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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339什么时候复牌?-中油工程停牌最新消息
 ≈≈中油工程600339≈≈(更新:22.02.07)
[2022-02-07]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签署EPC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编号:临 2022-00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 EPC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EPC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 3.16 亿美元(折合 20.1
亿元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33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试运行并达到投产条件),性能测试通过后进入 12 个月质保期。
  4.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5.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经济、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 年 2 月 3 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CPECC)与埃克森美孚伊拉克有限公司(ExxonMobil Iraq Limited,简称 EMIL)在CPECC 中东地区公司迪拜办公室签署西古尔纳-1 原油处理列项目(以下简称西
古 OT2&3 项目) EPC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 3.1596 亿美元(折合 20.1 亿元
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为提高伊拉克西古尔纳-1 油田的原油生产能力,在现有脱气站 DS6 和 DS7
旁边分别新建一列原油处理设施,每列可生产合格原油 10.5 万桶/天,共计新增产能 21 万桶/天(约 1050 吨/年)。工作内容包括:油气水分离、脱盐脱水、稳定、外输等主要系统,以及导热油、加药、火炬、仪表风、氮气、变电站和控制
室等配套设施。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为埃克森美孚伊拉克有限公司(ExxonMobil Iraq Limited),是埃克森美孚公司于 2001 年在巴哈马成立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埃克森美孚公司在伊拉克提供油田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在伊拉克的主要办公地位于伊拉克西古尔纳-1 油田主营地,在伊拉克巴格达、巴士拉和阿联酋迪拜均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 Mr. Taher Hamid。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类型及金额:EPC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 3.1596 亿美元(折合 20.1
亿元人民币)。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合同于 2022 年 2 月 3 日在 CPECC 中东地区公司迪拜
办公室签署。
  合同生效日期:合同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合同建设工期:33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试运行并达到投产条件),性能测试通过后进入 12 个月质保期。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伊拉克南部巴士拉省首府巴士拉市西北方向约 65 公里西古尔纳-1 油田。
  项目结算方式:按里程碑节点付款。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有利于我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伊拉克乃至中东地区的油气工程业务。
    五、风险提示
  我公司下属 CPECC 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CPECC 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相关签字页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7]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编号:临 2022-00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从即日起迁至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 B2 座。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 B2 座 3 层
  邮政编码:102200
  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0163999
  传    真:010-80163118
  电子邮件: tangtao@cpec.com.cn
  公司注册地址、网址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1-12-15]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发行利率为
2.60%,发行期限为 180 天,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完成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付息
兑付工作,本次付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 1,519,232,876.71 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相关文件已在
中 国 货 币 网 (http://www.chinamoney.com.cn) 和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http://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7]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签署EPCm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 EPCm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EPCm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 79.45 亿元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30 个月。
  4.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5.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经济、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寰球”,我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与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海”)就该公司 150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项目 EPCm 正式签署合同,合同金额约 79.45 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江苏丰海 150 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 130.79 亿元,建设地点位于
中国江苏省连云港柘汪临港产业区。项目计划利用现有炼厂产能、离码头近等优势,扩展产品种类,追求更好的经济效益,在炼厂区域重新征地建设丙烷综合利用项目,原料主要来自外购丙烷以及炼厂部分丙烷、液化气;经丙烷脱氢及尾气
转化生产丙烯及 C2 干气等,再经过聚合、烃化等工艺生产聚丙烯和乙苯/苯乙烯等产品。本项目合同包含 150 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装置、聚丙烯装置、苯乙烯装置、聚烯烃复合新材料装置以及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江苏丰海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临港产业区,注册资本30 亿元,法定代表人赵赞立。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化工产品研发,承担 150 万吨/年丙烷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金额:合同金额约 79.45 亿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酬金部分固定总价,成本根据基础设计批复后的概算确定。
  3.项目履约地点:中国江苏省连云港柘汪临港产业区。
  4.履行期限:30 个月。
  5.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 60 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条件和时间: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我公司下属北京寰球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总承包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实施。该项目政策、市场、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疫情风险可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北京寰球公司将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经济、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主合同文本。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1-19] (600339)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署EPCC承包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署 EPCC 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织的“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签署了泰国七号天然气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 4.30 亿美元(约 27.82 亿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39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4.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5.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9 月 28 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与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取得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关于泰国七
号天然气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授标函。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发布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近日,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织的“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
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与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签署了泰国七号天然气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 4.30 亿美元(约 27.82 亿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泰国七号天然气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
4.30 亿美元(约 27.82 亿人民币),合同工期为 39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该项
目的主要功能是通过连通管道(将由其他承包商同步建设)接收 PTT 已有的天然气处理厂输出的原料气,从中分离并回收乙烷、丙烷、液化石油气(LPG)、凝析液(NGL)等碳氢化合物附产品,产出可以销售的洁净天然气,通过新建的连通管道回输至既有的天然气处理厂。主要的工艺单元包括:进气装置、除汞装置、除酸装置、原料气冷却装置、脱水装置、乙烷回收装置、气体分馏和产品冷却装置、可销售气体压缩装置、冷丙烷装置、乙烷处理装置;其他的辅助生产单元包括产品储存系统、热油系统、消防系统、地面火炬以及放空系统、仪表风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燃料气系统、尾酸处理装置、应急发电机组、原水系统、脱盐水系统、饮用水系统;另外包括配套的行政楼、变电站&控制室、仓库、维修厂房等工作内容。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泰国国家石油公司又称泰国石油管理局,是泰国工业部下属的两大部门(矿产资源局和石油管理局)之一。代表政府在泰国国土领域内行使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管理权,主要业务为:负责政府所拥有的石油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负责石油炼制及油品的储存和销售;负责石油的利用、管道输送及天然气的加工处理等。总部设在泰国首都曼谷,是泰国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金额:合同金额约 4.30 亿美元(约 27.82 亿人民币)。
  2.结算方式:采用工程付款里程碑节点付款和进度付款合并形式。
  3.项目履约地点:泰国境内。
  4.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39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5.争议解决方式:适用泰国法律,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0 天内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上诉至泰国法庭解决。
  6.生效条件和时间: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我公司在泰国油气储运工程建设业务的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五、风险提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均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管道和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疫情风险可控,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主合同文本。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0-30] (600339)中油工程: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56元
    每股净资产: 4.50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营业总收入: 522.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3亿元

[2021-10-28]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1年三季度报告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三季度报告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中油工程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及网络交流网址: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
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
披露《中油工程 2021 年三季度报告》,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中油工程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白玉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
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2、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
(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唐涛
    联系电话:010-63596905
    联系邮箱:tangtac@cpe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09-29]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中标阶段,能否签订正式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如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我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3.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9 月 28 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工
程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业主泰国国家石油公司发来的泰国国家石油公司第七天然气处理厂总包项目的授标函,中标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27.8 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泰国第七天然气处理厂项目位于泰国罗勇府玛塔普油气码头核心区域,占地面积
约 18 万平米,处理能力为每年 50 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替代已经在役运行逾 30 年
的泰国第一天然气处理厂。该处理厂在天然气净化的同时,还将分离并回收乙烷、丙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析液(NGL)等多种附产品。主要装置包括天然气注入、脱汞、脱酸、脱水、乙烷回收、分馏和冷却、冷丙烷系统、乙烷处理、销售气压缩外输等多个工艺单元,并配有产品存储、余热回收、火炬放空、仪表风、甲醇注入、燃料气、回火冷却水、氮气分配、废水处理、酸尾气处理、除盐水、原水系统、饮用水系统、厂内发电机组等多种工艺和公共支持系统。该项目要求的产品回收率、能耗、环保等指标均达到国际领先标准。合同工期暂定 39 个月(含质保期 12 个月)。
    二、招标方情况介绍
  泰国国家石油公司(PTT)总部设在首都曼谷,又称泰国石油管理局,是泰国工业部下属的两大部门(矿产资源局和石油管理局)之一,代表政府在泰国国土领域内行使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管理权,主要业务为:负责政府所拥有的石油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负责石油炼制及油品的储存和销售;负责石油的利用、管道输送及天然气的加工处理等。
    三、取得授标意向函对公司的影响
  联合体中标合同额由泰铢和美元组成,折合人民币 27.8 亿元,如后续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我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我公司在泰国油气储运工程建设业务的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四、风险提示
  该项目目前处于获得授标意向函阶段,签署相关合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条款和合同履行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依据合同签署及项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下属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油气储运设施及油气田地面工程海外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签署和正常履行,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项目授标函。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08-31] (600339)中油工程: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61元
    每股净资产: 4.44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
    营业总收入: 327.0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81亿元

[2021-08-28]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中油工程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
    ●会议召开方式及网络交流网址: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
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
露《中油工程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中油工程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
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白玉光先生,总经理王新革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
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2、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
(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唐涛
    联系电话:010-63596905
    联系邮箱:tangtac@cpe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06]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EPCC承包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2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 EPCC 承包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及金额: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CPECC)与西非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Benin) Company S.A.)签署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项目贝宁
      段管道标段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 3.86 亿美元
      (约 24.94 亿元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42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4.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
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12 月 29 日,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取得西非
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Benin) Company
S.A.)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贝宁段)项目授标函。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
布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
  近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西非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Benin) Company S.A.)签署了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工
程(贝宁段)陆上管道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3.86 亿美元(约 24.94 亿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涉及项目标的情况
  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贝宁段)陆上管道标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 3.86 亿美元(约 24.94 亿人民币),工作量主要包含新建
长度约 675km 管道,设计压力 9MPa,钢管选用 X65 钢级螺旋埋弧焊钢管,管径
Φ508mm,壁厚 7.1mm,采用 3LPE 防腐层。特殊穿越段为直缝管。沿线设末站 1 座,
中间泵站 2 座,阀室 24 座,大型河流(湿地)定向钻穿越 4 处,大开挖穿越 1 处,
铁路穿越 2 处,等级公路穿越 12 处,石方爆破 36.5 公里,并配套电、信、仪系统。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金额:该项目为 EPCC 总承包,合同金额约 3.86 亿美元(约 24.94 亿人民
币)。
  2.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里程碑节点付款。
  3.项目履约地点:贝宁境内。
  4.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42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5.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中国法律,选用中国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仲裁地为北京。
  6.生效条件和时间: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1.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认为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进行的日常经营行为。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3.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卢耀忠、白玉光、丁建林和关联监事汪世宏、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白玉光、卢耀忠、丁建林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6
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 48,69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
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中国石油集团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40,88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3,192 亿元,营业收入 20,871 亿元,净利润 316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
团直接持有公司约 54.2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约 72.2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2. 西非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
  西非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Benin)
Company S.A.)为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CNODC)在贝宁设立的子公司,CNODC 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非原油管道(贝宁)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尼贝原油管道贝宁境内的施工和运营管理工作。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石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相关工程资质要求高,上下游市场参与者相对固定,主要为石油石化行业内客户。公司各下属企业在数十年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一直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炼化工程建设、管道及储罐工程建设和海洋工程等服务,与中国石油集团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石油工程建设服务市场,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该合同实施将对我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我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非洲地区的油气工程市场。该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我公司的独立性,我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目而与相关方形成依赖。
  七、风险提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管道和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疫情风险可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项目签约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7-16]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1-02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6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2        -              2021/7/23      2021/7/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583,147,47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6,824,783.67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7/22        -              2021/7/23      2021/7/2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60 元;对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60 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414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上述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0.0414 元人民币。
  (4)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由其自行纳税,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0.0460 元人民币(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596905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21-07-02]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EPC 总承包及运行维护合同,合同金额约 6.9 亿美元
  (约 44.6 亿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0 月 31 日起后的 32 个月为合同建设工期,随
后进入 24 个月质保期,其中前 12 个月为运行维护服务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4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PECC”,我公司持有
其 100%股权)与 Eni Iraq B.V.(埃尼伊拉克公司)签署祖拜尔 Mishrif 脱气站
扩建(以下简称“DGS 项目”)EPC 总承包及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约 6.9
亿美元(约 44.6 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由 CPECC 与意大利 PEG Engineering &
Contracting DMCC(以下简称“PEG”)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双方按装置纵向
划分各自工作范围,其中 CPECC 作为联合体领导方占比 72%,PEG 占比 28%。现
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祖拜尔 Mishrif 脱气站扩建 EPC 总承包及运行维护项目是在现有的 Mishrif
脱气站旁边进行扩建,主要装置包括4列原油处理列(单列处理能力5万桶/天)、
4 列产出水处理列(单列处理能力 6.6 万桶/天)、1 座注水泵站(处理能力 75
万桶/天)和附属设施、公用工程、储罐、火炬等配套设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埃尼石油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埃尼伊拉克公司(Eni Iraq B.V.)是埃尼公司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总部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在伊拉克的主要办公地位于伊拉克祖拜尔油田主营地,该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埃尼公司在伊拉克油气田提供服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类型及金额: EPC 总承包及运行维护合同,约 6.9 亿美元。
  结算方式:按里程碑节点和工程进度付款。
  项目履行地点:位于伊拉克巴士拉市区西南祖拜尔油田区域内。
  开始计算工期日期:2021 年 10 月 31 日。
  合同建设工期:32 个月(自项目开始计算工期起,至取得业主签发的临时验收证书);随后进入 24 个月质保期,其中前 12 个月为运行维护服务期。
  合同生效条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伊拉克祖拜尔油田 Eni 办公大
楼签署。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4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且有利于我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伊拉克乃至中东地区的油气业务。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埃尼伊拉克公司(Eni Iraq B.V.)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的埃尼石油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CPECC 和联合体伙伴 PEG 均具备较为丰富的油田地面工
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CPECC 将与 PEG 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以及业主方筹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主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6-23]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EPCC承包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 EPCC 承包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尼日尔有限公司与西非原油管道(尼日尔)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Niger) Company S.A.)签署了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工程(尼日尔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 4.91 亿美元(约 31.67 亿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42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4.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
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
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12 月 29 日,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西
非原油管道(尼日尔)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Niger)
Company S.A.)关于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尼日尔段)项目授标函。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5)。
    近日,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尼日尔有限公司与西非原油管道(尼日尔)
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Niger) Company S.A.)签署了尼日尔
-贝宁原油外输管道工程(尼日尔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同,合同金额约 4.91 亿美元(约 31.67 亿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涉及项目标的情况
    尼日尔-贝宁原油外输管道(尼日尔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合
同,合同金额约 4.91 亿美元(约 31.67 亿人民币),工作量主要包括新建长度约 1275km
管道,钢管选用 X65 钢级螺旋埋弧焊钢管,管径 Φ508mm,壁厚 7.1mm,采用 3LPE 防
腐层。特殊穿越段为直缝管。沿线设首站 1 座,中间泵站 5 座,阀室 35 座,小型河流
穿越 10 处,等级公路穿越 7 处。1 座维抢中心,1 座业主营地,并配套电、信、仪及
SCADA 系统。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金额:该项目为 EPCC 总承包,合同金额约 4.91 亿美元(约 31.67 亿人民
币)。
    2.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里程碑节点付款。
    3.项目履约地点:尼日尔境内。
    4.履行期限:合同工期为 42 个月(含 12 个月质保期)。
    5.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中国法律,选用中国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仲裁地为北京。
    6.生效条件和时间: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1.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认为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进行的日常经营行为。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3.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卢耀忠、白玉光、丁建林和关联监事汪世宏、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白玉光、卢耀忠、丁建林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6
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 48,69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
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中国石油集团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40,88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3,192 亿元,营业收入 20,871 亿元,净利润 316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
团直接持有公司约 54.2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约 72.2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2. 西非原油管道(尼日尔)股份有限公司
    西非原油管道(尼日尔)股份有限公司(West African Oil Pipeline (Niger)
Company S.A.)为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CNODC)在尼日尔设立的子公
司,CNODC 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非原油管道(尼日尔)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尼贝原油管道尼日尔境内的施工和运营管理工作。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石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相关工程资质要求高,上下游市场参与者相对固定,主要为石油石化行业内客户。公司各下属企业在数十年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一直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炼化工程建设、管道及储罐工程建设和海洋工程等服务,与中国石油集团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石油工程建设服务市场,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该合同实施将对我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
利于我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非洲地区的油气工程市场。该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我公司的独立性,我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目而与相关方形成依赖。
  七、风险提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管道和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疫情风险可控,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主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

[2021-06-17]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
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129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近日,公司发行了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简称      21 中油工程 SCP001
代码                    012102174                期限            180 日
起息日                  2020-6-15                兑付日        2021-12-12
计划发行总额              15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15 亿元
发行利率                  2.60%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面值
簿记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7 日

[2021-06-16]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编号:临 2021-02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30
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 2021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白玉光先生、总经理王新革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21-06-04]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恒毅大厦 100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29,635,3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5.75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新革女士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新革女士、孙立先生、王新华先生、
      王雪华先生出席会议,董事长白玉光先生,董事刘雅伟先生、李小宁先生、
      孙全军先生、魏亚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李崇
      杰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5,246  99.9853  620,100  0.0147        0  0.0000
7、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4,746  99.9853  620,600  0.0147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8,048,437  99.6878  620,100  0.312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4,746  99.9853  620,600  0.0147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8,047,937  99.6876  620,600  0.3124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8,985,246  99.9846  650,100  0.0154        0  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4,229,014,746  99.9853  620,600  0.0147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股
  股东              4,030,966,80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普通股
  股东                197,706,6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普通股
  股东                    341,300  35.4818  620,600  64.5182      0  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        121,000  25.0051  362,900  74.9949      0  0.0000
  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普
  通股股东                220,300  46.0878  257,700  53.9122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  198,048,437  99.6878  620,100    0.3122      0    0.0000
      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  198,048,437  99.6878  620,100    0.3122      0    0.0000
      作报告
3      2020年度独立董事  1

[2021-05-14]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恒毅大厦 10 层 1008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3 日
                      至 2021 年 6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5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8  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11  关于2020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12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
  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
  服务有限公司。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9        中油工程          2021/5/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
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恒毅大厦 1206。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6 月 2 日 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63596905
传 真:010-63596359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5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      关于2021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1    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的议案
12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2021-04-28]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
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白玉光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 2021 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583,147,471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6 元(含
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 256,824,783.67 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55,021,961.15 元的 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董事白玉光、刘雅伟、李小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确定 2021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费用分别为 99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董事白玉光、丁建林、李小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691.14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061.94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960.18万元,影响损益-10,629.20 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制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油工程三会议案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 12 个议案。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6 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 6 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军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 2021 年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对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的监督是有效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
  八、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 99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1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1 年度担保预计情
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0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公司2020 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预计的 2021年担保发生情况合理,目的是保证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600339)中油工程: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38元
    每股净资产: 4.43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营业总收入: 133.8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3亿元

[2021-04-28] (600339)中油工程: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31元
    每股净资产: 4.40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5%
    营业总收入: 706.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55亿元

[2021-04-28]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暨 2021 年第一季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中油工程 2020 年度暨 2021 年第一季度网络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13:30-15:30
    ●会议召开方式及网络交流网址: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
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中油工程 2020 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 “2020 年度暨 2021 年第
一季度网络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13:30-15:3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白玉光先生,总经理王新革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
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进行回答。
    2、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
(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唐涛
    联系电话:010-63596905
    联系邮箱:tangtac@cpe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01]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
格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连续 3 个交易
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传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价异动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 经发函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1-03-16]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PCC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
    股票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 PCC 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
    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大港油建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公司
    (CNPC Niger Petroleum S.A)签署尼日尔 Agadem 油田二期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PCC 合
    同,合同金额合计 7.05 亿美元(约 47.24 亿人民币)。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发项目启动函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启动至投产绝对工期 25 个月,质保期 12 个月。
    4.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
    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 3 年的
    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
    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 年 11 月 4 日,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
    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大港油建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取得与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
    公司(CNPC Niger Petroleum S.A)关于尼日尔 Agadem 油田二期地面工程建设项目采
    2
    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授标意向函,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发布了“中国石油集团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近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大港油建公司
    组成的联合体与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公司(CNPC Niger Petroleum S.A)签
    署尼日尔 Agadem 油田二期地面工程建设项目 PCC 合同,合同金额合计 7.05 亿美元(约
    47.24 亿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涉及项目标的情况
    尼日尔 Agadem 油田二期地面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尼日尔共和国迪法大区 Agadem 油
    田区内,该项目之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项目分为 Koulele&Dibeilla 油田群和 FGD
    油田群 2 个标段,工作量主要包括新建联合站、脱水站各 1 座,新建接转站 2 座、混
    输泵站(BS)6 座、计量站(OGM)2 座、油井 231 口、气井 2 口、采出水回灌井 3 口以及
    各类集输管线 831 千米、输电线路 432 千米,改扩建联合处理站、接转站各 1 座,项
    目建成后产能为 450×104t/a,稳产 9 年。
    二、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金额:该项目为采购、施工及试运投产服务项目,合同金额 7.05 亿美元(约
    47.24 亿人民币)。
    2.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里程碑节点付款。
    3. 项目履约地点:尼日尔共和国迪法大区 Agadem 油田区块内。
    4. 履行期限:从项目启动至投产绝对工期 25 个月,质保期 12 个月。
    5. 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中国法律,选用中国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仲裁地为北京。
    6. 生效条件和时间:签发项目启动函生效。
    三、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1.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认为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石油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价
    值最大化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
    大的依赖。
    2.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3
    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进行的日常
    经营行为。双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
    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3. 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卢耀忠、白玉光、丁建林和关联监事
    汪世宏、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白玉光、卢
    耀忠、丁建林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
    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5.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 48,69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组织经营陆上石油、
    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
    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公司系统的产品;组
    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
    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
    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中国石油集团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 42,35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3,736
    4
    亿元,营业收入 27,714 亿元,净利润 596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直接持
    有公司约 54.2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约 72.20%股权。中国石油集
    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
    的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
    易的情况。
    2. 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公司(CNPC Niger Petroleum S.A)
    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公司(CNPC Niger Petroleum S.A)为中国石油国
    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CNODC)全资子公司,CNODC 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油国际(尼日尔)上游项目公司主营业务为在尼日尔开展石油勘探、开
    发等一体化石油作业,法人为程存志。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
    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石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相关工程资质要求高,
    上下游市场参与者相对固定,主要为石油石化行业内客户。公司各下属企业在数十年
    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一直向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炼
    化工程建设、管道及储罐工程建设和海洋工程等服务,与中国石油集团形成了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
    的石油工程建设服务市场,有助于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
    该合同实施将对我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
    利于我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尼日尔的油气工程市场。该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我公司
    的独立性,我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目而与相关方形成依赖。
    七、风险提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大
    港油建公司联合体具备较为丰富的油气管道和天然气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
    5
    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市场、政策、法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
    公司将切实全面管控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
    项目实施所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
    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主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2021-03-09]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9 证券简称: 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 21 0 0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
    代表 监事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 21 年 3 月 5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孙秀娟女士 、 辛荣国 先生为公司第 八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 两 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 20 21 年 3 月 1 2 日召开的 20 21 年第 一 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职工 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八 届监事会,并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 21 年 3 月 9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
    孙秀娟女士
    孙秀娟,女,
    1963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 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
    中国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财务部副主任,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结算部主任,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项目管理分公
    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止目前,孙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
    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2.. 辛荣国先生辛荣国先生
    辛荣国,男,
    辛荣国,男,19661966年年8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1987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华东石油学院储运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高级工程师,华东石油学院储运专业毕业,工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副经理,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部经理、中国石油天建设公司副经理,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管理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辛荣国先生辛荣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2-25]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9 证券简称: 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 21 0 0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 21 年
    2 月 2 4 日召开了第 七 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 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拟将《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
    原 3.2.3 条为:“ 3.2.3 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现修订为:“
    3.2.3 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
    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2.
    2. 原原3.2.43.2.4条为:“条为:“3.2.43.2.4条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3.2.43.2.4条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因本章程3.2.33.2.3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
    3. 原原3.2.53.2.5条为:“条为:“3.2.53.2.5条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公司因本章程第3.2.33.2.3条第(一)项至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3.2.33.2.3规定收购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10日内注销;属于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
    公司依照第3.2.33.2.3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发行股份总额的5%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股份应当11年内转让给职工。”年内转让给职工。”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3.2.53.2.5条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公司因本章程第3.2.33.2.3条第(一)项、第(二)项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3.2.33.2.3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3.2.33.2.3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0%,并应当在,并应当在3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4.
    4. 原原5.2.45.2.4条为:“条为:“5.2.45.2.4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88人时;人时;
    3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1/3时;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5.5.2.42.4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2个月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2/3时;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1/3时;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
    5. 原原5.6.45.6.4条为:“条为:“5.6.45.6.4条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限制。”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5.6.45.6.4条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决权的股份总数。
    4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6.
    6. 原原6.1.26.1.2条第一款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条第一款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3年。董事任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其职务。”
    现修订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现修订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7.
    7. 原原6.2.26.2.2条为:“条为:“6.2.26.2.2条条 董事会由董事会由12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1人,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44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人。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委员会共44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董事会制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董事会制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各委员会遵照执行,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度,各委员会遵照执行,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6.2.26.2.2条条 董事会由董事会由9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1人,独立董事人,独立董事33人。董事会设人。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8.
    8. 原原6.2.6.2.33条为:“条为:“6.2.36.2.3条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5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制定董事等人员责任保险方案;
    (十六)制定董事等人员责任保险方案;
    (十七)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细则;
    (十七)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细则;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6.2.36.2.3条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二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三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四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五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六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七七)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形式的方案;
    (
    (八八)决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决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九九)决定内部管理机构及重要分子公司设置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及重要分子公司设置方案;
    (
    (十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一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二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十三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十四十四)审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审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6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十五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十六十六)制订董事等人员责任保险方案;)制订董事等人员责任保险方案;
    (
    (十七十七)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细则;)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细则;
    (
    (十八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9.
    9. 原原6.2.76.2.7条为:条为:““6.2.76.2.7条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公司股东
    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大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0%以上;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的10%10%以上;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0%以上;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10%以上;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0%以上。”以上。”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6.2.76.2.7条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准。
    除相关法律
    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公司股东法规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大会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批准:
    (
    (一一)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0%以上且低于以上且低于50%50%的事项;的事项;
    (
    (二二)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以上且低于以上且低于50%50%的事项;的事项;
    7
    (
    (三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0%以上且以上且低于低于50%50%的事项;的事项;
    (
    (四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10%以上且低于以上且低于50%50%的事项;的事项;
    (
    (五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0%以上且低于以上且低于50%50%的事项;的事项;
    (
    (六六)审议并决定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并决定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
    (七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金额在300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0.5%以上,并连续以上,并连续1212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5%的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
    (
    (八八)单项金额)单项金额1000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连续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连续1212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超过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超过10001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1
    10. 0. 原原6.2.106.2.10条为:条为:““6.2.106.2.10条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6.2.106.2.10条条 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董事长办公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董事长办公会会议;
    (二)部署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二)部署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听取公司经理层、成员企业关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
    (三)听取公司经理层、成员企业关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情况;
    (四)听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四)听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的汇报,检查公司经理层、成员企业的工作;汇报,检查公司经理层、成员企业的工作;
    (五)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
    (五)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8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审核公司财务预算和投资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核公司财务预算和投资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外
    (八)向董事会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九)审核经理层拟订的内部管理机构
    (九)审核经理层拟订的内部管理机构和重要分子公司和重要分子公司设置及调整方案并提设置及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定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收入分配方案;
    (十)审定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收入分配方案;
    (十一)审核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核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定经理层拟订的公司具体规章;
    (十二)审定经理层拟订的公司具体规章;
    (十三)董事长有权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
    (十三)董事长有权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投融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捐赠等事项:捐赠等事项:
    1.
    1.交易涉及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10%的事项;的事项;
    2.
    2.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的事项;的事项;
    3.
    3.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10%的事项;的事项;
    4.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10%的事项;的事项;
    5.
    5.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10%的事项。的事项。
    6.
    6.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低于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30万元,或与关联万元,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占法人发生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0.5%的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
    7.
    7. 单项金额低于单项金额低于100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连续万元人民币且连续1212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低于个月内累计计算金额低于101000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或赞助。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十四)审核公司经理层拟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十四)审核公司经理层拟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十五)实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十五)实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十六)除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
    (十六)除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准的事项。
    9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
    11. 原原7.37.3条为:“条为:“7.37.3条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7.37.3条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1
    122. . 原原7.57.5条为:“条为:“7.57.5条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员;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1.
    1. 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审批权限标准的事项。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审批权限标准的事项。
    2.
    2. 进行生产经营计划的日常资金调动、运用事项和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生产经营计划的日常资金调动、运用事项和相关法律文件。
    (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成员企业的业务情况,相应向成员企业推荐、
    (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成员企业的业务情况,相应向成员企业推荐、委派、调整董事、监事及建议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委派、调整董事、监事及建议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十)听取成员企业战略规划、预算方案;
    (十)听取成员企业战略规划、预算方案;
    (十一)审议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成员企业投融资事项;
    (十一)审议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成员企业投融资事项;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授权范权时,不得违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围。”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7.57.5条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括:
    (一)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办公会决议,向董事会、董
    (一)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办公会决议,向董事会、董
    10
    事长报告工作,听取并落实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事长报告工作,听取并落实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生产经营日常事项,听取公司
    (二)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生产经营日常事项,听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成员企业关于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的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成员企业关于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的汇报,协调报,协调、、检查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和督促各部门、、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成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公司以下方案:年度经营计划和
    (三)研究拟订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公司以下方案:年度经营计划和投投资方案,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资产处置方案,改革、重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资产处置方案,改革、重组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收入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收入分配方案,内部管理机构和重要分子公司设置及调整方案内部管理机构和重要分子公司设置及调整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等;等;
    (四)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批准
    (四)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批准计划内投资支出和预算内费用支出;计划内投资支出和预算内费用支出;
    (五)按有关程序,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五)按有关程序,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
    (六)组织拟订公司具体规章,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六)组织拟订公司具体规章,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
    (七)行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行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133. . 原原7.87.8条为:“条为:“7.87.8条条 总经理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7.87.8条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二)总经理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决议的监督和落实;
    (二)总经理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决议的监督和落实;
    (三)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三)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1
    144. . 原原8.2.18.2.1条为:“条为:“8.2.18.2.1条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5名监事组成,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监事会设主席1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11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1/3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订为:“
    现修订为:“8.2.18.2.1条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66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主席1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1/3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2121年第年第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02121年年22月月2255日日

[2021-02-25]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
    600339 证券简称: 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21 00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3 月 12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恒毅大厦 10 层 1 001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2日
    至2021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 11:30 13:00 15:00 ;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序号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
    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
    3.0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应选董事董事((66)人)人
    3
    3.01.01
    选举白玉光先生为公司第
    选举白玉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3.02.02
    选举王新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3.03.03
    选举刘雅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3.04.04
    选举李小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3.05.05
    选举孙全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3
    3.06.06
    选举魏亚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4
    4.0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应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33)人)人
    4
    4.01.01
    选举孙立先生为公司第
    选举孙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4.02.02
    选举
    选举王新华王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先生为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4
    4.03.03
    选举
    选举王雪华王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先生为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5
    5.00.00
    关于
    关于公司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
    应选监事监事((44)人)人
    5
    5.01.01
    选举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5
    5.02.02
    选举杨大新先生为公司第
    选举杨大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5
    5.03.03
    选举潘成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5
    5.04.04
    选举鞠秋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2121年年22月月25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2、、33、、44、、5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9
    中油工程
    2021/3/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1206。 (三)登记时间:2021年3月5日—3月11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63596905 传 真:010-63596359
    六、 其他事项
    1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交通费用。
    2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七次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1
    选举白玉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新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雅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李小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
    选举孙全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
    选举魏亚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4.01
    选举孙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王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
    选举王雪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5.01
    选举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杨大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3
    选举潘成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4
    选举鞠秋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0
    0
    100
    100
    50
    50

[2021-02-25]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9 证券简称: 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 21 0 0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七 届监事会第 七 次 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 七 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4 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 0 日以书面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
    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应参会监事 5 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
    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世宏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 通过《关于 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现提名刘海军 先生 、潘
    成刚 先生 、杨大新 先生 、鞠秋芳 女士 为公司第 八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 票表决方式审议。若获
    通过,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
    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附件:
    第 八 届 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
    21 年 2 月 2 5 日
    2
    附件:
    附件:
    第
    第八八届届监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1. 刘海军先生刘海军先生
    刘海军,男,
    刘海军,男,19611961年年12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21982年年8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高级经济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程程建设公司建设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
    截止目前,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2. 杨大新先生杨大新先生
    杨大新,男,
    杨大新,男,19661966年年7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1989年年88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高级经高级经济师济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石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油天然气集团有限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大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止目前,杨大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3. 潘成刚先生潘成刚先生
    潘成刚,男,
    潘成刚,男,19651965年年2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1989年年88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济师,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总会计师、党工委委员兼预算管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伊拉克公司总会计师、党工委委员兼哈法亚项目部总会计师、鲁迈拉项目部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哈法亚项目部总会计师、鲁迈拉项目部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有限公司审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计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潘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止目前,潘成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
    3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4. 鞠秋芳女士鞠秋芳女士
    鞠秋芳,女,
    鞠秋芳,女,19671967年年9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01990年年7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高级会计师,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石油石油集团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处长、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处长、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止目前,鞠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止目前,鞠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公司监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02-25] (600339)中油工程:中油工程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9 证券简称: 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 20 21 0 0 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七 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 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2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白玉光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白玉光 先生 、王新革 女
    士 、刘雅伟 先生 、李小宁 先生 、孙全军 先生 、魏亚斌 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
    议。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立 先生 、王新
    华 先生 、王雪华 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赵息女士
    已在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董事会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詹宏钰先生由于个人 工作原因,均不再提名 为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 赵息
    女士和詹宏钰先生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恪尽职守、 独立公正、 忠实诚信地 履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职责和义务,
    职责和义务,以其高以其高水平水平的专业的专业素养素养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大重大贡贡献,董事会对献,董事会对赵息女士和詹宏钰先生赵息女士和詹宏钰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重大贡献和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表示衷心感谢。谢。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111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以上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待审核无异议后料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待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后18万元/年,按月发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111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2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 2021-004)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111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规则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管控的实际情况,对以下治理规则及管理制度进行了制、修订。
    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规则
    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上
    以上制、修订的治理规则及管理办法制、修订的治理规则及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www.sse.com.cn)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1111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3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05)。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1111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详见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的的《中油工程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附件:第第八八届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会
    20202121年年22月月2255日日
    附件:
    附件:
    第
    第八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简历
    1
    1.白玉光先生.白玉光先生
    白玉光,男,
    白玉光,男,19651965年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61986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工业催化专业毕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天津大学工业催化专业毕业,工学硕士。历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副历任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副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司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副副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书记。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
    截止目前,白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
    截止目前,白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2. 王新革女士王新革女士
    王新革,女,
    王新革,女,19661966年年6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71987年年88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德克萨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王新革王新革女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3. 刘雅伟先生刘雅伟先生
    刘雅伟,男,
    刘雅伟,男,19721972年年5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41994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北京科技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办工商管理专业毕高级会计师,北京科技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办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本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本公司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理。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刘雅伟刘雅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5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4. 李小宁李小宁先生先生
    李小宁,男,
    李小宁,男,19671967年年8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91989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程高级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历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建设(集团)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副总经理。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李小宁李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
    5. 孙全军孙全军先生先生
    孙全军,男,
    孙全军,男,19621962年年5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11981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历任中国石油管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历任中国石油管道局西北石油管道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人事部道局西北石油管道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经理(部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党委组织部)经理(部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中国石油管道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局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执行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孙全军孙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
    6.
    6. 魏亚斌先魏亚斌先生生
    魏亚斌,男,
    魏亚斌,男,19621962年年11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1985年年77月参加工作,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郑州工学院化工机械郑州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毕业,工专业毕业,工学学学学士。历任中国寰球士。历任中国寰球化化学学工程公司华北规划设计院工程公司华北规划设计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寰球工程公司总经理,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党委党委委员委员、、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工会主席。现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寰球和创科技服务(北京)有寰球和创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副书记、书记、总经理总经理。。
    截止目前,
    截止目前,魏亚斌魏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
    7..孙立先生孙立先生
    孙立,男,
    孙立,男,1953195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75197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工系高分子化工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经高分子化工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业务专长包括石油化工技术及工程建设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业务专长包括石油化工技术及工程建设、、投资规划及炼化产品销售;航空油料业务;大型国企、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国外投资规划及炼化产品销售;航空油料业务;大型国企、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国外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等。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等。
    截止目前,孙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截止目前,孙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不是失信责任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
    8..王新华先生王新华先生
    王新华,男,
    王新华,男,1955195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1996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管理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管理
    7
    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
    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财务总监,久联发展(国石化股份公司财务总监,久联发展(SZ.002037SZ.002037)、益佰制药()、益佰制药(SH.600594SH.600594)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HK.02096HK.02096)、中泰化学()、中泰化学(SZ.002092SZ.002092)独立董事。业务专)独立董事。业务专长包括公司财务管理、长包括公司财务管理、上市公司治理等。上市公司治理等。
    截止目前,王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截止目前,王新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
    9. . 王雪华先生王雪华先生
    王雪华
    王雪华,,男,男,1963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1985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专业,大学经济学专业,19991999年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以岭药业(年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以岭药业(SZ.002603SZ.002603)独)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事务所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事务所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会仲裁员,ICCICC中国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中国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中心)、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ICSID)调解员、)调解员、仲裁员。业务专长包括仲仲裁员。业务专长包括仲裁和诉讼、国际贸易和投资、贸易救济、国际商事交易等。裁和诉讼、国际贸易和投资、贸易救济、国际商事交易等。
    截止目前,王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截止目前,王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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