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91西水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291最新公司消息
≈≈*ST西水600291≈≈(更新:22.02.22)────────────────────────────────────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30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8257.97万元左右 (公告日期:2022-01-25)
3)02月22日(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
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1-09-30 净利润:8886.36万 同比增:101.02% 营业收入:1.04亿 同比增:-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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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813│ 0.0871│ -0.0041│ -7.9994│ -7.9874
每股净资产 │ 1.5842│ 1.7839│ 1.9977│ 1.7244│ 1.327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4611│ 5.4611│ 5.4611│ 5.4611│ 5.461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3330│ -5.3272│ -5.4184│ -5.4143│ -5.402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9100│ 4.9700│ -0.2200│-137.8800│-1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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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813│ 0.0871│ -0.0041│ -7.9994│ -7.9874
每股净资产 │ 1.5842│ 1.7839│ 1.9977│ 1.7244│ 1.3279
每股资本公积金 │ 5.4611│ 5.4611│ 5.4611│ 5.4611│ 5.461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5.3330│ -5.3272│ -5.4184│ -5.4143│ -5.402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1318│ 4.8844│ -0.2062│-463.9051│-60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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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ST西水 代码:600291 │总股本(万):109306.44 │法人:郭予丰
上市日期:2000-07-31 发行价:6.38│A 股 (万):109306.44 │总经理:郭予丰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 │行业:保险业
电话:0473-4663855 董秘:苏宏伟 │主营范围:保险业务以及各种建筑用水泥的研
│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商品熟料的生产和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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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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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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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0.0813│ 0.0871│ -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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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7.9994│ -7.9874│ -24.7834│ 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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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1.7519│ -1.4311│ -1.4129│ 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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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3455│ 0.3675│ 0.2925│ 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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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2.1912│ 2.2750│ 2.1551│ 2.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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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虽然,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但是最终审计意见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1-28](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 月 27 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7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4 日,你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 2021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259.5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扣非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高度关注 2020 年度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二、公告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
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审慎确认扣非前后净利润。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
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5](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3、公司本次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
了大额减值,以及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
安财险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
4、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除
此之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4.19 万元左右。
2、预计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63.97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99.50%
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59.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5.99%左右。
3、预计期末净资产为 179,504.49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76%左右。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4 日,西水股份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西水股份
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57.97 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044.19 万元左右。
经我所初步预审,西水股份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而导致股票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385.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4,682.21 万元。
(二)营业收入:2,108,940.15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80.54 万元。
(三)期末净资产:188,483.66 万元。
(四)每股收益:-7.9994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 2020 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天安财险 2020 年上半年还在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因此造成了
巨额亏损。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对天安财险
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工具核算,2021 年的业绩不受上述事项的影响。
本期末净资产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所持兴业银行股票股价下跌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初步测算,且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另外,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中审亚太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正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5](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中审亚太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经中审亚太预审计,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且 2021 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该情形预计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因审计范围受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天安财险 2020 上半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该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规定的股票被终止上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出现第 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4]*ST西水(600291):*ST西水预计2021年净利8258万元 扭亏为盈
▇证券时报
*ST西水(600291)1月24日晚间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8257.97万元左右,将实现扭亏为盈,公司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天安财险对投资资产计提了大额减值。公司自2020年7月17日不再将天安财险纳入合并范围。
[2022-01-18](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
到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出具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系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117,550,57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75%;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票 62,898,0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7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绵世方达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减持股份价格区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万股)
份的比例(%) 间(元/股)
2020 年 1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53-5.70
2021 年 2 月 竞价交易 599 0.55 3.53-3.65
2021 年 3 月 竞价交易 494 0.45 3.58-4.30
2021 年 7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3.09-3.34
2021 年 10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22-5.49
2022 年 1 月 竞价交易 1,093 1.00 5.64-6.32
合计 5,465 5.00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份比
比例(%) 例(%)
绵世 合计持有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方达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17,550,574 10.75 62,898,045 5.75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57)、《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34)和《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61)。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权益变动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泰证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绵世方达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股东绵世方达出具的《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编号:临 2022-00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75%减少至 5.7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基本信息 P101-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4 日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 (股) (%)
变动 竞价交易 2022/1/12 人民币普通股 1,148,614 0.1051
明细 竞价交易 2022/1/13 人民币普通股 8,730,500 0.7987
竞价交易 2022/1/14 人民币普通股 1,051,529 0.0962
合计 - - 10,930,643 1.0000
1、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61)。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绵世 其中:无限售条
方达 件股份 73,828,688 6.75 62,898,045 5.75
注释: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下述减持计划:
中泰证券拟于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用于归还其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尚余 10,930,643 股未完成,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西水
股票代码: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 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 12 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7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8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西水股份、上市公司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绵 指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世方达、本公司
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绵
世方达因股票质押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
票质押融资借款,绵世方达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92121766N
法定代表人 周雪飞
注册资本 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6日
营业期限 200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3日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南路12号鲁谷社区服务中心大楼配楼
P101-1室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专
经营范围 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在公司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职情况
的居留权
经理,执
周雪飞 女 150202************ 中国 否 内蒙古
行董事
张改英 女 150221************ 中国 否 内蒙古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存在。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2021-061),中泰证券拟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0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对其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用于归
还中泰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合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4,65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中泰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合计减持上市公司 54,652,529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7,550,574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绵世方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898,045 股, 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75%。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中泰证券对绵世方达质押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21-034)。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泰证券拟对其质押的上市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共计减持上市公司 32,791,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明细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21](600291)*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ST 西水 公告编号:2021-06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
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73,828,688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75%,其中已质押股份 73,828,614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6.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总减持数量:不超过 73,828,614 股;
减持原因: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个自然日内;
本阶段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5,583,86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930,643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861,287 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
获悉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
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
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5%以上非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73,828,688 6.75%
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大股东 得:73,828,688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北京绵世方达投 32,791,886 3.00% 2021/2/19~ 3.09-5.49 2021-06-22
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拟减持原因
(股) 例 格区间 份来源
北京绵世方达投 不超过:65,583,860 不超过:6.00% 竞 价 交 易 减 2022/1/12~2022/7/10 按市场价格 发行股份购 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
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 买资产取得 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持,不超过: 的股份 借款
65,583,86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65,583,86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绵世方达在本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西水股份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西水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违约处置而被动减持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中泰证券以及相关股东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20]*ST西水(600291):*ST西水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6%股份
▇上海证券报
*ST西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的函告,获悉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保障债权安全、尽快收回债权,中泰证券拟继续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绵世方达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05 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15.40 成交量:4423.96万股 成交金额:30459.87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北门大街证券营|858.59 |-- |
|业部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崇德路证券营业|437.77 |--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385.64 |-- |
|证券营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380.23 |-- |
|业部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际部 |380.15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665.25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崇德路证券营业|-- |459.18 |
|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 |380.49 |
|证券营业部 |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 |311.41 |
|证券营业部 | |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上步中路证|-- |282.07 |
|券营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7-09-07|29.66 |9.00 |266.94 |招商证券股份有|中信建投证券股|
| | | | |限公司哈尔滨长|份有限公司北京|
| | | | |江路证券营业部|富丰路证券营业|
| | | | | |部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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