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71什么时候复牌?-信雅达停牌最新消息
≈≈信雅达600571≈≈(更新:22.01.27)
[2022-01-27]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基金备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顺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顺芯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R318
2、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均已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对顺芯的后续出资具体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600571)信雅达: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000 万元到 32,000 万元之
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738 万元到 20,738 万元,同比增加
148.62%到 184.14%。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明环保和控股孙公司蓝天环保(系子公司天明环保持有 100%股权的孙公司)土地收储处置收益,影响金额为19,600 万元左右(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升值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影响金额为 12,600 万元左右(含税)。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至 900 万元之间,业绩预计减少
429.91 万元到 1,029.91 万元,同比减少 32.33%到 77.44%。
4.公司于 2021 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需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 5,725 万元左右;扣除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25 万元至 6,625 万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000 万元到 32,0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加 16,738 万元到 20,738 万元,同比增加 148.62%到
184.14%。
2.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至 9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429.91 万元到 1,029.91 万元,同比减少 32.33%到 77.44%。
3. 扣除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25 万元至 6,625 万元之间。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1.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9.9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和市场需求,持续推进资源优化配
置,保障和聚焦重点业务及产品的投入。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亦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经营效率。与此同时,公司“降本增效”取得较好成效。综上,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主要影响。
1、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明环保的土地收储事项完成土地及房产办妥权证注销手续,本期确认收入及扣除房产及土地净值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含税)后,带来资产处置收益 6,100 万元左右(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详见本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8)。
2、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蓝天环保的土地收储事项完成土地及房产办妥权证注销手续,本期确认收入及扣除房产及土地净值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含税)后,带来资产处置收益约 1.35 亿(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详见本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3、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升值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影响金额为 12,600 万元左右(含税)。
(三)股权激励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需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 5,725 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做出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2022-01-13]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临 2021-060《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和公告编号为临2021-06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远景投资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L962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顺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顺芯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了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顺芯的工商登记情况公示如下:
1、公司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E99FCX2
3、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4、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31 年 12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
33.1104%。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
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风险、资金不能及时
有效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芯”),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顺芯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5,101 万元,公司持有其 33.1104%份额。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顺芯的基金管理人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顺投资管理”),该管理人的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关路 777 号 4 号
楼 2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91370212334178642B,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为 P1033802。基金管理人其他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
2、管理模式:泰和顺投资管理设执行董事一人。
3、主要管理人员:阳洋,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敬祥,任监事。
4、主要投资领域: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5、近一年经营状况:泰和顺投资管理现管理 3 个基金(因“顺芯”尚未备案,因此此处不不含“顺芯”)。
三、此次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295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磊
注册资本:48291.954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焊割设备相关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焊割设备租赁及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
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焊割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焊接材料、机器人及自动化关键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该公司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陈岚
身份证号码:43300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3、高丽华
身份证号码:420106************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4、刘俊凯
身份证号码:37020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5、李大江
身份证号码:43060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6、吴小茴
身份证号码:330183************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7、鲁瑜
身份证号码:33010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四、此次对外投资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该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成立背景:顺芯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投资项目,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2、基金规模及存续期:
(1)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5,101 万元。
(2)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即普通合伙人发出的首次缴款通知载明的最后缴款日)起5年,其中投资期为(1)规定的期限,退出期为(2)规定的期限。
A、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以下述两种情形中较早届满或实现的期限为投资期:
①自首次交割日起之后的3年;
②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已全部用于投资项目及合伙费用。
若投资期因上述第①款原因而届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延长1年。
B、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 2 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的退出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1 年。
3、投资人、投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别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1 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现金 1 0.0066%
公司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0 33.1104%
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3,000 19.8662%
4 吴小茴 有限合伙人 现金 600 3.9732%
5 鲁瑜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 3.3110%
6 陈岚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000 13.2442%
7 刘凯峻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8 高丽华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9 李大江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6.6221%
合计 15,101 1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均未出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合伙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将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
六、顺芯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管理人内设投资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
(1)投资委员会委员应不少于 3 人,所有委员均由管理人任免;
(2)经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可通过投资委员会决议;
(3)投资委员会委员不能因履行其投资审核及决策职责而接受任何来自合伙企业的报酬。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
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管理合伙企业的权利;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管理费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相应付费年度的开始之日其在合伙企业届时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 2%一年。
(2)费用和损益分配的原则
A、合伙企业因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益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B、合伙企业承担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合伙费用按照合伙人在相关投资中的权益比例分摊给相关合伙人,合伙企业承担的其他合伙费用(除管理费外)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配,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摊。
(3)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按单个项目回收资金进行分配,项目可分配收入应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投资本金、项目合伙费用、门槛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低于 6%时,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达到或高于 6%时,有限合伙人按年化 6%的比例收取门槛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此部分分配。超额收益:项目可分配收入如还有剩余,当年化收益率大于 6%且小于 40%(含)时,有限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80%,普通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20%;若年化收益率大于 40%,则超额收益分两次分配,有限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的 70%,普通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的 30%。
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如该
资产没有前述上市价格或公开交易价格或其他明确的价格,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
(4)回拨机制
在合伙企业终止清算时,经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的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任一合伙人已获分配数额超过应获分配数额的,应向合伙企业返还、重新进行分配,以实现合伙企业收益的总体分配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
(5)亏损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权益
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6)所得税
合伙人所获分配的应税所得,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自然人有限合
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
4、一票否决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顺芯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顺芯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配套的优质未上市企业普通股。
2、投资项目和计划:截至本公告日,顺芯尚无具体投资项目。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将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变现。
八、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九、风险揭示
1、本基金成立后,须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如因管理人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私募基金不符合备案要求等原因致使基金备案失败,则将导致私募基
金不能投资,从而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
[2021-12-23]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和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和公告编号为临 2021-060《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其他 7 位合伙人签订完成《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完成首期出资。基金的基本情况更新如下:
1、《合伙协议》签订情况
(1)基金规模:1.8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人民币,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
(2)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号 方式 (万元)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现金 300 1.666%
有限公司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700 59.442%
公司
3 俞海平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4 赵燕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5 金璟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6 董先兵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7 姚寅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8 刘柏芦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000 11.112%
合计 18,000 100%
2、《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
条款编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3.4.1 合伙人的出资缴付。除非普通合 合伙人的出资缴付。除非普通合
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 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
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 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
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 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
(50%)(“首期出资”),应按照管 (30%)(“首期出资”),应按照
理人就该期出资按照以下第 管理人就该期出资按照以下第
3.4.2 条向该合伙人发出的付款 3.4.2 条向该合伙人发出的付
通知,在该等通知记载的截止日 款通知,在该等通知记载的截止
期前(“首期出资截止日”)缴付 日期前(“首期出资截止日”)缴
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 付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
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 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
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 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
付款通知缴付(“后续出资”)。 的付款通知缴付(“后续出资”)。
3、出资缴付和出资方式的情况
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认缴资本的首期入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30%,共计5,400 万元人民币。
三、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5 楼 513 室
3.法定代表人:丁启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7 日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公司与信雅达投资关系描述:
1)、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063;
2)、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任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有限合伙人
1、俞海平
身份证号码:330125************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保障桥新丰苑
2、赵燕
身份证号码:339005************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苑
3、金璟
身份证号码:330782************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星城广场
4、董先兵
身份证号码:342425************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东海闲湖城
5、姚寅
身份证号码:330125************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慧园
6、刘柏芦
身份证号码:141125************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星河湾
上述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基金由于尚需完成基金备案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款银行回单
3、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8]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 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
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投资的“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
“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
公司投资的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出
资,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 70%出资,
后续出资时间及金额视投资项目进行而定。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2020 年 10 月和 2021 年 3 月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2,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投资海宁东证唐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青岛芯行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福建宜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三笔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
《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批准。
一、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
(一)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
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
2、交易进展情况
因工商部门名称核准原因,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此原合伙协议2.2.1 条“网信二期基金的名称为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修改为“远景基金的名称为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景投资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1)企业名称: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7DQUGFXE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 490 号 11 幢 111-4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8 日
(7)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08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远景基金合伙协议未开始签署,未完成基金备案,公司未出资。(二)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西安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擎川”),持有其 20%份额。西安
擎川于 2019 年 7 月完成协议签署,2019 年 11 月基金规模由 1 亿元人民币增至
1.4 亿元人民币。现将该交易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交易进展情况
(1)西安擎川变更及出资进度
(i)西安擎川变更情况及出资进度:西安擎川基金规模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由
1.4 亿人民币变更至 1.5 亿人民币,有限合伙人费禹铭先生认缴出资额从 4,900
万人民币变更至 5,900 万人民币。2021 年 2 月 7 号,西安擎川有限合伙人由信
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禹铭、孙建成、钱虹良、金璟变更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虹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变更完成后,西安擎川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详情如下表所示:
出资方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时间
式 (万元) 比例 (万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 货币
100.00 0.6667% 100.00 2020.8
管理有限公司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 货币
3,000.00 20.0000% 3,000.00 2020.8
限公司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 货币
1,000.00 6.6667% 1,000.00 2019.11
有限公司
杭州虹川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 10,900.00 72.6666% 10,900.00 2021.2
伙)
合计 - 15,000.00 100% 15,000.00 -
A.西安擎川全体合伙人均出资完毕。
B.杭州虹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4 位有限合伙人为费禹铭、孙建成、钱虹良、金璟。
(2)西安擎川投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西安擎川共投资 9 个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14,154.82 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 投资时 投资金额
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号 间 (万元)
1 上海擎正投资中心
投资管理 2019.8 1,500.00
(有限合伙)
2 西安兴航航空科技 航空结构件的制造、组件装配和
2019.8 1,251.33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 勘探开发、钻井提速、定向井、
2019.9 1,5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钻井液、完井工程
4 西安远航真空钎焊 航空航天发动机零部件的技术研
2019.11 2,264.99
技术有限公司 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5 四川仨川航空机械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铁路
2021.3 2,000.00
设备有限公司 运输设备制造
6 北京国科欣翼科技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2021.3 2,000.00
有限公司 务、技术推广
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
7 嘉兴雅港复合材料
造、加工和销售,铝合金制品的 2021.3 901.00
有限公司
加工和销售
8 浙江德斯泰新材料 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塑料制品
2021.4 1,437.50
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及销售
北京鹏毅君联空间
9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技术中心(有限合 2021.6 1,300.00
让、技术推广
伙)
A.上述被投项目的各主要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西安擎川将其持有的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部分退出,退出部分占其持有总份额的 30%,尚有 70%未退出。西安擎川获得项目退出款后,已按《合伙协议》约定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公司已收回该项目对应的本金并获得了退出收益。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未退出。
(三)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持有其 16.57%
份额。海宁擎川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21 年 3 月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2021 年 11 月基金规模由 18,100 万元增至 22,000 万元。现将该交
易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交易进展情况
(1)海宁擎川出资进度
截至本公告日,海宁擎川出资进度如下表:
出资方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实际出资 出资时间
式 (万元) 比例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 货币
200.00 0.9090% 140.00 2021.4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7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
信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完成签署,网信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2.05 亿。
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信基金”)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网信基金备案规模为 2.05 亿。
网信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网信基金普通合
伙人分两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
和全部出资;公司分三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二期出资和全部出资;网信基金其他有限合
伙人分三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二期出资和全部出资。
(一)网信基金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W3MJ6U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情况
备案编码:ST8594
基金名称: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备案日期:2017 年 9 月 30 日
(三)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变更情况
1、2019 年 10 月 15 日,网信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由高平变更为丁启元。
2、2020 年 11 月 25 日,网信基金有限合伙人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分别向公司平价转让其持有的 4.88%、14.63%的股份,至此,公司认缴网信基金的出资额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4,000 万元。因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仅分别完成网信基金的首期出资 5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因此公司支付给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 500 万元、1,500 万元。
3、2020 年 11 月 26 日,由于市场环境因素等影响,公司决定降低对网信基金的
认缴出资额,经基金管理人(信雅达投资)同意,公司对网信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从 14,000 万元降至 10,000 万元,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网信规模从 2.05 亿变更至 1.65 亿。
三、网信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1.65 亿
(二)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合伙 类型 证件编号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际出 出资时
人名 (万元) 资(万 间
称 元)
杭 州 150 2017.9
信 雅
统一社会信
达 投 普 通
用代码
资 管 合 伙 300 1.82% 150 2021.6
91330108MA2
理 有 人
8MGL801
限 公
司
信 雅 5,000 2017.9
达 科 统一社会信
有 限
技 股 用代码
合 伙 10,000 60.61% 3,000 2020.9
份 有 91330000253
人
限 公 917765N 2,000 2020.11
司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600 2017.9
金璟 合 伙 330782***** 1,200 7.27% 300 2020.9
人 ******* 300 2021.6
杭 州 500 2017.9
易 盛
投 资 统一社会信
有 限 250 2020.9
合 伙 用代码
合 伙 1,000 6.06%
企 业 91330102MA2
人
( 有 7X1HR9M 250 2021.6
限 合
伙)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陈 爱 250 2020.9
合 伙 330107***** 1,000 6.06%
玲 250 2021.6
人 *******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吴军 合 伙 330724***** 1,000 6.06% 250 2020.9
人 ******* 250 2021.6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陈 智 250 2020.9
合 伙 120106***** 1,000 6.06%
勇 250 2021.6
人 *******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姚寅 合 伙 330125***** 1,000 6.06% 250 2020.9
人 ******* 250 2021.6
合计 16,500 100.00% 16,500 -
上述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其他利益安排,也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网信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公司投资10,000 万成为网信基金有限合伙人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雅达投资出资 300 万并担任网信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外,网信基金与公司无其他利益安排,也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三)网信基金的管理模式
1、合伙人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相反约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同等的财产权利和合伙权益。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参与决定其他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如适用)的权利、提议
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时向相关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平等地接受普通合伙人提 供的有关共同投资机会的信息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四)网信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网信基金共投资 11 个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15,08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 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万
号 元)
1 北京焱融科技 开发云存储产品 2017.12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网信二期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现就《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管理模式: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
资”)不设股东会与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对股东负责。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主要职责是主持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部门具体工作。
信雅达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管理,享有对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权,决定、执行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运营、管理及其他事务等
(二)主要管理人员:耿俊岭,信雅达投资执行董事,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启元,信雅达投资法定代表人,经理。
(三)主要投资领域:IT 新技术、新经济数字化平台、企业服务
(四)近一年经营状况:信雅达投资目前管理一只基金,即杭州网信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33)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信雅达投资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579,581.56 元,净资产 138,936,210.11 元,总资产
138,941,897.61 元,总负债 5,687.50 元
(五)基金备案登记情况:信雅达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登记编码为 P1063063,登
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六)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信雅达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产品不存在最近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信雅达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0.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33)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成立背景:为了帮助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促进产融结合,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为公司的产业扩展、资源整合创造条件。
(二)产业基金进展:
1,投资人及出资进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信雅达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付款通知中记载的截止日期前缴付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未设立,全体有限合伙人均未出资。
2,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尚无具体投资项目。
(三)产业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产业基金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相反约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同等的财产权利和合伙权益。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参与决定其他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如适用)的权利、提议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时向相关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平等地接受普通合伙人提 供的有关共同投资机会的信息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分配方式
产业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根据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在所有合伙人之间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日止累计实缴出资额;在根据上述条款进行分配后,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的情况下,产业基金根据各合伙人
的认缴出资比例将该余额全部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额获得单利百分之八(8%)的年度回报;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 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20%。
4、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投资活动
1).不从事贷款/担保行业。产业基金不得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产业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出于投资目的或与投资相关的配套融资(仅限于可转债方式)不在此列。
2).不从事房地产投资。产业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但基金因在投资过程中,基于投资的原因取得的不动产除外。
3).不从事证券投资。产业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是已上市公司(A 股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情况除外。
4).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产业基金尚未设立,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5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现金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064.5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向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接
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1,345,025 元,保全费 5,000元,合计 1,350,025 元,由公司承担。公司于当月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接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
书》(2120)浙民终 1649 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本案事实与理由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王珏、被告二沈佳琦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 01 民
初 1407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第三人一刁建敏、第三人二王靖以
及 上 海 科 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原 告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共 计 人 民 币
257,562,825.93 元)及利息损失(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返还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 2,882,266.1 元)及利息损失
(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的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处于执行和解阶段,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9]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5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
期四)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表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6 号)》。)
二、备查资料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名
称暂定,具体名称以基金备案为准)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
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
民币。
2、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
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一、交易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管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9 票同意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55)》)。
二、交易对方情况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5 楼 513 室
3.法定代表人:丁启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7 日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公司与信雅达投资关系描述:
1)、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
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063;
2)、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任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 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主题:投资于各类科技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智能设备新形态、云计算、信息安全、网络基础设施及服务、企业级 IT 应用及解决方案、物联网等业务的企业。
(三)基金规模: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五)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3+2+2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普通合伙人可
根据产业基金的经营需要并在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将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两(2)年,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六)出资方式: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七)管理费:在投资期内,按总承诺出资额 2%/年计算;在退出期内,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 2%/年计算;在延长期,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 1%/年计算。
(八)分配方式:本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 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20%。
(九)投资决策: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 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
(十)退出机制:可通过出售给其他公司或独立上市的方式退出实现收益,基金管理人亦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其他的退出渠道。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签署相关协议,各投资人均未实际出资,待产业基金募集完成后,公司将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 分析
(一)产业基金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二)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 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 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备查资料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021-11-12] (600571)信雅达: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出资占比为 16.57%。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分别披露的《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0)。
经海宁擎川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海宁擎川拟引进两位新合伙人,基金规模由18,100万元增至22,000万元,原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变更,引进的两位新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海宁擎川全体合伙人对《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近日,公司收到海宁擎川的通知,海宁擎川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方毅
3、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1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8946500X7
5、注册资本:35222.630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塑胶手套(PVC和PE等)、橡胶手套(丁腈橡胶和天然橡胶
等)、隔离衣、医用隔离面罩及其它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口罩、洗手液、湿巾的生产和销售,PVC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楼晓莉
1、姓名:楼晓莉
2、身份证号:330104********1367
3、国籍:中国国籍
4、住址:杭州市上城区
二、本次变更前后,海宁擎川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变更前: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证件编号 额(万 出资比例
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 普通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 1.1049%
资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9131000069157431XL
浙江海象新材料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00.00 27.6242%
股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0852709304
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6.5746%
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000253917765N
费禹铭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623************
孙建成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602************
金璟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782************
姚锋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419************
浙江莱恩智创节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0.00 5.5249%
能服务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MA2BBUJ97C
海宁市泛半导体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投资有限公 伙人 91330481MA29FGR730 4,900.00 27.0718%
司
合计 18,100.00 100.0000%
变更后: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证件编号 额(万 出资比例
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 普通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 0.909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9131000069157431XL
浙江海象新材料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00.00 22.7273%
股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0852709304
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3.6363%
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000253917765N
费禹铭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623************
孙建成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602************
金璟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782************
姚锋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419************
浙江莱恩智创科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0.00 4.5455%
技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MA2BBUJ97C
海宁市泛半导体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投资有限公 伙人 91330481MA29FGR730 4,900.00 22.2727%
司
英科医疗科技股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3.6363%
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7030068946500X7
楼晓莉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0.00 4.0909%
伙人 330104********1367
合计 22,000.00 100.0000%
三、本次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协议4.2条:“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9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修改后:“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5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二)原协议7.3条:“本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借款除外)……。”
修改后:“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
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1年期限以内借款除外,但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金额的20%)……。”
(三)原协议7.5.1条:“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修改后:“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3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原协议11.2条:“……(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后2年费率为1%/年……。”
修改后:“……(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2%/年,后2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1%/年……。”
除上述修改外,未对原《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任何实质性修改。
四、新增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海宁擎川的规模,进一步提升海宁擎川的投资能力,降低投资风险。此次增加合伙人后,海宁擎川仍由管理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0-30] (600571)信雅达: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98元
每股净资产: 2.70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1%
营业总收入: 9.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亿元
[2021-09-25] (600571)信雅达: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地块收储
动迁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临 2020-033 号、临 2020-034 号、临 2020-042 号)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签订《收储动迁协议》的公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收储动迁协议》,本次土地收储动迁以及补偿杭州天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明环保”或“子公司”)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总计为 14,980.6998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一期款项 7,490.3499 万元。
2021 年 2 月 2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二期款项 5,992.2799 万元。
2021 年 9 月 24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三期款项 1,498.07 万元。
至此,天明环保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款项已全部收齐。因上述搬迁补偿将产生税收,目前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因此目前公司预计此次天明环保拥有的土地被收储事项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在 7000 万到 8000 万之间,具体金额尚不明确。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14]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1-05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 现金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0,645,092.0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民初 1226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
有的公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
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
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号接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公告》(临 2020-
024))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王珏、沈佳琦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王珏、沈佳琦请求本案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民事裁定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号之一》,根据裁定,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司不服该民事裁定,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20-061))
2021 年 4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根据法院裁定,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之一民事裁定,本案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11))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本案事实与理由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王珏、被告二沈佳琦对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 民初 1407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第三人一刁建敏、第三人二王靖以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共计人民币
257,562,825.93 元)及利息损失(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返还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 2,882,266.1 元)及利息损失
(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的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三、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1,345,02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350,025 元,由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1]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5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股票 1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科技”)
于 2021 年 9 月 10 告知本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止共计减持本公司 4,779,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宁波经济技术开 其他股东:股 21,979,200 4.6% IPO 前取得:5,239,570
发区春秋科技开 权分置改革时 股
放有限公司 做出承诺的股 其他方式取得:
东 16,739,63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信雅达非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宁波经济技术开 4,779,200 1% 2018/12/26~ 集中竞 6.56- 47,691,685 已完成 17,200,000 3.61%
发区春秋科技开 2021/9/9 价交易 12.2
放有限公司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说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放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减持公司股份之前无需披露减持计划。此次披露集中竞价减持结果系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11
[2021-09-02] (600571)信雅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3,491,012 99.82 221,100 0.18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翟栋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2] (600571)信雅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
9 月 1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9 月 1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9 月 1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半年度报告显示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9,017,784.26 元,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的书面回函
[2021-08-31] (600571)信雅达: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2.82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2%
营业总收入: 6.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2亿元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4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2021-045 号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2021-046 号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资料
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4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277,429 元。 477,021,629 元。
2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39,277,42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477,021,62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439,277,429 股。 为:普通股 477,021,629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何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简历:
何阳女士,中国国籍,1988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016 年 5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内容参见公司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1 信雅达 2021/8/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30 号两天,上午 9:00
-下午 4: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1)、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2)、现场会议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71-56686791
传 真:0571-56686777
邮 编:310053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12] (600571)信雅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74.42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31)。
3、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魏美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信雅达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二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74.42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65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37.58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
予对象由 501 人调整为 465 人,实际授予数量由 3,912 万股调整为 3,774.42 万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43,927.7429 万股的 8.59%。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万股) 占总数比例(%) 占 股 本 比 例
(%)
耿俊岭 董事长 60 1.441 0.137
张健 副董事长 60 1.441 0.137
朱宝文 董事 60 1.441 0.137
李峰 副董事长 60 1.441 0.137
徐丽君 董事、财务总监 60 1.441 0.137
林路 总裁 50 1.201 0.114
魏宽宏 副总裁 50 1.201 0.114
施宇伦 副总裁 60 1.441 0.137
魏致善 副总裁 40 0.961 0.091
陈宇 副总裁 40 0.961 0.091
韩剑波 副总裁 40 0.961 0.091
叶晖 副总裁、董秘 40 0.961 0.091
李亚男 财务部总经理 25 0.601 0.057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 3,129.42 75.183 7.124
务)骨干(452 人)
预留 525.58 9.322 0.883
合计(465 人) 4300 100.000 9.789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 40%
制性股票第一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30%
制性股票第二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30%
制性股票第三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信雅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4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
公司已收到耿俊岭等 465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捌拾贰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126,820,512.00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641.51 元后净额为 126,697,870.49 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 本 ) 37,744,2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8,953,670.49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774.42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7.78%变为 16.37%,该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号)。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66,606 37,744,200 46,310,806
无限售条件流通 430,710,823 0 430,710,823
股份
合计 439,277,429 37,744,200 477,021,62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授予的 3,774.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 15,097.
[2021-08-12] (600571)信雅达:关于持股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引起的被动稀释,不
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7.78%降至 16.3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774.42 万股,由 439,277,429 股增加至 477,021,62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信雅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号)。
二、 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前,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106,0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8%。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后,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6.37%。
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杭州信雅
达电子有 78,106,006 17.78% 78,106,006 16.37%
限公司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导致公司股
本增加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0]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574.93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由于本
次判决执行尚未完毕,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判决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
被 告 上 海 科 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公 司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二、 本次判决的执行进展
公司已完成回购上述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401,789 股,并且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 2020-025))。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
上述诉讼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上述诉讼案件执行款合计 5,981,434.64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浙 01 执 1175 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7] (600571)信雅达: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信雅达 股票代码:600571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乐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沈乐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沈乐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沈乐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乐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7-12]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3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2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 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277,42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6,641,034.3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 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 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 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杭州信 雅达电子有限 公司、郭华强、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朱宝文、王靖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3.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 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
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9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在 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 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8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 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 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2 元。
3.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 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税 前每股人民币 0.22 元。
(2)根据《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9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6-23] (600571)信雅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3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通讯表
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0 万股。根据公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8人调整为501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4,3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940 万股调整为 3,91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 万股调整
为 388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完成过程中,公司将先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58 元/股调整为 3.3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董事耿俊岭先生、张健先生、朱宝文先生、李峰先生和徐丽君女士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2 日为授予
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36 元/股,向 5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2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董事耿俊岭先生、张健先生、朱宝文先生、李峰先生和徐丽君女士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6 月 22 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人民币 3.36 元/股的调整后授予价格向 50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12 万股。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7]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基金备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顺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顺芯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R318
2、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均已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对顺芯的后续出资具体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600571)信雅达: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000 万元到 32,000 万元之
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738 万元到 20,738 万元,同比增加
148.62%到 184.14%。
2.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明环保和控股孙公司蓝天环保(系子公司天明环保持有 100%股权的孙公司)土地收储处置收益,影响金额为19,600 万元左右(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2)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升值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影响金额为 12,600 万元左右(含税)。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至 900 万元之间,业绩预计减少
429.91 万元到 1,029.91 万元,同比减少 32.33%到 77.44%。
4.公司于 2021 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需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 5,725 万元左右;扣除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25 万元至 6,625 万元之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000 万元到 32,0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加 16,738 万元到 20,738 万元,同比增加 148.62%到
184.14%。
2.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至 900 万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429.91 万元到 1,029.91 万元,同比减少 32.33%到 77.44%。
3. 扣除股权激励费用摊销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25 万元至 6,625 万元之间。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1.9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9.9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26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或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和市场需求,持续推进资源优化配
置,保障和聚焦重点业务及产品的投入。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亦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经营效率。与此同时,公司“降本增效”取得较好成效。综上,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主要影响。
1、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明环保的土地收储事项完成土地及房产办妥权证注销手续,本期确认收入及扣除房产及土地净值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含税)后,带来资产处置收益 6,100 万元左右(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详见本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8)。
2、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孙公司蓝天环保的土地收储事项完成土地及房产办妥权证注销手续,本期确认收入及扣除房产及土地净值和其他各项费用(不含税)后,带来资产处置收益约 1.35 亿(含税,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影响),详见本公司《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3、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升值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影响金额为 12,600 万元左右(含税)。
(三)股权激励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需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为 5,725 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做出专项说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2022-01-13]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基金备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 年 12 月 18 日和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临 2021-060《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和公告编号为临2021-06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远景投资已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TL962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
[2022-01-05]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0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顺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顺芯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了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顺芯的工商登记情况公示如下:
1、公司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E99FCX2
3、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4、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7、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31 年 12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
33.1104%。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
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风险、资金不能及时
有效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芯”),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顺芯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5,101 万元,公司持有其 33.1104%份额。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顺芯的基金管理人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顺投资管理”),该管理人的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关路 777 号 4 号
楼 2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91370212334178642B,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为 P1033802。基金管理人其他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
2、管理模式:泰和顺投资管理设执行董事一人。
3、主要管理人员:阳洋,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敬祥,任监事。
4、主要投资领域: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5、近一年经营状况:泰和顺投资管理现管理 3 个基金(因“顺芯”尚未备案,因此此处不不含“顺芯”)。
三、此次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295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磊
注册资本:48291.954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焊割设备相关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焊割设备租赁及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
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焊割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焊接材料、机器人及自动化关键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该公司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陈岚
身份证号码:43300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3、高丽华
身份证号码:420106************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4、刘俊凯
身份证号码:37020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5、李大江
身份证号码:43060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6、吴小茴
身份证号码:330183************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7、鲁瑜
身份证号码:33010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四、此次对外投资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该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成立背景:顺芯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投资项目,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2、基金规模及存续期:
(1)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5,101 万元。
(2)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即普通合伙人发出的首次缴款通知载明的最后缴款日)起5年,其中投资期为(1)规定的期限,退出期为(2)规定的期限。
A、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以下述两种情形中较早届满或实现的期限为投资期:
①自首次交割日起之后的3年;
②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已全部用于投资项目及合伙费用。
若投资期因上述第①款原因而届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延长1年。
B、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 2 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的退出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延长 1 年。
3、投资人、投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别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1 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现金 1 0.0066%
公司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0 33.1104%
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3,000 19.8662%
4 吴小茴 有限合伙人 现金 600 3.9732%
5 鲁瑜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 3.3110%
6 陈岚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000 13.2442%
7 刘凯峻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8 高丽华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9 李大江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6.6221%
合计 15,101 1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均未出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合伙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将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
六、顺芯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管理人内设投资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
(1)投资委员会委员应不少于 3 人,所有委员均由管理人任免;
(2)经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可通过投资委员会决议;
(3)投资委员会委员不能因履行其投资审核及决策职责而接受任何来自合伙企业的报酬。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
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管理合伙企业的权利;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管理费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相应付费年度的开始之日其在合伙企业届时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 2%一年。
(2)费用和损益分配的原则
A、合伙企业因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益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B、合伙企业承担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合伙费用按照合伙人在相关投资中的权益比例分摊给相关合伙人,合伙企业承担的其他合伙费用(除管理费外)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配,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摊。
(3)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按单个项目回收资金进行分配,项目可分配收入应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投资本金、项目合伙费用、门槛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低于 6%时,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达到或高于 6%时,有限合伙人按年化 6%的比例收取门槛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此部分分配。超额收益:项目可分配收入如还有剩余,当年化收益率大于 6%且小于 40%(含)时,有限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80%,普通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20%;若年化收益率大于 40%,则超额收益分两次分配,有限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的 70%,普通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的 30%。
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如该
资产没有前述上市价格或公开交易价格或其他明确的价格,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
(4)回拨机制
在合伙企业终止清算时,经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的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任一合伙人已获分配数额超过应获分配数额的,应向合伙企业返还、重新进行分配,以实现合伙企业收益的总体分配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
(5)亏损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权益
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6)所得税
合伙人所获分配的应税所得,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自然人有限合
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
4、一票否决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顺芯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顺芯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配套的优质未上市企业普通股。
2、投资项目和计划:截至本公告日,顺芯尚无具体投资项目。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将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变现。
八、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九、风险揭示
1、本基金成立后,须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如因管理人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私募基金不符合备案要求等原因致使基金备案失败,则将导致私募基
金不能投资,从而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
[2021-12-23]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和 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和公告编号为临 2021-060《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其他 7 位合伙人签订完成《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完成首期出资。基金的基本情况更新如下:
1、《合伙协议》签订情况
(1)基金规模:1.8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人民币,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
(2)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号 方式 (万元)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现金 300 1.666%
有限公司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700 59.442%
公司
3 俞海平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4 赵燕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5 金璟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6 董先兵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7 姚寅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5.556%
8 刘柏芦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000 11.112%
合计 18,000 100%
2、《合伙协议》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
条款编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3.4.1 合伙人的出资缴付。除非普通合 合伙人的出资缴付。除非普通合
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 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
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 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
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 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
(50%)(“首期出资”),应按照管 (30%)(“首期出资”),应按照
理人就该期出资按照以下第 管理人就该期出资按照以下第
3.4.2 条向该合伙人发出的付款 3.4.2 条向该合伙人发出的付
通知,在该等通知记载的截止日 款通知,在该等通知记载的截止
期前(“首期出资截止日”)缴付 日期前(“首期出资截止日”)缴
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 付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
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 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
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 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
付款通知缴付(“后续出资”)。 的付款通知缴付(“后续出资”)。
3、出资缴付和出资方式的情况
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认缴资本的首期入资,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30%,共计5,400 万元人民币。
三、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5 楼 513 室
3.法定代表人:丁启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7 日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公司与信雅达投资关系描述:
1)、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063;
2)、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任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有限合伙人
1、俞海平
身份证号码:330125************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保障桥新丰苑
2、赵燕
身份证号码:339005************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苑
3、金璟
身份证号码:330782************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星城广场
4、董先兵
身份证号码:342425************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东海闲湖城
5、姚寅
身份证号码:330125************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慧园
6、刘柏芦
身份证号码:141125************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星河湾
上述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基金由于尚需完成基金备案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缴款银行回单
3、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8]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 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
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投资的“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
“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
公司投资的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出
资,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 70%出资,
后续出资时间及金额视投资项目进行而定。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2020 年 10 月和 2021 年 3 月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2,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投资海宁东证唐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青岛芯行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福建宜德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三笔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
《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批准。
一、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
(一)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LP)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景投资”),远景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雅达投资”)。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 2021-056《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
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8《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补充公告》。
2、交易进展情况
因工商部门名称核准原因,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此原合伙协议2.2.1 条“网信二期基金的名称为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修改为“远景基金的名称为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景投资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1)企业名称:杭州信雅达远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7DQUGFXE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 490 号 11 幢 111-4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8 日
(7)合伙期限:2021 年 12 月 08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远景基金合伙协议未开始签署,未完成基金备案,公司未出资。(二)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西安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擎川”),持有其 20%份额。西安
擎川于 2019 年 7 月完成协议签署,2019 年 11 月基金规模由 1 亿元人民币增至
1.4 亿元人民币。现将该交易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交易进展情况
(1)西安擎川变更及出资进度
(i)西安擎川变更情况及出资进度:西安擎川基金规模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由
1.4 亿人民币变更至 1.5 亿人民币,有限合伙人费禹铭先生认缴出资额从 4,900
万人民币变更至 5,900 万人民币。2021 年 2 月 7 号,西安擎川有限合伙人由信
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禹铭、孙建成、钱虹良、金璟变更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虹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变更完成后,西安擎川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详情如下表所示:
出资方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实际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出资时间
式 (万元) 比例 (万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 货币
100.00 0.6667% 100.00 2020.8
管理有限公司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 货币
3,000.00 20.0000% 3,000.00 2020.8
限公司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 货币
1,000.00 6.6667% 1,000.00 2019.11
有限公司
杭州虹川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 10,900.00 72.6666% 10,900.00 2021.2
伙)
合计 - 15,000.00 100% 15,000.00 -
A.西安擎川全体合伙人均出资完毕。
B.杭州虹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4 位有限合伙人为费禹铭、孙建成、钱虹良、金璟。
(2)西安擎川投资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西安擎川共投资 9 个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14,154.82 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 投资时 投资金额
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号 间 (万元)
1 上海擎正投资中心
投资管理 2019.8 1,500.00
(有限合伙)
2 西安兴航航空科技 航空结构件的制造、组件装配和
2019.8 1,251.33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 捷贝通石油技术集 勘探开发、钻井提速、定向井、
2019.9 1,5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钻井液、完井工程
4 西安远航真空钎焊 航空航天发动机零部件的技术研
2019.11 2,264.99
技术有限公司 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5 四川仨川航空机械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铁路
2021.3 2,000.00
设备有限公司 运输设备制造
6 北京国科欣翼科技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2021.3 2,000.00
有限公司 务、技术推广
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
7 嘉兴雅港复合材料
造、加工和销售,铝合金制品的 2021.3 901.00
有限公司
加工和销售
8 浙江德斯泰新材料 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塑料制品
2021.4 1,437.50
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及销售
北京鹏毅君联空间
9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技术中心(有限合 2021.6 1,300.00
让、技术推广
伙)
A.上述被投项目的各主要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B.西安擎川将其持有的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部分退出,退出部分占其持有总份额的 30%,尚有 70%未退出。西安擎川获得项目退出款后,已按《合伙协议》约定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公司已收回该项目对应的本金并获得了退出收益。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未退出。
(三)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持有其 16.57%
份额。海宁擎川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21 年 3 月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2021 年 11 月基金规模由 18,100 万元增至 22,000 万元。现将该交
易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交易进展情况
(1)海宁擎川出资进度
截至本公告日,海宁擎川出资进度如下表:
出资方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实际出资 出资时间
式 (万元) 比例
上海融玺创业投资 货币
200.00 0.9090% 140.00 2021.4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7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
信基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完成签署,网信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2.05 亿。
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网信基金”)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网信基金备案规模为 2.05 亿。
网信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网信基金普通合
伙人分两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
和全部出资;公司分三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二期出资和全部出资;网信基金其他有限合
伙人分三期出资,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9 月 18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完成首期出资、二期出资和全部出资。
(一)网信基金工商登记情况
名称: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W3MJ6U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服务: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备案情况
备案编码:ST8594
基金名称: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备案日期:2017 年 9 月 30 日
(三)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变更情况
1、2019 年 10 月 15 日,网信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由高平变更为丁启元。
2、2020 年 11 月 25 日,网信基金有限合伙人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分别向公司平价转让其持有的 4.88%、14.63%的股份,至此,公司认缴网信基金的出资额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4,000 万元。因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仅分别完成网信基金的首期出资 5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因此公司支付给王伟东、珠海云合汇森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 500 万元、1,500 万元。
3、2020 年 11 月 26 日,由于市场环境因素等影响,公司决定降低对网信基金的
认缴出资额,经基金管理人(信雅达投资)同意,公司对网信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从 14,000 万元降至 10,000 万元,其他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网信规模从 2.05 亿变更至 1.65 亿。
三、网信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规模:1.65 亿
(二)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合伙 类型 证件编号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际出 出资时
人名 (万元) 资(万 间
称 元)
杭 州 150 2017.9
信 雅
统一社会信
达 投 普 通
用代码
资 管 合 伙 300 1.82% 150 2021.6
91330108MA2
理 有 人
8MGL801
限 公
司
信 雅 5,000 2017.9
达 科 统一社会信
有 限
技 股 用代码
合 伙 10,000 60.61% 3,000 2020.9
份 有 91330000253
人
限 公 917765N 2,000 2020.11
司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600 2017.9
金璟 合 伙 330782***** 1,200 7.27% 300 2020.9
人 ******* 300 2021.6
杭 州 500 2017.9
易 盛
投 资 统一社会信
有 限 250 2020.9
合 伙 用代码
合 伙 1,000 6.06%
企 业 91330102MA2
人
( 有 7X1HR9M 250 2021.6
限 合
伙)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陈 爱 250 2020.9
合 伙 330107***** 1,000 6.06%
玲 250 2021.6
人 *******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吴军 合 伙 330724***** 1,000 6.06% 250 2020.9
人 ******* 250 2021.6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陈 智 250 2020.9
合 伙 120106***** 1,000 6.06%
勇 250 2021.6
人 *******
有 限 身份证号码 500 2017.9
姚寅 合 伙 330125***** 1,000 6.06% 250 2020.9
人 ******* 250 2021.6
合计 16,500 100.00% 16,500 -
上述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其他利益安排,也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网信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公司投资10,000 万成为网信基金有限合伙人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雅达投资出资 300 万并担任网信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外,网信基金与公司无其他利益安排,也不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三)网信基金的管理模式
1、合伙人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相反约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同等的财产权利和合伙权益。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参与决定其他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如适用)的权利、提议
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时向相关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平等地接受普通合伙人提 供的有关共同投资机会的信息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四)网信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网信基金共投资 11 个项目,对外投资金额 15,08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 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万
号 元)
1 北京焱融科技 开发云存储产品 2017.12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网信二期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现就《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一)管理模式: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
资”)不设股东会与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对股东负责。公司设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主要职责是主持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部门具体工作。
信雅达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进行直接管理,享有对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权,决定、执行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运营、管理及其他事务等
(二)主要管理人员:耿俊岭,信雅达投资执行董事,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启元,信雅达投资法定代表人,经理。
(三)主要投资领域:IT 新技术、新经济数字化平台、企业服务
(四)近一年经营状况:信雅达投资目前管理一只基金,即杭州网信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33)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信雅达投资 2020 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579,581.56 元,净资产 138,936,210.11 元,总资产
138,941,897.61 元,总负债 5,687.50 元
(五)基金备案登记情况:信雅达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登记编码为 P1063063,登
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六)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信雅达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基金产品不存在最近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信雅达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60.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33)和 2021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网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二、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成立背景:为了帮助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促进产融结合,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为公司的产业扩展、资源整合创造条件。
(二)产业基金进展:
1,投资人及出资进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信雅达投资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付款通知中记载的截止日期前缴付完毕。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未设立,全体有限合伙人均未出资。
2,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产业基金尚无具体投资项目。
(三)产业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产业基金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相反约定,为实现合伙企业之目的,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及实缴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同等的财产权利和合伙权益。
有限合伙人享有投资收益权利、监督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资本账户信息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的权利、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参与决定其他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如适用)的权利、提议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的权利、利益受到损害时向相关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且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合伙企业的权利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权利、平等地接受普通合伙人提 供的有关共同投资机会的信息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普通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的管理或其他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分配方式
产业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根据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在所有合伙人之间分配,直到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截至该分配日止累计实缴出资额;在根据上述条款进行分配后,可分配收入仍有余额的情况下,产业基金根据各合伙人
的认缴出资比例将该余额全部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分配额获得单利百分之八(8%)的年度回报;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 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20%。
4、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投资活动
1).不从事贷款/担保行业。产业基金不得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产业基金对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方出于投资目的或与投资相关的配套融资(仅限于可转债方式)不在此列。
2).不从事房地产投资。产业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但基金因在投资过程中,基于投资的原因取得的不动产除外。
3).不从事证券投资。产业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是已上市公司(A 股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海外证券交易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情况除外。
4).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产业基金尚未设立,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2021-11-22]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5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现金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064.51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向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接
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1,345,025 元,保全费 5,000元,合计 1,350,025 元,由公司承担。公司于当月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接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
书》(2120)浙民终 1649 号。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本案事实与理由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王珏、被告二沈佳琦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 01 民
初 1407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第三人一刁建敏、第三人二王靖以
及 上 海 科 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原 告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 共 计 人 民 币
257,562,825.93 元)及利息损失(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返还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 2,882,266.1 元)及利息损失
(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的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处于执行和解阶段,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故公司暂时无法对该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11-19]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5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
期四)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表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临 2021-056 号)》。)
二、备查资料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9] (600571)信雅达: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名
称暂定,具体名称以基金备案为准)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
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
民币。
2、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
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一、交易概述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公司”、“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1.07亿元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为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管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投资权限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9 票同意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55)》)。
二、交易对方情况
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5 楼 513 室
3.法定代表人:丁启元
4.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7 日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公司与信雅达投资关系描述:
1)、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
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063;
2)、公司董事长耿俊岭先生任杭州信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 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主题:投资于各类科技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智能设备新形态、云计算、信息安全、网络基础设施及服务、企业级 IT 应用及解决方案、物联网等业务的企业。
(三)基金规模:基金拟募集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结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7 亿元人民币投资认购产业基金,剩余份额由管理人负责募集。
(五)基金期限:基金存续期为 3+2+2 年,其中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期为 2 年,普通合伙人可
根据产业基金的经营需要并在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后,将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两(2)年,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六)出资方式:本基金采取以货币形式分期缴纳的出资方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应为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50%)。各合伙人的其余出资按照管理人根据基金的投资、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的需要而发出的付款通知缴付。
(七)管理费:在投资期内,按总承诺出资额 2%/年计算;在退出期内,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 2%/年计算;在延长期,按每年未退出项目的投资成本(截至该笔管理费应付之日)的 1%/年计算。
(八)分配方式:本基金按项目进行退出分配,若基金年回报率大于 8%(单利计算),则有限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80%,普通合伙人享受基金全部收益的 20%。
(九)投资决策:为提高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程序的高效、合理和严谨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基金设立投资 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成员由管理人委派。
(十)退出机制:可通过出售给其他公司或独立上市的方式退出实现收益,基金管理人亦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寻找其他的退出渠道。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签署相关协议,各投资人均未实际出资,待产业基金募集完成后,公司将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投资认购产业基金,以借助专业的投资管理平台,向在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资产项目进行投资,把握科技产业的投资机遇,拓展投资渠道。本次投资近期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 分析
(一)产业基金尚未设立,存在未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设立基金的风险,相关条款/安排可能根据基金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二)该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较长,所投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同 时,投资的企业可能受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出现业绩下滑等不利情 况,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甚至亏损。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相关法规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备查资料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021-11-12] (600571)信雅达: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海宁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出资占比为 16.57%。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9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分别披露的《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0)。
经海宁擎川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海宁擎川拟引进两位新合伙人,基金规模由18,100万元增至22,000万元,原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变更,引进的两位新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海宁擎川全体合伙人对《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近日,公司收到海宁擎川的通知,海宁擎川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加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方毅
3、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清田路1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68946500X7
5、注册资本:35222.630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塑胶手套(PVC和PE等)、橡胶手套(丁腈橡胶和天然橡胶
等)、隔离衣、医用隔离面罩及其它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口罩、洗手液、湿巾的生产和销售,PVC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楼晓莉
1、姓名:楼晓莉
2、身份证号:330104********1367
3、国籍:中国国籍
4、住址:杭州市上城区
二、本次变更前后,海宁擎川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变更前: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证件编号 额(万 出资比例
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 普通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 1.1049%
资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9131000069157431XL
浙江海象新材料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00.00 27.6242%
股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0852709304
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6.5746%
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000253917765N
费禹铭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623************
孙建成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602************
金璟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782************
姚锋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5.5249%
伙人 330419************
浙江莱恩智创节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0.00 5.5249%
能服务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MA2BBUJ97C
海宁市泛半导体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投资有限公 伙人 91330481MA29FGR730 4,900.00 27.0718%
司
合计 18,100.00 100.0000%
变更后: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证件编号 额(万 出资比例
元)
上海融玺创业投 普通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0.00 0.9090%
资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9131000069157431XL
浙江海象新材料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000.00 22.7273%
股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0852709304
信雅达科技股份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3.6363%
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000253917765N
费禹铭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623************
孙建成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602************
金璟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782************
姚锋 有限合 身份证号码 1,000.00 4.5455%
伙人 330419************
浙江莱恩智创科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0.00 4.5455%
技有限公司 伙人 91330481MA2BBUJ97C
海宁市泛半导体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投资有限公 伙人 91330481MA29FGR730 4,900.00 22.2727%
司
英科医疗科技股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00.00 13.6363%
份有限公司 伙人 9137030068946500X7
楼晓莉 有限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00.00 4.0909%
伙人 330104********1367
合计 22,000.00 100.0000%
三、本次合伙协议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协议4.2条:“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9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修改后:“本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每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500万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下,调整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及最低认缴出资额。”
(二)原协议7.3条:“本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借款除外)……。”
修改后:“合伙企业不得:……(2)向第三方出借资金(以股权投资为目的,
作为股权投资协议项下安排的1年期限以内借款除外,但借款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实缴金额的20%)……。”
(三)原协议7.5.1条:“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3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修改后:“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3名,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1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委员表决方能投资。”
原协议11.2条:“……(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后2年费率为1%/年……。”
修改后:“……(1)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2%/年,后2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本金<如有>)的1%/年……。”
除上述修改外,未对原《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任何实质性修改。
四、新增合伙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增合伙人的主要目的是为扩大海宁擎川的规模,进一步提升海宁擎川的投资能力,降低投资风险。此次增加合伙人后,海宁擎川仍由管理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0-30] (600571)信雅达: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98元
每股净资产: 2.70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1%
营业总收入: 9.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63亿元
[2021-09-25] (600571)信雅达: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5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储动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地块收储
动迁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临 2020-033 号、临 2020-034 号、临 2020-042 号)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签订《收储动迁协议》的公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收储动迁协议》,本次土地收储动迁以及补偿杭州天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明环保”或“子公司”)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总计为 14,980.6998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一期款项 7,490.3499 万元。
2021 年 2 月 2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二期款项 5,992.2799 万元。
2021 年 9 月 24 日,天明环保收到第三期款项 1,498.07 万元。
至此,天明环保因此次收储动迁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款项已全部收齐。因上述搬迁补偿将产生税收,目前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因此目前公司预计此次天明环保拥有的土地被收储事项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在 7000 万到 8000 万之间,具体金额尚不明确。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2021-09-14]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 2021-05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 现金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0,645,092.03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民初 1226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
有的公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
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
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号接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公告》(临 2020-
024))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王珏、沈佳琦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王珏、沈佳琦请求本案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民事裁定书(2020)浙 01 民初 1226号之一》,根据裁定,本案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公司不服该民事裁定,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20-061))
2021 年 4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根据法院裁定,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之一民事裁定,本案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11))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本案事实与理由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执行人”)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
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被告一王珏系刁建敏原配偶,被告二沈佳琦系王靖原配偶,并且刁建敏、王靖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是王珏和刁建敏、沈佳琦和王靖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故王珏、沈佳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王珏、被告二沈佳琦对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 民初 1407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确定的第三人一刁建敏、第三人二王靖以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现金补偿(共计人民币
257,562,825.93 元)及利息损失(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返还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 2,882,266.1 元)及利息损失
(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的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0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三、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中院签发的(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 1,345,02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350,025 元,由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 01 民初 1226 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1]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5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
司股票 1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科技”)
于 2021 年 9 月 10 告知本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止共计减持本公司 4,779,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宁波经济技术开 其他股东:股 21,979,200 4.6% IPO 前取得:5,239,570
发区春秋科技开 权分置改革时 股
放有限公司 做出承诺的股 其他方式取得:
东 16,739,63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信雅达非流通股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
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宁波经济技术开 4,779,200 1% 2018/12/26~ 集中竞 6.56- 47,691,685 已完成 17,200,000 3.61%
发区春秋科技开 2021/9/9 价交易 12.2
放有限公司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说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放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减持公司股份之前无需披露减持计划。此次披露集中竞价减持结果系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9/11
[2021-09-02] (600571)信雅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3,491,012 99.82 221,100 0.18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翟栋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2] (600571)信雅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
9 月 1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9 月 1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8 月 31 日、9 月 1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半年度报告显示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9,017,784.26 元,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他相关方的书面回函
[2021-08-31] (600571)信雅达: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2.82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2%
营业总收入: 6.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2亿元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43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通讯表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2021-045 号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2021-046 号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资料
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1-04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277,429 元。 477,021,629 元。
2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39,277,42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477,021,62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439,277,429 股。 为:普通股 477,021,629 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5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何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简历:
何阳女士,中国国籍,1988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016 年 5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2021-08-17] (600571)信雅达: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内容参见公司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1 信雅达 2021/8/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8 月 30 号两天,上午 9:00
-下午 4:0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1)、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
2)、现场会议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 话:0571-56686791
传 真:0571-56686777
邮 编:310053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12] (600571)信雅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774.42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6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1-031)。
3、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魏美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信雅达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二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6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774.42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65 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37.58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
予对象由 501 人调整为 465 人,实际授予数量由 3,912 万股调整为 3,774.42 万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43,927.7429 万股的 8.59%。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万股) 占总数比例(%) 占 股 本 比 例
(%)
耿俊岭 董事长 60 1.441 0.137
张健 副董事长 60 1.441 0.137
朱宝文 董事 60 1.441 0.137
李峰 副董事长 60 1.441 0.137
徐丽君 董事、财务总监 60 1.441 0.137
林路 总裁 50 1.201 0.114
魏宽宏 副总裁 50 1.201 0.114
施宇伦 副总裁 60 1.441 0.137
魏致善 副总裁 40 0.961 0.091
陈宇 副总裁 40 0.961 0.091
韩剑波 副总裁 40 0.961 0.091
叶晖 副总裁、董秘 40 0.961 0.091
李亚男 财务部总经理 25 0.601 0.057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 3,129.42 75.183 7.124
务)骨干(452 人)
预留 525.58 9.322 0.883
合计(465 人) 4300 100.000 9.789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计划有效期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 40%
制性股票第一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30%
制性股票第二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30%
制性股票第三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信雅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4 号),验证截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
公司已收到耿俊岭等 465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捌拾贰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126,820,512.00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641.51 元后净额为 126,697,870.49 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 本 ) 37,744,2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8,953,670.49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774.42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17.78%变为 16.37%,该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号)。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66,606 37,744,200 46,310,806
无限售条件流通 430,710,823 0 430,710,823
股份
合计 439,277,429 37,744,200 477,021,62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授予的 3,774.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 15,097.
[2021-08-12] (600571)信雅达:关于持股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引起的被动稀释,不
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7.78%降至 16.3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774.42 万股,由 439,277,429 股增加至 477,021,62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信雅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号)。
二、 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前,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106,00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8%。本次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后,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6.37%。
具体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杭州信雅
达电子有 78,106,006 17.78% 78,106,006 16.37%
限公司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新股导致公司股
本增加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10] (600571)信雅达: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 26,574.93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由于本
次判决执行尚未完毕,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判决情况
公司就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判决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情况如下:1、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刁建敏持有的公司股票 113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王靖持有的公司股票 39,000 股;公司以 1 元回购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362,676 股。2、被告刁建敏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69,972,821.11 元;被告王靖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51,917,662.88 元;
被 告 上 海 科 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向 公 司 支 付 现 金 补 偿
35,672,341.94 元。3、被告刁建敏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1,849,173.55元;被告王靖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561,646.75 元;被告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返还现金分红 471,445.8 元。4、被告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三项的支付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9-039))
二、 本次判决的执行进展
公司已完成回购上述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401,789 股,并且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 2020-025))。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 416,381.99 元。
上述诉讼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上述诉讼案件执行款合计 5,981,434.64 元(已扣除执行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目前无法就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公司将根据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9)浙 01 执 1175 号》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7] (600571)信雅达: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股票简称:信雅达 股票代码:600571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乐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沈乐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沈乐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沈乐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乐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7-12] (600571)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38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2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 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277,429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6,641,034.38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15 - 2021/7/16 2021/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 托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 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 金红利,未办 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杭州信 雅达电子有限 公司、郭华强、宁波经 济技术开发区春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朱宝文、王靖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3.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由 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 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
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9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 可按照规定在 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
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 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 央结算有限公 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8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 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 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2 元。
3.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 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税 前每股人民币 0.22 元。
(2)根据《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98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2021-06-23] (600571)信雅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34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及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名,会议发出通讯表
决票 9 张,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0 万股。根据公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8人调整为501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4,3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940 万股调整为 3,91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 万股调整
为 388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完成过程中,公司将先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58 元/股调整为 3.3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董事耿俊岭先生、张健先生、朱宝文先生、李峰先生和徐丽君女士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2 日为授予
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3.36 元/股,向 5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2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董事耿俊岭先生、张健先生、朱宝文先生、李峰先生和徐丽君女士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6 月 22 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人民币 3.36 元/股的调整后授予价格向 50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12 万股。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