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61什么时候复牌?-株冶集团停牌最新消息
≈≈株冶集团600961≈≈(更新:22.02.17)
[2022-02-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798,5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樊
行健先生、田生文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监事张华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
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谈应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2,798,593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50,000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212,248,593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杨、杨宁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569.81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北翼二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 268.15 亿元,资
产负债率 80.24%,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6.55 亿元,利润总
额 4.27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五、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协议期间,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 8 亿元。
贷款服务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六、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接收由财务公司提供的以下金融服务: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依据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三)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本协议期满前 9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七、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财务公司出现《关于与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第六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条款合理、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书面审查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
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
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
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0 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近三年,天职国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6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株洲分所 (以下简称“株洲分所”)具体承办。株洲分所于 2010 年成立,负责人为刘智清。株洲分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招投标大厦10楼、11 楼。株洲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 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李军,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张剑,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何冬梅,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李军、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剑、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冬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天职国际财务审计费 48.1 万元及内控审计费 10 万元,费用合计 58.1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次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拟
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谈应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4)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谈应飞先生简历
谈应飞,汉族,湖南省常德人,1983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冶炼助理工程师职称。2006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4 年 9 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习;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
厂倒班、技术员、调度员;
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部调度室调度、调度室主任;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五矿有色铅锌部、贵金属部业务
员;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副部长;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
副部长;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
部部长;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主任;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部部长;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15:00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
议案
2 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
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1 株冶集团 2022/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
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和 2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15:00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 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 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 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 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 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拟
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谈应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4)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谈应飞先生简历
谈应飞,汉族,湖南省常德人,1983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冶炼助理工程师职称。2006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4 年 9 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习;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
厂倒班、技术员、调度员;
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部调度室调度、调度室主任;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五矿有色铅锌部、贵金属部业务
员;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副部长;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
副部长;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
部部长;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主任;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部部长;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11-20]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日前收到监事吴春泉先生的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鉴于吴春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人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春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谨向吴春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0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 临2021-03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同类别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
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与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有限”)签订了《精铅稀贵项目建设用地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2.66 万元。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水口山有限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故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同类别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安平
注册资本:15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物料分析化验、计量检测、境外期货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三氧化二砷生产;电池材料及电池、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金属原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购销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限分公司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水口山有限坐落在常宁市水口山镇,是一家集采矿、选矿、冶炼、加工、贸易于一体,以生产铅、锌、铜和稀贵金属为主的大型有色金属联合企业。2009年加入中国五矿,为其一类重要骨干子企业。
水口山有限主要经营铅、锌、金、银、锑、铋、碲、氧化锌、硫酸等多种有色金属和有色化工系列产品,“水口山牌”铅锭、银锭均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和上交所注册品牌,成为国际市场上的免检产品,“SKS”、“水口山” 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自营出口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7.68 亿元,资产净额:9.69 亿元,营业收入:54.84 亿元,净
利润:1.89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水口山有限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地号为:“第八冶炼厂用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国用(2007)松]字第 1121 号,土地面积 226,342.48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水口山有限拟将其中面积为 55,775.00 平方米土地分割转让给株冶有色,用于株冶有色项目建设用地。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属于水口山有限,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没有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是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1527 号《水口山有色金属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常宁市松柏镇 2 号公路(第八冶炼厂)部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及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本次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和市场比较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1、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公布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常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常政发〔2018〕36号),该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3年,对该区域内的工业地价有较强的指导性。评估对象位于常宁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所处土地级别明确,可利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对评估对象各项用地条件进行分析,因此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2、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位于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镇,该区域近几年来工业类用地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账面价值为
6,697,799.91元,评估值为15,226,600.00元,评估增值8,528,800.09元,增值率127.3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转让方: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26,600.00 元
3、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株冶有色应于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等额的税务专用发票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水口山有限。
4、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经双方有关决策程序完成后生效。
5、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由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二)关联方履约说明。
关联方同为国有企业,同属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为保障株冶有色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确保交易完成后资产完整、产权明晰。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程序合理合法,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和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0-28]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2.3798元
营业总收入: 128.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亿元
[2021-10-15]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7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监事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08]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341,6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
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华先生、吴春泉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
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谭轶中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37,801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谭轶中 234,341,616 100 是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 田生文 234,341,616 100 是
7.02 谢思敏 234,341,616 100 是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 王海燕 234,341,616 100 是
8.02 黄晓声 234,341,616 100 是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212,248,593股、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14,355,222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成颉、杨宁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3]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湖南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证监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详细内容如下
第十四条 原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硝酸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工艺美术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蓄电池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
硝酸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工艺美术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蓄电池销售;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电池相关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原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现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款 原为:(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改为:(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原为: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改为: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六)款 原为:(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现改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四十五条 原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改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九十条 原为: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特殊情况是指: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或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时。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投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在认真听取监事会意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作出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因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它情况。”
现改为: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特殊情况是指: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或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时。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投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在认真听取监事会意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6、公司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作出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公司因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它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 临2021-02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上市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调整与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旗下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企业)、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和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1年 2021年1-6 本次预
交易 关联人 主要品名 上年实际 原预计 月与关联 计 2021
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额 人累计已 年发生
发生金额 额
向关 湖南有色 公司所需原
联人 国贸有限 辅材料(包 2.827.98 5,000 3573.9 15,000
购买 公司 括但不限于
原材 锌精矿)
料
锡矿山闪
星锑业有 公司所需原
限责任公 辅材料 662.02 1,000 497.46 1,400
司(含下属
企业)
湖南水口
山有色金 公司所需原
属集团有 辅材料 21,122.61 40,000 19,434.69 60,000
限公司(含
下属企业)
向关 五矿铜业
联人 (湖南)有 公司产品 7,493.76 15,000 3994.51 20,000
销售 限公司
产品 湖南有色
及劳 国贸有限 公司产品 273 — 241.19 3,000
务 公司
接受
关联
人提 中国恩菲
供的 工程技术 工程 — 1,000 — 6,000
工程 有限公司
类服
务(含
维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党辉;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342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煤炭、有色及黑色金属、矿产品、石油化工产品(不含成品油)、化肥、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劳务服务;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地址:湖南冷水江市飞水岩;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零捌拾肆万元;经营范围:锑品、金、银、含金银贵锑、锑冶炼含铜副产品、锑冶炼含铅副产品、锑冶炼含金银副产品、五氧化二锑溶胶、三硫化二锑、阻燃树脂、塑料、含锑母粒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除三硫化二锑外不含其他危险化学品;
三硫化二锑生产、销售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 日);锑矿开采;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生产所需原料收购;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采矿、选矿、冶炼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房屋出租;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安平;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1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零贰仟肆佰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闫友;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零捌仟叁佰壹拾肆万壹仟元整;住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阴极铜、硫酸、硫酸铜、二氧化硒、精硒、金、银、铂、钯、铑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余热发电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批发;氧、氨、氮、氩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他固体危废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硫金矿、精金矿贵金属矿砂及其他贵金属矿砂的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出口业务;企业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水电转供。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志方;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零叁仟伍佰零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叁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研制、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的服务;设备、材料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生产化工产品(仅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化工产品。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时间不同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协商的买卖数量
控制。
交易标的:锌锭及锌合金、硫酸、锌精矿、锌焙砂、白银、工程结算等。
交易价格: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或招标采购确定等。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民法典》,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交易当日价、交易周定价、半月定价以及市场价格、招标采购等形式。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费用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关联交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同时也能降低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须签署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同一控制人中国五矿对双方的履约能起到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价格与公司同类交易相同,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和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刘国文先生辞去了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拟推荐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因个人原因,公司监事鞠旭波先生辞去了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拟推荐黄晓声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 人员薪酬
1.在五矿集团、有色中 1.在中国五矿及各成员
心领取薪酬的内部标准董 企业领取薪酬的内部标准董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或薪酬。 或薪酬。
2.外聘董(监)事发放津 2.外聘董(监)事发放津
贴标准: 贴标准:
⑴独立董事:5 万元/ ⑴独立董事:10 万元/
年;此外,独立董事往返公 年;此外,独立董事往返公司
司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 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开
开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 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承
承担。 担。
⑵董事:会务及履行职 ⑵董事:会务及履行职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2 万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3 万
元/年。 元/年。
⑶监事:会务及履行职 ⑶监事:会务及履行职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1.4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2 万
万元/年。 元/年。
2 薪酬系数:董事长、总 薪酬系数:董事长薪酬
经理、薪酬系数为 1.0,公司 系数为 1.0,总经理薪酬系数
经营层其他成员的薪酬系数 0.9~1.0,公司经营层其他
根据其岗位、责任、贡献在 成员的薪酬系数根据其岗
0.6~0.8 范围内确定。 位、责任、贡献在 0.6~0.85
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4、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019 年由银团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锌项目建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1 亿元的项目贷款,
株冶有色股东及股东控制人为该项目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与反担保(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9 年1月16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2)。现株冶有色已归还了部分贷款,当前贷款余额为
9.4125 亿元。
株冶有色拟以锌项目部分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抵押物、以锌项目部分机器设备作为动产质押物向银团贷款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抵押和质押手续,将该担保贷款转换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减为 9.4125 亿元,其它约定事项不变。完成相关手续后,原锌项目贷款涉及的所有担保与反担保全部解除。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夏中卫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议,推荐谭轶中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替代夏中卫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由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拟提名田生文先生、谢思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
4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6.01 谭轶中 √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7.01 田生文 √
7.02 谢思敏 √
8.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8.01 王海燕 √
8.02 黄晓声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
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
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
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
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
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
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1 株冶集团 2021/9/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9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4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01 谭轶中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田生文
7.02 谢思敏
8.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8.01 王海燕
8.02 黄晓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021-09-11]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夏中卫先生、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和独立董事虞晓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国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董事夏中卫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因任职期满,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任职期满,独立董事虞晓锋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监事刘国文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鉴于夏中卫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国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夏中卫先生和刘国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鉴于胡晓东女士和虞晓锋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在选聘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胡晓东女士和虞晓锋先生仍需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向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夏中卫先生及刘国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31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40.23 倍;公
司所处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2.64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 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5]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11.0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30.23 倍;公
司所处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2.16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和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 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17]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2.4005元
营业总收入: 86.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2亿元
[2021-05-1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8,589,3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龙双先生、侯晓鸿先生、郭文忠先生因
公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监事吴春泉先生、张华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85,566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85,566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
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10、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11、 议案名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审查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6、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212,248,593 股、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14,355,222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鹰、刘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04-30]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4966元
营业总收入: 40.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733.81万元
[2021-03-26] (600961)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25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谭轶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今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00至2021年5月1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7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 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9 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 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1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20 年度审 计工作审查报告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15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5名,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4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刊登在2021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夏中卫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12。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提案。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夏中卫先生、龙双先生、侯晓鸿先生、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我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的最高担保额度,其中: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20亿元、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31亿元(均含外币折算,含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的21亿元贷款担保额度),在总额范围内通过相关审批流程后各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申请时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提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和使用下列各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77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公司将在上述银行批准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融资不超过500,000万元,在计划融资上限500,000万元内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各家银行在额度内签署融资相关事项法律文书,办理融资手续,有效期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银行对
我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分割给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及期限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13。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2.5767元
营业总收入: 147.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亿元
[2021-02-2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961 证券简称: 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 临 202 1 00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 2 号 株冶集团 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8,612,481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
3 .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 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99人,出席人,出席44人,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66人,出席人,出席33人,监事唐飞跃先生、张华人,监事唐飞跃先生、张华先生、先生、吴春泉先生吴春泉先生因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王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228,586,181
99.99
99.99
26,300
26,300
0.01
0.01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熊鹰熊鹰、、刘杨刘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22月月2626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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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798,5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樊
行健先生、田生文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监事张华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
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谈应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2,798,593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50,000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212,248,593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杨、杨宁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569.81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树强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 号五矿集团办公楼A座北翼二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 268.15 亿元,资
产负债率 80.24%,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6.55 亿元,利润总
额 4.27 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五、关联交易规模预计
协议期间,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附属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 8 亿元。
贷款服务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
六、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接收由财务公司提供的以下金融服务: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存款业务;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5、贷款业务;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依据
(1)财务、融资、投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3)存款业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6)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三)交易选择权
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3 年。本协议期满前 9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七、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果财务公司出现《关于与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第六条的任何一种情形,公司将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该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条款合理、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书面审查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
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
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5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3.业务信息
天职国际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6.9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13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5 家,
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0 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近三年,天职国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6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株洲分所 (以下简称“株洲分所”)具体承办。株洲分所于 2010 年成立,负责人为刘智清。株洲分所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6号招投标大厦10楼、11 楼。株洲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 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李军,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张剑,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何冬梅,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李军、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张剑、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冬梅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公司拟支付天职国际财务审计费 48.1 万元及内控审计费 10 万元,费用合计 58.1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次审计费用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2、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拟
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谈应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4)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谈应飞先生简历
谈应飞,汉族,湖南省常德人,1983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冶炼助理工程师职称。2006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4 年 9 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习;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
厂倒班、技术员、调度员;
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部调度室调度、调度室主任;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五矿有色铅锌部、贵金属部业务
员;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副部长;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
副部长;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
部部长;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主任;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部部长;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5 日 15:00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
议案
2 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
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五)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1 株冶集团 2022/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
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和 2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2839014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15:00 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 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 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 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 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 “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 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022-01-2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公司拟
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提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服务期限为 3 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共有 6 名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
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谈应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4)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谈应飞先生简历
谈应飞,汉族,湖南省常德人,1983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冶炼助理工程师职称。2006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4 年 9 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学习;
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
厂倒班、技术员、调度员;
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
术部调度室调度、调度室主任;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五矿有色铅锌部、贵金属部业务
员;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副部长;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部
副部长;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
部部长;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主任;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部部长;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1-11-20]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日前收到监事吴春泉先生的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鉴于吴春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人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春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谨向吴春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0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 临2021-03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同类别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
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与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有限”)签订了《精铅稀贵项目建设用地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2.66 万元。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水口山有限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故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同类别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过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黄安平
注册资本:15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物料分析化验、计量检测、境外期货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三氧化二砷生产;电池材料及电池、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金属原器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购销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限分公司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水口山有限坐落在常宁市水口山镇,是一家集采矿、选矿、冶炼、加工、贸易于一体,以生产铅、锌、铜和稀贵金属为主的大型有色金属联合企业。2009年加入中国五矿,为其一类重要骨干子企业。
水口山有限主要经营铅、锌、金、银、锑、铋、碲、氧化锌、硫酸等多种有色金属和有色化工系列产品,“水口山牌”铅锭、银锭均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和上交所注册品牌,成为国际市场上的免检产品,“SKS”、“水口山” 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自营出口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7.68 亿元,资产净额:9.69 亿元,营业收入:54.84 亿元,净
利润:1.89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水口山有限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地号为:“第八冶炼厂用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常国用(2007)松]字第 1121 号,土地面积 226,342.48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水口山有限拟将其中面积为 55,775.00 平方米土地分割转让给株冶有色,用于株冶有色项目建设用地。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产权属于水口山有限,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没有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是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1527 号《水口山有色金属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位于常宁市松柏镇 2 号公路(第八冶炼厂)部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及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本次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和市场比较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
1、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常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公布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常宁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常政发〔2018〕36号),该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3年,对该区域内的工业地价有较强的指导性。评估对象位于常宁市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所处土地级别明确,可利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对评估对象各项用地条件进行分析,因此适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2、市场比较法:评估对象位于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镇,该区域近几年来工业类用地交易比较活跃,成交价格公开透明,可以获得与评估对象条件类似、利用方式类似的大量的土地交易案例,并且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明确,可以合理确定比较因素修正系数,客观测算比准价格,因此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账面价值为
6,697,799.91元,评估值为15,226,600.00元,评估增值8,528,800.09元,增值率127.3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转让方: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26,600.00 元
3、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株冶有色应于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等额的税务专用发票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水口山有限。
4、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经双方有关决策程序完成后生效。
5、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由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二)关联方履约说明。
关联方同为国有企业,同属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为保障株冶有色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确保交易完成后资产完整、产权明晰。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程序合理合法,没有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和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1-0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谭轶中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2021-10-28]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2.3798元
营业总收入: 128.3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8亿元
[2021-10-15]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7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监事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08]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341,6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4.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
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张华先生、吴春泉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
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谭轶中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37,801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341,616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谭轶中 234,341,616 100 是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 田生文 234,341,616 100 是
7.02 谢思敏 234,341,616 100 是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 王海燕 234,341,616 100 是
8.02 黄晓声 234,341,616 100 是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第 4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212,248,593股、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14,355,222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成颉、杨宁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23]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湖南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证监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详细内容如下
第十四条 原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硝酸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工艺美术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蓄电池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现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冶炼、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矿产品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工业硫酸、
硝酸银;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工艺美术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蓄电池销售;动力电池回收;新能源电池相关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及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后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原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现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款 原为:(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现改为:(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原为: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改为: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六)款 原为:(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现改为:(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四十五条 原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现改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九十条 原为: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特殊情况是指: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或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时。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投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在认真听取监事会意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作出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因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9、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它情况。”
现改为: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遵守下列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特殊情况是指: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或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时。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现有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投资需求等因素拟定,在认真听取监事会意见、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6、公司当年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作出专项说明,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公司因不可抗力、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该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0、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它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将自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 临2021-02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上市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调整与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旗下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企业)、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和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1年 2021年1-6 本次预
交易 关联人 主要品名 上年实际 原预计 月与关联 计 2021
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额 人累计已 年发生
发生金额 额
向关 湖南有色 公司所需原
联人 国贸有限 辅材料(包 2.827.98 5,000 3573.9 15,000
购买 公司 括但不限于
原材 锌精矿)
料
锡矿山闪
星锑业有 公司所需原
限责任公 辅材料 662.02 1,000 497.46 1,400
司(含下属
企业)
湖南水口
山有色金 公司所需原
属集团有 辅材料 21,122.61 40,000 19,434.69 60,000
限公司(含
下属企业)
向关 五矿铜业
联人 (湖南)有 公司产品 7,493.76 15,000 3994.51 20,000
销售 限公司
产品 湖南有色
及劳 国贸有限 公司产品 273 — 241.19 3,000
务 公司
接受
关联
人提 中国恩菲
供的 工程技术 工程 — 1,000 — 6,000
工程 有限公司
类服
务(含
维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党辉;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342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煤炭、有色及黑色金属、矿产品、石油化工产品(不含成品油)、化肥、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劳务服务;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地址:湖南冷水江市飞水岩;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贰仟零捌拾肆万元;经营范围:锑品、金、银、含金银贵锑、锑冶炼含铜副产品、锑冶炼含铅副产品、锑冶炼含金银副产品、五氧化二锑溶胶、三硫化二锑、阻燃树脂、塑料、含锑母粒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除三硫化二锑外不含其他危险化学品;
三硫化二锑生产、销售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 日);锑矿开采;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生产所需原料收购;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采矿、选矿、冶炼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房屋出租;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安平;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1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零贰仟肆佰肆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氧化锌、硫酸、硫酸锌、铍、铜、锆系列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销售;建筑安装,机械维修;烟尘炉料回收、销售;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汽车、船舶运输,货物中转;汽车修理;水电转供;住宿、饮食、体育、文化娱乐服务;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日用百货零售;食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工业氧气、氮气生产销售;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是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闫友;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零捌仟叁佰壹拾肆万壹仟元整;住所: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阴极铜、硫酸、硫酸铜、二氧化硒、精硒、金、银、铂、钯、铑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余热发电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批发;氧、氨、氮、氩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他固体危废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硫金矿、精金矿贵金属矿砂及其他贵金属矿砂的销售;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出口业务;企业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水电转供。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志方;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亿零叁仟伍佰零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叁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研制、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的服务;设备、材料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生产化工产品(仅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化工产品。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详见上表。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按购销业务发生时间不同分期分别签署。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协商的买卖数量
控制。
交易标的:锌锭及锌合金、硫酸、锌精矿、锌焙砂、白银、工程结算等。
交易价格: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比照同期市场价格计价,随行就市,或招标采购确定等。
交易结算方式:参照市场结算方式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其他合同或协议条款遵照《民法典》,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由此引起对方损失,应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采取交易当日价、交易周定价、半月定价以及市场价格、招标采购等形式。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资金往来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费用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关联交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同时也能降低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须签署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同一控制人中国五矿对双方的履约能起到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价格与公司同类交易相同,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和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提案。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刘国文先生辞去了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拟推荐王海燕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因个人原因,公司监事鞠旭波先生辞去了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名,现拟推荐黄晓声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 人员薪酬
1.在五矿集团、有色中 1.在中国五矿及各成员
心领取薪酬的内部标准董 企业领取薪酬的内部标准董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或薪酬。 或薪酬。
2.外聘董(监)事发放津 2.外聘董(监)事发放津
贴标准: 贴标准:
⑴独立董事:5 万元/ ⑴独立董事:10 万元/
年;此外,独立董事往返公 年;此外,独立董事往返公司
司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 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开
开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 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承
承担。 担。
⑵董事:会务及履行职 ⑵董事:会务及履行职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2 万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3 万
元/年。 元/年。
⑶监事:会务及履行职 ⑶监事:会务及履行职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1.4 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 2 万
万元/年。 元/年。
2 薪酬系数:董事长、总 薪酬系数:董事长薪酬
经理、薪酬系数为 1.0,公司 系数为 1.0,总经理薪酬系数
经营层其他成员的薪酬系数 0.9~1.0,公司经营层其他
根据其岗位、责任、贡献在 成员的薪酬系数根据其岗
0.6~0.8 范围内确定。 位、责任、贡献在 0.6~0.85
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4、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019 年由银团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有色”)锌项目建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1 亿元的项目贷款,
株冶有色股东及股东控制人为该项目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与反担保(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9 年1月16 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2)。现株冶有色已归还了部分贷款,当前贷款余额为
9.4125 亿元。
株冶有色拟以锌项目部分房地产作为不动产抵押物、以锌项目部分机器设备作为动产质押物向银团贷款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抵押和质押手续,将该担保贷款转换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减为 9.4125 亿元,其它约定事项不变。完成相关手续后,原锌项目贷款涉及的所有担保与反担保全部解除。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夏中卫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提议,推荐谭轶中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替代夏中卫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由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拟提名田生文先生、谢思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相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09-14]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9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
4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6.01 谭轶中 √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7.01 田生文 √
7.02 谢思敏 √
8.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8.01 王海燕 √
8.02 黄晓声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 15:00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
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
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
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
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
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
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
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1 株冶集团 2021/9/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12007。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9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古可
联系电话:0731-28392172
传真:0731-28390145
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12007
(二) 会议费用情况
与会股东的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3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抵押质押贷款的议案
4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01 谭轶中
7.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田生文
7.02 谢思敏
8.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8.01 王海燕
8.02 黄晓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021-09-11]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夏中卫先生、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和独立董事虞晓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国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董事夏中卫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因任职期满,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任职期满,独立董事虞晓锋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监事刘国文先生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鉴于夏中卫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刘国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夏中卫先生和刘国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鉴于胡晓东女士和虞晓锋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在选聘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胡晓东女士和虞晓锋先生仍需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应职责。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尽快选聘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谨向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夏中卫先生及刘国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8-2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盘价为 13.31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40.23 倍;公
司所处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2.64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 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5]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盘价为 11.00 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30.23 倍;公
司所处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42.16倍,公司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8 月 23 日和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 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郑重提醒
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17]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2.4005元
营业总收入: 86.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2亿元
[2021-05-19]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2 号株冶集团科技
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8,589,3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3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龙双先生、侯晓鸿先生、郭文忠先生因
公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4 人,监事吴春泉先生、张华先生因公未参加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85,566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85,566 100 0 0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
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10、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11、 议案名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20 年度审计工作审查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28,589,381 1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 6、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参会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212,248,593 股、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有有效表决权 14,355,222 股,全部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鹰、刘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04-30] (600961)株冶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4966元
营业总收入: 40.5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733.81万元
[2021-03-26] (600961)株冶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25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人事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拟聘任谭轶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今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冶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00至2021年5月1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7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 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9 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 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1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 2020 年度审 计工作审查报告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所有议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助于股东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0年度董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15日。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5名,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4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朗明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刊登在2021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夏中卫先生、龙双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12。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申请公司控制人为我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提案。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刘朗明先生、何献忠先生、夏中卫先生、龙双先生、侯晓鸿先生、郭文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为我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的最高担保额度,其中: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20亿元、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31亿元(均含外币折算,含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的21亿元贷款担保额度),在总额范围内通过相关审批流程后各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申请时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接受、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相关法律文书的提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和使用下列各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77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公司将在上述银行批准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融资不超过500,000万元,在计划融资上限500,000万元内各家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上述各家银行在额度内签署融资相关事项法律文书,办理融资手续,有效期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止。银行对
我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分割给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及期限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13。
[2021-03-17] (600961)株冶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元
每股净资产: -2.5767元
营业总收入: 147.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9亿元
[2021-02-27] (600961)株冶集团:株冶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961 证券简称: 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 临 202 1 00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1 年 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 会召开的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 1 2 号 株冶集团 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8,612,481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
3 .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 刘朗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公司在任董事99人,出席人,出席44人,人,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董事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和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樊行健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公司在任监事66人,出席人,出席33人,监事唐飞跃先生、张华人,监事唐飞跃先生、张华先生、先生、吴春泉先生吴春泉先生因因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有其它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王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湘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王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审议结果:通过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股东类型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比例((%%))
A
A股股
228,586,181
99.99
99.99
26,300
26,300
0.01
0.01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熊鹰熊鹰、、刘杨刘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年年22月月2626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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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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