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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485什么时候复牌?-*ST信威停牌最新消息
 ≈≈*ST信威600485≈≈(更新:21.05.26)
[2021-05-26]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216 号),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ST信威
  3、股票代码:600485
  4、摘牌日期:2021年6月1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已于
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7.11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
订)》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5条等规定,本所在公告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
14.3.28条等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公司股票无退市整理期的相关说明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五、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802618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
    六、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5条的规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1年6月1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日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2021-05-26]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5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216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公司股票将在2021年6月1日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后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安排
  1、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其股票方可在股转系统进行挂牌转让。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代办机构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机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预计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开始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
  3、公司正在推进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机构的聘请工作,待代办机构选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终止上市后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10-62802618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信威大厦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05-25]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2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度公司债券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发行了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别简称“16 信集 01”、“16 信
集 02”和“16 信集 0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信集 01”、“16 信集
02”和“16 信集 03”的受托管理人,于近期召集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6信集01、16信集02和16信集03的基本情况
    (一)16信集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信集01;
  3、债券代码:145100;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发行时票面利率为6.30%;2018年9月5日,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票面利率上调至7.5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2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8年10月25日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5日;
  11、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2017年至2019年的10月25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7至2018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 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集01”、“16信集02”、“16信集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4、信用级别:本期债券不做评级。
    (二)16信集02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信集02;
  3、债券代码:145151;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1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发行时票面利率为6.80%;2018年10月17日,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票面利率上调至7.50%;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8年11月14日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1月14日;
  11、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2017年至2019年的11月14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17至2018年1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集01”、“16信集02”、“16信集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4、信用级别:本期债券不做评级。
    (三)16信集03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16信集03;
  3、债券代码:145219;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7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80%;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2月5日;
  9、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2017年至2019年的12月5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集01”、“16信集02”、“16信集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2、信用级别:本期债券不做评级。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期召集了“16信集01”、“16信集02”和“16信集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征集债券持有人关于后续风险处置方案的意见,并审议《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措施及费用承担方式的议案》。会议议案未获“16信集01”和“16信集03”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已获“16信集
02”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16信集02”信用风险为“违约类”。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与投资人协商后续债务延期或其他债务重组方案,并将根据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涉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债务未来陆续宣布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将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复牌并继续推进
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不接受反垄断审查申请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就该诉讼,基辅当地法院2021年3月30日做出裁定,认定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做出的拒绝接收2020年10月23日所提交反垄断审查申请的决定无效,要求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依法接收该申请。2020年12月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收到北京天骄通知,由于受到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告知北京天
骄,根据乌克兰《制裁法》、《保护经济竞争法》,不接受双方此前提交的反垄断
审查申请。
    (二 )关于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的应对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及其下属公司
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均被乌克
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
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京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按规定
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2021 年 3 月 9 日,北京天骄下属公司已向乌克兰最高法
院提出诉讼,要求判令撤销上述制裁,该诉讼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得到登记;公
司、北京天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等针对制裁的诉讼,也在积极准备过程中。公司及北京天骄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于上述事项的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本次
重组依然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公司2020年度被会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交易对
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公司2020年度净
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公司2020年度继续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
险。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05-25] (600485)*ST信威:关于终止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关于终止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2021-05-25
上证公告(股退)【2021】050号
因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4月30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7.11亿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2021年4月29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5条等规定,本所在公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3.27条、第14.3.28条等规定,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如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2021-04-30]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翠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因融资困难,经营压力大,资金链紧张,未能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我们同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探讨了解决募集资金归还问题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应收账款催收、担保履约金催收、尽快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和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公司 2020 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
零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金使用与募投项目进展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综合授信申请方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21 年度综合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 授信人: 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
  2、 授信申请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 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150亿元人民币;
  4、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跨境直贷等;
  5、 授信担保方式:信用方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其他授信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6、 授信使用: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跨境直贷等标准化融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其他非标准化形式融资;
  7、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综合授信申请方案经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8、 负责部门:公司投融资管理部门;
  9、 公司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可视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间接融资审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600485)*ST信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元
    每股净资产: -5.1497元
    营业总收入: 2321.1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6亿元

[2021-04-30] (600485)*ST信威: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16元
    每股净资产: -5.0315元
    营业总收入: 2.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84亿元

[2021-04-30]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
  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5,823,0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4.483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余睿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公司董事程宗智、独立董事罗建钢、王涌、
          刘辛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段茂忠、监事刘力因工作原因未能
          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铮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王靖、副总裁蒋伯峰、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余睿、副总裁郑路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
          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697,844,083 97.4883 17,499,632  2.4446  479,365  0.06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股票  533,177,041  96.7379  17,499,632  3.1750  479,365  0.0871
被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后不进
入退市整理期
并继续推进重
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关联股东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蒋伯峰、刘昀、许德怀、周葆华回避表决;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志文、吴伟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威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9]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如议案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
      期交易;如议案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
      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信威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所有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再次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        √
      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靖、蒋伯峰、刘昀、许德怀、周葆华
5、如议案 1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如议案 1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5        *ST 信威          2021/4/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 17:00)。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5: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传真:010-62802688
邮箱:investor@xinwei.com.cn
联系人:王铮 胡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
 1  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1-04-28] (600485)*ST信威: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通知,北京信威于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债券简称“16 信威 02”),北京信威应于 2021 年4 月 27 日支付上述债券到期本金和利息。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威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无法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6信威02”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
  3. 债券简称:16信威02
  4. 债券代码:136418
  5. 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当前余额人民币4.97亿元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80%,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二年末、第四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票面利率:6.80%,在债券存续期内第1年、第2年内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以及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2018年3月9日,北京信威发布《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16信威02”存续期内后三个计息年度(2018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的票面
利率调整为7.80%。
  9.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4月27日。
  10. 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8年4月27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4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20年4月27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 担保情况:经分别于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22日和2020年1月8日召集“16信威02”2018年第一次和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对本期债券设置了资产抵质押担保及资产转让;
  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威01”、“16信威02”、“16信威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2. 评级:2020年3月8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终止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28日,评级不再更新。
  13.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无法按期兑付兑息情况
  由于公司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大,无法按期支付“16信威02”本金及利息。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与投资人协商后续债务延期或其他债务重组方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4 月向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准许拍卖或变卖本期债券抵押物,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已做出裁定并下达执行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月 17 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临 2020-042))。公司及子公司华达地产就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配合法院进行拍卖变卖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涉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债务未来陆续宣布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将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17]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复牌并继续推进
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不接受反垄断审查申请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就该诉讼,基辅当地法院2021年3月30日做出裁定,认定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做出的拒绝接收2020年10月23日所提交反垄断审查申请的决定无效,要求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依法接收该申请。2020年12月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收到北京天骄通知,由于受到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告知北京天
骄,根据乌克兰《制裁法》、《保护经济竞争法》,不接受双方此前提交的反垄断
审查申请。
    (二 )关于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的应对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及其下属公司
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均被乌克
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
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京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按规定
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2021 年 3 月 9 日,北京天骄下属公司已向乌克兰最高法
院提出诉讼,要求判令撤销上述制裁,该诉讼已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得到登记;公
司、北京天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等针对制裁的诉讼,也在积极准备过程中。公司及北京天骄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于上述事项的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本次
重组依然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公司2019年度被会
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完全消除,交易对
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公司预计2020年
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2021-04-14]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发生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起停牌,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暂停上市。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14.3.1 条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4-14]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
      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股东大会对此议案进行审议。
      若此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若此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
      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直接终止。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披
露了《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临 2021-010),提示了关于公司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相关风险。现将相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且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
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
案”),并将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
行审议,本次重组关联方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若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直接终止。
  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2021-04-14]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如议案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
      期交易;如议案1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
      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        √
      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靖、蒋伯峰、刘昀、许德怀、周葆华
5、如议案 1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如议案 1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5        *ST 信威          2021/4/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 17:00)。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5: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802618
传真:010-62802688
邮箱:investor@xinwei.com.cn
联系人:王铮 胡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
 1  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2021-04-14]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百
零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点
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7 号楼信威大厦一层公司会议室。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
核算,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的要求:“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后续适用原《上市规则》决定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故公司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4.3.1 条第(一)项的规定,
若公司 2020 年度发生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且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董
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认为,本次重组将是上市公司持续生存发展的关键环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投资者对马达西奇的股权和所有权并未被剥夺,仍可按照所有权人意愿继续开展重组工作。通过本次收购项目的成功引进和实施,可成体系引进产业资源和成熟的技术平台、高水平人才队伍,为短时间内有效缩短与国外行业差距、提升国内航空发动机供给和保障能力,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起到积极和关键的作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置入优质高端航空产业制造资产,提升公司自身资产质量,促使公司获得持久的竞争力和长远的良好发展前景,更可为广大投资者提供良好回报。故公司董事会拟在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
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拟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本次重组关联方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若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议案,则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直接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其中关联董事王
靖先生和蒋伯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对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应当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基金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内外大型投资机构和电信运营企业等合作,拟出资约 26 亿美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发起设立 5G 基金(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125)。
  (一)项目进展情况
  自筹划本项目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本项目需事先取得商务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期间公司积极准备材料进行申报,但未能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时,公司与潜在合作方、公司债权人就交易方案进行了协商谈判,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二)终止本项目的原因
  由于地理位置与时差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期与海外运营商沟通效率不高,此后由于 2020 年初新冠疫情陆续在全球范围爆发且至今仍在国外蔓延,对海外运营商的审计等相关工作无法开展。同时,对外投资审批事宜至今未能取得实质进展。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故决定终止本项目。
  (三)终止本项目的影响
  鉴于本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终止推进本项目是经过公司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2021-04-01]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暂停上市,如公司在 2020 年度业绩预告所
      披露,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2020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
      沟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因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且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
      过并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
      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
      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重组事项,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继续推进重组事项,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
      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
      理期交易。
    一、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发布《信威集团
20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 2021-005),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
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的要求:“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本所后续适用原《上市规则》决定公司股票是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故公司仍适用原《上市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第 14.3.1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发生上述情形,
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存在被强制退市风险,且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股票在终止上市后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次重组关联方王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议题回避表决)。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重组事项,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继续推进重组事项,则公司股票将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直接终止上市,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由于受到乌克兰政府非法制裁,未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非法冻结;此外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2021-03-19] (600485)*ST信威: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不接受反垄断审查申请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2020年12月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收到北京天骄通知,由于受到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告知北京天骄,根据乌克兰《制裁法》、《保护经济竞争法》,不接受双方此前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
    (二)关于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的应对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及其下属公司HongKongSkyrizonHoldingsLimited、SkyrizonAircraftHoldingsLimited均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京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2021年3月9日,北京天骄下属公司已向乌克兰最高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令撤销上述制裁,该诉讼已于2021年3月10日得到登记;公司、北京天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等针对制裁的诉讼,也在积极准备过程中。公司及北京天骄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于上述事项的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本次重组依然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021-02-19]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经 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 复牌并继续推进
    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
    不 接 受 反垄断审查申请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天骄 与乌克兰 DCH 集
    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 2020 年 8 月 4
    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 DCH 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简称“双方 向乌克兰
    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 2020 年 9 月 23 日, 双方补充材料并 再次递
    交反垄断申请 2 020 年 1 0 月 2 3 日, 充分考虑 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 后 双
    方 再一次 递交了反垄断申请。 2020 年 11 月 19 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
    委员 会 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
    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
    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双方向乌克兰反
    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北京天骄通知 由于 受到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
    施 (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 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
    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临 2021 006 )))),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 告知北京天
    骄, 根据乌克兰《制裁法》、《保护经济竞争法》, 不接受 双方 此前提交的反垄断
    审查申请 。
    (二
    )关于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的应对情况
    2
    2021
    2021年年11月月29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及其下属公司及其下属公司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均被乌克均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2021年年22月月2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20212021--006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及北京北京天骄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已按规定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及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及北京北京天骄天骄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产重组工作。对于上述事项的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上述事项的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公司本次本次重组重组依然依然尚需取得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方可推进;此外公司公司20192019年度年度被会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因公司
    因公司20172017年度年度、、22018018年度年度和和20192019年度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润为负值,公司20182018年度年度和和20192019年度年度被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公司股票已于司股票已于20202020年年55月月1515日起被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公司预计由于公司预计20202020年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2021-02-05]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 4月 27日起停牌。经 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于 2019年 7月 12日 复牌并继续推进
    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在审核中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北京天骄 与乌克兰 DCH集团
    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 2020年 8月 4日,
    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 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简称“双方 向乌克兰反垄
    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 2020年 9月 23日, 双方补充材料并 再次递交反
    垄断申请 2020年 10月 23日, 充分考虑 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 后 双方 再
    一次 递交了反垄断申请。 2020年 11月 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
    会 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
    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
    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 2020年 12月 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
    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尚未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最终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
    (二
    关于 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的 应对情况
    2021年 1月 29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北京天骄 及其下属公司
    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 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均被乌克
    兰政府实施制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2日披露的《信威集团 关于被乌
    2
    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临》(临2021--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北京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及时汇报给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及北京天骄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已及时汇报给国家有关部委。
    (三)调整
    (三)调整《意向协议》中相关安排
    公司与王靖、杜涛于
    公司与王靖、杜涛于2017年年7月月25日签署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日签署了《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之资产购买意向协议》(简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之资产购买意向协议》(简称称““《意向协议》《意向协议》””)),并于,并于2018年年7月月25日签订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日签订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为2018年年6月月30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修改为自《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贰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修改为自《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贰年内。年内。2019年年7月月25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本次资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9年年6月月30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长至长至2019年年12月月31日。日。2019年年12月月30日,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三)),,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19年年12月月31日,将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长至《意向协议》排他期延长至2020年年12月月31日。日。
    2021年年1月月26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日,公司与王靖、杜涛签署了《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四),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将本次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修改为2021年年3月月31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日,将《意向协议》排他期延长至长至2021年年4月月30日。日。
    三、风险提示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公司本次本次重组重组依然依然尚需取得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方可推进;此外公司公司2019年度年度被会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因公司
    因公司2017年度年度、、2018年度年度和和2019年度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年度和和2019年度年度被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公司股票已于司股票已于2020年年5月月15日起被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公司预计由于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度净利润继续为负,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3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2021-02-02]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乌克兰政府实施制裁措施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
    风险提示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天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 、 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 ,均在乌克兰政
    府制裁名单之内。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 。
    2021 年 1 月 29 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关
    注到,乌克兰总统府官网连续发布了两份文件( 乌克兰总统第 29/2021 号令 和
    乌克兰总统第 36/2021 号令 ””),对有关中国公司和中国公民实 施 个人特别经济
    措施和其他限制性措施(制裁) 。制裁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 效,为期三年 。
    经公司核实及询问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骄公司
    确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天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Hong Kong
    Skyrizon Holdings Limited 、 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 ,均在乌克兰政府制
    裁名单之内。制裁措施包括: 1 )冻结资产 2 )限制贸易 3 )限制、部分或完全
    禁止通过航班和船只过境乌克兰; 4 防止在乌克兰境外撤资; 5 )完全禁止受本法
    制裁的实体所发行的证券交易; 6 )禁止增加外国居民、外国、参与者为非居民或
    外国的法人实体拥有 10% 或以上的法定资本或对该法人实体的管理或活动有影响的
    公司、企业的法定资本; 7 )取消为合同和协议的签订而进行的正式访问、会议、
    谈判; 8 )其他符合本法规定的适用原则的制裁措施(禁止企业实体的集中)。 受此
    次制裁影响,原定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延期举行,
    具体召开日期待定。
    公司注意到,上述总统令并未说明实施 该等制裁的具体原因。初步判断,此制
    裁行动与天骄公司投资乌克兰马达西奇公司 并开展正常国际合作项目有关 与
    2
    20212021年年11月月1414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BIS)将天骄公司列入军事最终用户)将天骄公司列入军事最终用户((MEUMEU)清单的行动目的一致)清单的行动目的一致。。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本次制裁将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该事件也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追回乌克兰项目买方信贷担保履约损失造成负面影响。该事件也可能会对公司未来追回乌克兰项目买方信贷担保履约损失的反担保赔偿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还要根据该事件后续进展进一步的反担保赔偿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还要根据该事件后续进展进一步评估测算。此外,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子公司重庆信威,目前还存在对乌克兰客评估测算。此外,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子公司重庆信威,目前还存在对乌克兰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为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为605,128605,128美元,亦美元,亦可能会因该事件影响其可及时收回性可能会因该事件影响其可及时收回性,,但但由于重庆信威目前因为已进入破产程序,被由于重庆信威目前因为已进入破产程序,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已不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已不对其具有控制权,重庆信威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重庆信威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损益造成影响未来损益造成影响。。 公司及天骄公司正在密切关注有关进展,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将按公司及天骄公司正在密切关注有关进展,已启动应对工作机制,相关情况将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及天骄公司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规定及时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公司及天骄公司必将继续努力,坚定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件的发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事件的发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22月月22日日

[2021-01-30]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485 证券简称: :*ST 信威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0 5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 预计 公司 20 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32 亿元 。
    2
    、 预计公司 20 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4 亿元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北京信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 2020年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 亿 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4 亿 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3,611.9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2,556.05万元
    (二)每股收益:-6.3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子公司重庆信威失去控制权而确认的投资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2020年4月,公司子公司重庆信威由于债权人申请而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其失去控制权,故当年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确认了对重庆信威的投资损失约8亿,确认信用资产损失约9亿元。
    2、财务费用的影响
    2020年,公司大部分原融资已经陆续逾期,且部分金融机构也对公司进行了诉讼,故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诉讼判决书确认了相应的利息、逾期利息,以及罚息、违约金等,最终确认财务费用约12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发生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11月月3030日日

[2021-01-22]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子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1-004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兑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威”)通知,北京信威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债券简称“16信威01”),北京信威应于2021年1月25日支付上述债券2020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4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威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无法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6信威01”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信威01
    3、债券代码:136192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时票面年利率为6.60%,附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年12 月12日,公司发布《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将本期债券利率上调至7.50%。
    5、发行规模:人民币5.00亿元
    6、债券余额:人民币5.00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即每张人民币100元
    8、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6年1月25日
    2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19年1月25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但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经于2019年7月4日召集“16信威01”、“16信威02”、“16信威03”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先生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
    13、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评定,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20年3月8日,大公国际发布《大公关于终止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决定终止公司主体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的跟踪评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无法按期兑付兑息情况
    由于公司为海外项目提供担保陆续发生担保履约,且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复杂,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大,无法按期支付“16信威01”本金及利息。
    三、后续安排
    公司正协商后续债务偿还计划,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告所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涉及加速到期条款的债务未来陆续宣布加速到期以及公司将面临重大诉讼或仲裁增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公司债务的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
    3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2021-01-18]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临时公告的更正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临2021-002),经检查发现公告中有一项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0年4月30日。
    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30日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2021-01-16]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2021-00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2日起被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经公司初步核算,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同时,经公司与审计机构的初步沟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可能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发生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4月21日起停牌,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暂停上市。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0年4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
    2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14.3.1条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2021-01-05]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在审核中
    北京天骄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2020年12月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最终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 )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北京天骄通知,依据乌克兰国家法律规定,作为马达西奇公司股东,北京天骄子公司(即:Skyrizon Aircraft Holdings Limited)联合MS-4有限责任公司(即:ТОВАРИСТВО З ОБМЕЖЕНОЮ
    2
    В?ДПОВ?ДАЛЬН?СТЮ МС-4)于乌克兰时间2020年12月31日发出了召开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通知内容,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计划于乌克兰时间2021年1月31日召开,拟表决如下议题:解聘并选举马达西奇公司监事会(马达西奇公司的最高控制和监管机构)成员、修订《马达西奇公司章程》。该通知已通过乌克兰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公开渠道披露。
    公司将根据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次马达西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是其股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权力选举新的监事会成员并修订其公司章程的会议,公司本次重组依然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方可推进;此外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临2020-020))。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信威集团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12)。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2020-12-22]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0-062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在审核中
    鉴于目前北京天骄及其子公司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的商业合作基础已经发生变化,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回之前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共同提交的反垄断申请。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2020年12月18日,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最终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2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临2020-020))。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信威集团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12)。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2020-11-21] (600485)*ST信威:信威集团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信威 公告编号:临 2020-06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2日复牌并继续推进此次重组,此后公司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重组进展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反垄断审查事项尚在审核中
    鉴于目前北京天骄及其子公司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的商业合作基础已经发生变化,北京天骄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航空发动机项目合作一事开展洽商,并达成一致。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回之前与乌克兰国防工业国家康采恩共同提交的反垄断申请。2020年8月4日,北京天骄子公司与乌克兰DCH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简称“双方”)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共同提交了新的反垄断申请;2020年9月23日,双方补充材料并再次递交反垄断申请;2020年10月23日,充分考虑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回复意见后,双方再一次递交了反垄断申请。2020年11月19日,北京天骄子公司就乌克兰反垄断委员涉嫌错误引用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而拒绝接收反垄断审查申请事项,向乌克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撤销此等拒绝接收的决定并对双方所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进行评审。同时,双方将在近期再次共同提交反垄断审查申请。
    经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最终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2
    本次重组尚需取得乌克兰反垄断委员会的批准,公司2019年度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尚未消除,交易对象及标的资产股份被冻结,上述事项使得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终止或变更的可能性(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的《信威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的公告》(临2020-020))。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目前面临的其他风险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披露的《信威集团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12)。
    对于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分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1日

[2020-10-31] (600485)*ST信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4.2922元
    营业总收入: 1.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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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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