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75什么时候复牌?-淮河能源停牌最新消息
≈≈淮河能源600575≈≈(更新:22.02.26)
[2022-02-2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4
日、2022年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2-009)。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再次累计超过20%。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提示投资者注意公司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临2022-001)。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2-009)。2022年2月24日,公司股价再度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提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2年2月24日收盘,公司市盈率、市净率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按市净率从高到低排序):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LF)
600575.SH 淮河能源 34.63 1.37
001896.SZ 豫能控股 -9.27 1.23
600578.SH 京能电力 -13.41 0.93
600023.SH 浙能电力 15.81 0.74
000600.SZ 建投能源 -12.37 0.72
注:1.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库;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市盈率(滚动)为34.63倍、市净率为1.37倍。由于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市盈率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 其他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4]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
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提示投资者注意公司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临2022-001)。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淮河能源”)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芜湖汉爵阳明大酒店主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瑞”)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以下简称“吸收合并”、“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胡良理先生、刘万春先生、牛占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淮南矿业。
就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1.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淮南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被注销,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将成为吸收合并后公司的股东。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和数量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按照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孰高值确定。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测算,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49 2.24
前 60 个交易日 2.41 2.17
前 120 个交易日 2.44 2.20
鉴于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交易各方确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
后两位,即 2.24 元/股)与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的股份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5) 锁定期安排
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另有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的全部或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张数)=本次交易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100,向下取整,不足一张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即按照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结果
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 2.24 元/股)与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在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淮河能
源”)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芜湖汉爵阳明大酒店主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瑞”)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以下简称“吸收合并”、“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淮南矿业。
就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1.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淮南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被注销,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将成为吸收合并后公司的股东。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和数量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按照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孰高值确定。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测算,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2.49 2.24
前60个交易日 2.41 2.17
前120个交易日 2.44 2.20
鉴于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交易各方确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2.24元/股)与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的股份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锁定期安排
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另有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的全部或部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张数)=本次交易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100,向下取整,不足一张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即按照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2.24元/股)与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在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作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存续期限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利率与计息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起,第一年0.4%/年、第二年0.8%/年、第三年1.2%/年、第四年2.6%/年。
公司应自本次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日起每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向可转换公司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由公司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暨关联交易。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淮河能源,证券代码:600575)已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1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由公司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代码:600575)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磋商沟通,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预计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2022-02-1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淮 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
定,现将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人数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40,948 户。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7 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流通股股东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前
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所持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93,749 56.61
2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258,875,405 6.66
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人民币普通股 88,545,105 2.28
购专用证券账户
4 冯春保 人民币普通股 56,132,745 1.44
5 国都证券-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15,453,719 0.40
-国都创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 上海拓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拓牌 人民币普通股 12,315,000 0.32
兴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JPMORGAN CHASE 人民币普通股 11,360,626 0.29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8 余迪春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0.26
9 马明仁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0.26
10 包春花 人民币普通股 9,363,200 0.24
注:持股比例是指占总股本比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公司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8]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淮河能源”)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同时,公司拟以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以下简称“购买资产”,与吸收合并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股票代码:600575)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吸收合并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法定代表人:孔祥喜
注册资本:1,810,254.91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30004B
成立时间:1981年11月2日
2、购买资产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法定代表人:汪天祥
注册资本:815,784.600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7901270053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0日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方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开基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方式吸收合并,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出具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约定初步方案为公司以向淮南矿业的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同时,筹划公司通过向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
上述告知函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形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相关条款以各方另行商议并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三)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告知函》;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2-01-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170 万元到 6,170 万元,同比减少 6.67%到 12.9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
数据)相比,将减少 1,040 万元到 4,040 万元,同比减少 3.03%到 11.75%。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170 万元到 6,170 万元,同比减少 6.67%到 12.9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
数据)相比,将减少 1,040 万元到 4,040 万元,同比减少 3.03%到 11.75%。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47.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79.7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 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本期受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发电板块业绩有所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主要系上期收到矿井化解过剩产能转岗安置金、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地方配套资金。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自身专业判断,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12,622,403.30 元,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
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补助原因或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1 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 2021 年 1 月至 4,071,734.00 与收益相关 合作协议
扶持款 2021 年 12 月
2 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 2021 年 2 月至 3,180,798.00 与收益相关 皖淮开管〔2018〕106 号
业发展鼓励补助金 2021 年 10 月
3 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 2021 年 4 月、 3,7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皖财建〔2020〕1327 号
2021 年 11 月 皖财建〔2021〕792 号
4 稳岗补贴 2021 年 12 月 847,673.00 与收益相关 人社部〔2021〕15 号
皖人社发〔2021〕29 号
5 国补抽排液压资产购置资 2017 年 12 月 485,267.39 与资产相关 发改投资〔2017〕744 号
金
6 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 2021 年 9 月 276,000.00 与收益相关 淮商〔2021〕22 号
资金
7 烟气脱硫过程监控系统升 2013 年 12 月 36,666.67 与资产相关 淮财经建〔2013〕211 号
级改造
8 污泥处置综合资源利用增 2021 年 1 月至 14,264.24 与收益相关 财税〔2015〕78 号
值税即征即退 2021 年 3 月
合计 12,622,403.3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为 12,100,469.24 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为 521,934.06 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
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2.54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2%
营业总收入: 167.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7亿元
[2021-09-1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10,464,5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20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9,335,883 99.9489 978,700 0.0442 150,000 0.006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6,062,783 99.8008 4,401,800 0.19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6,062,783 99.8008 4,401,800 0.199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5,204,783 99.7620 4,401,800 0.1991 858,000 0.038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卓敏 2,208,336,356 99.9037 是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6.01 吴绍发 2,208,260,356 99.900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8,242,607 79.478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 1、议案 2 为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晔、李易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0]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上
午 9:00-10: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0:00,公司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 1:2021 年中报显示,淮河能源的营业收入约 100.3 亿元,同比增加
105.31%,净利润下降 6.74%至 2.7 亿元,这是否是由于从大股东淮南矿业收购的几个电厂拖累
回答:投资者您好,由于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整个火力发电行业燃煤成本上升,公司所属的电厂也同样面临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2:贵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翻倍大增,净利润却下降 6.74%,不知道贵
公司对于这样的业绩有何评价
回答:投资者您好,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是燃煤成本,而煤炭价格上涨必然对整个火力发电行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此外,公司今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3:公司目前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
业务,请问投资者应该把公司归类到哪个行业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4:请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火力发电业务(包括煤电一体化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具有优势;售电业务依托公司能源产业体系,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其在公司能源产业体系中功能作用将日益凸显;铁路运输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天然不可替代性;煤炭贸易业务以实体贸易为立足点,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上游采购资源和下游客户资源;公司作价投资入股省港口运营集团的港口资产,通过与省内其他港口有序推进一体化发展,预计未来发展前景向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5:在“双碳”背景下,公司如何定位煤电行业如何看待电力行业未
来发展趋势
回答:投资者您好,受能源资源禀赋影响,当前煤电仍是我国主体电源,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强、供应稳定、电源质量高,将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电网安全和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基石。在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构建形成竞争充分、公开透明、开放活跃、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将为煤电灵活改造、更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提供舞台,为清洁能源和煤电和谐发展提供平台。
问题 6:全国碳交易市场已经上线,贵公司有没有参与碳交易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环规气候〔2020〕3 号”文
件,公司所属的全资及控股电厂均被纳入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大政方针,做好相关政策研究,积
极探索碳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7: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是什
么是否与重启重组事项有关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发电公司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8:贵公司借壳芜湖港以来,一直长期低于重组、定增价格,短期价格
低于定增价格可以认为是市场行为,请问长期是否是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请问对上市公司新集能源有什么看法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并将持续保持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9:自从 2020 年 6 月贵公司公告因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
属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涉及的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取得,停止重组已经有 1 年多的时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仍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是因为淮南矿业的不配合或相关部门的拖拉导致另外,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支持资质办理、加快煤炭复产,公司是如何理解政策的如何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解决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知控股股东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办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在获悉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后,依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10:请问控股股东资质办理为什么没有进展不要说控股股东的事情,
说不知晓,请问公司大事小事不都是向控股股东汇报的吗公司的董监高主要不都是由控股股东推荐的吗公司和控股股东怎么互动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问题 11:目前从大股东这里买的三个亏损 9000 万元的电厂进展顺利,不知
道下一步还有其它什么资产购买计划吗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 4 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监事叶道权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叶道
权先生因已离岗待退,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叶道权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叶道权先生的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吴绍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吴绍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吴绍发先生简历
吴绍发,男,汉族,安徽无为人,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
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助理会计师。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1 年 8 月
-2019 年 8 月期间历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干事,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期间陆续担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平安瓦斯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监事;2019 年 8 月-2020 年 4 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5 淮河能源 2021/9/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6.61%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1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临 2021-039)。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8月 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5.01 卓敏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6.01 吴绍发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
2021 年 9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
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 吴绍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监事叶道权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叶道权先生因已离岗待退,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叶道权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叶道权先生的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叶道权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叶道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吴绍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吴绍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
吴绍发先生简历
吴绍发,男,汉族,安徽无为人,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助理会计师。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1 年8 月-2019 年 8 月期间历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干事,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期间陆续担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平安瓦斯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监事;2019 年 8 月-2020 年 4 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
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 4 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1-08-31]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
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相关
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hzqdb2010@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0: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
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hzqdb2010@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登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马进华、姚虎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3-5840085、0554-7642255
电子邮箱:whzqdb2010@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既适应当前证券监管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监事和监事会
进一步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5.01 卓敏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5 淮河能源 2021/9/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8:30-10:30,下午 14:30-16:3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联系人:马进华、姚虎 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 :临 2021-03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
临 2021-033 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
临 2021-034 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矜女士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其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
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卓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卓敏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21-035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等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牛占奎、胡良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本 次 股东 大会 通知 详见 公司 指 定信 息披 露媒 体及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21-036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敏女士简历
卓敏,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附件 2:
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矜、李晓新、谢敬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评
估报告》。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陈矜、李晓新、谢敬东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51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营业总收入: 100.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3亿元
[2021-06-2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二)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回购最高价格 2.3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19 元/
股,回购均价 2.2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99,459,329.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 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3,886,261,065 100 3,886,261,065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88,545,105 2.28
股份总数 3,886,261,065 100 3,886,261,065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88,545,105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
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 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06-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7,725,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1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55,7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7,725,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
露数相比增加 0.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19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55,7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2021-06-01]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 号:临 2021-0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2.25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2,316,410.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2,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7,613,18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 号:临 2021-02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8,579,08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8,579,08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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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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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26)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4
日、2022年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2-009)。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再次累计超过20%。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提示投资者注意公司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临2022-001)。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2022-02-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2-009)。2022年2月24日,公司股价再度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提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22年2月24日收盘,公司市盈率、市净率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按市净率从高到低排序):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市盈率PE(TTM) 市净率PB(LF)
600575.SH 淮河能源 34.63 1.37
001896.SZ 豫能控股 -9.27 1.23
600578.SH 京能电力 -13.41 0.93
600023.SH 浙能电力 15.81 0.74
000600.SZ 建投能源 -12.37 0.72
注:1.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库;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市盈率(滚动)为34.63倍、市净率为1.37倍。由于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处于亏损状态,市盈率不具有可比性,公司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 其他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4]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
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2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查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提示投资者注意公司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3,170万元到6,170万元,同比减少6.67%到12.9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40万元到4,040万元,同比减少3.03%到11.75%。公司2021年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临2022-001)。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淮河能源”)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芜湖汉爵阳明大酒店主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瑞”)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以下简称“吸收合并”、“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胡良理先生、刘万春先生、牛占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淮南矿业。
就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1.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淮南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被注销,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将成为吸收合并后公司的股东。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和数量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按照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孰高值确定。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测算,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49 2.24
前 60 个交易日 2.41 2.17
前 120 个交易日 2.44 2.20
鉴于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交易各方确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
后两位,即 2.24 元/股)与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4)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的股份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5) 锁定期安排
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另有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的全部或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张数)=本次交易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100,向下取整,不足一张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即按照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计算结果
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 2.24 元/股)与上市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在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淮河能
源”)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芜湖汉爵阳明大酒店主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凯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瑞”)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将注销法人资格(以下简称“吸收合并”、“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淮南矿业。
就本次交易方案事项,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方案内容:
1.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淮南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被注销,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将成为吸收合并后公司的股东。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本次交易中对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比例和数量尚未确定,相关事项将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价格按照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孰高值确定。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测算,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90%
前20个交易日 2.49 2.24
前60个交易日 2.41 2.17
前120个交易日 2.44 2.20
鉴于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交易各方确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2.24元/股)与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数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的股份发行数量=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 锁定期安排
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淮河控股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6个月。
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另有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要求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支付方式安排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国信达、建信投资、国华投资、中银资产、冀凯集团、上海电力、中电国瑞、淮北矿业的全部或部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张数)=本次交易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100,向下取整,不足一张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鉴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数量尚未最终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即按照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即2.24元/股)与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的孰高值确定。
在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作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因回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存续期限
本次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利率与计息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起,第一年0.4%/年、第二年0.8%/年、第三年1.2%/年、第四年2.6%/年。
公司应自本次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日起每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向可转换公司
[2022-02-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由公司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暨关联交易。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淮河能源,证券代码:600575)已于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2022-02-1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由公司以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代码:600575)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8日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磋商沟通,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各项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预计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2022-02-1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淮 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
定,现将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7 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人数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40,948 户。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7 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流通股股东
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前
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所持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93,749 56.61
2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258,875,405 6.66
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 人民币普通股 88,545,105 2.28
购专用证券账户
4 冯春保 人民币普通股 56,132,745 1.44
5 国都证券-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15,453,719 0.40
-国都创鑫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 上海拓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拓牌 人民币普通股 12,315,000 0.32
兴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JPMORGAN CHASE 人民币普通股 11,360,626 0.29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8 余迪春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0.26
9 马明仁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0.26
10 包春花 人民币普通股 9,363,200 0.24
注:持股比例是指占总股本比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公司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08]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淮河能源”)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通知,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以向淮南矿业全体股东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淮南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淮南矿业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吸收合并同时,公司拟以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以下简称“购买资产”,与吸收合并合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淮河能源,股票代码:600575)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吸收合并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法定代表人:孔祥喜
注册资本:1,810,254.91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30004B
成立时间:1981年11月2日
2、购买资产标的公司情况
名称: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法定代表人:汪天祥
注册资本:815,784.600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7901270053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0日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的交易对方为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国开基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方式吸收合并,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出具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约定初步方案为公司以向淮南矿业的全体股东淮河控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冀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吸收合并淮南矿业,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淮南矿业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同时,筹划公司通过向国开基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70%的股权。
上述告知函为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形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及相关条款以各方另行商议并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二)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三)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告知函》;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2022-01-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
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170 万元到 6,170 万元,同比减少 6.67%到 12.9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
数据)相比,将减少 1,040 万元到 4,040 万元,同比减少 3.03%到 11.75%。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170 万元到 6,170 万元,同比减少 6.67%到 12.9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
数据)相比,将减少 1,040 万元到 4,040 万元,同比减少 3.03%到 11.75%。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47.7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79.7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2 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本期受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影响,全资电厂燃煤成本增加,发电板块业绩有所下降。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主要系上期收到矿井化解过剩产能转岗安置金、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地方配套资金。
四、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财务部门自身专业判断,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
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12,622,403.30 元,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
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补助原因或项目 收到补助时间 补助金额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1 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 2021 年 1 月至 4,071,734.00 与收益相关 合作协议
扶持款 2021 年 12 月
2 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 2021 年 2 月至 3,180,798.00 与收益相关 皖淮开管〔2018〕106 号
业发展鼓励补助金 2021 年 10 月
3 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 2021 年 4 月、 3,710,000.00 与收益相关 皖财建〔2020〕1327 号
2021 年 11 月 皖财建〔2021〕792 号
4 稳岗补贴 2021 年 12 月 847,673.00 与收益相关 人社部〔2021〕15 号
皖人社发〔2021〕29 号
5 国补抽排液压资产购置资 2017 年 12 月 485,267.39 与资产相关 发改投资〔2017〕744 号
金
6 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 2021 年 9 月 276,000.00 与收益相关 淮商〔2021〕22 号
资金
7 烟气脱硫过程监控系统升 2013 年 12 月 36,666.67 与资产相关 淮财经建〔2013〕211 号
级改造
8 污泥处置综合资源利用增 2021 年 1 月至 14,264.24 与收益相关 财税〔2015〕78 号
值税即征即退 2021 年 3 月
合计 12,622,403.3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为 12,100,469.24 元,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为 521,934.06 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
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575)淮河能源: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2.54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2%
营业总收入: 167.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7亿元
[2021-09-1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10,464,5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8.20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9,335,883 99.9489 978,700 0.0442 150,000 0.0069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6,062,783 99.8008 4,401,800 0.19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6,062,783 99.8008 4,401,800 0.199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05,204,783 99.7620 4,401,800 0.1991 858,000 0.038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卓敏 2,208,336,356 99.9037 是
6、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6.01 吴绍发 2,208,260,356 99.900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8,242,607 79.4787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 1、议案 2 为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晔、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晔、李易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0]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上
午 9:00-10: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回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0:00,公司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 1:2021 年中报显示,淮河能源的营业收入约 100.3 亿元,同比增加
105.31%,净利润下降 6.74%至 2.7 亿元,这是否是由于从大股东淮南矿业收购的几个电厂拖累
回答:投资者您好,由于今年上半年煤炭价格上涨,导致整个火力发电行业燃煤成本上升,公司所属的电厂也同样面临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2:贵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翻倍大增,净利润却下降 6.74%,不知道贵
公司对于这样的业绩有何评价
回答:投资者您好,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是燃煤成本,而煤炭价格上涨必然对整个火力发电行业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此外,公司今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3:公司目前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
业务,请问投资者应该把公司归类到哪个行业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4:请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火力发电业务(包括煤电一体化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具有优势;售电业务依托公司能源产业体系,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其在公司能源产业体系中功能作用将日益凸显;铁路运输业务在区域内具有天然不可替代性;煤炭贸易业务以实体贸易为立足点,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上游采购资源和下游客户资源;公司作价投资入股省港口运营集团的港口资产,通过与省内其他港口有序推进一体化发展,预计未来发展前景向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5:在“双碳”背景下,公司如何定位煤电行业如何看待电力行业未
来发展趋势
回答:投资者您好,受能源资源禀赋影响,当前煤电仍是我国主体电源,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煤电机组调峰能力强、供应稳定、电源质量高,将作为保障能源安全、电网安全和支撑新能源发展的基石。在国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下,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构建形成竞争充分、公开透明、开放活跃、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将为煤电灵活改造、更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提供舞台,为清洁能源和煤电和谐发展提供平台。
问题 6:全国碳交易市场已经上线,贵公司有没有参与碳交易
回答:投资者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环规气候〔2020〕3 号”文
件,公司所属的全资及控股电厂均被纳入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大政方针,做好相关政策研究,积
极探索碳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7: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是什
么是否与重启重组事项有关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发电公司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8:贵公司借壳芜湖港以来,一直长期低于重组、定增价格,短期价格
低于定增价格可以认为是市场行为,请问长期是否是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请问对上市公司新集能源有什么看法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并将持续保持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9:自从 2020 年 6 月贵公司公告因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
属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涉及的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未能如期取得,停止重组已经有 1 年多的时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仍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是因为淮南矿业的不配合或相关部门的拖拉导致另外,一个多月前国务院支持资质办理、加快煤炭复产,公司是如何理解政策的如何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解决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未知控股股东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办理进展情况,公司将在获悉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后,依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谢谢!
问题 10:请问控股股东资质办理为什么没有进展不要说控股股东的事情,
说不知晓,请问公司大事小事不都是向控股股东汇报的吗公司的董监高主要不都是由控股股东推荐的吗公司和控股股东怎么互动的
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问题 11:目前从大股东这里买的三个亏损 9000 万元的电厂进展顺利,不知
道下一步还有其它什么资产购买计划吗
回答:投资者您好,感谢对本公司的关注,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请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 4 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监事叶道权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叶道
权先生因已离岗待退,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叶道权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叶道权先生的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吴绍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吴绍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吴绍发先生简历
吴绍发,男,汉族,安徽无为人,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
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助理会计师。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1 年 8 月
-2019 年 8 月期间历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干事,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期间陆续担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平安瓦斯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监事;2019 年 8 月-2020 年 4 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 4 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5 淮河能源 2021/9/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6.61%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1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8、临 2021-039)。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8月 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5.01 卓敏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6.01 吴绍发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
2021 年 9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
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 吴绍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09-03]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监事叶道权先生的书面辞职函,叶道权先生因已离岗待退,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叶道权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叶道权先生的辞职函送达公司监事会即生效。
叶道权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叶道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吴绍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吴绍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
吴绍发先生简历
吴绍发,男,汉族,安徽无为人,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经济师、政工师、工程师、助理会计师。2005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1 年8 月-2019 年 8 月期间历任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综合审计室干事,经济责任审计室(监事管理办公室)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期间陆续担任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平安瓦斯公司监事,淮矿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监事;2019 年 8 月-2020 年 4 月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矿
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 4 月至今任淮南矿业集团风险管理部副部长,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舜龙煤炭联运有限公司、美亚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21-08-31]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
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相关
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hzqdb2010@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0: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
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whzqdb2010@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 登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马进华、姚虎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553-5840085、0554-7642255
电子邮箱:whzqdb2010@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既适应当前证券监管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监事和监事会
进一步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意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
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5.01 卓敏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5 淮河能源 2021/9/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午 8:30-10:30,下午 14:30-16:3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本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联系人:马进华、姚虎 邮编:241006
电话: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 :临 2021-03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
临 2021-033 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
临 2021-034 号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新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矜女士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 6 年,其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
报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卓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卓敏女士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21-035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例等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春、牛占奎、胡良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本 次 股东 大会 通知 详见 公司 指 定信 息披 露媒 体及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21-036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卓敏女士简历
卓敏,女,汉族,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
授,会计学硕导师、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导师、会计专硕导师、资产评估专硕导师,同时兼任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近年来在国家重点级刊物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多项课题,主要著作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等。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附件 2:
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矜、李晓新、谢敬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卓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评
估报告》。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陈矜、李晓新、谢敬东
[2021-08-27] (600575)淮河能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512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营业总收入: 100.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3亿元
[2021-06-26]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并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二)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回购最高价格 2.3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19 元/
股,回购均价 2.2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99,459,329.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 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无限售股份 3,886,261,065 100 3,886,261,065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88,545,105 2.28
股份总数 3,886,261,065 100 3,886,261,065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88,545,105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
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 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
[2021-06-22]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7,725,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1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55,7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7,725,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
露数相比增加 0.9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19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455,7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2021-06-01]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 号:临 2021-0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为 2.25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12,316,410.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42,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7,613,18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2021-05-25] (600575)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 号:临 2021-02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8,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8,579,08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862,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 元/股,最低价为 2.2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8,579,08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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