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3什么时候复牌?-东百集团停牌最新消息
≈≈东百集团600693≈≈(更新:22.02.16)
[2022-02-1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5,1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64%,占公司总股本的40.6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 1,48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 1,560 万股股份提前购回,上述合计解除质押数量为 3,049 万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30,49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9%
解质时间 2022 年 2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463,611,503 股
持股比例 51.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321,74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2%
信息披露文件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3,049万股股份质押手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华夏银行
琪投资 是 30,490,000 否 否 2022- 2025- 股份有限 6.58 3.39 生产
有限公 2-14 2-14 公司福州 经营
司 福清支行
合计 30,490,000 / / / / / 6.58 3.3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63,611,503 51.61 321,740,000 321,740,000 69.40 35.8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47,859,599 60.99 365,100,000 365,100,000 66.64 40.6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911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对应融资金额为 17,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511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对应融资金额为 22,0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5]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发
行债券类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37 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可分期发行。
近日,公司在上述通知书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发行了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2 闽东百 SCP001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280382 期限 180 天
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兑付日 2022 年 7 月 23 日
计划发行总额 1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1 亿元
发行利率 5.00% 发行价格 100 元
(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37 号)的注册额度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 1 亿元。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5,1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64%,占公司总股本的40.6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20,9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3%
解质(解冻)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持股数量 463,611,503 股
持股比例 51.61%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21,74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4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2%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2,325万股股份质押手续,
信息披露文件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厦门银行
琪投资 是 23,250,000 否 否 2022- 2026- 股份有限 5.01 2.59 生产
有限公 1-10 12-29 公司福州 经营
司 分行
合计 23,250,000 / / / / / 5.01 2.5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63,611,503 51.61 319,410,000 321,740,000 69.40 35.8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47,859,599 60.99 362,770,000 365,100,000 66.64 40.6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8,4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12%,占公司总股本的 9.35%,对应融资金额为 20,7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560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0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8%,对应融资金额为 28,7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1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丰琪投资在上述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864,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丰琪投资在上述
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3,864,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完成后
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 增持数量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53,864,785 463,611,503 51.61%
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3 施霞 21,410,758 2.38% 0 21,410,758 2.38%
合计 493,994,814 55.00% 53,864,785 547,859,599 60.99%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4]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投资智能物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智能物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百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物流”)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天津汇禾海河智能物流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同时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作为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汇禾海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2019 年 7 月,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东百物流根据产业基金有关协议要求,完
成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 1,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2019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即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通知,基于综合业务考虑和商业安排,决定缩减产业基金规模并进入退出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业基金减资情况
根据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通知,产业基金的规模拟由人民币 150,000 万元调整为 21,345 万元,同时产业基金不再新增投资,进入退出期。根据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最新签署的《天津汇禾海河智能物流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约定,东百物流在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6,000万元调整为436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在该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
东百物流前期已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根据本次减资安排,产业基金需退还合伙人超额出资部分,东百物流已于近日收到产业基金退还的出资差额人民币1,364 万元。
产业基金减资后,普通合伙人、东百物流及其他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文件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号 类型 (万元) (万元) 比 例 比 例
1 东百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 436.00 436.00 2.04% 4.00%
2 天津汇禾海河投资管理合伙 普通 420.00 420.00 1.97% 3.85%
企业(有限合伙)
3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 20,489.00 10,044.00 95.99% 92.15%
合计 21,345.00 10,900.00 100% 100%
注:产业基金收益分配时有限合伙人以实缴出资为基础,相关费用及亏损按合伙人实缴比例分担。
此外,因汇海投资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汇海投资拟
同步调整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仍为 100 万元,
各合伙人的权益比例未发生变化。变更后汇海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资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号 类型 (万元) (万元) 比 例
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 100.00 100.00 23.81%
2 天津汇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 100.00 100.00 23.81%
3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 220.00 220.00 52.38%
合计 420.00 420.00 100%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基金减资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及基金备案相关手续,产业基金亦不再进行新增投资业务,进入退出期。东百物流已收到产业基金退还的出资差额人民币 1,364 万元,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增持进展情况:截止2021年12月8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101,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编制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述权益变动至今,丰琪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60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本次不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信息披露文件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46,101,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55,848,194 股 50.75%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40,096,290 股 60.13%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2]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1 -
证券代码:
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 05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9,924,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2,77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46%,占公司总股本的40.3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购回,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51,48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5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
解质(解冻)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持股数量
445,675,939股
持股比例
49.6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19,410,000股
信息披露文件
- 2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67%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6%
本次购回的5,148万股均为到期购回,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2021年12月1日办理了4,16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质押式回购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
数量(股)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初始交易日
到期购回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是
41,600,000
否
否
2021-12-1
2022--1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3
4.6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41,600,000
否
否
/
/
/
9.33
4.63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相关股份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丰琪投资
445,675,939
49.62
329,290,000
319,410,000
71.67
35.56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29,924,035
59.00
372,650,000
362,770,000
68.46
40.39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文件
- 3 -
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11月29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8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4%3.34%,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66%,对应融资金额为,对应融资金额为3,7003,700万元;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560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28.18%,,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13.98%,对应融资金额为,对应融资金额为28,70028,700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4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2021-11-30]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4%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1 -
证券代码:
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 0 5 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4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琪投资” 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 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3%,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6%6%,增持价格不超过 6.00 元 股。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 2021 年 11 月 29 日, 丰琪投资 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929,2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 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
于近日 收 到控股股东 丰琪投资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 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
公司控股股 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
信息披露文件
- 2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二)增持种类:公司AA股股票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6.006.00元元//股的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2021年年66月月1818日起日起6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截止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增持公司股份司股份35,929,22135,929,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4.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名称
名称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增持后(截止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99日)日)
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公司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公司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1
丰琪投资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09,746,718股股
4
45.625.62%%
445
445,,675675,,939939股股
49.62%
49.62%
2
2
施章峰
施章峰
62,837,338
62,837,338股股
7
7.00.00%%
62,837,338
62,837,338股股
7
7.00.00%%
3
3
施霞
施霞
21,410,758
21,410,758股股
2
2.38.38%%
2
21,410,7581,410,758股股
2
2.38.38%%
合计
合计
493,994,814
493,994,814股股
5
55.005.00%%
529,924,035
529,924,035股股
59.00%
59.00%
信息披露文件
- 3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3%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1月18日,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已达本次增持计划下限。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信息披露文件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26,946,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36,693,654 股 48.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20,941,750 股 58.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文件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44,911,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丰琪投资计划于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11月9日,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500,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2.61%增至57.61%,持股比例增加5.00%,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共同编制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施霞
信息披露文件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9-07-24 至 2029-07-23
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施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施章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女,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章峰先生
信息披露文件
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丰琪投资与施霞女士、施章峰先生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合计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44,911,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
丰琪投资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500,73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施霞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上述增持计
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施霞女士根据该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21,410,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权益变动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丰琪投资 2021.6.18- 409,746,718 45.62% 23,500,730 433,247,448 48.23%
2021.11.9
施章峰 /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施霞 2021.1.12- 0 0% 21,410,758 21,410,758 2.38%
2021.4.11
合计 / 472,584,056 52.61% 44,911,488 517,495,544 57.61%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693)东百集团: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琪投资、控股股东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指 施章峰
行动人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与施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 指 交易系统合计累计增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动 股份 44,911,488 股,占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股本的 5.00%
本报告书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施霞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9-07-24 至 2029-07-23
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施霞女士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霞女士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施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霞女士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女,为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同时主要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百集团董事等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施章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章峰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子,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之弟,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丰琪投资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施霞女士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施章峰先生持有曾经为香港上市公司的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121,简称“一化控股”)6,000.00 万股股
份,占一化控股已发行股份 80,219.10 万股的 7.48%。2020 年 3 月 23 日,一化控股被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宣布取消上市地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为东百集团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女,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章峰先生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丰琪投资与施霞女士、施章峰先生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东百集团股份,导致合计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00%。
二、未来 12 个月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丰琪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百
集团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6.00%
(具体详见东百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
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合计累计增持东百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44,911,48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交易价格区间
(股) (元/股)
施霞 2021 年 1 月 集中竞价 13,953,303 1.5534% 4.08-4.33
2021 年 2 月 集中竞价 7,457,455 0.8302% 4.10-4.22
2021 年 6 月 集中竞价 907,900 0.1011% 4.16-4.20
2021 年 7 月 集中竞价 12,565,574 1.3989% 4.04-4.19
丰琪投资 2021 年 8 月 集中竞价 58,500 0.0065% 4.00
2021 年 9 月 集中竞价 166,600 0.0185% 4.08-4.09
2021 年 10 月 集中竞价 / / /
2021 年 11 月 集中竞价 9,802,156 1.0913% 3.84-3.92
合计 / / 44,911,488 5.0000% 3.84-4.33
说明:
1.丰琪投资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东百集
团股份 23,500,730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施霞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上述增持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施霞女士根据该
增持计划最终累计增持东百集团股份 21,410,75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3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23,500,730 433,247,448 48.23%
施章峰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施霞 0 0% 21,410,758 21,410,758 2.38%
合计 472,584,056 52.61% 44,911,488 517,495,544 57.61%
[2021-11-0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95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72,65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79%,占公司总股本的41.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丰琪 是 43,950,000 否 否 2021- 2024- 中国华融 10.28 4.89
投资 11-4 11-8 资产管理 补充
控股股 股份有限 流动
施章峰 东一致 35,000,000 否 否 2021- 2024- 公司福建 55.70 3.90 资金
行动人 11-5 11-8 省分公司
合计 78,950,000 否 / / / / / 8.79 /
信息披露文件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全部办理成功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27,711,392 47.62 285,340,000 329,290,000 76.99 36.66
施章峰 62,837,338 7.00 8,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11,959,488 57.00 293,700,000 372,650,000 72.79 41.49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11月2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37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对应融资金额为 14,2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548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8%,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对应融资金额为 31,2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三)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3]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1月2日,福建丰琪投资有
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964,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
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7,964,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27,711,392 股 47.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11,959,488 股 57.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为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增资事项的具体事宜,并有权根据仓储物流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额度内,确定具体增资主体、增资方式等内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1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1 年1-3 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1 年 1-3 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营业成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
(%) 年同期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增减(%)
商业零售 124,098.27 62,495.90 49.64 28.73 12.76 增加 7.13 个百分点
仓储物流 6,320.86 489.25 92.26 3.47 -6.13 增加 0.79 个百分点
商业地产 5,882.28 1,836.86 68.77 -68.54 -83.99 增加 30.13 个百分点
酒店餐饮 2,591.98 1,732.79 33.15 21.10 21.90 减少 0.44 个百分点
合计 138,893.39 66,554.80 52.08 12.38 -3.70 增加 8.00 个百分点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28.73%,主要原因是:(1)“超级百货”东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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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界百货”东百爱琴海完成大规模品牌升级,面向未来消费者优化品牌组合,提升购物体验的同时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兰州中心进入快速成长期,销售规模、客流量稳居兰州市场第一,南北并行驱动实现销售、客流量双增长;(2)东百会员聚焦纳新及提频业务方向,深度挖掘东百私域会员价值,推进会员全生命周期运营落地,从抓“管理”到促“成长”,全方位促进会员贡献价值提升;(3)东百线上智慧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商品开发、全员直播及全员导购分销业务加速落地产出,报告期内线上销售额 1.85 亿元,同比增长291.30%,实现营业收入 0.82 亿元。商业零售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增加 7.13 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核心门店调改升级后租金收益增长及执行新租赁准则共同影响所致。
2.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3.47%,主要是佛山芦苞项目于 2020 年 6 月转让,
收入较上期减少 0.11 亿元,北京亦庄项目、嘉兴王店项目出租率较上期提升,租赁业务收入增加 0.14 亿元共同影响所致。
3.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 68.54%,主要是报告期福安东百广场项目销售收入减少、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增加共同影响所致;毛利率较上期增加 30.13 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毛利率较高的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占比增加所致。
4.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21.10%,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酒店凭借区域优势,深化特色化经营,进一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宾客体验,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营业成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
率(%) 年同期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增减(%)
华东地区 93,191.24 47,128.83 49.43 4.75 -9.72 增加 8.11 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 43,443.61 19,252.88 55.68 38.59 18.27 增加 7.61 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 2,258.54 173.09 92.34 7.16 -62.47 增加 14.22 个百分点
合计 138,893.39 66,554.80 52.08 12.38 -3.70 增加 8.00 个百分点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4.75%,主要原因是:(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增长,核心门店东百中心深度落地智慧零售产品及业务场景,基于会员资产的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驱动客流业绩双增长,报告期内东百中心实现营业收入 5.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4%,较 2019 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31.26%;东百爱琴海店升级为无界百货后实现品牌力
信息披露文件
的突破性跨越,带动商圈客质的贡献提升、加速客流的效率共享,实现客流翻倍,东百爱
琴海店实现营业收入 1.0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3.80%,较 2019 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176.96%;(2)商业地产业务中福安东百广场项目销售收入减少。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38.59%,主要原因是:(1)商业零售核心门店兰州中心凭借大体量、多业态、全客层的情景式消费体验,打造服务甘青宁“城市生活中心”;会员数量、消费客单、客流量显著提升,报告期内会员纳新 24.55 万人,同比增长 55.38%,
非周末日均客流达 7.53 万人次,同比增长 30.27%,周末客流达 10.49 万人次,同比增长
27.15%,报告期内兰州中心实现营业收入 3.8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36%,较 2019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55.41%;(2)商业地产业务中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增加。
3.华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7.16%,主要是仓储物流北京亦庄项目出租率较上期提升,租赁收入增长;供应链业务于 2020 年下半年停止,本报告期无该业务收入,上述二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业态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比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减
百货商场 68,974.76 43.92 37.96 增加 1.14 个百分点
购物中心 55,123.51 56.79 18.79 增加 14.59 个百分点
合计 124,098.27 49.64 28.73 增加 7.13 个百分点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地区 城市 经营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入比上 毛利率比
业态 率(%)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西北 兰州 商业 5,186.64 1,389.62 73.21 80.44 增加 4.04 个百分点
地区
华东 福安 住宅、 695.64 447.24 35.71 -95.60 增加 2.61 个百分点
地区 商业
华东 福清 商业 - - - - -
地区
合计 5,882.28 1,836.86 68.77 -68.54 增加 30.1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信息披露文件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福清东百利桥项目新增开工面积 65,216 平方米。
(3)竣工面积情况: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竣工面积 37,662 平方米。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 1,303 平方米,较上期增加
9.57%;实现签约金额 3,935.80 万元,较上期增加 9.59%。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
积 1,039 平方米,较上期减少 90.05%;实现签约金额 711.51 万元,较上期减少 92.33%。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报告期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累计出租面积 134,627 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累计出租面积 51,640 平方米。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66元
每股净资产: 3.82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营业总收入: 14.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532.19万元
[2021-10-0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468,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293,7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88%,占公司总股本的32.7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施章峰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32,140,000 股 35,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9% 55.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 3.90%
解质(解冻)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423,220,192 股 62,837,338 股
持股比例 47.12% 7.0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285,340,000 股 8,36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 67.42% 13.30%
其所持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 31.77% 0.93%
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6,714万股股份质押均为到期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如后续发生质押业务,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主体质押股份累计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解押前 本次解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23,220,192 47.12 317,480,000 285,340,000 67.42 31.77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8,360,000 13.30 0.9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07,468,288 56.50 360,840,000 293,700,000 57.88 32.70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7月28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37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68%,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对应融资金额为 14,2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548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2.01%,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对应融资金额为 31,2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三)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文件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袁幸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幸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幸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炜先生在商业领域从业多年,具有资深管理经验,同时在商业轻资产运营方面经验丰富,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袁炜: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下属无锡江阴新
一城企划经理、助理总经理,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下属宁波北仑银泰城总经理,杭州银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杭州城西银泰城总经理、成都大源银泰城总经理,杭州银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银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可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其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信息披露文件
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现对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增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董事林建兴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徐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后的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施文义 施文义、陈文胜、林建兴、李毅、施霞
2 审计委员会 魏志华 魏志华、陈龄、徐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信息披露文件
三、《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供应链”)增资人民币16,500 万元(其中 11,18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31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威供应链仍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项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08元
每股净资产: 3.81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营业总收入: 9.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27.09万元
[2021-08-2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近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仓储”)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 11,700 万元成功竞得编号为“[2021]长沙市 090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根据相关要求,后续东星仓储将与有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协议。
本次竞买土地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资源编号 [2021]长沙市090号
土地位置 长沙市雨花区侯照村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W1)、交通场站(S42)
土地面积 103,627.59㎡(其中W1面积101,192.89㎡、S42面积2,434.70㎡)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W1≤1.8;S42≤0
建筑密度 W1≤50%;S42≤0%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本次竞得地块将作为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进行高标仓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地块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长沙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雨花区位于该市主城区,系核心的物流聚集区,交通区位优势显著,仓储用地较为稀缺。本次交易将实现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在湖南区域的首次覆盖,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在华中地区的网络布局,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7-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7月28日,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4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3,47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23,220,192 股 47.1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07,468,288 股 56.5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7月15日,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982,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8,982,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18,729,028 股 46.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02,977,124 股 56.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3,576,3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04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公司独立董事陈龄女士、赵仕坤先生、魏志华先生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信息披露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林建兴先生 513,476,216 99.9805 是
1.02 徐俊先生 513,476,216 99.9805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 - - - - -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林建兴先生 17,002 14.5192 - - - -
1.02 徐俊先生 17,002 14.5192 -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茜茜
信息披露文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7 月 16 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仓储”)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 5,690 万元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
“藁城区〔2021〕001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成交确认书》。根据相关要求,后续东达仓储将与有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协议。
本次竞买土地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藁城区〔2021〕001号
东至石家庄孚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福太尔智能科技有限公
土地位置 司、石家庄冠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昊天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石家庄市通天河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康村地,南至
金五线,北至康村地。
土地面积 112,734.43㎡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3.0
建筑密度 30%-60%
信息披露文件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本次竞得地块将作为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进行高标仓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地块区位优势显著,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在京津冀地区的网络布局,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0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3,99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0,84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05%,占公司总股本的40.1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65,6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0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31%
解质(解冻)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持股数量 409,746,718 股
持股比例 45.6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17,48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7.48%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35%
信息披露文件
丰琪投资本次解除6,562万股股份质押均为提前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6,911万股股份质押手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福建海峡 补充
琪投资 是 69,110,000 否 否 2021- 2022- 银行股份 16.87 7.69 流动
有限公 7-7 7-5 有限公司 资金
司
合计 69,110,000 否 / / / / 16.87 7.6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313,990,000 317,480,000 77.48 35.35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493,994,814 55.00 357,350,000 360,840,000 73.05 40.17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数
据统计;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文件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851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04%,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7%,对应融资金额为 23,356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6,762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对应融资金额为 43,356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5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对应融资金额为 9,644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与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情况一致,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7-0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郑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郑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组成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建兴先生、徐俊先生(简历附后)增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确定。
二、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俊先生在金融证券相关行业从业多年,熟悉资本市场,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徐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徐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4 层
信息披露文件
电 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信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林建兴: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伟博电讯有限公司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兼福州区域财务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徐 俊:男,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融资部副总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监,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
[2021-07-0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郑飚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组成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建兴先生、徐俊先生(简历附后)增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郑飚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名,董事
信息披露文件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俊先生在金融证券相关行业从业多年,熟悉资本市场,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徐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2:30 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林建兴: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伟博电讯有限公司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兼福州区域财务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徐 俊:男,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融资部副总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监,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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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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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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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5,1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64%,占公司总股本的40.6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 1,48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 1,560 万股股份提前购回,上述合计解除质押数量为 3,049 万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30,49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9%
解质时间 2022 年 2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463,611,503 股
持股比例 51.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321,74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2%
信息披露文件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3,049万股股份质押手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华夏银行
琪投资 是 30,490,000 否 否 2022- 2025- 股份有限 6.58 3.39 生产
有限公 2-14 2-14 公司福州 经营
司 福清支行
合计 30,490,000 / / / / / 6.58 3.3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63,611,503 51.61 321,740,000 321,740,000 69.40 35.8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47,859,599 60.99 365,100,000 365,100,000 66.64 40.6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911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占公司总股本的 7.69%,对应融资金额为 17,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511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52%,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9%,对应融资金额为 22,0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1-25]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发
行债券类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37 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10 亿元,自该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可分期发行。
近日,公司在上述通知书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发行了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 亿元,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2 闽东百 SCP001
2022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280382 期限 180 天
起息日 2022 年 1 月 24 日 兑付日 2022 年 7 月 23 日
计划发行总额 1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1 亿元
发行利率 5.00% 发行价格 100 元
(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537 号)的注册额度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人民币 1 亿元。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85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9%,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5,1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64%,占公司总股本的40.6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20,9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5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3%
解质(解冻)时间 2022 年 1 月 7 日
持股数量 463,611,503 股
持股比例 51.61%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21,74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4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2%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2,325万股股份质押手续,
信息披露文件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厦门银行
琪投资 是 23,250,000 否 否 2022- 2026- 股份有限 5.01 2.59 生产
有限公 1-10 12-29 公司福州 经营
司 分行
合计 23,250,000 / / / / / 5.01 2.5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63,611,503 51.61 319,410,000 321,740,000 69.40 35.8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47,859,599 60.99 362,770,000 365,100,000 66.64 40.6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8,4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12%,占公司总股本的 9.35%,对应融资金额为 20,7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560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7.0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8%,对应融资金额为 28,7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1-12-1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丰琪投资在上述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864,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丰琪投资在上述
期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3,864,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6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完成后
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 增持数量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53,864,785 463,611,503 51.61%
2 施章峰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3 施霞 21,410,758 2.38% 0 21,410,758 2.38%
合计 493,994,814 55.00% 53,864,785 547,859,599 60.99%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14]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投资智能物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智能物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百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物流”)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天津汇禾海河智能物流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同时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作为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汇禾海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2019 年 7 月,产业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东百物流根据产业基金有关协议要求,完
成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 1,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2019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即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通知,基于综合业务考虑和商业安排,决定缩减产业基金规模并进入退出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业基金减资情况
根据产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通知,产业基金的规模拟由人民币 150,000 万元调整为 21,345 万元,同时产业基金不再新增投资,进入退出期。根据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最新签署的《天津汇禾海河智能物流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约定,东百物流在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6,000万元调整为436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汇海投资在该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
东百物流前期已对产业基金实缴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根据本次减资安排,产业基金需退还合伙人超额出资部分,东百物流已于近日收到产业基金退还的出资差额人民币1,364 万元。
产业基金减资后,普通合伙人、东百物流及其他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文件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号 类型 (万元) (万元) 比 例 比 例
1 东百物流有限公司 有限 436.00 436.00 2.04% 4.00%
2 天津汇禾海河投资管理合伙 普通 420.00 420.00 1.97% 3.85%
企业(有限合伙)
3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 20,489.00 10,044.00 95.99% 92.15%
合计 21,345.00 10,900.00 100% 100%
注:产业基金收益分配时有限合伙人以实缴出资为基础,相关费用及亏损按合伙人实缴比例分担。
此外,因汇海投资对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由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汇海投资拟
同步调整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调整为 420 万元,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仍为 100 万元,
各合伙人的权益比例未发生变化。变更后汇海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 认资出资 实缴出资 认缴出资
号 类型 (万元) (万元) 比 例
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 100.00 100.00 23.81%
2 天津汇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 100.00 100.00 23.81%
3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 220.00 220.00 52.38%
合计 420.00 420.00 100%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基金减资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及基金备案相关手续,产业基金亦不再进行新增投资业务,进入退出期。东百物流已收到产业基金退还的出资差额人民币 1,364 万元,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增持进展情况:截止2021年12月8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101,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编制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述权益变动至今,丰琪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60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本次不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信息披露文件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46,101,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55,848,194 股 50.75%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40,096,290 股 60.13%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2-02]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1 -
证券代码:
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 05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9,924,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2,77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46%,占公司总股本的40.3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购回,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51,48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5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
解质(解冻)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持股数量
445,675,939股
持股比例
49.6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19,410,000股
信息披露文件
- 2 -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1.67%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6%
本次购回的5,148万股均为到期购回,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2021年12月1日办理了4,160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质押式回购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
数量(股)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初始交易日
到期购回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是
41,600,000
否
否
2021-12-1
2022--1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3
4.6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41,600,000
否
否
/
/
/
9.33
4.63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相关股份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丰琪投资
445,675,939
49.62
329,290,000
319,410,000
71.67
35.56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29,924,035
59.00
372,650,000
362,770,000
68.46
40.39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
信息披露文件
- 3 -
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11月29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48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4%3.34%,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66%,对应融资金额为,对应融资金额为3,7003,700万元;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560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28.18%,,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13.98%,对应融资金额为,对应融资金额为28,70028,700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4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2021-11-30]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4%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 1 -
证券代码:
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 0 5 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4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琪投资” 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 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3%,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6%6%,增持价格不超过 6.00 元 股。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 2021 年 11 月 29 日, 丰琪投资 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929,2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 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
于近日 收 到控股股东 丰琪投资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 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
公司控股股 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
信息披露文件
- 2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二)增持种类:公司AA股股票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6.006.00元元//股的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2021年年66月月1818日起日起6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截止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增持公司股份司股份35,929,22135,929,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4.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名称
名称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增持后(截止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299日)日)
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公司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公司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1
丰琪投资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09,746,718股股
4
45.625.62%%
445
445,,675675,,939939股股
49.62%
49.62%
2
2
施章峰
施章峰
62,837,338
62,837,338股股
7
7.00.00%%
62,837,338
62,837,338股股
7
7.00.00%%
3
3
施霞
施霞
21,410,758
21,410,758股股
2
2.38.38%%
2
21,410,7581,410,758股股
2
2.38.38%%
合计
合计
493,994,814
493,994,814股股
5
55.005.00%%
529,924,035
529,924,035股股
59.00%
59.00%
信息披露文件
- 3 -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3%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3%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1月18日,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946,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已达本次增持计划下限。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信息披露文件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26,946,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36,693,654 股 48.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20,941,750 股 58.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文件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44,911,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丰琪投资计划于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截止2021年11月9日,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500,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2.61%增至57.61%,持股比例增加5.00%,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共同编制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施霞
信息披露文件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9-07-24 至 2029-07-23
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施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施章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女,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章峰先生
信息披露文件
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丰琪投资与施霞女士、施章峰先生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
统合计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44,911,4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
丰琪投资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3,500,73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施霞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上述增持计
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施霞女士根据该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21,410,7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权益变动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丰琪投资 2021.6.18- 409,746,718 45.62% 23,500,730 433,247,448 48.23%
2021.11.9
施章峰 /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施霞 2021.1.12- 0 0% 21,410,758 21,410,758 2.38%
2021.4.11
合计 / 472,584,056 52.61% 44,911,488 517,495,544 57.61%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021-11-11] (600693)东百集团: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6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其一致行动人)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百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百集团、上市公司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琪投资、控股股东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施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指 施章峰
行动人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与施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 指 交易系统合计累计增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动 股份 44,911,488 股,占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股本的 5.00%
本报告书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90 号滨江丽景临江园 4 号楼 01 店面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树汤路 96 号
法定代表人:施霞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9193396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商业的投资
经营期限:2009-07-24 至 2029-07-23
主要股东:施文义先生持有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施霞女士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霞女士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施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霞女士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女,为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同时主要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百集团董事等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姓名:施章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号码:V13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施章峰先生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实际控制人施文义先生之子,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之弟,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丰琪投资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施霞女士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百集团外,施章峰先生持有曾经为香港上市公司的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121,简称“一化控股”)6,000.00 万股股
份,占一化控股已发行股份 80,219.10 万股的 7.48%。2020 年 3 月 23 日,一化控股被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宣布取消上市地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丰琪投资为东百集团控股股东,施文义先生为东百集团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施霞女士为施文义先生之女,并担任丰琪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施章峰先生为施文义先生之子,丰琪投资与施霞女士、施章峰先生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东百集团股份,导致合计累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00%。
二、未来 12 个月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丰琪投资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百
集团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6.00%
(具体详见东百集团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丰琪投资及施霞女士基于
对东百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合计累计增持东百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44,911,48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东百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交易价格区间
(股) (元/股)
施霞 2021 年 1 月 集中竞价 13,953,303 1.5534% 4.08-4.33
2021 年 2 月 集中竞价 7,457,455 0.8302% 4.10-4.22
2021 年 6 月 集中竞价 907,900 0.1011% 4.16-4.20
2021 年 7 月 集中竞价 12,565,574 1.3989% 4.04-4.19
丰琪投资 2021 年 8 月 集中竞价 58,500 0.0065% 4.00
2021 年 9 月 集中竞价 166,600 0.0185% 4.08-4.09
2021 年 10 月 集中竞价 / / /
2021 年 11 月 集中竞价 9,802,156 1.0913% 3.84-3.92
合计 / / 44,911,488 5.0000% 3.84-4.33
说明:
1.丰琪投资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6.00%。截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丰琪投资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累计增持东百集
团股份 23,500,730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6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施霞女士计划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东
百集团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不低于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1.50%,不超过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3.00%。上述增持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施霞女士根据该
增持计划最终累计增持东百集团股份 21,410,758 股,占东百集团总股本的 2.3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23,500,730 433,247,448 48.23%
施章峰 62,837,338 7.00% 0 62,837,338 7.00%
施霞 0 0% 21,410,758 21,410,758 2.38%
合计 472,584,056 52.61% 44,911,488 517,495,544 57.61%
[2021-11-0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1,95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72,65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79%,占公司总股本的41.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丰琪 是 43,950,000 否 否 2021- 2024- 中国华融 10.28 4.89
投资 11-4 11-8 资产管理 补充
控股股 股份有限 流动
施章峰 东一致 35,000,000 否 否 2021- 2024- 公司福建 55.70 3.90 资金
行动人 11-5 11-8 省分公司
合计 78,950,000 否 / / / / / 8.79 /
信息披露文件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全部办理成功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27,711,392 47.62 285,340,000 329,290,000 76.99 36.66
施章峰 62,837,338 7.00 8,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11,959,488 57.00 293,700,000 372,650,000 72.79 41.49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11月2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37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对应融资金额为 14,2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548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8%,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对应融资金额为 31,2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三)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1-03]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2%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2%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11月2日,福建丰琪投资有
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964,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
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7,964,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11 月 2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27,711,392 股 47.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11,959,488 股 57.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
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的开发建设需求,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为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全权办理增资事项的具体事宜,并有权根据仓储物流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额度内,确定具体增资主体、增资方式等内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1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1 年1-3 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1 年 1-3 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营业成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
(%) 年同期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增减(%)
商业零售 124,098.27 62,495.90 49.64 28.73 12.76 增加 7.13 个百分点
仓储物流 6,320.86 489.25 92.26 3.47 -6.13 增加 0.79 个百分点
商业地产 5,882.28 1,836.86 68.77 -68.54 -83.99 增加 30.13 个百分点
酒店餐饮 2,591.98 1,732.79 33.15 21.10 21.90 减少 0.44 个百分点
合计 138,893.39 66,554.80 52.08 12.38 -3.70 增加 8.00 个百分点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28.73%,主要原因是:(1)“超级百货”东百中心、
信息披露文件
“无界百货”东百爱琴海完成大规模品牌升级,面向未来消费者优化品牌组合,提升购物体验的同时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兰州中心进入快速成长期,销售规模、客流量稳居兰州市场第一,南北并行驱动实现销售、客流量双增长;(2)东百会员聚焦纳新及提频业务方向,深度挖掘东百私域会员价值,推进会员全生命周期运营落地,从抓“管理”到促“成长”,全方位促进会员贡献价值提升;(3)东百线上智慧零售业务持续发力,商品开发、全员直播及全员导购分销业务加速落地产出,报告期内线上销售额 1.85 亿元,同比增长291.30%,实现营业收入 0.82 亿元。商业零售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增加 7.13 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核心门店调改升级后租金收益增长及执行新租赁准则共同影响所致。
2.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3.47%,主要是佛山芦苞项目于 2020 年 6 月转让,
收入较上期减少 0.11 亿元,北京亦庄项目、嘉兴王店项目出租率较上期提升,租赁业务收入增加 0.14 亿元共同影响所致。
3.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 68.54%,主要是报告期福安东百广场项目销售收入减少、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增加共同影响所致;毛利率较上期增加 30.13 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毛利率较高的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占比增加所致。
4.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21.10%,主要是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酒店凭借区域优势,深化特色化经营,进一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宾客体验,实现业绩稳步增长。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营业成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
率(%) 年同期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增减(%)
华东地区 93,191.24 47,128.83 49.43 4.75 -9.72 增加 8.11 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 43,443.61 19,252.88 55.68 38.59 18.27 增加 7.61 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 2,258.54 173.09 92.34 7.16 -62.47 增加 14.22 个百分点
合计 138,893.39 66,554.80 52.08 12.38 -3.70 增加 8.00 个百分点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4.75%,主要原因是:(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增长,核心门店东百中心深度落地智慧零售产品及业务场景,基于会员资产的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驱动客流业绩双增长,报告期内东百中心实现营业收入 5.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4%,较 2019 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31.26%;东百爱琴海店升级为无界百货后实现品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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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突破性跨越,带动商圈客质的贡献提升、加速客流的效率共享,实现客流翻倍,东百爱
琴海店实现营业收入 1.0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3.80%,较 2019 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176.96%;(2)商业地产业务中福安东百广场项目销售收入减少。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38.59%,主要原因是:(1)商业零售核心门店兰州中心凭借大体量、多业态、全客层的情景式消费体验,打造服务甘青宁“城市生活中心”;会员数量、消费客单、客流量显著提升,报告期内会员纳新 24.55 万人,同比增长 55.38%,
非周末日均客流达 7.53 万人次,同比增长 30.27%,周末客流达 10.49 万人次,同比增长
27.15%,报告期内兰州中心实现营业收入 3.8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36%,较 2019年同期同口径增长 55.41%;(2)商业地产业务中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增加。
3.华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 7.16%,主要是仓储物流北京亦庄项目出租率较上期提升,租赁收入增长;供应链业务于 2020 年下半年停止,本报告期无该业务收入,上述二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业态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比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减
百货商场 68,974.76 43.92 37.96 增加 1.14 个百分点
购物中心 55,123.51 56.79 18.79 增加 14.59 个百分点
合计 124,098.27 49.64 28.73 增加 7.13 个百分点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
地区 城市 经营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入比上 毛利率比
业态 率(%) 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增减(%)
西北 兰州 商业 5,186.64 1,389.62 73.21 80.44 增加 4.04 个百分点
地区
华东 福安 住宅、 695.64 447.24 35.71 -95.60 增加 2.61 个百分点
地区 商业
华东 福清 商业 - - - - -
地区
合计 5,882.28 1,836.86 68.77 -68.54 增加 30.1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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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福清东百利桥项目新增开工面积 65,216 平方米。
(3)竣工面积情况: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竣工面积 37,662 平方米。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 1,303 平方米,较上期增加
9.57%;实现签约金额 3,935.80 万元,较上期增加 9.59%。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
积 1,039 平方米,较上期减少 90.05%;实现签约金额 711.51 万元,较上期减少 92.33%。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报告期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累计出租面积 134,627 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累计出租面积 51,640 平方米。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693)东百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66元
每股净资产: 3.82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营业总收入: 14.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532.19万元
[2021-10-0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7,468,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293,70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88%,占公司总股本的32.7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施章峰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32,140,000 股 35,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9% 55.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8% 3.90%
解质(解冻)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423,220,192 股 62,837,338 股
持股比例 47.12% 7.0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285,340,000 股 8,36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 67.42% 13.30%
其所持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文件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 31.77% 0.93%
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6,714万股股份质押均为到期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如后续发生质押业务,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主体质押股份累计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解押前 本次解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23,220,192 47.12 317,480,000 285,340,000 67.42 31.77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8,360,000 13.30 0.9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507,468,288 56.50 360,840,000 293,700,000 57.88 32.70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上表中其持股数量取自最近一次增持计划进展公告中的数据,即截止2021年7月28日的持股数量;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37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68%,占公司总股本的 7.39%,对应融资金额为 14,2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548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2.01%,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8%,对应融资金额为 31,200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三)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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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袁幸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幸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幸福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炜先生在商业领域从业多年,具有资深管理经验,同时在商业轻资产运营方面经验丰富,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袁炜: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下属无锡江阴新
一城企划经理、助理总经理,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下属宁波北仑银泰城总经理,杭州银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杭州城西银泰城总经理、成都大源银泰城总经理,杭州银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银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次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可进一步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其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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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现对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增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董事林建兴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董事徐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后的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施文义 施文义、陈文胜、林建兴、李毅、施霞
2 审计委员会 魏志华 魏志华、陈龄、徐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信息披露文件
三、《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及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供应链”)增资人民币16,500 万元(其中 11,18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31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威供应链仍为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项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693)东百集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08元
每股净资产: 3.81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营业总收入: 9.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27.09万元
[2021-08-26]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近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东星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仓储”)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 11,700 万元成功竞得编号为“[2021]长沙市 090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根据相关要求,后续东星仓储将与有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协议。
本次竞买土地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资源编号 [2021]长沙市090号
土地位置 长沙市雨花区侯照村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W1)、交通场站(S42)
土地面积 103,627.59㎡(其中W1面积101,192.89㎡、S42面积2,434.70㎡)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W1≤1.8;S42≤0
建筑密度 W1≤50%;S42≤0%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本次竞得地块将作为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进行高标仓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地块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长沙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雨花区位于该市主城区,系核心的物流聚集区,交通区位优势显著,仓储用地较为稀缺。本次交易将实现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在湖南区域的首次覆盖,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在华中地区的网络布局,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7-2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7月28日,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473,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13,473,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23,220,192 股 47.1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07,468,288 股 56.5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1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自本次计划实施以来,截止2021年7月15日,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982,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746,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信息披露文件
股份 493,994,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3%,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以不超过 6.00 元/股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8,982,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后(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 占公司 持有公司 占公司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总股本比例
1 丰琪投资 409,746,718 股 45.62% 418,729,028 股 46.62%
2 施章峰 62,837,338 股 7.00% 62,837,338 股 7.00%
3 施霞 21,410,758 股 2.38% 21,410,758 股 2.38%
信息披露文件
合计 493,994,814 股 55.00% 502,977,124 股 56.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3,576,3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04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公司独立董事陈龄女士、赵仕坤先生、魏志华先生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信息披露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林建兴先生 513,476,216 99.9805 是
1.02 徐俊先生 513,476,216 99.9805 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 - - - - - -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林建兴先生 17,002 14.5192 - - - -
1.02 徐俊先生 17,002 14.5192 - - -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茜茜
信息披露文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17]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7 月 16 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东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仓储”)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 5,690 万元成功竞得宗地编号为
“藁城区〔2021〕001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成交确认书》。根据相关要求,后续东达仓储将与有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协议。
本次竞买土地事项在公司管理层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竞拍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藁城区〔2021〕001号
东至石家庄孚珅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福太尔智能科技有限公
土地位置 司、石家庄冠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昊天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石家庄市通天河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康村地,南至
金五线,北至康村地。
土地面积 112,734.43㎡
土地用途 仓储用地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3.0
建筑密度 30%-60%
信息披露文件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本次竞得地块将作为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进行高标仓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该地块区位优势显著,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仓储物流业务在京津冀地区的网络布局,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2021-07-09]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3,99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数据统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丰琪投资及施章峰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60,840,000股,施霞女士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上述主体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05%,占公司总股本的40.1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65,6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0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31%
解质(解冻)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持股数量 409,746,718 股
持股比例 45.62%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17,48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7.48%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35%
信息披露文件
丰琪投资本次解除6,562万股股份质押均为提前解除质押,不存在延期情形。丰琪投资于近日办理了6,911万股股份质押手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二、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为限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 股本 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 (%)
福建丰 福建海峡 补充
琪投资 是 69,110,000 否 否 2021- 2022- 银行股份 16.87 7.69 流动
有限公 7-7 7-5 有限公司 资金
司
合计 69,110,000 否 / / / / 16.87 7.69 /
(二)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股份相关质解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主体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 (%)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 (%)
丰琪投资 409,746,718 45.62 313,990,000 317,480,000 77.48 35.35
施章峰 62,837,338 7.00 43,360,000 43,360,000 69.00 4.83
施霞 21,410,758 2.38 0 0 0 0
合计 493,994,814 55.00 357,350,000 360,840,000 73.05 40.17
注:鉴于丰琪投资目前正在实施增持计划,其持股数量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数
据统计;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文件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9,851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04%,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7%,对应融资金额为 23,356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6,762 万股(含未来半年将到期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6%,对应融资金额为 43,356 万元,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5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7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对应融资金额为 9,644 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与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情况一致,上述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丰琪投资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所持股份未质押。
(二)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系为满足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需要,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7-0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郑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郑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郑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组成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建兴先生、徐俊先生(简历附后)增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确定。
二、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俊先生在金融证券相关行业从业多年,熟悉资本市场,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徐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徐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4 层
信息披露文件
电 话:0591-8381513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信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林建兴: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伟博电讯有限公司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兼福州区域财务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徐 俊:男,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融资部副总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监,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
[2021-07-01] (600693)东百集团:东百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郑飚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组成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建兴先生、徐俊先生(简历附后)增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郑飚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名,董事
信息披露文件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俊先生在金融证券相关行业从业多年,熟悉资本市场,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徐俊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2:30 在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信息披露文件
附件:
简历
林建兴: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福日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外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福州伟博电讯有限公司及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兼福州区域财务中心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徐 俊:男,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购融资部副总裁,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总监,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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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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