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19什么时候复牌?-亚星化学停牌最新消息
≈≈*ST亚星600319≈≈(更新:22.02.26)
[2022-02-2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披露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第 9.3.11 条相关情形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生产厂区正式全面关停并实施政策性搬迁,
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13.4.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因停产搬迁导致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
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3 月 5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2-00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各银行申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身资产向部分银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
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关联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对2021年度已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相关事宜,公司2021年度在潍坊银行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贷款额度1.22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年化6%执行,贷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公司以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资产原值0.51亿元的机器设备为公司向潍坊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2022年预计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贷款额度1.22亿元,贷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具体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21 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或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或国内贸易融资等信用业务。经公司与银行协商,公司的部分授信额度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各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序号 行 别 申请金额(亿元)
1 中国银行 3.33
2 农业银行 2.0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0.37
4 工商银行 0.10
合 计 5.80
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情况
关于向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将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城东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3.33 亿元和 0.1 亿元的人民币短期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资产的范围、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为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1 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
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1年度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额度等事宜。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潍坊银行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23,900万元(不含公司于同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借款的事项)。
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持股13.58%)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未参与日常运营管理),导致其互为关联人。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05 年起一直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
潍坊银行股东之一(持股 13.58%)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管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未参与日常运营管理),导致该项存贷款业务自2021 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需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对该项 2021 年度已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 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等事宜。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对在潍坊银行 2021年度已发生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 2022 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潍坊银行2021年度已发生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的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银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 年日常关联存贷款的执行情况
1、2021 年存款:日存款最高余额 17,515.77 万元人民币
2、2021 年贷款:
(1)贷款额度:1.22 亿元;
(2)贷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3)贷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 6%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
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每月 21 号支付利
息,到期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
(5)公司以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资产原值 0.51 亿元的机
器设备为公司向潍坊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0.50 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三)2022 年日常关联存贷款的预计情况
1、预计 2022 年存款: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预计 2022 年贷款:2022 年该项贷款到期前,公司拟仍依据 2021 年贷款
额度和条件与潍坊银行协商约定 2022 年该项贷款相关事宜,具体贷款额度、期 限及利率如下:
(1)预计贷款额度:1.22 亿元;
(2)预计贷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具体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号
注册资本: 336,884.497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廷军
成立时间: 1997 年 8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1997 年 8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5448866L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
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基于银行业监管要求,潍坊银行暂未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经营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潍坊银行为国内依法存续金融机构,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款行为。由于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利率按商业原则,在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6,000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7.5%,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23,900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2、公司自2005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与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年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和贷款为1.22亿元)自2021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公司现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
款 6,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 23,900 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
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2、公司自 2005 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 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与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 年日存款最高
余额 17,515.77 万元和贷款为 1.22 亿元)自 2021 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确认 2021 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除了上述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名称: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 439 号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军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0MA3CH7UY4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
经营范围: 市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企业,最近三年的主 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673,266.21 9,952,870.87 8,726,712.19
负债总额 5,858,291.84 5,236,426.27 4,507,210.83
所有者权益 4,814,974.38 4,716,444.60 4,219,5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84,633.24 3,622,387.70 3,482,127.39
者权益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2,212.21 364,193.24 173,762.42
利润总额 29,391.48 43,300.88 54,254.13
净利润 22,069.50 40,210.76 53,810.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416.37 40,450.42 50,102.71
者的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6,000 万元;
2、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 7.5%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导致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将年化借款利率确定为 7.5%。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 6,000 万元,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司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根据公司公告,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411.30 万元。请公司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
产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搬迁协议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寒亭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实施整体征收搬迁。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1、征收范围
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土地面积 585,215 平方米,为国有土地,地上附着
物征收面积约 12.8 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
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补偿价值为:1、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万元;2、土地补偿费 26,186.8259 万元;3、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 40,961.60 万元;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
3、付款方式
征收补偿款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
4、搬迁要求
征收范围内房屋、设备、管线等附着物的清理、拆除、垃圾清运、水土环境治理等工作由被征收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征收单位承担。清理、拆除工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补偿款收到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8.3亿元。
(三)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产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
1、资产处置收益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依据、过程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收入、拆除收入
《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约定的补偿金额、银行回单等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成交通知书、合
老厂区拆除房屋、设备等收入 8,151.93
同、银行回单、验收申请单及发票等
出售废旧电缆及物资等收入 440.40 招标资料、银行回单及发票等
小计 83,213.19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成本、支出
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清单、利旧设备清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成本 53,868.18
单等
拆除维护支出 3,704.13 合同、决算报告、发票及验收报告等
明细账、发票、内部文件及各项审批
人工、水电及其他成本 581.61
记录等
小计 58,153.92
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
2、净资产的核算
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拟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万元,扣除2021年度经营性亏损后,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亿元左右,公司期初净资产值为3,883.04万元,合计期末净资产值为2.31亿元左右。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且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2)2012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搬迁补偿的会计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部分综合搬迁项目既有政府角色介入进行旧区改造的背景,拆迁后新建项目又涉及商业项目开发。上市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应当认定为与拆迁损失和搬迁后重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正常的资产处置事项,存在不一致的理解和判断。
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款项在扣除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搬迁处置费用等后的金额应全部作为与后续新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这样处理的结果可以避免企业在拆迁补偿时一次性确认很大的损益,财务报表比较稳健。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公司搬迁过程中向政府收取的补偿款是以被处置资产(通常为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则实质是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政府进行置换,用资产换取所谓的“补偿款”。该交易与公司向其他第三
方处置资产并收取处置对价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因此,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公司收到的补偿款项明显高于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否则应当全部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由于当前城镇搬迁项目多样,上述问题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根据不同的拆迁事项和补偿条款进行判断,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交易的关键条款进行充分披露。”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2017年2月,甲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甲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约4亿元建设电子信息设备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400亩,该宗项目用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挂牌出让,甲企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4800万元。甲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18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
区,同时将甲企业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200亩,按照所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1亿元)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
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甲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由于开发区政府对甲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甲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
的经济资源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双方的交易是互惠性交易,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甲企业收到的1亿元搬迁补偿资金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而应作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入。”
2、公司会计处理
(1)公司搬迁补偿款来源不是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资金,其价值的确定是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应当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2)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相关损失进行补偿的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资产拆除、清运完毕后,按取得补偿的金额、拆除收入等扣除资产处置成本、支出及税费后的余额计入本期损益。
(3)上述会计判断的依据
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最终确定补偿款的主要依据是老厂区所涉资产的评估金额,补偿款并没有指明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土地、厂房等新的长期资产。公司完成征收补偿协议书中的各阶段搬迁目标后,既已履行了征收补偿协议书所规定的主要义务并可以收到相应的补偿款。
公司认为,新厂区建设中已发生的相关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投入与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款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公司在老厂区整体搬迁过程中不会有与之直接相关的新增关键资产(土地、厂房、关键设备等),因此公司做出此次搬迁补偿款没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判断。
二、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会计师在核查过程中,实施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检查已收到补偿款的原始凭证;执行访谈程序,了解补偿协议条款、补偿资金收取情况、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要求等;
2、获取寒亭老厂区资产处置主要合同、检查银行收款原始凭证、增值税发票等,现场查看寒亭老厂区拆除、清运后的现场情况,检查各标段的工程验收
申请单;
3、获取潍坊市中央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保留亚星热电厂有关建筑物的函》《关于对接亚星供应部办公楼作为中铁建施工单位临时办公场所的函》《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老厂区拆除情况的说明》等文件资料;执行访谈程序,了解保留的房屋建筑物情况,了解寒亭老厂区房屋及其他
[2022-02-12]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工作日内针对
《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和说明。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预计 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到1.9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进搬迁,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完成部分搬迁项目建设并转固,生产经营逐步恢复,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公司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3、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
4、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我们对亚星化学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尚未形成。仅就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任何事项表明亚星化学于2022 年1月29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74,518.3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07,082.16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5,128,308.24 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830,388.79 元。
(二)每股收益:-0.08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进搬迁工作,陆续完成部分搬迁项目建设并转固,生产经营逐步恢复,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但相比公司停产之前,公司在报告期内仅恢复了部分产能,新厂区公用工程折旧分摊金额较大;另外,由于报告期内新增关联方借款以及停产期间与迁建项目转固后财务费用核算不同,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2,000 万元左右。因此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大幅增加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值。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经审
计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 9.3.6 条全部条件的,
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第 9.3.11 条相关情形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生产厂区正式全面关停并实施政策性搬迁,
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13.4.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因停产搬迁导致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做出了如下预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3、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
4、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3 月 5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8 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扣非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鉴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根据公司公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411.30 万元。请公司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产核算的依
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公司公告,公司新厂区 5 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项目于
2021 年 6 月正式投产,2021 年 1 至 9 月,公司前十大客户中有 7 家为经销商。
请公司结合 CPE 业务的商业模式、经营情况、销售合同条款、各类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和价格情况,说明 2021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及采用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规律,并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
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1 年度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况、涉及细分产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 CPE 业务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与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并说明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六、若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影响后,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2]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2-00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3,279,8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9.55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3,223,465 99.9395 56,400 0.060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326,536 99.9218 20,600 0.078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1 年度 7,257 99.2288 56,40 0.7712 0 0.0000
委托理财投资 ,721 0
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 7,293 99.7183 20,60 0.2817 0 0.0000
东申请借款展 ,521 0
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议案 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杨律师、宁翰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
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7.24%减少至
6.0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2 年1 月 5 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8 号、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9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47,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
间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减持人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31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8 号 集中竞价 — 股 1,640,500 0.52
2022/1/4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9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9 号 集中竞价 — 股 2,206,814 0.70
2021/12/31
合计 —— —— —— 3,847,314 1.22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19,033,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3,104,500 0.98%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206,814 0.70% 0 0.00%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 9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号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22,880,329 7.24% 19,033,015 6.02%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7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8.44%减少至
7.2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 号、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9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7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间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减持人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1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7 号 集中竞价 — 股 1,313,600 0.42
2021/12/22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2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9 号 集中竞价 — 股 2,452,000 0.78
2021/12/28
合计 —— —— —— 3,765,600 1.20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22,880,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13,600 0.42% 0 0.00%
清 7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4,745,000 1.50%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658,814 1.48% 2,206,814 0.70%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 9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号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26,645,929 8.44% 22,880,329 7.24%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7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合计23,900万元借款展期6个月归还,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年化利率仍为7.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3月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7,500万元借款额度。后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批准,同意将前期借款余额5,000万元展期2个月归还。2021年7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前期到期的借款余额5,000万元再次延期6个月归还和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8,900万元借款额度。本次拟申请将近期到期的借款余额23,900万元展期6个月归还。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借款及后续展期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未发生交易(不含本次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23,900万元借款展期6个月归还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7,5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 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 2 个月内,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随后公司归还借款 2,500 万元,余额 5,000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展期。
202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
再次申请将前期到期的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再次延期 6 个月归还和不高于18,9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 7.5%,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拟申请将近期到期的上述借款余额合计 23,900 万元展期 6 个月归还。
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利率仍为年化 7.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延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除上述借款及后续展期的事项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名称: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 439 号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军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
91370700MA3CH7UY48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
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企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673,266.21 9,952,870.87 8,726,712.19
负债总额 5,858,291.84 5,236,426.27 4,507,210.83
所有者权益 4,814,974.38 4,716,444.60 4,219,5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84,633.24 3,622,387.70 3,482,127.39
者权益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2,212.21 364,193.24 173,762.42
利润总额 29,391.48 43,300.88 54,254.13
净利润 22,069.50 40,210.76 53,810.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416.37 40,450.42 50,102.71
者的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展期金额:23,9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自借款到期日起 6 月内;
3、借款展期利率:仍按年化 7.5%执行,自前期借款到期之日起至公司还款之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展期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导致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延期期间利率不变,仍按年化 7.5%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 23,900 万元借款展期 6 个月归还,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7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于近期即将到期的23,900万元借款延期6个月归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7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议案 2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以同意票 9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19 *ST 亚星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
00-16:0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1]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7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9.52%减少至
8.4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
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
理并购基金华清 7 号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43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 益 变 动 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
情况 减持人名称
购基金华清 7 号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2021/12/10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 3,431,100 1.08%
股
2021/12/20
合计 —— —— 3,431,100 1.08%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26,645,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4%。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4,700 1.50% 1,313,600 0.42%
清 7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4,745,000 1.50%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658,814 1.48% 4,658,814 1.48%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30,077,029 9.52% 26,645,929 8.44%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0]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告知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告知函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1-1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助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届时,公司财务总监伦秀华先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苏鑫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0-30] (600319)*ST亚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0.0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69%
营业总收入: 9740.8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5亿元
[2021-10-20]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
进 行 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2021-09-0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7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8-31]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6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用款计划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收到的政府征收补偿款以及公司其他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可随用随取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31] (600319)*ST亚星: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0.08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09%
营业总收入: 2426.5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2亿元
[2021-08-19] (600319)*ST亚星: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7-29] (600319)*ST亚星:关于更正《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布了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上会专项说明”) (报告编号:上会业函字(2021)第 169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近期上会会计师对上会专项说明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岀具了与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1)第 459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更正后: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
“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与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1)第 459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以亚星化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0.5%计算了审计中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971 万元。亚星化学上期以营业收入为基准计算重要性水平,本期公司已全面停产,营业收入为销售停产前剩余库存产成品而形成,营业收入金额较小;2020 年度公司全力推进企业搬迁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建造厂房及购买机器设备,且基本通过长短期借款融资,故本期选取总资产为基准计算重要性水平。”
更正前:
“二、 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己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8,649.50 万元,累计亏损 118,023.20 万元,长短期借款 72,554.25 万元,本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41 万元。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更正后:
“二、 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关于亚星化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亚星化学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三、2 进行了充分披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8,649.50 万元,累计亏损 118,023.20 万元,长短期借款 72,554.25 万元,本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41 万元。虽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和变化的情况
亚星化学 2019 年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持续性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2727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1、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运资金-53,850.60 万元,累计亏损 115,455.74万元,短期借款 83,826.57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星化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和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未得到消除,因此我们在本期审计报告中仍将其作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亚星化学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2020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21-07-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6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635,5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97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连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子公司办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理融资租赁业 ,421 0
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东申请借款暨 ,421 0
关联交易的议
案
3 关于向控股股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东申请借款延 ,421 0
期归还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燕波先生、李瑶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7-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6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2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2021-06-1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6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5 日
至 2021 年 7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议案 2、议案 3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
归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以同意票 9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19 *ST 亚星 2021/6/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
00-16:0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
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
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披露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第 9.3.11 条相关情形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生产厂区正式全面关停并实施政策性搬迁,
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13.4.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因停产搬迁导致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
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3 月 5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2-00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各银行申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身资产向部分银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
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关联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对2021年度已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相关事宜,公司2021年度在潍坊银行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贷款额度1.22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年化6%执行,贷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公司以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资产原值0.51亿元的机器设备为公司向潍坊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0.50亿元提供抵押担保。2022年预计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贷款额度1.22亿元,贷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具体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21 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或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或国内贸易融资等信用业务。经公司与银行协商,公司的部分授信额度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各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序号 行 别 申请金额(亿元)
1 中国银行 3.33
2 农业银行 2.0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0.37
4 工商银行 0.10
合 计 5.80
二、提供综合授信抵押担保情况
关于向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将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城东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 3.33 亿元和 0.1 亿元的人民币短期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资产的范围、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及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为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1 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
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1年度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存贷款额度等事宜。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潍坊银行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23,900万元(不含公司于同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借款的事项)。
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持股13.58%)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未参与日常运营管理),导致其互为关联人。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自 2005 年起一直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
潍坊银行股东之一(持股 13.58%)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管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未参与日常运营管理),导致该项存贷款业务自2021 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需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对该项 2021 年度已发生的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 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等事宜。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对在潍坊银行 2021年度已发生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 2022 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潍坊银行2021年度已发生存贷款进行确认并预计2022年度该项存贷款额度的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银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1 年日常关联存贷款的执行情况
1、2021 年存款:日存款最高余额 17,515.77 万元人民币
2、2021 年贷款:
(1)贷款额度:1.22 亿元;
(2)贷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3)贷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 6%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
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每月 21 号支付利
息,到期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
(5)公司以子公司潍坊亚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资产原值 0.51 亿元的机
器设备为公司向潍坊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0.50 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三)2022 年日常关联存贷款的预计情况
1、预计 2022 年存款: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2、预计 2022 年贷款:2022 年该项贷款到期前,公司拟仍依据 2021 年贷款
额度和条件与潍坊银行协商约定 2022 年该项贷款相关事宜,具体贷款额度、期 限及利率如下:
(1)预计贷款额度:1.22 亿元;
(2)预计贷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
具体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号
注册资本: 336,884.497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廷军
成立时间: 1997 年 8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1997 年 8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5448866L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
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基于银行业监管要求,潍坊银行暂未向公司提供相关财务经营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潍坊银行为国内依法存续金融机构,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完全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款行为。由于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利率按商业原则,在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1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6,000万元,借款年化利率为7.5%,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23,900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2、公司自2005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与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年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和贷款为1.22亿元)自2021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公司现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
款 6,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 23,900 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
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2、公司自 2005 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 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与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 年日存款最高
余额 17,515.77 万元和贷款为 1.22 亿元)自 2021 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关于确认 2021 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 2022 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除了上述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名称: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 439 号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军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0MA3CH7UY4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
经营范围: 市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企业,最近三年的主 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673,266.21 9,952,870.87 8,726,712.19
负债总额 5,858,291.84 5,236,426.27 4,507,210.83
所有者权益 4,814,974.38 4,716,444.60 4,219,5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84,633.24 3,622,387.70 3,482,127.39
者权益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2,212.21 364,193.24 173,762.42
利润总额 29,391.48 43,300.88 54,254.13
净利润 22,069.50 40,210.76 53,810.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416.37 40,450.42 50,102.71
者的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6,000 万元;
2、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 7.5%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导致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将年化借款利率确定为 7.5%。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
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 6,000 万元,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所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司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根据公司公告,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411.30 万元。请公司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
产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搬迁协议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寒亭区人民政府拟对公司实施整体征收搬迁。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主要协议内容如下:
1、征收范围
寒亭区民主街 529 号,土地面积 585,215 平方米,为国有土地,地上附着
物征收面积约 12.8 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
根据依法按程序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被征收单位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其他附属物补偿价值为:1、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万元;2、土地补偿费 26,186.8259 万元;3、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 40,961.60 万元;合计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 141,769.2859 万元。
3、付款方式
征收补偿款根据企业腾空土地进展情况分批次拨付。
4、搬迁要求
征收范围内房屋、设备、管线等附着物的清理、拆除、垃圾清运、水土环境治理等工作由被征收单位组织实施,相关费用由被征收单位承担。清理、拆除工作必须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过程及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补偿款收到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8.3亿元。
(三)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产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
1、资产处置收益核算的依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依据、过程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收入、拆除收入
《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 74,620.86
约定的补偿金额、银行回单等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成交通知书、合
老厂区拆除房屋、设备等收入 8,151.93
同、银行回单、验收申请单及发票等
出售废旧电缆及物资等收入 440.40 招标资料、银行回单及发票等
小计 83,213.19
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成本、支出
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清单、利旧设备清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成本 53,868.18
单等
拆除维护支出 3,704.13 合同、决算报告、发票及验收报告等
明细账、发票、内部文件及各项审批
人工、水电及其他成本 581.61
记录等
小计 58,153.92
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
2、净资产的核算
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拟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25,059.27万元,扣除2021年度经营性亏损后,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亿元左右,公司期初净资产值为3,883.04万元,合计期末净资产值为2.31亿元左右。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且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2)2012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搬迁补偿的会计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务中,部分综合搬迁项目既有政府角色介入进行旧区改造的背景,拆迁后新建项目又涉及商业项目开发。上市公司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应当认定为与拆迁损失和搬迁后重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正常的资产处置事项,存在不一致的理解和判断。
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款项在扣除被处置资产账面价值、搬迁处置费用等后的金额应全部作为与后续新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这样处理的结果可以避免企业在拆迁补偿时一次性确认很大的损益,财务报表比较稳健。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如果公司搬迁过程中向政府收取的补偿款是以被处置资产(通常为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则实质是公司将自身的资产与政府进行置换,用资产换取所谓的“补偿款”。该交易与公司向其他第三
方处置资产并收取处置对价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因此,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公司收到的补偿款项明显高于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否则应当全部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由于当前城镇搬迁项目多样,上述问题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根据不同的拆迁事项和补偿条款进行判断,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交易的关键条款进行充分披露。”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第八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2017年2月,甲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甲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约4亿元建设电子信息设备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400亩,该宗项目用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挂牌出让,甲企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4800万元。甲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18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
区,同时将甲企业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200亩,按照所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1亿元)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
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甲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甲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由于开发区政府对甲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甲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
的经济资源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双方的交易是互惠性交易,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甲企业收到的1亿元搬迁补偿资金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而应作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入。”
2、公司会计处理
(1)公司搬迁补偿款来源不是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资金,其价值的确定是以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应当按照资产处置的一般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一次性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2)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相关损失进行补偿的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资产拆除、清运完毕后,按取得补偿的金额、拆除收入等扣除资产处置成本、支出及税费后的余额计入本期损益。
(3)上述会计判断的依据
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最终确定补偿款的主要依据是老厂区所涉资产的评估金额,补偿款并没有指明将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土地、厂房等新的长期资产。公司完成征收补偿协议书中的各阶段搬迁目标后,既已履行了征收补偿协议书所规定的主要义务并可以收到相应的补偿款。
公司认为,新厂区建设中已发生的相关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投入与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款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公司在老厂区整体搬迁过程中不会有与之直接相关的新增关键资产(土地、厂房、关键设备等),因此公司做出此次搬迁补偿款没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判断。
二、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 核查程序
会计师在核查过程中,实施了以下程序:
1、获取公司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检查已收到补偿款的原始凭证;执行访谈程序,了解补偿协议条款、补偿资金收取情况、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要求等;
2、获取寒亭老厂区资产处置主要合同、检查银行收款原始凭证、增值税发票等,现场查看寒亭老厂区拆除、清运后的现场情况,检查各标段的工程验收
申请单;
3、获取潍坊市中央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保留亚星热电厂有关建筑物的函》《关于对接亚星供应部办公楼作为中铁建施工单位临时办公场所的函》《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老厂区拆除情况的说明》等文件资料;执行访谈程序,了解保留的房屋建筑物情况,了解寒亭老厂区房屋及其他
[2022-02-12]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5 个工作日内针对
《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补充和说明。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预计 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到1.9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进搬迁,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陆续完成部分搬迁项目建设并转固,生产经营逐步恢复,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公司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
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3、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
4、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我们对亚星化学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尚未形成。仅就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任何事项表明亚星化学于2022 年1月29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其 2021 年度盈利、收入和净资产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74,518.3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07,082.16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5,128,308.24 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830,388.79 元。
(二)每股收益:-0.08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强力推进搬迁工作,陆续完成部分搬迁项目建设并转固,生产经营逐步恢复,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但相比公司停产之前,公司在报告期内仅恢复了部分产能,新厂区公用工程折旧分摊金额较大;另外,由于报告期内新增关联方借款以及停产期间与迁建项目转固后财务费用核算不同,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2,000 万元左右。因此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完成老厂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拆除工作,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大幅增加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值。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经审
计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 9.3.6 条全部条件的,
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第 9.3.11 条相关情形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原生产厂区正式全面关停并实施政策性搬迁,
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13.4.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因停产搬迁导致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的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 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 9.3.6 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 9.3.2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做出了如下预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 21,067 万元到
22,067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 3,009 万元到 3,809 万
元。
3、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公司预计
2021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预计增加 1.46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323%。
4、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3 月 5 日。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亚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8 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2021 年度实现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1.91 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5 亿元到 1.95 亿元,扣非净利润为
-7,600 万元到-6,800 万元,净资产为 2.23 亿元到 2.33 亿元。鉴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预计可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约 2.50 亿元,根据公司公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 411.30 万元。请公司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及净资产核算的依
据、过程,确认的合规性、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公司公告,公司新厂区 5 万吨/年氯化聚乙烯(CPE)装置项目于
2021 年 6 月正式投产,2021 年 1 至 9 月,公司前十大客户中有 7 家为经销商。
请公司结合 CPE 业务的商业模式、经营情况、销售合同条款、各类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和价格情况,说明 2021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及采用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规律,并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
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1 年度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开始合作时间、历史沿革、主要财务状况、涉及细分产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充分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 CPE 业务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与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并说明是否符合《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请公司逐条对照《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
六、若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我部将在公司 2021 年年报披露后,视情况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扣除相关影响后,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12]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2-00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3,279,8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9.55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3,223,465 99.9395 56,400 0.060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326,536 99.9218 20,600 0.078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1 年度 7,257 99.2288 56,40 0.7712 0 0.0000
委托理财投资 ,721 0
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 7,293 99.7183 20,60 0.2817 0 0.0000
东申请借款展 ,521 0
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议案 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杨律师、宁翰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0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
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7.24%减少至
6.0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2 年1 月 5 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8 号、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9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847,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
间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减持人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31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8 号 集中竞价 — 股 1,640,500 0.52
2022/1/4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9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9 号 集中竞价 — 股 2,206,814 0.70
2021/12/31
合计 —— —— —— 3,847,314 1.22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19,033,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3,104,500 0.98%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206,814 0.70% 0 0.00%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 9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号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22,880,329 7.24% 19,033,015 6.02%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7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8.44%减少至
7.2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7 号、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清 9 号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7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间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减持人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1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7 号 集中竞价 — 股 1,313,600 0.42
2021/12/22
长城汇理并购 2021/12/22 人民币普通
基金华清 9 号 集中竞价 — 股 2,452,000 0.78
2021/12/28
合计 —— —— —— 3,765,600 1.20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22,880,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13,600 0.42% 0 0.00%
清 7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4,745,000 1.50%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658,814 1.48% 2,206,814 0.70%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 9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号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26,645,929 8.44% 22,880,329 7.24%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7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合计23,900万元借款展期6个月归还,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年化利率仍为7.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3月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7,500万元借款额度。后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再次批准,同意将前期借款余额5,000万元展期2个月归还。2021年7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前期到期的借款余额5,000万元再次延期6个月归还和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8,900万元借款额度。本次拟申请将近期到期的借款余额23,900万元展期6个月归还。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借款及后续展期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未发生交易(不含本次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23,900万元借款展期6个月归还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不高于7,5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 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 2 个月内,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随后公司归还借款 2,500 万元,余额 5,000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展期。
2021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
再次申请将前期到期的借款余额 5,000 万元再次延期 6 个月归还和不高于18,9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 7.5%,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拟申请将近期到期的上述借款余额合计 23,900 万元展期 6 个月归还。
展期期间利率不变,借款利率仍为年化 7.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延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 12 个月内,除上述借款及后续展期的事项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名称: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 439 号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军
成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
91370700MA3CH7UY48
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及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
和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
经营范围:
管理;房屋租赁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企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673,266.21 9,952,870.87 8,726,712.19
负债总额 5,858,291.84 5,236,426.27 4,507,210.83
所有者权益 4,814,974.38 4,716,444.60 4,219,5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84,633.24 3,622,387.70 3,482,127.39
者权益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2,212.21 364,193.24 173,762.42
利润总额 29,391.48 43,300.88 54,254.13
净利润 22,069.50 40,210.76 53,810.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416.37 40,450.42 50,102.71
者的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展期金额:23,900 万元;
2、借款展期期限:自借款到期日起 6 月内;
3、借款展期利率:仍按年化 7.5%执行,自前期借款到期之日起至公司还款之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展期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导致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延期期间利率不变,仍按年化 7.5%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将于近期到期的 23,900 万元借款展期 6 个月归还,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补充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7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于近期即将到期的23,900万元借款延期6个月归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7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议案 2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以同意票 9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19 *ST 亚星 2022/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
00-16:0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21]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1-07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9.52%减少至
8.4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
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汇理”)通知获悉:长城汇理旗下基金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
理并购基金华清 7 号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43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22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 益 变 动 深圳长城汇理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长城汇理并
情况 减持人名称
购基金华清 7 号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2021/12/10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 — 3,431,100 1.08%
股
2021/12/20
合计 —— —— 3,431,100 1.08%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基金合计持有亚星化学
26,645,9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4%。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4,700 1.50% 1,313,600 0.42%
清 7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745,000 1.50% 4,745,000 1.50%
清 8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4,658,814 1.48% 4,658,814 1.48%
清 9 号
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
3,564,000 1.13% 3,564,000 1.13%
私募基金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2,282,100 0.72% 2,282,100 0.72%
伙)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350,000 0.43% 1,350,000 0.43%
清 5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A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700,000 0.54% 1,700,000 0.54%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清 7B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2,154,915 0.68% 2,154,915 0.68%
清 7C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590,000 0.50% 1,590,000 0.50%
清 7D 号
长城汇理并购基金华
1,697,500 0.54% 1,697,500 0.54%
清 7E 号
合计 30,077,029 9.52% 26,645,929 8.44%
备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
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三、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0]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告知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告知函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1-1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助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网上互动交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14:00-16:00。
届时,公司财务总监伦秀华先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苏鑫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0-30] (600319)*ST亚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元
每股净资产: 0.0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1.69%
营业总收入: 9740.8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5亿元
[2021-10-20]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7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
进 行 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2021-09-0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7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8-31]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6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用款计划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收到的政府征收补偿款以及公司其他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可随用随取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2021-08-31] (600319)*ST亚星: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元
每股净资产: 0.08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09%
营业总收入: 2426.5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2亿元
[2021-08-19] (600319)*ST亚星: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内容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7-29] (600319)*ST亚星:关于更正《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布了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上会专项说明”) (报告编号:上会业函字(2021)第 169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近期上会会计师对上会专项说明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岀具了与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1)第 459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更正后: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或
“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与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21)第 459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 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
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以亚星化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0.5%计算了审计中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971 万元。亚星化学上期以营业收入为基准计算重要性水平,本期公司已全面停产,营业收入为销售停产前剩余库存产成品而形成,营业收入金额较小;2020 年度公司全力推进企业搬迁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建造厂房及购买机器设备,且基本通过长短期借款融资,故本期选取总资产为基准计算重要性水平。”
更正前:
“二、 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己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8,649.50 万元,累计亏损 118,023.20 万元,长短期借款 72,554.25 万元,本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41 万元。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更正后:
“二、 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关于亚星化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亚星化学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三、2 进行了充分披露。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8,649.50 万元,累计亏损 118,023.20 万元,长短期借款 72,554.25 万元,本
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41 万元。虽然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和变化的情况
亚星化学 2019 年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持续性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2727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1、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运资金-53,850.60 万元,累计亏损 115,455.74万元,短期借款 83,826.57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亚星化学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和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未得到消除,因此我们在本期审计报告中仍将其作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亚星化学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 2020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2021-07-23]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编号:临 2021-06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28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21-07-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64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635,5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97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连勤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3、董事会秘书李文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625,450 99.9708 10,100 0.029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子公司办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理融资租赁业 ,421 0
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东申请借款暨 ,421 0
关联交易的议
案
3 关于向控股股 4,548 99.7784 10,10 0.2216 0 0.0000
东申请借款延 ,421 0
期归还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燕波先生、李瑶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
[2021-07-06]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1-06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2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2021-06-19] (600319)*ST亚星: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1-06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亚星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5 日
至 2021 年 7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议案 2、议案 3 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详见《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期
归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以同意票 9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19 *ST 亚星 2021/6/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
00-16:0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 321 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
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延
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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