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5什么时候复牌?-国机汽车停牌最新消息
≈≈国机汽车600335≈≈(更新:22.01.25)
[2022-01-25]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2-0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
鲁 0683 破 6-1 号,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 2021-35 号)。
莱州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
2021-45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 6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情况
莱州法院根据申请人千尊汽配的申请裁定莱州华汽重整。因莱州华汽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终止莱州华汽重整程序;
2、宣告莱州华汽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莱州华汽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由于相关资产变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莱州华汽破产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 6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2-1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8,720,7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 1,028,719,244 99.999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 1,028,719,244 99.9999 是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 1,028,719,244 99.9999 是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以现
场方式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原璞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彭原璞先生、贾屹先生、陈仲先生、胡克先生、崔东树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彭原璞先生任主任委员。
祝继高先生、王都先生、彭原璞先生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祝继
高先生任主任委员。
王都先生、崔东树先生、彭原璞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都先生任主任委员。
王都先生、祝继高先生、郝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王都先生任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3]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
登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12/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2-0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与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敬安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蔡五路 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汽车大道
工程承包范围:建设免抛丸下料车间、零部件 1、2 车间、小件电泳车间及零部件Ⅰ库,车间内各工序通过过跨台车实现产品输送,同步配套建设公用站房、污水处理站、危废站等公用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2.18 万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 265 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25,580.16 万元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工厂建设的精益化、智能化设计和低成本运行的绿色节能工程建设,具备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EPC 工程承包、地质勘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涵盖完整产业链的一体化全过程系统服务能力。在汽车工程规划设计、EPC 工程总承包、汽车生产装备供货方面已确立了自身优势。
中汽工程此前承接了陕汽重卡扩能 EPC 总承包一期项目,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与陕汽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力,并在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 2 1 55 号
国机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 均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起任职,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任职 时间 已 达六年。根据 中国证
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均 应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离任。
鉴于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 的 离任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
独立董事 后正式生效。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完成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 新的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前,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
生 仍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
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 1 年 12 月 4 日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 5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院”)为案件原告。
? 涉案的金额: 人民币 12,640.11 万元 其中拖欠设备货款及安 装款 11,057.08 万
元,拖欠款项利息 423.03 万元, 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 1,160.00 万元 。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
理,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主要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收到 沈阳
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 传票 》,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院起诉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金杯”)拖欠工程款案件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原告: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
四院于
四院于20192019年年77月月2222日与华晨雷诺日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分别签订《华晨雷诺金杯喷涂线分别签订《华晨雷诺金杯喷涂线总承包合同》、《华晨雷诺金杯前处理电泳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华晨雷诺金杯前处理电泳总承包合同》,于于20220200年年1111月月3300日日与华晨雷诺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签订《华晨雷诺金杯新涂装车间设备增补总承包合同》签订《华晨雷诺金杯新涂装车间设备增补总承包合同》。。四院四院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上述项目合同的全部安装义务,华晨雷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上述项目合同的全部安装义务,华晨雷诺金杯金杯未按照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价款,尚欠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价款,尚欠11,057.0811,057.08万元,欠款已逾期近一年万元,欠款已逾期近一年。另外,。另外,四院四院于于20092009年年承接承接了了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后经合资更名为华晨雷诺金杯)(后经合资更名为华晨雷诺金杯)涂装生产线前涂装生产线前处理、电泳工艺设备承包项目处理、电泳工艺设备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华晨中华项目华晨中华项目”)”),,四四院于院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1515日与华晨雷诺日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签署《新涂装车间付款问题会议纪要》,签署《新涂装车间付款问题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明确该会议纪要明确华晨中华项目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由工程款由华晨雷诺华晨雷诺金杯金杯支付支付1,1601,160万元。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四院已四院已向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1、、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设备到货款和安装款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设备到货款和安装款1111,,057.0057.088万元及被告因拖万元及被告因拖欠工程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至欠工程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至20212021年年1010月月2525日为日为423.03423.03万元;万元;
2
2、、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华晨中华项目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华晨中华项目工程工程款款11,,160160万元;万元;
3
3、、本案诉讼费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进展情况(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本次诉讼已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二)《传票传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3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 临 202 1 52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
1 年 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 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25,,9:30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互;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应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33)人)人
1
1.01.01
选举王
选举王都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2
1.02
选举
选举崔东树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
1.03.03
选举祝继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第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登于20202211年年1111月月2222日的《中国证券报》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3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A股
600335
600335
国机汽车
国机汽车
2021/12/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
(二)联系电话:010010--88825988 88825988 传真:传真:010010--88825988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于哲涛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0190100190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投票数
1.00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
7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
0
0
100
100
50
50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 5 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69,843.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6.45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达到20%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
五、上网公告附件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11日日
[2021-11-23]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均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起任职,连任时间已接近 6 年。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都先生、崔东树先生、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选举事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都,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商业年
鉴社副社长,期间兼任中国汽车市场年鉴编辑部主任(1995 年至 2003 年)。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
崔东树,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
师。历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市场营销研究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祝继高,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11-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1/10)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5日、11月8日、1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布《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69,843.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86.45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2日、11月3日、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布《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69,843.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86.45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
公司签署《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进一步扩建项目工艺技术生产线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
注册资本:15,000 万欧元
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4 号
主营业务:生产宝马及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销售及租赁自己生产的产品;就其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备件和维修保养);汽车技术、动力电池有关的研发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工艺技术生产线进一步扩建。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59,212 万元(含 13%增值税)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中标项目,标志着其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得到交易对方的认可,不仅助力宝马品牌高端车型国产化进程,也为后续开拓高端和欧洲汽车涂装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合同履行期内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巩固了公司与高端品牌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汽车工程及装备业务在汽车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进一步扩建项目工艺技术生产线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蒋舒,女,1978 年 12 月 29 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蒋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计提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1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2021 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13,617.9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减值名称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3,606.25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9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390.6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99.7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199.91
二、资产减值损失 11.7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72
合计 13,617. 97
注:本次计提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617.97 万元,减少 2021 年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 13,617.97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计提 13,590.28 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评估测算减值损失。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应收款项逾期计提相应的减值;子公司破产或重整出表产生的内部借款损失;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工程项目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72 万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96元
每股净资产: 7.22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营业总收入: 316.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亿元
[2021-10-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
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
2021-35 号)。莱州法院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莱州华汽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会议形
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上召开,会议由莱州法院召集,由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4、核查债权;
5、选任、表决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选任、表决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管理人综合考虑债权类型、债权金额等各项因素后,选取以下人员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其中:
1、职工代表 1 名:王晓东
2、债权人会议主席:莱州市启隆标牌厂
3、担保债权人 1 名: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欧耀商贸有限公司
5、普通债权人 1 名: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市宏特机械有限公司
7、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莱州华汽的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2、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莱州华汽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0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汽雷日”)为案件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2,587,042.08 元。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二审终审判决,目前已生效。
由于生产 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已承诺最终承担该等罚
款,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2021 年 9 月 29 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汽雷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 01 行终 659 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主要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州市监局”)向中汽雷日作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认为中汽雷日构成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责令中汽雷日
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8,642.08 元,罚款人民币 6,255.84 万元。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中汽雷日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监局作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市监复[2020]283 号),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中汽雷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宜,具
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临 2020-34 号)。
基于上述情况,中汽雷日认为被行政复议维持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明显不当,且程序违法,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北京市监局京市监复[2020]28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通州市监局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中汽雷日提起行
政诉讼事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
讼的公告》(临 2020-36 号)。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
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临 2021-34 号)。
二、二审情况
中汽雷日因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 行初 438 号《行政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上诉人中汽雷日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二审终审判决,目前已生效。中汽雷日将依法缴纳罚款。由于生产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已承诺最终承担该等罚款并在每次缴付期限前先行支付给中汽雷日,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截至公告日,主机厂已经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京通市监综执缴字[2021]第 5 号)向通州市监局缴纳第一期、第二期罚款。
四、备查文件
《行政判决书》(2021)京 01 行终 659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9,003,4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3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陈仲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28,816,043 99.98 187,400 0.02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 1,207,761 86.57 187,400 13.43 0 0
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和
视频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8 人,视频出席董事 1 人,董事
陈仲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 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能管理的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将工会办公室并入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更名为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69元
每股净资产: 7.16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
营业总收入: 231.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亿元
[2021-08-2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8/2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 股东帐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益融资”)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46,254,568.35 元(其中本金 196,000,000 元,利息
50,254,568.35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
理,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主要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天津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津 03 民初 2321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起诉北京信威亚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亚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通信”)、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科技”)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原告: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信威亚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018 年 2 月 5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亚辰、信威通信签订了《融资租赁合
同(售后回租)》及其全部附件(以下称“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汇益融资向信威亚辰、信威通信以售后回租的方式提供融资租赁,租赁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6,000,000 元,租赁期限 3 年,并约定了每期租金数额、支付日期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8 年 2 月 5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科技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信威科
技自愿为上述合同项下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对汇益融资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2018 年 4 月 20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科技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约定信威科技自愿以其持有的信威亚辰 100%的股权为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在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经汇益融资多次催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未按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信威科技亦未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基于上述情况,汇益融资已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向原告支付租金 246,254,568.35 元
(其中本金 196,000,000 元,利息 50,254,568.35 元),支付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起至全部租金清偿之日止的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以 246,254,568.35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八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函费等费用;
2、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信威科技在信威亚辰 100%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依法判令被告信威科技对被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在本案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响。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应收项目款项和相关融资租赁资产进行了预期
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2]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
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申请人千尊汽配以莱州华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为由,向莱州法院申请对莱州华汽进行重整。莱州法院查明,申请人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享有到期债权,经莱州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另查明,莱州华汽生产的刹车盘(毂)等汽车配件在同行业中享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较为先进的机加工流水线,莱州华汽亦具有重整意愿,具有重整的价值和可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文济律师事务所担任莱州华汽管理人。
二、申请破产重整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 358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95.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6134487641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件、其它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莱州华汽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70%,莱州新浩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莱州华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四、风险提示
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
(二)《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0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汽雷日”)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2,587,042.08 元。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由中汽雷日承担案件受理费 5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是
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21 年 7 月 2 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汽雷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出具的(2020)京 0108 行初 438 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主要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州市监局”)向中汽雷日作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认为中汽雷日构成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责令中汽雷日
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8,642.08 元,罚款人民币 6,255.84 万元。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中汽雷日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监局作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市监复[2020]283 号),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中汽雷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宜,具
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临 2020-34 号)。
基于上述情况,中汽雷日认为被行政复议维持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明显不当,且程序违法,已向海淀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北京市监局京市监复[2020]28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通州市监局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中汽雷日提起行政诉讼事
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临 2020-36 号)。
二、本次诉讼民事判决的结果
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原告中汽雷日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淀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50 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中汽雷日正积极依法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另外,通州市监局已同意中汽雷日分三期缴纳罚款,该等罚款将由生产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予以支付。截至公告日,主机厂已经根据《北京 市通 州区市 场监督管 理局 分期缴 纳罚款通 知书 》(京 通 市监综执 缴字[2021]第 5 号)向通州市监局缴纳第一期罚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行政判决书》(2020)京 0108 行初 438 号;
2、《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京通市监综执缴字[2021]第 5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6-3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屹先生由于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贾屹先生简历附后。
(二)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有权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能管理的效能,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决定对职能部门进行如下调整:
1、党委工作部更名为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2、将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管理部进行整合,成立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将总经理办公室和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进行整合,成立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经理简历:
贾屹,男,1971 年 12 月 18 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学位,
工程师。历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进汽贸(天津)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6-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56,875,35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4,825,042.12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 0.12 元;对于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
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825988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6-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2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与广州凯得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凯得新能源产业化生产基地(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广州凯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文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3104 房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规划产能 30JPH(辆/小时),生产能力为年产 10 万辆
新能源汽车,建设内容为东侧厂区,包括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厂区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73,537 万元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工厂建设的精益化、智能化设计和低成本运行的绿色节能工程建设,具备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EPC 工程承包、地质勘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涵盖完整产业链的一体化全过程系统服务能力。在汽车工程规划设计、EPC 工程总承包、汽车生产装备供货方面已确立了自身优势。
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合同履行期内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力,通过在智能网联车制造领域对国际领先工艺和装备水平的深入理解和良好表现,助推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发展,稳固在业内的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凯得新能源产业化生产基地(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5-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7,282,1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9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陈仲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刁建申先生因参加其他公务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49,891 99.99 132,292 0.01 0 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39,891 99.99 142,292 0.01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19,891 99.98 162,292 0.02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1,027,608,282 100 0 0 0 0
股股东
持股 1%-5%普通
股股东 0 0 0 0 0 0
持股 1%以下普通
股股东 19,541,609 99.33 132,292 0.67 0 0
其中:市值 50 万
以下普通股股东 1,214,261 90.18 132,292 9.82 0 0
市值 50 万以上普 18,327,348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
4 方案 19,541,609 99.33 132,292 0.67 0 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
7 议案 19,478,709 99.01 142,292 0.72 52,900 0.27
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9,531,609 99.28 142,292 0.72 0 0
9 关于预计 2021 年 度日常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为 下属公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9 表决时,关联股东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9 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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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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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2-0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
鲁 0683 破 6-1 号,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 2021-35 号)。
莱州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
2021-45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 6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情况
莱州法院根据申请人千尊汽配的申请裁定莱州华汽重整。因莱州华汽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终止莱州华汽重整程序;
2、宣告莱州华汽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莱州华汽由破产重整转入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由于相关资产变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莱州华汽破产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 6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2-1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8,720,7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 1,028,719,244 99.9999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 1,028,719,244 99.9999 是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 1,028,719,244 99.9999 是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0,962 99.865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以现
场方式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原璞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彭原璞先生、贾屹先生、陈仲先生、胡克先生、崔东树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彭原璞先生任主任委员。
祝继高先生、王都先生、彭原璞先生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祝继
高先生任主任委员。
王都先生、崔东树先生、彭原璞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都先生任主任委员。
王都先生、祝继高先生、郝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王都先生任主任委员。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3]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
登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12/1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12-0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与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敬安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蔡五路 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汽车大道
工程承包范围:建设免抛丸下料车间、零部件 1、2 车间、小件电泳车间及零部件Ⅰ库,车间内各工序通过过跨台车实现产品输送,同步配套建设公用站房、污水处理站、危废站等公用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2.18 万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 265 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25,580.16 万元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工厂建设的精益化、智能化设计和低成本运行的绿色节能工程建设,具备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EPC 工程承包、地质勘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涵盖完整产业链的一体化全过程系统服务能力。在汽车工程规划设计、EPC 工程总承包、汽车生产装备供货方面已确立了自身优势。
中汽工程此前承接了陕汽重卡扩能 EPC 总承包一期项目,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巩固与陕汽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力,并在合同履行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汽集团车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4]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 2 1 55 号
国机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 均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起任职,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任职 时间 已 达六年。根据 中国证
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均 应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离任。
鉴于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 的 离任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
独立董事 后正式生效。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1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完成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 新的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前,王璞 先生 、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
生 仍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
员会委员职责。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 1 年 12 月 4 日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 5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院”)为案件原告。
? 涉案的金额: 人民币 12,640.11 万元 其中拖欠设备货款及安 装款 11,057.08 万
元,拖欠款项利息 423.03 万元, 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 1,160.00 万元 。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
理,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主要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收到 沈阳
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 传票 》,公司 全资子公司四院起诉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金杯”)拖欠工程款案件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原告: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
四院于
四院于20192019年年77月月2222日与华晨雷诺日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分别签订《华晨雷诺金杯喷涂线分别签订《华晨雷诺金杯喷涂线总承包合同》、《华晨雷诺金杯前处理电泳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华晨雷诺金杯前处理电泳总承包合同》,于于20220200年年1111月月3300日日与华晨雷诺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签订《华晨雷诺金杯新涂装车间设备增补总承包合同》签订《华晨雷诺金杯新涂装车间设备增补总承包合同》。。四院四院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上述项目合同的全部安装义务,华晨雷诺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上述项目合同的全部安装义务,华晨雷诺金杯金杯未按照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价款,尚欠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价款,尚欠11,057.0811,057.08万元,欠款已逾期近一年万元,欠款已逾期近一年。另外,。另外,四院四院于于20092009年年承接承接了了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后经合资更名为华晨雷诺金杯)(后经合资更名为华晨雷诺金杯)涂装生产线前涂装生产线前处理、电泳工艺设备承包项目处理、电泳工艺设备承包项目(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华晨中华项目华晨中华项目”)”),,四四院于院于20212021年年33月月1515日与华晨雷诺日与华晨雷诺金杯金杯签署《新涂装车间付款问题会议纪要》,签署《新涂装车间付款问题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明确该会议纪要明确华晨中华项目华晨中华项目工程款由工程款由华晨雷诺华晨雷诺金杯金杯支付支付1,1601,160万元。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四院已四院已向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
1、、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设备到货款和安装款请求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设备到货款和安装款1111,,057.0057.088万元及被告因拖万元及被告因拖欠工程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至欠工程款自应付款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暂计至20212021年年1010月月2525日为日为423.03423.03万元;万元;
2
2、、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华晨中华项目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华晨中华项目工程工程款款11,,160160万元;万元;
3
3、、本案诉讼费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进展情况(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本次诉讼已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二)《传票传票》。》。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3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 临 202 1 52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
1 年 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 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15--9:259:25,,9:309:30--11:3011:30,,13:0013:00--15:0015:00;通过互;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15--15: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A股股东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应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33)人)人
1
1.01.01
选举王
选举王都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2
1.02
选举
选举崔东树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
1.03.03
选举祝继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八届董事会第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登于20202211年年1111月月2222日的《中国证券报》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无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3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A股
600335
600335
国机汽车
国机汽车
2021/12/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
(二)联系电话:010010--88825988 88825988 传真:传真:010010--88825988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于哲涛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100190100190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2021年年1212月月11日日
附件
附件1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2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投票数
1.00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1
1.01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1.02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崔东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1.03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4.01
4.01
例:陈××
例:陈××
4.02
4.02
例:赵××
例:赵××
4.03
4.03
例:蒋××
例:蒋××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5.00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5.01
5.01
例:张××
例:张××
5.02
5.02
例:王××
例:王××
5.03
5.03
例:杨××
例:杨××
6.00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投票数
6.01
6.01
例:李××
例:李××
6.02
6.02
例:陈××
例:陈××
6.03
6.03
例:黄××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
7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三
方式…
方式…
4.00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4.01
4.01
例:陈
例:陈××××
500
500
100
100
100
100
4.02
4.02
例:赵
例:赵××××
0
0
100
100
5050
4.03
4.03
例:蒋
例:蒋××××
0
0
100
100
200
200
……
……
……
……
…
…
…
…
…
…
4.06
4.06
例:宋
例:宋×× ××
0
0
100
100
50
50
[2021-12-01]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 5 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1 月 29 日、 11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69,843.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6.45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达到20%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
五、上网公告附件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11日日
[2021-11-23]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刁建申先生、李明高先生均自 2015 年 12 月 4
日起任职,连任时间已接近 6 年。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都先生、崔东树先生、祝继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选举事宜,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都,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商业年
鉴社副社长,期间兼任中国汽车市场年鉴编辑部主任(1995 年至 2003 年)。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
崔东树,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
师。历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市场营销研究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秘书长,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祝继高,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1-11-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1/10)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5日、11月8日、11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布《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69,843.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86.45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11 月 8 日、11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
月2日、11月3日、1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布《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69,843.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86.45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国机集团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
公司签署《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进一步扩建项目工艺技术生产线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
注册资本:15,000 万欧元
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4 号
主营业务:生产宝马及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销售及租赁自己生产的产品;就其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备件和维修保养);汽车技术、动力电池有关的研发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工艺技术生产线进一步扩建。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59,212 万元(含 13%增值税)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中标项目,标志着其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得到交易对方的认可,不仅助力宝马品牌高端车型国产化进程,也为后续开拓高端和欧洲汽车涂装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合同履行期内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巩固了公司与高端品牌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汽车工程及装备业务在汽车工程行业的市场影响力。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华晨宝马大东工厂 NEX 涂装车间进一步扩建项目工艺技术生产线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蒋舒,女,1978 年 12 月 29 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蒋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计提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1 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1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2021 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13,617.9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减值名称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3,606.25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9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390.6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99.7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199.91
二、资产减值损失 11.7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72
合计 13,617. 97
注:本次计提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3,617.97 万元,减少 2021 年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 13,617.97 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计提 13,590.28 万元。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评估测算减值损失。主要是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应收款项逾期计提相应的减值;子公司破产或重整出表产生的内部借款损失;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工程项目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72 万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600335)国机汽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96元
每股净资产: 7.22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营业总收入: 316.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亿元
[2021-10-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
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
2021-35 号)。莱州法院决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莱州华汽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会议形
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上召开,会议由莱州法院召集,由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
3、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4、核查债权;
5、选任、表决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选任、表决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管理人综合考虑债权类型、债权金额等各项因素后,选取以下人员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其中:
1、职工代表 1 名:王晓东
2、债权人会议主席:莱州市启隆标牌厂
3、担保债权人 1 名: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欧耀商贸有限公司
5、普通债权人 1 名: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市宏特机械有限公司
7、普通债权人 1 名: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莱州华汽的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2、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莱州华汽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0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汽雷日”)为案件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2,587,042.08 元。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二审终审判决,目前已生效。
由于生产 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已承诺最终承担该等罚
款,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2021 年 9 月 29 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中汽雷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 01 行终 659 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主要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州市监局”)向中汽雷日作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认为中汽雷日构成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责令中汽雷日
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8,642.08 元,罚款人民币 6,255.84 万元。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中汽雷日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监局作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市监复[2020]283 号),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中汽雷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宜,具
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临 2020-34 号)。
基于上述情况,中汽雷日认为被行政复议维持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明显不当,且程序违法,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北京市监局京市监复[2020]28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通州市监局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中汽雷日提起行
政诉讼事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
讼的公告》(临 2020-36 号)。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
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临 2021-34 号)。
二、二审情况
中汽雷日因罚款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 行初 438 号《行政判决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上诉人中汽雷日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二审终审判决,目前已生效。中汽雷日将依法缴纳罚款。由于生产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已承诺最终承担该等罚款并在每次缴付期限前先行支付给中汽雷日,故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截至公告日,主机厂已经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京通市监综执缴字[2021]第 5 号)向通州市监局缴纳第一期、第二期罚款。
四、备查文件
《行政判决书》(2021)京 01 行终 659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9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9,003,4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3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陈仲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28,816,043 99.98 187,400 0.02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 1,207,761 86.57 187,400 13.43 0 0
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4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和
视频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8 人,视频出席董事 1 人,董事
陈仲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 2021 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 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能管理的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将工会办公室并入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更名为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335)国机汽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69元
每股净资产: 7.16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
营业总收入: 231.3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亿元
[2021-08-2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8/2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7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5 国机汽车 2021/8/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及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 股东帐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方式。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二)联系电话:010-88825988 传真:010-88825988
联系人:蒋舒 于哲涛
邮政编码:100190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7-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6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汇益融资”)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46,254,568.35 元(其中本金 196,000,000 元,利息
50,254,568.35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
理,尚不能判断是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主要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天津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津 03 民初 2321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益融资起诉北京信威亚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亚辰”)、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通信”)、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威科技”)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
原告: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信威亚辰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2018 年 2 月 5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亚辰、信威通信签订了《融资租赁合
同(售后回租)》及其全部附件(以下称“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汇益融资向信威亚辰、信威通信以售后回租的方式提供融资租赁,租赁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6,000,000 元,租赁期限 3 年,并约定了每期租金数额、支付日期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8 年 2 月 5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科技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信威科
技自愿为上述合同项下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对汇益融资所负全部债务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2018 年 4 月 20 日,汇益融资与信威科技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约定信威科技自愿以其持有的信威亚辰 100%的股权为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在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经汇益融资多次催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未按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信威科技亦未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基于上述情况,汇益融资已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向原告支付租金 246,254,568.35 元
(其中本金 196,000,000 元,利息 50,254,568.35 元),支付自 2021 年 7 月 1 日
起至全部租金清偿之日止的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以 246,254,568.35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八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函费等费用;
2、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信威科技在信威亚辰 100%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依法判令被告信威科技对被告信威亚辰、信威通信在本案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正式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
响。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应收项目款项和相关融资租赁资产进行了预期
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
[2021-07-22]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
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申请人千尊汽配以莱州华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为由,向莱州法院申请对莱州华汽进行重整。莱州法院查明,申请人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享有到期债权,经莱州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另查明,莱州华汽生产的刹车盘(毂)等汽车配件在同行业中享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较为先进的机加工流水线,莱州华汽亦具有重整意愿,具有重整的价值和可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文济律师事务所担任莱州华汽管理人。
二、申请破产重整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 358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卫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 8695.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6134487641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件、其它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莱州华汽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70%,莱州新浩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莱州华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四、风险提示
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
(二)《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 0683 破 6-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2021-07-06]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4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汽雷日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汽雷日”)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62,587,042.08 元。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由中汽雷日承担案件受理费 5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是
否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21 年 7 月 2 日,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汽雷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出具的(2020)京 0108 行初 438 号《行政判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主要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州市监局”)向中汽雷日作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认为中汽雷日构成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责令中汽雷日
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8,642.08 元,罚款人民币 6,255.84 万元。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中汽雷日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监局作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京市监复[2020]283 号),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中汽雷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宜,具
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临 2020-34 号)。
基于上述情况,中汽雷日认为被行政复议维持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明显不当,且程序违法,已向海淀法院要求判决撤销北京市监局京市监复[2020]283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通州市监局京通市监工罚[2020]12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中汽雷日提起行政诉讼事
宜,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临 2020-36 号)。
二、本次诉讼民事判决的结果
驳回原告中汽雷日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原告中汽雷日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淀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50 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中汽雷日正积极依法提起上诉,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另外,通州市监局已同意中汽雷日分三期缴纳罚款,该等罚款将由生产ZN6463V1U5 型号多用途乘用车的主机厂予以支付。截至公告日,主机厂已经根据《北京 市通 州区市 场监督管 理局 分期缴 纳罚款通 知书 》(京 通 市监综执 缴字[2021]第 5 号)向通州市监局缴纳第一期罚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行政判决书》(2020)京 0108 行初 438 号;
2、《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京通市监综执缴字[2021]第 5 号)。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
[2021-06-3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屹先生由于职务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贾屹先生简历附后。
(二)关于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陈有权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同意增补贾屹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并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职能部门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能管理的效能,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决定对职能部门进行如下调整:
1、党委工作部更名为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2、将董事会办公室和投资管理部进行整合,成立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将总经理办公室和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进行整合,成立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总经理简历:
贾屹,男,1971 年 12 月 18 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学位,
工程师。历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进汽贸(天津)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06-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1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56,875,35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4,825,042.12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17 - 2021/6/18 2021/6/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 0.12 元;对于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
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项,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825988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6-10]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2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与广州凯得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签署《凯得新能源产业化生产基地(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交易对方介绍
广州凯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文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3104 房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二、合同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规划产能 30JPH(辆/小时),生产能力为年产 10 万辆
新能源汽车,建设内容为东侧厂区,包括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厂区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二)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
(三)合同价款:人民币 73,537 万元
三、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影响
中汽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工厂建设的精益化、智能化设计和低成本运行的绿色节能工程建设,具备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EPC 工程承包、地质勘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等涵盖完整产业链的一体化全过程系统服务能力。在汽车工程规划设计、EPC 工程总承包、汽车生产装备供货方面已确立了自身优势。
本合同的签订将对合同履行期内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总承包业务的竞争力,通过在智能网联车制造领域对国际领先工艺和装备水平的深入理解和良好表现,助推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发展,稳固在业内的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四、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凯得新能源产业化生产基地(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1-05-28] (600335)国机汽车:国机汽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30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7,282,1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9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陈仲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刁建申先生因参加其他公务会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49,891 99.99 132,292 0.01 0 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086,991 99.98 142,292 0.01 52,900 0.01
8、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39,891 99.99 142,292 0.01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10、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047,119,891 99.98 162,292 0.02 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 1,027,608,282 100 0 0 0 0
股股东
持股 1%-5%普通
股股东 0 0 0 0 0 0
持股 1%以下普通
股股东 19,541,609 99.33 132,292 0.67 0 0
其中:市值 50 万
以下普通股股东 1,214,261 90.18 132,292 9.82 0 0
市值 50 万以上普 18,327,348 100 0 0 0 0
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
4 方案 19,541,609 99.33 132,292 0.67 0 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
7 议案 19,478,709 99.01 142,292 0.72 52,900 0.27
关于 2020 年董事、监事、
8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9,531,609 99.28 142,292 0.72 0 0
9 关于预计 2021 年 度日常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关于 2021 年度为 下属公 19,511,609 99.18 162,292 0.82 0 0
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 9 表决时,关联股东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9 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琦、孟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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