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55什么时候复牌?-航天长峰停牌最新消息
≈≈航天长峰600855≈≈(更新:22.02.09)
[2022-02-0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审判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上诉涉案金额:69,353,140.4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由于项目收款(含本次判决金额)基本覆盖项目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021 年 1 月 11 日,长峰科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 108,165,140.40 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西藏移动依据 2019 年 12 月双方签订的《统一基础云平台建设项
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提起反诉,要求长峰科技向西藏移动返还进度款 29,109,000 元。
2021 年 9 月 6 日,长峰科技收到一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的(2021)藏 01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藏移动向长峰科技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3881.2 万元;驳回长峰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西藏移动全部反诉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西藏移动不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长峰科技同步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的第一项及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原审全部诉
讼请求。2021 年 10 月 12 日,确认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立案。
2022 年 2 月 7 日,长峰科技收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1)藏民终 182 号,判决如下: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藏 01 民初 13 号
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895.04 万元;
三、驳回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除收到西藏移动前期支付的项目款之外,本次判决金额为西藏移动对于长峰科技已经提供的设备及集成服务费的剩余未付款项。由于项目收款(含本次判决金额)基本覆盖项目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2]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10:
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了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航天长峰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规章制度制定、宣贯、执行、评估、改进、清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规章制度闭环管理,提高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合规管理,强化制度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航天长峰实际,特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增部分制度,修订及新增制度明细如下:
1.《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修订)
2.《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新增)
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定》(修订)
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修订)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部机构设置及编制部分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职能机构的建立与完善,提升集团化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合规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独立行使监督和管理责任,拟对公司本部机构设置及编制部分进行调整,将安全生产办公室从行政保障部调出,单独设立。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上午 10:00 在公司七层 711 会议室召开了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天长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实施注销的议案。
航天长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制药机械、胶囊生产线的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由于制药机械市场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不断萎缩,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长期处于经营亏损,自 2012 年以来业务已处于停产状态。现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与注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实施注销。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对外名称,以下简称机电院(防御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双方基于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承担研究开发经费,并分享未来的产业化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肖海潮,委员:王本哲、惠汝太、苏子华、黄云海、陈广
才、何建平、邱旭阳
2、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岳成, 委员:惠汝太、王本哲、黄云海、邱旭阳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王本哲, 委员:岳成、惠汝太、陈广才、何建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于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
七层 711 会议室召开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李荣初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公司监事会选举李荣初监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新任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
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
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
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
机电院(防御院))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约 739.3 万元。
本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机电院(防御院)))在北京签订了“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双方共同研制“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联合开发合同总金额 4165 万元,其中航天长峰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415 万元,机电院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375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机电院(防御院)系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航天长峰与机电院(防御院)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航天长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是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持有航天长峰股权比例为 31.3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50 号
3、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4、法定代表人:符志民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4165 万元。
本次联合开发合同执行后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详见合同主要内容。
联合开发合同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研发内容完成后,全部技术成果和所有知识产权归属如下:
1)设备归航天长峰所有,完成 1 套 ECMO 主机,用于核心关键技
术验证;
2)技术资料归机电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共有,知识产权(专利)登记在双方名下;
3)除设备外,知识产权、技术资料等成果的归属,按照机电院占 70%,航天长峰占 30%的比例予以划分;尚未完成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未通过的技术成果,双方共同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所有权机电院占 70%,航天长峰占 30%。
(2)研发完成后,航天长峰应开展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系统整机产品的产业化工作,机电院收取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
计算方法如下:从 2025 年开始,每年 1 月 20 日前,机电院和航天长
峰在审核相关财务资料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上一自然年中航天长峰销售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系统整机产品的数量,根据双方资金、人员投入及产业化投入综合协商考虑,将项目收入的 15%作为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分配给机电院。
(3)以专利获得批准后,机电院(防御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协商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双方共同确定评估时点,评估后,机电院(防御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转让价格为项目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值的 70%,转让完成后机电院(防御院)不再享有本项目所有权。
(4)依据机电院(防御院)出具的签订联合开发合同补充说明的函的内容,航天长峰在专利获得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按照人员投入、资金相关比例综合协商考虑进行成果分配,将项目收入的 15%作为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分配给甲方。当专利获得批准后,机电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协商开展专利
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双方共同确定评估时点,评估后,机电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转让价格为项目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值的 70%,转让完成后机电院不再享有项目所有权。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机电院(防御院)与航天长峰按照约定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确保达到相关技术目标,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双方共享技术开发成果,按各自研发经费的投入取得相应收益,体现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甲方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合同乙方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研究开发经费总金额 4165 万元;其中机电院承担研究开发经费总金额 3750 万元,航天长峰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415 万元。
3.支付方式
为保证系统的顺利实施及按期完成,机电院应分期向航天长峰账户支付联合开发合同款:正式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后 30 日内支付 750万元,作为联合研究开发立项的启动经费;正式签订联合开发合同且总体方案评审通过后 30 日内支付 2200 万元;取得有资质的样机检测报告、有资质的实验报告和临床报告后 30 日内支付 500 万元;项目验收后 30 日内支付 300 万元。
4.生效条件
协议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签约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或更改本协议。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正式通知,都应以书面、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生效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6、违约责任
因政策调整,国产化芯片难以实现等技术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完成或不能如期完成,经双方确认,风险责任由双方按照投入资金数额比例承担相应风险。
双方不得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特殊说明
依据机电院“关于共同推进 ECMO 设备联合开发工作的函”,建议航天长峰在专利获得批准后,双方在 12 个月内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具体时点由双方另行确定;评估完成后,机电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又名 ECMO,体外膜肺氧合)在救治心肺衰竭患者中起关键作用,在“新冠”肺炎重危患者救治中表现突出。随着老龄化加剧,依赖 ECMO 的重危病例呈快速增长趋势。我国目前尚无国产产品,设备及耗材均严重依赖进口;现有进口产品临床使用中出血/血栓等并发症发生率高;装置繁杂、使用不便、运行管理难度大,临床适应症与应用场景受限。因而机电院自主研发高性能 ECMO 系统不仅具有战略意义,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机电院及
航天长峰联合开发的“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即:ECMO 整机设备),既可解决国产化“卡脖子”问题,也适应当前市场需求,体现央企责任担当。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双方基于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共同承担研究开发经费,并分享未来的产业化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对于推动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大实践意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0,753,101股减少至
450,426,801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由 450,753,101 元 减 少 至
450,426,801元。(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此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已考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影响,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854。
2、申报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孙钦涛 高宇驰
4、联系电话:(010)88525777 01068385288-8321
5、传真:(010)88219811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3.94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163.9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4,911.37 万股的
0.37%。
3、预留授予人数:19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肖海潮 董事长 18.20 11.10%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145.74 88.90% 0.32%
干员工(18 人)
合计 163.94 100.00% 0.37%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对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
审验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肖海潮、高天翔、王
琦、宋凯歌、黎明、刘佳、刘恺洁、李纪念、李军町、海文涛、李健、邱学志、杨疆红、贾梦、吕志永、王堃、曹超、李晓勇及吴雄凯等 19 人以货币出资13,705,384.00 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639,400.00 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资本公积 12,065,984.00 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4,911.37 万股增加至 45,075.31
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持股 14,115.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31.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9,943,288.00 0 349,943,28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170,413.00 1,639,400.00 100,809,813.00
总计 449,113,701.00 1,639,400.00 450,753,101.00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经
测算,预留授予的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 909.8670 万元,该
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
下表: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09.8670 24.64 295.71 288.12 197.14 104.26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
[2021-12-2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49,3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7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岳成董事、惠汝太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6,931,809 99.9895 6,500 0.0038 11,000 0.006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黄云海 166,931,811 99.9895 是
2.02 陈广才 166,931,819 99.9895 是
2.03 邱旭阳 166,964,810 100.0092 是
2、 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荣初 166,931,911 99.989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回购注销 25,78 99.9321 6,500 0.0251 11,000 0.0428
2020 年限制性 1,087
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01 黄云海 25,78 99.9321
1,089
2.02 陈广才 25,78 99.9322
1,097
2.03 邱旭阳 25,81 100.0600
4,088
3.01 李荣初 25,78 99.9325
1,18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佳敏、陈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的政府补助
资金共计 19,578,487.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北京航天长峰 科技园项目 《关于申报 2021 年度知
1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识产权、标准支持资金项
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资金 目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 科技工业集团 软件退税 8849.5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3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2112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
4 东)科技有限 创新驱动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于下达 2021 年佛山市深
公司 工程补助 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项目资金的通知》
5 北京航天长峰 研发项目补助 19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专项立项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6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548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继续实施普惠性
7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272.47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航天柏克(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8 东)科技有限 软件退税 252866.26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9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2038895.49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10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42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11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
12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340.56 与收益相关 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公司 知》
北京航天长峰
13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7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关于认真做好人才集聚
14 航天长峰朝阳 人才专项奖励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政策奖励资金发放及获奖
电源有限公司 励人员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的通知》
航天精一(广 院士专家工作站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
15 东)信息科技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
有限公司 支持经费 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6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6253360.24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航天精一(广 《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
17 东)信息科技 课题补助 3019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书》
18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
19 东)科技有限 高新企业扶持资 1182400.00 与收益相关 技促进局关于下达 2019
公司 金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
质扶持资金的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
20 科技工业集团 稳岗补贴 381.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有限公司 知》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继续实施普惠性
21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6931.39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
22 北京航天长峰 机动车报废补贴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
股份有限公司 案(2020-2021 年)》的通
知
航天长峰朝阳 《关于 2020 年度失业保
23 稳岗补贴 70090.83 与收益相关 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电源有限公司 工作的公示》
24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办
25 东)科技有限 研发补助
[2021-12-17]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203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9 年 10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原总经理尉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件(以下简称:尉钟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尉钟案件在案扣押的现金人民币 5,406,325 元退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处理;在案扣押物品变价后所得款项,按购买相关物品时赃款所占比例,在人民币 20,303,666.39 元的范围内发还科威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接受调查的公告”(详见 2015-025 号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原总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公告”(详见 2017-041 号公告);于 2017 年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
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补充公告” (详见 2017-042 号公告);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终审判决的公告》(详见 2019-063 公告);于 2020 年12 月 10 日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详见2020-069 公告)。
一、案件执行情况
近日,科威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退回的在案扣押现金人民币 5,406,325 元。至此,尉钟案件所涉财产部分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已收到终审判决书中列明的全部退还款项,共计人民币25,709,991.39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与年审会计师确认,科威公司本次收到的 5,406,325 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财务处理,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黄云海 √
2.02 陈广才 √
2.03 邱旭阳 √
3.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3.01 李荣初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
海证券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55 航天长峰 2021/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 308 室;
4、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
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
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5 点以前收
到为准,且信函、传真件发送后需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 142 信箱 41 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8821981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 黄云海
2.02 陈广才
2.03 邱旭阳
3.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3.01 李荣初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陈雷董事、温涛董事、王彦丰董事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前继续履职。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9,113,70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13,142.70 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苏子华先生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苏子华先生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9 名激
励对象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肖海潮先生为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9 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
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 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9,113,70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13,142.70 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1、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54-0.098=8.44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63万股,涉及人数 2 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49,113,701 股减少至 448,787,401 股。
2、本次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2.6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 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约275.462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99,170,413 22.08% 326,300 98,844,113 22.02%
份
二、无限
售条件股 349,943,288 77.92% - 349,943,288 77.98%
份
总计 449,113,701 100.00% 326,300 448,787,401 100.00%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
岗位调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合计32.6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因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3.94 万股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月 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163.9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4,911.37 万股
的 0.37%。
3、预留授予人数:19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 元/股。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60%。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肖海潮 董事长 18.20 11.10%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145.74 88.90% 0.32%
干员工(18 人)
合计 163.94 100.00% 0.37%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股数为 163.94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3.94 万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董事在预留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航天长峰大厦
八层 822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前继续履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10:30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陈雷先生、温涛先生、王彦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应职务。经各股东方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黄云海先生、陈广才先生、邱旭阳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黄云海先生、陈广才先生、邱旭阳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对陈雷先生、温涛先生、王彦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黄云海先生简历如下:
黄云海,男,籍贯湖北省京山市,1962 年 12 月出生,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导弹工程系导弹弹体研究与结构设计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0.09-1984.07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导弹工程系导弹弹体研究 与结构设计专业本科生
1984.08-1990.12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三车间工艺员
1990.12-1991.10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三车间副主任
1991.10-1993.01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生产计划处副处长 1993.01-1995.01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调度处副处
长
1995.01-1995.10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处处长
1995.10-1997.03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副部长 1997.03-1999.03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部长
1999.03-1999.04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部长兼党
支部书记
1999.04-2000.09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副厂长
2000.09-2001.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书记
2001.12-2002.0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
2002.02-2003.09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总装调部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
2003.09-2004.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总装调部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
(2002.09-2006.12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
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
2004.12-2009.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六九九厂厂长
2009.08-2012.04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厂长
2011.08-2013.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副书记
2012.04-2013.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10-2020.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
2020.12-至今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一级专务
附:陈广才先生简历如下:
陈广才,男,籍贯安徽省霍邱,1969 年 3 月出生,1992 年 7 月
参加工作,1998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7.09-1992.07 上海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
生
1992.07-2001.09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处
2001.09-2005.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
2005.10-2009.0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副处
长
(2002.03-2006.03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攻读管理学硕士)
2009.01-2010.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处长 2010.05-2012.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综合计划处处长 2012.10-2015.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副部长
2015.05-2018.03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
记
2018.03-2018.10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
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2018.10-2019.12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
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2019.12-至今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专务
附:邱旭阳先生简历如下:
邱旭阳,男,籍贯湖北襄阳,1970 年 8 月出生,1995 年 7 月参
加工作,1995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8.09-1992.07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
本科生
1992.09-1995.06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 硕士研
究生
1995.07-2004.12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二室
2004.12-2010.0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六室副
主任
2010.03-2011.0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六室主
任
2011.05-2011.0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装备技
术研究室主任
2011.06-2012.0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民品项
目总师兼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
2012.03-至今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科技委副
主任、所民品项目总师
[2021-12-0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十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荣初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终止日为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李荣初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林烨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荣初,男,籍贯江西省吉安,1963 年 2 月出生,1985 年 8 月
参加工作,1991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1.09-1985.07 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本科生
1985.08-1992.07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统计员
1992.07-1995.12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干事
1995.12-2001.04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副处长
(1998.02-2001.02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1.04-2002.03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计划财务部资产运营处处长2002.03-2004.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规划建设处处长2004.11-2009.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9.08-2009.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
2009.12-2012.0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2012.02-2019.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
首席信息官
2019.05-至今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二级专务
[2021-11-17]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89,5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8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温涛董事、王彦丰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6,931,809 99.9654 57,700 0.034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续聘 2021 25,78 99.7766 57,700 0.2234 0 0.0000
年度会计师事 1,087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马佳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04元
每股净资产: 3.8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营业总收入: 15.8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88.76万元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 822 会议室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59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2021-060 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航天长峰大厦
八层 822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55 航天长峰 2021/1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 308 室;
4、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
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
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5 点以前收
到为准,且信函、传真件发送后需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 142 信箱 41 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8821981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14]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上诉涉案金额:108,165,140.4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该项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19 年、2020 年没有确认收入和利润,因诉讼事项尚未有生效判决,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2021 年 1 月 11 日,长峰科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 108,165,140.40 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针对本诉,西藏移动依据 2019 年 12 月双方签订的《统一基础云
平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提起反诉,要求长峰科技向西藏移动返还进度款 29,109,000 元。
2021 年 9 月 6 日,长峰科技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的(2021)藏 01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藏移动向长峰科技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3881.2 万元;驳回长峰科技其他诉讼请
求;驳回西藏移动全部反诉请求。
长峰科技收到判决后,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的第一项及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
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2021 年 10 月 12 日,确认西藏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本次诉讼因诉讼事项判决尚未生效,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10-14]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赵志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赵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志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志华先生的离职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4.43万股,辞职后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赵志华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志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685,651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1月,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向叶
德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7号),
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航天长峰)向
叶德智等12名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原股东
发行股份,购买上述自然人持有的航天柏克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700万元,主要用于航天柏克交易对价的现
金支付部分。
2018年4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对应股份
发行工作,2018年5月16日,上述发行股份完成登记工作。发行对象认购发行数
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 涉及标的 获配金额(万元) 配售股数(股
号 )
1 叶德智 5,365.71 2,044,080
2 叶德明 航天柏克 4,471.43 1,703,400
3 高金全 1,609.71 613,224
4 罗 蜂 1,305.66 497,393
5 戴建东 1,073.14 408,816
6 龙 平 894.29 340,680
7 黄 敏 715.43 272,544
8 潘世高 715.43 272,544
9 左 英 536.57 204,408
10 郭 俊 482.91 183,967
11 周发能 357.71 136,272
12 何万里 357.71 136,272
13 张宏利 5,849.56 2,228,403
14 张 骜 航天精一 1,950.86 743,185
15 曾 琳 1,463.15 557,389
16 曾耀国 175.30 66,782
17 张 杰 164.31 62,595
18 谢行知 126.81 48,307
19 李健财 87.51 33,339
20 易方达基金管 2,540.00 1,972,049
理有限公司
上海上国投资 非公开发行
21 产管理有限公 10,160.00 7,888,198
司
合 计 40,403.20 20,413,8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根
据上述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实施情况,上述各方的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叶德智等12名航天柏克原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其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航天长峰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8年5月,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20,413,847股,总股本增加至352,031,272股。
2019年10月,由于航天柏克2018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向航天柏克原股东叶德智等12人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127,949股,公司总股本变为351,903,323股。
201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42号)),核准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和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87,687,764股,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39,591,087股。
2020年9月,由于航天精一2019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向航天精一原股东张宏利等7人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1,054,454股,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438,536,633股。
2021年3月22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数量为10,577,068股,公司已于2021年 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38,536,633股增加至449,113,701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根据《关于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关于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相关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以及本次资产重组具体实施情况,上述各方的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为: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航天长峰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航天长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航天长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685,651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单 数量
(%) 位:股)
1 叶德智 2005694 0.4466 2005694 0
2 叶德明 1671413 0.3722 1671413 0
3 高金全 601709 0.1340 601709 0
4 罗蜂 488053 0.1087 488053 0
5 戴建东 401139 0.0893 401139 0
6 龙平 334283 0.0744 334283 0
7 潘世高 267426 0.0595 267426 0
8 黄敏 267426 0.0595 267426 0
9 左英 200570 0.0447 200570 0
10 郭俊 180512 0.0402 180512 0
11 周发能 133713 0.0298 133713 0
12 何万里 133713 0.0298 133713 0
合计 6,685,651 1.4886 6,685,651 0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 44,738,297 0 44,738,297
有股份
有限售 2、其他境内法 42,254,994 0 42,254,994
条件的 人持有股份
流通股 3、境内自然人 18,862,773 -6,685,651 12,177,122
份 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105,856,064 -6,685,651 99,170,413
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 A 股
[2021-09-2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收到的政府补助
资金共计 14,882,539.6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航天精一(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 东)信息科技 融资补助 125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发布降低疫情期间中
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
报指南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2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91152.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3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4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93772.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5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11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研发计划课题任务书》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6 东)信息科技 软件退税 22583.6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航天柏克(广 高新企业研发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7 东)科技有限 273600.00 与收益相关 申领 2020 年高新技术企
公司 助 业研发费用补助的通知》
航天柏克(广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东)科技有限 专利专项资助 58665.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发佛山市 2020 年
公司 度知识产权资助专项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9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4611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院士专家工作站 《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10 东)信息科技 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支持经费 项目合同书》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
11 东)科技有限 专利专项资助 18620.00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发展资助办法》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
12 东)科技有限 专利授权资助 4000.00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发展资助办法》
13 航天长峰朝阳 科技奖奖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电源有限公司 提名书》
北京航天长峰 《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
14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10734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5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294095.5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
16 科技工业集团 社保补助 55538.92 与收益相关 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
有限公司 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17 科技工业集团 项目合作补助 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合作协议》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
18 东)科技有限 社保补助 832.67 与收益相关
公司 有关问题的通知》
航天柏克(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 东)科技有限 增值税返还 285683.98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河北省关于实施部分减
20 科技工业集团 社保补助 960.36 与收益相关 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
有限公司 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21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4114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22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3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23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95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24 北京航天长峰 研发补助 3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系统研发项目立项批
股份有限公司 复》
25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85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达 2021 年辽宁
26 航天长峰朝阳 科技发展资金补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电源有限公司 助 资金第二批计划项目的通
知》
北京航天长峰
27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67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28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52848.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应
29 东)信息科技 疫情期间费用返 2407.50 与收益相关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有限公司 还 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七
[2021-09-15]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 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肖海潮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董事会选举肖海潮董事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海潮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肖海潮先生简历如下: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
1990.07-1993.03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员
1993.03-1994.06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
员
1994.06-1998.05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广播通讯
工程部工程师
1998.05-2004.04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2004.04-200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
业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2007.08-2011.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业
部主任、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
2011.11-2015.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
2012.02-2015.09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2012.03-2015.09 北京长峰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05-2016.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6.08-201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7.07-2019.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9.05-2020.07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2019.11-2020.01 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07-至今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7-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1.09-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9 年获二十三所优秀青年人才一等奖,中非共和国授予“荣誉军官骑士勋章”(援外工程);2001 年获二院“百优十杰”青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2006年获集团公司创新人才奖;2007 年获二院建院 50 周年突出贡献奖、二十三所横向产品与民用产业突出贡献奖;2008 年获二十三所建所 50 周年突出贡献奖;2014 年获国防科技特等奖;2019 年获国防企协管理创新一等奖;2020 年获国防科技一等奖。
[2021-09-15]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
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裁苏子华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投资者可就关心的问题提前发至公司邮箱,投资者问题征集邮箱:db@casic.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1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0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81,9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8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苏子华董事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陈雷董事、惠汝太董事、岳成董事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林烨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肖海潮 166,934,112 99.9713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01 肖海潮 25,783,390 99.814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马佳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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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审判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上诉涉案金额:69,353,140.4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由于项目收款(含本次判决金额)基本覆盖项目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021 年 1 月 11 日,长峰科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 108,165,140.40 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西藏移动依据 2019 年 12 月双方签订的《统一基础云平台建设项
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提起反诉,要求长峰科技向西藏移动返还进度款 29,109,000 元。
2021 年 9 月 6 日,长峰科技收到一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
民法院作出的(2021)藏 01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藏移动向长峰科技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3881.2 万元;驳回长峰科技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西藏移动全部反诉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西藏移动不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长峰科技同步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的第一项及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原审全部诉
讼请求。2021 年 10 月 12 日,确认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立案。
2022 年 2 月 7 日,长峰科技收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21)藏民终 182 号,判决如下: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藏 01 民初 13 号
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895.04 万元;
三、驳回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除收到西藏移动前期支付的项目款之外,本次判决金额为西藏移动对于长峰科技已经提供的设备及集成服务费的剩余未付款项。由于项目收款(含本次判决金额)基本覆盖项目支出,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2]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10:
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了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航天长峰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和加强规章制度制定、宣贯、执行、评估、改进、清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规章制度闭环管理,提高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合规管理,强化制度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航天长峰实际,特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增部分制度,修订及新增制度明细如下:
1.《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修订)
2.《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新增)
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定》(修订)
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规定》(修订)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部机构设置及编制部分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职能机构的建立与完善,提升集团化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合规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独立行使监督和管理责任,拟对公司本部机构设置及编制部分进行调整,将安全生产办公室从行政保障部调出,单独设立。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上午 10:00 在公司七层 711 会议室召开了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航天长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实施注销的议案。
航天长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制药机械、胶囊生产线的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由于制药机械市场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不断萎缩,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长期处于经营亏损,自 2012 年以来业务已处于停产状态。现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与注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弘华机电技术分公司实施注销。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对外名称,以下简称机电院(防御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双方基于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共同承担研究开发经费,并分享未来的产业化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现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肖海潮,委员:王本哲、惠汝太、苏子华、黄云海、陈广
才、何建平、邱旭阳
2、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岳成, 委员:惠汝太、王本哲、黄云海、邱旭阳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王本哲, 委员:岳成、惠汝太、陈广才、何建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于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
七层 711 会议室召开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李荣初监事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公司监事会选举李荣初监事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新任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
设计院签订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
联合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
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
机电院(防御院))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约 739.3 万元。
本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机电院(防御院)))在北京签订了“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双方共同研制“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联合开发合同总金额 4165 万元,其中航天长峰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415 万元,机电院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375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机电院(防御院)系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航天长峰与机电院(防御院)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航天长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是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持有航天长峰股权比例为 31.3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50 号
3、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4、法定代表人:符志民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 4165 万元。
本次联合开发合同执行后产生的成果及知识产权详见合同主要内容。
联合开发合同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1)研发内容完成后,全部技术成果和所有知识产权归属如下:
1)设备归航天长峰所有,完成 1 套 ECMO 主机,用于核心关键技
术验证;
2)技术资料归机电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共有,知识产权(专利)登记在双方名下;
3)除设备外,知识产权、技术资料等成果的归属,按照机电院占 70%,航天长峰占 30%的比例予以划分;尚未完成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未通过的技术成果,双方共同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所有权机电院占 70%,航天长峰占 30%。
(2)研发完成后,航天长峰应开展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系统整机产品的产业化工作,机电院收取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
计算方法如下:从 2025 年开始,每年 1 月 20 日前,机电院和航天长
峰在审核相关财务资料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上一自然年中航天长峰销售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系统整机产品的数量,根据双方资金、人员投入及产业化投入综合协商考虑,将项目收入的 15%作为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分配给机电院。
(3)以专利获得批准后,机电院(防御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协商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双方共同确定评估时点,评估后,机电院(防御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转让价格为项目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值的 70%,转让完成后机电院(防御院)不再享有本项目所有权。
(4)依据机电院(防御院)出具的签订联合开发合同补充说明的函的内容,航天长峰在专利获得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按照人员投入、资金相关比例综合协商考虑进行成果分配,将项目收入的 15%作为专利使用费或技术成果使用费分配给甲方。当专利获得批准后,机电院和航天长峰双方协商开展专利
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双方共同确定评估时点,评估后,机电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转让价格为项目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值的 70%,转让完成后机电院不再享有项目所有权。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机电院(防御院)与航天长峰按照约定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确保达到相关技术目标,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双方共享技术开发成果,按各自研发经费的投入取得相应收益,体现了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甲方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合同乙方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研究开发经费总金额 4165 万元;其中机电院承担研究开发经费总金额 3750 万元,航天长峰承担研究开发经费 415 万元。
3.支付方式
为保证系统的顺利实施及按期完成,机电院应分期向航天长峰账户支付联合开发合同款:正式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后 30 日内支付 750万元,作为联合研究开发立项的启动经费;正式签订联合开发合同且总体方案评审通过后 30 日内支付 2200 万元;取得有资质的样机检测报告、有资质的实验报告和临床报告后 30 日内支付 500 万元;项目验收后 30 日内支付 300 万元。
4.生效条件
协议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签约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或更改本协议。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正式通知,都应以书面、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5、生效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6、违约责任
因政策调整,国产化芯片难以实现等技术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完成或不能如期完成,经双方确认,风险责任由双方按照投入资金数额比例承担相应风险。
双方不得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特殊说明
依据机电院“关于共同推进 ECMO 设备联合开发工作的函”,建议航天长峰在专利获得批准后,双方在 12 个月内开展专利及技术成果评估工作,具体时点由双方另行确定;评估完成后,机电院将拥有的专利及技术成果所有权转让给航天长峰,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又名 ECMO,体外膜肺氧合)在救治心肺衰竭患者中起关键作用,在“新冠”肺炎重危患者救治中表现突出。随着老龄化加剧,依赖 ECMO 的重危病例呈快速增长趋势。我国目前尚无国产产品,设备及耗材均严重依赖进口;现有进口产品临床使用中出血/血栓等并发症发生率高;装置繁杂、使用不便、运行管理难度大,临床适应症与应用场景受限。因而机电院自主研发高性能 ECMO 系统不仅具有战略意义,还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机电院及
航天长峰联合开发的“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即:ECMO 整机设备),既可解决国产化“卡脖子”问题,也适应当前市场需求,体现央企责任担当。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双方基于体外生命支持心肺转流设备研发联合开发合同,共同承担研究开发经费,并分享未来的产业化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对于推动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大实践意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6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50,753,101股减少至
450,426,801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由 450,753,101 元 减 少 至
450,426,801元。(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此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已考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影响,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854。
2、申报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孙钦涛 高宇驰
4、联系电话:(010)88525777 01068385288-8321
5、传真:(010)88219811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3.94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163.9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4,911.37 万股的
0.37%。
3、预留授予人数:19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肖海潮 董事长 18.20 11.10%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145.74 88.90% 0.32%
干员工(18 人)
合计 163.94 100.00% 0.37%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对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
审验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肖海潮、高天翔、王
琦、宋凯歌、黎明、刘佳、刘恺洁、李纪念、李军町、海文涛、李健、邱学志、杨疆红、贾梦、吕志永、王堃、曹超、李晓勇及吴雄凯等 19 人以货币出资13,705,384.00 元,其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639,400.00 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资本公积 12,065,984.00 元。”
五、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
六、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44,911.37 万股增加至 45,075.31
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持股 14,115.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31.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9,943,288.00 0 349,943,28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170,413.00 1,639,400.00 100,809,813.00
总计 449,113,701.00 1,639,400.00 450,753,101.00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经
测算,预留授予的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 909.8670 万元,该
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
下表: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909.8670 24.64 295.71 288.12 197.14 104.26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
[2021-12-29]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49,3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7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岳成董事、惠汝太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66,931,809 99.9895 6,500 0.0038 11,000 0.0067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黄云海 166,931,811 99.9895 是
2.02 陈广才 166,931,819 99.9895 是
2.03 邱旭阳 166,964,810 100.0092 是
2、 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荣初 166,931,911 99.989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回购注销 25,78 99.9321 6,500 0.0251 11,000 0.0428
2020 年限制性 1,087
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2.01 黄云海 25,78 99.9321
1,089
2.02 陈广才 25,78 99.9322
1,097
2.03 邱旭阳 25,81 100.0600
4,088
3.01 李荣初 25,78 99.9325
1,18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佳敏、陈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的政府补助
资金共计 19,578,487.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北京航天长峰 科技园项目 《关于申报 2021 年度知
1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识产权、标准支持资金项
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资金 目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 科技工业集团 软件退税 8849.5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3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2112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
4 东)科技有限 创新驱动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于下达 2021 年佛山市深
公司 工程补助 入推进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项目资金的通知》
5 北京航天长峰 研发项目补助 19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专项立项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6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548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继续实施普惠性
7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272.47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航天柏克(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8 东)科技有限 软件退税 252866.26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9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2038895.49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10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42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11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
12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340.56 与收益相关 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公司 知》
北京航天长峰
13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7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关于认真做好人才集聚
14 航天长峰朝阳 人才专项奖励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政策奖励资金发放及获奖
电源有限公司 励人员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的通知》
航天精一(广 院士专家工作站 《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
15 东)信息科技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
有限公司 支持经费 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6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6253360.24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航天精一(广 《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
17 东)信息科技 课题补助 3019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书》
18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
19 东)科技有限 高新企业扶持资 1182400.00 与收益相关 技促进局关于下达 2019
公司 金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
质扶持资金的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
20 科技工业集团 稳岗补贴 381.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
有限公司 知》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继续实施普惠性
21 东)科技有限 稳岗补贴 6931.39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
22 北京航天长峰 机动车报废补贴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
股份有限公司 案(2020-2021 年)》的通
知
航天长峰朝阳 《关于 2020 年度失业保
23 稳岗补贴 70090.83 与收益相关 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电源有限公司 工作的公示》
24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办
25 东)科技有限 研发补助
[2021-12-17]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
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案件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203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2019 年 10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原总经理尉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案件(以下简称:尉钟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尉钟案件在案扣押的现金人民币 5,406,325 元退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处理;在案扣押物品变价后所得款项,按购买相关物品时赃款所占比例,在人民币 20,303,666.39 元的范围内发还科威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
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接受调查的公告”(详见 2015-025 号公告);于
2017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原总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公告”(详见 2017-041 号公告);于 2017 年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
经理受到刑事处罚的补充公告” (详见 2017-042 号公告);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终审判决的公告》(详见 2019-063 公告);于 2020 年12 月 10 日披露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相关刑事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告》(详见2020-069 公告)。
一、案件执行情况
近日,科威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退回的在案扣押现金人民币 5,406,325 元。至此,尉钟案件所涉财产部分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已收到终审判决书中列明的全部退还款项,共计人民币25,709,991.39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经与年审会计师确认,科威公司本次收到的 5,406,325 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财务处理,预计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黄云海 √
2.02 陈广才 √
2.03 邱旭阳 √
3.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3.01 李荣初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九届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
海证券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55 航天长峰 2021/12/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 308 室;
4、 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
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
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5 点以前收
到为准,且信函、传真件发送后需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 142 信箱 41 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8821981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01 黄云海
2.02 陈广才
2.03 邱旭阳
3.00 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3.01 李荣初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陈雷董事、温涛董事、王彦丰董事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之前继续履职。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9,113,70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13,142.70 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苏子华先生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苏子华先生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19 名激
励对象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肖海潮先生为本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9 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
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 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49,113,70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13,142.70 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1、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54-0.098=8.44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63万股,涉及人数 2 人,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49,113,701 股减少至 448,787,401 股。
2、本次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2.6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 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2.6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8.442 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约275.462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99,170,413 22.08% 326,300 98,844,113 22.02%
份
二、无限
售条件股 349,943,288 77.92% - 349,943,288 77.98%
份
总计 449,113,701 100.00% 326,300 448,787,401 100.00%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不受个人控制的
岗位调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涉合计32.6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因
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7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63.94 万股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
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月 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内部通过公司内网及公
示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发布《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
励事宜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21-002 号),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2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2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记
人数为 121 人,登记数量为 1,057.7068 万股。
7、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163.9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4,911.37 万股
的 0.37%。
3、预留授予人数:19 人。
4、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 元/股。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60%。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肖海潮 董事长 18.20 11.10%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145.74 88.90% 0.32%
干员工(18 人)
合计 163.94 100.00% 0.37%
注: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股数为 163.94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3.94 万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董事在预留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2021-12-1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航天长峰大厦
八层 822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前继续履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10:30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陈雷先生、温涛先生、王彦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相应职务。经各股东方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黄云海先生、陈广才先生、邱旭阳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黄云海先生、陈广才先生、邱旭阳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对陈雷先生、温涛先生、王彦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黄云海先生简历如下:
黄云海,男,籍贯湖北省京山市,1962 年 12 月出生,1984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导弹工程系导弹弹体研究与结构设计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0.09-1984.07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导弹工程系导弹弹体研究 与结构设计专业本科生
1984.08-1990.12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三车间工艺员
1990.12-1991.10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三车间副主任
1991.10-1993.01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生产计划处副处长 1993.01-1995.01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调度处副处
长
1995.01-1995.10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处处长
1995.10-1997.03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副部长 1997.03-1999.03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部长
1999.03-1999.04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八三厂生产部部长兼党
支部书记
1999.04-2000.09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副厂长
2000.09-2001.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书记
2001.12-2002.0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
2002.02-2003.09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总装调部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
2003.09-2004.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总装调部党委书记兼纪委书
记、工会主席
(2002.09-2006.12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
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硕士)
2004.12-2009.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六九九厂厂长
2009.08-2012.04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厂长
2011.08-2013.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八三厂党委副书记
2012.04-2013.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10-2020.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
2020.12-至今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一级专务
附:陈广才先生简历如下:
陈广才,男,籍贯安徽省霍邱,1969 年 3 月出生,1992 年 7 月
参加工作,1998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7.09-1992.07 上海同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
生
1992.07-2001.09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处
2001.09-2005.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
2005.10-2009.0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副处
长
(2002.03-2006.03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攻读管理学硕士)
2009.01-2010.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工程监理处处长 2010.05-2012.10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综合计划处处长 2012.10-2015.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副部长
2015.05-2018.03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
记
2018.03-2018.10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临时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
二院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2018.10-2019.12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
基建房产部部长、党委副书记
2019.12-至今 北京长峰新联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专务
附:邱旭阳先生简历如下:
邱旭阳,男,籍贯湖北襄阳,1970 年 8 月出生,1995 年 7 月参
加工作,1995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8.09-1992.07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
本科生
1992.09-1995.06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一系冶金机械专业 硕士研
究生
1995.07-2004.12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二室
2004.12-2010.0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六室副
主任
2010.03-2011.0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六室主
任
2011.05-2011.0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装备技
术研究室主任
2011.06-2012.0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民品项
目总师兼装备技术研究室主任
2012.03-至今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科技委副
主任、所民品项目总师
[2021-12-0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十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荣初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终止日为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李荣初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林烨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荣初,男,籍贯江西省吉安,1963 年 2 月出生,1985 年 8 月
参加工作,1991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毕业,研究员。
1981.09-1985.07 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本科生
1985.08-1992.07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八三厂统计员
1992.07-1995.12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干事
1995.12-2001.04 航天机电集团二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副处长
(1998.02-2001.02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1.04-2002.03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计划财务部资产运营处处长2002.03-2004.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规划建设处处长2004.11-2009.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9.08-2009.1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
2009.12-2012.02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2012.02-2019.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副所长、总会计师、
首席信息官
2019.05-至今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三所二级专务
[2021-11-17]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89,5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82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温涛董事、王彦丰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66,931,809 99.9654 57,700 0.034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续聘 2021 25,78 99.7766 57,700 0.2234 0 0.0000
年度会计师事 1,087
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马佳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004元
每股净资产: 3.8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营业总收入: 15.8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88.76万元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 822 会议室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59 号公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议,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2021-060 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1)。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航天长峰大厦
八层 822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事项。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55 航天长峰 2021/11/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 308 室;
4、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
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
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5 点以前收
到为准,且信函、传真件发送后需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 142 信箱 41 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孙钦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88219811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14]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科技”)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上诉涉案金额:108,165,140.4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该项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19 年、2020 年没有确认收入和利润,因诉讼事项尚未有生效判决,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2021 年 1 月 11 日,长峰科技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移动”)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已交付使用设备的未付费用及利息、集成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律师费等共计 108,165,140.40 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针对本诉,西藏移动依据 2019 年 12 月双方签订的《统一基础云
平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意向性协议》提起反诉,要求长峰科技向西藏移动返还进度款 29,109,000 元。
2021 年 9 月 6 日,长峰科技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的(2021)藏 01 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藏移动向长峰科技支付设备及集成服务费 3881.2 万元;驳回长峰科技其他诉讼请
求;驳回西藏移动全部反诉请求。
长峰科技收到判决后,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的第一项及第二项,改判支持上诉人
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2021 年 10 月 12 日,确认西藏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本次诉讼因诉讼事项判决尚未生效,对业绩具体数据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预计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10-14]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赵志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赵志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赵志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志华先生的离职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
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4.43万股,辞职后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赵志华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志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685,651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1月,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向叶
德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7号),
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航天长峰)向
叶德智等12名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原股东
发行股份,购买上述自然人持有的航天柏克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700万元,主要用于航天柏克交易对价的现
金支付部分。
2018年4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对应股份
发行工作,2018年5月16日,上述发行股份完成登记工作。发行对象认购发行数
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认购对象 涉及标的 获配金额(万元) 配售股数(股
号 )
1 叶德智 5,365.71 2,044,080
2 叶德明 航天柏克 4,471.43 1,703,400
3 高金全 1,609.71 613,224
4 罗 蜂 1,305.66 497,393
5 戴建东 1,073.14 408,816
6 龙 平 894.29 340,680
7 黄 敏 715.43 272,544
8 潘世高 715.43 272,544
9 左 英 536.57 204,408
10 郭 俊 482.91 183,967
11 周发能 357.71 136,272
12 何万里 357.71 136,272
13 张宏利 5,849.56 2,228,403
14 张 骜 航天精一 1,950.86 743,185
15 曾 琳 1,463.15 557,389
16 曾耀国 175.30 66,782
17 张 杰 164.31 62,595
18 谢行知 126.81 48,307
19 李健财 87.51 33,339
20 易方达基金管 2,540.00 1,972,049
理有限公司
上海上国投资 非公开发行
21 产管理有限公 10,160.00 7,888,198
司
合 计 40,403.20 20,413,8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根
据上述各方出具的相关承诺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实施情况,上述各方的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叶德智等12名航天柏克原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承诺》,其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航天长峰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8年5月,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20,413,847股,总股本增加至352,031,272股。
2019年10月,由于航天柏克2018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向航天柏克原股东叶德智等12人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127,949股,公司总股本变为351,903,323股。
201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42号)),核准向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和朝阳市电源有限公司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87,687,764股,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39,591,087股。
2020年9月,由于航天精一2019年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与截至2019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均没有足额实现相应承诺的净利润数,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向航天精一原股东张宏利等7人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航天长峰股份1,054,454股,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438,536,633股。
2021年3月22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数量为10,577,068股,公司已于2021年 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38,536,633股增加至449,113,701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根据《关于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关于佛山市柏克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相关解除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以及本次资产重组具体实施情况,上述各方的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为: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航天长峰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限售期内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持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航天长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航天长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685,651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单 数量
(%) 位:股)
1 叶德智 2005694 0.4466 2005694 0
2 叶德明 1671413 0.3722 1671413 0
3 高金全 601709 0.1340 601709 0
4 罗蜂 488053 0.1087 488053 0
5 戴建东 401139 0.0893 401139 0
6 龙平 334283 0.0744 334283 0
7 潘世高 267426 0.0595 267426 0
8 黄敏 267426 0.0595 267426 0
9 左英 200570 0.0447 200570 0
10 郭俊 180512 0.0402 180512 0
11 周发能 133713 0.0298 133713 0
12 何万里 133713 0.0298 133713 0
合计 6,685,651 1.4886 6,685,651 0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 44,738,297 0 44,738,297
有股份
有限售 2、其他境内法 42,254,994 0 42,254,994
条件的 人持有股份
流通股 3、境内自然人 18,862,773 -6,685,651 12,177,122
份 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105,856,064 -6,685,651 99,170,413
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 A 股
[2021-09-28]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收到的政府补助
资金共计 14,882,539.6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元)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航天精一(广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 东)信息科技 融资补助 125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发布降低疫情期间中
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申
报指南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2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91152.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3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4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193772.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5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11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研发计划课题任务书》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6 东)信息科技 软件退税 22583.6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航天柏克(广 高新企业研发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
7 东)科技有限 273600.00 与收益相关 申领 2020 年高新技术企
公司 助 业研发费用补助的通知》
航天柏克(广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东)科技有限 专利专项资助 58665.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发佛山市 2020 年
公司 度知识产权资助专项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9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4611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院士专家工作站 《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
10 东)信息科技 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支持经费 项目合同书》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
11 东)科技有限 专利专项资助 18620.00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发展资助办法》
航天柏克(广 《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
12 东)科技有限 专利授权资助 4000.00 与收益相关
公司 发展资助办法》
13 航天长峰朝阳 科技奖奖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电源有限公司 提名书》
北京航天长峰 《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任务
14 科技工业集团 研发项目补助 1073400.00 与收益相关
有限公司 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5 北京航天长峰 软件退税 294095.55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
16 科技工业集团 社保补助 55538.92 与收益相关 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
有限公司 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17 科技工业集团 项目合作补助 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合作协议》
有限公司
航天柏克(广 《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
18 东)科技有限 社保补助 832.67 与收益相关
公司 有关问题的通知》
航天柏克(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9 东)科技有限 增值税返还 285683.98 与收益相关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公司 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北京航天长峰 《河北省关于实施部分减
20 科技工业集团 社保补助 960.36 与收益相关 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
有限公司 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
21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4114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22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3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23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95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24 北京航天长峰 研发补助 3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系统研发项目立项批
股份有限公司 复》
25 北京航天长峰 涉密项目 585000.00 与收益相关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达 2021 年辽宁
26 航天长峰朝阳 科技发展资金补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
电源有限公司 助 资金第二批计划项目的通
知》
北京航天长峰
27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675000.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
28 科技工业集团 涉密项目 52848.00 与收益相关 ——
有限公司
航天精一(广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应
29 东)信息科技 疫情期间费用返 2407.50 与收益相关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有限公司 还 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七
[2021-09-15]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 在航天长峰大厦七层第一会议室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肖海潮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董事会选举肖海潮董事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海潮先生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肖海潮先生简历如下:
肖海潮,男,籍贯陕西省西安市,1968年9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研究员。
1990.07-1993.03 航空航天部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员
1993.03-1994.06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四室技术
员
1994.06-1998.05 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十三所广播通讯
工程部工程师
1998.05-2004.04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2004.04-200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
业部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2007.08-2011.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通讯设备事业
部主任、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
2011.11-2015.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十三所副所长
2012.02-2015.09 北京长峰广播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
2012.03-2015.09 北京长峰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05-2016.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6.08-2017.08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7.07-2019.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发展计划部副部长
2019.05-2020.07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资产运营部部长
2019.11-2020.01 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07-至今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7-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1.09-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99 年获二十三所优秀青年人才一等奖,中非共和国授予“荣誉军官骑士勋章”(援外工程);2001 年获二院“百优十杰”青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导师,先进工作者;2006年获集团公司创新人才奖;2007 年获二院建院 50 周年突出贡献奖、二十三所横向产品与民用产业突出贡献奖;2008 年获二十三所建所 50 周年突出贡献奖;2014 年获国防科技特等奖;2019 年获国防企协管理创新一等奖;2020 年获国防科技一等奖。
[2021-09-15]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
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 年 9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总裁苏子华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投资者可就关心的问题提前发至公司邮箱,投资者问题征集邮箱:db@casic.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11] (600855)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0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6,981,9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18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苏子华董事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陈雷董事、惠汝太董事、岳成董事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林烨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肖海潮 166,934,112 99.9713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01 肖海潮 25,783,390 99.814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马佳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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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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