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60什么时候复牌?-京城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京城股份600860≈≈(更新:22.02.26)
[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3次工作会 议审核通过。
截至目前,距前次重组报告书引用的审计报告基准日已超过 6 个月,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补充审计了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以及本次交易最 新进展情况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 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 有相同含义):
序号 章节 修订情况
1、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延长决议有效期相关情况;
1 重大事项提示 2、更新审计基准日;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2 重大风险提示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3 第一节 本次交 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序号 章节 修订情况
易概况 2、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延长决议有效期相关情况;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1、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4 第四节 交易标 2、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相关情况;
的基本情况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4、补充更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员工情况。
5 第五节 发行股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份情况
6 第八节 本次交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易的合规性分析
7 第九节 管理层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分析。
讨论与分析
8 第十节 财务会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计信息
9 第十一节 同业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竞争和关联交易
10 第十二节 风险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因素
第十五节 本次
11 交易相关证券服 补充更新审计机构经办人员。
务机构
12 第十七节 备查 新增加期审计相关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2 年 2 月 24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1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李春枝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李春枝女士申请辞去第十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生效,但仍继续担任第十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满会勇先生
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简历
满会勇,中国国籍,男,44 岁,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满先生曾任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企管策划部全面预算管理室副主任、资产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副部长(主持审计部工作)、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除本公告披露外,满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满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副部长(主持审计部工作)、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满先生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满先生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满先生概无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
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2021 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50.00 万元到-2,6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约 17,893.18 万元到 18,293.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 -3,350.00 万元到-3,7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9,405.82 万元到 9,005.82 万元。详见《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昌东街 6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7,246,05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5,748,0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49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978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6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3089
?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4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5,748,0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83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9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1.4980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3894 11,700 0.0047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352 99.9953 11,700 0.0047 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3894 11,700 0.0047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352 99.9953 11,700 0.0047 0 0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252 99.3893 11,800 0.0048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252 99.9952 11,800 0.0048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审议《选举满 247,233,053 99.9947 是
会勇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审议《关于延长 1,300 10.0000 11,700 90.0000 0 0.0000
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 1,300 10.0000 11,700 90.0000 0 0.0000
股东大会及类
别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4 审议《选举满会 1 0.0076 - - - -
勇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9952 11,700 0.0048 0 0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9952 11,700 0.0048 0 0
?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H 股 1,498,000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2022-0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9 点 30 分起,依次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昌东街 6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
视同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对应
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 √ √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订 √ √
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应选董事(1)人
4.01 审议《选举满会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 √
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 √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三)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 √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3、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
案 1;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
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60 京城股份 2022/2/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1。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761949/010-67365383
传真:010-58766735/010-87392058
联系人:京城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 2 号
邮编:101109
2、预期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本公司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发布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250.00 万元到 2,650.00 万元。
2、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3,350.00 万元到
3,75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50.00 万元到-2,6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约 17,893.18 万元到 18,293.18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350.00 万元到
-3,7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 9,405.82 万元到 9,005.82 万元。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了专项说明:
按照我们对京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根据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导致京城股份公司盈利预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切证据。随着审计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京
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存在重大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3.1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55.82 万元。
2、每股收益:0.34 元。
三、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国际天然气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天然气汽车的成本优势已不再明显。受此影响,对公司 LNG 车用瓶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2、公司主要原材料如不锈钢等钢材、碳纤维等价格波动较大,大大拉低产品的毛利率。虽然公司通过严控费用性支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等,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体量较大,固定成本较高,使得公司主营业务出现亏损。
3、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虽已批量供货,但目前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
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
限要求。会议通知和议案以专人交送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1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天青”)8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为确保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
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2 年 1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
实到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李春枝女士
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铣哲先生
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止。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成长,现有办公面积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和人员增加的要
求。公司拟租赁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
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
为了保证装修质量、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其负责此
次装修工作。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
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
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
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吴燕璋先生、夏中华先生、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
案的有效表决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简历
李春枝,中国国籍,女,44 岁,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李女士曾任北
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翻译、项目经理。北京世纪盈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服务部产品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投资管理主管、副部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李铣哲,中国国籍,男,35 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管理学学士,北京
化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李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印机事业部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密云纪委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
除本公告披露外,新任人员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李女士为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先生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新任人员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新任人员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新任人员概无持
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杨易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杨女士的决定,接受杨女
士的辞职申请,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生效。
杨女士确认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全体股东知悉的事宜。公司董事会与杨女士确认并不知悉尚有须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尚未完成的私人责任或因辞任而可能对该责任产生影响,并且杨女士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杨女士须辞去其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铣哲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李铣哲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议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简历
李铣哲,中国国籍,男,35 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管理学学士,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李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印机事业部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密云纪委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
除本公告披露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李先生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李先生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李先生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李先生概无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成长,现有办公面积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和人员增加的要
求。公司拟租赁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
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
为了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其负责此
次装修。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租赁关联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以下简称“该房产”),以满足公司办公需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租金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55 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物业费为每年 264,480 元;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从而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装修预付款为1,668,434.64 元,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租赁累计
1 次,累计金额为 494,437.5 元。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租赁关联方北人设备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以
满足公司办公需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
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
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
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
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
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租赁累计 1 次,累计金额为
494,437.5 元,未达到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租赁关联交易金额 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6 号 1 号楼 6605 室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77,727.10 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经营期限: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43 年 2 月 18 日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印刷机械、锻压设备、包装机械、前述机械设备的零配件;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备安装、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出租工业厂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展台设计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演出设备租赁;舞台设计;庆典活动策划;从事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办公服务。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北人设备资产总额人民币 161,859.97 万元,净资
产人民币 89,580.1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向关联方北人设备租赁其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
该房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其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办公。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本次交易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价格以房产所在地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2、委托装修
本次交易委托装修费的价格是综合考虑人工成本、材料价格及施工工艺等因素,并参考房屋所在地近似情况的房屋装修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租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6 号 1 幢 5 层,建筑面积
(含公摊)总计:1102 平方米。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
4、租金及租金交纳、租赁保证金
(1) 租金标准
①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55
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租赁面积 1102 平方米。第
1 年租金人民币 1,025,686.56 元,第 2 年租金人民币 1,045,797.96 元,第 3 年租金
人民币 1,065,909.48 元,租金合计人民币 3,137,394.00 元。
②若有涉及计算非满月的应付租金情况(如入住、免租期、退租、扩租等),非满月租金均以当期日租金乘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2) 租金交纳
①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租金 1,025,686.56 元为
合同预付款。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预付款抵付第一年租金。
②各期租金支付日期: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租金每 6 个月为一个缴费周
期,每个周期前 15 天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出租方应于收到租金的同时为租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票据。
(3) 租赁保证金
①本合同签订后租方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
(相当于 1 月租金) 总计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②在租赁期内,租方不得将租赁保证金冲抵应向出租方交纳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③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出租方在30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部退还租方:
租方将应交纳的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全部付清,并全部履行完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租方已经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
出租方确认租方对出租方权益无任何侵害。
(4)其他条款
①关于装修的约定: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若出现损坏,则承担赔偿责任。租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费用由租方自理。
②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上网费、车位费等,均由租方负责承担。
③租赁期满,若续租赁,须最少于租赁期届满前 3 个月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
请。若双方达成续租协议,则至少在本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或早于一个月签订续租合同。
④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出租方收到第一笔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及经租方
满足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后即刻生效。
(二)物业服务管理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物业费及其它
(1)根据本协议规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 元/建筑平方米/月。
(2)乙方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六个月物业费,计人民币
[2022-01-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审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定价所依据的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51655 号《评估报告》有
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鉴于上述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加期评估,经加期评估验证,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上述加期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加期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评估机构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交易标的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第二次加期评估。经第二次加期评估验证,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仍以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的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51655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作价不变。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
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详见《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详见《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红等17名自然人及青岛艾特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股票代码: 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 临 2021-07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
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
有限。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 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
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
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
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详见《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
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 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经公司自查, 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
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3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
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
限。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
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
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
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
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风险提示。
4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 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
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涨幅巨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18)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A股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1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 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
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
码:600860)将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A股股票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A 股股
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召开工作会议,审
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码:600860)将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开市起停
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H 股股票不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6,035,037.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
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海低温 75%股权。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
公司共计支付款项 6,859,707.27 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利润的
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公司附属公司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低温”)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本
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2021 年 7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高院”)出
具的《应诉通知书》,君正公司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沪01 民初 127 号一审判决,已依法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二审<传票>暨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民终 392 号)(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在二审诉讼中,经上海市高院主持调解,君正公司与天海低温就本案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 01 民终 10885 号(以下
简称“10885 号案”)、(2021)沪 01 民终 10888 号(以下简称“10888 号案”)
三案自愿一并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款项结算
1、双方确认,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人民币 2,568,085.6元、支付仓储费 1,300,000 元。
2、双方同意,天海低温不再向君正公司交付 25 台罐箱。天海低温应向君正
公司退还该 25 台罐箱对应的罐箱价款,单价为 416,000 元/台,25 台罐箱合计
10,400,000 元。
3、鉴于天海公司不再交付的 25 台罐箱中包括君正公司自行采购并提供给天海低温的鼎力设备,天海低温同意根据君正公司提供的采购合同,按 11,682 元/套,向君正公司补偿该 25 台罐箱中装载的鼎力设备价款,共计 292,050 元。
4、天海低温同意向君正公司支付车辆租赁费和差旅费合计 20,000 元。
5、本案一审和二审受理费承担
(1)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367,742.8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君正公
司负担 371,000 元,天海低温负担 1,742.87 元;一审反诉受理费 87,474.28 元,
由天海低温负担 7,474.28 元,由君正公司负担 80,000 元。经抵扣后,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支付 78,257.13 元。
(2)本案二审受理费 376,190.9 元,减半收取 188,095.45 元,双方同意由天
海低温承担 94,000 元,其余由君正公司承担。鉴于君正公司已经预付二审受理费,天海低温同意将该笔 94,000 元直接支付给君正公司。
前述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公司共计支付款项6,859,707.27元。
(二)撤回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起诉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君正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的起诉以及上诉,并将申请撤诉文件原件提供给天海低温。对此,天海公司表示同意,并配合君正公司办理撤诉工作。双方确认,如君正公司逾期未提交撤回申请或天海公司未配合办理相关配合工作,任何一方均有权持本案调解书请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撤回手续。
2、10885 号案、10888 号案的一审受理费和二审受理费均由君正公司自行承担。
(三)罐箱提货
1、三案件合计应提货 124 台。在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天海低温
完成对前述罐箱的清洁工作。
2、自本调解协议生效后第 11 日起,君正公司在 15 日内完成对 124 台的全
部提货。在每次提货前 3 日,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出具提货计划,明确提货罐箱数量、货运公司名称、提货具体日期和时间、提货人员信息等。天海低温应配合君正公司提货。
3、天海低温按双方已另行签署的《证照交付清单》列示,于君正公司提货时,向君正公司指定的提货人员提供 124 台罐箱的 CCS 证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4、双方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共计签署 6 份《罐箱采购
协议合同》(含 1 份补充协议),君正公司合计向天海低温采购罐箱 632 台。除
本案及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所涉 149 台罐箱外,天海低温同意按照《证照交
付清单》要求提供其他 483 台罐箱的文件原件,于补办并在取得文件原件后 3日向君正公司提供,君正公司应配合天海低温进行文件原件的补办工作。为明确起见,《证照交付清单》系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在君正公司提出丢失证照后,天海低温配合补办工作,并不意味着天海低温在原已交付的罐箱合同下存在违约。
(四)款项支付
1、上述第三条第 2 款 124 台全部完成提货后 10 日内,由天海低温以出具之
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或电汇方式向君正公司支付 6,859,707.27元。
2、君正公司承诺于天海低温完成 6,859,707.27 元款项支付的次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天海低温的所有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对北京银行右安门支行(即本案被查封账号 01090348500120109113778)的查封。
(五)其他
1、经双方确认,除天海低温已开具的发票外,天海低温还应向君正公司开
具 21,216,000 元的发票,共计 51 台罐箱,每台罐箱含税单价 416,000 元。天海
低温应于君正公司完成第三条第2款124台罐箱提货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交付君正公司。
2 、 双 方 就 SJNPK201706002 合 同 、 SJNPK20171001-2 合 同 及
SJNPK201705003 合同项下无其他争议,前述合同自本调解协议生效且上海市高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之日起解除。
3、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上海市高院予以确认。
上述调解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各方当事人签署调解笔录后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海低温 75%股权。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公司共计支付款项 6,859,707.27 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沪民终 392 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8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巨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码:600860)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停牌。具体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12 月 8 日连续 6 个交易
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
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
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08)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
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
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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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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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3次工作会 议审核通过。
截至目前,距前次重组报告书引用的审计报告基准日已超过 6 个月,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补充审计了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就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以及本次交易最 新进展情况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 说明,本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 有相同含义):
序号 章节 修订情况
1、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延长决议有效期相关情况;
1 重大事项提示 2、更新审计基准日;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2 重大风险提示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3 第一节 本次交 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序号 章节 修订情况
易概况 2、补充披露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延长决议有效期相关情况;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1、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4 第四节 交易标 2、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相关情况;
的基本情况 3、补充更新标的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4、补充更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员工情况。
5 第五节 发行股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份情况
6 第八节 本次交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易的合规性分析
7 第九节 管理层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分析。
讨论与分析
8 第十节 财务会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
计信息
9 第十一节 同业 补充更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竞争和关联交易
10 第十二节 风险 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因素
第十五节 本次
11 交易相关证券服 补充更新审计机构经办人员。
务机构
12 第十七节 备查 新增加期审计相关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2 年 2 月 24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1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李春枝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李春枝女士申请辞去第十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生效,但仍继续担任第十届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满会勇先生
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简历
满会勇,中国国籍,男,44 岁,管理学学士,会计师。满先生曾任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企管策划部全面预算管理室副主任、资产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副部长(主持审计部工作)、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除本公告披露外,满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满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副部长(主持审计部工作)、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满先生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满先生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满先生概无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2-2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
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2021 年年度
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50.00 万元到-2,6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约 17,893.18 万元到 18,293.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 -3,350.00 万元到-3,7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9,405.82 万元到 9,005.82 万元。详见《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昌东街 6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7,246,05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45,748,05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49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978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669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3089
?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4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5,748,0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830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9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1.4980
H 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3894 11,700 0.0047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352 99.9953 11,700 0.0047 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3894 11,700 0.0047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352 99.9953 11,700 0.0047 0 0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252 99.3893 11,800 0.0048 0 0
H 股 1,498,000 0.6059 0 0 0 0
普通股合计: 247,234,252 99.9952 11,800 0.0048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审议《选举满 247,233,053 99.9947 是
会勇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审议《关于延长 1,300 10.0000 11,700 90.0000 0 0.0000
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 1,300 10.0000 11,700 90.0000 0 0.0000
股东大会及类
别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
4 审议《选举满会 1 0.0076 - - - -
勇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9952 11,700 0.0048 0 0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45,736,352 99.9952 11,700 0.0048 0 0
?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H 股 1,498,000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2022-0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9 点 30 分起,依次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荣昌东街 6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
视同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A 股类别股东大会所对应
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 √ √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订 √ √
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应选董事(1)人
4.01 审议《选举满会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 √
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 √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三)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 √
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3、4。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
案 1;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
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之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 1、2、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60 京城股份 2022/2/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1。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761949/010-67365383
传真:010-58766735/010-87392058
联系人:京城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 2 号
邮编:101109
2、预期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本公司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发布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2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2,250.00 万元到 2,650.00 万元。
2、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3,350.00 万元到
3,75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50.00 万元到-2,6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亏约 17,893.18 万元到 18,293.18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350.00 万元到
-3,75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约 9,405.82 万元到 9,005.82 万元。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了专项说明:
按照我们对京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的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主要实施了询问、观察、分析等部分风险评估程序。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根据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导致京城股份公司盈利预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确切证据。随着审计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京
城股份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存在重大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43.1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55.82 万元。
2、每股收益:0.34 元。
三、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国际天然气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天然气汽车的成本优势已不再明显。受此影响,对公司 LNG 车用瓶销售产生一定冲击。
2、公司主要原材料如不锈钢等钢材、碳纤维等价格波动较大,大大拉低产品的毛利率。虽然公司通过严控费用性支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等,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体量较大,固定成本较高,使得公司主营业务出现亏损。
3、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虽已批量供货,但目前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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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
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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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
限要求。会议通知和议案以专人交送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鉴于公司目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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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洋天青”)8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延长情况
为确保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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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
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2436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查的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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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22 年 1 月 17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
实到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李春枝女士
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铣哲先生
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止。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成长,现有办公面积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和人员增加的要
求。公司拟租赁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
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
为了保证装修质量、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其负责此
次装修工作。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
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
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
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吴燕璋先生、夏中华先生、李春枝女士回避表决。本议
案的有效表决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简历
李春枝,中国国籍,女,44 岁,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李女士曾任北
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翻译、项目经理。北京世纪盈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服务部产品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投资管理主管、副部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李铣哲,中国国籍,男,35 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管理学学士,北京
化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李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印机事业部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密云纪委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
除本公告披露外,新任人员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李女士为北京京城机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先生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新任人员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新任人员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新任人员概无持
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法律顾问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杨易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杨女士的决定,接受杨女
士的辞职申请,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生效。
杨女士确认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全体股东知悉的事宜。公司董事会与杨女士确认并不知悉尚有须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尚未完成的私人责任或因辞任而可能对该责任产生影响,并且杨女士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杨女士须辞去其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铣哲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 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核李铣哲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议案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简历
李铣哲,中国国籍,男,35 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管理学学士,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李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印机事业部审计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密云纪委科员、副主任科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
除本公告披露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关系。李先生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管、公司律师。李先生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过去三年在其他于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
就李先生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其他事宜须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本公告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保存的名册,李先生概无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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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成长,现有办公面积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和人员增加的要
求。公司拟租赁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
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
为了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其负责此
次装修。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2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亦创园区房屋租赁、装修及物业服务的相关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租赁关联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人设备”)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以下简称“该房产”),以满足公司办公需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租金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55 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物业费为每年 264,480 元;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从而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装修预付款为1,668,434.64 元,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历史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租赁累计
1 次,累计金额为 494,437.5 元。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租赁关联方北人设备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以
满足公司办公需求。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
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
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时间 第 1 年 第 2 年 第 3 年
项目 金额 2022.05.01-2023.04.30 2023.05.01-2024.04.30 2024.05.01-2025.04.30
租金 1,025,686.56 1,045,797.96 1,065,909.48
物业服务费 264,480 264,480 264,480
完工日期:2022.04.30
装修费 1,668,434.64(为预付款金额,最终费用以实际结算价为准。)
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北人设备交纳
房屋租赁保证金(相当于 1 月租金) 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
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条款,在 30 个工作日内北人股份将租赁保
证金全部退还公司(不计利息)。
2、公司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 1 个月物业费)
人民币 22,040.00 元,物业费保证金在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并在公
司无违约的情况下,由北人设备退还给公司(不计利息)。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
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关联租赁累计 1 次,累计金额为
494,437.5 元,未达到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的租赁关联交易金额 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持有公司 50.67%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持有北京亦创科技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创科技”)100%股权,亦创科技持有北人设备 100%股权,因此京城机电为北人设备实控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6 号 1 号楼 6605 室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77,727.10 万元
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经营期限: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43 年 2 月 18 日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印刷机械、锻压设备、包装机械、前述机械设备的零配件;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备安装、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出租工业厂房;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展台设计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演出设备租赁;舞台设计;庆典活动策划;从事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办公服务。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北人设备资产总额人民币 161,859.97 万元,净资
产人民币 89,580.1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向关联方北人设备租赁其位于北京亦庄亦创园区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1102 平方米,租期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物业服务也由北人设备提供,在入驻前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必要的装修,保证装修质量及装修进度按时完成,公司与北人设备签署协议,由北人设备负责此次装修。
该房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其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办公。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本次交易房屋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价格以房产所在地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2、委托装修
本次交易委托装修费的价格是综合考虑人工成本、材料价格及施工工艺等因素,并参考房屋所在地近似情况的房屋装修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房屋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租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6 号 1 幢 5 层,建筑面积
(含公摊)总计:1102 平方米。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
4、租金及租金交纳、租赁保证金
(1) 租金标准
①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55
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租赁面积 1102 平方米。第
1 年租金人民币 1,025,686.56 元,第 2 年租金人民币 1,045,797.96 元,第 3 年租金
人民币 1,065,909.48 元,租金合计人民币 3,137,394.00 元。
②若有涉及计算非满月的应付租金情况(如入住、免租期、退租、扩租等),非满月租金均以当期日租金乘以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2) 租金交纳
①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租金 1,025,686.56 元为
合同预付款。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预付款抵付第一年租金。
②各期租金支付日期: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租金每 6 个月为一个缴费周
期,每个周期前 15 天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出租方应于收到租金的同时为租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票据。
(3) 租赁保证金
①本合同签订后租方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
(相当于 1 月租金) 总计人民币 85,473.88 元。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②在租赁期内,租方不得将租赁保证金冲抵应向出租方交纳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③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出租方在30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部退还租方:
租方将应交纳的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全部付清,并全部履行完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租方已经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
出租方确认租方对出租方权益无任何侵害。
(4)其他条款
①关于装修的约定: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若出现损坏,则承担赔偿责任。租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费用由租方自理。
②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上网费、车位费等,均由租方负责承担。
③租赁期满,若续租赁,须最少于租赁期届满前 3 个月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
请。若双方达成续租协议,则至少在本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或早于一个月签订续租合同。
④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出租方收到第一笔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及经租方
满足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后即刻生效。
(二)物业服务管理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北人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物业费及其它
(1)根据本协议规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 元/建筑平方米/月。
(2)乙方应于入驻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六个月物业费,计人民币
[2022-01-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审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获得有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定价所依据的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51655 号《评估报告》有
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鉴于上述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加期评估,经加期评估验证,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上述加期评估报告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加期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评估机构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交易标的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第二次加期评估。经第二次加期评估验证,标的公司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仍以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的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51655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作价不变。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
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详见《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7]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6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及公开披露。详见《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红等17名自然人及青岛艾特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有条件通过。
根据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就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股票代码: 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 临 2021-07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
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
有限。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 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
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
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
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详见《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
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 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经公司自查, 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
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3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
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
限。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
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
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
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
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其他风险提示。
4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 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 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
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 A 股股票价格涨幅巨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
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18)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2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洋天青实现营业收入 150,561,691.72
元,净利润为 29,583,134.29 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88,296,501.5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431,757.5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7,558,167.27 元。北洋天青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3.83%,净利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91%。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详见《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6]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A股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1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 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
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结合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战略,说明其持续盈利能力。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
码:600860)将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A股股票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7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A 股股
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召开工作会议,审
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码:600860)将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开市起停
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H 股股票不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6,035,037.2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
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海低温 75%股权。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
公司共计支付款项 6,859,707.27 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利润的
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公司附属公司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低温”)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6)。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本
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2021 年 7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高院”)出
具的《应诉通知书》,君正公司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沪01 民初 127 号一审判决,已依法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上的《关于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收到二审<传票>暨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二、本次诉讼调解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民终 392 号)(以下简称《民事调解书》),在二审诉讼中,经上海市高院主持调解,君正公司与天海低温就本案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 01 民终 10885 号(以下
简称“10885 号案”)、(2021)沪 01 民终 10888 号(以下简称“10888 号案”)
三案自愿一并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款项结算
1、双方确认,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人民币 2,568,085.6元、支付仓储费 1,300,000 元。
2、双方同意,天海低温不再向君正公司交付 25 台罐箱。天海低温应向君正
公司退还该 25 台罐箱对应的罐箱价款,单价为 416,000 元/台,25 台罐箱合计
10,400,000 元。
3、鉴于天海公司不再交付的 25 台罐箱中包括君正公司自行采购并提供给天海低温的鼎力设备,天海低温同意根据君正公司提供的采购合同,按 11,682 元/套,向君正公司补偿该 25 台罐箱中装载的鼎力设备价款,共计 292,050 元。
4、天海低温同意向君正公司支付车辆租赁费和差旅费合计 20,000 元。
5、本案一审和二审受理费承担
(1)本案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367,742.8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君正公
司负担 371,000 元,天海低温负担 1,742.87 元;一审反诉受理费 87,474.28 元,
由天海低温负担 7,474.28 元,由君正公司负担 80,000 元。经抵扣后,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支付 78,257.13 元。
(2)本案二审受理费 376,190.9 元,减半收取 188,095.45 元,双方同意由天
海低温承担 94,000 元,其余由君正公司承担。鉴于君正公司已经预付二审受理费,天海低温同意将该笔 94,000 元直接支付给君正公司。
前述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公司共计支付款项6,859,707.27元。
(二)撤回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起诉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君正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的起诉以及上诉,并将申请撤诉文件原件提供给天海低温。对此,天海公司表示同意,并配合君正公司办理撤诉工作。双方确认,如君正公司逾期未提交撤回申请或天海公司未配合办理相关配合工作,任何一方均有权持本案调解书请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撤回手续。
2、10885 号案、10888 号案的一审受理费和二审受理费均由君正公司自行承担。
(三)罐箱提货
1、三案件合计应提货 124 台。在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天海低温
完成对前述罐箱的清洁工作。
2、自本调解协议生效后第 11 日起,君正公司在 15 日内完成对 124 台的全
部提货。在每次提货前 3 日,君正公司应向天海低温出具提货计划,明确提货罐箱数量、货运公司名称、提货具体日期和时间、提货人员信息等。天海低温应配合君正公司提货。
3、天海低温按双方已另行签署的《证照交付清单》列示,于君正公司提货时,向君正公司指定的提货人员提供 124 台罐箱的 CCS 证书等相关文件原件。
4、双方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共计签署 6 份《罐箱采购
协议合同》(含 1 份补充协议),君正公司合计向天海低温采购罐箱 632 台。除
本案及 10885 号案、10888 号案所涉 149 台罐箱外,天海低温同意按照《证照交
付清单》要求提供其他 483 台罐箱的文件原件,于补办并在取得文件原件后 3日向君正公司提供,君正公司应配合天海低温进行文件原件的补办工作。为明确起见,《证照交付清单》系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在君正公司提出丢失证照后,天海低温配合补办工作,并不意味着天海低温在原已交付的罐箱合同下存在违约。
(四)款项支付
1、上述第三条第 2 款 124 台全部完成提货后 10 日内,由天海低温以出具之
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或电汇方式向君正公司支付 6,859,707.27元。
2、君正公司承诺于天海低温完成 6,859,707.27 元款项支付的次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天海低温的所有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对北京银行右安门支行(即本案被查封账号 01090348500120109113778)的查封。
(五)其他
1、经双方确认,除天海低温已开具的发票外,天海低温还应向君正公司开
具 21,216,000 元的发票,共计 51 台罐箱,每台罐箱含税单价 416,000 元。天海
低温应于君正公司完成第三条第2款124台罐箱提货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交付君正公司。
2 、 双 方 就 SJNPK201706002 合 同 、 SJNPK20171001-2 合 同 及
SJNPK201705003 合同项下无其他争议,前述合同自本调解协议生效且上海市高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之日起解除。
3、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上海市高院予以确认。
上述调解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经各方当事人签署调解笔录后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海低温 75%股权。各项款项抵消后,天海低温应向君正公司共计支付款项 6,859,707.27 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沪民终 392 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1]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8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9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A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7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巨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储运装备制造业,不涉及氢能源电池行业,且公司储氢瓶等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相比公司其他主营产品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贡献度有限。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制造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5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京城股份,股票代码:600860)将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停牌。具体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9]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12 月 8 日连续 6 个交易
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会议具体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为准,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
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
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8] (600860)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08)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1-064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
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 80.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
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
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26,554,520.7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 正 、 补 充 之 处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海 证 券 报 》 以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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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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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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