /
计施工总承包(EPC)
15 中铁北京局 江西四海物流园项目 260,000 1461日历天
16 中铁建工 佛山高明拾里花都项目 241,000 /
17 中铁广州局 河南省智能商业网亭项目 224,894 /
18 中铁六局 铁路沿线 5G 基站基础建设及相关 206,003 730 日历天
配套工程
19 中铁建工、中 中国南京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及 200,000 /
铁设计 配套的高端装备制造综合体项目
20 中铁四局 枣庄市西小社区三期棚户区改造 177,370 960 日历天
工程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
21 中铁建工 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 158,620 30 个月
寓建设项目
22 中铁六局 张家口蔚县太行山云计算数据中 158,000 24 个月
心项目
23 中铁八局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 150,000 1095日历天
业园区工程建设
24 中铁建工 盛科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 148,210 1460日历天
25 中铁六局 黄冈市齐鲁产业新城总部园区基 146,972 /
础设施项目
26 中铁四局 盘州市城市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 139,576 /
设项目
27 中铁建工 融发大厦项目(施工) 136,802 1425日历天
28 中铁八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环保 131,363 2 年 11 个月
装备产业园
29 中铁建工 南京荣宝科技总部基地项目 120,000 /
30 中铁广州局 惠州市鹅城大桥及引道工程建设 119,701 1096日历天
项目
31 中铁四局 菏泽市晁家庄新村安置房建设工 118,660 /
程施工
32 中铁五局 临汾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基地、临汾 116,291 /
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北区项目
33 中铁电气化 大同市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 102,013 200 日历天
局 项目
34 中铁电气化 朔州市朔城区源网荷共享储能电 102,013 200 日历天
局 站
35 中铁四局 中国湖泊博物馆 EPC 总承包工程 100,000 36 个月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8,571,767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
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8.82%。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9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1-061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 20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修龙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
议案》
2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 √ √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将第 5 项的议案内容从第 1 项议案
中摘录出来单独作为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390 中国中铁 2021/12/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以下方式办理,H 股股
东办理出席登记相关要求请参照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通函。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之前在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股东应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邮编:100039)
2.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10-51878061
4.传真:010-51878417
5.电子邮箱:ir@crec.cn
(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出席回执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2021-11-2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9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铁八局、中铁十局、中铁隧道局、中铁大桥局中标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前工程6个标段(具体中标情况见下表),项目工期均为3,995日历天,本次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5,766,824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0年营业收入的5.94%。
序号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金额
(万元)
1 中铁一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011,640
前工程 CZSCZQ-11 标段
2 中铁二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139,316
中铁八局 前工程 CZXZZQ-13 标段
3 中铁三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746,371
前工程 CZXZZQ-12 标段
4 中铁四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840,877
前工程 CZXZZQ-6 标段
5 中铁十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733,744
前工程 CZXZZQ-10 标段
6 中铁隧道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294,876
中铁大桥局 前工程 CZXZZQ-9 标段
合计 5,766,824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20,000.00 万股,约占本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 20,363,539,283.00 股的 0.98%。其中首
次授予 18,00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90.00%,占本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的 0.88%;预留 2,00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
量的 10.00%,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的 0.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云
股票代码 601390(上海证券交易所)、00390(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股票简称 中国中铁
注册资本 2,457,092.9283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A 股 2007 年 12 月 3 日;H 股 200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003U
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
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
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
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
经营范围 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
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
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
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73,771,385 84,844,035 97,140,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9,814 2,367,757 2,518,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86,347 1,789,352 2,183,55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6,170 2,219,779 3,099,407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178,233 22,145,784 25,534,483
总资产 94,267,610 105,618,593 120,012,211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95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95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6 0.70 0.8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1 12.84 1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93 9.48 10.17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 云 董事长
2 陈文健 执行董事、总裁
3 王士奇 执行董事
4 文利民 非执行董事
5 钟瑞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6 张 诚 独立非执行董事
7 修 龙 独立非执行董事
8 孙 璀 总会计师
9 于腾群 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10 刘宝龙 副总裁
11 任鸿鹏 副总裁
12 孔 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13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14 李新生 副总裁
15 何 文 董事会秘书
16 李凤超 安全生产总监
17 贾惠平 监事会主席
18 苑宝印 职工代表监事
19 李晓声 职工代表监事
20 王新华 职工代表监事
21 万 明 职工代表监事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
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规范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计划实施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732 人,激励对象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及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激励权益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9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3 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及
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
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同意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包括钟瑞明董事、张诚董事、修龙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及时发出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并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东承诺书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东声明书与股东承诺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9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年11月19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会议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5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四局、中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内蒙
1 铁三局、中铁 段站前工程 JDYZQ-2 标段、山西段 656,244 —
上海局 站前工程 JDYZQ-3 标段、山西段站
前工程 JDYZQ-4 标段
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
2 中铁四局 引入昆明枢纽相关工程站前工程 279,671 2160日历天
一标 YKYGZQ(DJ)-1 标段
3 中铁四局 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站前工程 248,726 1277日历天
TYZQSG-2 标段施工总价承包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辽宁
4 中铁九局 段)沈阳枢纽改建工程(二标段) 130,438 1430日历天
施工标段施工总价承包
中铁上海局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
5 及其他方 联络线工程“投资+EPC”YLTLZCB2 122,582 961 日历天
标段
市政及其他工程
6 中铁隧道局 洛阳市孟津区城镇一体化综合开 1,022,838 10 年
及其他方 发项目 EPC 总承包
中铁北方、中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
7 铁一局、中铁 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494,005 —
四局、中铁七
局及其他方
8 中铁六局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沙坝 420,622 —
采石场 EPC 项目
9 中铁十局 安徽来安兴茂旅游度假区项目部 398,909 —
分施工总承包工程
10 中铁一局 温州阿尔勒小镇施工总承包项目 354,000 —
11 中铁十局 泰山新闻出版小镇起步区项目 335,980 26 个月
12 中铁七局 博乐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 265,233 1803日历天
13 中铁九局 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 260,000 —
际金融科技城项目
崇左市中泰合作区多式联运保税
14 中铁七局 仓储基础设施及多式联运(冷链) 236,259 1090 天
综合物流枢纽信息化平台设施 EPC
项目
15 中铁一局 呼和浩特马鬃山滑雪场小镇项目 235,498 —
16 中铁七局 荆州市湖北产业互联网总部园区 212,080 730 日历天
项目
17 中铁五局 南京软件园26-02地块项目施工总 207,384 1825 天
承包
18 中铁一局 宁夏太阳山开发区集中式光伏发 200,000 427 日历天
电项目
19 中铁七局 湖北省嘉鱼《中国诗经文旅小镇》 193,400 5 年
项目二期工程
20 中铁建工 深圳万丰海岸城瀚府总承包工程 163,500 2188日历天
中铁十局、中
21 铁上海局及 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EPC 162,263 130 日历天
其他方
中铁四局及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
22 其他方 程幸福车辆段及平台建设工程施 154,215 —
工项目 01 标
23 中铁一局 河北香河县北运河旅游通航安运 146,000 —
桥及配套路网改建前期工程
24 中铁一局 平顶山市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及开 143,634 48 个月
发项目
25 中铁建工 贵州双龙物流商贸城(一期)工程 143,300 1095日历天
26 中铁四局及 北屯市黄花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 138,624 1095日历天
其他方 总承包(EPC)-第一合同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50GW(G12)
27 中铁三局及 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厂 137,706 —
其他方 房及相关配套项目动力设备及生
产工艺设备 EPC 总承包
28 中铁五局 南京地铁 6 号线工程栖霞山车辆 130,391 730 天
段 D.006.X-TA04 标
29 中铁四局及 枣庄市西小社区四期棚户区改造 123,243 960 日历天
其他方 工程 EPC 总承包
30 中铁电气化 赣州市中心城区武陵大道快速路 123,135 1095日历天
局及其他方 (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
31 中铁四局 合肥市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 116,181 550 日历日
道)快速化改造工程-2 标段
32 中铁广州局 陕西省西成新区秦汉菀园项目 EPC 107,720 730 日历天
及其他方 工程总承包
合肥市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
33 中铁四局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3 标 105,764 720 日历日
段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8,169,545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8.40%。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0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进展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15 日凌晨 3:30 左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承建的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项目石景山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未超前地质钻探、未超前
注浆加固的情况下,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包括爆破、出渣、支护等)、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和过大的开挖进尺,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泥水通过车行横通道涌入左线隧道,导致左线隧道作业人员溺亡。公司再次对本次事故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
(二)事故性质
《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 事故的处理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 12 人,其中涉及中铁二局三公司 5 人,具体为: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进成,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奎,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小龙。截至目前,中铁二局已按照《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中铁二局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邹杰,中铁二局三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李伟,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范正业给予了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调查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对中铁二局三公司及中铁二局进行相关处罚,公司将督促中铁二局及中铁二局三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三、事故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项目南起九洲大道--建业一路交叉口,北至板樟山北侧,左线全长 2445.9 米,右线全长 2434.4 米。其中,石景
山隧道段 1.78 公里。开工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总工期 1080 天,项
目总合同额为6.67亿元。调查组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678.677万元。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也无较大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认真查找自身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补齐短板,扎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要求各级子公司高度重视和强化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杜绝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4 次定期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2 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及
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与视
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二局对所属 7 家子企业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领导及高管 2020 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王士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二局投资开发西安盈创中心大厦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七局以股份公司名义联合中铁七局、资本投资建设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隧道局投资建设湖北省武汉市两湖隧道工
程(南湖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铁电气化局、中铁武汉电化局分别以“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模式投资建设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莱西至荣成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孟加拉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中铁雄安新区区域总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南方申请变更中铁(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系并加挂中国中铁东南区域总部牌子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五局集团申请注销中铁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390)中国中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1元
每股净资产: 9.04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2%
营业总收入: 7702.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6.47亿元
[2021-10-2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7-9 月 本年累计 同比
业务类型 增减
新签项目 新签 新签项目 新签
数量(个) 合同额 数量(个) 合同额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注①) 1958 3587.1 5329 12688.2 11.5%
铁路 517 871.1 1238 2068.3 12.0%
其中 公路 138 455.6 313 1591.3 -21.2%
市政及其他 1303 2260.4 3778 9028.6 20.1%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 51.1 / 146.8 -24.2%
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 148.0 / 429.8 12.7%
房地产开发(注②) / 126.2 / 438.9 -2.0%
其他业务 / 414.4 / 959.8 -15.4%
合计 / 4326.8 / 14663.5 8.3%
注:
① 上述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中包含基础设施投资类业务新签
合同额 1560 亿元,同比减少 0.2%。
②房地产开发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的合同额。
2.按地区分布统计
地区分布 新签合同额(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减
境内 13856.9 7.3%
境外 806.6 28.2%
合计 14663.5 8.3%
3.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021 年 7-9 月 本年累计
面积/金额 面积/金额 同比增减
新增土地储备(万 m2) 283.3 452.0 380.9%
开工面积(万 m2) 63.8 286.6 -30.8%
竣工面积(万 m2) 108.8 308.3 9.4%
签约面积(万 m2) 89.0 295.6 -8.6%
签约金额(亿元人民币) 126.2 438.9 -2.0%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09-30]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0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召开中国中铁第三届第二次职代会团长联席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代会团长联席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完成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贾惠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苑宝印先生、李晓声先生、王新华先生、万明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万明先生,男,无曾用名/别名,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万明
先生于 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中铁四局第八工程分公司首席
法律顾问;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处
处长;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
公室)副主任;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本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
巡视办主任;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铁四局党委常委、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原职级);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本公
司法律合规部部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万明先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后获得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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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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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7,072.44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55 元/股的价格授予 732 名激
励对象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首
次授予实际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072.44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697 人。
4.首次授予价格:3.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由于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 927.56 万股,因此本次实际授予人数由原先 732 人变更为 697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7,072.44 万股,预留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激励计划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孔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40 0.21% 0.0016%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40 0.21% 0.0016%
李新生 副总裁 40 0.21% 0.0016%
何文 董事会秘书 40 0.21% 0.0016%
小计 160 0.84% 0.0065%
其他激励对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16,912.44 88.67% 0.6883%
象(693 人) 心骨干人员
预留股份 2,000 10.49% 0.0814%
合计 19,072.44 100.00% 0.7762%
二、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锁定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锁定期分
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1/3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1/3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京验字[2022]1 号)。根
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 697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606,071,62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0,724,4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35,347,220.00 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41,653,683.00元,股本为人民币 24,741,653,683.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72.44 万股,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 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57,092.9283 万
股增加至 2,474,165.3683 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 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7.21%;本次授予完成后,公 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6.88%。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0 0 170,724,400 170,724,400 0.69
份
无限售条件股 24,570,929,283 100.00 0 24,570,929,283 99.31
份
合计 24,570,929,283 100.00 170,724,400 24,741,653,683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
以授予日 A 股股票市场价格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 A 股股票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 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经测算,本次授予的股限制性股 票可能对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7,072.44 41,486.03 13,732.64 14,981.07 8,642.92 3,841.30 288.10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6]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09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四局、中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
1 铁上海局、中 段汉川东至宜昌北(不含先开段) 1,190,921 1370日历天
铁七局 站前工程 WYZQ-2 标段、WYZQ-3 标
段、WYZQ-7 标段
中铁上海局、 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陕西
中铁四局、中 段)站前工程 XSZQ-1 标段、XSZQ-3
2 铁七局、中铁 标段、XSZQ-7 标段、湖北段站前工 1,092,536 1643日历天
北京局、中铁 程 XSZQ-2
隧道局
中铁七局、中
3 铁一局、中铁 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前工程 946,093 2191日历天
大桥局、中铁 LHTJ1、LHTJ2、LHTJ4、LHTJ6 标段
隧道局
中铁隧道局、 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站前
4 中铁七局、中 工程 HXZQ-1 标段、HXZQ-4 标段、 567,026 42 个月
铁一局 HXZQ-5 标段
中铁上海局、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包头至临河
5 中铁一局 段站前及房建工程 BYZQ-1 标段、 541,248 1461日历天
BYZQ-5 标段
6 中国中铁 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 583,711 —
京 段 )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D.S02.X-TA01 标
市政及其他工程
三明市尤溪县-国家储备林森林质
7 中铁一局及 量精准提升(乡村振兴)工程勘察 750,516 1825日历天
其他方 设计、采购、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中国中铁、中
铁发展、中铁
一局、中铁二
局、中铁三
8 局、中铁四 青岛市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二 677,221 75 个月
局、中铁五 标段
局、中铁十
局、中铁隧道
局、中铁上海
局及其他方
9 中铁一局 中山市广弘生命健康项目(一期) 672,566 1825日历天
施工总承包
10 中铁大桥局 G3 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工程施 661,208 48 个月
工
中铁南方、中
11 铁二院、中铁 厦门海沧新农村建设集群项目 598,000 —
二局、中铁三
局、中铁四局
中铁九局及 曲阳县北黄山历史风情旅游区建
12 其他方 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 工 511,500 1095 天
程总承包
13 中铁交通、中 株洲轨道交通职能装备产业园项 392,655 48 个月
铁三局 目三期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9,185,201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
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9.46%。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2-008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
投资标的: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投睿创产业基金”或“基金”)。
投资金额:本次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子
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人民币 10 亿元基金份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为积极投身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共同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2018 年 8 月,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设立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基金,2019 年 4 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投集团”)发起设立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副中心基金”)。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已进入产业发展关键阶段,北投集团拟以副中心基金为母基金,设立子基金“北投睿创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北京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商业地产等公司股权而间接持有项目物业,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土地招拍挂开发、集体土地开发、办公楼宇项目的并购、升级改造和运营等。
(二)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建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人民币 10 亿元基金份额。
(三)决策程序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中铁建工拟参与北京北投产业园区投资基金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建工推进参投计划,认缴 10 亿元产业园基金份额。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基金公司”)
北投基金公司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ETMW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 80 号 1171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8 年 9 月 2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非证劵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副中心基金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副中心基金 27.8%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JGPH3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 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39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建工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参与
认购基金份额,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四)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4469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1993-07-15 至 长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 4 号六层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总承包;工程监理、安全评价;工程咨询及
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的销售、维修;机电设备配件的加工、销售;木材、水泥、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作人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其具体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TBNM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期限:2020-07-03 至 长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 60 号院 2 号楼 7 层 706
经营范围:零售建筑材料;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北投基金公司为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具体信息请见“二、基金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9515。
北投基金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基金基本情况及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相关主体就设立北投睿创产业基金签署了《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其基本情况及基金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北京北投睿创产业空间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管理人: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10 年,前 6 年为投资期,后 4
年为退出期。如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届满时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不足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其分配的,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延长该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限。
5.基金规模及出资:本次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05 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认缴出资额(亿 认缴出资 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元人民币) 比例 方式
1 北京北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05 0.01% 现金
2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 5 14.28%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3 北京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4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5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 28.57% 现金
合 计 - 35.005 100.00% -
全体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实缴,全体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后期出资根据基金投委会决议和投资进度确定,全体合伙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后 10 日内完成实缴。
6.基金主要投资范围:合伙企业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主要投资范围包括投资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商业不动产等相关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本基金投资后标的企业上市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7.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北投基金公司为基金管理人,负责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将资金存放于托管银行开设的托管账户,通过对目标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使合伙人获得经济回报。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1%。在基金存续期届满后,延长的退出期内不再收取管理费。
9. 收益分配:合伙企业获得与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减去全部费用后(含预留费用),各合伙人按照以下顺序分配收益:
(1)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按其各自实缴出资额优先分配,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如有剩余;
(2)北投基金公司按实缴出资额分配,直至收回相当于投资本金的收益;如有剩余;
(3)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分配门槛收益率7%,如有剩余;
(4)北投基金公司分配门槛收益率 7%,如有剩余;
(5)作为基金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超额收益的 80%在副中心基金、筑信商贸、中煤建设、中铁建工之间按各自实缴出资额占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
10. 基金退出机制: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投资项目情况、市场情况等选择最佳的退出时机和退出方案,采用市场化转让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退出,退出方案需经投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同等条件下,北投集团或其指定的下属企业享有优先认购权。基金存续期满后,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追加投资,除非经全体投资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追加投资,并另行约定追加投资期限。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本次基金为市场化运作,可能会受到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可能对基金的募集、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设计、基金管理、退出产生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本次基金有利于进一步深入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2022-01-26]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海外工程签约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海外工程签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营体(以下简称“联营体”)与菲律宾共和国交通部签署了菲律宾南线长途运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包 1(PNR South-Long Haul Project, Package 1),合同约定联营体将
负责本条铁路的设计、建造工作,合同金额约为 1417.93 亿菲律宾比索,折合约 175.54 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为 36 个月。
本项目为菲律宾南线铁路长途运输段第一期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标准轨距单线非电气化铁路 380km,包括 23 个车站,预留电气化条件。线路设计速度客运 120-160km/h,货运 80-100km/h。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2022 年度总第 2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2022 年度总第 1 次)〕
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2年1月12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执行董事王士奇因其他公务,委托董事长陈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同意:1.公司满足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设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即: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条件,即达到以下条件:
①2018-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 11.75%;
②2018-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 9.86%;
③2020 年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
2.向符合条件的7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000.00万股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55 元/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2021年度绩效考核和2022年度绩效合约签订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00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55 元/股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修龙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97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66)。
5.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7)。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召开 2021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1.2018-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 11.75%;
2.2018-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不低于 9.86%;
3.2020 年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目标。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同行业”平均业绩为“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
本计划在计算上述指标时所用的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是指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8,000.00 万股。
3.授予人数:732 人。
4.授予价格:3.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 获授额度占总 A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股股本的百分比
孔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40.00 0.20% 0.0020%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2022-01-18]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10-12 月 本年累计 同比
业务类型 增减
新签项目 新签 新签项目 新签
数量(个) 合同额 数量(个) 合同额
基础设施建设 2558 11478.6 7887 24166.8 10.7%
铁路 948 2267.4 2186 4335.7 22.0%
其中 公路 152 1361.3 465 2952.6 -27.9%
市政及其他 1458 7849.9 5236 16878.5 19.0%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 58.7 / 205.5 -20.5%
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 183.0 / 612.8 12.9%
房地产开发 / 141.4 / 580.3 -15.4%
其他 / 768.0 / 1727.8 -37.0%
合计 / 12629.7 /27293.2 4.7%
注:房地产开发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的合同额。
2.按地区分布统计
地区分布 新签合同额(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减
境内 25776.1 4.4%
境外 1517.1 11.3%
合计 27293.2 4.7%
3.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021 年 10-12 月 本年累计
面积/金额 面积/金额 同比增减
新增土地储备(万 m2) 78.2 530.2 152.5%
开工面积(万 m2) 159.5 446.1 -9.1%
竣工面积(万 m2) 241.4 549.7 -19.4%
签约面积(万 m2) 107.1 402.7 -23.4%
签约金额(亿元人民币) 141.4 580.3 -15.4%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属 2022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
面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7 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A 股证券代码:601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2-001
H 股证券代码:00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二) 本次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登记情况:
1.出席会议的 H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7,712,737
3.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36.79
权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
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瑞明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
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文、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
孙璀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49,178,012 87.172379 198,534,725 12.827621 0 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62,639,516 88.042147 185,073,221 11.957853 0 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57,529,516 87.711982 190,183,221 12.288018 0 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H 股 1,362,639,516 88.042147 185,073,221 11.957853 0 0.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第 1 至 4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31]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1-071
证券代码:00390 证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348,010,23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2,778,086,3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569,923,8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8.39425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0048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89355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
2、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778,086,352
3、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 A 股股份 62.749830
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公司执行董事王士奇、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诚均因
其他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公司监事李晓声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何文、联席公司秘书谭振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孙璀,纪
委书记张建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285 99.476979 66,831,667 0.523018 400 0.000003
H 股 760,415,719 48.436471 809,508,061 51.563523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71,670,004 93.892253 876,339,728 6.107744 500 0.0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35,985 99.479966 66,449,967 0.520031 400 0.000003
H 股 773,877,223 49.293933 796,046,557 50.70606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5,513,208 93.988734 862,496,524 6.011263 500 0.000003
3. 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20,385 99.479844 66,465,567 0.520153 400 0.000003
H 股 768,767,223 48.968439 801,156,557 51.031555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0,387,608 93.953011 867,622,124 6.046986 500 0.000003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619,785 99.479839 66,466,167 0.520158 400 0.000003
H 股 773,877,223 49.293933 796,046,557 50.70606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85,497,008 93.988621 862,512,724 6.011376 500 0.000003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185 99.476978 66,831,767 0.523019 400 0.000003
H 股 758,855,719 48.337103 811,068,061 51.662891 100 0.000006
普通股合计: 13,470,109,904 93.881379 877,899,828 6.118618 500 0.0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票数 (%) 数 (%)
号
1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6,883,895 95.0263 66,831,667 4.9736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7,265,595 95.0547 66,449,967 4.9452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277,249,995 95.0535 66,465,567 4.9464 400 0.0001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1,277,249,395 95.0535 66,466,167 4.9464 400 0.0001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1,276,883,795 95.0263 66,831,767 4.9736 400 0.0001
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
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三)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2,711,254,285 99.476979 66,831,667 0.523018 400 0.000003
2.议案名称:《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1-12-31]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1.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可以使公司
利用其部分融通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且通过财务公司获
得的净利息和服务费而增加效益;公司与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之
间的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根据交易定价原则,前述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18 年 12 月 27 日,财务公司与中铁工就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
融服务事项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为满足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存贷款业务需求,财务公司与中铁工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中铁工就职工培训、医疗服务、物业管
理等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
常开展,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就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财务公司与中铁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同意公司与中铁工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王士奇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上
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在董事会召开前将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核,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中铁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中铁工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项关联(连)交易涉及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内容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连)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协议约定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连)交易。
独立董事就《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铁工签署的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框架协议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既是满足公司及所属公司对职工培训、医疗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的需要,也符合证券监管要求;(2)协议确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连)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连)交易。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4.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并计算,该等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存款服务:协议规定中铁工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存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
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实际在协议有效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约为
47.94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铁工及附属公司存款余额约为人
民币 8.93 亿元,利息合计约为人民币 0.32 亿元。
贷款服务:协议规定中铁工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贷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实际在协议有效期内每日贷款余额贷款最高为
18.7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铁工及附属公司的贷款余额约为人
民币 9.8 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个年度的服务费用每
年将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际在协议有效期间共收取金融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2 万元。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1)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预计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6,221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239
(2)2020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6,814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164
(3)2019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 不超过 7,820 7,377
中铁工及附属公司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不超过 4,900 3,54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财务公司与中铁工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适用中铁工及其各级附属公司及联系人,但不包括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工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存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工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贷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中铁工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
务所收取的费用。
2.《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公司与中铁工本次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该日常关联交易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的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连)方 关联(连)交易 2022 年预计金额 2023 年预计金额 2024 年预计金
类别 (万元) (万元) 额 (万元)
中铁工及附属 接受关联方综 不超过 7,820 不超过 7,820 不超过 7,820
公司 合服务
中铁工及附属 向关联方租赁 不超过 4,900 不超过 4,900 不超过 4,900
公司 房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铁工
中铁工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中铁工前身是1950 年 3 月成立的铁道部工程总局和设计总局,后变更为铁道部基本建设总局。1989 年 7 月,铁道部撤销基本建设总局,组建成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1990 年 3 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中铁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10,814,925,000 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铁工 100%的权益。2007 年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后,中铁工主要从事股权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物业管理业务。2017 年 12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铁工名称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10,000万元,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号 1 号楼 920,法人代表为陈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铁工总资产(合并)为 120,918,497.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并)为 32,263,483.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合并)97,554,878 万元,净利润(合并)2,720,894.8 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铁工持有股份公司 11,598,764,390 股,约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 47.21%,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连)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项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
[2021-12-2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68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类型:共同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投资标的: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国寿铁工基金”、“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资本”)拟认缴金额为 150 亿元。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勇担服务国家战略主力军,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交通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落地,中铁资本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共同发起设立国寿铁工基金,重点聚焦契合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国家区域发展
战略的项目,旨在通过国寿铁工基金创新产融结合,助力主业发展,践行“中国建造、铁肩担当”。
(二)基金概况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为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为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基金份额 300亿元,其中有限合伙人中国人寿和中铁资本分别认缴 150 亿元。普通合伙人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基业”)认缴1000 万元。基金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 15 年,并可以按照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延长。基金的管理人为国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本”)。
(三)决策程序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铁资本拟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铁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基金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一)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中铁资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7NPY5G
名称: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5 号楼 101
法定代表人:方文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6 年 8 月 19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的具体情况详见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人寿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通基业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7EU5G951
名称:天津恒通基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四环北路与唐通公路交口中关村科技城协同发展中心 3 号楼 310 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56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国寿资本,其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3992。国寿资本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国寿铁工基金。
国寿资本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基金协议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起人签署了《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国寿铁工(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拟任基金管理人:国寿资本
4.基金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算。除合伙人会议另有决议外,合伙企业的初始预期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
之日起 15 年。该预期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情形时,由合伙人会议就合伙企业是否继续存续进行决议,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否则合伙企业继续存续。
5.基金规模:本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300.1 亿元人民币,基金投资人合计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300 亿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领域: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股权类投资、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7.基金备案情况:目前该基金尚在准备设立中,设立后将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8.基金管理模式及管理费: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将与国寿资本订立委托管理协议,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向其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服务。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余额,管理费率为 0.24%/年。
9.基金分配: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在拥有可分配收入的情况下,原则上在首次交割日后,于分配日每年分配一次;如合伙企业无可分配收入,则顺延至下一分配日进行分配。
10.合伙企业的解散: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2)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普通合伙人认为合伙企业已经完成所有投资项目的退出或认为合伙企业的
投资目标在商业上已经不具备可行性,则有权独立决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限提前终止;(3)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4)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5)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
该基金为市场化运作,在投资运作中可能会受到经济政策、行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的发布及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投前可行性论证和投后管理,密切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国寿铁工基金,有利于更好地引入保险资金共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投资能力,推动公司投资组合的多样化,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主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10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4 次)〕
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与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规划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的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适用于中铁工及除中国中铁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外的所属各级公司,协议约定存款业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贷款业务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在 2022 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
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
王士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工持续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和《房屋租赁协议》,同意 2022至 2024 年公司与中铁工综合服务和房屋租赁两项关联(连)交易预测金额分别为:公司向中铁工支付综合服务费用不超过 7820 万元人民币/年;公司向中铁工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不超过 4900 万元人民币/年,该协议有效
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
王士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连)交易具体情况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派外部董事监事薪酬及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广西梧州-玉林-钦州高速公路(玉林至浦北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广西龙胜-峒中口岸公路(宜州至上林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投资天津市轨道交通 Z2 线一期工程(滨海机场站-北塘站)PPP 项目变更政府出资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向中铁建工转让所持中铁装配股权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经济研究院及调整生产监管中心编制定员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及调整党建工作部编制定员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置业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5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6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0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年12月17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惠平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2]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63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隧道局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
1 中铁广州局 角枢纽机场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 375,808 /
承包 JJZQ-4 标段、JZQ-5 标段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
2 中铁建工 西段)南昌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320,491 783 日历天
CJHFJJX-1 标段
3 中铁一局 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站前工程 301,354 48 个月
中铁四局 JHZQ-2 标、JHZQ-3 标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工程站
中铁十局 房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总承
4 中铁武汉电 包 JLZFSG-1、“四电”系统集成及 247,974 12 个月
气化局 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JLSDSG-1
标段
市政及其他工程
5 中铁七局 东莞市虎门镇新联村“三旧”改造 722,031 /
工程
6 中国中铁、中
铁一局、中铁 重庆轨道交通 27 号线工程施工总 571,105 1369日历天
二局、中铁八 承包
局
7 中铁北京局 大连东方巴黎-达里尼湾区文旅综 430,000 1095 天
合体项目
8 中铁建工 惠州高科产业园项目一期 406,859 /
9 中铁八局 中国天府现代智慧农业种植博览 401,525 5 年
园项目
10 中铁六局 北京市、天津市城市公共智慧立体 397,000 /
停车场建设项目
11 中铁一局 福建龙钢厂内基建工程项目 306,000 11 个月
12 中铁三局 锻造镁合金汽车轮毂及镁合金板
材深加工项目、铝镁合金产业园基 303,285 1100 天
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3 中铁八局 深圳市卫星科技产业创新示范区
航天航空科技馆及配套设施施工 265,644 /
总承包项目
14 中铁六局 湖南柏加高新科教产业园项目设 265,203 /
计施工总承包(EPC)
15 中铁北京局 江西四海物流园项目 260,000 1461日历天
16 中铁建工 佛山高明拾里花都项目 241,000 /
17 中铁广州局 河南省智能商业网亭项目 224,894 /
18 中铁六局 铁路沿线 5G 基站基础建设及相关 206,003 730 日历天
配套工程
19 中铁建工、中 中国南京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及 200,000 /
铁设计 配套的高端装备制造综合体项目
20 中铁四局 枣庄市西小社区三期棚户区改造 177,370 960 日历天
工程 EPC 总承包二次招标
21 中铁建工 四川轻化工大学东部校区教师公 158,620 30 个月
寓建设项目
22 中铁六局 张家口蔚县太行山云计算数据中 158,000 24 个月
心项目
23 中铁八局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 150,000 1095日历天
业园区工程建设
24 中铁建工 盛科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 148,210 1460日历天
25 中铁六局 黄冈市齐鲁产业新城总部园区基 146,972 /
础设施项目
26 中铁四局 盘州市城市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 139,576 /
设项目
27 中铁建工 融发大厦项目(施工) 136,802 1425日历天
28 中铁八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环保 131,363 2 年 11 个月
装备产业园
29 中铁建工 南京荣宝科技总部基地项目 120,000 /
30 中铁广州局 惠州市鹅城大桥及引道工程建设 119,701 1096日历天
项目
31 中铁四局 菏泽市晁家庄新村安置房建设工 118,660 /
程施工
32 中铁五局 临汾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基地、临汾 116,291 /
经济开发区科创产业园北区项目
33 中铁电气化 大同市浑源源网荷共享储能电站 102,013 200 日历天
局 项目
34 中铁电气化 朔州市朔城区源网荷共享储能电 102,013 200 日历天
局 站
35 中铁四局 中国湖泊博物馆 EPC 总承包工程 100,000 36 个月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8,571,767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
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8.82%。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97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4]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1-061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铁广场 A 座 20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修龙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
议案》
2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 √ √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
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将第 5 项的议案内容从第 1 项议案
中摘录出来单独作为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390 中国中铁 2021/12/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以下方式办理,H 股股
东办理出席登记相关要求请参照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通函。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之前在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拟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股东应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但出席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4.股东授权委托书至少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邮编:100039)
2.联系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10-51878061
4.传真:010-51878417
5.电子邮箱:ir@crec.cn
(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出席回执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
[2021-11-2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9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铁八局、中铁十局、中铁隧道局、中铁大桥局中标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前工程6个标段(具体中标情况见下表),项目工期均为3,995日历天,本次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5,766,824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0年营业收入的5.94%。
序号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金额
(万元)
1 中铁一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011,640
前工程 CZSCZQ-11 标段
2 中铁二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139,316
中铁八局 前工程 CZXZZQ-13 标段
3 中铁三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746,371
前工程 CZXZZQ-12 标段
4 中铁四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840,877
前工程 CZXZZQ-6 标段
5 中铁十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733,744
前工程 CZXZZQ-10 标段
6 中铁隧道局、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 1,294,876
中铁大桥局 前工程 CZXZZQ-9 标段
合计 5,766,824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20,000.00 万股,约占本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 20,363,539,283.00 股的 0.98%。其中首
次授予 18,00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90.00%,占本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的 0.88%;预留 2,000.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
量的 10.00%,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A 股股本总额的 0.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云
股票代码 601390(上海证券交易所)、00390(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股票简称 中国中铁
注册资本 2,457,092.9283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A 股 2007 年 12 月 3 日;H 股 2007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003U
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
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
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
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
经营范围 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
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
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
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73,771,385 84,844,035 97,140,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9,814 2,367,757 2,518,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86,347 1,789,352 2,183,55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6,170 2,219,779 3,099,407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178,233 22,145,784 25,534,483
总资产 94,267,610 105,618,593 120,012,211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95 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95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6 0.70 0.8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1 12.84 1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93 9.48 10.17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陈 云 董事长
2 陈文健 执行董事、总裁
3 王士奇 执行董事
4 文利民 非执行董事
5 钟瑞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6 张 诚 独立非执行董事
7 修 龙 独立非执行董事
8 孙 璀 总会计师
9 于腾群 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10 刘宝龙 副总裁
11 任鸿鹏 副总裁
12 孔 遁 副总裁、总工程师
13 马江黔 副总裁、总经济师
14 李新生 副总裁
15 何 文 董事会秘书
16 李凤超 安全生产总监
17 贾惠平 监事会主席
18 苑宝印 职工代表监事
19 李晓声 职工代表监事
20 王新华 职工代表监事
21 万 明 职工代表监事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
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规范起步,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计划实施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732 人,激励对象具体范围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及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激励权益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9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3 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及
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活力,同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授予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结算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就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等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身故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对标企业变动情况剔除或更换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管理措施需经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管理措施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
据该等修订对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同意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包括钟瑞明董事、张诚董事、修龙董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及时发出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并做好股东大会的筹备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东承诺书的议
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东声明书与股东承诺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23]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总第 9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年11月19 日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拟订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会议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2021-11-1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5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中标以下重大工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 中标单位 中标项目 本公司中标 工期
号 金额
铁路工程
中铁四局、中 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内蒙
1 铁三局、中铁 段站前工程 JDYZQ-2 标段、山西段 656,244 —
上海局 站前工程 JDYZQ-3 标段、山西段站
前工程 JDYZQ-4 标段
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
2 中铁四局 引入昆明枢纽相关工程站前工程 279,671 2160日历天
一标 YKYGZQ(DJ)-1 标段
3 中铁四局 新建铁力至伊春铁路站前工程 248,726 1277日历天
TYZQSG-2 标段施工总价承包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辽宁
4 中铁九局 段)沈阳枢纽改建工程(二标段) 130,438 1430日历天
施工标段施工总价承包
中铁上海局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
5 及其他方 联络线工程“投资+EPC”YLTLZCB2 122,582 961 日历天
标段
市政及其他工程
6 中铁隧道局 洛阳市孟津区城镇一体化综合开 1,022,838 10 年
及其他方 发项目 EPC 总承包
中铁北方、中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
7 铁一局、中铁 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494,005 —
四局、中铁七
局及其他方
8 中铁六局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沙坝 420,622 —
采石场 EPC 项目
9 中铁十局 安徽来安兴茂旅游度假区项目部 398,909 —
分施工总承包工程
10 中铁一局 温州阿尔勒小镇施工总承包项目 354,000 —
11 中铁十局 泰山新闻出版小镇起步区项目 335,980 26 个月
12 中铁七局 博乐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 265,233 1803日历天
13 中铁九局 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 260,000 —
际金融科技城项目
崇左市中泰合作区多式联运保税
14 中铁七局 仓储基础设施及多式联运(冷链) 236,259 1090 天
综合物流枢纽信息化平台设施 EPC
项目
15 中铁一局 呼和浩特马鬃山滑雪场小镇项目 235,498 —
16 中铁七局 荆州市湖北产业互联网总部园区 212,080 730 日历天
项目
17 中铁五局 南京软件园26-02地块项目施工总 207,384 1825 天
承包
18 中铁一局 宁夏太阳山开发区集中式光伏发 200,000 427 日历天
电项目
19 中铁七局 湖北省嘉鱼《中国诗经文旅小镇》 193,400 5 年
项目二期工程
20 中铁建工 深圳万丰海岸城瀚府总承包工程 163,500 2188日历天
中铁十局、中
21 铁上海局及 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EPC 162,263 130 日历天
其他方
中铁四局及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
22 其他方 程幸福车辆段及平台建设工程施 154,215 —
工项目 01 标
23 中铁一局 河北香河县北运河旅游通航安运 146,000 —
桥及配套路网改建前期工程
24 中铁一局 平顶山市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及开 143,634 48 个月
发项目
25 中铁建工 贵州双龙物流商贸城(一期)工程 143,300 1095日历天
26 中铁四局及 北屯市黄花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 138,624 1095日历天
其他方 总承包(EPC)-第一合同段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50GW(G12)
27 中铁三局及 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厂 137,706 —
其他方 房及相关配套项目动力设备及生
产工艺设备 EPC 总承包
28 中铁五局 南京地铁 6 号线工程栖霞山车辆 130,391 730 天
段 D.006.X-TA04 标
29 中铁四局及 枣庄市西小社区四期棚户区改造 123,243 960 日历天
其他方 工程 EPC 总承包
30 中铁电气化 赣州市中心城区武陵大道快速路 123,135 1095日历天
局及其他方 (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
31 中铁四局 合肥市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 116,181 550 日历日
道)快速化改造工程-2 标段
32 中铁广州局 陕西省西成新区秦汉菀园项目 EPC 107,720 730 日历天
及其他方 工程总承包
合肥市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
33 中铁四局 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3 标 105,764 720 日历日
段
上述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 8,169,545 万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8.40%。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05]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进展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15 日凌晨 3:30 左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承建的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项目石景山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在未探明事发区域地质情况、未超前地质钻探、未超前
注浆加固的情况下,不当采用矿山法台阶方式掘进开挖(包括爆破、出渣、支护等)、小导管超前支护措施加固和过大的开挖进尺,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泥水通过车行横通道涌入左线隧道,导致左线隧道作业人员溺亡。公司再次对本次事故不幸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
(二)事故性质
《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 事故的处理情况
《调查报告》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 12 人,其中涉及中铁二局三公司 5 人,具体为: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进成,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奎,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小龙。截至目前,中铁二局已按照《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中铁二局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党委书记邹杰,中铁二局三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李伟,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范正业给予了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调查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对中铁二局三公司及中铁二局进行相关处罚,公司将督促中铁二局及中铁二局三公司做好整改工作。
三、事故对公司的影响
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项目南起九洲大道--建业一路交叉口,北至板樟山北侧,左线全长 2445.9 米,右线全长 2434.4 米。其中,石景
山隧道段 1.78 公里。开工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总工期 1080 天,项
目总合同额为6.67亿元。调查组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678.677万元。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也无较大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认真查找自身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补齐短板,扎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要求各级子公司高度重视和强化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杜绝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属 2021 年第 4 次定期会议(2021
年度总第 12 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专人及
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与视
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二局对所属 7 家子企业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领导及高管 2020 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王士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二局投资开发西安盈创中心大厦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交通投资建设岑溪(粤桂界)至大新公路(南宁至大新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七局以股份公司名义联合中铁七局、资本投资建设桂林至钦州港公路(永福三皇至柳州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隧道局投资建设湖北省武汉市两湖隧道工
程(南湖段)PPP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铁电气化局、中铁武汉电化局分别以“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模式投资建设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莱西至荣成铁路站后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孟加拉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中铁雄安新区区域总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南方申请变更中铁(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系并加挂中国中铁东南区域总部牌子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五局集团申请注销中铁贵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1390)中国中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731元
每股净资产: 9.04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2%
营业总收入: 7702.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6.47亿元
[2021-10-27]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主要经营情况
1.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1 年 7-9 月 本年累计 同比
业务类型 增减
新签项目 新签 新签项目 新签
数量(个) 合同额 数量(个) 合同额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注①) 1958 3587.1 5329 12688.2 11.5%
铁路 517 871.1 1238 2068.3 12.0%
其中 公路 138 455.6 313 1591.3 -21.2%
市政及其他 1303 2260.4 3778 9028.6 20.1%
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 51.1 / 146.8 -24.2%
工业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 148.0 / 429.8 12.7%
房地产开发(注②) / 126.2 / 438.9 -2.0%
其他业务 / 414.4 / 959.8 -15.4%
合计 / 4326.8 / 14663.5 8.3%
注:
① 上述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中包含基础设施投资类业务新签
合同额 1560 亿元,同比减少 0.2%。
②房地产开发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的合同额。
2.按地区分布统计
地区分布 新签合同额(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减
境内 13856.9 7.3%
境外 806.6 28.2%
合计 14663.5 8.3%
3.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2021 年 7-9 月 本年累计
面积/金额 面积/金额 同比增减
新增土地储备(万 m2) 283.3 452.0 380.9%
开工面积(万 m2) 63.8 286.6 -30.8%
竣工面积(万 m2) 108.8 308.3 9.4%
签约面积(万 m2) 89.0 295.6 -8.6%
签约金额(亿元人民币) 126.2 438.9 -2.0%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09-30] (601390)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50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召开中国中铁第三届第二次职代会团长联席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代会团长联席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完成后,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贾惠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苑宝印先生、李晓声先生、王新华先生、万明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万明先生,男,无曾用名/别名,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万明
先生于 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中铁四局第八工程分公司首席
法律顾问;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处
处长;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
公室)副主任;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本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
巡视办主任;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铁四局党委常委、党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保留原职级);2021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本公
司法律合规部部长;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万明先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后获得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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