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0什么时候复牌?-凌云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凌云股份600480≈≈(更新:22.02.23)
[2022-02-2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推举监事会召集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监事会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个人原因,王世宏先生不再担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监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举孙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直至公司改选出新任监事会主席。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工作。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长工作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00 万元到
2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403 万元到 17,903 万元,同比增长 162.45%
到 177.3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6,500 万元到 2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403 万元到 17,903
万元,同比增长 162.45 %到 177.31%。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400 万元到 22,9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0,148 万元到 21,648 万元,
同比增长 1,609.27%到 1,729.07%。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本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产品组合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紧抓汽车轻量化、电动化发展机遇,持续提高核心客户市场占有率,热成型产品、汽车管路系统、新能源电池壳等核心产品需求旺盛,高附加值订单比重显著提升。其中,热成型产品、汽车管路系统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新能源电池壳产品的重点项目陆续量产,促进新动能加快形成,质量效益稳步提高。
2.公司持续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方案,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生产运营效率和集中管控效果,产业链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二)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 号)文件(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9,038,455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向辉、辛娜
联系电话:0312-3676646、0312-3951002
传真:0312-3951234
电子邮箱:chenxianghui@lygf.com、xinning@lygf.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书存、王建
联系人:于颖欣、杨克武
联系电话:010-85156387、010-86451772
传真:010-85130542
电子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何瑜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久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何瑜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何瑜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久安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李久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冯浩宇先生、戴小科先生、何瑜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
冯浩宇: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调度、现场工艺主管、生产部技术经理,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箱体制造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大集团副总裁,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研发中心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小科: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凌云机械厂三分厂助理工程师,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公司工程师、采购部经理,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芜湖)公司副总经理,耐世特凌云驱动系统(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瑜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亚大集团副总裁,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2-01-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因工作调整,何瑜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浩宇先生、戴小科先生、何瑜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辞职、聘任副总经理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罗开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 202 1 0 6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罗开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总经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
调整 罗开全先生 不再担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
总经理职务 ,继续 担任 公司 董事长 、董事 及 董事会 下设 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务 。 本
次公司总经理调整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
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尽快完成总经理选聘工作。
罗开全
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 罗
开全 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12 月 4 日
[2021-11-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6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实际已经收到及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为 1,092.71 万元,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补助金额 补助到账 获得补助 补助依据
(万元) 时间 原因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关于
12.11 2021 年 5 月 奖励 对我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的奖
凌云工业股份 励办法
有限公司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
2021 年 9 月 稳岗补贴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
61.56 岗扩就业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函
[2021]5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
柳州凌云汽车 “专精特 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重大
零部件有限公司 60.00 2021 年 5 月 新”奖励 产业发展、重大促销活动资金(中小
资金 企业发展付出)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
知(桂工信企业[2021]71 号)
“专精特
50.00 2021 年 2 月 新”奖励
资金(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
级补助) 布 2017 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凌云工业股份 “专精特 企业名单的通知
(芜湖)有限公司 10.00 2021 年 9 月 新”奖励
资金(市
级补助)
科技创新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
20.00 2021年11月 奖金 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的通
知(高新技术类)
残疾人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
13.49 2021 年 3 月 就业岗位 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北京世东凌云 补贴
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关于
46.97 2021 年 5 月 奖励 对我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的奖
励办法
四川亚大塑料 产业扶持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制品有限公司 44.00 2021年10月 资金 促进四川都江堰经开区加快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都办发[2017]41 号)
成都凌云汽车 疫情防控 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
零部件有限公司 40.00 2021 年 8 月 期间稳定 报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增长奖励项目
增长奖励 的通知(成经开经信发[2021]16 号)
软件信息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
上海凌云工业 40.00 2021 年 6 月 服务业扶 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度青浦区“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持资金 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的通
知(青科委[2020]128 号)
北京北方凌云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
悬置系统科技 36.03 2021 年 2 月 基金 柔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的
有限公司 通知(怀政发[2016]59 号)
上海凌云瑞升 2021 年 1-10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软件产品
燃烧设备有限 213.52 月 软件退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公司 号)
长春亚大汽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
零件制造有限 26.34 2021 年 9 月 新型学徒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
公司 补贴 徒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吉 人 社 联 字
[2019]72 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
22.50 2021 年 9 月 局关于下达 2020 年青浦区科技小巨
人工程项目和扶持资金的通知(青科
上海凌云汽车 小巨人扶 委[2020]162 号)
模具有限公司 持资金 青浦区科技委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下
60.00 2021年11月 达 2021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项目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青科委
[2021]83 号)
亚大塑料制品 标准化 河北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关于收集
有限公司 20.00 2021 年 9 月 修订资助 2020 年标准化资助企业有关信息的
经费 通知
河北亚大汽车 标准化 河北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关于收集
塑料制品有限 20.00 2021 年 9 月 修订资助 2020 年标准化资助企业有关信息的
公司 经费 通知
省评定 保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 2019 年
10.00 2021 年 2 月 项目奖励 度省评定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
阔丹凌云汽车 资金 建[2020]88 号)
胶管有限公司 技术创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0 年新建
20.00 2021 年 4 月 奖励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冀科平函
[2020])
高质量发 中共廊坊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廊坊开
廊坊舒畅汽车 年 月 展优秀企 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 2020 年度
零部件有限公司 20.00 2021 6 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的决定(廊开工
业奖励 [2021]22 号)
高企奖励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获批高新技术企
10.00 2021 年 3 月 资金 业市级分年度奖励资金(第三年度)
江苏凌云恒晋 的通知(扬财教[2020]89 号)
汽车零部件有 中小企业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限公司 年 月 融通型载 关于下达 2020 年汽车园大中小企业
17.00 2021 4 融通型特色载体专项资金奖补计划
体奖励 的通知
困难企业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推举董事罗开全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议案》
同意信虎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罗开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罗开全;委员:何瑜鹏、傅继军、郑元武、马朝松。
2、审计委员会(无变化):
主任委员:马朝松;委员:罗开全、郑元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继军;委员:罗开全、王悦、郑元武、马朝松。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元武;委员:罗开全、何瑜鹏、傅继军、马朝松。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合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同意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衍生金融产品业务,交易金额与公司国际业务量匹配,规模不超过 4.22 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
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5,000 万元、澳大利亚乔治·费歇尔工业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增资 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700 万
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能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35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350 万元。增资完成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400 万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4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2,20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2,2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795.30 万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4,795.3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2,349.3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2,446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49%。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以上(五)至(八)项增资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并将其存量业务转移至公司其他生产基地,对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等进行转移、对人员进行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的议案》
为减少产品亏损,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意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并终止现有产品配套业务,对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等进行转移、对人员进行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日本株式会社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业务战略及规划的考量,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分析论证,同意公司终止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日本株式会社,不再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形式的办事处。现有日本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开拓日系市场,畅通与日系主机厂技术交流。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6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乔治·费歇尔工业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70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
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400 万元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4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关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795.3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795.3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49%,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6.29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
营业总收入: 114.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亿元
[2021-09-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0 号)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与发
行对象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凌云集团、中兵投资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资金来源、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及不进行短线交易事项进行如下说明和承诺:
一、凌云集团承诺
“(一)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本公司用于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所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1、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本公司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本公司拟认购金额为 35,000 万元,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三)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行为;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违规买卖凌云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凌云股份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本承诺函提交给凌云股份,同意由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中兵投资承诺
“(一)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本公司用于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所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1、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本公司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本公司拟认购金额为 15,000 万元,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三)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行为;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违规买卖凌云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凌云股份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本承诺函提交给凌云股份,同意由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1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091,4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09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信虎峰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518,802 98.6065 572,600 1.393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1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有 40,518,802 98.6065 572,600 1.3935 0 0.0000
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不涉及逐项表决、特别决议。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
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256,159,956
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
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0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上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49.9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 25,948 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收购完成后,凌云吉
恩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凌云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042、2021-050)。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凌云吉恩斯完成了本次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076951566H
名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注册资本: 叁亿陆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3-08-21 至 2063-08-20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热成型产品及相关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凌云吉恩斯主要生产热成型汽车结构件,主要应用于燃油或新能源汽车,顺应汽车行业轻量化发展趋势。本次收购完成后,凌云吉恩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凌云吉恩斯的决策管理效率,统筹深化资源调配,进一步扩大上海、太仓、烟台、广州、长春等生产基地的配套产能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在热成型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热成型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积极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1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八名,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021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申请的 6,200 万欧元借款额度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申请借
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信虎峰、罗开全、李松刚、何瑜鹏、王悦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延长向关联方借款额度期限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上午 10:00
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 √
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本通知同日对外进行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9/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
1 (香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5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德国 WAG 公司向中兵国际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德国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公司向关联方中兵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延长借款额度期限,有利于保证德国 WAG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6.31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4%
营业总收入: 78.8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亿元
[2021-08-2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7,216,9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78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信虎峰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7,166,101 99.9857 50,864 0.0143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7,166,101 99.9857 50,864 0.0143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10、 议案名称
[2021-08-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8 月 18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8/12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由于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推进,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 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10:00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4. 延期后的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四、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07]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765,340,374 股变更为 763,461,51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65,340,374 元变更为人民币 763,461,517 元。有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临时公告。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6014942964
名称: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信虎峰
注册资本: 柒亿陆仟叁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壹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热管道系统、大口径排水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钢材、机械设备、工装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 上午 10:00
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 √
的议案
7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 √
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 √
限公司 49.90%股权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 √
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4、7、8、9、10、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8/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49.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5,948 万元。本次交易前,凌云吉恩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凌云吉恩斯 49.9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凌云吉恩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以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交易对价并实施本次交易,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吉恩斯索利
特株式会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凌云吉恩斯的外方股东,本公司与其分别持有凌云吉恩斯50.10%、49.9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韩能九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址:忠清南道牙山市仁州面杰梅里 1043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名称:凌云吉恩斯 49.9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5,7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076951566H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1 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热成型产品及相关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交易前凌云吉恩斯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凌云股份 2,855.70 50.10%
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注 2,844.30 49.90%
注: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 49.90%的股权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凌云股份。
(四)凌云吉恩斯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6,193.27 129,642.50
负债总计 95,432.76 71,44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760.50 58,194.92
项目 2021 年 1-5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9,601.33 102,744.55
利润总额 3,745.11 4,237.73
净利润 2,762.22 3,309.54
注:凌云吉恩斯 2020 年度、2021 年 1-5 月份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五)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的 49.90%股权,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被司法冻结、执行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凌云吉恩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格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涉及的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1861 号),本次评估
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
果为:
1、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为
净资产账面值为 58,194.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6,224.81万元。
2、采用收益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为净资
产账面值为 58,194.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9,267.91 万元。
考虑被评估单位的未来预测受宏观因素影响较大,相较于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最终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凌云吉恩斯的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结论,确定了的凌云吉恩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6,224.81 万元,公司拟购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的股权比例为 49.90%,对应的股权价值为 28,056.18 万元。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收购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款为 25,948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签订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关于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转让方、受让方
受让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
(二) 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9.90%股权,标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 2,844.3 万美元,转让方确认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 转让对价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基准
日(“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确定标的股权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2.5948 亿元人民币。
(四)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双方确认,在评估基准日至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交割日”)的期间(“过渡期间”),转让方放弃基于标的股权对于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权,标的股权过渡期间发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五)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快启动本次标的股权的质押解除手续,双方与标的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后至交割日之前共同完成标的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2、受让方应负责并促使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启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手续。转让方应积极配合。
3、转让方同意标的公司在 4 年内继续使用现有公司名称,到期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现有公司名称。
(六)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以美元进行支付, 按付款当日基准汇率进行结算,手续费由受让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应于一个半月内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方应积极配合。
2、本协议项下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七) 转让完成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即享有标的股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八) 相关税费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有关标的股权的转让所得应自行申报纳税。本次股权转让中所发生的其他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九) 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形。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在交割时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转让方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十)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①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②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真实、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③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2、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①对违约方进行催告,要求其继续履行本协议;
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违约方仍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③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可预见的经济损失;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一) 其他约定
1、截至本协议生效日,标的公司所应支付转让方的账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支付,由受让方进行保证。 同时协议生效后标的公司与转让方相关技术转让协议终止。
2、双方同意,本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与凌云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与凌云集团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
要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以现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乙方认购数量=乙方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四)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1、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2、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 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乙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经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而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改正的,其他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密义务除外)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依法取得甲方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批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如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尽快返回原状。
二、 与中兵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与中兵投资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
要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以现金 1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乙方认购数量=乙方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四)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1、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2、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 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乙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经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而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改正的,其他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密义务除外)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依法取得甲方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批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如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监管工作函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凌云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445号),要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抓紧推进重组工作,尽早披露重组预案,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申请复牌交易。
整改措施:收到该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的进行。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前置审
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所需时间较长。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6 年12 月 2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并进行了对外公告,并及时申请复牌交易。
(二)口头警示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给予
的口头警示通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 2016 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预计 2016 年公司累计政府补助 2,156.99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69%。公司未在政府补助累计金额达到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时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等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
披露了业绩快报称,初步测算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715.1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50.68%。利润增长超过 50%,且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进行
业绩预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3.1 条等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5,000 万元及其他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正组织专业力量应对,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30),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及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为案由,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下属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 01 民初 1497 号《民事裁定
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2021 年 3 月 1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将对涉案发明专
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长春市中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结果对本案有直接影响,而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尚未办结,因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诉讼属于“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事项”。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且诉讼结果也无法确定,故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后续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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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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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推举监事会召集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监事会召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个人原因,王世宏先生不再担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监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推举孙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直至公司改选出新任监事会主席。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工作。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长工作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7]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500 万元到
2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403 万元到 17,903 万元,同比增长 162.45%
到 177.31%。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6,500 万元到 2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6,403 万元到 17,903
万元,同比增长 162.45 %到 177.31%。
2.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400 万元到 22,9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0,148 万元到 21,648 万元,
同比增长 1,609.27%到 1,729.07%。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9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5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1.本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产品组合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紧抓汽车轻量化、电动化发展机遇,持续提高核心客户市场占有率,热成型产品、汽车管路系统、新能源电池壳等核心产品需求旺盛,高附加值订单比重显著提升。其中,热成型产品、汽车管路系统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新能源电池壳产品的重点项目陆续量产,促进新动能加快形成,质量效益稳步提高。
2.公司持续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方案,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生产运营效率和集中管控效果,产业链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二)上年比较基数较小
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 号)文件(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9,038,455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向辉、辛娜
联系电话:0312-3676646、0312-3951002
传真:0312-3951234
电子邮箱:chenxianghui@lygf.com、xinning@lygf.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书存、王建
联系人:于颖欣、杨克武
联系电话:010-85156387、010-86451772
传真:010-85130542
电子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何瑜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久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何瑜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何瑜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李久安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李久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冯浩宇先生、戴小科先生、何瑜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附件:
冯浩宇: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生产调度、现场工艺主管、生产部技术经理,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箱体制造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大集团副总裁,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研发中心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小科: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凌云机械厂三分厂助理工程师,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公司工程师、采购部经理,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芜湖)公司副总经理,耐世特凌云驱动系统(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瑜鹏: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程师,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亚大集团副总裁,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2-01-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五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因工作调整,何瑜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浩宇先生、戴小科先生、何瑜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辞职、聘任副总经理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04]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罗开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 202 1 0 6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罗开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总经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
调整 罗开全先生 不再担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
总经理职务 ,继续 担任 公司 董事长 、董事 及 董事会 下设 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务 。 本
次公司总经理调整 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
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尽快完成总经理选聘工作。
罗开全
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 罗
开全 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1 年 12 月 4 日
[2021-11-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6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期间,实际已经收到及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为 1,092.71 万元,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补助金额 补助到账 获得补助 补助依据
(万元) 时间 原因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关于
12.11 2021 年 5 月 奖励 对我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的奖
凌云工业股份 励办法
有限公司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定
2021 年 9 月 稳岗补贴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
61.56 岗扩就业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函
[2021]51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
柳州凌云汽车 “专精特 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重大
零部件有限公司 60.00 2021 年 5 月 新”奖励 产业发展、重大促销活动资金(中小
资金 企业发展付出)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
知(桂工信企业[2021]71 号)
“专精特
50.00 2021 年 2 月 新”奖励
资金(省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
级补助) 布 2017 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
凌云工业股份 “专精特 企业名单的通知
(芜湖)有限公司 10.00 2021 年 9 月 新”奖励
资金(市
级补助)
科技创新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
20.00 2021年11月 奖金 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的通
知(高新技术类)
残疾人 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
13.49 2021 年 3 月 就业岗位 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北京世东凌云 补贴
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关于
46.97 2021 年 5 月 奖励 对我镇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的奖
励办法
四川亚大塑料 产业扶持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制品有限公司 44.00 2021年10月 资金 促进四川都江堰经开区加快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都办发[2017]41 号)
成都凌云汽车 疫情防控 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
零部件有限公司 40.00 2021 年 8 月 期间稳定 报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增长奖励项目
增长奖励 的通知(成经开经信发[2021]16 号)
软件信息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
上海凌云工业 40.00 2021 年 6 月 服务业扶 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度青浦区“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 持资金 信息服务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的通
知(青科委[2020]128 号)
北京北方凌云 企业发展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
悬置系统科技 36.03 2021 年 2 月 基金 柔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财政政策的
有限公司 通知(怀政发[2016]59 号)
上海凌云瑞升 2021 年 1-10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软件产品
燃烧设备有限 213.52 月 软件退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公司 号)
长春亚大汽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
零件制造有限 26.34 2021 年 9 月 新型学徒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
公司 补贴 徒 制 的 实 施 意 见 ( 吉 人 社 联 字
[2019]72 号)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财政
22.50 2021 年 9 月 局关于下达 2020 年青浦区科技小巨
人工程项目和扶持资金的通知(青科
上海凌云汽车 小巨人扶 委[2020]162 号)
模具有限公司 持资金 青浦区科技委 青浦区财政局关于下
60.00 2021年11月 达 2021 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项目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青科委
[2021]83 号)
亚大塑料制品 标准化 河北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关于收集
有限公司 20.00 2021 年 9 月 修订资助 2020 年标准化资助企业有关信息的
经费 通知
河北亚大汽车 标准化 河北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关于收集
塑料制品有限 20.00 2021 年 9 月 修订资助 2020 年标准化资助企业有关信息的
公司 经费 通知
省评定 保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 2019 年
10.00 2021 年 2 月 项目奖励 度省评定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
阔丹凌云汽车 资金 建[2020]88 号)
胶管有限公司 技术创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0 年新建
20.00 2021 年 4 月 奖励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冀科平函
[2020])
高质量发 中共廊坊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廊坊开
廊坊舒畅汽车 年 月 展优秀企 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表彰 2020 年度
零部件有限公司 20.00 2021 6 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的决定(廊开工
业奖励 [2021]22 号)
高企奖励 关于下达 2017 年度获批高新技术企
10.00 2021 年 3 月 资金 业市级分年度奖励资金(第三年度)
江苏凌云恒晋 的通知(扬财教[2020]89 号)
汽车零部件有 中小企业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限公司 年 月 融通型载 关于下达 2020 年汽车园大中小企业
17.00 2021 4 融通型特色载体专项资金奖补计划
体奖励 的通知
困难企业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推举董事罗开全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议案》
同意信虎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罗开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罗开全;委员:何瑜鹏、傅继军、郑元武、马朝松。
2、审计委员会(无变化):
主任委员:马朝松;委员:罗开全、郑元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傅继军;委员:罗开全、王悦、郑元武、马朝松。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郑元武;委员:罗开全、何瑜鹏、傅继军、马朝松。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合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同意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衍生金融产品业务,交易金额与公司国际业务量匹配,规模不超过 4.22 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
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5,000 万元、澳大利亚乔治·费歇尔工业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增资 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700 万
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能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35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350 万元。增资完成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400 万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4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2,20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2,2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795.30 万元的议案》
为市场开拓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意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4,795.3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2,349.30 万元、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增资 2,446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49%。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以上(五)至(八)项增资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并将其存量业务转移至公司其他生产基地,对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等进行转移、对人员进行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的议案》
为减少产品亏损,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意注销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并终止现有产品配套业务,对其资产及债权债务等进行转移、对人员进行安置。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日本株式会社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业务战略及规划的考量,为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分析论证,同意公司终止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日本株式会社,不再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形式的办事处。现有日本办事处负责进一步开拓日系市场,畅通与日系主机厂技术交流。
表决情况: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6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乔治·费歇尔工业管道系统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70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
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400 万元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北京京燃凌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40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50%,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关于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795.30 万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上海乔治费歇尔亚大塑料管件制品公司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对其转增注册资本 4,795.30 万元,有利于满足其市场竞争和后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同步共同增资,增资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49%,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600480)凌云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6元
每股净资产: 6.29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
营业总收入: 114.9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亿元
[2021-09-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0 号)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与发
行对象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凌云集团、中兵投资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本次认购资金来源、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及不进行短线交易事项进行如下说明和承诺:
一、凌云集团承诺
“(一)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本公司用于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所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1、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本公司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本公司拟认购金额为 35,000 万元,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三)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行为;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违规买卖凌云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凌云股份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本承诺函提交给凌云股份,同意由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中兵投资承诺
“(一)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本公司用于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凌云股份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本公司所认购凌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本次认购价格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承诺
1、本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本公司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2、本公司拟认购金额为 15,000 万元,认购数量=认购金额/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三)关于不进行短线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行为;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买卖凌云股份股票的,违规买卖凌云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归凌云股份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将本承诺函提交给凌云股份,同意由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1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091,4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09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信虎峰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0,518,802 98.6065 572,600 1.3935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1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有 40,518,802 98.6065 572,600 1.3935 0 0.0000
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不涉及逐项表决、特别决议。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
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256,159,956
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
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310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上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2021-09-1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49.9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 25,948 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收购完成后,凌云吉
恩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凌云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1-042、2021-050)。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凌云吉恩斯完成了本次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076951566H
名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注册资本: 叁亿陆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1 日
营业期限:2013-08-21 至 2063-08-20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热成型产品及相关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凌云吉恩斯主要生产热成型汽车结构件,主要应用于燃油或新能源汽车,顺应汽车行业轻量化发展趋势。本次收购完成后,凌云吉恩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凌云吉恩斯的决策管理效率,统筹深化资源调配,进一步扩大上海、太仓、烟台、广州、长春等生产基地的配套产能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在热成型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热成型零部件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积极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31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八名,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2021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
有限公司申请的 6,200 万欧元借款额度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申请借
款的时间、金额及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利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信虎峰、罗开全、李松刚、何瑜鹏、王悦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延长向关联方借款额度期限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 上午 10:00
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香港) √
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本通知同日对外进行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9/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向中兵国际
1 (香港)有限公司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1-05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德国 WAG 公司向中兵国际借款额度申请延长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德国 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 公司向关联方中兵
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延长借款额度期限,有利于保证德国 WAG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程序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480)凌云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6.31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4%
营业总收入: 78.8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亿元
[2021-08-25]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7,216,9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789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信虎峰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09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7,166,101 99.9857 50,864 0.0143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7,166,101 99.9857 50,864 0.0143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1,006,145 99.9496 50,864 0.0504 0 0.0000
10、 议案名称
[2021-08-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8 月 18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8/12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由于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推进,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 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10:00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4. 延期后的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四、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021-08-07]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765,340,374 股变更为 763,461,517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65,340,374 元变更为人民币 763,461,517 元。有关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临时公告。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6014942964
名称: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信虎峰
注册资本: 柒亿陆仟叁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壹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1995 年 4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料燃气管道系统、给水管道系统、供热管道系统、大口径排水管道系统及相关施工设备和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纳米材料加工和应用;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钢材、机械设备、工装销售;自有房屋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3]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 上午 10:00
召开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度) √
的议案
7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 √
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11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 √
限公司 49.90%股权的议案
12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 √
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4、7、8、9、10、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80 凌云股份 2021/8/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海霞 辛娜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联系传真:0312-3951234
联系邮箱:wanghaixia@lygf.com xinning@lygf.com
(二)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49.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吉恩斯”)49.9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5,948 万元。本次交易前,凌云吉恩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凌云吉恩斯 49.9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凌云吉恩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以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交易对价并实施本次交易,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吉恩斯索利
特株式会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凌云吉恩斯的外方股东,本公司与其分别持有凌云吉恩斯50.10%、49.9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韩能九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1 日
注册地址:忠清南道牙山市仁州面杰梅里 1043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名称:凌云吉恩斯 49.90%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5,7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罗开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076951566H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1 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 61 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汽车热成型产品及相关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交易前凌云吉恩斯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凌云股份 2,855.70 50.10%
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注 2,844.30 49.90%
注: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 49.90%的股权存在质押,质权人为凌云股份。
(四)凌云吉恩斯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6,193.27 129,642.50
负债总计 95,432.76 71,44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760.50 58,194.92
项目 2021 年 1-5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9,601.33 102,744.55
利润总额 3,745.11 4,237.73
净利润 2,762.22 3,309.54
注:凌云吉恩斯 2020 年度、2021 年 1-5 月份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五)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的 49.90%股权,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被司法冻结、执行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凌云吉恩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格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49.90%股权涉及的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1861 号),本次评估
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
果为:
1、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为
净资产账面值为 58,194.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6,224.81万元。
2、采用收益法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为净资
产账面值为 58,194.92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9,267.91 万元。
考虑被评估单位的未来预测受宏观因素影响较大,相较于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最终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凌云吉恩斯的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结论,确定了的凌云吉恩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6,224.81 万元,公司拟购买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持有的凌云吉恩斯的股权比例为 49.90%,对应的股权价值为 28,056.18 万元。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收购定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款为 25,948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签订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关于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转让方、受让方
受让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
(二) 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49.90%股权,标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 2,844.3 万美元,转让方确认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 转让对价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基准
日(“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标的公司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确定标的股权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2.5948 亿元人民币。
(四)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双方确认,在评估基准日至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交割日”)的期间(“过渡期间”),转让方放弃基于标的股权对于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分配权,标的股权过渡期间发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五)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快启动本次标的股权的质押解除手续,双方与标的公司应于本协议生效后至交割日之前共同完成标的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2、受让方应负责并促使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启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手续。转让方应积极配合。
3、转让方同意标的公司在 4 年内继续使用现有公司名称,到期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是否能够继续使用现有公司名称。
(六)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以美元进行支付, 按付款当日基准汇率进行结算,手续费由受让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应于一个半月内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方应积极配合。
2、本协议项下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七) 转让完成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即享有标的股权及其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八) 相关税费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有关标的股权的转让所得应自行申报纳税。本次股权转让中所发生的其他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法律规定自行承担。
(九) 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其他情形。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在交割时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转让方已经获得一切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十) 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①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②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真实、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③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2、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①对违约方进行催告,要求其继续履行本协议;
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违约方仍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③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可预见的经济损失;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十一) 其他约定
1、截至本协议生效日,标的公司所应支付转让方的账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支付,由受让方进行保证。 同时协议生效后标的公司与转让方相关技术转让协议终止。
2、双方同意,本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与凌云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与凌云集团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
要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以现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乙方认购数量=乙方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四)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1、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2、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 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乙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经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而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改正的,其他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密义务除外)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依法取得甲方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批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如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尽快返回原状。
二、 与中兵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与中兵投资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
要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以现金 15,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乙方认购数量=乙方认购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乙方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乙方仍将以发行底价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四)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1、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2、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 12个月,若增持不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反之,若增持超过甲方已发行的 2%的股份,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乙方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本协议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及承诺),经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而未及时有效采取措施改正的,其他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违约方给予赔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资金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或拒绝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应缴纳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密义务除外)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依法取得甲方股东大会、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批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如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监管工作函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凌云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2445号),要求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抓紧推进重组工作,尽早披露重组预案,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申请复牌交易。
整改措施:收到该监管工作函后,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积极推动重组各项工作的进行。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履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前置审
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所需时间较长。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股票继续停牌。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6 年12 月 2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并进行了对外公告,并及时申请复牌交易。
(二)口头警示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给予
的口头警示通报,口头警示主要内容为:“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 2016 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预计 2016 年公司累计政府补助 2,156.99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69%。公司未在政府补助累计金额达到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时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等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
披露了业绩快报称,初步测算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715.1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50.68%。利润增长超过 50%,且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进行
业绩预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3.1 条等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加强了内部信息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16] (600480)凌云股份:凌云股份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5,000 万元及其他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正组织专业力量应对,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30),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及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为案由,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下属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 01 民初 1497 号《民事裁定
书》。根据该《民事裁定书》,2021 年 3 月 1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将对涉案发明专
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长春市中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结果对本案有直接影响,而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尚未办结,因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案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诉讼属于“可能导致的损益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事项”。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且诉讼结果也无法确定,故暂时无法全面、准确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最终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后续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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