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78四川金顶最新消息公告-600678最新公司消息
≈≈四川金顶600678≈≈(更新:22.02.23)────────────────────────────────────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6300万元至7500万元,增长幅度为64%至96% (公
告日期:2022-01-22)
3)02月23日(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5919.52万 同比增:63.69% 营业收入:2.76亿 同比增:53.31%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696│ 0.1339│ 0.0587│ 0.1096│ 0.1036
每股净资产 │ 0.6606│ 0.6211│ 0.5322│ 0.4639│ 0.449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750│ 0.8750│ 0.8750│ 0.8750│ 0.8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982│ -1.4339│ -1.5091│ -1.5679│ -1.573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0.9100│ 25.2307│ 11.9100│ 27.2100│ 25.93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696│ 0.1339│ 0.0587│ 0.1096│ 0.1036
每股净资产 │ 0.6606│ 0.6211│ 0.5322│ 0.4639│ 0.449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8750│ 0.8750│ 0.8750│ 0.8750│ 0.875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3982│ -1.4339│ -1.5091│ -1.5679│ -1.5738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5.6775│ 21.5646│ 11.0353│ 23.6170│ 23.0373
────────┴────┴─┬──┴────┴───┬┴───────
A 股简称:四川金顶 代码:600678 │总股本(万):34899 │法人:熊记锋
上市日期:1993-10-08 发行价:1 │A 股 (万):34899 │总经理:熊记锋
主承销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电话:0833-6179595 董秘:杨业 │主营范围:石灰石、氧化钙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1696│ 0.1339│ 0.0587
─────────┼─────┼─────┼─────┼────────
2020年 │ 0.1096│ 0.1036│ 0.0773│ 0.0063
─────────┼─────┼─────┼─────┼────────
2019年 │ 0.1126│ 0.0828│ 0.0399│ 0.0087
─────────┼─────┼─────┼─────┼────────
2018年 │ 0.0908│ 0.0889│ 0.0472│ 0.0163
─────────┼─────┼─────┼─────┼────────
2017年 │ 0.0800│ -0.0017│ -0.0158│ -0.0158
─────────┴─────┴─────┴─────┴────────
[2022-02-23](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诉讼的进展公告》(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临2019-024、2020-037号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转发 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出具的(2020)京民终 56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梁斐
原审被告:付月霞
原审被告:赵质斌
上诉人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审被告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梁斐、原审被告付月霞、原审被告赵质斌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2 民初 603 号民事判
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立案后,依法组
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民事判决书》的判决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二)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八项;
(三)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返还借款本金5.88亿元并支付合同期内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9%的标准计算);
(四)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以本金5.88亿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五)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其持有的35,776,742股“四川金顶”股票(证券代码:600678)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六)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9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七)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梁斐质押的其持有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八)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对本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方物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飞晟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斐、付月霞、赵质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7,386.19 元,由被上诉人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71,553,4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0%;本次诉讼判决涉及的公司股份为35,776,742股,占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的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5%。本次判决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所持公司股份质押诉讼的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1-25](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2022 司冻 0121-1 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深福公(经)冻财字(2021)104020 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是 否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冻 结
名称 为 控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 份 起 始 到 期 申 请 原因
股 股 比例 比例 是 否 日 日 人
东 为 限
售股
朴 素 是 18,366,885 25.67% 5.26% 否 2022 注 1 深 圳 财 产
至纯 年 1 市 公 保全
月 21 安 局
日 福 田
分局
合计 18,366,885 25.67% 5.26%
注 1:冻结期限为 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朴素至纯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0%,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71,553,48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累计轮候冻结数为 54,143,62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76%。具体被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 冻结起始日 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北京市第二 2019 年 7 月 71,553,484 100% 20.5% 司法冻结,期
中级人民法 8 日 限三年,详见
院 公 司 临
2019-024 号
公告
广东省深圳 2020 年 5 月 35,776,742 50% 10.25% 司法轮候冻
市中级人民 19 日 结,期限三
法院 年。详见公司
临 2020-033
号公告
深圳市公安 2022 年 1 月 18,366,885 25.67% 5.26%
局福田分局 21 日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朴素至纯沟通获悉,相关情况如下: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尚未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
局的相关函件,暂未知晓部分股份冻结原因。
2、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朴素至纯债务逾期本金金额为 8.4 亿元
人民币,因债务问题涉及与芜湖华融渝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诉讼,上述债务逾期涉及的股份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临 2019-024 号、
临 2020-033 号、临 2020-037 号、临 2020-042 号公告。除上述债务逾期发
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自身借款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朴素至纯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朴素至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朴素至纯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5、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持股比例为0.05%,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1,553,484 股,持股比例为 20.50%。梁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71,73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5%。
本次朴素至纯持有的四川金顶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未导致四川金顶控制权发生变化,朴素至纯将与相关各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股权冻结事
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股权冻结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0万元到7,5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约64%到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到7,1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55万元到4,155万元,同比增加约98%到13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476万元到3,676万元;同比增加64%到96%;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约为5,962万元至7,16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955万元至4,155万元,同比增加98%到138%。
(三)业绩预告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35,796.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065,188.95元。
(二)每股收益:0.109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一是公司下游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生产稳定需求旺盛。公司主要产品石灰石矿石和氧化钙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售价均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公司不断提高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整体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的稳定。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峨眉山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工业发展资金(四川金顶公司财政补贴)7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4](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2—00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盛天”)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21-069 号公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诚景盛天通知,诚景
盛天已于近期完成了股权变更及相关信息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玉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1-12-28](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 1 元收购
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尚未实缴的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业务的管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达成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建筑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 0.22 元收购丁玉海持有的诚景建筑 11%股权,以人民币0.78 元收购张保文持有的诚景建筑 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诚景建筑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诚景建筑的执行董事,具体领导其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股权收购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上述股权过户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丁玉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金色交响小区 47 幢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担
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48%,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3、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100%,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自然人:张保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公园 1903 小区蒙塔溪 15 幢一单元 502 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现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
任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占股 90%,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状况开业;
2、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3、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四川金顶与交易对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均同意自愿放弃本次转让的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保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
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丁玉海 51% 51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49% 4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四川金顶 51% 510 万元 0 万元
丁玉海 40% 40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9% 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000.00 40,500.00
资产净额 -6,500.00 -10,000.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00.00 -3,50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报表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原则、方法
鉴于丁玉海、张保文均尚未实缴诚景建筑的注册资本,经三方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51%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甲方):丁玉海
转让方 2(乙方):张保文
受让方(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在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11%股权,乙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40%股权,并且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同时丙方同意受让甲方、乙方在公司各自拥有的共计 51%的股权。
鉴于甲方、乙方向丙方转让的股权均为认缴,非实缴出资,转让后由丙方继续履行其受让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政证书号:D35108880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有效期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三方确认股权转让不
影响公司继续拥有上述资质。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1%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22 元(大写:零元贰角贰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78 元(大写:零元柒角捌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协议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
在甲乙丙三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 0.22 元,向乙方支付价款 0.78 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三方同意办理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
三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七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五、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021-12-16](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1,402,400 元银行存款。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141.4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 1,418,824 元。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 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元。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金顶”)
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
山中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国际经贸仲裁委(2018)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裁定四川金顶向申请执行人 DURALITE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 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5,392,492 元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为冻结或扣划四川金顶 1,402,400元银行存款。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6-032、040 号,2018-038 号,2019-021
号,2020-010、035 号,2021-004、036、048、059 号公告。
二、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力公司”)、四川金顶:
乐山中院执行的迪力工程与四川金顶仲裁裁决一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执复 371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迪力工程的复议申请,维持乐山中院(2021)川 11 执异 19 号执行裁定。
乐山中院依据上述执行裁定,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四川金顶的银
行存款 1,418,824 元(其中,本案案款 1,402,400 元、本案执行费 16,424
元)。由于迪力工程至今未向乐山中院提供《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致使无法支付给迪力工程本案案款 1,402,400 元,乐山中院已依法对该案款予以提存。至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8)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575 号裁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收到《结案通知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素至纯”)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的《关于四川金顶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临2017-046 号公告)。公司已收到海亮金属支付的诉讼补偿款人民币1,402,400 元,用于补偿公司根据上述《结案通知书》支付的相关款项。
公司本次收到的上述诉讼补偿款,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补偿款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 1,402,400 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备查文件:
1、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 11 执 178 号《结案通
知书》;
2、补偿款收款凭证。
[2021-12-09](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案被申请人;
● 涉案金额:人民币 870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峨眉法院”)《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内容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核工业”)
被申请人: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
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
申请人江西核工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向峨眉法院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请求:冻结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担保人阳光财保江西分公司限额 870 万元为申请人江西核工业提供担保。峨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限额 870 万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峨眉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内容
江西核工业,顺采矿业:
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
事裁定书》,需对被申请人顺采矿业的相关财产予以保全,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已限额 8,700,000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6,632,382.88 元。冻
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2、已限额 2,067,617.12 元冻结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支行账户内存款,实际冻结 1,807,711.7 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止。
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价值超出保全限额的,可以向峨眉法院书面申请对超出部分予以解除保全措施。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峨眉法院已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银行存款,限额 870 万元。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峨眉法院(2021)川 1181 财保 57 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
1181 执保 199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和被申请人顺采矿业已被实际冻结存款的银行记录。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8](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1-06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 55 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007,9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633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
董事熊记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梁斐先生因工作原因,董事赵质斌先
生因疫情和工作原因、太松涛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刘民先生因疫
情和工作原因、贺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夏启斌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傅芝兰女士因个人原因、李宇女士因疫
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业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刘建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1,983,584 99.9661 24,400 0.033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王潇 430,1 94.6314 24,40 5.3686 0 0.0000
先生为公司第 00 0
九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志远、邓小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采矿业”或“子公司”)石灰石矿山年产 800 万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800 万吨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峻工验收,并于近期收到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内容
编号:(川)FM 安许证字【2021】766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81MA64L1W10R
企业名称:四川金顶顺采矿业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杨学品
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九里镇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2021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
许可范围:800 万吨/年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主要是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顺采矿业产品的产能增加到许可范围内。即日起,顺采矿业的产能增至800 万吨/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完成使公司全资子公司产能释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取得上述许可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公司石灰石开采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受天气情况、地质条件以及市场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备查文件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1-11-30](600678)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 2021 06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川金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1 5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2021年第年第五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77日日 1313 点点3030 分分
召开地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7日
至2021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309:25,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20211年年1111月月1919日在《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易所网站(www.sse.com.cn)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披露的公告。本次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78
四川金顶
2021/11/3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1、登记方式、登记方式
(
(1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并持有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股票账户卡复复印件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记手续。
(
(2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1)原件)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和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3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等等,信封上请注明,信封上请注明““股股东东大会大会会议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的,,须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可视为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
2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12021年年1212月月66日上午日上午9:309:30——11:11:3030;下午;下午14:0014:00——16:0016:00。。
3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55号四川金顶(集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614224))。。
4
4、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330833))61795956179595;; 传真:(传真:(08330833))6179580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请于会议开始前55分钟分钟内到达会议地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111月月2929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0
0
100
100
50
50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16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证券
涨幅偏离值:11.39 成交量:4861.87万股 成交金额:34330.05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119.18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989.03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清桥路证券营业|965.04 |-- |
|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920.18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鞍山南胜利路证|711.87 |-- |
|券营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天元东路证|-- |820.48 |
|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 |586.42 |
|部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金箔路|-- |540.86 |
|证券营业部 | |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横岗证券营业部 |-- |265.36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胜太路证券营业|-- |246.80 |
|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4-12|10.15 |192.00 |1948.77 |海通证券股份有|华泰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深圳深南|限公司深圳益田|
| | | | |大道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