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9什么时候复牌?-ST榕泰停牌最新消息
≈≈ST榕泰600589≈≈(更新:22.02.24)
[2022-02-24] (600589)ST榕泰: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盛化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80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8%。
2、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质权人海通证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百分之二。因兴盛化工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海通证
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3,580,66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3%。截止 2022 年 2 月 21 日,海通证券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处置
卖出质押标的 ST 榕泰(代码:600589)14,080,665 股,占总股本 2%,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 5%以上非第一 80,140,000 11.38% IPO 前取得:44,500,000
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
其他方式取得:
35,64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95,647,893 13.59% 同一实际控制
人
杨宝生 4,857,713 0.69%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00,505,606 14.2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揭阳市兴盛化 14,08 2% 2022/2/1 大宗交易 2.04 29,267 66,05 9.38
工原料有限公 0,665 5 ~ -2.08 ,783.2 9,335 %
司 2022/2/2
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
行,在减持期间内,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东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接
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关于股票增持计划完成的通知,高大鹏先生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13,580,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93%,成交均价人民币 2.08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2,824.78 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高大鹏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247,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高大鹏先生希望通过增持股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的数量:拟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2%(含2%)。
4、本次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 2022 年 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 年 2 月 21 日,高大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 13,580,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93%,成交均价人民币 2.08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2,824.78 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完成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的通知,高大鹏先生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1%,不超过 2%(含 2%)。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022 年 2 月 18 日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高大鹏。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 69,247,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高大鹏先生希望通过增持股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的数量:拟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2%(含2%)。
4、本次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高大鹏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高大鹏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 月1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12,000 万元到 18,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10,000 万元到 16,000 万元。
3.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发生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 万元到-18,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00 万元到-16,000 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24.5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165.76 万元。
(二)每股收益:-1.73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有所下降、互联网综合服务业务资源利用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影响,公司生产原料成本普遍有所上升,综合造成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和判断的,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对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是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股东存在被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兴
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化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 80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8%。
兴盛化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的《关于通知进行违约处置信息披露的函》,兴盛化工
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海通证券将对与兴盛
化工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拟在公司发布本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百分之二。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4,500,000
揭阳市兴盛化工
5%以上非第 股
原料有限公司 80,140,000 11.38%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5,64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 95,647,893 13.59%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杨宝生 4,857,713 0.69%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00,505,606 14.2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广东榕泰高级瓷 27,069,381 3.84% 2021/11/12~ 1.92-2.10 不适用
具有限公司 2021/11/23
广东榕泰高级瓷 15,000,000 2.13% 2022/1/12~ 1.59-1.59 2021 年 12 月
具有限公司 2022/1/12 25 日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2.17-2.20 不适用
2021/12/2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揭阳市兴盛化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2/28 ~ 按 市 场 IPO 前和其 因兴盛化工
工原料有限公 211,208 3% 2022/5/29 价格 他方式取得 股票质押式
司 股 易 减 回购交易违
持,不
超过: 约,质权人
海通证券将
70,403 对与兴盛化
股 工之间的股
大宗交 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启动
易 减
违约处置程
持,不 序
超过:
140,80
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披露的《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及股东
承诺》、《承诺函》杨宝生先生曾承诺如下: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完毕 6 个月内,不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司曾承诺如下:在杨宝生先生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持有
的广东榕泰股份。本次兴盛化工的被动减持行为不会违反杨宝生先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2021-089 和 2021-098)。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5] (600589)ST榕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7,366,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07,194,239 99.94 172,400 0.06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吴志 191,367,007 62.26 是
平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会计 1,122, 86.69 172,40 13.31 0 0.00
师事务所的议 400 0
案
2.01 关于选举吴志 579,11 44.7261
平为公司董事 4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表决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希、莫丽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600589)ST榕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的通知,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转让给董四先生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榕泰瓷具于 2021 年 12 月 23日与董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三方协议》。榕泰瓷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董四转让其所持有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以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
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份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东榕 110,647,893 15.72% 95,647,893 13.59%
泰高级
瓷具有
限公司
董四 0 0 15,000,000 2.13%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榕泰瓷具持有公司 95,647,89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5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四先生持有公司 15,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3%。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2022-01-06] (600589)ST榕泰:股东及董监高存在被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存在被动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宝生先生持有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857,713 股,
为公司董事长,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股票融资融券担保
合同终止,债权人国泰君安证券拟在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4,428 股(约占其所
持股份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0.1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杨宝生
高级管理人 4,857,713 0.69% 4,857,713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有限公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广东榕泰高级瓷 27,069,381 3.84% 2021/11/12~ 1.92-2.10 不适用
具有限公司 2021/11/23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2.17-2.20 不适用
2021/12/28
上述减持情况为被质权人、债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
行的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杨宝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1/27 ~ 按 市 场 集中竞价交 融资融券担
1,214,428 0.17% 2022/5/6 价格 易取得 保 合 同 终
股 易 减 止,被动减
持,不 持
超过:
1,214,
428 股
该减持系被动减持,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披露的《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及股东承
诺》、《承诺函》,杨宝生先生曾承诺如下: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实施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曾承诺如下:在杨宝生先生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实施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持有的广东榕泰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1] (600589)ST榕泰:广东榕泰: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口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一份,就公司涉及的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于2020 年2月18日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借款 30,000 万元,约定从 2021
年 8 月 18 日开始,每半年为一期,每期贰仟伍佰万元整,分 12 期至
2027 年 2 月 18 日全部归还借款。截止 2021 年 9 月 14 日,张北榕泰
云谷数据有限公司未足额归还第一期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目前债务余额 29,985,93 万元(不包括利息及罚息)。其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向张家口中院提起诉讼,将包括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及本公司在内的人(或法人)列为被告,要求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
二、判决情况
经审理,张家口中院做出(2021)冀 07 民初 94 号的民事判决书,
主要内容如下:
判决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承担利息、罚息和复利;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承担抵押责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机器设备承担抵押责任;杨宝生及林凤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权承担抵押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承担。
三、公司的意见
基于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的债务尚未全部到期,公司仅对到期借款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同时,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仅一期借款未足额归还,尚未构成根本违约,公司不应对借款人剩余全部借款履行担保责任。判决公司承担剩余全部借款的担保责任,损害了公司及包括众多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大量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此判决,显失公允,公司表示强烈不满,公司正按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准备上诉,坚决捍卫自身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本案的后续进程,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四、本公司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近日,公司接到不同法院送达的有关本公司涉讼的起诉书,相关
情况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到期本金102,700,000 元立即到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处置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设定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权(不动产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 9 时开庭。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杨腾、陈瑾盈;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67,5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杨腾、陈瑾盈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以上八个被告共同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 15 时开庭。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被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90,0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判令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抵押的地块及上盖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上述四位被告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14 时 15 分
开庭。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 2021 年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判决书,公司将可能承担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请关注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的指定公告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提醒各位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内容,敬请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 07 民初 94 号民事
判决书、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5202 民初 3162号、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5202 民初 3171 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0104 民初 46025 号。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0] (600589)广东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 和 2021-08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600589)广东榕泰:关于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杨宝生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6,475,713 股,为公司董事长,占公司总股本 0.92%。
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国泰君安
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 1,6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杨宝生 董事、监事、 6,475,713 0.9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高级管理人员 6,475,71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集中竞 2.17- 3,542,420 未完成:X 6,475,713 0.92%
2021/12/28 价交易 2.2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杨宝生先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6,475,713股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被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共减持 1,618,000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杨宝生先生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0
[2021-12-30] (600589)ST榕泰:关于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杨宝生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6,475,713 股,为公司董事长,占公司总股本 0.92%。
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国泰君安
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 1,6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杨宝生 董事、监事、 6,475,713 0.9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高级管理人员 6,475,71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集中竞 2.17- 3,542,420 未完成:X 6,475,713 0.92%
2021/12/28 价交易 2.2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杨宝生先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6,475,713股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被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共减持 1,618,000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杨宝生先生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0
[2021-12-30]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 和 2021-08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海涛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杨海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之前,杨海涛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杨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较 2019 年
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2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7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41,725.7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23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姜纯友,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吴少华,2005 年 9 月 30 日成为注册会计
师, 2006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7 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93 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6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2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编号:2021-09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宝生先生提名,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吴志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公司董事长将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吴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吴志平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吴志平先生简历
吴志平,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2003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任职。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编号:2021-09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因董事杨海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补选候选人进行了审
核,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违反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补选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吴志平先生简历
吴志平,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2003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任职。
上述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2-29] (600589)ST榕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林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 2021-09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 月18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经 5 名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关于选举吴志平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9 ST 榕泰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地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5、联系电话:(0663)3568053
6、传真:(0663)3568052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吴志平为公司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2-25] (600589)ST榕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23日收到
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的通知,其于2021 年 12 月23日与董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榕泰瓷具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董四转让其所持有公司 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3%,以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东榕 110,647,893 15.72% 95,647,893 13.59%
泰高级
瓷具有
限公司
董四 0 0 15,000,000 2.13%
注:以上数据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二、转让双方和其他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174392838
2、法定代表人:杨腾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揭阳市揭东县经济试验区5号路边
5、成立时间:1988-07-18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瓷具、日用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电子电器;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董四,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居民身份证号:342522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三)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2、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3、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成立时间:1995-10-25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四)关联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说明
转让方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董四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出质人):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董四
丙方(质权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与丙方于【2019】年【5】月【14】日签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编号:【SPRMA050095】)和编号分别为
【PYH20190516004】、【PYH20190516003】的《交易协议书》(以下分别简称为
“交易协议书1”,“交易协议书2”;所对应的交易分别简称为“交易一”,“交易二”)。前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交易协议书》以及甲方与丙方不时签署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主合同”。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已发生实质违约,且未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的负债。
2、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无限售条件的【15,000,000】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2.13】%,“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1.59】元/股,即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70】%。
3、甲方拟转让的目标股份质押在丙方名下,丙方同意并愿意配合甲、乙双方本次股份转让,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配合解除相关质押。
三方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就股份解质押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四、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以此优化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三方协议》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5日
[2021-11-30] (600589)ST榕泰:广东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589 证券简称: ST榕泰 公告编号: 2021 08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规定,广东榕
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6月 1日、
7月 1日、 7月 31日 、 9月 1日 、 9月 29日 和 10月 30日 披露了《关
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50、 2021 057、 2021 064、 2021 069、 2021 072和 2021 081)。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
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用风险管理工作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正在提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理纳入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强化存货清查制度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
[2021-11-20] (600589)ST榕泰:关于第一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24,728,558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 17.68%。
因榕泰瓷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1 月
12日通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12,98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公司已于 11 月16日发布公
告);2021年11 月16 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累计减持 13,48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
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以上第一大 124,728,558 17.68% IPO 前取得:60,000,000
有限公司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杨宝生 6,475,713 0.92% 实际控制人
合计 86,615,713 12.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00,000 0.07% 2021/11/16~ 大宗交 1.96- 978,902.40 未完成:X 124,228,558 17.61%
有限公司 2021/11/16 易 1.96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榕泰瓷具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96,400,000 股在中信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
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被质权人中信证券减持 12,988,
716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榕泰瓷具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0
[2021-11-17] (600589)ST榕泰: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冯育升的书面辞职报告。冯育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冯育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冯育升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和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冯育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6]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健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6,036,477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54%。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起 180 个
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4,080,666 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 30.59%,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2%)。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非第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肖健 46,036,477 股 6.54%
大股东 46,036,47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广东榕泰级瓷具有 12,988,716 1.84% 2021/11/12~ 2.02-2.10 不适用
限公司 2021/11/1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来源
区间
肖健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1/12/7 ~ 按 市 场 发行股份购 自身资金需
14,080,666 2% 2022/6/4 价格 买资产取得 求
股 易 减
持,不
超过:
7,040,
333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7,040,
333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6 年 1 月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报告书》肖健先生曾承诺如下:通过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分期解除锁定,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23%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
(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56%,自发行结束之前起 36 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100%股份。
肖健先生重组取得的上述股份已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肖健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600589)ST榕泰:关于第一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37,717,274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 19.56%。
因榕泰瓷具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中信证券于2021年11 月 12 日
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2,98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以上第一大 137,717,274 19.56% IPO 前取得:60,000,000
有限公司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第一组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杨宝生 6,475,713 0.92% 实际控制人
合计 86,615,713 12.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广东榕泰级瓷 12,988,716 1.84% ~ 集中竞 2.02- 26,666,000.64 未完成:X 124,728,558 17.68%
具有限公司 价交易 2.1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榕泰瓷具分别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96,400,000 股和 60,060,000 股在中信证券办理股
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被质权人中信证券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榕泰瓷具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6
[2021-10-30] (600589)ST榕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6元
每股净资产: 1.44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
营业总收入: 7.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2亿元
[2021-09-29] (600589)ST榕泰: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郑创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创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郑创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之前,郑创佳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和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郑创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和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 和 2021-06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着手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将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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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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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600589)ST榕泰: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盛化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80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8%。
2、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质权人海通证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百分之二。因兴盛化工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海通证
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3,580,66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3%。截止 2022 年 2 月 21 日,海通证券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处置
卖出质押标的 ST 榕泰(代码:600589)14,080,665 股,占总股本 2%,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 5%以上非第一 80,140,000 11.38% IPO 前取得:44,500,000
有限公司 大股东 股
其他方式取得:
35,64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95,647,893 13.59% 同一实际控制
人
杨宝生 4,857,713 0.69%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00,505,606 14.2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揭阳市兴盛化 14,08 2% 2022/2/1 大宗交易 2.04 29,267 66,05 9.38
工原料有限公 0,665 5 ~ -2.08 ,783.2 9,335 %
司 2022/2/2
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
行,在减持期间内,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东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4]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接
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关于股票增持计划完成的通知,高大鹏先生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13,580,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93%,成交均价人民币 2.08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2,824.78 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高大鹏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247,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6%。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高大鹏先生希望通过增持股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的数量:拟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2%(含2%)。
4、本次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之日 2022 年 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 年 2 月 21 日,高大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 13,580,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93%,成交均价人民币 2.08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2,824.78 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高大鹏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82,82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7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完成情况与增持计划相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的通知,高大鹏先生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1%,不超过 2%(含 2%)。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022 年 2 月 18 日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大鹏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高大鹏。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 69,247,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4%。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高大鹏先生希望通过增持股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的数量:拟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2%(含2%)。
4、本次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6、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高大鹏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高大鹏先生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将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高大鹏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 月1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12,000 万元到 18,000 万元。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 10,000 万元到 16,000 万元。
3.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发生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0 万元到-18,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00 万元到-16,000 万元。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24.5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165.76 万元。
(二)每股收益:-1.73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有所下降、互联网综合服务业务资源利用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影响,公司生产原料成本普遍有所上升,综合造成经营业绩不达预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和判断的,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亏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对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是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股东存在被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兴
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化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 80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8%。
兴盛化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的《关于通知进行违约处置信息披露的函》,兴盛化工
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海通证券将对与兴盛
化工之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拟在公司发布本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百分之二。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4,500,000
揭阳市兴盛化工
5%以上非第 股
原料有限公司 80,140,000 11.38%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5,64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 95,647,893 13.59%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杨宝生 4,857,713 0.69%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00,505,606 14.2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广东榕泰高级瓷 27,069,381 3.84% 2021/11/12~ 1.92-2.10 不适用
具有限公司 2021/11/23
广东榕泰高级瓷 15,000,000 2.13% 2022/1/12~ 1.59-1.59 2021 年 12 月
具有限公司 2022/1/12 25 日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2.17-2.20 不适用
2021/12/2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揭阳市兴盛化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2/28 ~ 按 市 场 IPO 前和其 因兴盛化工
工原料有限公 211,208 3% 2022/5/29 价格 他方式取得 股票质押式
司 股 易 减 回购交易违
持,不
超过: 约,质权人
海通证券将
70,403 对与兴盛化
股 工之间的股
大宗交 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启动
易 减
违约处置程
持,不 序
超过:
140,80
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披露的《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及股东
承诺》、《承诺函》杨宝生先生曾承诺如下: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完毕 6 个月内,不
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司曾承诺如下:在杨宝生先生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持有
的广东榕泰股份。本次兴盛化工的被动减持行为不会违反杨宝生先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9]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2021-089 和 2021-098)。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15] (600589)ST榕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7,366,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307,194,239 99.94 172,400 0.06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吴志 191,367,007 62.26 是
平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续聘会计 1,122, 86.69 172,40 13.31 0 0.00
师事务所的议 400 0
案
2.01 关于选举吴志 579,11 44.7261
平为公司董事 4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表决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希、莫丽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600589)ST榕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的通知,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转让给董四先生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榕泰瓷具于 2021 年 12 月 23日与董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三方协议》。榕泰瓷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董四转让其所持有公司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以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
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本次股份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东榕 110,647,893 15.72% 95,647,893 13.59%
泰高级
瓷具有
限公司
董四 0 0 15,000,000 2.13%
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榕泰瓷具持有公司 95,647,89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5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四先生持有公司 15,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3%。
三、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2022-01-06] (600589)ST榕泰:股东及董监高存在被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存在被动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宝生先生持有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857,713 股,
为公司董事长,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股票融资融券担保
合同终止,债权人国泰君安证券拟在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4,428 股(约占其所
持股份的 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0.17%)。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杨宝生
高级管理人 4,857,713 0.69% 4,857,713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限公司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有限公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广东榕泰高级瓷 27,069,381 3.84% 2021/11/12~ 1.92-2.10 不适用
具有限公司 2021/11/23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2.17-2.20 不适用
2021/12/28
上述减持情况为被质权人、债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
行的减持。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杨宝生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2/1/27 ~ 按 市 场 集中竞价交 融资融券担
1,214,428 0.17% 2022/5/6 价格 易取得 保 合 同 终
股 易 减 止,被动减
持,不 持
超过:
1,214,
428 股
该减持系被动减持,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披露的《致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及股东承
诺》、《承诺函》,杨宝生先生曾承诺如下: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实施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曾承诺如下:在杨宝生先生增持期间直至增持实施完毕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持有的广东榕泰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属于股东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
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2-01-01] (600589)ST榕泰:广东榕泰: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口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一份,就公司涉及的相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于2020 年2月18日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借款 30,000 万元,约定从 2021
年 8 月 18 日开始,每半年为一期,每期贰仟伍佰万元整,分 12 期至
2027 年 2 月 18 日全部归还借款。截止 2021 年 9 月 14 日,张北榕泰
云谷数据有限公司未足额归还第一期到期借款本金及利息,目前债务余额 29,985,93 万元(不包括利息及罚息)。其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向张家口中院提起诉讼,将包括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及本公司在内的人(或法人)列为被告,要求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
二、判决情况
经审理,张家口中院做出(2021)冀 07 民初 94 号的民事判决书,
主要内容如下:
判决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承担利息、罚息和复利;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承担抵押责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机器设备承担抵押责任;杨宝生及林凤为上述借款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权承担抵押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承担。
三、公司的意见
基于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的债务尚未全部到期,公司仅对到期借款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同时,张北榕泰云谷数据有限公司仅一期借款未足额归还,尚未构成根本违约,公司不应对借款人剩余全部借款履行担保责任。判决公司承担剩余全部借款的担保责任,损害了公司及包括众多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大量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此判决,显失公允,公司表示强烈不满,公司正按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准备上诉,坚决捍卫自身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本案的后续进程,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四、本公司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近日,公司接到不同法院送达的有关本公司涉讼的起诉书,相关
情况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到期本金102,700,000 元立即到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处置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设定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权(不动产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 9 时开庭。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杨腾、陈瑾盈;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67,5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宝生、林凤、杨腾、陈瑾盈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以上八个被告共同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 15 时开庭。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基本情况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
被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90,0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判令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杨宝生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被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抵押的地块及上盖建筑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它费用由上述四位被告承担。
2、审理判决情况:上述诉讼将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14 时 15 分
开庭。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 2021 年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判决书,公司将可能承担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请关注本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的指定公告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提醒各位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内容,敬请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 07 民初 94 号民事
判决书、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5202 民初 3162号、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5202 民初 3171 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1)粤 0104 民初 46025 号。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0] (600589)广东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 和 2021-08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600589)广东榕泰:关于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杨宝生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6,475,713 股,为公司董事长,占公司总股本 0.92%。
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国泰君安
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 1,6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杨宝生 董事、监事、 6,475,713 0.9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高级管理人员 6,475,71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集中竞 2.17- 3,542,420 未完成:X 6,475,713 0.92%
2021/12/28 价交易 2.2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杨宝生先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6,475,713股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被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共减持 1,618,000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杨宝生先生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0
[2021-12-30] (600589)ST榕泰:关于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杨宝生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6,475,713 股,为公司董事长,占公司总股本 0.92%。
因杨宝生先生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质权人国泰君安
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 1,61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杨宝生 董事、监事、 6,475,713 0.92%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高级管理人员 6,475,71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110,647,893 15.72% 同一实际控制人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合计 190,787,893 27.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杨宝生 1,618,000 0.23% 2021/12/27~ 集中竞 2.17- 3,542,420 未完成:X 6,475,713 0.92%
2021/12/28 价交易 2.2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杨宝生先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6,475,713股在国泰君安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
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8 日被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共减持 1,618,000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杨宝生先生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0
[2021-12-30]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9 月 1 日、9 月 29 日和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 和 2021-08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海涛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杨海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之前,杨海涛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杨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较 2019 年
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2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7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41,725.7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23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姜纯友,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吴少华,2005 年 9 月 30 日成为注册会计
师, 2006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7 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93 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68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2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编号:2021-09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宝生先生提名,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吴志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公司董事长将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吴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吴志平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吴志平先生简历
吴志平,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2003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任职。
[2021-12-29] (600589)ST榕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编号:2021-09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因董事杨海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补选候选人进行了审
核,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规定,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违反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补选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吴志平先生简历
吴志平,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2003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任职。
上述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2-29] (600589)ST榕泰: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林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 2021-09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 月18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先生主持,经 5 名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9] (600589)ST榕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关于选举吴志平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89 ST 榕泰 20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地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5、联系电话:(0663)3568053
6、传真:(0663)3568052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吴志平为公司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2-25] (600589)ST榕泰: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23日收到
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的通知,其于2021 年 12 月23日与董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榕泰瓷具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董四转让其所持有公司 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3%,以偿还其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东榕 110,647,893 15.72% 95,647,893 13.59%
泰高级
瓷具有
限公司
董四 0 0 15,000,000 2.13%
注:以上数据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
二、转让双方和其他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6174392838
2、法定代表人:杨腾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揭阳市揭东县经济试验区5号路边
5、成立时间:1988-07-18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瓷具、日用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电子电器;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董四,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居民身份证号:342522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三)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2、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3、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5、成立时间:1995-10-25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四)关联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说明
转让方榕泰瓷具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董四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出质人):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董四
丙方(质权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与丙方于【2019】年【5】月【14】日签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编号:【SPRMA050095】)和编号分别为
【PYH20190516004】、【PYH20190516003】的《交易协议书》(以下分别简称为
“交易协议书1”,“交易协议书2”;所对应的交易分别简称为“交易一”,“交易二”)。前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交易协议书》以及甲方与丙方不时签署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为“主合同”。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已发生实质违约,且未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的负债。
2、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无限售条件的【15,000,000】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本总额的【2.13】%,“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1.59】元/股,即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70】%。
3、甲方拟转让的目标股份质押在丙方名下,丙方同意并愿意配合甲、乙双方本次股份转让,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配合解除相关质押。
三方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定,就股份解质押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四、本次转让是否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以此优化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七、备查文件
《三方协议》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5日
[2021-11-30] (600589)ST榕泰:广东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589 证券简称: ST榕泰 公告编号: 2021 08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条规定,广东榕
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1 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6月 1日、
7月 1日、 7月 31日 、 9月 1日 、 9月 29日 和 10月 30日 披露了《关
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 050、 2021 057、 2021 064、 2021 069、 2021 072和 2021 081)。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
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用风险管理工作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正在提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理纳入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强化存货清查制度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11月月30日日
[2021-11-20] (600589)ST榕泰:关于第一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2021/11/2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24,728,558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 17.68%。
因榕泰瓷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1 月
12日通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减持12,98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公司已于 11 月16日发布公
告);2021年11 月16 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累计减持 13,48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本次减持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
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以上第一大 124,728,558 17.68% IPO 前取得:60,000,000
有限公司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杨宝生 6,475,713 0.92% 实际控制人
合计 86,615,713 12.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00,000 0.07% 2021/11/16~ 大宗交 1.96- 978,902.40 未完成:X 124,228,558 17.61%
有限公司 2021/11/16 易 1.96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榕泰瓷具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96,400,000 股在中信证券办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
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被质权人中信证券减持 12,988,
716 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榕泰瓷具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0
[2021-11-17] (600589)ST榕泰: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冯育升的书面辞职报告。冯育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冯育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冯育升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和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冯育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1-11-16] (600589)ST榕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健先生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6,036,477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54%。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起 180 个
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14,080,666 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 30.59%,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2%)。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非第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肖健 46,036,477 股 6.54%
大股东 46,036,477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广东榕泰级瓷具有 12,988,716 1.84% 2021/11/12~ 2.02-2.10 不适用
限公司 2021/11/1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来源
区间
肖健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 2021/12/7 ~ 按 市 场 发行股份购 自身资金需
14,080,666 2% 2022/6/4 价格 买资产取得 求
股 易 减
持,不
超过:
7,040,
333 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7,040,
333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 2016 年 1 月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报告书》肖健先生曾承诺如下:通过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分期解除锁定,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23%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
(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56%,自发行结束之前起 36 个月(不含本数)之后累计解除锁定 100%股份。
肖健先生重组取得的上述股份已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全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肖健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1-16] (600589)ST榕泰:关于第一大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37,717,274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 19.56%。
因榕泰瓷具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违约,质权人中信证券于2021年11 月 12 日
通过二次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2,98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本次减持
行为为被质权人强制执行,为未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下进行的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广东榕泰级瓷具 5%以上第一大 137,717,274 19.56% IPO 前取得:60,000,000
有限公司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第一组 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 80,140,000 11.38%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
杨宝生 6,475,713 0.92% 实际控制人
合计 86,615,713 12.3%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X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广东榕泰级瓷 12,988,716 1.84% ~ 集中竞 2.02- 26,666,000.64 未完成:X 124,728,558 17.68%
具有限公司 价交易 2.1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榕泰瓷具分别以持有的公司股份 96,400,000 股和 60,060,000 股在中信证券办理股
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因到期未能全额付清融资款被质权人中信证券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目前,榕泰瓷具正积极与质权人协商所欠款项解决方案,后续是否存在被减持部分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16
[2021-10-30] (600589)ST榕泰: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6元
每股净资产: 1.44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8%
营业总收入: 7.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2亿元
[2021-09-29] (600589)ST榕泰: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郑创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郑创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担任的职务。
郑创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董事之前,郑创佳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和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郑创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9-29] (600589)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7 月 1 日、7 月 31 日和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 和 2021-069)。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着手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将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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