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88什么时候复牌?-ST龙净停牌最新消息
≈≈龙净环保600388≈≈(更新:22.02.28)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
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
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 √
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 √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 √
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8 龙净环保 2022/3/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
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邓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1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2.00
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3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4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5
案
6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
7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8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9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10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11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12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监管一部”)于 2019年 8 月 20 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9〕0070 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2019 年 3 月 8 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
环保或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廖剑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146,200 股公
司股票。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廖剑锋作为公司时任董
事兼董事会秘书,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违规买入的股票数量较大。
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3.1.4 条、第 3.1.7 条、第 3.2.2 条等规定,也
违反了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查明,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公开承诺,对于本次买入的
146,200 股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1 日起锁定 12 个月,并承诺未来如出售该
部分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据此,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廖剑锋先生的说明,因其本人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其他人员代为管理,其他人员在廖剑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买入公司股票 146,200 股。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事实发生后,廖剑锋先生于当日将上述情况上报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作出了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就廖剑锋先生证券账户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对其本人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廖剑锋先生已就本次违规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表示歉意,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廖剑锋先生自愿承诺:对于本次窗口期买入的 146,200 股公司股票自本公告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并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监管事项外,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于2022年
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并同意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63,293.12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陈景河
成立日期 2000年9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7987632G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
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
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
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
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紫金矿业23.11%的股权,为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主营经营情况
紫金矿业是中国矿业行业效益最好、控制金属资源储量和产量最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矿业公司之一。紫金矿业指标位居中国企业联合会 2020 中国 500强企业有色(黄金)矿业企业第 1 位;位居《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全球黄金企业第 3 位、全球有色金属企业第 7 位。截至目前,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的矿产金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矿产铜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矿产锌生产企业和中国领先的矿产银、生产企业。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231,325.04
负债总额 10,771,680.89
所有者权益 7,459,64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53,855.42
注: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150,133.85
利润总额 1,084,602.72
净利润 845,803.90
注: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紫金矿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根据双方签订的的《战略合作协议》,紫金矿业未来在与龙净环保合作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关联交易。龙净环
保将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障上
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紫金矿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紫金矿业出具的承诺函,本次认购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认购的资金不
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紫金矿业发行的不超过 118,785,031(最终认购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公司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以下:
(一)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25日
(二)股票发行价格
1、双方确认,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2月28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6.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方式和股票认购数量
1、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即118,785,031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认购数量将随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甲方股票认购数量按发行股票数量
相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将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
约定。
(四)股票认购价款缴付和股票的交付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并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向乙方发出认股缴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认股缴款
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认股缴款通知的要求将约定的认购款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2、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结算公司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之甲方股票通过结算公司的证券
登记系统登记至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并办理乙方所认购股份在上交所的股
票上市手续。
(五)限售期
1、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甲方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期间,乙方就其所认购
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由于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
得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
有关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有关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
效之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得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审批;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为有效实施确定的发展战略,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签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公司拟引入紫金矿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助力公司发展。公司是中国生态环保产业的领军者和全球范围内规模、技术领先的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目前正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实现公司发展转型升级。紫金矿业作为行业顶尖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高度重视环保生态建设,并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龙头优势,在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促进双方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础上协同发展。
三、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大气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商和科技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运营商,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环保设施运营”三驾马车驱动的模式,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并在上述工业领域积累了大量工业客户以及丰富的建设、管理、运营的经验。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将基于自身的客户储备和技术经验,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发展热点,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
紫金矿业是一家以金铜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及工程技术应用研究为主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兼顾锌、银、铁等矿种和新能源新材料矿种潜力,并延伸冶炼加工等相关产业链。紫金矿业矿产的金、铜、锌、银产量位居国内前三甲,在全国多个省份和海外拥有重要矿业投资项目,在地质勘查、湿法冶金、低品位难选冶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及大规模工程化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大的技术优势。
借助紫金矿业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并结合双方在新能源方
面的业务布局规划,双方拟在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
合作,实现客户储备、项目资源、技术研发、产品服务等多方面的战略协同及
互补。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双方在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碳捕集及碳减排技术、膜法盐湖提锂技术、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建立合作,实现在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的优势互补,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引入紫金矿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具备商业合理性。
四、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紫金矿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7987632G
注册资本 263,293.122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景河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6 日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
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
经营范围 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
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
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金矿业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龙头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金、铜等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延伸冶炼加工和贸易业务,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矿产资源基础、金属产能增长及勘探技术研究等方面拥有显著优势,在品牌、渠道、客户和产品方面拥有重要的战略性资源。
(二)紫金矿业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紫金矿业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3.11% 6,083,517,70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1.73% 5,720,768,58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6% 1,149,117,93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3% 691,190,77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81% 476,117,204
伙)-高毅晓峰 2号致信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 1.16% 305,575,65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 1.05% 276,702,390
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0.65% 170,000,0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0.64% 167,259,099
伙)-高毅-晓峰 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0.61% 160,200,088
紫金矿业控股股东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上杭县国资委。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紫金矿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397,683.70 18,231,325.04
负债总计 11,174,220.27 10,771,680.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23,463.43 7,459,644.1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6,897,553.79 17,150,133.85
净利润 1,453,293.09 845,80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30,241.84 650,855.39
的净利润
五、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8,785,031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龙净转债
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本次认购数量将随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甲方股票认购数量按发行股票数量相
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将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
定。
按照发行价格6.93元/股计算,拟募集资金规模为82,318.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债务。
六、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乙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
签订时间:2022年2月25日
甲、乙双方有意发挥彼此在品牌、资金、资源、技术、市场、产品等方面
的优势,在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碳捕集及碳减排技术、膜法盐湖提锂技术、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建立合作。实现在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的优势互补,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目标
乙方作为全球最大的大气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商和科技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
运营商,大气环保装备技术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并在
上述工业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工业客户以及丰富的建设、管理、运营经验。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指引下,乙方基于自身的客户储备和技术经验,
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发展热点,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借助甲方丰富的矿产
资源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并结合双方在新能源方面的业务布局规划,双方拟在
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甲方作为行业顶尖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高度重视环保生态建设,乙方将
围绕甲方开采及冶炼业务的节能环保需求,提供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
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等综合服务,助力甲方绿色矿山建设。
(二)合作内容及协同效应
1、合作内容
(1)环保业务
① 冶炼厂、燃煤锅炉的大气治理
乙方深耕大气污染治理领域50多年,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技术总体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国际领先。
其中电除尘、湿法脱硫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运用于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领域。冶炼加工业务为甲方主营业务之一,已配套建成 4 家大型冶炼项目,乙方可为甲方冶炼炉提供除尘、脱硫、脱硝等系统解决方案。
乙方干式超净+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电力、烧结球团、燃煤烟气治理、垃圾焚烧等领域,甲方在矿山开采和产品冶炼中应用燃煤锅炉,其
产生的废气中含有烟尘、硫化物、氮氧化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乙方可为甲方
燃煤锅炉实现燃煤烟气的脱硫脱硝、重金属高效脱除,粉尘等污染物的高效处
理,实现燃煤烟气的超净排放。
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在冶炼厂烟气治理方面可以开展深度合作,助力乙方扩大销售规模。
② 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
乙方在固危废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深耕多年,已形成较强的技术储备
和管理优势,项目处置效率和经营效益突出,同时乙方持续布局重金属、电镀、农药等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基于甲方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2 年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将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18,785,03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1,3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6 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9,311.29 万元和 59,758.96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 2021 年 1-9 月已实现净利润情况,假设 2021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9,311.29/3*4=92,415.06 万元和 59,075.90/3*4=78,767.86 万元。假设公司2022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
与 2021 年度持平;②较 2021 年度增长 10%;③较 2021 年度减少 10%。前述利
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作为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影响的假设,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募投项目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本测算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2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7、本测算假设不考虑 2021 年 12 月 31 号之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8、在测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069,065,000 1,069,065,000 1,187,850,031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118,785,031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2 年 6 月底
假设情形一: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92,415.06 92,415.0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78,767.86 78,767.8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86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74 0.7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2.19% 1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10.39% 9.85%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二: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101,656.56 101,656.5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86,644.65 86,644.65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95 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81 0.77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3.32% 1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11.36% 10.78%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三: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83,173.55 83,173.55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70,891.08 70,891.08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78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66 0.6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1.04% 1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9.41% 8.92%
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由
于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需要经历一定的运营周期,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增长的贡献较小,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
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
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
平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机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 3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由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且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同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签署《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0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净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785,031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3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向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紫金矿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紫金矿业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业务发展、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紫金矿业。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由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且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董事何媚、吕建波、林贻辉、林冰、廖剑锋(以下合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签署《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0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净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785,031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318.03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向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紫金矿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紫金矿业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业务发展、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2022-01-05] (600388)龙净环保: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61,000 元龙净转
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 15,000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1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
为 1,999,839,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 10.73 元/股。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龙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73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
期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76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004%,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5,000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 0.0014%。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 1,999,839,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9,064,624 376 1,069,065,000
总股本 1,069,064,624 376 1,069,065,00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1]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廖剑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剑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廖剑锋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万建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万建利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万建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7-2210288
传真号码:0597-2237446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
邮编:364000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附:个人简历
万建利,男,1983 年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2021-11-26]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对华泰保险的投资股权比例及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157,789,096 股份(股份比例 3.923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收购总价为人民币 141,177.06 万元(以下简称“此次交易”)。
公司已根据协议向天盈投资支付了人民币 141,177.06 万元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日,此次交易尚未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标的股份仍登记于天盈投资名下。
二、对外投资终止情况
鉴于标的股权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并进行股份过户登记,并考虑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策略调整,经公司与天盈投资友好协商,双方拟终止此次交易,解除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天盈投资除将向公司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外,并就解除协议事宜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3,609.31 万元。
三、终止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华泰保险,与天盈投资终止并解除前期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此次交易终止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此次交易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安排。此次交易终止后,公司将收回前期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并获得补偿,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增加公司资金储备,降低有息负债。补偿的价款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未来公司将聚焦低碳节能环保领域主业发展,优化经营和投资策略,实现公司健康良性、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06]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共收到的政府补助分项汇总如下:
表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时间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金额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 2,950.00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 942.00
8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500.00
10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382.00
1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经费补助 359.65
8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300.00
7月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实验室搬迁补贴 284.00
2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经费补助 239.77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200.00
3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45.45
7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21.81
4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20.57
8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03.23
3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 100.00
100万以下的其他政府补 助合计 1,587.51
合计 8,335.99
表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时间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金额
2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入园项目奖补 10,200.00
1月 福建龙净环保智能输送工程有 智能输送厂房建设补助 447.90
限公司
7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试验平台建
设补助 150.00
9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烟尘净化国家地方联合工
程研究中心 100.00
合计 10,897.90
二、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上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9,233.89 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335.9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897.90万元。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5]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5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
会,龙净环保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研发的“工业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深度治理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五大奖项之一,是国内科技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奖项之一,代表国内最高科技创新水平的荣誉之一。公司本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彰显公司强大的科技创新实力,是公司“技高一筹”战略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三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主导制修订
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132 项,获授权专利 1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52 项目)。
龙净环保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战略要求,聚焦节能减排降碳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创新力度,强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路线,积极推动我国生态治理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贡献龙净力量。公司根据新的业务布局,不断加大对固废、危废、智能输送系统、碳捕集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力度,抢占技术制高点,致力于公司长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获奖事项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30]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向合营企业
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现对该公告补充如下:
共同投资方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出资比例按同等利息及借用时间向合营企业提供借款。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
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同类别的交易。
回避表决事宜: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 1 年。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河西寨村村南、果王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吴建军。
注册资本:19,5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环保设施及垃圾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环境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电力、热能、炉渣及辅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占股 51%、49%,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日处理垃圾 1,200吨。
截止 2021 年 09 月 30 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0,754.69 万元,负
债总额 41,777.92 万元,净资产为 18,976.77 万元,目前已投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该项目属于公司的合营项目,由公司运营管控,资金用于项目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风险及合营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公司合营的垃圾发电项目,项目的顺利投运及高效运营将为龙净环保贡献持续稳定的利润。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借款用于合营项目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日常临时性资金需求,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产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 1 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5元
每股净资产: 6.02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营业总收入: 82.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3亿元
[2021-10-09] (600388)龙净环保: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57,000 元龙净转
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 14,624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1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
为 1,999,843,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 10.73 元/股。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龙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0.73 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期
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226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0.0001%,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4,624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 0.0014%。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 1,999,843,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9,063,398 1,226 1,069,064,624
总股本 1,069,063,398 1,226 1,069,064,624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1: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二)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1: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
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
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
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
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完善业务布局,整合公司危废业务资源,提高公司危废产业的竞争力,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司龙净拓宇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强化公司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所持有的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95%股权、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龙净拓宇持有。划转完成后,台州德长、中滨环保、山东龙净将成为龙净拓宇的子公司,即公司的孙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5.7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4%
营业总收入: 48.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亿元
[2021-08-18] (600388)龙净环保: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3 日,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发布了《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
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告》,8 月 16 日候选人公示结束,
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取得预中标,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
2、招标人名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4、中标价:38,291.68 万元
5、建设地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体系热轧办公楼东侧 1.7公里,包头西站北侧 600m 处,现有的消防站及绿化区域附近(2 号场地)。
6、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处理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新污水及老总排深度处理排放的浓盐水,设计进水量为 350m3/h,采用深度处理回用+蒸发结晶分盐零排放梯度利用资源化工艺路线。
7、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二、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污水处理业务是龙净环保“气、固、水、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公司深挖目前所面对的传统工业客户在烟气排放治理业务之外的其他环保业务需求这一协同发展思路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公司水务事业部自 2019 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着龙净环保“市场为先,技术为核,制造为基”的发展理念,将市场拓展方向聚焦到电力、钢铁、电子、化工等工业企业客户废水处理中的一些痛点难点方向上,采取自主研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技术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龙净优秀的设备制造和工程实施能力,形成了具有鲜明龙净特色的竞争力,取得了一系列的典型项目。
该项目的获取和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污水处理行业中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最终成交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7-24]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
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0,472,4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1707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林腾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9,874,641 99.7941 597,800 0.2059 0 0
1.02、议案名称:徐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89,908,541 99.8058 563,900 0.1942 0 0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89,908,541 99.8058 563,900 0.1942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林腾蛟 13,192,377 95.6650 597,800 4.3350 0 0
1.02 徐林 13,226,277 95.9108 563,900 4.0892 0 0
2 关于修改公司 13,226,277 95.9108 563,900 4.0892 0 0
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建斌、吴冬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
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以“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拟推选林腾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主席。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现有董事 11 人。何媚女士为董事长、林腾蛟先生
为董事会主席、吕建波先生为副董事长;温能全先生、林贻辉先生、林冰女士、廖剑锋先生为董事;吴世农先生、李文莉女士、齐建伟先生、徐林先生为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09]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补充公告补充及新增内容如下: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元领
最终受益人:吴国杰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情况: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其中吴国杰持股 54.159%,吴元领持股 20%。吴元领与吴国杰为父子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吴元领。吴元领经营的核心企业为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道路运输、冷藏运输。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采用收益法进
亿元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净资产 1.33 亿),对应市净率约为 2.8】,同时综合考虑考虑项目建设质量、技术工艺、市场竞争、物料种类、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合理预测项目所在区域的危废处置价格及产能利用率,合理分解公司实际存量项目的运营状况及成本支出,得出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并结合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出最终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本次收购标的截至收购前净资产 1.8 亿元,对应收购市净率水平为 2.33。
(五)交易标的权属状况和经营情况
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及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及其他重大争议的情形。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有权依法处置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值或改制。
弘德环保持有的工业用地[苏(2019)丰县不动产权第0014891号 ],于
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7月16日分别通过抵押登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土地抵押面积分别为135941.50平米和135941.50平米,期限分别从2020.6.28到2026.6.24、从2020.7.9到2024.12.31。抵押资金已用于项目的建设。
除以上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完整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环保”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乙方一”)及吴国杰(以下称“乙方二”)持有的弘德环保 100%股权,以获得弘德环保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元领
最终受益人:吴国杰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情况: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其中吴国杰持股 54.159%,吴元领持股 20%。吴元领与吴国杰为父子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吴元领。吴元领经营的核心企业为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
腿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道路运输、冷藏运输。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乙方二——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姓名:吴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西路 154 号
最近一年的职业和职务: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本次交易外,吴国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县顺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孝纯
成立时间:2015-10-20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
(二)弘德环保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德环保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28,232.44 万元,
负债合计 10,232.44 万元,净资产 18,000.00 万元;尚未开展危废处置业务,未实现营收。
(三)弘德项目情况
弘德环保名下拥有“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占地 203.9 亩,建设处理规模为 4.8 万吨/年焚烧处置+3 万吨/年(29.24 万方库容)刚性填埋的工业危废处置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竣
工验收阶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采用收益法进
行判断。结合江苏省 1 年内的同类交易案例【2020 年 12 月天津创业环保以 3.83
亿元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净资产 1.33 亿),对应市净率约为 2.8】,同时综合考虑考虑项目建设质量、技术工艺、市场竞争、物料种类、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合理预测项目所在区域的危废处置价格及产能利用率,合理分解公司实际存量项目的运营状况及成本支出,得出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并结合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出最终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本次收购标的截至收购前净资产 1.8 亿元,对应收购市净率水平为 2.33。
(五)交易标的权属状况和经营情况
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及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及其他重大争议的情形。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有权依法处置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值或改制。
弘德环保持有的工业用地[苏(2019)丰县不动产权第0014891号 ],于
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7月16日分别通过抵押登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土地抵押面积分别为135941.50平米和135941.50平米,期限分别从2020.6.28到2026.6.24、从2020.7.9到2024.12.31。抵押资金已用于项目的建设。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乙方一,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吴国杰(乙方二,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乙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7%股权、乙方二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为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发起设立共管账户,并支付本次交易的预付款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齐备,取得刚性填埋场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
扣除先前已支付 3,000 万,实际应支付 18,0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 60%股权
的工商变更。
3、协议签署之日起 4 个月内,取得焚烧线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12,6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剩余40%股权的工商变更。
4、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经第三方审计后的“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决算,取得项目所涉建筑物的所有不动产权证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200 万元。并根据竣工决算日双方确认的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应付未付款项或合同负债与 10,500 万元的差额进行调整金额)。
5、 交接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与协议约定的陈述、保
证和承诺所述不一致情况,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4,2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乙方已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但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后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逾期支付任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
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因此单方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一方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
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主席 1 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
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独立董事李文莉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吴 世农先生进行表决,董事林贻辉先生委托董事吕建波先生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 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
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主席 1 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协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增加林腾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增加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加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名。
上述名单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增加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20 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腾蛟,男,1968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阳光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大学福建校友会名誉会长、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福建商会会长。
徐林,男,1962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
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成员的议案 √
1.01 林腾蛟 √
1.02 徐林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8 龙净环保 2021/7/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
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邓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成员的议案
1.01 林腾蛟
1.02 徐林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环保”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乙方一”)及吴国杰(以下称“乙方二”)持有的弘德环保 100%股权,以获得弘德环保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乙方二——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姓名:吴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西路 154 号
最近一年的职业和职务: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本次交易外,吴国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县顺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孝纯
成立时间:2015-10-20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
(二)弘德环保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德环保资产总计 28,232.44 万元,负债合计
10,232.44 万元,净资产 18,000.00 万元;尚未开展危废处置业务,未实现营收。
(三)弘德项目情况
弘德环保名下拥有“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占地 203.9 亩,建设处理规模为 4.8 万吨/年焚烧处置+3 万吨/年(29.24 万方库容)刚性填埋的工业危废处置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竣工验收阶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标的公司也没有公开可参考的股权转让市场价格。本次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是基于对标的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结合危废行业同类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经交易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乙方一,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吴国杰(乙方二,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乙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7%股权、乙方二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为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发起设立共管账户,并支付本次交易的预付款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齐备,取得刚性填埋场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
扣除先前已支付 3,000 万,实际应支付 18,0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 60%股权
的工商变更。
3、协议签署之日起 4 个月内,取得焚烧线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二笔
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12,6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剩余40%股权的工商变更。
4、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经第三方审计后的“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决算,取得项目所涉建筑物的所有不动产权证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200 万元。并根据竣工决算日双方确认的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应付未付款项或合同负债与 10,500 万元的差额进行调整金额)。
5、 交接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与协议约定的陈述、保
证和承诺所述不一致情况,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4,2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乙方已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但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后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逾期支付任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因此单方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一方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实不真实,因上述情况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守约方实现救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危险废弃物处置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领域,也是政府各级部门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产业方向,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2019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工业危废产量增速远高于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增速,危废处置行业在未来 3-5 年依然处于高景气周期。
江苏省是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引擎,其工业基础完备,制造业扎实,化工行业发达,工业危废产量和治理需求长期保持较高水平。根据 2021 年全国最新的化工园区排名名单,江苏省 9 个园区入选全国化工园区 30 强,数量居全
国首位,为江苏省危废处置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固保障。江苏弘德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投产后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龙净环保近年来致力于运营类业务的发展和投入,固废运营资产是公司主要的布局方向和重点领域。公司已投资收购台州德长危废项目,目前经营效益良好。通过收购弘德环保,公司可进一步扩大并夯实在重点区位的优质危废项目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领域的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其次,运营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完善“高端装备制造+EPC 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这一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后续公司将对持有的危废项目进行协同整合,通过导入技术和管理优势提升其运营水平和经营业绩,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有望给公司带来合理的经营收益和投资回报。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收购而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行业政策,审慎经营,积极提高投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
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
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 √
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
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 √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 √
报规划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 √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8 龙净环保 2022/3/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
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邓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1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2.00
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3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4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5
案
6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
7
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8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9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10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
11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12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监管一部”)于 2019年 8 月 20 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9〕0070 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2019 年 3 月 8 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
环保或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廖剑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146,200 股公
司股票。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廖剑锋作为公司时任董
事兼董事会秘书,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违规买入的股票数量较大。
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3.1.4 条、第 3.1.7 条、第 3.2.2 条等规定,也
违反了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查明,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公开承诺,对于本次买入的
146,200 股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1 日起锁定 12 个月,并承诺未来如出售该
部分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据此,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廖剑锋先生的说明,因其本人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其他人员代为管理,其他人员在廖剑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买入公司股票 146,200 股。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事实发生后,廖剑锋先生于当日将上述情况上报给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作出了如下整改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就廖剑锋先生证券账户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对其本人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廖剑锋先生已就本次违规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投资者表示歉意,后续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其本人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身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3、廖剑锋先生自愿承诺:对于本次窗口期买入的 146,200 股公司股票自本公告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并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监管事项外,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于2022年
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并同意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63,293.12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陈景河
成立日期 2000年9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7987632G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
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
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
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
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
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紫金矿业23.11%的股权,为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其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主营经营情况
紫金矿业是中国矿业行业效益最好、控制金属资源储量和产量最多、最具竞争力的大型矿业公司之一。紫金矿业指标位居中国企业联合会 2020 中国 500强企业有色(黄金)矿业企业第 1 位;位居《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全球黄金企业第 3 位、全球有色金属企业第 7 位。截至目前,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的矿产金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矿产铜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矿产锌生产企业和中国领先的矿产银、生产企业。
(四)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231,325.04
负债总额 10,771,680.89
所有者权益 7,459,64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53,855.42
注: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7,150,133.85
利润总额 1,084,602.72
净利润 845,803.90
注: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紫金矿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根据双方签订的的《战略合作协议》,紫金矿业未来在与龙净环保合作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关联交易。龙净环
保将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障上
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紫金矿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八)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紫金矿业出具的承诺函,本次认购的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认购的资金不
存 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龙净环保及其子公司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紫金矿业发行的不超过 118,785,031(最终认购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A 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公司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以下:
(一)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25日
(二)股票发行价格
1、双方确认,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2月28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6.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方式和股票认购数量
1、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即118,785,031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认购数量将随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甲方股票认购数量按发行股票数量
相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将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
约定。
(四)股票认购价款缴付和股票的交付
1、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并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向乙方发出认股缴款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认股缴款
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认股缴款通知的要求将约定的认购款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汇入甲方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2、甲方应在乙方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结算公司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之甲方股票通过结算公司的证券
登记系统登记至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并办理乙方所认购股份在上交所的股
票上市手续。
(五)限售期
1、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甲方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期间,乙方就其所认购
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由于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
得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
有关事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届时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有关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
效之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事项已获得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审批;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发行;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为有效实施确定的发展战略,公司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签署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公司拟引入紫金矿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助力公司发展。公司是中国生态环保产业的领军者和全球范围内规模、技术领先的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目前正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实现公司发展转型升级。紫金矿业作为行业顶尖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高度重视环保生态建设,并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龙头优势,在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促进双方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础上协同发展。
三、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大气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商和科技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运营商,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环保设施运营”三驾马车驱动的模式,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并在上述工业领域积累了大量工业客户以及丰富的建设、管理、运营的经验。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指引下,公司将基于自身的客户储备和技术经验,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发展热点,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
紫金矿业是一家以金铜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及工程技术应用研究为主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兼顾锌、银、铁等矿种和新能源新材料矿种潜力,并延伸冶炼加工等相关产业链。紫金矿业矿产的金、铜、锌、银产量位居国内前三甲,在全国多个省份和海外拥有重要矿业投资项目,在地质勘查、湿法冶金、低品位难选冶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及大规模工程化开发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强大的技术优势。
借助紫金矿业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并结合双方在新能源方
面的业务布局规划,双方拟在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的战略
合作,实现客户储备、项目资源、技术研发、产品服务等多方面的战略协同及
互补。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双方在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碳捕集及碳减排技术、膜法盐湖提锂技术、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建立合作,实现在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的优势互补,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引入紫金矿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具备商业合理性。
四、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紫金矿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7987632G
注册资本 263,293.122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景河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6 日
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
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
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
经营范围 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
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
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金矿业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龙头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从事金、铜等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延伸冶炼加工和贸易业务,拥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矿产资源基础、金属产能增长及勘探技术研究等方面拥有显著优势,在品牌、渠道、客户和产品方面拥有重要的战略性资源。
(二)紫金矿业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紫金矿业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3.11% 6,083,517,704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1.73% 5,720,768,58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6% 1,149,117,93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63% 691,190,77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81% 476,117,204
伙)-高毅晓峰 2号致信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 1.16% 305,575,65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 1.05% 276,702,390
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0.65% 170,000,0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0.64% 167,259,099
伙)-高毅-晓峰 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0.61% 160,200,088
紫金矿业控股股东为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上杭县国资委。
(三)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紫金矿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397,683.70 18,231,325.04
负债总计 11,174,220.27 10,771,680.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23,463.43 7,459,644.15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6,897,553.79 17,150,133.85
净利润 1,453,293.09 845,803.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30,241.84 650,855.39
的净利润
五、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8,785,031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龙净转债
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本次认购数量将随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因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由发行人进行主动调整
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甲方股票认购数量按发行股票数量相
应调整。具体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将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
定。
按照发行价格6.93元/股计算,拟募集资金规模为82,318.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债务。
六、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乙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
签订时间:2022年2月25日
甲、乙双方有意发挥彼此在品牌、资金、资源、技术、市场、产品等方面
的优势,在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碳捕集及碳减排技术、膜法盐湖提锂技术、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建立合作。实现在环保业务、新能源业务的优势互补,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目标
乙方作为全球最大的大气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商和科技领先的低碳环保服务
运营商,大气环保装备技术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并在
上述工业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工业客户以及丰富的建设、管理、运营经验。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指引下,乙方基于自身的客户储备和技术经验,
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发展热点,积极向新能源领域延伸。借助甲方丰富的矿产
资源和强大的资金实力,并结合双方在新能源方面的业务布局规划,双方拟在
光伏/风电电站EPC工程建设及运维、锂电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甲方作为行业顶尖的大型跨国矿业集团,高度重视环保生态建设,乙方将
围绕甲方开采及冶炼业务的节能环保需求,提供冶炼厂烟气治理、矿山尾矿资
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等综合服务,助力甲方绿色矿山建设。
(二)合作内容及协同效应
1、合作内容
(1)环保业务
① 冶炼厂、燃煤锅炉的大气治理
乙方深耕大气污染治理领域50多年,是该行业的龙头企业,技术总体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国际领先。
其中电除尘、湿法脱硫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运用于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领域。冶炼加工业务为甲方主营业务之一,已配套建成 4 家大型冶炼项目,乙方可为甲方冶炼炉提供除尘、脱硫、脱硝等系统解决方案。
乙方干式超净+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电力、烧结球团、燃煤烟气治理、垃圾焚烧等领域,甲方在矿山开采和产品冶炼中应用燃煤锅炉,其
产生的废气中含有烟尘、硫化物、氮氧化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乙方可为甲方
燃煤锅炉实现燃煤烟气的脱硫脱硝、重金属高效脱除,粉尘等污染物的高效处
理,实现燃煤烟气的超净排放。
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在冶炼厂烟气治理方面可以开展深度合作,助力乙方扩大销售规模。
② 矿山尾矿资源化综合利用、矿山土壤及生态修复
乙方在固危废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深耕多年,已形成较强的技术储备
和管理优势,项目处置效率和经营效益突出,同时乙方持续布局重金属、电镀、农药等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基于甲方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2 年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将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118,785,03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1,300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以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并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6 月底实施完毕(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9,311.29 万元和 59,758.96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按照 2021 年 1-9 月已实现净利润情况,假设 2021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9,311.29/3*4=92,415.06 万元和 59,075.90/3*4=78,767.86 万元。假设公司2022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
与 2021 年度持平;②较 2021 年度增长 10%;③较 2021 年度减少 10%。前述利
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作为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影响的假设,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募投项目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本测算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2 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7、本测算假设不考虑 2021 年 12 月 31 号之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8、在测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2021 年 2022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069,065,000 1,069,065,000 1,187,850,031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118,785,031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2 年 6 月底
假设情形一: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92,415.06 92,415.0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78,767.86 78,767.8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86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74 0.7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2.19% 1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10.39% 9.85%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二: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101,656.56 101,656.5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86,644.65 86,644.65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95 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81 0.77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3.32% 1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11.36% 10.78%
净资产收益率
假设情形三: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415.06 83,173.55 83,173.55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78,767.86 70,891.08 70,891.08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78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74 0.66 0.6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8% 11.04% 1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1.83% 9.41% 8.92%
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以上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由
于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不能立即产生相应幅度的收益,需要经历一定的运营周期,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增长的贡献较小,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持续发展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相关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
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即期
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水
平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机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 3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由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且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同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签署《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0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净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785,031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3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向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紫金矿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紫金矿业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业务发展、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紫金矿业。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矿业将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紫金矿业构成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2022-02-2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由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至今时间跨度较长,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且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经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并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董事何媚、吕建波、林贻辉、林冰、廖剑锋(以下合称“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实业”)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签署《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龙净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5.04%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净实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紫金矿业,紫金矿业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8,785,031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2,318.03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向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限售期
紫金矿业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紫金矿业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截至本次发行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远业务发展、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紫金矿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2022-01-05] (600388)龙净环保: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61,000 元龙净转
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 15,000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1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
为 1,999,839,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0%。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
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 10.73 元/股。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龙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0.73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
期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76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股)的0.00004%,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5,000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 0.0014%。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 1,999,839,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0%。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9,064,624 376 1,069,065,000
总股本 1,069,064,624 376 1,069,065,00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1]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的辞职报告。廖剑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剑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谨向廖剑锋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提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万建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万建利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万建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597-2210288
传真号码:0597-2237446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
邮编:364000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附:个人简历
万建利,男,1983 年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2021-11-26]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对华泰保险的投资股权比例及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157,789,096 股份(股份比例 3.923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收购总价为人民币 141,177.06 万元(以下简称“此次交易”)。
公司已根据协议向天盈投资支付了人民币 141,177.06 万元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日,此次交易尚未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标的股份仍登记于天盈投资名下。
二、对外投资终止情况
鉴于标的股权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并进行股份过户登记,并考虑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策略调整,经公司与天盈投资友好协商,双方拟终止此次交易,解除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天盈投资除将向公司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外,并就解除协议事宜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3,609.31 万元。
三、终止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投资华泰保险,与天盈投资终止并解除前期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此次交易终止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此次交易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安排。此次交易终止后,公司将收回前期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并获得补偿,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增加公司资金储备,降低有息负债。补偿的价款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未来公司将聚焦低碳节能环保领域主业发展,优化经营和投资策略,实现公司健康良性、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06]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共收到的政府补助分项汇总如下:
表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时间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金额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 2,950.00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 942.00
8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500.00
10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382.00
1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经费补助 359.65
8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300.00
7月 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实验室搬迁补贴 284.00
2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经费补助 239.77
10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技术装备补助 200.00
3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45.45
7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21.81
4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20.57
8月 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退税 103.23
3月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 100.00
100万以下的其他政府补 助合计 1,587.51
合计 8,335.99
表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时间 补助主体 补助内容 金额
2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入园项目奖补 10,200.00
1月 福建龙净环保智能输送工程有 智能输送厂房建设补助 447.90
限公司
7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试验平台建
设补助 150.00
9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烟尘净化国家地方联合工
程研究中心 100.00
合计 10,897.90
二、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上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9,233.89 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8,335.9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897.90万元。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5]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5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
会,龙净环保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研发的“工业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深度治理技术及应用”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五大奖项之一,是国内科技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奖项之一,代表国内最高科技创新水平的荣誉之一。公司本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彰显公司强大的科技创新实力,是公司“技高一筹”战略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三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一项。主导制修订
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132 项,获授权专利 142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52 项目)。
龙净环保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战略要求,聚焦节能减排降碳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创新力度,强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路线,积极推动我国生态治理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贡献龙净力量。公司根据新的业务布局,不断加大对固废、危废、智能输送系统、碳捕集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力度,抢占技术制高点,致力于公司长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获奖事项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30]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4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向合营企业
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现对该公告补充如下:
共同投资方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出资比例按同等利息及借用时间向合营企业提供借款。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
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相同类别的交易。
回避表决事宜: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 1 年。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河西寨村村南、果王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吴建军。
注册资本:19,500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环保设施及垃圾处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环境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租赁;电力、热能、炉渣及辅料、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卡万塔能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分别占股 51%、49%,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日处理垃圾 1,200吨。
截止 2021 年 09 月 30 日,项目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0,754.69 万元,负
债总额 41,777.92 万元,净资产为 18,976.77 万元,目前已投产。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该项目属于公司的合营项目,由公司运营管控,资金用于项目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考虑风险及合营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意见
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公司合营的垃圾发电项目,项目的顺利投运及高效运营将为龙净环保贡献持续稳定的利润。向项目公司提供的临时关联借款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高效有序运行,资金的使用由母公司统一管控,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借款用于合营项目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日常临时性资金需求,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产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营企业全资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拟向合营企业卡万塔(青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1%)全资子公司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关联资金借款额度,用于项目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补充,借款资金将由项目公司根据使用时间向本公司缴纳“不低于本公司同期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利息,关联额度授权使用时间 1 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5元
每股净资产: 6.02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营业总收入: 82.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3亿元
[2021-10-09] (600388)龙净环保: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1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57,000 元龙净转
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 14,624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0.0014%。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
为 1,999,843,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3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债券简称“龙净转债”,债券代码“11006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净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为 10.73 元/股。2021 年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龙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0.73 元/股调整为
10.5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1、本次龙净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期
间内龙净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226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0.0001%,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4,624 股,占龙净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69,050,000 股)的 0.0014%。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转股的龙净转债金额为 1,999,843,000
元,占龙净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2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可转债转股 变动后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9,063,398 1,226 1,069,064,624
总股本 1,069,063,398 1,226 1,069,064,624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净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2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5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1: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
(二)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1: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
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
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
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
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完善业务布局,整合公司危废业务资源,提高公司危废产业的竞争力,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司龙净拓宇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强化公司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所持有的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95%股权、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龙净拓宇持有。划转完成后,台州德长、中滨环保、山东龙净将成为龙净拓宇的子公司,即公司的孙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7]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8元
每股净资产: 5.7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4%
营业总收入: 48.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4亿元
[2021-08-18] (600388)龙净环保: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3 日,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发布了《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
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告》,8 月 16 日候选人公示结束,
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取得预中标,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 EPC 总承包
2、招标人名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中标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
4、中标价:38,291.68 万元
5、建设地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体系热轧办公楼东侧 1.7公里,包头西站北侧 600m 处,现有的消防站及绿化区域附近(2 号场地)。
6、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处理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新污水及老总排深度处理排放的浓盐水,设计进水量为 350m3/h,采用深度处理回用+蒸发结晶分盐零排放梯度利用资源化工艺路线。
7、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
二、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污水处理业务是龙净环保“气、固、水、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公司深挖目前所面对的传统工业客户在烟气排放治理业务之外的其他环保业务需求这一协同发展思路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公司水务事业部自 2019 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着龙净环保“市场为先,技术为核,制造为基”的发展理念,将市场拓展方向聚焦到电力、钢铁、电子、化工等工业企业客户废水处理中的一些痛点难点方向上,采取自主研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技术发展思路,充分发挥龙净优秀的设备制造和工程实施能力,形成了具有鲜明龙净特色的竞争力,取得了一系列的典型项目。
该项目的获取和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污水处理行业中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项目最终成交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7-24] (600388)龙净环保: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
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0,472,4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1707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林腾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89,874,641 99.7941 597,800 0.2059 0 0
1.02、议案名称:徐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89,908,541 99.8058 563,900 0.1942 0 0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89,908,541 99.8058 563,900 0.1942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林腾蛟 13,192,377 95.6650 597,800 4.3350 0 0
1.02 徐林 13,226,277 95.9108 563,900 4.0892 0 0
2 关于修改公司 13,226,277 95.9108 563,900 4.0892 0 0
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建斌、吴冬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
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以“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拟推选林腾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主席。任期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现有董事 11 人。何媚女士为董事长、林腾蛟先生
为董事会主席、吕建波先生为副董事长;温能全先生、林贻辉先生、林冰女士、廖剑锋先生为董事;吴世农先生、李文莉女士、齐建伟先生、徐林先生为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7-09]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补充公告补充及新增内容如下: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元领
最终受益人:吴国杰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情况: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其中吴国杰持股 54.159%,吴元领持股 20%。吴元领与吴国杰为父子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吴元领。吴元领经营的核心企业为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道路运输、冷藏运输。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采用收益法进
亿元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净资产 1.33 亿),对应市净率约为 2.8】,同时综合考虑考虑项目建设质量、技术工艺、市场竞争、物料种类、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合理预测项目所在区域的危废处置价格及产能利用率,合理分解公司实际存量项目的运营状况及成本支出,得出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并结合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出最终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本次收购标的截至收购前净资产 1.8 亿元,对应收购市净率水平为 2.33。
(五)交易标的权属状况和经营情况
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及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及其他重大争议的情形。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有权依法处置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值或改制。
弘德环保持有的工业用地[苏(2019)丰县不动产权第0014891号 ],于
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7月16日分别通过抵押登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土地抵押面积分别为135941.50平米和135941.50平米,期限分别从2020.6.28到2026.6.24、从2020.7.9到2024.12.31。抵押资金已用于项目的建设。
除以上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完整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环保”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乙方一”)及吴国杰(以下称“乙方二”)持有的弘德环保 100%股权,以获得弘德环保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元领
最终受益人:吴国杰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情况:合伙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其中吴国杰持股 54.159%,吴元领持股 20%。吴元领与吴国杰为父子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吴元领。吴元领经营的核心企业为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
腿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道路运输、冷藏运输。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相关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乙方二——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姓名:吴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西路 154 号
最近一年的职业和职务: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本次交易外,吴国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县顺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孝纯
成立时间:2015-10-20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
(二)弘德环保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德环保未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28,232.44 万元,
负债合计 10,232.44 万元,净资产 18,000.00 万元;尚未开展危废处置业务,未实现营收。
(三)弘德项目情况
弘德环保名下拥有“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占地 203.9 亩,建设处理规模为 4.8 万吨/年焚烧处置+3 万吨/年(29.24 万方库容)刚性填埋的工业危废处置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竣
工验收阶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采用收益法进
行判断。结合江苏省 1 年内的同类交易案例【2020 年 12 月天津创业环保以 3.83
亿元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末净资产 1.33 亿),对应市净率约为 2.8】,同时综合考虑考虑项目建设质量、技术工艺、市场竞争、物料种类、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合理预测项目所在区域的危废处置价格及产能利用率,合理分解公司实际存量项目的运营状况及成本支出,得出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并结合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出最终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本次收购标的截至收购前净资产 1.8 亿元,对应收购市净率水平为 2.33。
(五)交易标的权属状况和经营情况
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及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及其他重大争议的情形。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有权依法处置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值或改制。
弘德环保持有的工业用地[苏(2019)丰县不动产权第0014891号 ],于
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7月16日分别通过抵押登记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土地抵押面积分别为135941.50平米和135941.50平米,期限分别从2020.6.28到2026.6.24、从2020.7.9到2024.12.31。抵押资金已用于项目的建设。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乙方一,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吴国杰(乙方二,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乙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7%股权、乙方二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为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发起设立共管账户,并支付本次交易的预付款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齐备,取得刚性填埋场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
扣除先前已支付 3,000 万,实际应支付 18,0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 60%股权
的工商变更。
3、协议签署之日起 4 个月内,取得焚烧线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12,6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剩余40%股权的工商变更。
4、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经第三方审计后的“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决算,取得项目所涉建筑物的所有不动产权证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200 万元。并根据竣工决算日双方确认的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应付未付款项或合同负债与 10,500 万元的差额进行调整金额)。
5、 交接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与协议约定的陈述、保
证和承诺所述不一致情况,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4,2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乙方已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但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后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逾期支付任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
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因此单方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一方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
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主席 1 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
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独立董事李文莉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吴 世农先生进行表决,董事林贻辉先生委托董事吕建波先生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为具有高 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执行。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为三至四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至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至
四名。
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主席 1 人,可以设
副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协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增加林腾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增加徐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增加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名。
上述名单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增加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4.20 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腾蛟,男,1968 年 4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全国人大代表。现任阳光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侨商联合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大学福建校友会名誉会长、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福建商会会长。
徐林,男,1962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原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
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成员的议案 √
1.01 林腾蛟 √
1.02 徐林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8 龙净环保 2021/7/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
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邓先生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增加第九届董事成员的议案
1.01 林腾蛟
1.02 徐林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08] (600388)龙净环保: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德环保”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公司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乙方一”)及吴国杰(以下称“乙方二”)持有的弘德环保 100%股权,以获得弘德环保名下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次收购价款为人民币 4.20 亿元。
二、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公司产业安排及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选择将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并入龙净环保母公司或体系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乙方一——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 号 23 层 2400 室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除本次交易外,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乙方二——吴国杰(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姓名:吴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大西路 154 号
最近一年的职业和职务:江苏源春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本次交易外,吴国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弘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县顺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孝纯
成立时间:2015-10-20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
(二)弘德环保财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弘德环保资产总计 28,232.44 万元,负债合计
10,232.44 万元,净资产 18,000.00 万元;尚未开展危废处置业务,未实现营收。
(三)弘德项目情况
弘德环保名下拥有“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占地 203.9 亩,建设处理规模为 4.8 万吨/年焚烧处置+3 万吨/年(29.24 万方库容)刚性填埋的工业危废处置项目。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工程收尾、竣工验收阶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未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标的公司也没有公开可参考的股权转让市场价格。本次交易成交的价格主要是基于对标的公司当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结合危废行业同类可比交易的估值水平,经交易双方沟通协商后确定。
标的公司预计 2021 年底投产,根据标的公司所在的江苏省危废处理市场现状,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及处置价格波动情况,预计 2022 年完整年度净利润对应水平不低于 6,00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价格的市盈率水平约 7 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乙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安吉弘仁科技咨询合伙企业(乙方一,持有目标公司 97%股权)、吴国杰(乙方二,持有目标公司 3%股权)。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乙方一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97%股权、乙方二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3%股权,合计为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该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 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三)支付方式
1、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发起设立共管账户,并支付本次交易的预付款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一期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手续齐备,取得刚性填埋场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21,000 万元,
扣除先前已支付 3,000 万,实际应支付 18,0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 60%股权
的工商变更。
3、协议签署之日起 4 个月内,取得焚烧线的危废经营许可证后支付第二笔
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 12,600 万元),并完成目标公司剩余40%股权的工商变更。
4、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经第三方审计后的“丰县工业废物综合处理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决算,取得项目所涉建筑物的所有不动产权证后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200 万元。并根据竣工决算日双方确认的由目标公司承担的应付未付款项或合同负债与 10,500 万元的差额进行调整金额)。
5、 交接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存在与协议约定的陈述、保
证和承诺所述不一致情况,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4,200 万元)。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署后乙方已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但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2、协议签署后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相应条款约定,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甲方逾期支付任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接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且逾期超过 6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因此单方解除本协议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3,000 万元。
5、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一方的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证实不真实,因上述情况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守约方实现救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危险废弃物处置行业是国家环保重点领域,也是政府各级部门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产业方向,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根据《2019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工业危废产量增速远高于一般工业固废产量增速,危废处置行业在未来 3-5 年依然处于高景气周期。
江苏省是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引擎,其工业基础完备,制造业扎实,化工行业发达,工业危废产量和治理需求长期保持较高水平。根据 2021 年全国最新的化工园区排名名单,江苏省 9 个园区入选全国化工园区 30 强,数量居全
国首位,为江苏省危废处置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稳固保障。江苏弘德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投产后业务规模及经营业绩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龙净环保近年来致力于运营类业务的发展和投入,固废运营资产是公司主要的布局方向和重点领域。公司已投资收购台州德长危废项目,目前经营效益良好。通过收购弘德环保,公司可进一步扩大并夯实在重点区位的优质危废项目布局,提升公司在危废领域的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其次,运营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公司完善“高端装备制造+EPC 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这一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后续公司将对持有的危废项目进行协同整合,通过导入技术和管理优势提升其运营水平和经营业绩,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有望给公司带来合理的经营收益和投资回报。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收购而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行业政策,审慎经营,积极提高投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防范和降低可能面对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