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31什么时候复牌?-环旭电子停牌最新消息
≈≈环旭电子601231≈≈(更新:22.02.25)
[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转债”2022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2022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可转债”“环旭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4 日
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环旭转债
3、债券代码:113045
4、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34.5 亿元
6、发行数量:3,450 万张
7、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10%、第二年 0.2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3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债券期限:6 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7 年 3 月 3 日止
10、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3 日
11、最新转股价格:19.75 元/股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3、信用评级:可转债评级为“AA+”
14、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未设置担保
16、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环旭
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本计息年度
票面利率为 0.1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派息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含
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3、可转债付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环旭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人民币0.1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08 元(税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二)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10 元人民币(含税)。
(三)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10 元人民币。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按照税收政策执行。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169 号 B 栋 5 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8968418
联系传真:021-58968415
(二)保荐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三)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联系传真:021-588994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进入行权期的方案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0000000114 2017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第二个行权期 0000000115 2018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 0000000116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第四个行权期 0000000117 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9 年 首次授予部分 0000000415 2021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7 日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0000000575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17,223,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
其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181,000 股。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247,714,363.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13.86 元/股—14.95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环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
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及 2021 年 8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二)回购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
临 2021-090、临 2021-096、临 2022-002、临 2022-008)。
2022 年 2 月,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181,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38
元/股、最低价格为13.9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733,7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7,223,2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回购最高价格 14.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3.86 元
/股,回购均价 14.3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47,714,363.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环旭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6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股东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股份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股数占 变动原因
总股本比例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9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14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12/21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12/28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30 32,000 0.0014% 股权激励行权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2021/12/31 56,000 0.0025%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4 8,000 0.0004%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6 4,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10 5,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14 5,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2022/1/25 30,000 0.0014% 股权激励行权
注 1:股份变动日期为股份过户日期;上述股份变动公司已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注 2:总股本以本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进行计算。
注 3:刘鸿祺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退休,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回购股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939,972 1.17 25,939,972 1.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3,698,800 98.83 2,184,448,511 98.83
其中:回购专 11,332,177 0.51 26,494,205 1.20
用证券账户
总股本 2,209,638,772 100 2,210,388,483 100
注 1: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1,332,177 股为公司 2019 年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部分;2021 年 9 月 22 日过户 281,200 股至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021 年 12 月 21 日过户 1,780,050 股至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注 2: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和可转债转股增加 749,711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完成的股份回购(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1))目前尚未使用的股份数量为 9,270,927 股,将根据披露的用途 5,270,927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4,000,000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该等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则该等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销。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7,223,278股,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2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1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7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未使用。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使用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
存款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17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4,500,000 张(3,450,000 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19,273,584.91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1,156,415.0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9,57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113 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产品期 结构化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率 额 限 收益类型 安排 成关联
(万元) 交易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 保本浮动
州大亚湾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看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 5,000 1.65%或 2.83% 3.84 或 6.59 17 天 收益 无 否
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 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购买金额 产品期 预期收益率 合同 是否提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收益类型 (万元) 限 (年) 起息日 到期日 签署日 资金投向 供履约
(天) 担保
本产品本金投资于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 融工具。衍生金融
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存 NSZ02238 保本浮动收益 5,000 17 天 1.65%或 2.83% 2022/2/11 2022/2/28 2022/2/10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否
款 信用、权益、商品、
外汇、利率期权等
衍生金融工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现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为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上市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036
(二)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安全的不利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已重述)
总资产 31,070,402,620.02 34,200,784,363.88
总负债 19,020,196,428.00 21,866,403,08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49,820,179.95 12,333,988,051.41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523,674.10 -1,844,143,631.60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94%,公司货币资金为508,302.43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0.98%。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2022-0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营业收入构成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5,299,654,770.21 47,696,228,222.53 15.94%
营业利润 2,131,813,481.09 1,961,650,750.59 8.67%
利润总额 2,138,858,923.07 1,973,563,054.56 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7,968,074.82 1,739,435,448.10 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95,083,855.46 1,615,438,890.95 4.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85 0.80 6.25%
总资产收益率(%) 6.07 6.84 减少 0.77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3 15.88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现金周转天数(天) 43.59 30.22 增加 13.37 天
资本开支(CAPEX,万元) 179,510 129,860 38.23%
EBITDA(万元) 328,919 267,910 22.77%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已重述)
总资产 35,856,733,503.81 31,070,402,620.02 1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081,960,207.42 12,049,820,179.95 8.57%
股本(股) 2,210,172,782 2,209,343,372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92 5.45 8.62%
注:1、上表为合并报表数据,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在披露的上年末数据基础上进行
了追溯调整
2、资本开支金额按照年度平均汇率折算
3、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净额)+折旧及摊销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净额)=利息费用+利息收入
2、营业收入构成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分类 2020年 2021年 变动金额 同比变动
通讯类产品 2,028,386.41 2,121,136.81 92,750.40 4.57%
消费电子类产品 1,721,481.07 1,856,602.17 135,121.10 7.85%
电脑及存储类产品 382,585.56 479,305.33 96,719.77 25.28%
工业类产品 435,007.54 727,613.58 292,606.04 67.26%
汽车电子类产品 169,101.88 260,508.83 91,406.95 54.05%
医疗电子类产品 7,199.66 28,067.96 20,868.29 289.85%
其他 25,860.07 56,730.80 30,870.10 119.37%
合计 4,769,622.82 5,529,965.48 760,342.65 15.94%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营业收入增长及原因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3.00 亿元,较 2020 年 476.96 亿元同比增长
15.94%,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均实现增长;其中,工业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达67.26%;汽车电子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54.05%;电脑及存储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25.28%。导致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2021 年合并 Financière AFG(以下简称“FAFG”)报表增加的营业收入;(2)2021 年全球经济恢复增长,电动汽车、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带动相关业务板块需求增长,公司 EMS/ODM 业务增速加快,尤其是工业类和汽车电子业务;(3)墨西哥、台湾等新投入生产线陆续投产,订单增长较快。2021 年,公司通讯类和消费电子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工业类、电脑及存储类和汽车电子类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均有所提升。
2、费用及利润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利润 21.32 亿元,较 2020 年的 19.62 亿元增长 8.67%;
实现利润总额 21.39 亿元,较 2020 年的 19.74 亿元增长 8.38%;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8 亿元,较 2020 年的 17.39 亿元增长 6.81%。
公司 2021 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总额为 34.81 亿
元,较 2020 年度期间费用 31.14 亿元同比增加 3.68 亿元,同比增长 11.81%。其
中,在强化内部管理、压缩不必要开支的情况下,公司在合并 FAFG 后管理费用
同比增加 0.46 亿元,同比小幅增长 4.10%;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0.65 亿元,同比
小幅增长 4.1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1.08 亿元,同比增长 112.43%,主要是提前偿还收购 FAFG 并购贷款的一次性费用及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加的利息费用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1.49 亿元,同比增长 46.80%,主要为物流成本、产品销售增加导致权利金支付增加及收购 FAFG 资产溢价分摊所致。公司 2021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30%,相比 2020 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53%,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收购 FAFG 可辨识资产溢价分摊(PurchasePriceAllocation, 以下简称“PPA”)、
新建惠州厂和越南厂、偿还 FAFG 并购贷款的一次性费用以及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加的利息费用对 2021 年获利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年 比例注 2021年 比例 2021年 比例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对营业毛利的影响 1,202 0.08% 1,073 0.06% 6,741 0.12%
PPA 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1,484 0.10% 1,343 0.07% 7,946 0.14%
对净利润的影响 1,429 0.10% 1,524 0.08% 6,818 0.12%
新建惠州厂、越南厂对获利的 2,094 0.15% 2,356 0.13% 6,385 0.12%
影响
偿还FAFG并购贷款的一次性 - - - - 1,198 0.02%
费用对获利的影响
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
加的利息费用(不增加实际支付 3,236 0.23% 3,236 0.17% 10,785 0.20%
利息)
注:上表中比例为对应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扣非后净利润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95
亿元,较 2020 年同期的 16.15 亿元同比增加 0.80 亿元,同比增长 4.93%;当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63 亿元,较 2020 年度的 1.24 亿元同比增加 31.36%,
主要是因为公司公允价值损益和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25%,营业利润率优于去年同期水平。
特别提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数据系公司根据发展策略、经营计划及市场和业务发展状况做出的规划和展望,计划实施和经营目标实现以全球新冠疫情改善、国际贸易局势稳定、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场开拓及订单执行符合预期为前提,因此经营目标未来的实际实现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该等经营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进行投资决策不要过分依赖该经营业绩目标信息。
五、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0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907,942,478.65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28.27%,较 2021 年 12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
减少 26.0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 1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临 2021-090、临 2021-096、临 2022-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进入行权期的方案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0000000114 2017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第二个行权期 0000000115 2018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 0000000116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第四个行权期 0000000117 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9 年 首次授予部分 0000000415 2021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7 日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0000000575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4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6,637,264,607.81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1.59%,较 2021 年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减少 4.47%。
公司 2021 年 1 月至 12 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5,299,654,770.21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5.94%。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2021 年 10-12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781,820,872.16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3.10%,较第三季度(2021年 7-9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 31.8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2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12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临 2021-090、临 2021-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
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26,000 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
份数量为 1,310 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0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 3,449,974,000 元,
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92%。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9,9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7,798,62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的 37.56%。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509,3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509,30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3.15%。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26,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10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97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92%。
二、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 55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 17名激励对象于 2017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66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1,155 人调整为
1,099 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65.56 万份调整为 2,166.895 万份。
6、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有
28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13 名激励对象于 2018 年度年绩效考核
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 1 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70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115.155 万份。
7、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
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有 24 名
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死亡、2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17 名激励对象于 2019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 万份(前述 3 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43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92.545 万份。
8、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
有 26 名激励对象离职、8 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14 万份(前述 8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09 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76.405 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 2021年第四季度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份) 行权数量占可行
权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 19,900 0.10%
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激励对象小计
总计 19,900 0.10%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 1,009 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有 605 人参与行权,其中,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6 人参与行权。
4、2021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 15.54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 19,900 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
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19,900 股,获得募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富
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58,9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
款、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款)
2022000160104 期、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月享盈 21120290 期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均为 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67,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
上述产品中,厦门国际银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1652911008 期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款)2021653231008 期、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月享盈 21090381 期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30 日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 67,2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528.44 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4,500,000张(3,450,000 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73,584.91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9,57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113 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产品 结构化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期限 收益类型 安排 成关联
(万元) 交易
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 85 天 保本浮动收 无 否
品银行理财产品 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款 22,300 3.00% 155.79 益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品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20,000 3.32% 156.78 85 天 益 无 否
款)2022000160104 期
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 16,600 3.29% 127.18 85 天 保本浮动收 无 否
行 品银行理财产品 款月享盈 21120290 期 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预期收益 合同 是否提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收益类型 (万元) (天) 率(年) 起息日 到期日 签署日 资金投向 供履约
担保
本产品本金投资于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 保 本 浮 动 融工具。衍生金融
间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款 SSH00033 收益 22,300 85 天 3.00% 2022/1/5 2022/3/31 2022/1/4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否
信用、权益、商品、
外汇、利率期权等
衍生金融工具。
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 保 本 浮 动 货币市场类-现金&
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JGXHLA2022000160104 收益 20,000 85 天 3.32% 2022/1/5 2022/3/31 2022/1/4 存款 否
A 款) 2022000160104 期
本产品所募集的结
构性存款本金纳入
[2021-12-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深副总经理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副总经理邱宗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前退休,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4 日完成上述高管退休手续的办理,其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公司拟返聘上述高管退休后担任公司顾问,返聘期一年。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邱宗义先生的退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开展。
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邱宗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1]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苏
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首次交
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93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
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不
需要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基金
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耀途资本”)及新进13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签订合伙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包括等值外币)的投资总额,开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企业创投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1-058)。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 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背景:耀途资本募集设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三期人民币基金,旨在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领域投资布局
3、合伙企业的目标规模和公司认缴出资规模: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可以多次交割进行募集,首次交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93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7AL0B9M
5、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6、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
路 183 号 10 栋 2-150-1 室
7、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8、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募集完成交割日后 7 年,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 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年
9、出资进度:第一期 40%,第二期 30%,第三期 30%
10、目前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 40.0000%
2 上海铁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0.0000%
有限合伙人上海铁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签署《退伙协议》(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新进有限合伙人信息见下述第三部分(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做出决策。
(2)咨询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合理时间内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人数和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并可根据合伙企业的募资等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委派 1 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原则上,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最高的除联接投资载体外的前 3 名有限合伙人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战略价值的 2 名有限合伙人各自委派 1 名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对下列事项有以下权利:
1)就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进行表决;
2)就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
3)对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涉及投资限制的事项给予豁免;
4)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以及
5)对其他协议约定的应由咨询委员会决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拥有管理与执行基金事务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协议所述的信息披露报告;
3)按照协议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
4)按照协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
5)按照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以及
6)按照协议约定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3、管理费: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之后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合伙企业延长的经营期限内,不再收取管理费。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可分配资金:指合伙企业收入(包括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个人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投资、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2)分配原则: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资金后的 90 日内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源于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相应的投资项目退出后与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源于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的可分配资金, 在分配源于项目处置收入或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的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任一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 对部分退出而得的可分配资金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且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可向合伙人进行现金分配。
(3)项目收益分配的分配顺序:首先,投资成本返还;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向该有限合伙人按照单利 8%/年的回报率分配优先回报;然后,附带收益追补,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进行分配;最后,超额收益分配,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
(4)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5)合伙企业的分配通常以现金进行, 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约定的情况下, 亦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
(三)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子、消费电子、云计算、智能驾驶、企业级服务和机器人等。
2、投资期: 首次交割日起 4 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批
准,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3、盈利模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及类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以及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三、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普通合伙人
1、基金普通合伙人: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耀途资本”)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680237J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白宗义
6、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961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7、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8、备案情况:耀途资本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277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10、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投资领域
12、耀途资本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耀途资
本资产总额 2,590 万元,净资产 622 万元,营业收入 1,495 万元,净利润 262 万
元
13、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曜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认缴出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或名称 住所或主要经营 出资 认缴出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场所 方式 资额 比例 方式
普通合伙人
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 货币 2,000 2.5221% 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张江高科 货币 3,000 3.7831% 有限责任
技园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 北京市海淀区 货币 3,000 3.7831% 有限责任
限公司
[2021-12-17]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6 日、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约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除发生派息情形外,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其他情形。
公司因派息情形对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交易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交易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应调整情况如下:
定价日/分红除息日 定价/调整依据 受让价格(元)
2019 年 8 月 24 日 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3.34
2020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 13.165
现金红利 1.75 元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 12.665
现金红利 5 元[注]
注:本次分红派息经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
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 12.665 元/股。
二、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 18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 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李志成、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刘鸿祺、石孟国、史金鹏、刘丹阳、游家雄、邱宗义、林岳明,合计获授 152.005 万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 26 万股。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数 持有持股计划 占当期持股
持有人 量(万股) 的份额(万份) 计划总份额
比例上限(%)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152.005 1,925.143325 85.39
管合计 13 人
其他员工 5 人 26 329.29 14.61
总计 18 人 178.005 2,254.433325 1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FAFG 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 AFG 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 Financière AFG(简称“FAFG”)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 Asteelflash Group(简称“AFG”)。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鉴于 AFG 和 FAFG 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流程,公司拟对《财务资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财务资助原因及必要性 第四条 财务资助原因及必要性
一、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 一、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股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有资金资助必 之间因业务往来有资金资助必要,或有短期
要,或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 融通资金的必要。
二、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需满足以下 二、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需满足以下三个
三个条件之一: 条件之一:
1、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营运需 1、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
要而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 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
2、 本公司与相互持股达 30%以上的参 2、本公司与相互持股达 20%以上的参股公
股公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有短期融通 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
资金之必要者。 要者。
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 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基 间基于策略性目的有短期融通资金之 于策略性目的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者,且 必要者,且经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董事 经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财务资助额度 第五条 财务资助额度
一、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以不 一、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含控股 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体母公 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为限。 期经审计单体母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 二、对个别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 分之四十为限。
资助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二、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百分之百表决权 审计单体母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之百 股份的未在中国台湾注册的子公司之间,因
分之四十为限。 业务往来关系或短期融通资金的需要,提供
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财务资助的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及个别对 之间的财务资助,如因业务往来而有资 象的限额不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体母 金资助必要的,除须满足第五条其他条 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百为限,不受 件外,财务资助额度还需不超过双方最 本条第一项之限制。
近一年进货金额及劳务支出总额或销 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
货金额及劳务收入总额。 的财务资助,如因业务往来而有资金资助必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要的,除须满足第五条其他条件外,财务资 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 助额度还需不超过双方最近一年进货金额 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及劳务支出总额或销货金额及劳务收入总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 额。
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提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资
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提供反担保。 金等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
五、如涉及关联交易,还需符合关联交 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易相关规定执行。 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
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提供
反担保。
五、如涉及关联交易,还需符合关联交易相
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财务资助期限及计息方式 第六条 财务资助期限及计息方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助期
助期限及计息方式订定如下: 限及计息方式订定如下:
一、每笔财务资助期限最长以一年为原 一、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以不超过一年为原
则。 则。因业务往来关系需延长资助期限的,经
二、财务资助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提供财务资助方董事会核准后,财务资助期择一之方式计息,并视公司资金成本机 限可展期不超过六个月,并以一次为限。动调整,调整利率时由权责单位呈请总 二、财务资助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择一经理或财务长核定后执行,每月计息一 之方式计息,并视公司资金成本机动调整,次。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之资金贷与 调整利率时由权责单位呈请总经理或财务
计息方式应依前项规定办理。 长核定后执行,每月计息一次。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公司之财务资助计息方式应依前项
规定办理。
三、子公司涉及财务资助的期限及计息方式
应依前项规定办理。但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其单笔财务资助期限以不超过五
年为原则。需延长资助期限的,报经提供财
务资助方董事会核准后,财务资助期限可展
期不超过三年,并以一次为限,不受本条第
一项之限制。
第八条 决策及授权层级 第八条 决策及授权层级
一、 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先经权责单 一、 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先经权责单位审位审慎评估是否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 慎评估是否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
定,并根据第七条的程序办理。 第七条的程序办理。
二、 财务资助应依前项规定提董事会 二、 财务资助应依前项规定提董事会决决议,并得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财务资助 议,并得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财务资助对象于对象于董事会决议的一定额度及不超 董事会决议的一定额度及不超过一年期间过一年期间内分次资助或循环使用。 内分次资助或循环使用。
三、 前项所规定的一定额度为公司最 三、 前项所规定的一定额度为公司最近一近一期单体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净 期单体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
资产的百分之十为限。 分之十为限,但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情形的不
在此限。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
一、本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一、本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务。 二、如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基于当地监
二、如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基于当 管部门的要求需披露相关资料,公司应予以地监管部门的要求需披露相关资料,公 配合,具体如下:
司应予以配合。 (1)本公司应于每月十日前配合公开发行母
公司公告申报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财务资
助余额。
(2)本公司财务资助余额达下列标准之一
者,应于事实发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内呈报
公开发行母公司由其代为办理公告申报:
1、本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助他人之余额达
公开发行母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百分
之二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单一企业财务资助余
额达公开发行母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
百分之十以上。
3、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金额达新
台币一千万
[2021-1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6,947,542,006.77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0.33%,较 2021 年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 33.68%。
公司 2021 年 1 至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662,390,162.41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6.5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4]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9 7
转债代码
1 13045 转债简称 :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 提示
? 转债代码:1 13045
?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 转股价格:19.75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自2021年1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环旭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4.5亿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20%、第三年0.60%、第四年1.3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1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止
2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六)转股价格:19.75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13045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环旭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环旭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3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环旭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1年3月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9.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4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环旭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5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58968418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 1122月月44日日
[2021-12-03]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9 6
转债代码
1 13045 转债简称 :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 提示
? 回购 方案 的 进展 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1 月 3 0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0.73%,成交的最高 价 格为 1 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 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上述 回购 进展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 021 年 8 月 2 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过了 《 关 于 以集中
竞价 交易方 式 回 购 股份 方案 的议案 》 拟 以 不低于 人民币 2 亿元 含 本 数 )),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 含本 数 的 自有资金 回购 公司 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购 价 格 不超过人 民 币 18 元
股 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 21
年 8 月 2 4 日 至 20 22 年 2 月 2 3 日 。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0 于 2 021 年 9 月 2 日 、 2 0 21 年 1 0 月 9 日 、
2 021 年 1 1 月 2 日 披露 了 股份 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1 071 、 临 2021 079 、
临 2021 0 90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w.sse.com.cn 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 进展 情况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 展情 况,现将 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
021 年 1 1 月 公司 未进行股份 回购 。 截至 2 021 年 1 1 月 3 0 日, 公司 累计
2
回购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股份1616,,042042,,278278股,股,约占约占公司公司目前总股本目前总股本的的00.73.73%%,,成交成交的最的最高价高价格格为为14.9514.95元元//股、最低股、最低价格价格为为13.8613.86 元元//股股,,成交总金额成交总金额为为230230,,980980,,615615..0606元元((不不含交含交易费用)易费用)。上述。上述回购回购进展进展符合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有关的有关规规定和定和公司回购公司回购股份股份方案的要求方案的要求。。
二、
二、其他其他说明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上海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份实施细则》》等有关等有关规定的要规定的要求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 1122月月33日日
[2021-11-3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1
证
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9 5
转债代码:
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
环旭电 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全资子公司 环荣电子(惠
州)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惠州 厂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正式 投产。
惠州厂
成立于 20 19 年 4 月 1 5 日, 位于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
区新兴产业园 基地 总 面积达 6 0 000 平方米 项目 总投资 为 13.5 亿元 。 2021 年
11 月, 惠州厂 顺利完成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的 客户 验证 通过 验证 的 生产线 可 开
始 量产 出货 。
根据
规划, 惠州厂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前期为承接环胜电子 深圳 有限公司 现
有视讯产品、电子智能产品及系统组装业务; 后期将 逐步承接其新 增业务及产品
线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 能够对现有深圳基地的产线、业务进行承接和升级,
一方面满足市场需求增长和 产品更新迭代的需要,另一方面打造更加智能化的生
产运营体系 从人才交流、产品研发、客户拓展、 品牌运营等方面与深圳形成联
动, 夯实公司在华南地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基 。
根
据规划, 惠州 厂将 于 2022 年 四季度 达产。由 于项目的产能释放需要一个
过程,产品销售及业绩实现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谨慎决策。
特
此公告 。
环
旭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1 1 月 30 日
[2021-11-24]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646.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67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 2021 年 11 月 28 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
的期权代码:0000000415。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
2、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3、行权人数:477 人
4、行权价格:12.67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
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
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547.58 31.90 0.2517
人) 人员
总计 646.82 37.68 0.2973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注]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①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9]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对该公告中部分错误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1)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649.9 万份
更正后:
(1)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二、“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更正前:
(二)行权数量:649.9 万份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550.66 32.08 0.2531
人) 人员
总计 649.90 37.86 0.2987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更正后:
(二)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547.58 31.90 0.2517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人) 人员
总计 646.82 37.68 0.2973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于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39.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15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
期权代码:0000000575。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9 日
2、行权数量:39.60 万份
3、行权人数:4 人
4、行权价格:21.15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或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
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
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 总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4 人) 39.60 34.74 0.018
总计 39.60 34.74 0.018
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为 114 万份。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注]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①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 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 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5,197,014,257.58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减少 12.99%,较 2021 年 9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减少 5.65%。
公司 2021 年 1 至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1,714,848,155.64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7.6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0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10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及 2021 年 8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9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共计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9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该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
2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 89.42 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号 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302,700 235,500 1,667.26 67,200
2 银行存款 40,000 40,000 330.00 0
合计 342,700 275,500 1,997.26 67,2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4,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78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15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67,2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132,800
总现金管理额度 200,0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有 26 名激励对象离职、
8 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14 万份(前述 8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09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76.405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鉴于公司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4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权激励对象由 513 人调整为 477 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16.70
万份调整为 1,618.25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 万份。本次调整
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5 人调整为 4 人,预留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4 万份调整为 99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 2019 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方式实现经营层和员工持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而达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 2019年回购股份的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陈昌益先生和魏镇炎先生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陈昌益先生和魏镇炎先生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尚未使用的股份为 11,050,977 股。本次变更用途后,其中
705.0977 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4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除此外,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份回购方案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7 日和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15),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0元/股(含)。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8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7),由于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3 元/股(含)。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8);截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13,037,477 股。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128.06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13.165元/股。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42.47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0 元/股。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28.12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0 元/股。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19 年回购股份已使用合
计 1,986,500 股,尚余 11,050,977 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 2019 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回购用途 拟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1 员工持股计划 705.0977
2 股权激励计划 400
合计 1,105.0977
除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即 2022 年 8 月
12 日前)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说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安排,对原有方案中约定的回购股份用途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的方式实现经营层和员工持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而达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已回购公司
股份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1元
每股净资产: 5.39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2%
营业总收入: 365.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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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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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转债”2022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2022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可转债”“环旭转债”)将于 2022 年 3 月 4 日
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 年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环旭转债
3、债券代码:113045
4、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34.5 亿元
6、发行数量:3,450 万张
7、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10%、第二年 0.2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30%、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债券期限:6 年,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7 年 3 月 3 日止
10、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7 年 3 月 3 日
11、最新转股价格:19.75 元/股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3、信用评级:可转债评级为“AA+”
14、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未设置担保
16、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环旭
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本计息年度
票面利率为 0.1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派息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含
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 日
2、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3、可转债付息日:2022 年 3 月 4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环旭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付息金额为人民币0.1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08 元(税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二)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10 元人民币(含税)。
(三)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10 元人民币。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按照税收政策执行。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名称: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 169 号 B 栋 5 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8968418
联系传真:021-58968415
(二)保荐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三)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联系传真:021-588994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进入行权期的方案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0000000114 2017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第二个行权期 0000000115 2018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 0000000116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第四个行权期 0000000117 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9 年 首次授予部分 0000000415 2021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7 日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0000000575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量:17,223,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8%。
其中,公司于 2022 年 2 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181,000 股。
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247,714,363.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13.86 元/股—14.95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环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
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及 2021 年 8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二)回购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1 月的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
临 2021-090、临 2021-096、临 2022-002、临 2022-008)。
2022 年 2 月,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181,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38
元/股、最低价格为13.9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733,7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7,223,2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回购最高价格 14.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3.86 元
/股,回购均价 14.3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47,714,363.0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环旭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6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股东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股份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股数占 变动原因
总股本比例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9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14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12/21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1/12/28 10,000 0.0005% 股权激励行权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1/12/30 32,000 0.0014% 股权激励行权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2021/12/31 56,000 0.0025%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4 8,000 0.0004%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6 4,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10 5,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岳明 副总经理 2022/1/14 5,000 0.0002% 股权激励行权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2022/1/25 30,000 0.0014% 股权激励行权
注 1:股份变动日期为股份过户日期;上述股份变动公司已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
注 2:总股本以本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进行计算。
注 3:刘鸿祺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退休,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公司回购股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939,972 1.17 25,939,972 1.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3,698,800 98.83 2,184,448,511 98.83
其中:回购专 11,332,177 0.51 26,494,205 1.20
用证券账户
总股本 2,209,638,772 100 2,210,388,483 100
注 1: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1,332,177 股为公司 2019 年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部分;2021 年 9 月 22 日过户 281,200 股至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021 年 12 月 21 日过户 1,780,050 股至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注 2: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和可转债转股增加 749,711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完成的股份回购(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1))目前尚未使用的股份数量为 9,270,927 股,将根据披露的用途 5,270,927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4,000,000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该等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则该等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销。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7,223,278股,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2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1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7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未使用。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使用完毕,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
存款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17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4,500,000 张(3,450,000 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19,273,584.91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1,156,415.0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9,57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113 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 产品期 结构化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率 额 限 收益类型 安排 成关联
(万元) 交易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 保本浮动
州大亚湾支行 银行理财产品 看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 5,000 1.65%或 2.83% 3.84 或 6.59 17 天 收益 无 否
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 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购买金额 产品期 预期收益率 合同 是否提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收益类型 (万元) 限 (年) 起息日 到期日 签署日 资金投向 供履约
(天) 担保
本产品本金投资于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 融工具。衍生金融
涨两层区间 17 天结构性存 NSZ02238 保本浮动收益 5,000 17 天 1.65%或 2.83% 2022/2/11 2022/2/28 2022/2/10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否
款 信用、权益、商品、
外汇、利率期权等
衍生金融工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现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为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上市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036
(二)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安全的不利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已重述)
总资产 31,070,402,620.02 34,200,784,363.88
总负债 19,020,196,428.00 21,866,403,08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49,820,179.95 12,333,988,051.41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523,674.10 -1,844,143,631.60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94%,公司货币资金为508,302.43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0.98%。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2022-0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营业收入构成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5,299,654,770.21 47,696,228,222.53 15.94%
营业利润 2,131,813,481.09 1,961,650,750.59 8.67%
利润总额 2,138,858,923.07 1,973,563,054.56 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7,968,074.82 1,739,435,448.10 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95,083,855.46 1,615,438,890.95 4.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85 0.80 6.25%
总资产收益率(%) 6.07 6.84 减少 0.77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3 15.88 减少 1.06 个百分点
现金周转天数(天) 43.59 30.22 增加 13.37 天
资本开支(CAPEX,万元) 179,510 129,860 38.23%
EBITDA(万元) 328,919 267,910 22.77%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已重述)
总资产 35,856,733,503.81 31,070,402,620.02 1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081,960,207.42 12,049,820,179.95 8.57%
股本(股) 2,210,172,782 2,209,343,372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92 5.45 8.62%
注:1、上表为合并报表数据,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在披露的上年末数据基础上进行
了追溯调整
2、资本开支金额按照年度平均汇率折算
3、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净额)+折旧及摊销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净额)=利息费用+利息收入
2、营业收入构成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分类 2020年 2021年 变动金额 同比变动
通讯类产品 2,028,386.41 2,121,136.81 92,750.40 4.57%
消费电子类产品 1,721,481.07 1,856,602.17 135,121.10 7.85%
电脑及存储类产品 382,585.56 479,305.33 96,719.77 25.28%
工业类产品 435,007.54 727,613.58 292,606.04 67.26%
汽车电子类产品 169,101.88 260,508.83 91,406.95 54.05%
医疗电子类产品 7,199.66 28,067.96 20,868.29 289.85%
其他 25,860.07 56,730.80 30,870.10 119.37%
合计 4,769,622.82 5,529,965.48 760,342.65 15.94%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营业收入增长及原因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53.00 亿元,较 2020 年 476.96 亿元同比增长
15.94%,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均实现增长;其中,工业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达67.26%;汽车电子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54.05%;电脑及存储类产品营收同比增长 25.28%。导致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2021 年合并 Financière AFG(以下简称“FAFG”)报表增加的营业收入;(2)2021 年全球经济恢复增长,电动汽车、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带动相关业务板块需求增长,公司 EMS/ODM 业务增速加快,尤其是工业类和汽车电子业务;(3)墨西哥、台湾等新投入生产线陆续投产,订单增长较快。2021 年,公司通讯类和消费电子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同比下降,工业类、电脑及存储类和汽车电子类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均有所提升。
2、费用及利润
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利润 21.32 亿元,较 2020 年的 19.62 亿元增长 8.67%;
实现利润总额 21.39 亿元,较 2020 年的 19.74 亿元增长 8.38%;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8 亿元,较 2020 年的 17.39 亿元增长 6.81%。
公司 2021 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总额为 34.81 亿
元,较 2020 年度期间费用 31.14 亿元同比增加 3.68 亿元,同比增长 11.81%。其
中,在强化内部管理、压缩不必要开支的情况下,公司在合并 FAFG 后管理费用
同比增加 0.46 亿元,同比小幅增长 4.10%;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0.65 亿元,同比
小幅增长 4.1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1.08 亿元,同比增长 112.43%,主要是提前偿还收购 FAFG 并购贷款的一次性费用及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加的利息费用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1.49 亿元,同比增长 46.80%,主要为物流成本、产品销售增加导致权利金支付增加及收购 FAFG 资产溢价分摊所致。公司 2021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30%,相比 2020 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53%,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收购 FAFG 可辨识资产溢价分摊(PurchasePriceAllocation, 以下简称“PPA”)、
新建惠州厂和越南厂、偿还 FAFG 并购贷款的一次性费用以及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加的利息费用对 2021 年获利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年 比例注 2021年 比例 2021年 比例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对营业毛利的影响 1,202 0.08% 1,073 0.06% 6,741 0.12%
PPA 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1,484 0.10% 1,343 0.07% 7,946 0.14%
对净利润的影响 1,429 0.10% 1,524 0.08% 6,818 0.12%
新建惠州厂、越南厂对获利的 2,094 0.15% 2,356 0.13% 6,385 0.12%
影响
偿还FAFG并购贷款的一次性 - - - - 1,198 0.02%
费用对获利的影响
发行可转债按市场利率摊销增
加的利息费用(不增加实际支付 3,236 0.23% 3,236 0.17% 10,785 0.20%
利息)
注:上表中比例为对应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扣非后净利润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95
亿元,较 2020 年同期的 16.15 亿元同比增加 0.80 亿元,同比增长 4.93%;当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63 亿元,较 2020 年度的 1.24 亿元同比增加 31.36%,
主要是因为公司公允价值损益和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四、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25%,营业利润率优于去年同期水平。
特别提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经营目标数据系公司根据发展策略、经营计划及市场和业务发展状况做出的规划和展望,计划实施和经营目标实现以全球新冠疫情改善、国际贸易局势稳定、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场开拓及订单执行符合预期为前提,因此经营目标未来的实际实现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该等经营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进行投资决策不要过分依赖该经营业绩目标信息。
五、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0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907,942,478.65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28.27%,较 2021 年 12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
减少 26.0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 1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临 2021-090、临 2021-096、临 2022-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进入行权期的方案行权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 行权期 期权代码 行权起止日期
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0000000114 2017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5 年 第二个行权期 0000000115 2018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 0000000116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第四个行权期 0000000117 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19 年 首次授予部分 0000000415 2021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7 日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 0000000575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1 月 8 日
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4日,上述期间内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6,637,264,607.81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1.59%,较 2021 年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减少 4.47%。
公司 2021 年 1 月至 12 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5,299,654,770.21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5.94%。
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2021 年 10-12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781,820,872.16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3.10%,较第三季度(2021年 7-9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 31.8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2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12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于 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临 2021-079、临 2021-090、临 2021-09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
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共有 26,000 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
份数量为 1,310 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0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 3,449,974,000 元,
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92%。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19,9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7,798,62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的 37.56%。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509,3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509,30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3.15%。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1 年第四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
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26,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10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97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92%。
二、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 55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 17名激励对象于 2017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66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 1,155 人调整为
1,099 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65.56 万份调整为 2,166.895 万份。
6、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有
28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13 名激励对象于 2018 年度年绩效考核
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 1 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70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115.155 万份。
7、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
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有 24 名
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死亡、2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17 名激励对象于 2019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 万份(前述 3 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43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92.545 万份。
8、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
有 26 名激励对象离职、8 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14 万份(前述 8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09 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76.405 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 2021年第四季度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份) 行权数量占可行
权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 19,900 0.10%
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激励对象小计
总计 19,900 0.10%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 1,009 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有 605 人参与行权,其中,2021 年第四季度共有 6 人参与行权。
4、2021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 15.54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 19,900 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1 年第四季度共行权
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 19,900 股,获得募
[2022-01-05]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富
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58,9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
款、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款)
2022000160104 期、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月享盈 21120290 期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均为 8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67,2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1)。
上述产品中,厦门国际银行的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1652911008 期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款)2021653231008 期、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月享盈 21090381 期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30 日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 67,2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528.44 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4,500,000张(3,450,000 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73,584.91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9,57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113 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产品 结构化 是否构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期限 收益类型 安排 成关联
(万元) 交易
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间 85 天 保本浮动收 无 否
品银行理财产品 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款 22,300 3.00% 155.79 益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品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A 20,000 3.32% 156.78 85 天 益 无 否
款)2022000160104 期
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 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 16,600 3.29% 127.18 85 天 保本浮动收 无 否
行 品银行理财产品 款月享盈 21120290 期 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预期收益 合同 是否提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收益类型 (万元) (天) 率(年) 起息日 到期日 签署日 资金投向 供履约
担保
本产品本金投资于
银行存款和衍生金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区 保 本 浮 动 融工具。衍生金融
间累积 85 天结构性存款 SSH00033 收益 22,300 85 天 3.00% 2022/1/5 2022/3/31 2022/1/4 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否
信用、权益、商品、
外汇、利率期权等
衍生金融工具。
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 保 本 浮 动 货币市场类-现金&
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 JGXHLA2022000160104 收益 20,000 85 天 3.32% 2022/1/5 2022/3/31 2022/1/4 存款 否
A 款) 2022000160104 期
本产品所募集的结
构性存款本金纳入
[2021-12-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深副总经理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副总经理邱宗义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前退休,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4 日完成上述高管退休手续的办理,其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公司拟返聘上述高管退休后担任公司顾问,返聘期一年。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邱宗义先生的退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开展。
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鸿祺先生、侯爵先生、邱宗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1]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苏
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首次交
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93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
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不
需要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
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基金
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耀途资本”)及新进13位合伙人共同签署了《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出资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签订合伙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包括等值外币)的投资总额,开展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企业创投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企业创投投资及投资额度授权的公告》(临2021-058)。本次投资事项属于经董事会决议授权经营团队开展的企业创投投资,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 苏州耀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背景:耀途资本募集设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三期人民币基金,旨在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领域投资布局
3、合伙企业的目标规模和公司认缴出资规模: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可以多次交割进行募集,首次交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93 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7AL0B9M
5、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6、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
路 183 号 10 栋 2-150-1 室
7、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8、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募集完成交割日后 7 年,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 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年
9、出资进度:第一期 40%,第二期 30%,第三期 30%
10、目前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 40.0000%
2 上海铁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0.0000%
有限合伙人上海铁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签署《退伙协议》(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新进有限合伙人信息见下述第三部分(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做出决策。
(2)咨询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合理时间内组建由若干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人数和人选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并可根据合伙企业的募资等情况进行安排和调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委派 1 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咨询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原则上,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金额最高的除联接投资载体外的前 3 名有限合伙人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可的对本合伙企业具有战略价值的 2 名有限合伙人各自委派 1 名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对下列事项有以下权利:
1)就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延长进行表决;
2)就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
3)对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涉及投资限制的事项给予豁免;
4)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寻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其他合伙企业事项有关的其他建议和咨询;以及
5)对其他协议约定的应由咨询委员会决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拥有管理与执行基金事务的权利
(2)有限合伙人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协议所述的信息披露报告;
3)按照协议参与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
4)按照协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
5)按照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除名和更换;以及
6)按照协议约定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3、管理费: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之后年度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合伙企业延长的经营期限内,不再收取管理费。
4、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可分配资金:指合伙企业收入(包括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个人税收返还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投资、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2)分配原则: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资金后的 90 日内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源于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相应的投资项目退出后与源于项目处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源于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的可分配资金, 在分配源于项目处置收入或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资金的同时进行分配,或在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任一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 对部分退出而得的可分配资金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且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合伙企业可向合伙人进行现金分配。
(3)项目收益分配的分配顺序:首先,投资成本返还;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向该有限合伙人按照单利 8%/年的回报率分配优先回报;然后,附带收益追补,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进行分配;最后,超额收益分配,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
(4)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5)合伙企业的分配通常以现金进行, 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约定的情况下, 亦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
(三)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子、消费电子、云计算、智能驾驶、企业级服务和机器人等。
2、投资期: 首次交割日起 4 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批
准,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3、盈利模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及类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以及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三、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普通合伙人
1、基金普通合伙人: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耀途资本”)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50680237J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5年08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白宗义
6、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9616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7、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8、备案情况:耀途资本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277
9、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10、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行业的底层传感器、芯片、算法、数据和存储等投资领域
12、耀途资本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耀途资
本资产总额 2,590 万元,净资产 622 万元,营业收入 1,495 万元,净利润 262 万
元
13、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曜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认缴出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或名称 住所或主要经营 出资 认缴出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场所 方式 资额 比例 方式
普通合伙人
上海曜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 货币 2,000 2.5221% 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张江高科 货币 3,000 3.7831% 有限责任
技园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 北京市海淀区 货币 3,000 3.7831% 有限责任
限公司
[2021-12-17]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0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6 日、7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旭电子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的约定,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为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除发生派息情形外,不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其他情形。
公司因派息情形对员工持股计划受让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交易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交易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完成利润分配的实施后,公司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应调整情况如下:
定价日/分红除息日 定价/调整依据 受让价格(元)
2019 年 8 月 24 日 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3.34
2020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 13.165
现金红利 1.75 元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 12.665
现金红利 5 元[注]
注:本次分红派息经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实施完毕。
因此,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 12.665 元/股。
二、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数 18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 人,分别为陈昌益、魏镇炎、李志成、魏振隆、陈逢达、林大毅、刘鸿祺、石孟国、史金鹏、刘丹阳、游家雄、邱宗义、林岳明,合计获授 152.005 万股,其余持有人合计获授 26 万股。
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情况如下:
获授股票数 持有持股计划 占当期持股
持有人 量(万股) 的份额(万份) 计划总份额
比例上限(%)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152.005 1,925.143325 85.39
管合计 13 人
其他员工 5 人 26 329.29 14.61
总计 18 人 178.005 2,254.433325 1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 FAFG 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 AFG 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 Financière AFG(简称“FAFG”)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 Asteelflash Group(简称“AFG”)。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鉴于 AFG 和 FAFG 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流程,公司拟对《财务资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财务资助原因及必要性 第四条 财务资助原因及必要性
一、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 一、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股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有资金资助必 之间因业务往来有资金资助必要,或有短期
要,或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 融通资金的必要。
二、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需满足以下 二、有短期融通资金的必要需满足以下三个
三个条件之一: 条件之一:
1、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营运需 1、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
要而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 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
2、 本公司与相互持股达 30%以上的参 2、本公司与相互持股达 20%以上的参股公
股公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有短期融通 司之间为营运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
资金之必要者。 要者。
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 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基 间基于策略性目的有短期融通资金之 于策略性目的有短期融通资金之必要者,且 必要者,且经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董事 经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财务资助额度 第五条 财务资助额度
一、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以不 一、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含控股 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体母公 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为限。 期经审计单体母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 二、对个别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财务 分之四十为限。
资助额度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二、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百分之百表决权 审计单体母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之百 股份的未在中国台湾注册的子公司之间,因
分之四十为限。 业务往来关系或短期融通资金的需要,提供
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 财务资助的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及个别对 之间的财务资助,如因业务往来而有资 象的限额不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体母 金资助必要的,除须满足第五条其他条 公司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百为限,不受 件外,财务资助额度还需不超过双方最 本条第一项之限制。
近一年进货金额及劳务支出总额或销 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
货金额及劳务收入总额。 的财务资助,如因业务往来而有资金资助必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 要的,除须满足第五条其他条件外,财务资 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 助额度还需不超过双方最近一年进货金额 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及劳务支出总额或销货金额及劳务收入总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 额。
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提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资
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提供反担保。 金等财务资助的,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
五、如涉及关联交易,还需符合关联交 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易相关规定执行。 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
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提供
反担保。
五、如涉及关联交易,还需符合关联交易相
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财务资助期限及计息方式 第六条 财务资助期限及计息方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财务资助期
助期限及计息方式订定如下: 限及计息方式订定如下:
一、每笔财务资助期限最长以一年为原 一、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以不超过一年为原
则。 则。因业务往来关系需延长资助期限的,经
二、财务资助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提供财务资助方董事会核准后,财务资助期择一之方式计息,并视公司资金成本机 限可展期不超过六个月,并以一次为限。动调整,调整利率时由权责单位呈请总 二、财务资助采用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择一经理或财务长核定后执行,每月计息一 之方式计息,并视公司资金成本机动调整,次。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之资金贷与 调整利率时由权责单位呈请总经理或财务
计息方式应依前项规定办理。 长核定后执行,每月计息一次。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公司之财务资助计息方式应依前项
规定办理。
三、子公司涉及财务资助的期限及计息方式
应依前项规定办理。但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其单笔财务资助期限以不超过五
年为原则。需延长资助期限的,报经提供财
务资助方董事会核准后,财务资助期限可展
期不超过三年,并以一次为限,不受本条第
一项之限制。
第八条 决策及授权层级 第八条 决策及授权层级
一、 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先经权责单 一、 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先经权责单位审位审慎评估是否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 慎评估是否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
定,并根据第七条的程序办理。 第七条的程序办理。
二、 财务资助应依前项规定提董事会 二、 财务资助应依前项规定提董事会决决议,并得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财务资助 议,并得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财务资助对象于对象于董事会决议的一定额度及不超 董事会决议的一定额度及不超过一年期间过一年期间内分次资助或循环使用。 内分次资助或循环使用。
三、 前项所规定的一定额度为公司最 三、 前项所规定的一定额度为公司最近一近一期单体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净 期单体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百
资产的百分之十为限。 分之十为限,但符合第五条第二项情形的不
在此限。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
一、本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一、本公司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 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务。 二、如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基于当地监
二、如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基于当 管部门的要求需披露相关资料,公司应予以地监管部门的要求需披露相关资料,公 配合,具体如下:
司应予以配合。 (1)本公司应于每月十日前配合公开发行母
公司公告申报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财务资
助余额。
(2)本公司财务资助余额达下列标准之一
者,应于事实发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内呈报
公开发行母公司由其代为办理公告申报:
1、本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资助他人之余额达
公开发行母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百分
之二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单一企业财务资助余
额达公开发行母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
百分之十以上。
3、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金额达新
台币一千万
[2021-12-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6,947,542,006.77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0.33%,较 2021 年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 33.68%。
公司 2021 年 1 至 11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662,390,162.41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6.5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4]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9 7
转债代码
1 13045 转债简称 :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 提示
? 转债代码:1 13045
?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 转股价格:19.75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自2021年1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环旭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4.5亿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20%、第三年0.60%、第四年1.3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1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止
2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六)转股价格:19.75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13045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环旭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环旭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3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环旭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1年3月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9.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4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环旭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5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58968418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 1122月月44日日
[2021-12-03]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9 6
转债代码
1 13045 转债简称 :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内容 提示
? 回购 方案 的 进展 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1 月 3 0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0.73%,成交的最高 价 格为 1 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 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上述 回购 进展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 021 年 8 月 2 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 议 通过了 《 关 于 以集中
竞价 交易方 式 回 购 股份 方案 的议案 》 拟 以 不低于 人民币 2 亿元 含 本 数 )),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 含本 数 的 自有资金 回购 公司 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购 价 格 不超过人 民 币 18 元
股 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0 21
年 8 月 2 4 日 至 20 22 年 2 月 2 3 日 。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0 于 2 021 年 9 月 2 日 、 2 0 21 年 1 0 月 9 日 、
2 021 年 1 1 月 2 日 披露 了 股份 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1 071 、 临 2021 079 、
临 2021 0 90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w.sse.com.cn 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 进展 情况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 展情 况,现将 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
021 年 1 1 月 公司 未进行股份 回购 。 截至 2 021 年 1 1 月 3 0 日, 公司 累计
2
回购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股份1616,,042042,,278278股,股,约占约占公司公司目前总股本目前总股本的的00.73.73%%,,成交成交的最的最高价高价格格为为14.9514.95元元//股、最低股、最低价格价格为为13.8613.86 元元//股股,,成交总金额成交总金额为为230230,,980980,,615615..0606元元((不不含交含交易费用)易费用)。上述。上述回购回购进展进展符合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有关的有关规规定和定和公司回购公司回购股份股份方案的要求方案的要求。。
二、
二、其他其他说明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上海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份实施细则》》等有关等有关规定的要规定的要求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121年年 1122月月33日日
[2021-11-3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1
证
券代码: 601231 证券简称: 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 临 20 2 1 0 9 5
转债代码:
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
环旭电 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全资子公司 环荣电子(惠
州)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惠州 厂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正式 投产。
惠州厂
成立于 20 19 年 4 月 1 5 日, 位于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
区新兴产业园 基地 总 面积达 6 0 000 平方米 项目 总投资 为 13.5 亿元 。 2021 年
11 月, 惠州厂 顺利完成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的 客户 验证 通过 验证 的 生产线 可 开
始 量产 出货 。
根据
规划, 惠州厂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前期为承接环胜电子 深圳 有限公司 现
有视讯产品、电子智能产品及系统组装业务; 后期将 逐步承接其新 增业务及产品
线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 能够对现有深圳基地的产线、业务进行承接和升级,
一方面满足市场需求增长和 产品更新迭代的需要,另一方面打造更加智能化的生
产运营体系 从人才交流、产品研发、客户拓展、 品牌运营等方面与深圳形成联
动, 夯实公司在华南地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基 。
根
据规划, 惠州 厂将 于 2022 年 四季度 达产。由 于项目的产能释放需要一个
过程,产品销售及业绩实现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谨慎决策。
特
此公告 。
环
旭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1 1 月 30 日
[2021-11-24]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646.8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67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 2021 年 11 月 28 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
的期权代码:0000000415。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8 日
2、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3、行权人数:477 人
4、行权价格:12.67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
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
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547.58 31.90 0.2517
人) 人员
总计 646.82 37.68 0.2973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注]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①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2021-11-19]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经事后审查,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对该公告中部分错误予以补充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1)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649.9 万份
更正后:
(1)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二、“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更正前:
(二)行权数量:649.9 万份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550.66 32.08 0.2531
人) 人员
总计 649.90 37.86 0.2987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更正后:
(二)行权数量:646.82 万份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陈昌益 董事长 9.32 0.54 0.0043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8.00 0.47 0.0037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5.60 0.33 0.0026
李志成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方永城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连晋阶 资深副总经理 6.92 0.40 0.0032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董事 5.20 0.30 0.0024
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00 0.23 0.0018
游家雄 副总经理 4.00 0.23 0.0018
邱宗义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林岳明 副总经理 5.20 0.30 0.0024
其他激励对 核心(中层)管理人 547.58 31.90 0.2517
象(共 461 员、核心业务(技术)
人) 人员
总计 646.82 37.68 0.2973
注 1: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为 1,716.70 万份;
注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增聘李志成先生、方永城先生、连晋阶先生、游家雄先生、邱宗义先生、林岳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于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39.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1.15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
期权代码:0000000575。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9 日
2、行权数量:39.60 万份
3、行权人数:4 人
4、行权价格:21.15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或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
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
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 总股
(万份) 授予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4 人) 39.60 34.74 0.018
总计 39.60 34.74 0.018
注: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总量为 114 万份。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注]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①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 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 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1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营业收入简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1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5,197,014,257.58 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减少 12.99%,较 2021 年 9
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减少 5.65%。
公司 2021 年 1 至 10 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1,714,848,155.64 元,较去年
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 17.6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2]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0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10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
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70),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及 2021 年 8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2021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 9 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16,042,278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4.95 元/股、最低价格为 1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30,980,615.06 元(不含交
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30]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共计 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9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该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
2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 89.42 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
号 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302,700 235,500 1,667.26 67,200
2 银行存款 40,000 40,000 330.00 0
合计 342,700 275,500 1,997.26 67,2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54,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78
最近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15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67,2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132,800
总现金管理额度 200,000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有 26 名激励对象离职、
8 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14 万份(前述 8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 1,009 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076.405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鉴于公司 3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45 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权激励对象由 513 人调整为 477 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16.70
万份调整为 1,618.25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 万份。本次调整
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5 人调整为 4 人,预留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4 万份调整为 99 万份。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 2019 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方式实现经营层和员工持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而达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调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 2019年回购股份的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陈昌益先生和魏镇炎先生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陈昌益先生和魏镇炎先生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
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的用途: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尚未使用的股份为 11,050,977 股。本次变更用途后,其中
705.0977 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4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除此外,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股份回购方案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7 日和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15),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0元/股(含)。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8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7),由于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33 元/股(含)。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8);截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回购的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13,037,477 股。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128.06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13.165元/股。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42.47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0 元/股。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28.12 万股公司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0 元/股。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19 年回购股份已使用合
计 1,986,500 股,尚余 11,050,977 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 2019 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回购用途 拟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1 员工持股计划 705.0977
2 股权激励计划 400
合计 1,105.0977
除回购股份的用途调整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回购方案,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即 2022 年 8 月
12 日前)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说明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安排,对原有方案中约定的回购股份用途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的方式实现经营层和员工持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而达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已回购公司
股份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 2019 年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8] (601231)环旭电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1元
每股净资产: 5.39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2%
营业总收入: 365.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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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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