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74什么时候复牌?-创业环保停牌最新消息
≈≈创业环保600874≈≈(更新:22.02.22)
[2022-0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计划资金需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各项目运
营需要,2022 年 1-3 月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1 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 2022 年 1-3 月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1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的议案》,具体详
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为“临 2021-049”);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和 2022 年 1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第五十九次董事会和第八届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就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标段与三标段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目前,上述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四标段已完成公开招
标,中标方涉及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参与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四标段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应与前述一标段、二标段
与三标段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 3月1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事项进行:
1.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9”),以及 2022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
宜 请 参 阅 本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在 香 港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 述 议 案 已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4 创业环保 2022/3/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2022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18 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0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
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就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再生水区内配套工程建设签署交易合同。
(一)关于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以下简称“连通工程项目”)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的议案》,具体详
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
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49”);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八届第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合同的议案》,就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一标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联交易”。
目前,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与三标段已完成公开招标,中标方涉及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因参与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二标段、三标段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应与一标段
关 联 交 易 合 并 计 算 ,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二)关于再生水区内配套工程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355.70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该事项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事项需进行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关连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创业环保运营分公司组建方案(试行)的议案
结合水务环保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更好地传承行业口碑,升华运营经验,树立专业的运营服务品牌,本公司拟成立运营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化运营团队。运营分公司是探索“轻资产”业务模式的新平台,推行“轻重结合、双线并行”业务战略的重要依托,运营分公司以水务环保专业运营服务作为主攻业务方向,充分展现创业环保的品牌元素和理念,进而夯实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运营分公司组建方案(试行),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34.80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7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拟实施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的《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64)。
4、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 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5)。
5、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6、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9)。
7、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 2021 年 1 月 21 日为授予日,并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10、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134.80 万份
3、授予人数:17 人
4、行权价格:6.98 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根据激励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等待期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为 24 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创业环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022、1000000023、1000000024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 获授额度占总股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本的百分比
1 赵铭伟 副总经理 25.00 1.75% 0.0175%
2 景婉莹 总会计师 25.00 1.75% 0.0175%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5 人) 84.80 5.94% 0.0594%
合计 134.80 9.44% 0.0944%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0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6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8”)。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9”)。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由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计划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待后续发出。
三、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852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该事项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事项需进行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浅层地能土壤埋
管购买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外刊发了“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1-069”),本公司以公开竞标的方式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该项目室外埋管工程已由天津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建设完成,本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投资及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由于该项目为通过公开招标获取,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工程投资、费用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5,348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7,907.24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4 月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投资总额 21,925.84 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 6,578.02 万元,银行借款 15,347.82 万元。本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已同意投资该项目,并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为界首公司
唯一股东)增资用于解决该项目资本金来源。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36”)。
目前,界首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提取项目贷款不超过 15,348 万元,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需由本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界首公司将以该项目收费权和收费收益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37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界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界首市东旭路大吕庄北 50 米(原界首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2.法定代表人:姜炎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中水回用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科研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界首公司资产总额 67,026.69 万元、净资产
25,677.88 万元、负债 41,348.81 万元、流动资产 5,754.89 万元、流动负债
5346.74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5,586.11 万元,净利润 1,407.98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61.69%。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资产总额 77,656.27 万元、净资
产 33,709.14 万元、负债 43,947.13 万元、流动资产 14,322.44 万元、流动负债
6,039.89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12,787.02 万元,净利润 4,831.26 万元,资产负
债率 56.59%。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阜阳公司 100%股份,阜阳公司持有界首公司 100%股份,界首公司是本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界首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348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界首公司以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界首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348 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44,8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
连通工程项目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天津市再生水管网的接通,扩大再生水供水范围,提高再生水使用率,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完善厂外供水系统,实现管网连通。该项目预计以 5 年为建设周期,分批次实施,视情况综合
安排,总计新建管网长度约 61.56 公里。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49”)。
该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9,200万元,项目贷款44,800万元。目前,中水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提取项目贷款不超过44,800万元;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需由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中水公司以该项目未来收益
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37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但由于中水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计划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待后续发出。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水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津龙公寓 18 号
2.法定代表人:刘振凯
3.经营范围: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建设、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的项目管理、养护;水处理工艺设备的研发、安装、调试、运行;给排水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服务;汽车冲洗业务;管材及附件的经销;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中水公司资产总额 118,731.53 万元、净资
产 28,996.19 万元、负债 89,735.34 万元、流动资产 47,068.93 万元、流动负债
69,704.71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29,371.38 万元,净利润 8,628.19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75.58%。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中水公司资产总额 119,956.64 万元、净
资产 30,978.70 万元、负债 88,977.94 万元、流动资产 35,736.19 万元、流动负
债 69,581.41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28,635.94 万元,净利润 9,724.30 万元,资
产负债率 74.18%。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中水公司 100%股份,中水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中水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 44,8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中水公司以该项目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水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4,800 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5]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0,880,81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29,792,6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51,088,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719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13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5861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9,792,6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A 股有表决 67.1241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396,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H 股有表决 30.7048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为“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2.8012 412,570 0.0469 0 0
H 股 151,086,213 17.1517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80,466,248 99.9529 414,570 0.0471 0 0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91.4844 412,570 0.0517 0 0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12月21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4.80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98元/股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权益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17名激励对象134.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拟实施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出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64)。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5、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6、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
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7、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21年1月21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 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10、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公司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预留股票期权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98元/股;
3、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共17人,授予数量134.80万份,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总量 获授额度占总股本的
(万份) 的百分比 百分比
赵铭伟 副总经理 25.00 1.75% 0.0175%
景婉莹 总会计师 25.00 1.75% 0.017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84.80 5.94% 0.0594%
员工(15人)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根据本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授予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且不低于 2021
第一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期 (2)202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0%,且不低于 2021 年度同
行业平均水平。
(3)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3.00%。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且不低于 2022
第二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期 (2)2022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75%,且不低于 2022 年度同
行业平均水平;
(3)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3.00%。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且不低于 2023
第三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本公司 5 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会议监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6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红妍女士主持。本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
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被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拟被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80 万
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创业环保集团经营层人员任期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团队,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考核制,现拟明确任期考核方法;同时,2021 年,公司经营层人员部分发生变化,新履职的经营层人员任期业绩指标及考核方法也需明确。根据公司 2020-2021 年业绩目标,就上述两项工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营层任期考核方法及新任经理层人员任期考核指标,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营层人员任期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同意新聘任经营层人员任期业绩指标及考核方式,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于任期结束后按照该考核建议对经营层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董事会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0 年预留股票
期权授予权益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8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7]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在调整和修改发行方案后向
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6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7]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还在进程中,郭永清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工作完成。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换届选举的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天津市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9 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业环保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1】20 号),天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
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对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届时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
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
过 428,168,529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83,0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8,963.75 14,800.00
2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 28,465.12 21,450.00
(二期)PPP 项目
3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29,917.95 21,9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合计 _- 83,05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6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
红妍女士主持。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
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
本公司监事李宗强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议,与会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
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届时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
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
超过 428,168,529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83,05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
号 集资金
1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8,963.75 14,800.00
2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 28,465.12 21,450.00
PPP 项目
3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29,917.95 21,9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合计 _- 83,05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
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额不超过 83,05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制定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
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428,168,529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5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 2021 年及 2022 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情形;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468.80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895.30 万元;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
别为 2021 年 1-9 月的三分之四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的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7、对于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保持不
变;
情景2: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上升10%;
情景3: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10%;
8、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142,722.84 142,722.84 185,539.7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83,05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42,816.85
假设一: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72,625.07 72,625.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65,193.73 65,193.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089 0.4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089 0.4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568 0.3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568 0.37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9.46 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8.49 7.85
假设二: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79,887.57 79,88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71,713.11 71,713.1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597 0.45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597 0.45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5025 0.4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5025 0.4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10.35 9.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9.29 8.60
假设三: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65,362.56 65,362.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58,674.36 58,674.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4580 0.37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4580 0.3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111 0.3356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111 0.3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8.55 7.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7.68 7.10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
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
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撤回申请文
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638),中国证监会对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4、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5、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安排等进行调整,并于同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6、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延长非公开发行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自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重新申报。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环保”)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因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甲方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并与市政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 协议的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签订的《认购协议》,本终止协议签
订后,《认购协议》不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再认购甲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 本终止协议签订后,双方针对本次发行或《认购协议》的签订所出具的其他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履行。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认购协议》的终止事宜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签订本终止协议均取得了各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4.就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事宜,乙方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本终止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终止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凡与本终止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终止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因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与市政投资签订《终止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
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环保”)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因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甲方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 协议的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 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签订的《认购协议》和 2021 年 3
月 29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本终止协议签订后,《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不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再认购甲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 本终止协议签订后,双方针对本次发行或《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所出具的其他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履行。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终止事宜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签署本协议均取得了各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4.就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事宜,乙方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本终止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终止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因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终止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0]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信中[2021](45)011 号),本公司以公开竞标的方式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该项目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需独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津市侯台公园南侧,建筑功能为综合能源站,旨在为天津市西青区提供集中供热及区域供冷配套服务。供热范围包括居住、商业和
学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 51.5 万 m2,商业用地面积 47 万 m2,教育用地面
积 8.1 万 m2。供热面积合计为 106.6 万 m2,供能范围内商业地块有供冷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成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并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按照招标文件,本公司中标后与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项目运作模式
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西青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该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2、特许经营期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8 年(含 2 年建设期和运营期),自《特许经营协
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3、总投资额
经参考公司以往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项目建设经验,预计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6,054 万元,但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4、回报机制
该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提供合格的供热和供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供热服务费和供冷服务费。
(1)供热服务费
供热收费执行天津市统一收费,并随天津市规定同步调整。
(2)供冷服务费
供冷服务暂按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参照天津市内同类项目服务费价格,由项目公司与用户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5、土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享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期满,土地使用权应随项目设施一同移交给政府方。
6、前期工作及费用
按照招标文件,该项目室外埋管工程已由天津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建设完成,工程投资、费用共计 8,938.1207万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将由项目公司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投资及费用。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工程投资、费用构成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程序进行披露。
三、拟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比例 100%。
3.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拟设董事三名(含董事长);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均由本公司派驻。
四、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1 年成立至今,本公司先后获得天津市文化中心能源站、黑牛城道 1#2#能源站、侯台风景区 2#能源站、滨海文化中心能源站特许经营权,并成功运营至今,对自主建设及运营此类项目有较深层次的理解。该项目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技术成熟、风险可控,且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战略的要求。该项目的成功中标将进一步稳固本公司在天津地区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有利于稳
定公司后续的开发及运营业务,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整体规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理念,加快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周边开发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住宅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商业地产出租率较低等问题,导致目标用户用能需求不足。为此,本公司计划于投资初期做好开发时序调研工作,结合地产开发时序、销售情况,充分考虑投入建设资金并优化设计方案,并通过精细化管理,积极控制运行成本,有效把控风险因素。
上述成立项目公司的投资行为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关于投资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20]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彭怡琳女士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及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公司总会计师彭怡琳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辞去公司总
会计师职务,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即日起生效。
彭女士衷心感谢公司和董事会在工作上给予其大量的支持和配合,其本人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需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对彭怡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即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景婉莹女士简历如下:
景婉莹女士,44 岁,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景女士 2003 年 11 月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2006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市政投资财务部
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景女士于 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任市政投资总会计师。景女士在企业财务、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
作经验。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4,992,9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22,799,70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42,193,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606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4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刘韬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2,467,608 83.5229 332,100 0.0384 0 0
H 股 142,193,213 16.4387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4,660,821 99.9616 332,100 0.0384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2,467,608 83.5229 332,100 0.0384 0 0
H 股 142,193,213 16.4387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4,660,821 99.9616 332,100 0.0384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刘韬 864,636,723 99.9588 是
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的议
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陆颖 864,636,722 99.9588 是
莹女士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志 864,636,732 99.9588 是
明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确定刘韬先 6,902,422 95.4095 332,100 4.5905 0 0
生董事薪酬的议
案
2 关于确定陆颖莹 6,902,422 95.4095 332,100 4.5905 0 0
女士、许志明先
生独立董事薪酬
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刘韬先 6,878,324 95.0764
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陆颖莹 6,878,323 95.0763
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志明 6,878,333 95.0765
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律师:王敏、赵少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 74 股票 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 号:临 202 1-067
债券代码:1368 01 债券 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113%增加至 9.117%。
2021 年 11 月 11 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创业环保”)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通知: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增持公
司 H 股股份 14,3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百
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共持有公司股份 130,1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7%。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 187 号发展大厦 B
义 务 人 基 住所
座 9 楼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权 益 变 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8.20-2021.11.10 H 股 11,244,000 0.788%
名称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信 息 披 露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座
义 务 人 基 住所
32 楼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权 益 变 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9.16-2021.11.10 H 股 3,092,000 0.216%
合计 H 股 14 , 336,000 1.0 04%
资金来源:皆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务人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宁波百思乐
斯贸易有限 H 股 44,928,000 3.148% 44,928,000 3.148%
公司
宁波宁电投
资发展有限 H 股 70,744,000 4.957% 81,988,000 5.744%
公司
绿能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H 股 118,000 0.008% 3,210,000 0.225%
(香港)
合计 H 股 115,790,000 8.1 13% 1 30,126,000 9.117%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2)和《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8)。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2、本次增持是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看好创业环保的长期发展,是对创业环保的财务性投资,不谋求公司控股权。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信中[2021](45)011 号),确定本公司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侯台公园南侧,建筑功能为综合能源站,旨在为天津市西青区提供集中供热及区域供冷配套服务。
本项目供热范围包括居住、商业和学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 51.5 万
m2,商业用地面积 47 万 m2,教育用地面积 8.1 万 m2。供热面积合计为 106.6 万
m2,供能范围内商业地块有供冷需求。
3、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本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为规定范围内的用户提供供热及供冷服务,并收取供热费及供冷费,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4、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 28 年(含建设期)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标本项目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未来增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扩
大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市场占有率,对本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的条款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本项目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
[2022-02-19]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计划资金需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各项目运
营需要,2022 年 1-3 月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1 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 2022 年 1-3 月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1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的议案》,具体详
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为“临 2021-049”);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和 2022 年 1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第五十九次董事会和第八届第六十七次董事会,就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标段与三标段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和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目前,上述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四标段已完成公开招
标,中标方涉及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参与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四标段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应与前述一标段、二标段
与三标段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 3月1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事项进行:
1.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9”),以及 2022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
宜 请 参 阅 本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在 香 港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
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 述 议 案 已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4 创业环保 2022/3/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2022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18 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0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
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就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再生水区内配套工程建设签署交易合同。
(一)关于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以下简称“连通工程项目”)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的议案》,具体详
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
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49”);并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八届第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合同的议案》,就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一标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联交易”。
目前,连通工程项目第一批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与三标段已完成公开招标,中标方涉及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因参与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二标段、三标段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应与一标段
关 联 交 易 合 并 计 算 ,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二)关于再生水区内配套工程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355.70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该事项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事项需进行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关连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创业环保运营分公司组建方案(试行)的议案
结合水务环保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更好地传承行业口碑,升华运营经验,树立专业的运营服务品牌,本公司拟成立运营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化运营团队。运营分公司是探索“轻资产”业务模式的新平台,推行“轻重结合、双线并行”业务战略的重要依托,运营分公司以水务环保专业运营服务作为主攻业务方向,充分展现创业环保的品牌元素和理念,进而夯实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运营分公司组建方案(试行),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34.80 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7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拟实施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20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的《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0-064)。
4、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 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5)。
5、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6、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9)。
7、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 2021 年 1 月 21 日为授予日,并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10、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2、授予数量:134.80 万份
3、授予人数:17 人
4、行权价格:6.98 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根据激励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等待期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为 24 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 1/3
行权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创业环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022、1000000023、1000000024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4、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 获授额度占总股
(万份) 总量的百分比 本的百分比
1 赵铭伟 副总经理 25.00 1.75% 0.0175%
2 景婉莹 总会计师 25.00 1.75% 0.0175%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5 人) 84.80 5.94% 0.0594%
合计 134.80 9.44% 0.0944%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0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6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8”)。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89”)。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由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计划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待后续发出。
三、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852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该事项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该事项需进行披露。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浅层地能土壤埋
管购买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外刊发了“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1-069”),本公司以公开竞标的方式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该项目室外埋管工程已由天津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建设完成,本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投资及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由于该项目为通过公开招标获取,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披露。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工程投资、费用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H 股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董事司晓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5,348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7,907.24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4 月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由本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投资总额 21,925.84 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 6,578.02 万元,银行借款 15,347.82 万元。本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已同意投资该项目,并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为界首公司
唯一股东)增资用于解决该项目资本金来源。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36”)。
目前,界首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提取项目贷款不超过 15,348 万元,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需由本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界首公司将以该项目收费权和收费收益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37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界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界首市东旭路大吕庄北 50 米(原界首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2.法定代表人:姜炎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中水回用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科研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界首公司资产总额 67,026.69 万元、净资产
25,677.88 万元、负债 41,348.81 万元、流动资产 5,754.89 万元、流动负债
5346.74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5,586.11 万元,净利润 1,407.98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61.69%。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资产总额 77,656.27 万元、净资
产 33,709.14 万元、负债 43,947.13 万元、流动资产 14,322.44 万元、流动负债
6,039.89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12,787.02 万元,净利润 4,831.26 万元,资产负
债率 56.59%。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阜阳公司 100%股份,阜阳公司持有界首公司 100%股份,界首公司是本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界首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348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界首公司以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界首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348 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第三批),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公司名称: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44,8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
连通工程项目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天津市再生水管网的接通,扩大再生水供水范围,提高再生水使用率,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以完善厂外供水系统,实现管网连通。该项目预计以 5 年为建设周期,分批次实施,视情况综合
安排,总计新建管网长度约 61.56 公里。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49”)。
该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9,200万元,项目贷款44,800万元。目前,中水公司正在向银行申请提取项目贷款不超过44,800万元;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需由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中水公司以该项目未来收益
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37 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但由于中水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计划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待后续发出。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水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津龙公寓 18 号
2.法定代表人:刘振凯
3.经营范围: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建设、经营;市政公用设施的项目管理、养护;水处理工艺设备的研发、安装、调试、运行;给排水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服务;汽车冲洗业务;管材及附件的经销;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经审计的中水公司资产总额 118,731.53 万元、净资
产 28,996.19 万元、负债 89,735.34 万元、流动资产 47,068.93 万元、流动负债
69,704.71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29,371.38 万元,净利润 8,628.19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75.58%。
截至 2021 年 11 月底,未经审计的中水公司资产总额 119,956.64 万元、净
资产 30,978.70 万元、负债 88,977.94 万元、流动资产 35,736.19 万元、流动负
债 69,581.41 万元、年度营业收入 28,635.94 万元,净利润 9,724.30 万元,资
产负债率 74.18%。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中水公司 100%股份,中水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中水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 44,800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中水公司以该项目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水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4,800 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64,019.54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和今日公告的其他担保事项),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0.40%,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5]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80,880,81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29,792,6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51,088,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719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1.13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0.5861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9,792,6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A 股有表决 67.1241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396,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H 股有表决 30.7048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为“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2.8012 412,570 0.0469 0 0
H 股 151,086,213 17.1517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80,466,248 99.9529 414,570 0.0471 0 0
2.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83.2477 412,570 0.0471 0 0
H 股 146,362,213 16.7050 2,000 0.0002 0 0
普通股合计: 875,742,248 99.9527 414,570 0.0473 0 0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9,380,035 91.4844 412,570 0.0517 0 0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12月21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4.80万份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98元/股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权益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17名激励对象134.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拟实施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出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64)。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津城投企管【2020】360号),天津城投集团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5、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6、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
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7、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王静女士、牛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2021年1月21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 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
10、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公司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三)预留股票期权计划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1日;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98元/股;
3、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共17人,授予数量134.80万份,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额度 获授额度占授予总量 获授额度占总股本的
(万份) 的百分比 百分比
赵铭伟 副总经理 25.00 1.75% 0.0175%
景婉莹 总会计师 25.00 1.75% 0.017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84.80 5.94% 0.0594%
员工(15人)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根据本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授予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 1/3
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且不低于 2021
第一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期 (2)202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0%,且不低于 2021 年度同
行业平均水平。
(3)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3.00%。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且不低于 2022
第二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期 (2)2022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75%,且不低于 2022 年度同
行业平均水平;
(3)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3.00%。
(1)以 2019 年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且不低于 2023
第三个 年度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本公司 5 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会议监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6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红妍女士主持。本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
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被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拟被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80 万
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创业环保集团经营层人员任期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团队,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考核制,现拟明确任期考核方法;同时,2021 年,公司经营层人员部分发生变化,新履职的经营层人员任期业绩指标及考核方法也需明确。根据公司 2020-2021 年业绩目标,就上述两项工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营层任期考核方法及新任经理层人员任期考核指标,现提请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营层人员任期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同意新聘任经营层人员任期业绩指标及考核方式,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于任期结束后按照该考核建议对经营层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报董事会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公司 2020 年预留股票
期权授予权益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4.8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7]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在调整和修改发行方案后向
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6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7]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还在进程中,郭永清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工作完成。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换届选举的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1]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天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天津市国资委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9 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业环保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1】20 号),天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
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对本议案各项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正)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届时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
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易
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
过 428,168,529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83,05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8,963.75 14,800.00
2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 28,465.12 21,450.00
(二期)PPP 项目
3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29,917.95 21,9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合计 _- 83,05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6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6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
红妍女士主持。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
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
本公司监事李宗强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议,与会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
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材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发
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正)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届时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 个交
易日内公司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
超过 428,168,529 股(含本数)。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83,05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
号 集资金
1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18,963.75 14,800.00
2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 28,465.12 21,450.00
PPP 项目
3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 29,917.95 21,9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合计 _- 83,05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
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额不超过 83,05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PPP 项目、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制定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已承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不存在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本次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
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428,168,529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5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 2021 年及 2022 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情形;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468.80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8,895.30 万元;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
别为 2021 年 1-9 月的三分之四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的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7、对于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 1: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保持不
变;
情景2: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上升10%;
情景3: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下降10%;
8、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142,722.84 142,722.84 185,539.7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83,05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42,816.85
假设一: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72,625.07 72,625.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65,193.73 65,193.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089 0.4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089 0.4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568 0.37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568 0.37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9.46 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8.49 7.85
假设二: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79,887.57 79,88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71,713.11 71,713.1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597 0.45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5597 0.45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5025 0.4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5025 0.4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10.35 9.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9.29 8.60
假设三: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2,625.07 65,362.56 65,362.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 65,193.73 58,674.36 58,674.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4580 0.37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4580 0.3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111 0.3356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68 0.4111 0.3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8.55 7.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37 7.68 7.10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
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
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撤回申请文
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2020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9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638),中国证监会对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4、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5、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安排等进行调整,并于同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6、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延长非公开发行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自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调整发行方案并重新申报。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 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环保”)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因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甲方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并与市政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 协议的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签订的《认购协议》,本终止协议签
订后,《认购协议》不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再认购甲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 本终止协议签订后,双方针对本次发行或《认购协议》的签订所出具的其他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履行。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认购协议》的终止事宜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签订本终止协议均取得了各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4.就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事宜,乙方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本终止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终止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凡与本终止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终止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因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与市政投资签订《终止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市政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
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环保”)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因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甲方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0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 协议的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 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签订的《认购协议》和 2021 年 3
月 29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本终止协议签订后,《认购协议》和《补充协议》不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再认购甲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 本终止协议签订后,双方针对本次发行或《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所出具的其他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履行。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终止事宜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签署本协议均取得了各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4.就本终止协议的签署事宜,乙方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本终止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 本终止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因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终止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3]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经公司自查,公司最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0]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信中[2021](45)011 号),本公司以公开竞标的方式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该项目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施,按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需独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津市侯台公园南侧,建筑功能为综合能源站,旨在为天津市西青区提供集中供热及区域供冷配套服务。供热范围包括居住、商业和
学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 51.5 万 m2,商业用地面积 47 万 m2,教育用地面
积 8.1 万 m2。供热面积合计为 106.6 万 m2,供能范围内商业地块有供冷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8,000 万元成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并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按照招标文件,本公司中标后与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1、项目运作模式
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西青区人民政府授权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该项目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2、特许经营期
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8 年(含 2 年建设期和运营期),自《特许经营协
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3、总投资额
经参考公司以往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项目建设经验,预计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6,054 万元,但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4、回报机制
该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提供合格的供热和供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供热服务费和供冷服务费。
(1)供热服务费
供热收费执行天津市统一收费,并随天津市规定同步调整。
(2)供冷服务费
供冷服务暂按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参照天津市内同类项目服务费价格,由项目公司与用户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5、土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享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期满,土地使用权应随项目设施一同移交给政府方。
6、前期工作及费用
按照招标文件,该项目室外埋管工程已由天津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建设完成,工程投资、费用共计 8,938.1207万元(具体金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审定金额为准),将由项目公司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投资及费用。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向环投公司支付该笔工程投资、费用构成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该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程序进行披露。
三、拟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比例 100%。
3.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公司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拟设董事三名(含董事长);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均由本公司派驻。
四、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1 年成立至今,本公司先后获得天津市文化中心能源站、黑牛城道 1#2#能源站、侯台风景区 2#能源站、滨海文化中心能源站特许经营权,并成功运营至今,对自主建设及运营此类项目有较深层次的理解。该项目属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技术成熟、风险可控,且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战略的要求。该项目的成功中标将进一步稳固本公司在天津地区的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有利于稳
定公司后续的开发及运营业务,增加区域影响力、提升整体规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理念,加快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周边开发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住宅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商业地产出租率较低等问题,导致目标用户用能需求不足。为此,本公司计划于投资初期做好开发时序调研工作,结合地产开发时序、销售情况,充分考虑投入建设资金并优化设计方案,并通过精细化管理,积极控制运行成本,有效把控风险因素。
上述成立项目公司的投资行为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关于投资的后续事项,本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20]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彭怡琳女士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及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公司总会计师彭怡琳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辞去公司总
会计师职务,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即日起生效。
彭女士衷心感谢公司和董事会在工作上给予其大量的支持和配合,其本人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需通知本公司股东的事项。本公司董事会对彭怡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即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并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景婉莹女士简历如下:
景婉莹女士,44 岁,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景女士 2003 年 11 月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2006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市政投资财务部
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景女士于 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任市政投资总会计师。景女士在企业财务、金融、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工
作经验。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76 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64,992,92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22,799,70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42,193,2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0.606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43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96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刘韬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2,467,608 83.5229 332,100 0.0384 0 0
H 股 142,193,213 16.4387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4,660,821 99.9616 332,100 0.0384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2,467,608 83.5229 332,100 0.0384 0 0
H 股 142,193,213 16.4387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864,660,821 99.9616 332,100 0.0384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刘韬 864,636,723 99.9588 是
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
执行董事的议
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陆颖 864,636,722 99.9588 是
莹女士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志 864,636,732 99.9588 是
明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确定刘韬先 6,902,422 95.4095 332,100 4.5905 0 0
生董事薪酬的议
案
2 关于确定陆颖莹 6,902,422 95.4095 332,100 4.5905 0 0
女士、许志明先
生独立董事薪酬
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刘韬先 6,878,324 95.0764
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陆颖莹 6,878,323 95.0763
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志明 6,878,333 95.0765
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议案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律师:王敏、赵少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2]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 74 股票 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 号:临 202 1-067
债券代码:1368 01 债券 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113%增加至 9.117%。
2021 年 11 月 11 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创业环保”)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通知: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增持公
司 H 股股份 14,3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百
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共持有公司股份 130,1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7%。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 187 号发展大厦 B
义 务 人 基 住所
座 9 楼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权 益 变 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8.20-2021.11.10 H 股 11,244,000 0.788%
名称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信 息 披 露
香港干诺道中 168-200 号信德中心西座
义 务 人 基 住所
32 楼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0 日
权 益 变 动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明细 集中竞价 2021.9.16-2021.11.10 H 股 3,092,000 0.216%
合计 H 股 14 , 336,000 1.0 04%
资金来源:皆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务人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宁波百思乐
斯贸易有限 H 股 44,928,000 3.148% 44,928,000 3.148%
公司
宁波宁电投
资发展有限 H 股 70,744,000 4.957% 81,988,000 5.744%
公司
绿能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H 股 118,000 0.008% 3,210,000 0.225%
(香港)
合计 H 股 115,790,000 8.1 13% 1 30,126,000 9.117%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2)和《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8)。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2、本次增持是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看好创业环保的长期发展,是对创业环保的财务性投资,不谋求公司控股权。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0-28] (600874)创业环保:创业环保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信中[2021](45)011 号),确定本公司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津市侯台公园 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侯台公园南侧,建筑功能为综合能源站,旨在为天津市西青区提供集中供热及区域供冷配套服务。
本项目供热范围包括居住、商业和学校用地。其中,居住用地面积 51.5 万
m2,商业用地面积 47 万 m2,教育用地面积 8.1 万 m2。供热面积合计为 106.6 万
m2,供能范围内商业地块有供冷需求。
3、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本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为规定范围内的用户提供供热及供冷服务,并收取供热费及供冷费,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4、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 28 年(含建设期)
5、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8 亿元。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中标本项目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未来增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扩
大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市场占有率,对本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的条款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细节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本项目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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