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77什么时候复牌?-亿利洁能停牌最新消息
≈≈亿利洁能600277≈≈(更新:22.02.15)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 19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7,967,0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49.372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57,743,701 99.9872 203,330 0.0115 20,000 0.0013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57,733,701 99.9867 231,300 0.0131 2,030 0.000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议案 2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孙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钟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钟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钟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钟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钟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战略安排,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侯菁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情况
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侯菁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侯菁慧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鉴于张艳梅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尽快取得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侯菁慧,女,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艳梅,女,蒙古族,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
加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拟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现就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鉴于张艳梅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前,由张艳梅女士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正式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侯菁慧,女,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艳梅,女,蒙古族,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
加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拟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菁慧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9
日、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9 日、10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尚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以氯碱、聚酯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清洁热力及光伏新能源业务。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光伏发电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 4.6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34,940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9.77%,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0%;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13,586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92%,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原因系民营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以股票质押作为综合增信担保。亿利集团目前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公告编号:2021-078、2021-082),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三个月内及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条款及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2,738,940,149 元 3,560,622,194 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2,738,940,149 股 3,560,622,194 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徐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徐辉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任职公司董事的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徐辉先生简历
徐辉,男,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6 年至 2020
年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任职,2020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拟任本公司董事。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徐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77 亿利洁能 2022/2/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9:00-17:00
(二)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 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6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电子邮箱: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建议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甘肃亿恒分期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
伏治沙项目;拟向光氢公司分期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
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
上述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为加快推进“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以
下简称“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期向全资孙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亿恒”)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二) 为加快推进“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以下简
称“蒙西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分期向联营公司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氢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其他投资主体情况
(一)甘肃亿恒投资主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光氢公司其他投资主体情况
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三峡能源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905.SH,
注册资本 2,857,100 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三峡能源经审计的总资产 14,257,63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4,191,317 万元,营业收入 1,131,4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099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三峡能源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 19,654,9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6,716,489 万元,营业收入1,114,80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9,814 万元。
2. 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圆投资”)
同圆投资于 2013 年 05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 80,660 万元人民币,为杭锦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对采矿业、农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砂石、商品混凝土的加工、销售;工程机械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道路建设。未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3.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简称“鄂尔多斯市新能源”)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于 2013 年 05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项目开发;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探项
目开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及储能项目建设开发;铀矿项目开发、氢能项目开发、天然气液化项目开发及其他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开发;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电力生产和销售。未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三峡能源、同圆投资、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均为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公司与三峡能源、同圆投资、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对外投资甘肃亿恒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工业园区天马大道经四路南口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尹和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牲畜饲养;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谷物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谷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
2.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
以上信息和甘肃亿恒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以最终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3.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甘肃亿恒作为武威光伏治沙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威市,装机规模 50 万千瓦,计划于 2022 年并网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28 亿元。项目建设按照“光伏治沙”综合利用模式,采用“农牧光互补”开发方式,打造“光伏新能源+沙漠治理+现代农业”的立体循环产业发展模式,符合国家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战略。
(二) 对外投资光氢公司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北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大楼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汤建军
经营范围:光伏氢能产业、光伏氢能有关产品研发、经营、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2.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8.50%,三峡能源持股 48.50%,同圆投资持股 2%,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持股 1%
以上信息和光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以最终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3.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光氢公司作为蒙西光伏治沙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项目经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总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计划于 2023 年底全部并网发电。预计总投资约 120 亿元。项目建
设按照“光伏治沙”综合利用模式,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储能系统、3 座 220KV升压站、施工道路、送出线路工程等配套工程。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对外投资甘肃亿恒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 对外投资光氢公司
1. 合同主体
甲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 投资安排
光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由各方以现金认缴出资。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45,500 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48.5%;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45,500 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48.5%;丙方以现金人民币 6,000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2%;丁方以现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光氢公司
注册资本的 1%。
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光氢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在完成内部出资审批
相关程序后同步实缴,最晚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到位。光氢公司投
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光氢公司负责筹集。
3. 损益承担
各方按照各自对拟设公司的出资份额享受拟设公司分配的利润;对于拟设公司出现的亏损,由各方协商是否以增资的方式解决;对于拟设公司出现的对外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 各方权利与义务
各方应尽快落实本协议的执行,将对光氢公司的出资尽快到位。各方在光氢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光氢公司章程为准,光氢公司章程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光氢公司章程为准。
5. 股权的转让
股东在光氢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份额;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光氢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经各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以增资或部分股权受让的方式作为光氢公司的新股东。
6. 争议及解决
对于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对于光氢公司成立后各方基于股东地位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光氢公司股东会的层面讨论、协商。各方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各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各方一致同意方可进行。如日后各方签署的光氢公司章程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光氢公司章程为准。
五、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甘肃亿恒后,甘肃亿恒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并网发电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光伏治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 本次对外投资光氢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蒙西光伏治沙项目并网发电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光伏治沙业务规模,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 在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密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及 2035 年远景目标中“黄河上游和几字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部署,积极布局光伏治沙新能源战略落地。公司将充分发挥治沙光伏运营经验优势和模式优势,深耕光伏治沙产业,切实践行公司光伏治沙战略。
六、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涉及的项目总投资仅为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对相关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最终承诺。相关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运营进度,或导致项目不能按期投入运营或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期向全资孙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分期向联营公司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申请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信贷业务,并以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本次借款的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或银行批准的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手续。
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不
超过 47,500 万元的信贷业务,并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贷款业务的担保手续。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近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不超过47,500万元的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本次授信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亿利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该授权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公司为亿利化学向民生银行办理本次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04/21
3. 注册资本:113,900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姜勇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
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P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钠消毒剂、84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16日);电力生产
7.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上海华
谊”)持股 34%;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东电力”)持股25% 。 公司与上海华谊、神东电力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授信业务上海华谊、神东电力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总资产 567,376.35 万元,净资
产 219,367.0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48,611.17 万元,净利润 13,706.91 万
元;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41,326.42万元,净资产217,744.0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5,939.58万元,净利润 8,127.67万元。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权:47,5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本次授信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贷款业务的担保手续。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3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85%;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的 8.97%;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 51.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2.8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31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申请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并以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主体: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额度:不超过 133,000 万元,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3. 借款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4.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或银行批准的其他用途
5. 担保情况: 公司以持有的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继
续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6.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手续
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二、 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继续向银行办理续信贷业务,是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长期持续发展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3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85%;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8.97%;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 51.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2.8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00277)亿利洁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股份过户完成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到通知,获悉亿利集团和三峡鄂尔多斯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了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亿利集团、三峡鄂尔多斯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559% 1,352,456,907 37.9837%
聚赢 30 号(注) 17,347,323 0.4872% 17,347,323 0.4872%
三峡鄂尔多斯 397,800,000 11.1722%
注:聚赢30号全称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30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为亿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三、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397,800,000
占其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 22.7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7%
解质时间 2021/12/22
本次过户前持股数量 1,750,256,907
本次过户前持股比例 49.1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349,4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过户后所持股份比例 99.7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0%
上述解除质押的 39,780 万股股份同日已用于本次协议转让,具体详见本公告“一、本
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及“二、股份过户完成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亿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已质押股份 押股 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中 中冻结股份 份中 份中
限售 数量(股)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亿利 1,352,456,907 37.98% 1,349,400,000 99.77% 37.90% 0 135,864,259 0 0
集团
聚赢 17,347,323 0.49% 0
30 号
合计 1,369,804,230 38.47% 1,349,400,000 98.51% 37.90% 135,864,259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三峡鄂尔多斯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协议
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4]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
利生态广场一号楼 19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3,812,8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0.1533
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持有公司 1,750,256,907股股份,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会议上需回避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3,603,011 99.8858 209,832 0.1141 3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
1 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 183,603,011 99.8858 209,832 0.1141 30 0.0001
交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
上通过。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亿利集团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1,750,256,907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孙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近两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办理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具体金额以签署协议为准),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6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亿利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该授权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
公司本次为亿利化学向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二、 被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04/21
3. 注册资本:113,900 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姜勇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 P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
酸钠消毒剂、84 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电力生产
7.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上海华谊”)持股 34%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东电力”)持股25% 。公司与上海华谊、神东电力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授信业务上海华谊、神东电力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总资产 567,376.35 万元,净资
产 219,367.0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48,611.17 万元,净利润 13,706.91 万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41,326.42 万元,净
资产 217,744.08 万元 ,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315,939.58 万元,净利润
8,127.67 万元。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
2. 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权:不超过 20,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业务的担保手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亿利化学办理本次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7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4.09%;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 14.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9.03%;以上合计担保余额 45.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3.1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9日
[2021-12-0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
6 日、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6 日、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以氯碱、聚酯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清洁热力及光伏新能源业务。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光伏发电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 4.6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亿利洁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
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以下简称“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除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 其他说明
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本事项已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74,720 万股,占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前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8.85%,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7%;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3,586.43 万股,占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前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7.69%,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原因系民营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以股票质押作为综合增信担保。亿利集团目前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除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与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集团拟
将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事项已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审批通过,
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或“转让方”)的通知,亿利集
团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
斯”或“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亿利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397,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559% 1,352,456,907 37.9837%
聚盈 30 号(注) 17,347,323 0.4872% 17,347,323 0.4872%
三峡鄂尔多斯 397,800,000 11.1722%
注:2017 年 9 月至 12 月,亿利集团通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 30 号证券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简称“聚盈 30 号”)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票,聚赢 30 号构成亿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集团持有的公司 1,750,256,907 股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其中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本次拟协议转让所涉及的 39,780 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二、 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
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法定代表人:汤建军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股东情况:三峡鄂尔多斯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持股比例为 51%)及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9%)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峡集团为其实际控制人。
三、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标的股份转让
2.1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397,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2.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2.3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
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3. 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3.1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55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80,999 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3.2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安排支付:
(1)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4. 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本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5. 其它
本协议中未约定但在双方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中规定的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内容,双方应遵照其他交易文件执行。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峡鄂尔多斯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未来,公司将联手三峡能源,依托控股股东在我国西部沙区的资源优势,立足“黄河大保护”国家重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黄河沿线实施固沙光伏、风电、氢能、储能、光热和生态绿化治沙的保护黄河“双向碳中和”工程,继续推广、创新立体光伏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国家级“风光氢热储+现代农牧业”一体化示范工程。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公司将树立“央企+民企”合作新标杆,助力公司实现以“光伏治沙新能源”为主业的战略目标。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所涉及后续事项
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本事项已经三峡集团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股份数量为公司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折算成公积金转增
股本后的股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除冻结
股东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股) 227,499,99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9%
解冻时间 2021/12/2
持股数量(股) 1,750,256,907
持股比例 49.1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35,864,25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76%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2%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例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6% 135,864,259 7.76% 3.82%
聚盈 30 号 17,347,323 0.49% 0 0 0
合计 1,767,604,230 49.65% 135,864,259 7.69% 3.82%
注:(1)“聚盈 30 号”全称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 30 号证券投资单一
资金信托”,为亿利集团一致行动人。(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剩余的上述被冻结股份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900 万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 2,862.60 万股;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843.48 万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980.35 万股。
三、 其他事项
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亿利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积极与相关诉讼方进行沟通,尽快就诉讼事项达成和解,解除上述所持公司剩余冻结股份。
截至目前,亿利集团一年内到期债务为 160 亿元,其中已发行债券余额 33
亿元。亿利集团经营运作正常,尚无到期未还贷款和到期债券,未来到期债务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授信循环使用续作、经营性净现金流、资产变现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偿债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影响其不能按时偿付到期有息负债的重大不利事件。亿利集团不存在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鄂尔多斯)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802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10楼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洁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鄂尔多斯、
指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亿利集团、转让方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3. 法定代表人: 汤建军
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R7NU033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21/08/10 至 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 A 座 10 楼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兼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汤建军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汤维贵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胡晗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战略的认可和未来光伏治沙战略、持续发展信心,作为战略投资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将通过战略合作,共促协同发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加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受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亿利集团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
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
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
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的亿利洁能股份。
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拟协议转让的39,78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鄂尔多斯修订版)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802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10楼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洁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鄂尔多斯、
指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亿利集团、转让方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3. 法定代表人: 汤建军
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R7NU033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21/08/10 至 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 A 座 10 楼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兼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汤建军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汤维贵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胡晗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战略的认可和未来光伏治沙战略、持续发展信心,作为战略投资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将通过战略合作,共促协同发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加或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受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亿利集团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
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
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
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的亿利洁能股份。
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拟协议转让的39,78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亿利集团)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10
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亿利集团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3.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4.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116933283H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02/02/26 至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 19 层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8.48%
王文彪 20.85%
内蒙古亿利广丰投资有限公司 16.88%
内蒙古财银投资有限公司 15.27%
其他 11 名自然人 1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王文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及兼职情况:除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外,王文彪先生兼任亿利洁能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亿利洁能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制定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实现投资回报,同时为上市公司引入央企战略投资者。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可能会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50,2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55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67,6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4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352,4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3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69,8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0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亿利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亿利洁能当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
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亿利集团修订版)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10
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亿利集团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3.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4.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116933283H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02/02/26 至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 19 层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8.48%
王文彪 20.85%
内蒙古亿利广丰投资有限公司 16.88%
内蒙古财银投资有限公司 15.27%
其他 11 名自然人 1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王文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及兼职情况:除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外,王文彪先生兼任亿利洁能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亿利洁能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制定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实现投资回报,同时为上市公司引入央企战略投资者。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出现其他增减持股份的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50,2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55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67,6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4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352,4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3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69,8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0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亿利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亿利洁能当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
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
[2021-12-04]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 2021-0 61
债券代码:
163399 债券简称: 20亿利 01
债券代码:
163692 债券简称: 20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
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亿利 化学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拟 于 近 两 日 分
别 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 (以下简称 工行 达拉特支行 办
理 不超过 10,000万元的 授信 业务 本次 授信 由公司提供 全额 连带责任 保证 担
保 向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以下简称 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
行 ””)办理不超过 5,000万元的 授信 业务 本次 授信 由公司提供 全额 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
公司分别于
2021年 4月 16日、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第 八 届董事会第 十二
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 公司 对 亿利化学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并 授
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 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
其他文件 。该授权 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年 年 度股东大会作出
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
公司本次
分别 为 亿利化学 向 工行达拉特支行 、 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办理
授信 业务提供担保 属于公 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 范围 并在 有效期内,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二、 被担保 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04 04 21
3. 注册资本: 113 900 万元人民币
2
4. 注册地点: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姜勇姜勇
6.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销售PPVC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钠消毒剂、钠消毒剂、8484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2024年年44月月1616日);日);电力生产电力生产
截至
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亿利化学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经审计的总资产总资产567,376.35567,376.35万元,净资万元,净资产产219,367.07219,367.07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348,611.17348,611.17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13,706.9113,706.91万万元元;;截至截至20212021年年66月月3300日,日,亿利化学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36,536,144.14144.14万元,净资万元,净资产产227,227,561.66561.66万元,万元,20220211年年上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211,281.73211,281.73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7,97,900.3900.39万元。万元。亿利化学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相应履约能力。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一一))
1. 债权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
2. 债务人: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被担保主债权权::不超过不超过1010,,000000万元,具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担保期间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全额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亿利化学在在工行达工行达拉特支行拉特支行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授信业务的担保手续业务的担保手续。。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二)(二)
1. 债权人:债权人:乌海银行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 债务人: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被担保主债权权:不超过:不超过55,000,000万元,具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3
6.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全额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亿利化学在在乌海银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行鄂尔多斯分行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授信业务的担保手业务的担保手续。续。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为人民币31.5331.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20.140.14%%;对参股公;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14.4514.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资产比例的9.239.23%%;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以上合计担保余额45.9845.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产比例的29.29.383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9月月9日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保障开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建设施工,拟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光伏治沙土地租赁协议》,向其租赁土地用于发展光伏治沙示范项目。本次拟租赁的光伏治沙土地为两块土地,租赁治理面积合计 4 万亩,租赁期 27 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文彪、尹成国、王瑞丰、王钟涛、张永春回避表决,5 票回避;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1 月26日在北京
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美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拟租赁光伏治沙土地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既定光伏治沙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长远获得稳定投资收益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符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中标“甘肃武威50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为开展建设施工,拟同意甘肃亿恒向腾格里公司租赁光伏治沙土地,租赁治理面积合计4万亩,租赁期27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3.20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甘肃亿恒未与腾格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亿恒”)中标“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红水河东岸腾格里沙漠腹地的 2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以及位于古浪县黄花滩民调渠以北的 3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项目装机规模合计 50 万千瓦,治沙面积合计 4 万亩。
为保障开展本项目建设施工,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拟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与关联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格里公司”或“出租方”)签署《光伏治
沙土地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土地租赁协议》”),向出租方租赁土地用于发展光伏治沙示范项目。本次拟租赁的光伏治沙土地为两块土地,合计面积 4 万亩,租赁期 27 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腾格里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先生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过去12个月,公司及甘肃亿恒未与腾格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腾格里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波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武威鑫汇利煤炭交易专营市场
经营范围: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工程、室内外装修、管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安防工程、防水工程、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及劳务分包;楼宇监控系统安装、水电安装;防沙治沙;农副产品、苗木、林木的生产及销售,化肥购销;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节能环保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销
售及技术服务;矿产品、煤碳及煤制品销售、运输。
股东情况:亿利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腾格里公司为土地开发治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腾格里公司未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4 亿元、净资产 0.55 亿元、营业收入 0.47 亿元、净利润-
0.13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65 亿元,净资产 0.47
亿元,营业收入 0.014 亿元,净利润-0.074 亿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
(1) 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向关联方租赁土地使用权。
(2)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租赁的土地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甘肃亿恒聘请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本次拟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租赁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其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因当地土地市场无该类用地的交易案例,故未选用市场比较法。本次评估选用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其公式为: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相关税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选用成本逼近法得出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20.91 元/平方米,即 13,940 元/亩。
因未获得当地同类用地租赁定价参考案例,公司检索相关光伏项目政府用地公示资料:2019 年,内蒙古达拉特旗建设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光伏企业项目用地租赁标准约 300 元/亩/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场区土地使用年限
不低于 25 年;2021 年 1 月,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
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光伏项目用地收费标准为230 元/亩/年,该标准暂定执行 5 年,期满后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上述相关政府用地租赁标准仅为用地租赁,未包括治理及管护费用,其中,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公示中还包含调价机制。
除此外,公司近年来已通过与央企、大型民企合作方式合资建设 91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并于近期中标“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本次交易定价亦参考了上述光伏治沙项目租地情况。
土地是光伏治沙项目开工建设的基本必备要素,对于保障公司光伏治沙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腾格里公司对公司发展光伏治沙项目充分认可和支持,腾格里公司对本次租赁及支付方式上均给予优惠,且不设置调价机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296 元/亩/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政府相关光伏用地公示及过往已建成治沙光伏租地情况,租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且未考虑物价增长、时间价值等因素,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租赁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
(1) 土地位置:
土地一:该土地位于红水河东岸腾格里沙漠腹地(金荣大道两侧),取得时间为 2016 年,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生态用地,土地面积 4.8 万亩。本次租赁面积 1.6 万亩,装机规模 20 万千瓦;
土地二:该土地位于古浪县黄花滩民调渠以北,取得时间为 2016 年,土地
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生态用地,土地面积 4.98 万亩。本次租赁面积 2.4万亩,装机规模 30 万千瓦。
(2) 租赁土地用途:本次拟向出租方租赁的上述土地面积合计 4 万亩,用
于发展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甲方承诺已经对租赁土地的位置及性质、面积、用途等信息对乙方做了充分的披露,乙方承诺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土地的取得、土地性质以及土地用途等信息充分知晓,双方均认可当前界限和坐标下的租赁土地可作为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用。
3.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20(贰拾)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41 年 12 月 31 日
止。如光伏示范项目经营期限超过租赁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以使租赁期满足 27 年。
4. 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租赁两块土地,合计面积为 4 万亩,总价款为 3.20 亿
元。
本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其土地租金的 50%;项目开工建设,经双方协商后支付其剩余的 50%土地租金。
5.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保证项目用地之土地权利合法、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项目用地土地权利存在瑕疵,甲方应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或重新提供同区域等面积土地供乙方项目之用。
②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
③ 租赁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④ 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②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③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④ 租赁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③ —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 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② 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7.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正当理由干预乙方在承租土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经乙方书面告知后 5 日内,甲方仍未消除上述情形,应按 10 万元/次给予乙方赔偿;因上述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如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甲方返还剩余期限对应的租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同区域内同等面积的土地供乙方项目使用;若需要拆除地上附着的建筑物、固定设施等,由甲方负责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
8.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出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租赁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租赁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租赁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租赁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77 亿利洁能 2021/12/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9:00-17:00
(二)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 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6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电子邮箱: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建议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277)亿利洁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4.55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营业总收入: 102.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8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 19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7,967,0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49.372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57,743,701 99.9872 203,330 0.0115 20,000 0.0013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57,733,701 99.9867 231,300 0.0131 2,030 0.000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议案 2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孙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钟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钟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钟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王钟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钟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战略安排,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侯菁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情况
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侯菁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侯菁慧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鉴于张艳梅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尽快取得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侯菁慧,女,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艳梅,女,蒙古族,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
加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拟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关
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现就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鉴于张艳梅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前,由张艳梅女士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正式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侯菁慧,女,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6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拟任本公司总经理。
张艳梅,女,蒙古族,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
加入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拟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2-02-15]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菁慧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艳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8 日、9
日、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9 日、10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尚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以氯碱、聚酯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清洁热力及光伏新能源业务。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光伏发电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 4.6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34,940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9.77%,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0%;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13,586 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92%,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原因系民营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以股票质押作为综合增信担保。亿利集团目前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公告编号:2021-078、2021-082),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三个月内及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条款及内容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2,738,940,149 元 3,560,622,194 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2,738,940,149 股 3,560,622,194 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徐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徐辉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任职公司董事的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徐辉先生简历
徐辉,男,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6 年至 2020
年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任职,2020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拟任本公司董事。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1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徐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00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77 亿利洁能 2022/2/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9:00-17:00
(二)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 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6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电子邮箱: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建议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0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甘肃亿恒分期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
伏治沙项目;拟向光氢公司分期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
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
上述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为加快推进“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以
下简称“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期向全资孙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亿恒”)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二) 为加快推进“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以下简
称“蒙西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分期向联营公司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氢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其他投资主体情况
(一)甘肃亿恒投资主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光氢公司其他投资主体情况
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三峡能源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905.SH,
注册资本 2,857,100 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三峡能源经审计的总资产 14,257,63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4,191,317 万元,营业收入 1,131,4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099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三峡能源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 19,654,9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6,716,489 万元,营业收入1,114,80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9,814 万元。
2. 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圆投资”)
同圆投资于 2013 年 05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 80,660 万元人民币,为杭锦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公司。主要经营对采矿业、农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砂石、商品混凝土的加工、销售;工程机械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道路建设。未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3.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简称“鄂尔多斯市新能源”)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于 2013 年 05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项目开发;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勘探项
目开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及储能项目建设开发;铀矿项目开发、氢能项目开发、天然气液化项目开发及其他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开发;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电力生产和销售。未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三峡能源、同圆投资、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均为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公司与三峡能源、同圆投资、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对外投资甘肃亿恒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工业园区天马大道经四路南口
成立日期:2021 年 04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尹和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牲畜饲养;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谷物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谷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中草药种植;蔬菜种植。
2. 股东情况:公司通过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
以上信息和甘肃亿恒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以最终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3.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甘肃亿恒作为武威光伏治沙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威市,装机规模 50 万千瓦,计划于 2022 年并网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28 亿元。项目建设按照“光伏治沙”综合利用模式,采用“农牧光互补”开发方式,打造“光伏新能源+沙漠治理+现代农业”的立体循环产业发展模式,符合国家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战略。
(二) 对外投资光氢公司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北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大楼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汤建军
经营范围:光伏氢能产业、光伏氢能有关产品研发、经营、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
2.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8.50%,三峡能源持股 48.50%,同圆投资持股 2%,
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持股 1%
以上信息和光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等,以最终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3.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光氢公司作为蒙西光伏治沙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项目经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总装机容量
200 万千瓦,计划于 2023 年底全部并网发电。预计总投资约 120 亿元。项目建
设按照“光伏治沙”综合利用模式,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储能系统、3 座 220KV升压站、施工道路、送出线路工程等配套工程。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对外投资甘肃亿恒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甘肃亿恒 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 对外投资光氢公司
1. 合同主体
甲方: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 投资安排
光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由各方以现金认缴出资。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45,500 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48.5%;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45,500 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48.5%;丙方以现金人民币 6,000万元,占光氢公司注册资本的 2%;丁方以现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光氢公司
注册资本的 1%。
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光氢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方在完成内部出资审批
相关程序后同步实缴,最晚不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出资到位。光氢公司投
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光氢公司负责筹集。
3. 损益承担
各方按照各自对拟设公司的出资份额享受拟设公司分配的利润;对于拟设公司出现的亏损,由各方协商是否以增资的方式解决;对于拟设公司出现的对外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 各方权利与义务
各方应尽快落实本协议的执行,将对光氢公司的出资尽快到位。各方在光氢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以各方签署的光氢公司章程为准,光氢公司章程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光氢公司章程为准。
5. 股权的转让
股东在光氢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份额;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光氢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经各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以增资或部分股权受让的方式作为光氢公司的新股东。
6. 争议及解决
对于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对于光氢公司成立后各方基于股东地位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光氢公司股东会的层面讨论、协商。各方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各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各方一致同意方可进行。如日后各方签署的光氢公司章程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光氢公司章程为准。
五、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甘肃亿恒后,甘肃亿恒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并网发电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光伏治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 本次对外投资光氢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蒙西光伏治沙项目并网发电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光伏治沙业务规模,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 在国家“十四五”开局之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密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及 2035 年远景目标中“黄河上游和几字湾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部署,积极布局光伏治沙新能源战略落地。公司将充分发挥治沙光伏运营经验优势和模式优势,深耕光伏治沙产业,切实践行公司光伏治沙战略。
六、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涉及的项目总投资仅为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对相关项目总投资金额的最终承诺。相关项目建设过程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上升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运营进度,或导致项目不能按期投入运营或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01-0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甘肃亿韬新能源有限公司分期向全资孙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发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实施,同意公司分期向联营公司库布其光氢治沙(杭锦旗)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累计投资不超过 150,000 万元,用于发展蒙西光伏治沙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投资计划决定并办理投资资金拨付、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申请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信贷业务,并以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本次借款的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或银行批准的其他用途。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手续。
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不
超过 47,500 万元的信贷业务,并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贷款业务的担保手续。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为控股子公司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近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不超过47,500万元的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本次授信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亿利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该授权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公司为亿利化学向民生银行办理本次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04/21
3. 注册资本:113,900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姜勇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
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P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钠消毒剂、84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16日);电力生产
7.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上海华
谊”)持股 34%;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东电力”)持股25% 。 公司与上海华谊、神东电力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授信业务上海华谊、神东电力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总资产 567,376.35 万元,净资
产 219,367.0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48,611.17 万元,净利润 13,706.91 万
元;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41,326.42万元,净资产217,744.0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15,939.58万元,净利润 8,127.67万元。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权:47,5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本次授信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贷款业务的担保手续。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3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85%;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的 8.97%;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 51.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2.8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31日
[2021-12-31]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申请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借款”),并以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主体: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额度:不超过 133,000 万元,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3. 借款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4.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或银行批准的其他用途
5. 担保情况: 公司以持有的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质押继
续为公司在民生银行办理不超过 133,000 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6.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手续
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二、 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以联营公司股权质押继续向银行办理续信贷业务,是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长期持续发展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3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3.85%;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8.97%;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 51.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2.8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8] (600277)亿利洁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股份过户完成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到通知,获悉亿利集团和三峡鄂尔多斯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了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亿利集团、三峡鄂尔多斯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过户完成前 本次过户完成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559% 1,352,456,907 37.9837%
聚赢 30 号(注) 17,347,323 0.4872% 17,347,323 0.4872%
三峡鄂尔多斯 397,800,000 11.1722%
注:聚赢30号全称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30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为亿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三、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397,800,000
占其过户前所持股份比例 22.7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17%
解质时间 2021/12/22
本次过户前持股数量 1,750,256,907
本次过户前持股比例 49.1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1,349,4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过户后所持股份比例 99.7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0%
上述解除质押的 39,780 万股股份同日已用于本次协议转让,具体详见本公告“一、本
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及“二、股份过户完成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二)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亿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未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已质押股份 押股 押股
名称 (股) 例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中 中冻结股份 份中 份中
限售 数量(股)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亿利 1,352,456,907 37.98% 1,349,400,000 99.77% 37.90% 0 135,864,259 0 0
集团
聚赢 17,347,323 0.49% 0
30 号
合计 1,369,804,230 38.47% 1,349,400,000 98.51% 37.90% 135,864,259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三峡鄂尔多斯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协议
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14]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
利生态广场一号楼 19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3,812,8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0.1533
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持有公司 1,750,256,907股股份,根据相关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会议上需回避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83,603,011 99.8858 209,832 0.1141 3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
1 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 183,603,011 99.8858 209,832 0.1141 30 0.0001
交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
上通过。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亿利集团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1,750,256,907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亚楠、孙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09]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近两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办理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具体金额以签署协议为准),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6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亿利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 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该授权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
公司本次为亿利化学向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二、 被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04/21
3. 注册资本:113,900 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姜勇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 P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
酸钠消毒剂、84 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电力生产
7.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4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简称“上海华谊”)持股 34%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东电力”)持股25% 。公司与上海华谊、神东电力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授信业务上海华谊、神东电力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总资产 567,376.35 万元,净资
产 219,367.07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348,611.17 万元,净利润 13,706.91 万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41,326.42 万元,净
资产 217,744.08 万元 , 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315,939.58 万元,净利润
8,127.67 万元。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
2. 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权:不超过 20,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中行鄂尔多斯分行开展的存量、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业务的担保手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亿利化学办理本次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7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24.09%;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 14.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9.03%;以上合计担保余额 45.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 33.1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 9日
[2021-12-08]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
6 日、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6 日、7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以氯碱、聚酯产业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清洁热力及光伏新能源业务。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光伏发电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 4.6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亿利洁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
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以下简称“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除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
(四) 其他说明
针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本事项已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74,720 万股,占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前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98.85%,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7%;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3,586.43 万股,占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过户完成前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7.69%,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原因系民营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以股票质押作为综合增信担保。亿利集团目前经营、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除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与三峡鄂尔多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利集团拟
将持有的公司 39,7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事项已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审批通过,
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或“转让方”)的通知,亿利集
团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
斯”或“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亿利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397,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三峡鄂尔多斯。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559% 1,352,456,907 37.9837%
聚盈 30 号(注) 17,347,323 0.4872% 17,347,323 0.4872%
三峡鄂尔多斯 397,800,000 11.1722%
注:2017 年 9 月至 12 月,亿利集团通过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 30 号证券
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简称“聚盈 30 号”)从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票,聚赢 30 号构成亿利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亿利集团持有的公司 1,750,256,907 股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其中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本次拟协议转让所涉及的 39,780 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二、 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
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法定代表人:汤建军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股东情况:三峡鄂尔多斯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能源”,持股比例为 51%)及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9%)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峡集团为其实际控制人。
三、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标的股份转让
2.1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397,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
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2.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2.3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
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3. 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3.1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55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80,999 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3.2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按照如下安排支付:
(1)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4. 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本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5. 其它
本协议中未约定但在双方签署的其他交易文件中规定的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内容,双方应遵照其他交易文件执行。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峡鄂尔多斯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未来,公司将联手三峡能源,依托控股股东在我国西部沙区的资源优势,立足“黄河大保护”国家重大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黄河沿线实施固沙光伏、风电、氢能、储能、光热和生态绿化治沙的保护黄河“双向碳中和”工程,继续推广、创新立体光伏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打造国家级“风光氢热储+现代农牧业”一体化示范工程。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公司将树立“央企+民企”合作新标杆,助力公司实现以“光伏治沙新能源”为主业的战略目标。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所涉及后续事项
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本事项已经三峡集团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股份数量为公司完成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折算成公积金转增
股本后的股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 公司股份解除冻结
股东名称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股) 227,499,99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3.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9%
解冻时间 2021/12/2
持股数量(股) 1,750,256,907
持股比例 49.1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35,864,25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76%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2%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例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亿利集团 1,750,256,907 49.16% 135,864,259 7.76% 3.82%
聚盈 30 号 17,347,323 0.49% 0 0 0
合计 1,767,604,230 49.65% 135,864,259 7.69% 3.82%
注:(1)“聚盈 30 号”全称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赢 30 号证券投资单一
资金信托”,为亿利集团一致行动人。(2)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剩余的上述被冻结股份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900 万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 2,862.60 万股;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3,843.48 万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980.35 万股。
三、 其他事项
亿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亿利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积极与相关诉讼方进行沟通,尽快就诉讼事项达成和解,解除上述所持公司剩余冻结股份。
截至目前,亿利集团一年内到期债务为 160 亿元,其中已发行债券余额 33
亿元。亿利集团经营运作正常,尚无到期未还贷款和到期债券,未来到期债务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授信循环使用续作、经营性净现金流、资产变现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偿债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影响其不能按时偿付到期有息负债的重大不利事件。亿利集团不存在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鄂尔多斯)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802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10楼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洁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鄂尔多斯、
指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亿利集团、转让方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3. 法定代表人: 汤建军
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R7NU033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21/08/10 至 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 A 座 10 楼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兼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汤建军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汤维贵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胡晗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战略的认可和未来光伏治沙战略、持续发展信心,作为战略投资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将通过战略合作,共促协同发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加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受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亿利集团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
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
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
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的亿利洁能股份。
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拟协议转让的39,78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鄂尔多斯修订版)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802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10楼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亿利洁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鄂尔多斯、
指 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亿利集团、转让方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15号 指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赫喆大厦 802
3. 法定代表人: 汤建军
4.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91MA0R7NU033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21/08/10 至 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设备修理
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 A 座 10 楼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任职及兼职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汤建军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汤维贵 男 董事 中国 湖北 否
胡晗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战略的认可和未来光伏治沙战略、持续发展信心,作为战略投资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双方将通过战略合作,共促协同发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加或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受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亿利集团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
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
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让
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
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
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以孰晚者为准)生效:
(1)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转让方股东会的批准;
(2)标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乙方相关有权决策机构批准。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的亿利洁能股份。
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拟协议转让的39,780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不存在冻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取得质权人同意,后续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办理解除质押并过户手续。
五、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信息披露义务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但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同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亿利集团)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10
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亿利集团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3.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4.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116933283H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02/02/26 至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 19 层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8.48%
王文彪 20.85%
内蒙古亿利广丰投资有限公司 16.88%
内蒙古财银投资有限公司 15.27%
其他 11 名自然人 1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王文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及兼职情况:除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外,王文彪先生兼任亿利洁能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亿利洁能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制定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实现投资回报,同时为上市公司引入央企战略投资者。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可能会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50,2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55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67,6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4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352,4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3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69,8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0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亿利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亿利洁能当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
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起成立。
4.2 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
[2021-12-07] (600277)亿利洁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亿利集团修订版)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 亿利洁能
股票代码: 6002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1号楼19层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亿利洁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安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10
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亿利洁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亿利集团 指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 30 号
3.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4. 注册资本:143,981.8584 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0116933283H
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 营业期限:2002/02/26 至无固定期限
8.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沥青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燃料油、沥青、电线电缆、纸浆、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肥、电器机械及器材、矿产品销售;粮食及农副产品的购进与销售;纸品贸易;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酒类、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1 号楼 19 层
10. 主要出资人: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28.48%
王文彪 20.85%
内蒙古亿利广丰投资有限公司 16.88%
内蒙古财银投资有限公司 15.27%
其他 11 名自然人 18.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王文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北京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及兼职情况:除任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外,王文彪先生兼任亿利洁能董事长。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亿利洁能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规划,制定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实现投资回报,同时为上市公司引入央企战略投资者。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安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出现其他增减持股份的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50,2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55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767,6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64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352,456,90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3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369,804,23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09%。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亿利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鄂尔多斯”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亿利洁能当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6日
(二)转让标的、数量及价格
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亿利洁能397,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1.1722%)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及该等股份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前,如亿利洁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和转让价格亦将依法作相应调整。双方同意,受让方履行支付标的股份相应对价的义务后,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相应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双方同意,综合考虑亿利洁能二级市场公开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即转让协议签署日的前一日亿利洁能股票收盘价的94.398%,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0,999万元(下称“股份转让价款”)。该等款项为受让方取得标的股份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该等款项外,转让方不得要求受让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三)支付安排
1. 在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定账户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88,300 万元;
a)本协议已经生效且持续有效;
b)转让方未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约定或义务;
c)亿利洁能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d)转让方已取得标的股份质押权人出具的书面同意转让文件;
e)转让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申请文件,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文件;
2. 受让方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后,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持有的亿利洁能 39,780 万股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完成向受让方转让本协议约定全部股份转让的义务。
3. 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并转让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或其指
定账户支付第二笔即全部股份转让款余额 92,699 万元。该款项支付完成后,受让方完成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的义务。
3.3 标的股权解质押
转让方应协调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同意上述股份过户、出具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供所有必要之配合。此外,转让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前或过户当天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状态,保障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完整权益且不附带有任何权利负担。有关标的股份解质押操作流程、保障措施安排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4 双方确认并同意,自受让方支付相应批次的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受让
方即享受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不再享有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权益,亦不再承担相应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义务。
(四)协议成立及生效
4.1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即签署日)
[2021-12-04]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 2021-0 61
债券代码:
163399 债券简称: 20亿利 01
债券代码:
163692 债券简称: 20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
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亿利 化学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拟 于 近 两 日 分
别 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 (以下简称 工行 达拉特支行 办
理 不超过 10,000万元的 授信 业务 本次 授信 由公司提供 全额 连带责任 保证 担
保 向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以下简称 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
行 ””)办理不超过 5,000万元的 授信 业务 本次 授信 由公司提供 全额 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
公司分别于
2021年 4月 16日、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第 八 届董事会第 十二
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 公司 对 亿利化学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7,9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并 授
权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 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或
其他文件 。该授权 自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 2021年 年 度股东大会作出
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
公司本次
分别 为 亿利化学 向 工行达拉特支行 、 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办理
授信 业务提供担保 属于公 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 范围 并在 有效期内,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二、 被担保 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04 04 21
3. 注册资本: 113 900 万元人民币
2
4. 注册地点: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姜勇姜勇
6.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销售PPVC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钠消毒剂、钠消毒剂、8484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2024年年44月月1616日);日);电力生产电力生产
截至
截至20202020年年1212月月3131日,亿利化学日,亿利化学经审计的经审计的总资产总资产567,376.35567,376.35万元,净资万元,净资产产219,367.07219,367.07万元,万元,20202020年度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348,611.17348,611.17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13,706.9113,706.91万万元元;;截至截至20212021年年66月月3300日,日,亿利化学亿利化学未经审计的总资产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36,536,144.14144.14万元,净资万元,净资产产227,227,561.66561.66万元,万元,20220211年年上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收入211,281.73211,281.73万元,净利润万元,净利润7,97,900.3900.39万元。万元。亿利化学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相应履约能力。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一一))
1. 债权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
2. 债务人: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被担保主债权权::不超过不超过1010,,000000万元,具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担保期间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全额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亿利化学在在工行达工行达拉特支行拉特支行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授信业务的担保手续业务的担保手续。。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二)(二)
1. 债权人:债权人:乌海银行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 债务人: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被担保主债权权:不超过:不超过55,000,000万元,具万元,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担保期间: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3
6. 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全额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亿利化学在在乌海银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行鄂尔多斯分行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授信授信业务的担保手业务的担保手续。续。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为人民币31.5331.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20.140.14%%;对参股公;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14.4514.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资产比例的9.239.23%%;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以上合计担保余额45.9845.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产比例的29.29.383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年9月月9日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市
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保障开展武威光伏治沙项目建设施工,拟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光伏治沙土地租赁协议》,向其租赁土地用于发展光伏治沙示范项目。本次拟租赁的光伏治沙土地为两块土地,租赁治理面积合计 4 万亩,租赁期 27 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文彪、尹成国、王瑞丰、王钟涛、张永春回避表决,5 票回避;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 11 月26日在北京
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美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拟租赁光伏治沙土地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既定光伏治沙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长远获得稳定投资收益的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符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中标“甘肃武威50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为开展建设施工,拟同意甘肃亿恒向腾格里公司租赁光伏治沙土地,租赁治理面积合计4万亩,租赁期27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3.20亿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甘肃亿恒未与腾格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亿恒”)中标“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位于武威市凉州区红水河东岸腾格里沙漠腹地的 2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以及位于古浪县黄花滩民调渠以北的 3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项目装机规模合计 50 万千瓦,治沙面积合计 4 万亩。
为保障开展本项目建设施工,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拟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亿恒与关联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格里公司”或“出租方”)签署《光伏治
沙土地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土地租赁协议》”),向出租方租赁土地用于发展光伏治沙示范项目。本次拟租赁的光伏治沙土地为两块土地,合计面积 4 万亩,租赁期 27 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腾格里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先生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过去12个月,公司及甘肃亿恒未与腾格里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腾格里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波
注册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太阳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武威鑫汇利煤炭交易专营市场
经营范围: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建筑工程、室内外装修、管道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钢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安防工程、防水工程、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及劳务分包;楼宇监控系统安装、水电安装;防沙治沙;农副产品、苗木、林木的生产及销售,化肥购销;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办公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节能环保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销
售及技术服务;矿产品、煤碳及煤制品销售、运输。
股东情况:亿利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腾格里公司为土地开发治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腾格里公司未
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4 亿元、净资产 0.55 亿元、营业收入 0.47 亿元、净利润-
0.13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65 亿元,净资产 0.47
亿元,营业收入 0.014 亿元,净利润-0.074 亿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
(1) 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向关联方租赁土地使用权。
(2) 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租赁的土地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甘肃亿恒聘请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本次拟租赁土地的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租赁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其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因当地土地市场无该类用地的交易案例,故未选用市场比较法。本次评估选用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其公式为: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相关税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选用成本逼近法得出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20.91 元/平方米,即 13,940 元/亩。
因未获得当地同类用地租赁定价参考案例,公司检索相关光伏项目政府用地公示资料:2019 年,内蒙古达拉特旗建设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光伏企业项目用地租赁标准约 300 元/亩/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场区土地使用年限
不低于 25 年;2021 年 1 月,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光伏、
风力发电项目用地租赁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光伏项目用地收费标准为230 元/亩/年,该标准暂定执行 5 年,期满后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上述相关政府用地租赁标准仅为用地租赁,未包括治理及管护费用,其中,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公示中还包含调价机制。
除此外,公司近年来已通过与央企、大型民企合作方式合资建设 91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并于近期中标“蒙西基地库布其 20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本次交易定价亦参考了上述光伏治沙项目租地情况。
土地是光伏治沙项目开工建设的基本必备要素,对于保障公司光伏治沙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腾格里公司对公司发展光伏治沙项目充分认可和支持,腾格里公司对本次租赁及支付方式上均给予优惠,且不设置调价机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296 元/亩/年,整个租赁期总租金(含土地租赁、沙漠治理、治沙管护等费用)为 3.20 亿元。
本次交易定价综合考虑评估结果、政府相关光伏用地公示及过往已建成治沙光伏租地情况,租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且未考虑物价增长、时间价值等因素,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 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甘肃亿利腾格里绿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甘肃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租赁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
(1) 土地位置:
土地一:该土地位于红水河东岸腾格里沙漠腹地(金荣大道两侧),取得时间为 2016 年,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生态用地,土地面积 4.8 万亩。本次租赁面积 1.6 万亩,装机规模 20 万千瓦;
土地二:该土地位于古浪县黄花滩民调渠以北,取得时间为 2016 年,土地
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生态用地,土地面积 4.98 万亩。本次租赁面积 2.4万亩,装机规模 30 万千瓦。
(2) 租赁土地用途:本次拟向出租方租赁的上述土地面积合计 4 万亩,用
于发展甘肃武威 50 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甲方承诺已经对租赁土地的位置及性质、面积、用途等信息对乙方做了充分的披露,乙方承诺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土地的取得、土地性质以及土地用途等信息充分知晓,双方均认可当前界限和坐标下的租赁土地可作为光伏示范项目建设用。
3.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20(贰拾)年,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41 年 12 月 31 日
止。如光伏示范项目经营期限超过租赁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以使租赁期满足 27 年。
4. 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租赁两块土地,合计面积为 4 万亩,总价款为 3.20 亿
元。
本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本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其土地租金的 50%;项目开工建设,经双方协商后支付其剩余的 50%土地租金。
5.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保证项目用地之土地权利合法、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项目用地土地权利存在瑕疵,甲方应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或重新提供同区域等面积土地供乙方项目之用。
②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
③ 租赁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④ 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②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赁费用。
③ 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④ 租赁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③ —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 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 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 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② 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7. 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正当理由干预乙方在承租土地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经乙方书面告知后 5 日内,甲方仍未消除上述情形,应按 10 万元/次给予乙方赔偿;因上述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如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甲方返还剩余期限对应的租金,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同区域内同等面积的土地供乙方项目使用;若需要拆除地上附着的建筑物、固定设施等,由甲方负责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
8.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出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租赁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租赁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租赁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租赁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2021-11-27] (600277)亿利洁能:亿利洁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 亿利 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 亿利 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中国尊”东 100 米)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77 亿利洁能 2021/12/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9:00-17:00
(二)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 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亿利生态广场
一号楼 19 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6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10-56632450
电子邮箱:elion600277_zqb@elion.com.cn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建议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下属企业签署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277)亿利洁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4.55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2%
营业总收入: 102.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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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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