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05什么时候复牌?-恒顺醋业停牌最新消息
≈≈恒顺醋业600305≈≈(更新:22.01.29)
[2022-01-29]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重述前)预计减少 16,952 万元到 19,952 万元,同比减少 53.85%
到 63.39%;公司业绩(重述后)预计减少 17,000 万元到 20,000 万元,同比减
少 53.92%到 63.4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
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与上年
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相比,将减少 16,952 万元到 19,952 万元,同比减少53.85%到 63.39%;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7,000 万元到 20,000万元,同比减少 53.92%到 63.4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
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与上年
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重述前为 31,477.21 万元,重述后为31,525.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重述前为28,497.30 万元,重述后为 28,497.30 万元。
(二)每股收益:重述前为 0.3138 元,重述后为 0.3143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原辅材料价格上涨、营销变革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1.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 年度公司重要区域销售下滑明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因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2021 年度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3.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公司加快全国化布局、积极推进营销变革、强化品牌及渠道推广力度,当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减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 2020 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米业”)72%股权,转让价格为 1,136.88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5 次,累计金额为 4,493.57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1 次,累计金额为 547.71 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聚焦调味品主业,围绕“做深醋业、做高酒业、做宽酱业”三大核心主业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有产业结构,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
团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顺米业 72%股权,转让价格为 1,136.8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恒顺米业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转让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恒顺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5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镇江市恒顺大道 5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168689485
经营范围: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 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 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541,278.74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38,988.73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88,744.55 万元,净利润为
26,359.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束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5,250.11 5,248.45
净资产 1,070.96 1,102.3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2,699.74 5,006.59
净利润 426.51 31.43
注:上述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持有的恒顺米业 72%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向恒顺集团转让持有的恒顺米业 72%股权,同时,恒顺集团拟收购恒顺米业其他小股东股权,恒顺集团前述收购全部完成后,恒顺米业将成为恒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恒顺集团拟收购其他小股东股权完成前后恒顺米业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公司 72% 0
恒顺集团 6.89% 100%
李建国 6.555% 0
康文斌 10.185% 0
孙龙喜 3.28% 0
叶红旗 1.09% 0
合计 100% 100%
(四)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93.11%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 字 ?2021? 第
01-767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恒顺米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以收益法结果为评估价值。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恒顺米业评估前资产总额为 5,248.4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4,146.06 万元,净资产为 1,102.39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
5,518.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4,026.10 万元,净资产价值为 1,492.25 万元,评
估增值 389.86 万元,增值率为 35.36%。详细内容见下表:
恒顺米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4,500.04 4,497.07 -2.97 -0.07
非流动资产 748.41 1,021.28 272.87 36.45
其中:固定资产 705.44 809.98 104.54 14.82
在建工程 22.79 22.79 - -
无形资产 11.07 179.409 168.33 1,520.60
长期待摊费用 9.10 9.10 0.00 0.00
资产合计 5,248.45 5,518.35 269.90 5.14
流动负债 4,026.10 4026.10 - -
非流动负债 119.96 - -119.96 -100
负债合计 4,146.06 4,026.10 -119.96 -2.8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02.39 1,492.25 389.86 35.36
2、收益法
(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8]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4,000 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3,000 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申万宏源证券
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 3,000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的产品期限为 364 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364 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370 天;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 36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2021-059、2021-060、2021-071 号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025
期理财产品 6,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025
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2,213,917.81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3.7%。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
股份有限 本金保障浮动收 【506】期收益凭证 4,000 2.00%-5.10% -
公司 益型 (本金保障型浮动
收益凭证)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浮动收 凭证2700期-鲨鱼 3,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益型 鳍看涨收益凭证产
品
申万宏源 本金保障固定收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证券有限 益型 2054期(370天)收 3,000 3.40% -
公司 益凭证产品
中国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
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收益型 分行单位人民币定 5,000 2.00%-3.80% -
有限公司 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64天 浮动收益 - - - 否
364天 浮动收益 - - - 否
370天 固定收益 - - - 否
365天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4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5.1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4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3)产品期限:370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3.4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5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3.8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期(370天)收益凭证产品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
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中 信 证 券 股 1995年 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 主要股东为中国中信有
份有限公司 10 月 25
[2021-12-15]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城”)全部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且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结合目前镇江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情况,预计评估价值不会发生大幅波动;此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按相关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口径比较,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5 次,累计金额为 4,493.57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1 次,累计金额为 547.71 万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交易进展情况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正在筹划将公司持有的恒顺商城 100%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公司将启动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于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商议达成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价格)。届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交易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审议。
恒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且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结合目前镇江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情况,预计评估价值不会发生大幅波动;此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按相关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口径比较,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5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 58 号
经营范围: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
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541,278.74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38,988.73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88,744.55 万元,净利润为
26,359.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9,956.86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连夕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恒美嘉园 31 幢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货运代理;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化工产品、建材、金属材料、装璜材料、厨房卫生间用品、煤炭的批发;自有房屋场地的出租服务;自有房屋的销售;项目投资;物业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顺商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商城的资产总额为 47,134.53
万元,资产净额为 16,411.10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534.78 万元,净
利润为-115.0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恒顺商城的资产总额为 46,641.18 万元,资产净额
为 16,476.25 万元;2021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084.17 万元,净利润为 65.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合计
44,813.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为房屋建筑物,采取公允价值核算,账面余额为 41,177.83万元,主要用于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区域 建筑年代 规划用途
(平方米) (万元)
学府路 68 号第 1 层
102 室、第 1 层至第 3 镇江 2008 年 44,686.29 商业/批发 37,141.42
层 101 室、第 3 层 301 零售用地
室房产
恒美嘉园 7 幢负 1-2 镇江 2008 年 2,323.88 商业/批发 1,724.78
层 101 室房产 零售用地
恒美嘉园 31 幢第 4 层 镇江 2008 年 700.58 办公/其他 446.41
501 室房产 商服用地
宁波市海曙区蔡家巷
6 号、16 号 6-80、81、 宁波 2006 年 1,624.75 商 务 金 融 1,865.22
82、83、84、85、86、 用地/办公
87
2、存货账面余额6,275.09万元,跌价准备2,639.43万元,账面价值3,635.66万元,均为开发产品,处于可销售状态。开发产品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区域 竣工时间 期初数 1-9 月增加 1-9 月减少 期末数
恒美嘉园一期 镇江 2007.12.30 4,292.45 - 4,292.45
恒美山庄 C 地块 镇江 2009.12.31 408.22 - 408.22 -
恒美山庄 E 地块 镇江 2012.03.31 807.70 - 2.69 805.01
恒顺尚都 镇江 2010.12.31 109.27 - 109.27
恒美嘉园二期 镇江 2007.03.31 342.34 - 4.90 337.44
恒美嘉园三期 镇江 2011.04.30 780.89 - 49.97 730.92
合计 6,740.87 - 465.78 6,275.09
(三)评估及定价情况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恒顺商城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正式的协议,待后续
交易双方签署后另行公告。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与交易对方达成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价格)。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他安排另行公告。
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出售完成后未来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股权出售,将有助于公司聚焦调味品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步伐,提升公司资产运营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恒顺商城股权完成后,恒顺商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减少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恒顺商城的审计评估工作,交易价格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亦无法确定。公司预计本次出售恒顺商城股权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出售标的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形成依赖。
(三)公司向交易标的提供借款、担保等情况
为了支持恒顺商城的发展,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分别借款给恒顺商城 22,800 万元、1,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均未偿还。除前述借款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为其提供任何其他借款、担保,也未委托其进行任何理财行为。
针对上述借款,上市公司拟在本次交易交割前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款项收回:
1、恒顺商城以自有/自筹资金归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及相应利息;
2、交易对手方恒顺集团承诺:恒顺商城无法偿还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其在本次交易交割前代为偿还。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恒顺集团从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总金额为1,289.08万元。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5次,累计金额为4,493.57万元。具体如下: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
[2021-12-15] (600305)恒顺醋业: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收购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 1,916.98 万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 25%股权交易价格为 1,369.27 万元,收购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 10%股权交易价格为 547.71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二、股权收购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一”)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二”)
甲一、甲二合称为甲方
受让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山西恒顺 35%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甲一转让其所持有 25%的山西恒顺股权,甲二转让其所持有的 10%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股权交割后(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甲方将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转让的 35%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1,916.98 万元,其中甲一转让的 25%
股权转让价格为 1,369.27 万元;甲二转让的 10%股权转让价格为 547.71 万元。
2、关于价款的支付
在本合同生效起 15 日内,甲方须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起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 1,916.98 万元,其中向甲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即 1,369.27 万元;向甲二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即547.71 万元。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山西恒顺盈亏(含债权债务)
1、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山西恒顺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2、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因甲方原因逾期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股权转让款总额为计算基数,以 7%年化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进行计算。
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股权转让款总额为计算基数,以 7%年化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进行计算。
(七)生效条款
协议经甲、乙方盖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 1 07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通讯表
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 书面、邮件 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 与表决 董事 8 人 。会议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 了 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5 )。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
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 内容详 见 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 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公
司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具体
具体内容见内容见公司公司同日同日披露披露于于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www.sse.com.cn)的《)的《江苏恒江苏恒顺醋业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公告编号:临20212021--076076)。)。
关联董事杭祝鸿、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内容详见同日在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www.sse.com.cnm.cn)上披露的)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同意66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〇二二一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股票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7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 议 于 2021 年 1 2 月 2 日 以 通讯 表决
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 1 年 1 1 月 29 日 以 邮件 和电 话的方式 发出 。会议应参
加表决 监事 3 名, 实际 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 符合《公司法》和 《 公司章程 》 的有 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5 )。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 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实现互惠互利 。 本次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定价规则, 不
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对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增 加 202 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6 )。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后
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33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二〇〇二二一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欣鑫(香港)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欣鑫香港 和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镇江砚
耘”)合计 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西恒顺
35% 股权 ,收购价 1,916.98 万元 。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为 4 次,累计金额为 3,124.3 万元 公司与不 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
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累计金额为
0 元。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整合营销资源,统一规范销售渠道,有效发挥区域渠道优势,增强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主业资产集聚,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
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 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 1,916.98
万元, 其中收购 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 25% 股权交易价格为 1,369.27 万元
收购 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 10% 股权交易价格为 547.71 万元。 上述 收购总金
额
额相对净资产相对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8.62118.6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山西恒顺100%100%股权。股权。
欣鑫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
欣鑫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嵘鹏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欣鑫香港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欣鑫香港、镇江砚耘均、镇江砚耘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组。
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介绍
(一)
(一)欣鑫香港基本情况欣鑫香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注册日期:20002000年年99月月11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1万港币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张玉宏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Room 1301,13/F.,Tower A,NewRoom 1301,13/F.,Tower A,New Mandarin Plaza,14 Science Mandarin Plaza,14 Science Museum Road,Tsimshatsui East,Kowloon.Museum Road,Tsimshatsui East,Kowloon.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总资产为日,总资产为3,812.983,812.98万万港港元元,净资产为,净资产为1,246.371,246.37万万港元港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港港元,净利润为元,净利润为--99.2899.28万万港港元。元。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为恒顺集团为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持有欣鑫香港,恒顺集团持有欣鑫香港100%100%股权。股权。恒顺集团恒顺集团系系公司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欣鑫香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欣鑫香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3的规定,为公司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关联法人。
欣鑫香港除持有山西恒顺
欣鑫香港除持有山西恒顺25%25%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
(二)镇江砚耘镇江砚耘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22012年年33月月1515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5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洲区光华村四组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洲区光华村四组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劳保用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劳保用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总资产为日,总资产为10.2710.27万元,万元,净资产为净资产为4.774.77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万元,净利润为万元,净利润为00万元。万元。
镇江砚耘主要股东为季嵘鹏、季砚耘,其中季嵘鹏持有镇江砚耘
镇江砚耘主要股东为季嵘鹏、季砚耘,其中季嵘鹏持有镇江砚耘51%51%股权,股权,季砚耘持有镇江砚耘季砚耘持有镇江砚耘49%49%股权。股权。
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市规则》第10.1.310.1.3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镇江砚耘除持有山西恒顺
镇江砚耘除持有山西恒顺10%10%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022002年年1111月月2727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2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洪江
法定代表人:薛洪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
注册地址: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32483248号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食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食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2021
2021年年55月月3311日日
总资产
总资产
3
3,,722.94722.94
4,018.78
4,018.78
净资产
净资产
2
2,4,411.611.644
2,505.27
2,505.27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度年度
2021
2021年年11--55月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695.42
2,695.42
1,902.15
1,902.15
净利润
净利润
55.41
55.41
-
-4.534.53
注:上述数据经
注:上述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二)权属状况说明
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
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35%35%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交易前,山西恒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山西恒顺将成为公
本次交易前,山西恒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山西恒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公司
公司
65%
65%
100%
100%
欣鑫香港
欣鑫香港
25%
25%
0
0
镇江砚耘
镇江砚耘
10%
10%
0
0
合计
合计
100%
100%
100%
100%
(四)资产评估情况
(四)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拟收购拟收购的的山西恒顺其他股东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产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醋有限公司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0211]]第第0101--768768号)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本次评估以以20212021年年55月月31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资产基础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山西恒顺其他股东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经综合分析,最终以综合分析,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结果为评估价值,山西恒顺其他股东结果为评估价值,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价值为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万元,具体具体评估评估情况如下:情况如下:
1
1、、资产基础资产基础法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在评估基准日20212021年年55月月3131日,山西恒顺日,山西恒顺评估前资评估前资产总额为产总额为4,018.784,018.78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2,505.272,505.27万元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评估后资产总额为6,990.596,990.59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价值为万元,净资产价值为5,477.085,477.08万元,评估增值万元,评估增值2,971.812,971.81万元,增值率为万元,增值率为118.62%118.62%。。详细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见下表::
山西恒顺评估结果汇总表
山西恒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1,361.66
1,361.66
1,364.85
1,364.85
3.19
3.19
0.23
0.2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2,657.12
2,657.12
5,625.74
5,625.74
2,968.62
2,968.62
111.72
111.7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2,474.85
2,474.85
2,616.34
2,616.34
141.49
141.49
5.72
5.72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7.55
7.55
7.55
7.55
-
-
-
-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173.99
173.99
3,001.12
3,001.12
2,827.13
2,827.13
1,624.88
1,624.8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0.73
0.73
0.73
0.73
-
-
-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4,018.78
4,018.78
6,990.59
6,990.59
2,971.81
2,971.81
73.95
73.95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703.31
703.31
703.31
703.31
-
-
-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810.20
810.20
810.20
810.20
-
-
-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513.51
1,513.51
1,513.51
1,513.51
-
-
-
-
净资产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2,505.27
2,505.27
5,477.08
5,477.08
2,971.81
2,971.81
118.62
118.62
运用
运用资产基础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后,各项资产评估结果与原始账面值变动原因分析法进行评估后,各项资产评估结果与原始账面值变动原因分析如下:如下:
(
(11))存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存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3.193.1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0.920.92%%。为产成品。为产成品评估增值;评估增值;
(
(22))固定资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固定资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141.4141.49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5.725.72%%。其。其中房屋建筑物类增值中房屋建筑物类增值156.12156.12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3.98%13.98%;构筑物类减值;构筑物类减值12.3812.38万元,万元,减值率减值率2.99%2.99%;机器设备减值;机器设备减值13.5713.57万元万元,,减值率减值率1.451.45%%;车辆增值;车辆增值5.735.73万元万元,,增值率增值率202.85202.85%%;电子设备增值;电子设备增值5.585.58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83.04183.04%%。增值原因主要是。增值原因主要是由由于于相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比公司计提折旧年限长形成的,构筑物减值原因是被相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比公司计提折旧年限长形成的,构筑物减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部分构筑物计提折旧年限长于经济寿命年限,机器设备减值主要是设备评估单位部分构筑物计提折旧年限长于经济寿命年限,机器设备减值主要是设备的重置价值低于账面成本价。的重置价值低于账面成本价。
(
(3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商标、专利权及著作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其他(商标、专利权及著作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39.7439.74万元,增万元,增值率值率100%100%。主要是无形资产成本的弱相对性,账面价值为零,造。主要是无形资产成本的弱相对性,账面价值为零,造成评估增值。成评估增值。
(
(4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2,787.392,787.39万元,增值万元,增值率率1,602.07%1,602.07%。主要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主要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仅为仅为33万元万元//亩亩))与评估时点的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34(34万元万元//亩亩))差异造成评估增值。差异造成评估增值。
2
2、收益法、收益法
(
(1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2021年6-12月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永续年
营业收入
2,663.01
2,663.01
4,816.24
4,816.24
5,081.14
5,081.14
5,360.60
5,360.60
5,655.43
5,655.43
5,966.48
5,966.48
5,966.48
5,966.48
营业成本
1,890.74
1,890.74
3,419.53
3,419.53
3,607.61
3,607.61
3,806.03
3,806.03
4,015.36
4,015.36
4,236.20
4,236.20
4,236.20
4,236.20
税金及附加
40.61
40.61
72.70
72.70
74.65
74.65
76.71
76.71
78.87
78.87
80.97
80.97
80.97
80.97
营业毛利
731.67
731.67
1,324.01
1,324.01
1,398.88
1,398.88
1,477.87
1,477.87
1,561.20
1,561.20
1,649.31
1,649.31
1,649.31
1,649.31
营业
营业费用
-
-
-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505.86
505.86
917.44
917.44
961.46
961.46
1,007.90
1,007.90
1,056.90
1,056.90
1,108.60
1,108.60
1,108.60
1,108.60
财务费用
19.76
19.76
34.10
34.10
34.32
34.32
35.48
35.48
35.53
35.53
35.53
35.53
35.53
35.53
营业利润
206.05
206.05
372.47
372.47
403.10
403.10
434.48
434.48
468.77
468.77
505.18
505.18
505.18
505.18
利润总额
206.05
206.05
372.47
372.47
403.10
403.10
434.48
434.48
468.77
468.77
505.18
505.18
505.18
505.18
加:利息支出
17.15
17.15
29.59
29.59
29.77
29.77
30.79
30.79
30.84
30.84
30.84
30.84
30.84
30.84
所得税
25.76
25.76
93.12
93.12
100.78
100.78
108.62
108.62
117.19
117.19
126.30
126.30
126.30
126.30
净利润
180.29
180.29
279.36
279.36
302.33
302.33
325.86
325.86
351.58
351.58
378.89
378.89
378.89
378.89
加:折旧/摊销
142.82
142.82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减:资本性支出
142.82
142.82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480.17
480.17
59.50
59.50
66.71
66.71
70.45
70.45
74.23
74.23
78.29
78.29
净现金流
-
-282.73282.73
249.44
249.44
265.39
265.39
286.20
286.20
308.18
308.18
331.43
331.43
409.72
409.72
折现年限
0.29
0.29
0.79
0.79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折现率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折现系数
0.9713
0.9713
0.8977
0.8977
0.8125
0.8125
0.7354
0.7354
0.6657
0.6657
0.6025
0.6025
5.7493
5.7493
净现金流量现值
-
-274.63274.63
223.91
223.91
215.63
215.63
210.48
210.48
205.15
205.15
199.70
199.70
2,355.62
2,355.62
现金流现值和
3,135.85
3,135.85
(
(22)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山西恒顺老陈醋
山西恒顺老陈醋持有持有的溢余资产有:根据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的溢余资产有:根据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国土告字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国土告字[2018]5[2018]5号内容,号内容,22宗工业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宗工业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处于积率处于0.80.8--2.02.0区间,最大容积率不大于区间,最大容积率不大于2.02.0,最小容积率不低于,最小容积率不低于0.80.8,待估,待估宗地证载宗地证载58,835.3958,835.39㎡,根据产权人所提供土地相关协议,其实际所属土地面积㎡,根据产权人所提供土地相关协议,其实际所属土地面积为为59,837.9359,837.93㎡,门卫、办公楼、仓库车间等房屋㎡,门卫、办公楼、仓库车间等房屋1717项,总建筑面积为项,总建筑面积为1212,706.63,706.63㎡,有证总建筑面积㎡,有证总建筑面积10,099.0610,099.06㎡,无证㎡,无证2607.072607.07㎡。其按最高容积率㎡。其按最高容积率22来测算来测算其现有建筑物对应的土地面积其现有建筑物对应的土地面积==1212,706.63/2=6,353.32,706.63/2=6,353.32㎡,则其剩余的工业用地㎡,则其剩余的工业用地面积面积=59,837.93=59,837.93--6,353.32=53,484.626,353.32=53,484.62㎡。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53,484.62*494.90=26,469,535.9653,484.62*494.90=26,469,535.96元。元。
溢余资产的评估值
溢余资产的评估值2,646.952,646.95万元(取整万元(取整)。)。
(
(33)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的确定)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负债)。
本次评估中,通过现场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性资产:⑴预付账款
本次评估中,通过现场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性资产:⑴预付账款中设备预付款合计中设备预付款合计99家总计家总计61.8561.85万元;⑵在建工程万元;⑵在建工程7.557.55万元;⑶递延所得税资产万元;⑶递延所得税资产0.730.73万元,总计万元,总计70.1370.13万元。非经营性负债:应付利息万元。非经营性负债:应付利息5.985.98万元及其他应付款应万元及其他应付款应付评估费付评估费5.455.45万元,总计万元,总计11.4311.43万元万元。。
以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合计
以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合计58.7058.70万元。万元。
(
(44))有息债务的确定有息债务的确定
山西恒顺老陈醋
山西恒顺老陈醋持有持有的有息债务有:长期借款,的有息债务有:长期借款,评估值为评估值为810.20810.20万元。万元。
(
(55)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负债价价值值++长期股权评估价值长期股权评估价值
=
=3,135.85+2,646.95+3,135.85+2,646.95+58.7058.70
=5,841.50(
=5,841.50(万元万元))
(
(6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有息债务有息债务
=5,841.50
=5,841.50--810.20810.20
≈
≈5,031.00(5,031.00(万元万元))百位数取整百位数取整
在评估基准日
在评估基准日20212021年年0505月月31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山西恒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山西恒顺评估前资产总额顺评估前资产总额为为4,018.784,018.78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2,505.272,505.27万元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山西恒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山西恒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31.005,031.00万元,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增值增值2,525.732,525.73万元,增值万元,增值率率100.82%100.82%。。
3
3、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收益法评估价值
差异值
差异率
A
B
C=B-A
D=(B-A)/A×100%
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5,477.08
5,477.08
5,031.00
5,031.00
-446.08
-8.14%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446.08446.08万元,差万元,差异率异率8.14%8.14%。差异原因主要是:。差异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是对企业各类可确指单项资产价值加和基础上得出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是对企业各类可确指单项资产价值加和基础上得出的,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借助企业的历史业绩来估算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的,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借助企业的历史业绩来估算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测得出的,造成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测得出的,造成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
4
4、、评估结论的选取评估结论的选取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原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因如下:
(
(1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山西恒顺老陈醋山西恒顺老陈醋现有单项资产价值加总现有单项资产价值加总的反映,基本上反映了资产的现时价值。而收益法是借助于企业的历史生产销售的反映,基本上反映了资产的现时价值。而收益法是借助于企业的历史生产销售资料,由于企业处于“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从而导致收资料,由于企业处于“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从而导致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
(
(22))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其他股东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其他股东35%35%股份提供价值参考,基于股权价值主要是由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股份提供价值参考,基于股权价值主要是由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体现,但由于被评估单位“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未收益体现,但由于被评估单位“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未来收益偏低。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直接来收益偏低。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直接的,更能直观地反映企业存量资产的价值。相比较而言,资的,更能直观地反映企业存量资产的价值。相比较而言,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综合分析后,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实现本次评估的经济行
综合分析后,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实现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为,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5
5、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根据以上分析,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477.085,477.08万元,万元,即即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35%35%股权价值为股权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人民币(大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写:壹仟玖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五)定价及依据
(五)定价及依据
根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0211]]第第0101--768768号号《《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醋有限公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公司拟收购山西恒顺其他股东拟收购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股东权益价值为权益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人民币,上述评估值相对万元人民币,上述评估值相对账面账面净资产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增值万元增值1,01,04040..1414万元,溢价率为万元,溢价率为11118.628.62%%。。
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价
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价值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决策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作为本次交易的决策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格为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格为1,916.981,916.98万元,其中收购万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持有的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25%25%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11,,336969..2727万元;收购镇江砚耘持有的万元;收购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10%10%股权交易价格股权交易价格为为54547.717.71万元。万元。本次收购价格本次收购价格相对相对账面账面净资产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118.628.62%%。。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股东
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股东欣鑫香港、欣鑫香港、镇江砚耘镇江砚耘合计持有的山合计持有的山西恒顺西恒顺35%35%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1,916.981,916.98万元,万元,其中收购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持有的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25%25%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1,369.271,369.27万元,万元,收购收购镇江砚耘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持有的山西恒顺10%10%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547.71547.71万元。万元。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
五、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
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山山西恒顺西恒顺100%100%股权股权。。本次少数股东股权收本次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实现对购,有利于公司实现对山山西恒顺的全面控制,西恒顺的全面控制,提升决策管理效率提升决策管理效率,,有利于整合有利于整合优优质质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和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公司在巩固公司在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
公司本次
公司本次收收购股权拟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购股权拟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
(一一)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以次会议,以66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案进行了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具体意见如下:
1
1、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山西恒顺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山西恒顺100%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提升决策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步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提升决策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行业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行业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略。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易行为,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100%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进一步股权,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有利于整合提升决策效率,有利于整合优优质质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长远发展目标远发展目标。。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产经营成果产生生不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项。
(
(二二)监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以次会议,以33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山山西恒顺后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西恒顺后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范围变化,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人欣鑫香港欣鑫香港、镇江砚耘、镇江砚耘从从20212021年年初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均为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均为00元。元。
(二)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数为44次,累计金额为次,累计金额为33,,124.3124.300万元。具体为:万元。具体为:
1
1、、20212021年年44月月20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
通过以1,835.221,835.22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恒达恒达包装包装””))45.95%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控股股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达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达包装装股股份份已过户已过户。。
2
2、、20212021年年55月月26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100%100%股权,其中收购恒顺集团持有的恒润股权,其中收购恒顺集团持有的恒润调味品调味品55%55%股权,收购价股权,收购价631.16631.16万元。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
3
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值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值约299.46299.46万元作为转让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3366号的房产(权证号为“镇房权证京字第号的房产(权证号为“镇房权证京字第2256509275650927”,”,建筑面积共计建筑面积共计2487.162487.16㎡)转让给㎡)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上述事项已完成。
4
4、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进行增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用资,其中公司用镇国有(镇国有(20022002)字第)字第11239181123918号、镇房权证润字第号、镇房权证润字第1155511555号的房号的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358.46358.4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1,153.561,153.5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9003,900万元增加至万元增加至5,412.025,412.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原来的97.497.44%4%下降至下降至76.84%76.84%,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56%2.56%上升至上升至23.16%23.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
八、溢价
八、溢价100%100%购买资产的特殊情况购买资产的特殊情况
(一)溢价原因
(一)溢价原因
公司收购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
公司收购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35%35%股权,交易价股权,交易价格格为为1,916.981,916.98万元,相对净资产万元,相对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1188..6262%%,超过账面值,超过账面值100%100%。。上述交易价格是根据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山西恒顺上述交易价格是根据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山西恒顺35%35%股权价值股权价值1,916.981,916.98万元确定的。溢价的主要原因是万元确定的。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仅为仅为33万元万元//亩亩))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34(34万元万元//亩亩))差异造成无形资产差异造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申报账面值增值2,787.392,787.3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602.07%1,602.07%。。
(二)拟购买资产当年及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
(二)拟购买资产当年及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
山西恒顺
山西恒顺20212021年年66--1212月、月、2022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预测情况如下: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位:元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度年度
2021
2021年年11--55月月
2021
2021年年66--1212月月预测数预测数
2022
2022年度年度
预测数
预测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6,954,192.12
19,021,465.48
26,630,100.00
48,162,400.00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23,696,194.06
17,356,728.04
18,907,400.00
34,195,300.00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453,370.00
-79,627.81
2,060,500.00
2,060,500.00
3,724,800.00
3,724,800.00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578,421.88
-52,904.51
2
2,,060060,,5500.0000.00
3,724,800.00
3,724,800.00
净利润
净利润
539,979.77
-45,281.08
1,802,900.00
1,802,900.00
2,793,600.00
2,793,600.00
上述盈利预测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盈利预测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66--1212月、月、20222022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衡咨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衡咨字(字(20212021))0005900059号),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号),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山西恒顺在现有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山西恒顺在现有情况情况下对经营情况的预测下对经营情况的预测,不构成本公司,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九、公司未与相关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的说明公司未与相关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的说明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的交易定价欣鑫香港、镇江砚耘的交易定价是是以资产基础法对拟购买以资产基础法对拟购买股权进行股权进行的的评估评估价值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因而未与关联方作为定价依据,因而未与关联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利润补偿协议。
十、备查文件
十、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3
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4
4、、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55月专项月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5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66--1212月及月及20222022年年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告;
6
6、、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二○○二一年二一年十二十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增加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预计与关联方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海酒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 0 0 0 万元。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实现互惠互利,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重大 影响。
一、
预计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预计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 2 月 2 日,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 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
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 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 发表了 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 为: 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
务 发 展的需 要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 益的情形。审议 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 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增加,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 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对 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二)本次)本次预计增加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金额金额和类别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1
2021年预年预计金额计金额
本年年初至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披露日与关关联方联方累计已累计已发生的交易发生的交易金额金额
2020
2020年实际年实际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金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差异说明差异说明
向关联方采购商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品、接受劳务
恒海酒业
恒海酒业
500
500.00.00
2
22424..5151
29.22
29.22
-
-
向关联方销售商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品、提供劳务
恒海酒业
恒海酒业
5
50000.00.00
124
124..4848
1.
1.4646
-
-
合计
合计
-
-
1
1,,0000.0000.00
348
348..9999
30.
30.6868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
公司名称:名称: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022002年年33月月2525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5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张玉宏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
公司住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3636号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酒类、饮料、茶叶、糖果蜜饯、冷冻食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酒类、饮料、茶叶、糖果蜜饯、冷冻食品(饮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烹调佐料、腌制品、婴幼儿食品、其他)。(依品(饮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烹调佐料、腌制品、婴幼儿食品、其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持有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股权比例为68.8%68.8%。。
最近一个会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的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截至
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恒海酒业资产总额日,恒海酒业资产总额22,,608.23608.23万元,净资产万元,净资产22,,501.66501.66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3,,267.09267.09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804.42804.42万元。(上述数万元。(上述数据已经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据已经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顺集团
恒顺集团持有持有恒海酒业恒海酒业68.8%68.8%股权,股权,恒海酒业为恒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海酒业为恒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恒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因而恒海酒业符合恒海酒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履约能力分析
恒海酒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恒海酒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是基于与上述关联方的长期合作基于与上述关联方的长期合作,,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公司上上述述关联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平、公正的原、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确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五、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3
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二○○二一年二一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1-27]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8,176,6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1722
注: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022,224 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毛
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3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4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6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7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9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6、 议
[2021-11-27]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事后核查,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更正后: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其他说明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杜绝类似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6]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获得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获得镇江国有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0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关于同意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镇国控[2021]158 号),镇江国控已原则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30,000,000 股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通过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聘任张冰女士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陈胜东先生为公司营运总监。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张冰,女,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河北科技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现任公司营销总监。历任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重点客户主任、城市经理,亨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区销售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资深销售经理,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全国销售总监。
陈胜东,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电机及其控制专业,电机工程师中级职称,江苏电机工程学会会员,现任公司营运总监。历任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主管,ITT 南京(美资)采购经理,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美资)采购经理/主管,科倍隆(南京)机构有限公司(德资)采购部经理,常州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中德合资)首席运营官(COO)。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国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营销总监职务。辞职后,李国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国权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生产技术的创新、产品研发体系的建立、营销变革等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其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云海先生、季嵘鹏先生、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采取了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高云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季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聘任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离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新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高云海,男,1966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
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豆制品厂厂长,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援建新疆兵团四师,任兵团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
季嵘鹏,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镇江恒顺商场副总经理,公司罐装车间主任、新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总助兼任山西恒顺老陈醋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恒欣科技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总指挥。
束锋,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保障部经理、采
供部经理、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 √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
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 √
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13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5 恒顺醋业 2021/1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wcy08@163.com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 66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
邮箱:wcy08@163.com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期限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定了以下方案。董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0,000,000 股(含 13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 21,600.00 15,000.00
(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15,334.48 13,500.00
3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 21,000.00 16,5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
4 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 35,000.00 29,000.00
能化产线项目
5 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55,230.48 42,000.00
产项目
6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 30,792.00 23,000.00
项目
7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6,700.00 6,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合计 240,656.96 2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定了以下方案。监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0,000,000 股(含 13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 21,600.00 15,000.00
(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15,334.48 13,500.00
3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 21,000.00 16,5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
4 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 35,000.00 29,000.00
能化产线项目
5 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55,230.48 42,000.00
产项目
6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 30,792.00 23,000.00
项目
7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6,700.00 6,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合计 240,656.96 20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有效期: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延长至“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自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理财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拟调整委托理财投资
期限,有效期限(投资期限)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延长至“最长
不超过 18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情况
2021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
行投资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调整后,有效期限(理财期限)变更为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变更为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 相关承 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 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 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 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度(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9,913.13 323,122.89
负债总额 62,449.32 74,20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658.86 239,531.35
资产负债率 21.54% 22.97%
货币资金余额 14,176.12 19,65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64.99 31,47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44.55 36,412.26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审议投资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委托理财金额的有效期限(投资期限)
进行延长,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除调整委托理财期限外,其他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理财产 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15,000.00 598.36
2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201.95
3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405.00
4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7,000.00 17,000.00 645.53
5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3.92
6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65.55
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0.00
8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1.15
9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390.00
10 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3,000.00 13,000.00 481.00
1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64.55
12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国企改革的要求及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相关的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恒
1 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顺大道66号
邮政编码:212028 邮政编码:212028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章程》规定成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 程》规定成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
2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决定重大问题, 落实,公司决定重大问题,事先应听取公
事先应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3 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或者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票。
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带责任。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事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事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
的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途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6 增加“第四十二条”。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061)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3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为准;
(4)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49,901.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2,896,351.37 元,假设
2021 年全年业绩为前三季度业绩的年化数值,因此,预测 2021 年全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533,202.1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528,468.49 元。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1 年度相应财
务数据基础上按照 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
利预测;
(5)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0年末公司股份总数1,002,956,0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7 元(含税),共分配 157,464,097.02 元,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在测算净资产时,不考虑除预测净利润、
利润分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外的因素。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对盈利情况的承诺。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
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002,956,032.00 1,002,956,032.00 1,132,956,032.00
发行数量(股) 130,000,000.00
募集资金(元) 2,000,000,000.00
发行完成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假设一: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97,486,522.32 197,486,52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65,581,315.34 165,581,315.34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0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0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7.85% 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7 0.1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7 0.1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6.58% 4.12%
产收益率
假设二: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79,533,202.11 179,533,20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50,528,468.49 150,528,468.49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7.16% 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5 0.1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5 0.1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6.00% 3.76%
产收益率
假设三: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61,579,881.90 161,579,88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35,475,621.64 135,475,621.64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6.47% 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4 0.1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4 0.1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5.42% 3.39%
产收益率
注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 号)的规定计算;
注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密切相关,是围绕主业开展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充公司主要产品醋、酱油、料酒、复合调味料等各类调味品的产能,保证公司的产品产出供应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充实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公司历来非常重视人才队伍的引进及建设,建立起了系统的梯队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引进、竞争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公司人才战略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团队,人员情况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情况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密切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和人员优势。
在市场方面,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拥有覆盖各地区的经销网点 50 万个,同时公司大力拓展线上业务,强化线上线下的营销联动,实现多渠道发力,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全国性网络的调味品企业之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
[2021-11-05]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6,000 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 7,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
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产品期限为 186 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的产品期限为 18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 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广发银行“薪加薪
广发银行 16号”G款人民币结
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益型 构性存款(机构版) 6,000 1.90%-3.77% -
公司 (挂钩欧元兑美元
区间累计结构)
中国银河 本金保障浮动收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益型 凭证2588期-鲨鱼 7,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鳍看涨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6天 浮动收益 - - - 否
182天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6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90%-3.77%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588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2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5 月 5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
收益凭证2588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 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保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广 发 银 行 股 1988年7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月8日 王凯 196.87 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 否
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的实际控制人为财政
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 部。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
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
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中 国 银 河 证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 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
券 股 份 有 限 2007年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1月26日 陈共炎 101.37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 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 否
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
贵金属制品;有关监管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
[2021-11-0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认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5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13,000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年11月2日,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1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赎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 375 号-东方证
券收益凭证”,收回本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4,810,000.00 元,实
际年化收益率 3.70%。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15,000.00 598.36
2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201.95
3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405.00
4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7,000.00 17,000.00 645.53
5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3.92
6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65.55
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0.00
8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1.15
9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390.00
10 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3,000.00 13,000.00 481.00
1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64.55
12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13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14 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8,000.00 8,000.00
15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7,000.00 7,000.00 62.14
16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3,000.00 3,000.00
18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2,000.00 12,000.00
19 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合计 150,000.00 104,000.00 3,569.15 46,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3.4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1.3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6,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4,000.00
总理财额度 80,000.00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原辅材料、运输等成本大幅上涨,为了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0日起对部分产品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幅度5%-15%不等。
本次部分产品调价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一定的影响,加上成本上涨因素,因此产品调价不一定使公司利润实现增长,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30] (600305)恒顺醋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46元
每股净资产: 2.19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3%
营业总收入: 13.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亿元
[2021-10-30]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的相关
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
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醋 16,093.75 31,350.44 -48.66 87,799.61 96,429.83 -8.95
料酒 7,697.82 9,615.60 -19.94 22,747.04 24,472.47 -7.05
合计 23,791.58 40,966.04 -41.92 110,546.66 120,902.30 -8.57
二、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渠道类型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经销模式 31,130.68 46,806.86 -33.49 123,897.14 126,015.25 -1.68
直销模式 1,024.25 907.11 12.91 7,861.66 11,458.74 -31.39
合计 32,154.93 47,713.97 -32.61 131,758.80 137,473.99 -4.16
三、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渠道类型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线上销售 4,329.87 3,228.18 34.13 13,993.45 10,015.30 39.72
线下销售 27,825.06 44,485.77 -37.45 117,765.35 127,458.67 -7.61
合计 32,154.93 47,713.95 -32.61 131,758.80 137,473.97 -4.16
四、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情况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华东大区 14,254.07 24,813.60 -42.56 65,435.06 71,047.64 -7.90
华南大区 5,520.18 7,924.68 -30.34 21,809.44 22,577.61 -3.40
华中大区 7,066.44 8,067.29 -12.41 24,191.91 23,565.28 2.66
西部大区 2,532.87 4,083.50 -37.97 11,393.28 11,950.03 -4.66
华北大区 2,781.37 2,824.89 -1.54 8,929.11 8,333.42 7.15
合计 32,154.93 47,713.96 -32.61 131,758.80 137,473.98 -4.16
注:因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了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恒润
调味品纳入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追溯调整了前述表中的“2020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和“2020
年1-9月份销售收入”数据。
五、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区域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 报告期内增加数量 报告期内减少数量
华北大区 321 89 9
华东大区 265 72 27
华南大区 430 77 9
华中大区 367 82 25
西部大区 368 87 25
合计 1751 407 95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09-30]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12,000 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
第 50 期 6 个月 B”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50 期 6 个
月 B”。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鲨鱼鳍
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182 天;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50 期 6 个月 B”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 6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 号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1849 期理财产品 17,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8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1)。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1849
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17,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6,455,342.27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3.5%。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认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 1588 期(368 天)收益
凭证产品 4,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9 月 25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该产品为:固定收益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赎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 1588 期(368 天)收益凭证
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1,411,506.85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3.5%。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浮动收 凭证 2514 期-鲨 12,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益型 鱼鳍看涨收益凭证
产品
江苏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1年第50期6个 6,000 1.4%-3.76% -
公司 月B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2天 浮动收益 - - - 否
6个月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2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3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0期6个月B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6个月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4%-3.76%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3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0期6个月B”。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中 国 银 河 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
券 股 份 有 限 2007年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1月26日 陈共炎 101.37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 否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 苏 银 行 股 2007年 各项金融业务。 无实际控制人
份有限公司 1月24日 夏平 147.70 否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 601881)
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871.96 4,457.30
净资产 927.20 812.55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151.40 237.49
净利润 42.55 72.44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 600919)
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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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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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重述前)预计减少 16,952 万元到 19,952 万元,同比减少 53.85%
到 63.39%;公司业绩(重述后)预计减少 17,000 万元到 20,000 万元,同比减
少 53.92%到 63.4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
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与上年
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相比,将减少 16,952 万元到 19,952 万元,同比减少53.85%到 63.39%;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7,000 万元到 20,000万元,同比减少 53.92%到 63.4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重述前)
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66.67%;与上年
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减少 16,000 万元到 19,000 万元,同比减少 56.15%到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重述前为 31,477.21 万元,重述后为31,525.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重述前为28,497.30 万元,重述后为 28,497.30 万元。
(二)每股收益:重述前为 0.3138 元,重述后为 0.3143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原辅材料价格上涨、营销变革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1.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 年度公司重要区域销售下滑明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因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产品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2021 年度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3.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公司加快全国化布局、积极推进营销变革、强化品牌及渠道推广力度,当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预减没有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 2020 年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顺米业”)72%股权,转让价格为 1,136.88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5 次,累计金额为 4,493.57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1 次,累计金额为 547.71 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聚焦调味品主业,围绕“做深醋业、做高酒业、做宽酱业”三大核心主业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有产业结构,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顺集
团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顺米业 72%股权,转让价格为 1,136.8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恒顺米业净资产价值为依据。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转让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恒顺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5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镇江市恒顺大道 5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168689485
经营范围: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 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 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541,278.74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38,988.73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88,744.55 万元,净利润为
26,359.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束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陆村
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限《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粮食收购;饲料、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5,250.11 5,248.45
净资产 1,070.96 1,102.3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2,699.74 5,006.59
净利润 426.51 31.43
注:上述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持有的恒顺米业 72%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向恒顺集团转让持有的恒顺米业 72%股权,同时,恒顺集团拟收购恒顺米业其他小股东股权,恒顺集团前述收购全部完成后,恒顺米业将成为恒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及恒顺集团拟收购其他小股东股权完成前后恒顺米业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公司 72% 0
恒顺集团 6.89% 100%
李建国 6.555% 0
康文斌 10.185% 0
孙龙喜 3.28% 0
叶红旗 1.09% 0
合计 100% 100%
(四)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93.11%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 字 ?2021? 第
01-767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恒顺米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以收益法结果为评估价值。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恒顺米业评估前资产总额为 5,248.4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4,146.06 万元,净资产为 1,102.39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
5,518.35 万元,负债总额为 4,026.10 万元,净资产价值为 1,492.25 万元,评
估增值 389.86 万元,增值率为 35.36%。详细内容见下表:
恒顺米业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4,500.04 4,497.07 -2.97 -0.07
非流动资产 748.41 1,021.28 272.87 36.45
其中:固定资产 705.44 809.98 104.54 14.82
在建工程 22.79 22.79 - -
无形资产 11.07 179.409 168.33 1,520.60
长期待摊费用 9.10 9.10 0.00 0.00
资产合计 5,248.45 5,518.35 269.90 5.14
流动负债 4,026.10 4026.10 - -
非流动负债 119.96 - -119.96 -100
负债合计 4,146.06 4,026.10 -119.96 -2.8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02.39 1,492.25 389.86 35.36
2、收益法
(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21 年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2)。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8]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4,000 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3,000 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申万宏源证券
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 3,000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的产品期限为 364 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700 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364 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370 天;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 36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2021-059、2021-060、2021-071 号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025
期理财产品 6,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0)。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025
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2,213,917.81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3.7%。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
股份有限 本金保障浮动收 【506】期收益凭证 4,000 2.00%-5.10% -
公司 益型 (本金保障型浮动
收益凭证)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浮动收 凭证2700期-鲨鱼 3,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益型 鳍看涨收益凭证产
品
申万宏源 本金保障固定收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证券有限 益型 2054期(370天)收 3,000 3.40% -
公司 益凭证产品
中国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
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收益型 分行单位人民币定 5,000 2.00%-3.80% -
有限公司 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64天 浮动收益 - - - 否
364天 浮动收益 - - - 否
370天 固定收益 - - - 否
365天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4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5.1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4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 期(370 天)收益凭证产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3)产品期限:370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3.4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5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3.8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506】期收益凭证、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700期-鲨鱼鳍看涨、申万宏源证券金樽
2054期(370天)收益凭证产品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分行单
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中 信 证 券 股 1995年 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 主要股东为中国中信有
份有限公司 10 月 25
[2021-12-15]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城”)全部股权出售给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且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结合目前镇江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情况,预计评估价值不会发生大幅波动;此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按相关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口径比较,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5 次,累计金额为 4,493.57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1 次,累计金额为 547.71 万元。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交易进展情况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正在筹划将公司持有的恒顺商城 100%股权出售给恒顺集团。恒顺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顺商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公司将启动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于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商议达成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价格)。届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交易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审议。
恒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且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结合目前镇江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情况,预计评估价值不会发生大幅波动;此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按相关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口径比较,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5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 58 号
经营范围: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
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541,278.74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38,988.73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88,744.55 万元,净利润为
26,359.0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9,956.86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连夕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恒美嘉园 31 幢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货运代理;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化工产品、建材、金属材料、装璜材料、厨房卫生间用品、煤炭的批发;自有房屋场地的出租服务;自有房屋的销售;项目投资;物业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顺商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恒顺商城的资产总额为 47,134.53
万元,资产净额为 16,411.10 万元;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2,534.78 万元,净
利润为-115.0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恒顺商城的资产总额为 46,641.18 万元,资产净额
为 16,476.25 万元;2021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084.17 万元,净利润为 65.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恒顺商城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合计
44,813.4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为房屋建筑物,采取公允价值核算,账面余额为 41,177.83万元,主要用于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区域 建筑年代 规划用途
(平方米) (万元)
学府路 68 号第 1 层
102 室、第 1 层至第 3 镇江 2008 年 44,686.29 商业/批发 37,141.42
层 101 室、第 3 层 301 零售用地
室房产
恒美嘉园 7 幢负 1-2 镇江 2008 年 2,323.88 商业/批发 1,724.78
层 101 室房产 零售用地
恒美嘉园 31 幢第 4 层 镇江 2008 年 700.58 办公/其他 446.41
501 室房产 商服用地
宁波市海曙区蔡家巷
6 号、16 号 6-80、81、 宁波 2006 年 1,624.75 商 务 金 融 1,865.22
82、83、84、85、86、 用地/办公
87
2、存货账面余额6,275.09万元,跌价准备2,639.43万元,账面价值3,635.66万元,均为开发产品,处于可销售状态。开发产品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区域 竣工时间 期初数 1-9 月增加 1-9 月减少 期末数
恒美嘉园一期 镇江 2007.12.30 4,292.45 - 4,292.45
恒美山庄 C 地块 镇江 2009.12.31 408.22 - 408.22 -
恒美山庄 E 地块 镇江 2012.03.31 807.70 - 2.69 805.01
恒顺尚都 镇江 2010.12.31 109.27 - 109.27
恒美嘉园二期 镇江 2007.03.31 342.34 - 4.90 337.44
恒美嘉园三期 镇江 2011.04.30 780.89 - 49.97 730.92
合计 6,740.87 - 465.78 6,275.09
(三)评估及定价情况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恒顺商城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审计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正式的协议,待后续
交易双方签署后另行公告。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尚处于筹划阶段,尚未与交易对方达成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价格)。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他安排另行公告。
本次资产出售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出售完成后未来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股权出售,将有助于公司聚焦调味品主营业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步伐,提升公司资产运营能力。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恒顺商城股权完成后,恒顺商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减少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对恒顺商城的审计评估工作,交易价格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亦无法确定。公司预计本次出售恒顺商城股权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出售标的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形成依赖。
(三)公司向交易标的提供借款、担保等情况
为了支持恒顺商城的发展,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分别借款给恒顺商城 22,800 万元、1,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均未偿还。除前述借款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为其提供任何其他借款、担保,也未委托其进行任何理财行为。
针对上述借款,上市公司拟在本次交易交割前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款项收回:
1、恒顺商城以自有/自筹资金归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及相应利息;
2、交易对手方恒顺集团承诺:恒顺商城无法偿还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由其在本次交易交割前代为偿还。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恒顺集团从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总金额为1,289.08万元。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5次,累计金额为4,493.57万元。具体如下:
1、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
[2021-12-15] (600305)恒顺醋业: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收购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 1,916.98 万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 25%股权交易价格为 1,369.27 万元,收购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 10%股权交易价格为 547.71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 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二、股权收购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一”)
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二”)
甲一、甲二合称为甲方
受让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山西恒顺 35%股权转让给乙方,其中甲一转让其所持有 25%的山西恒顺股权,甲二转让其所持有的 10%的股权,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股权交割后(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甲方将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转让的 35%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1,916.98 万元,其中甲一转让的 25%
股权转让价格为 1,369.27 万元;甲二转让的 10%股权转让价格为 547.71 万元。
2、关于价款的支付
在本合同生效起 15 日内,甲方须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起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 1,916.98 万元,其中向甲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即 1,369.27 万元;向甲二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即547.71 万元。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山西恒顺盈亏(含债权债务)
1、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山西恒顺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2、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以工商变更通知书时间为准),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因甲方原因逾期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股权转让款总额为计算基数,以 7%年化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进行计算。
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股权转让款总额为计算基数,以 7%年化利率,按实际违约天数进行计算。
(七)生效条款
协议经甲、乙方盖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 1 07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 通讯表
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 书面、邮件 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 与表决 董事 8 人 。会议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 了 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 公司 同日 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5 )。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
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 内容详 见 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 。
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 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公
司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具体
具体内容见内容见公司公司同日同日披露披露于于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www.sse.com.cn)的《)的《江苏恒江苏恒顺醋业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公告编号:临20212021--076076)。)。
关联董事杭祝鸿、
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殷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内容详见同日在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www.sse.com.cnm.cn)上披露的)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认可意见》《》《江苏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同意66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00票。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〇二二一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股票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 21 0 7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 次会 议 于 2021 年 1 2 月 2 日 以 通讯 表决
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 1 年 1 1 月 29 日 以 邮件 和电 话的方式 发出 。会议应参
加表决 监事 3 名, 实际 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 符合《公司法》和 《 公司章程 》 的有 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5 )。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 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实现互惠互利 。 本次交易定价 遵循市场定价规则, 不
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对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增 加 202 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
具体
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 (公告编号:临 2021 076 )。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后
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33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票弃权。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二〇〇二二一一年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 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欣鑫(香港)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欣鑫香港 和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镇江砚
耘”)合计 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西恒顺
35% 股权 ,收购价 1,916.98 万元 。
●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
为 4 次,累计金额为 3,124.3 万元 公司与不 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
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0 次,累计金额为
0 元。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整合营销资源,统一规范销售渠道,有效发挥区域渠道优势,增强对控
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主业资产集聚,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公司
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 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 1,916.98
万元, 其中收购 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 25% 股权交易价格为 1,369.27 万元
收购 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 10% 股权交易价格为 547.71 万元。 上述 收购总金
额
额相对净资产相对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8.62118.62%%。。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山西恒顺100%100%股权。股权。
欣鑫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
欣鑫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嵘鹏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欣鑫香港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欣鑫香港、镇江砚耘均、镇江砚耘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组。
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介绍
(一)
(一)欣鑫香港基本情况欣鑫香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注册日期:20002000年年99月月11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1万港币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张玉宏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Room 1301,13/F.,Tower A,NewRoom 1301,13/F.,Tower A,New Mandarin Plaza,14 Science Mandarin Plaza,14 Science Museum Road,Tsimshatsui East,Kowloon.Museum Road,Tsimshatsui East,Kowloon.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总资产为日,总资产为3,812.983,812.98万万港港元元,净资产为,净资产为1,246.371,246.37万万港元港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港港元,净利润为元,净利润为--99.2899.28万万港港元。元。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
欣鑫(香港)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为恒顺集团为恒顺集团,恒顺集团持有欣鑫香港,恒顺集团持有欣鑫香港100%100%股权。股权。恒顺集团恒顺集团系系公司控股公司控股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欣鑫香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欣鑫香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3的规定,为公司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关联法人。
欣鑫香港除持有山西恒顺
欣鑫香港除持有山西恒顺25%25%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
(二)镇江砚耘镇江砚耘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镇江砚耘农产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22012年年33月月1515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5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法定代表人:季嵘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洲区光华村四组
注册地址:镇江市润洲区光华村四组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劳保用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劳保用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总资产为日,总资产为10.2710.27万元,万元,净资产为净资产为4.774.77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0万元,净利润为万元,净利润为00万元。万元。
镇江砚耘主要股东为季嵘鹏、季砚耘,其中季嵘鹏持有镇江砚耘
镇江砚耘主要股东为季嵘鹏、季砚耘,其中季嵘鹏持有镇江砚耘51%51%股权,股权,季砚耘持有镇江砚耘季砚耘持有镇江砚耘49%49%股权。股权。
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镇江砚耘为公司副总经理季嵘鹏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市规则》第10.1.310.1.3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镇江砚耘除持有山西恒顺
镇江砚耘除持有山西恒顺10%10%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股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022002年年1111月月2727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2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洪江
法定代表人:薛洪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
注册地址: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32483248号号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食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食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2021
2021年年55月月3311日日
总资产
总资产
3
3,,722.94722.94
4,018.78
4,018.78
净资产
净资产
2
2,4,411.611.644
2,505.27
2,505.27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度年度
2021
2021年年11--55月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695.42
2,695.42
1,902.15
1,902.15
净利润
净利润
55.41
55.41
-
-4.534.53
注:上述数据经
注:上述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二)权属状况说明
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
欣鑫香港和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35%35%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交易前,山西恒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山西恒顺将成为公
本次交易前,山西恒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山西恒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前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本次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
公司
公司
65%
65%
100%
100%
欣鑫香港
欣鑫香港
25%
25%
0
0
镇江砚耘
镇江砚耘
10%
10%
0
0
合计
合计
100%
100%
100%
100%
(四)资产评估情况
(四)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拟收购拟收购的的山西恒顺其他股东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产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醋有限公司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0211]]第第0101--768768号)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本次评估以以20212021年年55月月31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资产基础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山西恒顺其他股东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经综合分析,最终以综合分析,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结果为评估价值,山西恒顺其他股东结果为评估价值,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价值为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万元,具体具体评估评估情况如下:情况如下:
1
1、、资产基础资产基础法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在评估基准日20212021年年55月月3131日,山西恒顺日,山西恒顺评估前资评估前资产总额为产总额为4,018.784,018.78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2,505.272,505.27万元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评估后资产总额为6,990.596,990.59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价值为万元,净资产价值为5,477.085,477.08万元,评估增值万元,评估增值2,971.812,971.81万元,增值率为万元,增值率为118.62%118.62%。。详细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见下表::
山西恒顺评估结果汇总表
山西恒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1,361.66
1,361.66
1,364.85
1,364.85
3.19
3.19
0.23
0.2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2,657.12
2,657.12
5,625.74
5,625.74
2,968.62
2,968.62
111.72
111.7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2,474.85
2,474.85
2,616.34
2,616.34
141.49
141.49
5.72
5.72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7.55
7.55
7.55
7.55
-
-
-
-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173.99
173.99
3,001.12
3,001.12
2,827.13
2,827.13
1,624.88
1,624.8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0.73
0.73
0.73
0.73
-
-
-
-
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4,018.78
4,018.78
6,990.59
6,990.59
2,971.81
2,971.81
73.95
73.95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703.31
703.31
703.31
703.31
-
-
-
-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810.20
810.20
810.20
810.20
-
-
-
-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513.51
1,513.51
1,513.51
1,513.51
-
-
-
-
净资产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
2,505.27
2,505.27
5,477.08
5,477.08
2,971.81
2,971.81
118.62
118.62
运用
运用资产基础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后,各项资产评估结果与原始账面值变动原因分析法进行评估后,各项资产评估结果与原始账面值变动原因分析如下:如下:
(
(11))存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存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3.193.1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0.920.92%%。为产成品。为产成品评估增值;评估增值;
(
(22))固定资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固定资产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净值增值141.4141.49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5.725.72%%。其。其中房屋建筑物类增值中房屋建筑物类增值156.12156.12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3.98%13.98%;构筑物类减值;构筑物类减值12.3812.38万元,万元,减值率减值率2.99%2.99%;机器设备减值;机器设备减值13.5713.57万元万元,,减值率减值率1.451.45%%;车辆增值;车辆增值5.735.73万元万元,,增值率增值率202.85202.85%%;电子设备增值;电子设备增值5.585.58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83.04183.04%%。增值原因主要是。增值原因主要是由由于于相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比公司计提折旧年限长形成的,构筑物减值原因是被相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比公司计提折旧年限长形成的,构筑物减值原因是被评估单位部分构筑物计提折旧年限长于经济寿命年限,机器设备减值主要是设备评估单位部分构筑物计提折旧年限长于经济寿命年限,机器设备减值主要是设备的重置价值低于账面成本价。的重置价值低于账面成本价。
(
(3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商标、专利权及著作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其他(商标、专利权及著作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39.7439.74万元,增万元,增值率值率100%100%。主要是无形资产成本的弱相对性,账面价值为零,造。主要是无形资产成本的弱相对性,账面价值为零,造成评估增值。成评估增值。
(
(4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2,787.392,787.39万元,增值万元,增值率率1,602.07%1,602.07%。主要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主要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仅为仅为33万元万元//亩亩))与评估时点的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34(34万元万元//亩亩))差异造成评估增值。差异造成评估增值。
2
2、收益法、收益法
(
(1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未来预测
2021年6-12月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永续年
营业收入
2,663.01
2,663.01
4,816.24
4,816.24
5,081.14
5,081.14
5,360.60
5,360.60
5,655.43
5,655.43
5,966.48
5,966.48
5,966.48
5,966.48
营业成本
1,890.74
1,890.74
3,419.53
3,419.53
3,607.61
3,607.61
3,806.03
3,806.03
4,015.36
4,015.36
4,236.20
4,236.20
4,236.20
4,236.20
税金及附加
40.61
40.61
72.70
72.70
74.65
74.65
76.71
76.71
78.87
78.87
80.97
80.97
80.97
80.97
营业毛利
731.67
731.67
1,324.01
1,324.01
1,398.88
1,398.88
1,477.87
1,477.87
1,561.20
1,561.20
1,649.31
1,649.31
1,649.31
1,649.31
营业
营业费用
-
-
-
-
-
-
-
-
-
-
-
-
-
-
管理费用
505.86
505.86
917.44
917.44
961.46
961.46
1,007.90
1,007.90
1,056.90
1,056.90
1,108.60
1,108.60
1,108.60
1,108.60
财务费用
19.76
19.76
34.10
34.10
34.32
34.32
35.48
35.48
35.53
35.53
35.53
35.53
35.53
35.53
营业利润
206.05
206.05
372.47
372.47
403.10
403.10
434.48
434.48
468.77
468.77
505.18
505.18
505.18
505.18
利润总额
206.05
206.05
372.47
372.47
403.10
403.10
434.48
434.48
468.77
468.77
505.18
505.18
505.18
505.18
加:利息支出
17.15
17.15
29.59
29.59
29.77
29.77
30.79
30.79
30.84
30.84
30.84
30.84
30.84
30.84
所得税
25.76
25.76
93.12
93.12
100.78
100.78
108.62
108.62
117.19
117.19
126.30
126.30
126.30
126.30
净利润
180.29
180.29
279.36
279.36
302.33
302.33
325.86
325.86
351.58
351.58
378.89
378.89
378.89
378.89
加:折旧/摊销
142.82
142.82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减:资本性支出
142.82
142.82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244.83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480.17
480.17
59.50
59.50
66.71
66.71
70.45
70.45
74.23
74.23
78.29
78.29
净现金流
-
-282.73282.73
249.44
249.44
265.39
265.39
286.20
286.20
308.18
308.18
331.43
331.43
409.72
409.72
折现年限
0.29
0.29
0.79
0.79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折现率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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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10.48%
10.48%
10.48%
10.48%
折现系数
0.9713
0.9713
0.8977
0.8977
0.8125
0.8125
0.7354
0.7354
0.6657
0.6657
0.6025
0.6025
5.7493
5.7493
净现金流量现值
-
-274.63274.63
223.91
223.91
215.63
215.63
210.48
210.48
205.15
205.15
199.70
199.70
2,355.62
2,355.62
现金流现值和
3,135.85
3,135.85
(
(22)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山西恒顺老陈醋
山西恒顺老陈醋持有持有的溢余资产有:根据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的溢余资产有:根据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国土告字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国土告字[2018]5[2018]5号内容,号内容,22宗工业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宗工业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处于积率处于0.80.8--2.02.0区间,最大容积率不大于区间,最大容积率不大于2.02.0,最小容积率不低于,最小容积率不低于0.80.8,待估,待估宗地证载宗地证载58,835.3958,835.39㎡,根据产权人所提供土地相关协议,其实际所属土地面积㎡,根据产权人所提供土地相关协议,其实际所属土地面积为为59,837.9359,837.93㎡,门卫、办公楼、仓库车间等房屋㎡,门卫、办公楼、仓库车间等房屋1717项,总建筑面积为项,总建筑面积为1212,706.63,706.63㎡,有证总建筑面积㎡,有证总建筑面积10,099.0610,099.06㎡,无证㎡,无证2607.072607.07㎡。其按最高容积率㎡。其按最高容积率22来测算来测算其现有建筑物对应的土地面积其现有建筑物对应的土地面积==1212,706.63/2=6,353.32,706.63/2=6,353.32㎡,则其剩余的工业用地㎡,则其剩余的工业用地面积面积=59,837.93=59,837.93--6,353.32=53,484.626,353.32=53,484.62㎡。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53,484.62*494.90=26,469,535.9653,484.62*494.90=26,469,535.96元。元。
溢余资产的评估值
溢余资产的评估值2,646.952,646.95万元(取整万元(取整)。)。
(
(33)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的确定)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资产(负债)。
本次评估中,通过现场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性资产:⑴预付账款
本次评估中,通过现场核查,截至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性资产:⑴预付账款中设备预付款合计中设备预付款合计99家总计家总计61.8561.85万元;⑵在建工程万元;⑵在建工程7.557.55万元;⑶递延所得税资产万元;⑶递延所得税资产0.730.73万元,总计万元,总计70.1370.13万元。非经营性负债:应付利息万元。非经营性负债:应付利息5.985.98万元及其他应付款应万元及其他应付款应付评估费付评估费5.455.45万元,总计万元,总计11.4311.43万元万元。。
以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合计
以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值合计58.7058.70万元。万元。
(
(44))有息债务的确定有息债务的确定
山西恒顺老陈醋
山西恒顺老陈醋持有持有的有息债务有:长期借款,的有息债务有:长期借款,评估值为评估值为810.20810.20万元。万元。
(
(55)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
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负债价价值值++长期股权评估价值长期股权评估价值
=
=3,135.85+2,646.95+3,135.85+2,646.95+58.7058.70
=5,841.50(
=5,841.50(万元万元))
(
(6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的确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有息债务有息债务
=5,841.50
=5,841.50--810.20810.20
≈
≈5,031.00(5,031.00(万元万元))百位数取整百位数取整
在评估基准日
在评估基准日20212021年年0505月月31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山西恒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纳入评估范围的山西恒顺评估前资产总额顺评估前资产总额为为4,018.784,018.78万元,负债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1,513.511,513.51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2,505.272,505.27万元万元;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山西恒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山西恒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31.005,031.00万元,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增值增值2,525.732,525.73万元,增值万元,增值率率100.82%100.82%。。
3
3、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收益法评估价值
差异值
差异率
A
B
C=B-A
D=(B-A)/A×100%
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5,477.08
5,477.08
5,031.00
5,031.00
-446.08
-8.14%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446.08446.08万元,差万元,差异率异率8.14%8.14%。差异原因主要是:。差异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是对企业各类可确指单项资产价值加和基础上得出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值是对企业各类可确指单项资产价值加和基础上得出的,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借助企业的历史业绩来估算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的,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借助企业的历史业绩来估算整体获利能力的分析和预测得出的,造成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测得出的,造成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
4
4、、评估结论的选取评估结论的选取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原
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形成结果的分析,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因如下:
(
(1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为山西恒顺老陈醋山西恒顺老陈醋现有单项资产价值加总现有单项资产价值加总的反映,基本上反映了资产的现时价值。而收益法是借助于企业的历史生产销售的反映,基本上反映了资产的现时价值。而收益法是借助于企业的历史生产销售资料,由于企业处于“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从而导致收资料,由于企业处于“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从而导致收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益法低于资产基础法。
(
(22))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其他股东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其他股东35%35%股份提供价值参考,基于股权价值主要是由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股份提供价值参考,基于股权价值主要是由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体现,但由于被评估单位“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未收益体现,但由于被评估单位“振晋”商标拓展期,市场认知还待客户认可,未来收益偏低。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直接来收益偏低。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直接的,更能直观地反映企业存量资产的价值。相比较而言,资的,更能直观地反映企业存量资产的价值。相比较而言,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综合分析后,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实现本次评估的经济行
综合分析后,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实现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为,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5
5、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根据以上分析,山西恒顺老陈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477.085,477.08万元,万元,即即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恒顺醋业股份拟收购山西恒顺老陈醋35%35%股权价值为股权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人民币(大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写:壹仟玖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五)定价及依据
(五)定价及依据
根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0211]]第第0101--768768号号《《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醋有限公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公司拟收购山西恒顺其他股东拟收购山西恒顺其他股东35%35%股东股东权益价值为权益价值为1,916.981,916.98万元人民币,上述评估值相对万元人民币,上述评估值相对账面账面净资产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增值万元增值1,01,04040..1414万元,溢价率为万元,溢价率为11118.628.62%%。。
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价
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价值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决策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作为本次交易的决策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格为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格为1,916.981,916.98万元,其中收购万元,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持有的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25%25%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11,,336969..2727万元;收购镇江砚耘持有的万元;收购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10%10%股权交易价格股权交易价格为为54547.717.71万元。万元。本次收购价格本次收购价格相对相对账面账面净资产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118.628.62%%。。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股东
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对山西恒顺股东欣鑫香港、欣鑫香港、镇江砚耘镇江砚耘合计持有的山合计持有的山西恒顺西恒顺35%35%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股权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1,916.981,916.98万元,万元,其中收购其中收购欣鑫香港持有的欣鑫香港持有的山西恒顺山西恒顺25%25%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1,369.271,369.27万元,万元,收购收购镇江砚耘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持有的山西恒顺10%10%股权交易价格为股权交易价格为547.71547.71万元。万元。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收购股权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
五、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
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山山西恒顺西恒顺100%100%股权股权。。本次少数股东股权收本次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有利于公司实现对购,有利于公司实现对山山西恒顺的全面控制,西恒顺的全面控制,提升决策管理效率提升决策管理效率,,有利于整合有利于整合优优质质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和盈利能力盈利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公司在巩固公司在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标。
公司本次
公司本次收收购股权拟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购股权拟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
(一一)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以次会议,以66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鸿、殷军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案进行了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具体意见如下:
1
1、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
本次向关联方收购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山西恒顺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子公司山西恒顺100%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提升决策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步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提升决策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巩固行业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行业优势地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略。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易行为,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西恒顺100%100%股权,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进一步股权,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山西恒顺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有利于整合提升决策效率,有利于整合优优质质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资源,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和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长远发展目标远发展目标。。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产经营成果产生生不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项。
(
(二二)监事会审议情况)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以次会议,以33票同意、票同意、00票反对、票反对、0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公司本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及山山西恒顺后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西恒顺后续发展的长远考虑,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范围变化,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人欣鑫香港欣鑫香港、镇江砚耘、镇江砚耘从从20212021年年初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均为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均为00元。元。
(二)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数为44次,累计金额为次,累计金额为33,,124.3124.300万元。具体为:万元。具体为:
1
1、、20212021年年44月月20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以
通过以1,835.221,835.22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万元将所持有的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恒达恒达包装包装””))45.95%45.95%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股权转让给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控股股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达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达包装装股股份份已过户已过户。。
2
2、、20212021年年55月月26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1,147.571,147.57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万元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调味品”)100%100%股权,其中收购恒顺集团持有的恒润股权,其中收购恒顺集团持有的恒润调味品调味品55%55%股权,收购价股权,收购价631.16631.16万元。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
3
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值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值约299.46299.46万元作为转让万元作为转让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价格,将镇江市润兴路3366号的房产(权证号为“镇房权证京字第号的房产(权证号为“镇房权证京字第2256509275650927”,”,建筑面积共计建筑面积共计2487.162487.16㎡)转让给㎡)转让给江苏恒顺集团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上述事项已完成。
4
4、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同时以不动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进行增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其中公司用资,其中公司用镇国有(镇国有(20022002)字第)字第11239181123918号、镇房权证润字第号、镇房权证润字第1155511555号的房号的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358.46358.4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恒顺集团用房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产及土地以评估价值合计1,153.561,153.56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万元作价对生物工程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生物工程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9003,900万元增加至万元增加至5,412.025,412.0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原来的97.497.44%4%下降至下降至76.84%76.84%,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恒顺集团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56%2.56%上升至上升至23.16%23.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完成。
八、溢价
八、溢价100%100%购买资产的特殊情况购买资产的特殊情况
(一)溢价原因
(一)溢价原因
公司收购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
公司收购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持有的山西恒顺合计35%35%股权,交易价股权,交易价格格为为1,916.981,916.98万元,相对净资产万元,相对净资产876.84876.84万元的溢价率为万元的溢价率为111188..6262%%,超过账面值,超过账面值100%100%。。上述交易价格是根据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山西恒顺上述交易价格是根据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山西恒顺35%35%股权价值股权价值1,916.981,916.98万元确定的。溢价的主要原因是万元确定的。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由于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仅为仅为33万元万元//亩亩))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与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34(34万元万元//亩亩))差异造成无形资产差异造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较申报账面值增值申报账面值增值2,787.392,787.39万元,增值率万元,增值率1,602.07%1,602.07%。。
(二)拟购买资产当年及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
(二)拟购买资产当年及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
山西恒顺
山西恒顺20212021年年66--1212月、月、2022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预测情况如下: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元单位:元
项目
项目
2020
2020年度年度
2021
2021年年11--55月月
2021
2021年年66--1212月月预测数预测数
2022
2022年度年度
预测数
预测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6,954,192.12
19,021,465.48
26,630,100.00
48,162,400.00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23,696,194.06
17,356,728.04
18,907,400.00
34,195,300.00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453,370.00
-79,627.81
2,060,500.00
2,060,500.00
3,724,800.00
3,724,800.00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578,421.88
-52,904.51
2
2,,060060,,5500.0000.00
3,724,800.00
3,724,800.00
净利润
净利润
539,979.77
-45,281.08
1,802,900.00
1,802,900.00
2,793,600.00
2,793,600.00
上述盈利预测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上述盈利预测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66--1212月、月、20222022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衡咨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天衡咨字(字(20212021))0005900059号),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号),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山西恒顺在现有
上述盈利预测仅为山西恒顺在现有情况情况下对经营情况的预测下对经营情况的预测,不构成本公司,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九、公司未与相关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的说明公司未与相关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的说明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欣鑫香港、镇江砚耘的交易定价欣鑫香港、镇江砚耘的交易定价是是以资产基础法对拟购买以资产基础法对拟购买股权进行股权进行的的评估评估价值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因而未与关联方作为定价依据,因而未与关联方签署利润补偿协议。签署利润补偿协议。
十、备查文件
十、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3
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4
4、、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55月专项月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5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20212021年年66--1212月及月及20222022年年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的审核报告;
6
6、、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司35%35%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二○○二一年二一年十二十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2-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代码:
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 :临 2021 0 7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增加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预计与关联方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海酒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 0 0 0 万元。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
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实现互惠互利,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重大 影响。
一、
预计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预计增加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 2 月 2 日,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第 八 次会议 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杭祝
鸿、殷军回避了表决 。 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史丽萍对上述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 发表了 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 为: 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
务 发 展的需 要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 益的情形。审议 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 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增加,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 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对 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二)本次)本次预计增加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金额金额和类别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1
2021年预年预计金额计金额
本年年初至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披露日与关关联方联方累计已累计已发生的交易发生的交易金额金额
2020
2020年实际年实际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本次预计金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差异说明差异说明
向关联方采购商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品、接受劳务
恒海酒业
恒海酒业
500
500.00.00
2
22424..5151
29.22
29.22
-
-
向关联方销售商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品、提供劳务
恒海酒业
恒海酒业
5
50000.00.00
124
124..4848
1.
1.4646
-
-
合计
合计
-
-
1
1,,0000.0000.00
348
348..9999
30.
30.6868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
公司名称:名称: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022002年年33月月2525日日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5005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玉宏:张玉宏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
公司住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3636号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酒类、饮料、茶叶、糖果蜜饯、冷冻食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酒类、饮料、茶叶、糖果蜜饯、冷冻食品(饮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烹调佐料、腌制品、婴幼儿食品、其他)。(依品(饮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烹调佐料、腌制品、婴幼儿食品、其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持有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集团镇江恒海酒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股权比例为68.8%68.8%。。
最近一个会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的财务数据:财务数据:
截至
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恒海酒业资产总额日,恒海酒业资产总额22,,608.23608.23万元,净资产万元,净资产22,,501.66501.66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3,,267.09267.09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804.42804.42万元。(上述数万元。(上述数据已经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据已经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顺集团
恒顺集团持有持有恒海酒业恒海酒业68.8%68.8%股权,股权,恒海酒业为恒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海酒业为恒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恒恒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而因而恒海酒业符合恒海酒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履约能力分析
恒海酒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恒海酒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上述关联方购买产品、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是基于与上述关联方的长期合作基于与上述关联方的长期合作,,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是合理、必要的,公司及子公司在今后年度可能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持续与上述关联方保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公司上上述述关联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平、公正的原、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确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五、备查文件
1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2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六次会议决议;次会议决议;
3
3、、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八次会议相关事项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及独立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二○○二一年二一年十十二二月月三三日日
[2021-11-27]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8,176,6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1722
注: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022,224 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毛
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3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4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6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7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09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2.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6,541,055 99.6716 65,056 0.0130 1,570,509 0.3154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1,828,629 98.7257 4,777,482 0.9589 1,570,509 0.3154
6、 议
[2021-11-27]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经事后核查,现对上述公告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更正后: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
毛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其他说明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杜绝类似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6]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获得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获得镇江国有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10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关于同意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镇国控[2021]158 号),镇江国控已原则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130,000,000 股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通过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聘任张冰女士为公司营销总监,聘任陈胜东先生为公司营运总监。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张冰,女,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河北科技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现任公司营销总监。历任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重点客户主任、城市经理,亨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区销售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资深销售经理,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全国销售总监。
陈胜东,男,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浙江大学电机及其控制专业,电机工程师中级职称,江苏电机工程学会会员,现任公司营运总监。历任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主管,ITT 南京(美资)采购经理,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美资)采购经理/主管,科倍隆(南京)机构有限公司(德资)采购部经理,常州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中德合资)首席运营官(COO)。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李国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及营销总监职务。辞职后,李国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国权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生产技术的创新、产品研发体系的建立、营销变革等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其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021-11-2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云海先生、季嵘鹏先生、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采取了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聘任高云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季嵘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聘任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离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新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高云海,男,1966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
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镇江市豆制品厂厂长,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恒顺新型调味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镇江恒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援建新疆兵团四师,任兵团伊力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营销总监。
季嵘鹏,男,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恒宏包装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镇江恒顺酱醋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镇江恒顺商场副总经理,公司罐装车间主任、新品车间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公司总助兼任山西恒顺老陈醋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恒欣科技公司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现场项目总指挥。
束锋,男,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公司保障部经理、采
供部经理、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恒顺房地产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 √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
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 √
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13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8 月 23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服》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05 恒顺醋业 2021/1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wcy08@163.com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 66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307708
传 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
邮箱:wcy08@163.com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
2.0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期限的议案
12 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定了以下方案。董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0,000,000 股(含 13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 21,600.00 15,000.00
(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15,334.48 13,500.00
3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 21,000.00 16,5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
4 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 35,000.00 29,000.00
能化产线项目
5 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55,230.48 42,000.00
产项目
6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 30,792.00 23,000.00
项目
7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6,700.00 6,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合计 240,656.96 20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定了以下方案。监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130,000,000 股(含 13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恒顺香醋扩产续建工程项目 21,600.00 15,000.00
(二期)
2 年产 3 万吨酿造食醋扩产项目 15,334.48 13,500.00
3 10 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 21,000.00 16,500.00
(扩建)
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
4 司年产 4.5 万吨原酿酱油醋智 35,000.00 29,000.00
能化产线项目
5 年产 10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 55,230.48 42,000.00
产项目
6 年产 10 万吨复合调味料建设 30,792.00 23,000.00
项目
7 智能立体库建设项目 6,700.00 6,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合计 240,656.96 20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额度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及有效期: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理财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延长至“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自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理财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拟调整委托理财投资
期限,有效期限(投资期限)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延长至“最长
不超过 18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委托理财额度情况
2021 年度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
行投资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预期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调整后,有效期限(理财期限)变更为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期限变更为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 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控制分析
1、由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 相关承 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经总经理、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 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 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 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度(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9,913.13 323,122.89
负债总额 62,449.32 74,20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9,658.86 239,531.35
资产负债率 21.54% 22.97%
货币资金余额 14,176.12 19,65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64.99 31,477.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44.55 36,412.26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审议投资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委托理财金额的有效期限(投资期限)
进行延长,由“截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延长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个投资产品期限由“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延长至“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除调整委托理财期限外,其他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理财产 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15,000.00 598.36
2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201.95
3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405.00
4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7,000.00 17,000.00 645.53
5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3.92
6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65.55
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0.00
8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1.15
9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390.00
10 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3,000.00 13,000.00 481.00
1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64.55
12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国企改革的要求及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相关的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恒
1 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 顺大道66号
邮政编码:212028 邮政编码:212028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章程》规定成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 程》规定成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
2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决定重大问题, 落实,公司决定重大问题,事先应听取公
事先应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3 公司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或者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票。
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带责任。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事的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事务所作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
的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途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
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6 增加“第四十二条”。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2021-11-11]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061)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3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为准;
(4)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49,901.5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2,896,351.37 元,假设
2021 年全年业绩为前三季度业绩的年化数值,因此,预测 2021 年全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9,533,202.11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528,468.49 元。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1 年度相应财
务数据基础上按照 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
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
利预测;
(5)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0年末公司股份总数1,002,956,0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7 元(含税),共分配 157,464,097.02 元,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在测算净资产时,不考虑除预测净利润、
利润分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外的因素。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对盈利情况的承诺。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
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002,956,032.00 1,002,956,032.00 1,132,956,032.00
发行数量(股) 130,000,000.00
募集资金(元) 2,000,000,000.00
发行完成日期 2022 年 3 月 31 日
假设一: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97,486,522.32 197,486,52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65,581,315.34 165,581,315.34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0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0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7.85% 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7 0.1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7 0.1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6.58% 4.12%
产收益率
假设二: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79,533,202.11 179,533,20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50,528,468.49 150,528,468.49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7.16% 4.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5 0.1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5 0.1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6.00% 3.76%
产收益率
假设三: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533,202.11 161,579,881.90 161,579,88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0,528,468.49 135,475,621.64 135,475,621.64
损益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6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3% 6.47% 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14 0.1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14 0.1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3% 5.42% 3.39%
产收益率
注 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 号)的规定计算;
注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选择本次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密切相关,是围绕主业开展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充公司主要产品醋、酱油、料酒、复合调味料等各类调味品的产能,保证公司的产品产出供应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充实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公司历来非常重视人才队伍的引进及建设,建立起了系统的梯队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引进、竞争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公司人才战略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团队,人员情况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情况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密切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和人员优势。
在市场方面,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拥有覆盖各地区的经销网点 50 万个,同时公司大力拓展线上业务,强化线上线下的营销联动,实现多渠道发力,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全国性网络的调味品企业之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
[2021-11-05]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6,000 万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 7,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 16 号”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
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产品期限为 186 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88 期-鲨鱼鳍看涨的产品期限为 18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 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广发银行“薪加薪
广发银行 16号”G款人民币结
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益型 构性存款(机构版) 6,000 1.90%-3.77% -
公司 (挂钩欧元兑美元
区间累计结构)
中国银河 本金保障浮动收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益型 凭证2588期-鲨鱼 7,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鳍看涨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6天 浮动收益 - - - 否
182天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6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90%-3.77%
(6)结构性存款启动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结构性存款到期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2588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2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5 月 5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机构版)(挂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结构)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
收益凭证2588期-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 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保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广 发 银 行 股 1988年7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月8日 王凯 196.87 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 否
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的实际控制人为财政
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 部。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
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
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
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中 国 银 河 证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证 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
券 股 份 有 限 2007年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1月26日 陈共炎 101.37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 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 否
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
贵金属制品;有关监管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
[2021-11-04]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认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5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13,000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年11月2日,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1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赎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 375 号-东方证
券收益凭证”,收回本金人民币 13,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4,810,000.00 元,实
际年化收益率 3.70%。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本金 本金金额
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 15,000.00 598.36
2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201.95
3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405.00
4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7,000.00 17,000.00 645.53
5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3.92
6 南洋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65.55
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0.00
8 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4,000.00 4,000.00 141.15
9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390.00
10 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3,000.00 13,000.00 481.00
11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00 10,000.00 164.55
12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13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14 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8,000.00 8,000.00
15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7,000.00 7,000.00 62.14
16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5,000.00 5,000.00
17 中信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3,000.00 3,000.00
18 银河证券收益凭证 券商理财产品 12,000.00 12,000.00
19 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合计 150,000.00 104,000.00 3,569.15 46,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3.4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1.3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6,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4,000.00
总理财额度 80,000.00
注: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产品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原辅材料、运输等成本大幅上涨,为了更好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0日起对部分产品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幅度5%-15%不等。
本次部分产品调价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一定的影响,加上成本上涨因素,因此产品调价不一定使公司利润实现增长,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30] (600305)恒顺醋业: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46元
每股净资产: 2.19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3%
营业总收入: 13.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亿元
[2021-10-30]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的相关
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
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醋 16,093.75 31,350.44 -48.66 87,799.61 96,429.83 -8.95
料酒 7,697.82 9,615.60 -19.94 22,747.04 24,472.47 -7.05
合计 23,791.58 40,966.04 -41.92 110,546.66 120,902.30 -8.57
二、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渠道类型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经销模式 31,130.68 46,806.86 -33.49 123,897.14 126,015.25 -1.68
直销模式 1,024.25 907.11 12.91 7,861.66 11,458.74 -31.39
合计 32,154.93 47,713.97 -32.61 131,758.80 137,473.99 -4.16
三、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渠道类型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线上销售 4,329.87 3,228.18 34.13 13,993.45 10,015.30 39.72
线下销售 27,825.06 44,485.77 -37.45 117,765.35 127,458.67 -7.61
合计 32,154.93 47,713.95 -32.61 131,758.80 137,473.97 -4.16
四、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情况 2021年第三季 2020年第三季 同比增减%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增减%
度销售收入 度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份销售收入
华东大区 14,254.07 24,813.60 -42.56 65,435.06 71,047.64 -7.90
华南大区 5,520.18 7,924.68 -30.34 21,809.44 22,577.61 -3.40
华中大区 7,066.44 8,067.29 -12.41 24,191.91 23,565.28 2.66
西部大区 2,532.87 4,083.50 -37.97 11,393.28 11,950.03 -4.66
华北大区 2,781.37 2,824.89 -1.54 8,929.11 8,333.42 7.15
合计 32,154.93 47,713.96 -32.61 131,758.80 137,473.98 -4.16
注:因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了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恒润
调味品纳入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追溯调整了前述表中的“2020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和“2020
年1-9月份销售收入”数据。
五、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区域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数量 报告期内增加数量 报告期内减少数量
华北大区 321 89 9
华东大区 265 72 27
华南大区 430 77 9
华中大区 367 82 25
西部大区 368 87 25
合计 1751 407 95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09-30] (600305)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 12,000 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
第 50 期 6 个月 B”6,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收益凭证产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50 期 6 个
月 B”。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鲨鱼鳍
看涨收益凭证产品的产品期限为 182 天;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 2021
年第 50 期 6 个月 B”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 6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1-006、2021-007、2021-026 号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0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额度
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认购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1849 期理财产品 17,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8 月 28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该产品为: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1)。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赎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1849
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17,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6,455,342.27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3.5%。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认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 1588 期(368 天)收益
凭证产品 4,000 万元,收益起算日:2020 年 9 月 25 日,产品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该产品为:固定收益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赎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 1588 期(368 天)收益凭证
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1,411,506.85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3.5%。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益
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浮动收 凭证 2514 期-鲨 12,000 2.00%-10.00% -
有限公司 益型 鱼鳍看涨收益凭证
产品
江苏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股份有限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1年第50期6个 6,000 1.4%-3.76% -
公司 月B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182天 浮动收益 - - - 否
6个月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鲨鱼鳍看涨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182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00%-10.00%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3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0期6个月B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6个月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4%-3.76%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7)产品到期日:2022 年 3 月 30 日
(8)认购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2514 期-
鲨鱼鳍看涨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50期6个月B”。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是否为
名称 间 表人 (亿元) 主营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
易专设
中 国 银 河 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
券 股 份 有 限 2007年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1月26日 陈共炎 101.37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实际控制人为:中央汇 否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 苏 银 行 股 2007年 各项金融业务。 无实际控制人
份有限公司 1月24日 夏平 147.70 否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 601881)
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 4,871.96 4,457.30
净资产 927.20 812.55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 151.40 237.49
净利润 42.55 72.44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代码 600919)
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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