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8什么时候复牌?-四川金顶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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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临2019-024、2020-037号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发 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出具的(2020)京民终 56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梁斐
原审被告:付月霞
原审被告:赵质斌
上诉人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斐、原审被告付月霞、原审被告赵质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603 号民事判
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立案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民事判决书》的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二)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八项;
(三)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返还借款本金5.88亿元并支付合同期内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9%的标准计算);
(四)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五)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其持有的35,776,742股“四川金顶”股票(证券代码:600678)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六)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七)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梁斐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八)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7,386.19 元,由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0%;本次诉讼判决涉及的公司股份为35,776,742股,占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5%。本次判决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1-25]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2 司冻 0121-1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深福公(经)冻财字(2021)104020 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 否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名称 为 控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份 起 始 到 期 申 请 原因
股 股 比例 比例 是 否 日 日 人
东 为 限
售股
朴 素 是 18,366,885 25.67% 5.26% 否 2022 注 1 深 圳 财 产
至纯 年 1 市 公 保全
月 21 安 局
日 福 田
分局
合计 18,366,885 25.67% 5.26%
注 1: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0%,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71,553,4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累计轮候冻结数为 54,143,62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6%。具体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 冻结起始日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北京市第二 2019 年 7 月 71,553,484 100% 20.5% 司法冻结,期
中级人民法 8 日 限三年,详见
院 公 司 临
2019-024 号
公告
广东省深圳 2020 年 5 月 35,776,742 50% 10.25% 司法轮候冻
市中级人民 19 日 结,期限三
法院 年。详见公司
临 2020-033
号公告
深圳市公安 2022 年 1 月 18,366,885 25.67% 5.26%
局福田分局 21 日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沟通获悉,相关情况如下: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尚未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
局的相关函件,暂未知晓部分股份冻结原因。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债务逾期本金金额为 8.4 亿元
人民币,因债务问题涉及与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诉讼,上述债务逾期涉及的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临 2019-024 号、
临 2020-033 号、临 2020-037 号、临 2020-042 号公告。除上述债务逾期发
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朴素至纯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朴素至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朴素至纯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5、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持股比例为0.0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持股比例为 20.50%。梁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1,73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5%。
本次朴素至纯持有的四川金顶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未导致四川金顶控制权发生变化,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
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股权冻结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0万元到7,5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约64%到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到7,1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55万元到4,155万元,同比增加约98%到13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64%到96%;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至7,1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955万元至4,155万元,同比增加98%到138%。
(三)业绩预告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35,796.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65,188.95元。
(二)每股收益:0.109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一是公司下游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稳定需求旺盛。公司主要产品石灰石矿石和氧化钙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售价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公司不断提高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整体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峨眉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工业发展资金(四川金顶公司财政补贴)7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盛天”)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1-069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诚景盛天通知,诚景
盛天已于近期完成了股权变更及相关信息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玉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 1 元收购
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尚未实缴的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业务的管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达成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建筑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 0.22 元收购丁玉海持有的诚景建筑 11%股权,以人民币0.78 元收购张保文持有的诚景建筑 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诚景建筑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诚景建筑的执行董事,具体领导其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股权收购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上述股权过户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丁玉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金色交响小区 47 幢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担
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48%,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3、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100%,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自然人:张保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公园 1903 小区蒙塔溪 15 幢一单元 502 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现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
任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占股 90%,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状况开业;
2、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3、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四川金顶与交易对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均同意自愿放弃本次转让的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保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
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丁玉海 51% 51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49% 4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四川金顶 51% 510 万元 0 万元
丁玉海 40% 40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9% 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000.00 40,500.00
资产净额 -6,500.00 -10,000.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00.00 -3,50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报表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原则、方法
鉴于丁玉海、张保文均尚未实缴诚景建筑的注册资本,经三方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51%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甲方):丁玉海
转让方 2(乙方):张保文
受让方(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在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11%股权,乙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40%股权,并且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同时丙方同意受让甲方、乙方在公司各自拥有的共计 51%的股权。
鉴于甲方、乙方向丙方转让的股权均为认缴,非实缴出资,转让后由丙方继续履行其受让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政证书号:D35108880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有效期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三方确认股权转让不
影响公司继续拥有上述资质。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1%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22 元(大写:零元贰角贰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78 元(大写:零元柒角捌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协议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
在甲乙丙三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 0.22 元,向乙方支付价款 0.78 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三方同意办理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
三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七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五、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021-12-16]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 1,418,824 元。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 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元。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
山中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1,402,400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048、059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力公司”)、四川金顶:
乐山中院执行的迪力工程与四川金顶仲裁裁决一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迪力工程的复议申请,维持乐山中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乐山中院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金顶的银
行存款 1,418,824 元(其中,本案案款 1,402,400 元、本案执行费 16,424
元)。由于迪力工程至今未向乐山中院提供《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致使无法支付给迪力工程本案案款 1,402,400 元,乐山中院已依法对该案款予以提存。至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临2017-046 号公告)。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
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 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备查文件:
1、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
知书》;
2、补偿款收款凭证。
[2021-12-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 870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峨眉法院”)《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内容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核工业”)
被申请人: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
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向峨眉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请求:冻结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担保人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限额 870 万元为申请人江西核工业提供担保。峨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限额 870 万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峨眉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内容
江西核工业,顺采矿业:
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
事裁定书》,需对被申请人顺采矿业的相关财产予以保全,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已限额 8,700,000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6,632,382.88 元。冻
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2、已限额 2,067,617.12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1,807,711.7 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价值超出保全限额的,可以向峨眉法院书面申请对超出部分予以解除保全措施。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峨眉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
1181 执保 19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和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已被实际冻结存款的银行记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6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007,9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63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
董事熊记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董事赵质斌先
生因疫情和工作原因、太松涛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刘民先生因疫
情和工作原因、贺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夏启斌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傅芝兰女士因个人原因、李宇女士因疫
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刘建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983,584 99.9661 24,400 0.03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王潇 430,1 94.6314 24,40 5.3686 0 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00 0
九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远、邓小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 800 万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800 万吨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峻工验收,并于近期收到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内容
编号:(川)FM 安许证字【2021】766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L1W10R
企业名称: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学品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九里镇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许可范围:800 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主要是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产品的产能增加到许可范围内。即日起,顺采矿业的产能增至800 万吨/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完成使公司全资子公司产能释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取得上述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备查文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11-3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 2021 06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川金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1 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2021年第年第五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1313 点点3030 分分
召开地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7日
至2021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0211年年1111月月1919日在《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易所网站(www.sse.com.cn)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披露的公告。本次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1、登记方式、登记方式
(
(1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并持有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股票账户卡复复印件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记手续。
(
(2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和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3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等等,信封上请注明,信封上请注明““股股东东大会大会会议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的,,须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可视为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
2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66日上午日上午9:309:30——11:11:3030;下午;下午14:0014:00——16:0016:00。。
3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四川金顶(集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614224))。。
4
4、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330833))61795956179595;; 传真:(传真:(08330833))6179580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请于会议开始前55分钟分钟内到达会议地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0
0
100
100
50
50
[2021-11-27]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 涉案金额: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870.25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9170437.77 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人民币 432379.86 元(利息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最终利息计算至被
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共计人民币 9602817.63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5 月 24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了《黄山石灰石矿山 800 万吨
/年技改工程转运站基础及皮带输送线基础建设施工合同》。2019 年12 月 16 日,经公司与原、被告协商一致,将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公司变更为被告,相应的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移至被告享有及承受。
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施工,但由于现场开挖后地质情况与被告地勘报告不相符,相应基础的承载力特征值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后经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变更设计图
纸后继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021 年 4 月 9 日,原
告再次致函被告要求结算工程量变更部分的费用,被告函复称合同为包干总价,拒绝支付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款。
原告认为,本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因系被告地勘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导致工程量的增加,且相应的变更内容均已经被告确认,也应当作为结算依据。现原告已按照被告变更后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已经竣工移交,故因涉及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被告应当予以支付。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870.25 万元。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原告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银行存款记录。
[2021-11-1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6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1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2021-11-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
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
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鉴于公司监事傅芝兰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潇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8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潇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
瑞典查尔姆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历任舒乐阿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杭州环申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佳怡供应链企业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1-10-30] (600678)四川金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96元
每股净资产: 0.66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91%
营业总收入: 2.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919.52万元
[2021-10-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
注 的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4日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董事、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董事、副总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11月4日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办
电话:0833-6179595
邮箱:scjd600678@scj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21 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傅芝兰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傅芝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职。
傅芝兰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傅芝兰女士的辞职申请报告将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辞职申请报告生效前,傅芝兰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选举新任监事会成员。
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对傅芝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复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
(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048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四川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复
议申请,维持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
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41.49 万元。
目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仲裁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
[2021-10-2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2021)川民申 2880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伦有等 41 名自然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原告:杨世银
再审申请人王伦有等41人因与被申请人金顶公司以及原审原告杨
世银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 11 民终 484 号民事裁定,向四川高院申请再审。四川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临 2019-026、2020-019、032、043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王伦有等 41 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再审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王伦有等 41 人的再审申请。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民申 2880 号《民事裁定书》
[2021-10-1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5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101,1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9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赵质斌先生因疫情和工作影响、太松涛
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刘民先生、贺志勇先生、夏启斌先生因疫情
和工作等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宇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553,484 98.1244 1,367,700 1.875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650,584 99.3835 450,600 0.616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司 0 0.0000 1,367 100.000 0 0.0000
董事长薪酬方 ,700 0
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亚太 917,1 67.0541 450,6 32.9459 0 0.0000
(集团)会计师 00 00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梁斐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0,000 股,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明杰、阿牛子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5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9/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肖商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成肖商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1-019、021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乐工商峨)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2459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肖商贸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拟放弃参股子公司——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泰矿业”)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公司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新增投资,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以
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此次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本次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银泰矿业是由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七诚”)、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瑞盈”)、罗碧莉和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798.0195 万元,直接持有股权17.6277%。
浙江七诚拟将其持有的出资份额 5842.1765 万元(其中包括已出资
实缴 1978.6765 万元、未实缴出资额 3863.5 万元)以人民币 1978.6765
万元转让给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宁天赐”)。变更后,耀宁天赐、星湖瑞盈、罗碧莉为银泰矿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为银泰矿业的有限合伙人,耀宁天赐担任银泰矿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并无增持银泰矿业持股比例的需求,公司同意放弃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前后银泰矿业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转让前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842.1765 万元 57.276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1539.8040 万元 15.0962% 普通合伙人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8.0195 万元 17.6277% 有限合伙人
罗碧莉 1020 万元 1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200 万元 100%
转让后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5842.1765 万元 57.276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1539.8040 万元 15.0962% 普通合伙人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8.0195 万元 17.6277% 有限合伙人
罗碧莉 1020 万元 1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200 万元 100%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0XH3C
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南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二期)1705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5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计(万元) 4,772.20 4,74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4,733.58 4,686.34
营业收入(万元) 0 0
净利润(万元) -77.52 -24.09
上述一年财务指标已由深圳华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一期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银泰矿业 1798.0195 万元,直接持有股权 17.6277%。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52429441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鑫运时代金座 3 幢 809 室
法定代表人: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服务:金融信息服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万元) 3,26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687.54
营业收入(万元) 1,204.58
净利润(万元) 87.43
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7AJ45K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岳阳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科研楼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正斌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矿采选,稀有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池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公司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17 日
资产总计(万元)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0.00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00
该公司为本月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尚无完整年度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该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岳阳耀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50 万元 5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50 万元 30%
台州简一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万元 20%
合计 2500 万元 1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根据各合伙人出资额度约定,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放弃浙江七诚向耀宁天赐转让银泰矿业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对银泰矿业的持股比例,未改变公司作为银泰矿业参股股东的地位,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影响银泰矿业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履行程序及其他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2021-09-11]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16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复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复议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
(2021)川执复 37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等相关文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对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不服,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法院立案审查。
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复议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金顶出资纠纷仲裁裁决一案,迪力公司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不予支持复议被申请人请求。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
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41.49 万元。
目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仲裁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执复 37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复议申请书》。
[2021-08-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董事赵质斌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1年8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赵质斌先生反对理由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任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
表决情况: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赵质斌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为: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都涉及到有委托表决权的事项,飞晟汇金已经提请诉讼不认可这个委托,关于委托权的有效性存在疑虑,所以本董事对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投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夏启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启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任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8] (600678)四川金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39元
每股净资产: 0.62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2307%
营业总收入: 1.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74.53万元
[2021-08-2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
的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2日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董事、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董事、副总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办
电话:0833-6179595
邮箱:scjd600678@scj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110,4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66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2 人,董事赵质斌先生因疫情和工作影响,独立董
事刘民先生、贺志勇先生、夏启斌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副总经
理胡耀君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935,084 99.7567 175,401 0.24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太松 163,3 48.2136 175,4 51.7864 0 0.0000
涛先生为公司 00 01
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明杰、阿牛子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
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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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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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临2019-024、2020-037号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发 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出具的(2020)京民终 56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梁斐
原审被告:付月霞
原审被告:赵质斌
上诉人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斐、原审被告付月霞、原审被告赵质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603 号民事判
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立案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民事判决书》的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二)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八项;
(三)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返还借款本金5.88亿元并支付合同期内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9%的标准计算);
(四)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五)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其持有的35,776,742股“四川金顶”股票(证券代码:600678)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六)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七)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梁斐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八)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7,386.19 元,由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0%;本次诉讼判决涉及的公司股份为35,776,742股,占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5%。本次判决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1-25]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2 司冻 0121-1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深福公(经)冻财字(2021)104020 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 否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名称 为 控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份 起 始 到 期 申 请 原因
股 股 比例 比例 是 否 日 日 人
东 为 限
售股
朴 素 是 18,366,885 25.67% 5.26% 否 2022 注 1 深 圳 财 产
至纯 年 1 市 公 保全
月 21 安 局
日 福 田
分局
合计 18,366,885 25.67% 5.26%
注 1: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0%,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71,553,4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累计轮候冻结数为 54,143,62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6%。具体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 冻结起始日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北京市第二 2019 年 7 月 71,553,484 100% 20.5% 司法冻结,期
中级人民法 8 日 限三年,详见
院 公 司 临
2019-024 号
公告
广东省深圳 2020 年 5 月 35,776,742 50% 10.25% 司法轮候冻
市中级人民 19 日 结,期限三
法院 年。详见公司
临 2020-033
号公告
深圳市公安 2022 年 1 月 18,366,885 25.67% 5.26%
局福田分局 21 日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沟通获悉,相关情况如下: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尚未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
局的相关函件,暂未知晓部分股份冻结原因。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债务逾期本金金额为 8.4 亿元
人民币,因债务问题涉及与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诉讼,上述债务逾期涉及的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临 2019-024 号、
临 2020-033 号、临 2020-037 号、临 2020-042 号公告。除上述债务逾期发
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朴素至纯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朴素至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朴素至纯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5、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持股比例为0.0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持股比例为 20.50%。梁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1,73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5%。
本次朴素至纯持有的四川金顶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未导致四川金顶控制权发生变化,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
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股权冻结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0万元到7,5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约64%到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到7,1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55万元到4,155万元,同比增加约98%到13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64%到96%;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至7,1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955万元至4,155万元,同比增加98%到138%。
(三)业绩预告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35,796.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65,188.95元。
(二)每股收益:0.109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一是公司下游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稳定需求旺盛。公司主要产品石灰石矿石和氧化钙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售价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公司不断提高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整体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峨眉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工业发展资金(四川金顶公司财政补贴)7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盛天”)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1-069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诚景盛天通知,诚景
盛天已于近期完成了股权变更及相关信息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玉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 1 元收购
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尚未实缴的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业务的管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达成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建筑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 0.22 元收购丁玉海持有的诚景建筑 11%股权,以人民币0.78 元收购张保文持有的诚景建筑 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诚景建筑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诚景建筑的执行董事,具体领导其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股权收购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上述股权过户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丁玉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金色交响小区 47 幢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担
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48%,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3、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100%,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自然人:张保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公园 1903 小区蒙塔溪 15 幢一单元 502 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现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
任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占股 90%,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状况开业;
2、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3、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四川金顶与交易对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均同意自愿放弃本次转让的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保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
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丁玉海 51% 51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49% 4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四川金顶 51% 510 万元 0 万元
丁玉海 40% 40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9% 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000.00 40,500.00
资产净额 -6,500.00 -10,000.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00.00 -3,50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报表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原则、方法
鉴于丁玉海、张保文均尚未实缴诚景建筑的注册资本,经三方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51%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甲方):丁玉海
转让方 2(乙方):张保文
受让方(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在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11%股权,乙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40%股权,并且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同时丙方同意受让甲方、乙方在公司各自拥有的共计 51%的股权。
鉴于甲方、乙方向丙方转让的股权均为认缴,非实缴出资,转让后由丙方继续履行其受让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政证书号:D35108880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有效期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三方确认股权转让不
影响公司继续拥有上述资质。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1%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22 元(大写:零元贰角贰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78 元(大写:零元柒角捌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协议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
在甲乙丙三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 0.22 元,向乙方支付价款 0.78 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三方同意办理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
三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七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五、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021-12-16]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 1,418,824 元。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 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元。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
山中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1,402,400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048、059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力公司”)、四川金顶:
乐山中院执行的迪力工程与四川金顶仲裁裁决一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迪力工程的复议申请,维持乐山中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乐山中院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金顶的银
行存款 1,418,824 元(其中,本案案款 1,402,400 元、本案执行费 16,424
元)。由于迪力工程至今未向乐山中院提供《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致使无法支付给迪力工程本案案款 1,402,400 元,乐山中院已依法对该案款予以提存。至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临2017-046 号公告)。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
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 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备查文件:
1、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
知书》;
2、补偿款收款凭证。
[2021-12-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 870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峨眉法院”)《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内容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核工业”)
被申请人: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
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向峨眉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请求:冻结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担保人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限额 870 万元为申请人江西核工业提供担保。峨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限额 870 万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峨眉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内容
江西核工业,顺采矿业:
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
事裁定书》,需对被申请人顺采矿业的相关财产予以保全,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已限额 8,700,000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6,632,382.88 元。冻
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2、已限额 2,067,617.12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1,807,711.7 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价值超出保全限额的,可以向峨眉法院书面申请对超出部分予以解除保全措施。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峨眉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
1181 执保 19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和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已被实际冻结存款的银行记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6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007,9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63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
董事熊记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董事赵质斌先
生因疫情和工作原因、太松涛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刘民先生因疫
情和工作原因、贺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夏启斌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傅芝兰女士因个人原因、李宇女士因疫
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刘建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983,584 99.9661 24,400 0.03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王潇 430,1 94.6314 24,40 5.3686 0 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00 0
九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远、邓小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 800 万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800 万吨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峻工验收,并于近期收到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内容
编号:(川)FM 安许证字【2021】766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L1W10R
企业名称: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学品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九里镇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许可范围:800 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主要是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产品的产能增加到许可范围内。即日起,顺采矿业的产能增至800 万吨/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完成使公司全资子公司产能释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取得上述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备查文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11-3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 2021 06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川金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1 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2021年第年第五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1313 点点3030 分分
召开地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7日
至2021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0211年年1111月月1919日在《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易所网站(www.sse.com.cn)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披露的公告。本次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1、登记方式、登记方式
(
(1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并持有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股票账户卡复复印件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记手续。
(
(2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和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3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等等,信封上请注明,信封上请注明““股股东东大会大会会议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的,,须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可视为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
2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66日上午日上午9:309:30——11:11:3030;下午;下午14:0014:00——16:0016:00。。
3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四川金顶(集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614224))。。
4
4、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330833))61795956179595;; 传真:(传真:(08330833))6179580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请于会议开始前55分钟分钟内到达会议地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0
0
100
100
50
50
[2021-11-27]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 涉案金额: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870.25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9170437.77 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人民币 432379.86 元(利息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计算,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最终利息计算至被
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共计人民币 9602817.63 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9 年 5 月 24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了《黄山石灰石矿山 800 万吨
/年技改工程转运站基础及皮带输送线基础建设施工合同》。2019 年12 月 16 日,经公司与原、被告协商一致,将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公司变更为被告,相应的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移至被告享有及承受。
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施工,但由于现场开挖后地质情况与被告地勘报告不相符,相应基础的承载力特征值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后经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变更设计图
纸后继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021 年 4 月 9 日,原
告再次致函被告要求结算工程量变更部分的费用,被告函复称合同为包干总价,拒绝支付变更工程量的工程款。
原告认为,本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因系被告地勘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导致工程量的增加,且相应的变更内容均已经被告确认,也应当作为结算依据。现原告已按照被告变更后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已经竣工移交,故因涉及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被告应当予以支付。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870.25 万元。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原告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银行存款记录。
[2021-11-1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6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11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2021-11-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
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
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鉴于公司监事傅芝兰女士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潇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8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潇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
瑞典查尔姆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历任舒乐阿卡(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杭州环申包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佳怡供应链企业集团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金顶快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1-10-30] (600678)四川金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696元
每股净资产: 0.66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91%
营业总收入: 2.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919.52万元
[2021-10-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
注 的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11月4日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4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董事、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董事、副总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11月4日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办
电话:0833-6179595
邮箱:scjd600678@scj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21 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傅芝兰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傅芝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一职。
傅芝兰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傅芝兰女士的辞职申请报告将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辞职申请报告生效前,傅芝兰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选举新任监事会成员。
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对傅芝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复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
(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048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四川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复
议申请,维持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
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41.49 万元。
目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仲裁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
[2021-10-2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1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2021)川民申 2880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伦有等 41 名自然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原告:杨世银
再审申请人王伦有等41人因与被申请人金顶公司以及原审原告杨
世银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 11 民终 484 号民事裁定,向四川高院申请再审。四川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临 2019-026、2020-019、032、043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王伦有等 41 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再审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王伦有等 41 人的再审申请。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民申 2880 号《民事裁定书》
[2021-10-1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5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3,101,1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94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赵质斌先生因疫情和工作影响、太松涛
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刘民先生、贺志勇先生、夏启斌先生因疫情
和工作等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宇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553,484 98.1244 1,367,700 1.875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650,584 99.3835 450,600 0.616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公司 0 0.0000 1,367 100.000 0 0.0000
董事长薪酬方 ,700 0
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亚太 917,1 67.0541 450,6 32.9459 0 0.0000
(集团)会计师 00 00
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梁斐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0,000 股,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明杰、阿牛子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3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5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9/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成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肖商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成肖商贸的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1-019、021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峨眉山市行政审批局(乐工商峨)登记内简注核字【2021】第2459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肖商贸的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09-23]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5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拟放弃参股子公司——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泰矿业”)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公司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新增投资,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以
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此次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本次放弃银泰矿业股权优先受让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银泰矿业是由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七诚”)、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湖瑞盈”)、罗碧莉和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798.0195 万元,直接持有股权17.6277%。
浙江七诚拟将其持有的出资份额 5842.1765 万元(其中包括已出资
实缴 1978.6765 万元、未实缴出资额 3863.5 万元)以人民币 1978.6765
万元转让给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宁天赐”)。变更后,耀宁天赐、星湖瑞盈、罗碧莉为银泰矿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为银泰矿业的有限合伙人,耀宁天赐担任银泰矿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并无增持银泰矿业持股比例的需求,公司同意放弃上述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前后银泰矿业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转让前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842.1765 万元 57.276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1539.8040 万元 15.0962% 普通合伙人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8.0195 万元 17.6277% 有限合伙人
罗碧莉 1020 万元 1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200 万元 100%
转让后
合伙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别
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5842.1765 万元 57.276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星湖瑞盈投资有限公司 1539.8040 万元 15.0962% 普通合伙人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8.0195 万元 17.6277% 有限合伙人
罗碧莉 1020 万元 1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10200 万元 100%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目标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银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0XH3C
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南京基滨河时代广场北区(二期)1705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5日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计(万元) 4,772.20 4,74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4,733.58 4,686.34
营业收入(万元) 0 0
净利润(万元) -77.52 -24.09
上述一年财务指标已由深圳华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一期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银泰矿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银泰矿业 1798.0195 万元,直接持有股权 17.6277%。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七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52429441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鑫运时代金座 3 幢 809 室
法定代表人:翟星海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服务:金融信息服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万元) 3,26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687.54
营业收入(万元) 1,204.58
净利润(万元) 87.43
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岳阳耀宁天赐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MA7AJ45K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岳阳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科研楼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正斌
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稀有金属矿采选,稀有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池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公司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17 日
资产总计(万元)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0.00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00
该公司为本月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尚无完整年度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指标未审计。
该公司的股东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岳阳耀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50 万元 5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50 万元 30%
台州简一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万元 20%
合计 2500 万元 10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根据各合伙人出资额度约定,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次放弃浙江七诚向耀宁天赐转让银泰矿业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对银泰矿业的持股比例,未改变公司作为银泰矿业参股股东的地位,未改变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影响银泰矿业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履行程序及其他
公司于 2021年 9月 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受让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2021-09-11]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16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复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复议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
(2021)川执复 37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复议申请书》等相关文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对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不服,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法院立案审查。
复议申请人(申请执行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复议被申请人(被执行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金顶出资纠纷仲裁裁决一案,迪力公司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
请求事项:
依法撤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不予支持复议被申请人请求。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际经贸仲裁委裁定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及其
他相关费用。根据仲裁情况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条件,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41.49 万元。
目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 5,392,492 元,
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仲裁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川执复 371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复议申请书》。
[2021-08-28]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董事赵质斌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1年8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董事赵质斌先生反对理由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任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
表决情况:6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赵质斌先生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议案二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为: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都涉及到有委托表决权的事项,飞晟汇金已经提请诉讼不认可这个委托,关于委托权的有效性存在疑虑,所以本董事对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投反对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夏启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启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任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8] (600678)四川金顶: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39元
每股净资产: 0.62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2307%
营业总收入: 1.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74.53万元
[2021-08-2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4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
的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2日15:00-16: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董事、总经理熊记锋先生;董事、副总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1日前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cjd600678@scjd.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2日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办
电话:0833-6179595
邮箱:scjd600678@scjd.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0]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110,4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66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2 人,董事赵质斌先生因疫情和工作影响,独立董
事刘民先生、贺志勇先生、夏启斌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太松涛先生、副总经
理胡耀君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935,084 99.7567 175,401 0.24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太松 163,3 48.2136 175,4 51.7864 0 0.0000
涛先生为公司 00 01
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舒明杰、阿牛子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2]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
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4] (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4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8/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四川金顶(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 5 分钟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太松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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