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91什么时候复牌?-西水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ST西水600291≈≈(更新:22.02.22)
[2022-02-2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1-2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27 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7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 2021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59.5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扣非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高度关注 2020 年度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审慎确认扣非前后净利润。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
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3、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
了大额减值,以及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
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
4、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除
此之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2、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99.50%
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59.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5.99%左右。
3、预计期末净资产为 179,504.4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76%左右。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4 日,西水股份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西水股份
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
经我所初步预审,西水股份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而导致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385.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4,682.21 万元。
(二)营业收入:2,108,940.15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80.54 万元。
(三)期末净资产:188,483.66 万元。
(四)每股收益:-7.9994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天安财险 2020 年上半年还在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因此造成了
巨额亏损。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安财险
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2021 年的业绩不受上述事项的影响。
本期末净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所持兴业银行股票股价下跌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初步测算,且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另外,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中审亚太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
到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出具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117,550,5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75%;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62,898,0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绵世方达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股份价格区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万股)
份的比例(%) 间(元/股)
2020 年 1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53-5.70
2021 年 2 月 竞价交易 599 0.55 3.53-3.65
2021 年 3 月 竞价交易 494 0.45 3.58-4.30
2021 年 7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3.09-3.34
2021 年 10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22-5.49
2022 年 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64-6.32
合计 5,465 5.00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
比例(%) 例(%)
绵世 合计持有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方达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57)、《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34)和《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61)。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绵世方达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股东绵世方达出具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75%减少至 5.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4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2/1/12 人民币普通股 1,148,614 0.1051
明细 竞价交易 2022/1/13 人民币普通股 8,730,500 0.7987
竞价交易 2022/1/14 人民币普通股 1,051,529 0.0962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61)。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尚余 10,930,643 股未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西水
股票代码: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 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8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西水股份、上市公司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 指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世方达、本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绵
世方达因股票质押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
票质押融资借款,绵世方达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92121766N
法定代表人 周雪飞
注册资本 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6日
营业期限 200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3日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12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专
经营范围 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在公司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职情况
的居留权
经理,执
周雪飞 女 150202************ 中国 否 内蒙古
行董事
张改英 女 150221************ 中国 否 内蒙古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2021-061),中泰证券拟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
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合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上市公司 54,652,529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7,550,574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898,045 股,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75%。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泰证券拟对其质押的上市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共计减持上市公司 32,791,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明细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21]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6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
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3,828,688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75%,其中已质押股份 73,828,614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6.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总减持数量:不超过 73,828,614 股;
减持原因: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本阶段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
获悉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
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
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5%以上非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73,828,688 6.75%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大股东 得:73,828,68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北京绵世方达投 32,791,886 3.00% 2021/2/19~ 3.09-5.49 2021-06-22
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原因
(股) 例 格区间 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不超过:65,583,860 不超过:6.00% 竞 价 交 易 减 2022/1/12~2022/7/10 按市场价格 发行股份购 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
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 买资产取得 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持,不超过: 的股份 借款
65,583,86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65,583,86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绵世方达在本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西水股份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西水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违约处置而被动减持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中泰证券以及相关股东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6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95,689,97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8.75%,其中已质押股份 95,689,900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8.7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即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被违约处置的结果告知函》。
根据预披露公告,在股份减持期间内(即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中 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处置北京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
21,861,2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北京绵世方达投 5%以上非第一 95,689,974 8.7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 得:95,689,97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北京绵世方达投 21,861,286 2.00% 2021/7/15~ 集中竞 3.19- 93,006,120.81 已完成 73,828,688 6.75%
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 价交易 5.4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8
[2021-11-17]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展期的议案》 ;
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 16000 万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笔融资业务
进行展期,展期金额 16000 万元,期限一年。
本次融资业务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能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3]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于近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的变
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办理完毕,并取得由包头稀
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0MWTYQ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宝剑
注册资本:陆仟万(人民币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0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1 月 20 日至 2046 年 01 月 19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软件园大厦 E705 号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0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月4 日、11月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2021 年 11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 2021-
056)。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再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
期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多日出现涨停、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6]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司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0,385.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6.36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
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13元
每股净资产: 1.58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1%
营业总收入: 1.0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886.36万元
[2021-10-1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7.75%减少至 6.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绵世方达所持公司股份发生了变动,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10/13 人民币普通股 3,813,400 0.3489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10/14 人民币普通股 3,690,000 0.3376
竞价交易 2021/10/15 人民币普通股 3,427,243 0.3135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函告、通知或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
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43),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4,759,3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75%。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4,759,331 7.75 73,828,688 6.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84,759,331 7.75 73,828,688 6.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已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3]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轮候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轮候机关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为有限 始日 期日
东 售股
北京 2021/9 济南市市中
新天 否 447,968 100 0.04 否 /28 - 区人民法院
地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股)
正元投资 114,173,553 10.45 0 0 0
上海德莱 37,164,180 3.40 0 0 0
北京 447,968 0.04 447,968 100 0.04
新天地
合计 151,785,701 13.89 447,968 0.30 0.04
截至目前,北京新天地所持股份累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占公司 被司法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持股数 总股份 冻结数 持股份 总股份 冻结 冻结 冻结情况
称 量(股) 的比例 量(股) 比例 的比例 起始日 结束日
(%) (%) (%)
北京新 447,968 100 0.04 2021/6/29 2024/6/28 司法冻结
天地 447,968 0.04 司法轮候
447,968 100 0.04 2021/9/28 - 冻结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
证券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
信息。
2、本次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0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未取得实际控制人书面反馈意见。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1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9 月 13 日、9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未取得实际控制人书面反馈意见。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9 月 13 日、9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
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2021-09-14]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连续多日涨幅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多日出现涨停、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减持数量尚未过半。
(三)退市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冻结
股东 为控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份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执行 原因
名称 股股 (股) 比例(%) 比例(%) 为有限 始日 期日 人
东 售股
山东
北京 省济
新天 否 447,968 100 0.04 否 2021/6 2024/6 南市 司法
地 /29 /28 中级 冻结
人民
法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股)
正元投资 114,173,553 10.45 0 0 0
上海德莱 37,164,180 3.40 0 0 0
北京新天地 447,968 0.04 447,968 100 0.04
合计 151,785,701 13.89 447,968 0.30 0.04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证券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本次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1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818-2 号),获悉股东深圳市德景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德景新”)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德景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 01 执保 167 号﹞对深圳德景新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16,076,150 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冻结
是否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冻结 冻结
股东 为控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份 是否 冻结起 到期 执行 原因
名称 股股 (股) 比例 比例 为有 始日 日 人
东 (%) (%) 限售
股
安徽
深圳 省合
德景 否 116,076,150 100 10.62 否 2021/8 2024/ 肥市 借款合
新 /18 8/17 中级 同纠纷
人民
法院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德景新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 (股) (%)
深圳德景 116,076,150 10.62 116,076,150 100 10.62
新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深圳德景新持有公司 116,076,15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其中,累计质押 116,076,15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2%;累计被司法冻结 116,076,15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德景新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质押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半年报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71元
每股净资产: 1.78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7%
营业总收入: 1.0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524.31万元
[2021-07-2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参加2021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活动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15:00-17:00
●活动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址(http:// 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
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参加由内蒙古证监局
联合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 2021 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址:http:// 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15:00-17:00。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予丰先生、董事会秘书苏宏伟先生、财务总监郭宝剑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4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63,324,413 股,占本
公司总股份的 14.95% , 其 中 累 计 已 质 押 股 份 为 123,198,712 股,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3%,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1.27%;股东北京新天地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986,68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10%,其中已质押股份 11,538,712 股,占北京新天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26%,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0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3)。股东北京新天地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38,7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
票质押融资借款。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被违约处置的结
果告知函》。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5 日期间,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 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 5%以下股东 11,986,680 1.10% 其他方式取得:11,986,680 股
体技术有限公司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 114,173,553 10.45% 非公开发行取得:114,173,553
东 股
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 5%以下股东 37,164,180 3.40% 司法划转取得:15,485,075 股
司 其他方式取得:21,679,10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原因
第一组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 11,986,680 1.10% 同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114,173,553 10.45%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 37,164,180 3.40% 同一实际控制人
合计 163,324,413 14.9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数量(股) 例
(元/股)
北京新天地互动 11,538,712 1.06% 2021/7/13~ 集中竞 3.14- 36,804,860 已完成 447,968 0.04%
多媒体技术有限 2021/7/15 价交易 3.29
公司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但实际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超额减持了 0.06%的股份。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0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 股东被 动减 持达 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75%减少至 7.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6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7,114,100 0.6508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7/16 人民币普通股 3,816,543 0.3492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689,974 8.75 84,759,331 7.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95,689,974 8.75 84,759,331 7.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尚余 10,930,643 股未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10%减少至 0.04%;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4.95%减少至13.89%。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群英科技园 4 号楼二层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5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7/13 人民币普通股 3,850,912 0.3523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7/14 人民币普通股 7,547,402 0.6905
竞价交易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140,398 0.0128
合计 - - 11,538,712 1.0556
1、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3)。股东北京新天地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
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股) 例(%)
正元 合计持有股份 114,173,553 10.45 114,173,553 10.45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114,173,553 10.45 114,173,553 10.45
件流通股份
上海 合计持有股份 37,164,180 3.40 37,164,180 3.40
德莱 其中:无限售条 37,164,180 3.40 37,164,180 3.40
件流通股份
北京 合计持有股份 11,986,680 1.10 447,968 0.04
新天地 其中:无限售条 11,986,680 1.10 447,968 0.04
件流通股份
合计 163,324,413 14.95 151,785,701 13.89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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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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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1-2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27 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7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 2021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59.5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扣非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高度关注 2020 年度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审慎确认扣非前后净利润。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
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3、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
了大额减值,以及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
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
4、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除
此之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2、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99.50%
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59.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5.99%左右。
3、预计期末净资产为 179,504.4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76%左右。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4 日,西水股份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西水股份
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
经我所初步预审,西水股份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而导致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385.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4,682.21 万元。
(二)营业收入:2,108,940.15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80.54 万元。
(三)期末净资产:188,483.66 万元。
(四)每股收益:-7.9994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天安财险 2020 年上半年还在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因此造成了
巨额亏损。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安财险
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2021 年的业绩不受上述事项的影响。
本期末净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所持兴业银行股票股价下跌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初步测算,且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另外,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中审亚太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
到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出具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117,550,5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75%;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62,898,0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绵世方达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股份价格区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万股)
份的比例(%) 间(元/股)
2020 年 1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53-5.70
2021 年 2 月 竞价交易 599 0.55 3.53-3.65
2021 年 3 月 竞价交易 494 0.45 3.58-4.30
2021 年 7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3.09-3.34
2021 年 10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22-5.49
2022 年 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64-6.32
合计 5,465 5.00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
比例(%) 例(%)
绵世 合计持有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方达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57)、《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34)和《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61)。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绵世方达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股东绵世方达出具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75%减少至 5.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4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2/1/12 人民币普通股 1,148,614 0.1051
明细 竞价交易 2022/1/13 人民币普通股 8,730,500 0.7987
竞价交易 2022/1/14 人民币普通股 1,051,529 0.0962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61)。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尚余 10,930,643 股未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西水
股票代码: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 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8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西水股份、上市公司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 指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世方达、本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绵
世方达因股票质押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
票质押融资借款,绵世方达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92121766N
法定代表人 周雪飞
注册资本 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6日
营业期限 200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3日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12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专
经营范围 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在公司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职情况
的居留权
经理,执
周雪飞 女 150202************ 中国 否 内蒙古
行董事
张改英 女 150221************ 中国 否 内蒙古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2021-061),中泰证券拟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
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合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上市公司 54,652,529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7,550,574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898,045 股,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75%。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泰证券拟对其质押的上市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共计减持上市公司 32,791,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明细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21]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6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
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3,828,688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75%,其中已质押股份 73,828,614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6.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总减持数量:不超过 73,828,614 股;
减持原因: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本阶段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
获悉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
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
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5%以上非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73,828,688 6.75%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大股东 得:73,828,68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北京绵世方达投 32,791,886 3.00% 2021/2/19~ 3.09-5.49 2021-06-22
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原因
(股) 例 格区间 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不超过:65,583,860 不超过:6.00% 竞 价 交 易 减 2022/1/12~2022/7/10 按市场价格 发行股份购 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
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 买资产取得 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持,不超过: 的股份 借款
65,583,86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65,583,86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绵世方达在本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西水股份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西水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违约处置而被动减持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中泰证券以及相关股东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6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95,689,97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8.75%,其中已质押股份 95,689,900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8.7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即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被违约处置的结果告知函》。
根据预披露公告,在股份减持期间内(即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中 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处置北京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
21,861,2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北京绵世方达投 5%以上非第一 95,689,974 8.7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 得:95,689,97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北京绵世方达投 21,861,286 2.00% 2021/7/15~ 集中竞 3.19- 93,006,120.81 已完成 73,828,688 6.75%
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 价交易 5.4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截止 2021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18
[2021-11-17]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展期的议案》 ;
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 16000 万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将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到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该笔融资业务
进行展期,展期金额 16000 万元,期限一年。
本次融资业务展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能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3]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于近日完成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的变
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办理完毕,并取得由包头稀
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MA0MWTYQ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宝剑
注册资本:陆仟万(人民币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0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01 月 20 日至 2046 年 01 月 19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软件园大厦 E705 号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0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月4 日、11月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2021 年 11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 2021-
056)。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再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近
期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多日出现涨停、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6]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1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司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0,385.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6.36 万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肖卫华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
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91)*ST西水: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13元
每股净资产: 1.58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1%
营业总收入: 1.0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886.36万元
[2021-10-1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7.75%减少至 6.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绵世方达所持公司股份发生了变动,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10/13 人民币普通股 3,813,400 0.3489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10/14 人民币普通股 3,690,000 0.3376
竞价交易 2021/10/15 人民币普通股 3,427,243 0.3135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函告、通知或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
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043),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4,759,3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75%。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4,759,331 7.75 73,828,688 6.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84,759,331 7.75 73,828,688 6.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已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3]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5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轮候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为控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轮候机关
名称 股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为有限 始日 期日
东 售股
北京 2021/9 济南市市中
新天 否 447,968 100 0.04 否 /28 - 区人民法院
地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股)
正元投资 114,173,553 10.45 0 0 0
上海德莱 37,164,180 3.40 0 0 0
北京 447,968 0.04 447,968 100 0.04
新天地
合计 151,785,701 13.89 447,968 0.30 0.04
截至目前,北京新天地所持股份累计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占公司 被司法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持股数 总股份 冻结数 持股份 总股份 冻结 冻结 冻结情况
称 量(股) 的比例 量(股) 比例 的比例 起始日 结束日
(%) (%) (%)
北京新 447,968 100 0.04 2021/6/29 2024/6/28 司法冻结
天地 447,968 0.04 司法轮候
447,968 100 0.04 2021/9/28 - 冻结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
证券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
信息。
2、本次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08]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未取得实际控制人书面反馈意见。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15]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5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9 月 13 日、9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同时,公司联系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未取得实际控制人书面反馈意见。
●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9 月 13 日、9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股价剔除
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2021-09-14]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连续多日涨幅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以外,公司未筹划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多日出现涨停、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股东减持计划风险提示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
截至目前,该股份持计划减持数量尚未过半。
(三)退市风险提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8-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冻结
股东 为控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份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执行 原因
名称 股股 (股) 比例(%) 比例(%) 为有限 始日 期日 人
东 售股
山东
北京 省济
新天 否 447,968 100 0.04 否 2021/6 2024/6 南市 司法
地 /29 /28 中级 冻结
人民
法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股)
正元投资 114,173,553 10.45 0 0 0
上海德莱 37,164,180 3.40 0 0 0
北京新天地 447,968 0.04 447,968 100 0.04
合计 151,785,701 13.89 447,968 0.30 0.04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除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到的证券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方就此事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本次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2021-08-1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 司冻 0818-2 号),获悉股东深圳市德景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德景新”)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冻结系申请执行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德景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皖 01 执保 167 号﹞对深圳德景新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16,076,150 股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冻结
是否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份 冻结 冻结
股东 为控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份 是否 冻结起 到期 执行 原因
名称 股股 (股) 比例 比例 为有 始日 日 人
东 (%) (%) 限售
股
安徽
深圳 省合
德景 否 116,076,150 100 10.62 否 2021/8 2024/ 肥市 借款合
新 /18 8/17 中级 同纠纷
人民
法院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深圳德景新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累计被司法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冻结数量 份比例(%) 份的比例
(%) (股) (%)
深圳德景 116,076,150 10.62 116,076,150 100 10.62
新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截至目前,深圳德景新持有公司 116,076,15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62%,其中,累计质押 116,076,15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2%;累计被司法冻结 116,076,15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德景新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其质押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半年报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2021-08-12] (600291)*ST西水: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71元
每股净资产: 1.78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7%
营业总收入: 1.0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524.31万元
[2021-07-29]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参加2021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1-04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活动时间: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15:00-17:00
●活动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址(http:// 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
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参加由内蒙古证监局
联合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 2021 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址:http:// 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15:00-17:00。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郭予丰先生、董事会秘书苏宏伟先生、财务总监郭宝剑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4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63,324,413 股,占本
公司总股份的 14.95% , 其 中 累 计 已 质 押 股 份 为 123,198,712 股,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3%,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1.27%;股东北京新天地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986,68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10%,其中已质押股份 11,538,712 股,占北京新天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26%,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0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3)。股东北京新天地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38,7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
票质押融资借款。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关于部分股东股份被违约处置的结
果告知函》。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5 日期间,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 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 5%以下股东 11,986,680 1.10% 其他方式取得:11,986,680 股
体技术有限公司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 114,173,553 10.45% 非公开发行取得:114,173,553
东 股
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 5%以下股东 37,164,180 3.40% 司法划转取得:15,485,075 股
司 其他方式取得:21,679,10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原因
第一组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 11,986,680 1.10% 同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
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114,173,553 10.45%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 37,164,180 3.40% 同一实际控制人
合计 163,324,413 14.95%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情况 数量(股) 例
(元/股)
北京新天地互动 11,538,712 1.06% 2021/7/13~ 集中竞 3.14- 36,804,860 已完成 447,968 0.04%
多媒体技术有限 2021/7/15 价交易 3.29
公司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中泰证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但实际减持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超额减持了 0.06%的股份。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0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 %以上 股东被 动减 持达 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8.75%减少至 7.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6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7,114,100 0.6508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7/16 人民币普通股 3,816,543 0.3492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689,974 8.75 84,759,331 7.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95,689,974 8.75 84,759,331 7.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尚余 10,930,643 股未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2021-07-20] (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ST 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21-04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10%减少至 0.04%;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14.95%减少至13.89%。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群英科技园 4 号楼二层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5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1/7/13 人民币普通股 3,850,912 0.3523
明细 竞价交易 2021/7/14 人民币普通股 7,547,402 0.6905
竞价交易 2021/7/15 人民币普通股 140,398 0.0128
合计 - - 11,538,712 1.0556
1、2021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3)。股东北京新天地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
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股) 例(%)
正元 合计持有股份 114,173,553 10.45 114,173,553 10.45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114,173,553 10.45 114,173,553 10.45
件流通股份
上海 合计持有股份 37,164,180 3.40 37,164,180 3.40
德莱 其中:无限售条 37,164,180 3.40 37,164,180 3.40
件流通股份
北京 合计持有股份 11,986,680 1.10 447,968 0.04
新天地 其中:无限售条 11,986,680 1.10 447,968 0.04
件流通股份
合计 163,324,413 14.95 151,785,701 13.89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538,7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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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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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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