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59什么时候复牌?-广晟有色停牌最新消息
≈≈广晟有色600259≈≈(更新:22.02.25)
[2022-02-2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540,687 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8001285460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广州体育西支行 82230078801700001854
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735475446190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8”)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2-00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833,9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01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 TIAN LIANG 先生、巫建平先生、郭勇
先生、杨文浩先生、曾亚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何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810,737 99.9821 23,200 0.0179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喻鸿 129,815,939 99.986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续聘中喜 438,220 94.9720 23,200 5.0280 0 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 - - - - - -
的议案
2.01 喻鸿 443,422 96.0994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晨辉律师、周湘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增加 7,920.95 万元到 10,920.95 万元,同比增加 155.95%
到 21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相比,将增加 10,257.18 万元到 13,257.18 万元,同比增加 457.33%到
591.0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00 万元到 1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920.95 万元到 10,920.95 万元,同比增加 155.95%到 215.0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500 万元到 15,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0,257.18 万元到
13,257.18 万元,同比增加 457.33%到 591.09%。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9.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2.8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逐渐缓和、经济形势稳中向好,稀土市场供需环境得到改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上涨。公司在市场行情整体向好的情况下,抓住主营产品价格上涨机会,实施扩大稀土自产矿产销量等正确策略,营业收入及毛利增加。
(二)公司抓住稀土、稀散金属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机会扩大贸易业务,增加业务毛利。
(三)公司参股企业大宝山公司,受益于铜价上涨,盈利增加,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
(四)完成河源高新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增加了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2-00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
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喻鸿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券法
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7-9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喻鸿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2-01-2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喜刚、刘子龙回避表决。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喜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喻鸿先生为公司总裁。经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喻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喻鸿先生简历
喻鸿,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
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生技处副处长兼总调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生产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铜业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凡洞铜矿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2022-01-2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中南建设”)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长沙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中标合计金额为 4,773.46 万元。
因公司与中南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南建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公司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南建设之间未发生
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9,608.12 万元(含 139,608.12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及工程招标阶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并确定了中南建设与长沙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4,773.46 万元。
鉴于公司与中南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南建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已向上海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岗园街 81、83 号首层
注册资本:85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志民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基坑支护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南建设公司连续多年被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生产经营先进单位”、“优秀五好班子”,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拥有 40 余项专利及著作权,是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工程勘探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广州市海珠区重点企业以及百强企业之一。
3、关联方与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的构成外,目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资产总额20.66亿元,
负债总额 18.13 亿元,所有者权益 2.53 亿元。累计营业收入 3.23 亿
元,利润总额 517.83 万元,归母净利润 516.2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期公示且无异议,确定中南建设及长沙设计院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4,773.46万元。
该项目的工程及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44763.16 ㎡,其中原有建筑面积 34027.79 ㎡,新建建筑面积 10735.37 ㎡。本次建设内容为萃取二车间、氨水储罐区、消防水站、10kV 变电所(扩建)、柴油发电机房、天然气调压站、高压细水雾泵房、渣库、厂区卫生间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 3 家联合体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4,821.00 万元,中南建设与长沙设计院的联合体中标价为 4,773.46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形成,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富远公司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公司稀土分离产能,使公司离子型稀土分离工艺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大幅增长。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南建设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07]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 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的 EPC 工程总承包商。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中国恩菲”)与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冶金建筑”)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中标合计金额为36,532.22 万元。
因公司与冶金建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冶金建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公司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冶金建筑之间未发生
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9,608.12 万元(含 139,608.12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及工程招标阶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一期)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并确定了中国恩菲与冶金建筑作为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36,532.22 万元。
鉴于公司与冶金建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冶金建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已向上海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慧街 82 号
注册资本:328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惠丹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销售:五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黄金)。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冶金建筑是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国有控股企业,具备承建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综合承包的能力和地基基础、装修装饰、钢结构和建筑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承包的施工综合能力。近年来,冶金建筑承建了近百项 18-33 层的高层建筑,十多项 24-36 米跨度的工业厂房。所承建的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 85%以上。
3、关联方与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的构成外,目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资产总额 28,487 万
元,负债总额 22,8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5,641 万元。累计营业收入
23,216 万元,利润总额 70.56 万元,归母净利润 34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晟源公司 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期公示且无异议,确定中国恩菲及冶金建筑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6,532.22 万元。
该项目的工程及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 825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26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个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其中四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36366 平方米,辅助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5402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8500 平方米。生产车间一、三含熔炼、烧结、热处理、机加工;生产车间二、四含氢碎、制粉、压型、深冷制氮;辅助生产车间包括:产品库、综合仓库、氢气瓶间、综合给水站、事故池、围墙大门及门卫、停车场。配套设施包括办公楼(含食堂)、倒班宿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 3 家联合体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36,713.96 万元,中国恩菲与冶金建筑的联合体中标价为 36,532.22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形成,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项目的快速实施有利于公司快速优化和延伸稀土产业链,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在稀土领域延伸下游产业链,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大做强广东稀土产业。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冶金建筑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17]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540,687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1-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于 2 021 年 1 1 月 2 9 日对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2021-11-2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和说明,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了《<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06]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刘聪先生的辞职报告。刘聪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聪先生关于辞职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总裁空缺期间,公司暂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刘聪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的选聘工作。
刘聪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聪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
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70”)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6.01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6%
营业总收入: 111.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6亿元
[2021-10-2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河源高新公司80%股权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高新公司”)80%股权,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幕墙”)最终摘牌,成交价 3570.51万元。
●鉴于广晟幕墙与广晟有色同为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 80%股权,挂牌
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2450.51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2021 年 8 月 31 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
挂牌截止时收到三家意向方提交的摘牌文件。最终广晟幕墙竞拍成功完成摘牌,成交金额为 3570.51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海大创意园东座南门303-308 室
注册资本:11042.2922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瑞基
经营范围:建筑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绿色节能幕墙、建筑绿色节能门窗、装配式幕墙及门窗、栏杆护栏、隔栅遮阳、金属屋面、吊顶、钢结构、建筑光伏构件、特种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系统的施工、更新改造;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售后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绿色节能幕墙、建筑绿色节能门窗、装配式幕墙及门窗、栏杆护栏、隔栅遮阳、金属屋面、吊顶、钢结构、建筑光伏构件、特种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系统及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构配件、轨道交通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晟幕墙总
资产为 30,069.66 万元,净资产为 8,922.41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 57,141.3 万元,净利润为 1,483.73 万元。
3.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042.2922 54.7195%
2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45.2805%
合计 11042.2922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源市建设大道东 3 号华达凯旋广场 21 楼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叶少硕
经营范围:稀土矿筛选、稀土金属、材料及相关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不得经营,需审批的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河源高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经审计) 2021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1.59 2118.68
负债总额 126.62 244.38
净资产 1894.97 1874.30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014.11 182.30
利润总额 -44.69 -20.67
净利润 -44.69 -20.67
3.河源高新公司股权结构见下表: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80.00
河源市广晟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4.河源高新公司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其中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天粤审字[2021]3057 号)以及广东天粤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粤评报字[2021]1033 号)。
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河源高新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
1,871.48 万元,评估值 3,070.64 万元,评估增值 1,199.16 万元,增
值率 64.08%;负债账面值 7.50 万元,评估值 7.50 万元,评估无增减
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863.98 万元,评估值 3,063.14 万元,评估增值1,199.16 万元,增值率 64.33%。
河源高新公司从成立以来,一直未建设、投产,未变更经营范围,不能预测未来生产、经营的收入、成本、费用,不适用收益法。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综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河源高新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063.14万元,对应80%股权价值为2450.51万元。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
(三)转让价格:3570.512 万元
(四)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员工安置: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但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 1 名员工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五)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六)价款支付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735.1536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因乙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扣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补足。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2835.3584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伍万叁仟伍佰捌拾肆元整)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七)损益处理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股东按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转让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
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八)交易凭证出具、工商变更及产权交割
1.交易凭证出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2.权证变更及产权交割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甲方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交易合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交易合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出具交易凭证。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4)违约方因违反本合同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5)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 3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优
先抵扣乙方应支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各项服务费用后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甲方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及甲方的损失。
3.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交割转让标的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 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 100%;3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经公司审慎判断,仍履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符合条件的潜在受让方均可报名受让。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六、对公司的影响
河源高新公司自
[2021-09-2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299,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49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鉴于公司董事长空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子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刘聪先生、TIAN LIANG 先生、杨文浩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926,52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张喜刚 137,240,150 99.957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变更《广东省 7,926,52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广晟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的
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 - - - - - -
议案
2.01 张喜刚 7,867,633 99.2570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律师:南默涵律师、李朝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2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下午 15:30,在广
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子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
举董事长的议案》
因吴泽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张喜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吴泽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张喜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喜刚
委 员: 独立董事郭勇、杨文浩,董事刘聪、巫建平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gsys@gsysgf.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张喜刚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柯昌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gsys@gsysgf.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赟
电话:020-87073456
邮箱:gsys@gsys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2021-09-1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9 日、10 日、1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股票再度
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与风险说明如下: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1年9月14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止2021年9月14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99.47倍,稀土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125.84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稀土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受国家政策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稀土行业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
化,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稀土产品价格的波动加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风险。
(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风险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9,608.12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2021-09-1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目前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9,608.12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核实,暂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
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1/9/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
有 42.87%股份的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稀土集团”),
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于 2016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晟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或“广晟公司”)就解决公司与广晟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事项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2021 年 4 月 29 日,为
进一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广晟集团拟对原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新承诺”)。
一、原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广晟有色的合法利益,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作为广晟有色控股股东期间,广晟公司特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广晟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矿投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冶金间接控制的冶金进出口公司之外,广晟公司及广晟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广晟有色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目前,广晟公司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广晟公司下属广晟矿投、广晟冶金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珠江矿业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股权、冶金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权委托广晟有色管理。广晟公司承诺如下:
1、目前,珠江矿业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障碍。广晟公司将促使广晟矿投加快解决珠江矿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并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其所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如有关股权
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广晟公司亦将促使广晟矿投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
2、冶金进出口公司将自 2017 年起停止与广晟有色在稀土产品购销方面的一切业务往来。广晟公司承诺,广晟公司将通过广晟冶金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以2016 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3、上述事项未完成前,广晟公司下属子公司需依照其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的上述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广晟有色管理。
三、广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系作为配合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政策而成立的平台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稀土集团持有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健发’)35%的股权,广晟健发主营业务为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广晟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启动提议广晟有色收购稀土集团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的程序,但因广晟有色未取得广晟健发部分股东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同时,广晟健发的部分固定资产相关证照正在补充完善中,部分生产项目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短期内取得上述证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广晟有色不再将收购广晟健发股权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广晟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广晟健发加快解决将广晟健发注入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稀土集团所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或广晟健发其他股东仍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广晟公司将促使稀土集团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的程序。”
二、新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加快将其所持广晟健发35%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下属企业加快解决将珠江矿业注入广晟有色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珠江矿业的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完成将其所持珠江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将存量稀土存货转让给广晟有色或对外销售,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逐步停止所有涉嫌同业竞争业务,确保在 2021 年 5 月底前不再从事该类业务;同时,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销售: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完成将其所持瑶岭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广晟冶金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晟远稀土的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保留‘稀土、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内容,即删除经营范围中‘稀土、稀有金属冶炼分离;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贸易(含进出口贸易、不含开采);稀土、稀有金属商业储备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强调其平台作用的目的,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钨高新材料的经营范
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钨’的内容,即经营范围改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经销;进出口业务’;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东源矿产的经营范围,删除经营范围中‘轻稀土矿、重稀土矿开采(由分支机构开釆)、筛选、销售’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8、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广晟有色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 √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张喜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张喜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
[2021-09-1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
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广晟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或“广晟公司”)就解决公司与广晟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以下简称“原承诺”)。2021 年 4 月 29 日,为进一步推进解决同业竞
争有关事项,广晟集团拟对原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新承诺”),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
于提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特此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广晟有色的合法利益,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作为广晟有色控股股东期间,广晟公司特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广晟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矿投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冶金间接控制的冶金进出口公司之外,
广晟公司及广晟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广晟有色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目前,广晟公司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广晟公司下属广晟矿投、广晟冶金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珠江矿业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股权、冶金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权委托广晟有色管理。广晟公司承诺如下:
1、目前,珠江矿业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障碍。广晟公司将促使广晟矿投加快解决珠江矿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并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其所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广晟公司亦将促使广晟矿投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珠江矿 业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
2、冶金进出口公司将自 2017 年起停止与广晟有色在稀土产品购销方面的一切业务往来。广晟公司承诺,广晟公司将通过广晟冶金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以 2016 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3、上述事项未完成前,广晟公司下属子公司需依照其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的上述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广晟有色管理。
三、广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系作为配合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政策而成立的平台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稀土集团持有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健发’)35%的股权,广晟健发主营业务为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广晟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启动提议广晟有色收购稀土集团持有的广晟健
发 35%股权的程序,但因广晟有色未取得广晟健发部分股东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同时,广晟健发的部分固定资产相关证照正在补充完善中,部分生产项目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短期内取得上述证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广晟有色不再将收购广晟健发股权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广晟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广晟健发加快解决将广晟健发注入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稀土集团所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或广晟健发其他股东仍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广晟公司将促使稀土集团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的程序。”
二、新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加快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下属企业加快解决将珠江矿业注入广晟有色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珠江矿业的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完成将其所持珠江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将存量稀土存货转让给广晟有色或对外销售,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逐步停止所有涉嫌同业竞争业务,确保在 2021 年 5 月底前不再从事该类业务;同时,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销售: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完成将其所持瑶岭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广晟冶金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晟远稀土的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保留‘稀土、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内容,即删除经营范围中‘稀土、稀有金属冶炼分离;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贸易(含进出口贸易、不含开采);稀土、稀有金属商业储备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强调其平台作用的目的,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钨高新材料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钨’的内容,即经营范围改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经销;进出口业务’;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东源矿产的经营范围,删除经营范围中‘轻稀土矿、重稀土矿开采(由分支机构开釆)、筛选、销售’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8、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广晟有色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本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变更的原因
广晟集团拟变更于 2016 年出具的与珠江矿业、广晟健发、瑶岭矿业和冶金进出口相关的承诺,系存在履行原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或确已无法履行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一)珠江矿业
珠江矿业近年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公司停产、采矿权证丧失、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形,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所需条件。如强行注入上市公司,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
(二)广晟健发
广晟健发因近年产生亏损、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等情形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如强行注入上市公司,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
(三)瑶岭矿业
瑶岭矿业原为广晟有色全资子公司。2016 年,钨矿产品价格多年持续低迷,且广晟有色部分钨矿企业历经多年开采,开采成本逐步上升且品位低下,导致企业连年亏损。因此,公司逐步退出对低效劣质的钨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转让瑶岭钨矿控股权。
2020 年,由于市场上砂石骨料价格飞涨,且瑶岭矿业经过勘探发现了丰富的花岗岩等非金属矿,能够为稀土集团带来较好的经济收益,因此,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受让了瑶岭矿业 81%股权。
(四)冶金进出口
冶金进出口公司在完成企业改制前,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结构
单一、人员负担重、清理难度大。2021 年 5 月 6 日,冶金进出口公司
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变更其经营范围,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与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
鉴于上述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和确已无法履行的情形,广
晟集团向公司提出了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的方案。该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之 “第三条第二款: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的规定,此次承诺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认为广晟集团提出的上述承诺条款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提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关于变更广晟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变更广晟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0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张喜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1/9/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
券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5-17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张喜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09-0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刘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喜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附件
张喜刚先生简历
张喜刚,男,1971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陕西省第一纺织机械厂财务科科长;海南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1-09-0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吴泽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吴泽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泽林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泽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对吴泽林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129,372,517 股,占总股本的 42.87%。本次质押后,稀土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为33,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5.97%,
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 11.1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的通知,稀土
集团将其持有的 33,6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押起始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数(股) 日 比例 比例
售股 质押 用途
东 (%) (%)
质权人办理解 中国建设银行 自身生
稀土
是 33,600,000 否 否 2021.8.30 除质押登记手 股份有限公司 25.97 11.13 产经营
集团
续之日止 广州荔湾支行 需要
2、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完毕。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数量 量(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股)
稀土 129,372,517 42.87 0 33,600,000 25.97 11.13 0 0 0 0
集团
合计 129,372,517 42.87 0 33,600,000 25.97 11.13 0 0 0 0
二、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稀土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下午 15:00,在广州
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挂
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泽林、洪叶荣、巫建平回避表决。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8 月30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5.86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5%
营业总收入: 67.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91.30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540,687 股新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38610188001285460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广州体育西支行 82230078801700001854
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735475446190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08”)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2-00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833,9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019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3 人,董事 TIAN LIANG 先生、巫建平先生、郭勇
先生、杨文浩先生、曾亚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何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810,737 99.9821 23,200 0.0179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喻鸿 129,815,939 99.986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续聘中喜 438,220 94.9720 23,200 5.0280 0 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 - - - - - -
的议案
2.01 喻鸿 443,422 96.0994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晨辉律师、周湘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
同期相比,将增加 7,920.95 万元到 10,920.95 万元,同比增加 155.95%
到 21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相比,将增加 10,257.18 万元到 13,257.18 万元,同比增加 457.33%到
591.0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00 万元到 1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7,920.95 万元到 10,920.95 万元,同比增加 155.95%到 215.0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2,500 万元到 15,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0,257.18 万元到
13,257.18 万元,同比增加 457.33%到 591.09%。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79.0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2.82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7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2021 年,随着国内疫情逐渐缓和、经济形势稳中向好,稀土市场供需环境得到改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上涨。公司在市场行情整体向好的情况下,抓住主营产品价格上涨机会,实施扩大稀土自产矿产销量等正确策略,营业收入及毛利增加。
(二)公司抓住稀土、稀散金属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机会扩大贸易业务,增加业务毛利。
(三)公司参股企业大宝山公司,受益于铜价上涨,盈利增加,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金额增加。
(四)完成河源高新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增加了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2-00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
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喻鸿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券法
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7-9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喻鸿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2-01-2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喜刚、刘子龙回避表决。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喜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喻鸿先生为公司总裁。经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喻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喻鸿先生简历
喻鸿,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
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生技处副处长兼总调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生产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铜业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凡洞铜矿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2022-01-2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中南建设”)与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长沙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中标合计金额为 4,773.46 万元。
因公司与中南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南建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公司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南建设之间未发生
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9,608.12 万元(含 139,608.12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及工程招标阶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并确定了中南建设与长沙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4,773.46 万元。
鉴于公司与中南建设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南建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已向上海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岗园街 81、83 号首层
注册资本:85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志民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基坑支护服务;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中南建设公司连续多年被省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生产经营先进单位”、“优秀五好班子”,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拥有 40 余项专利及著作权,是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理事单位、广东省工程勘探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广州市海珠区重点企业以及百强企业之一。
3、关联方与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的构成外,目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资产总额20.66亿元,
负债总额 18.13 亿元,所有者权益 2.53 亿元。累计营业收入 3.23 亿
元,利润总额 517.83 万元,归母净利润 516.2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期公示且无异议,确定中南建设及长沙设计院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4,773.46万元。
该项目的工程及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44763.16 ㎡,其中原有建筑面积 34027.79 ㎡,新建建筑面积 10735.37 ㎡。本次建设内容为萃取二车间、氨水储罐区、消防水站、10kV 变电所(扩建)、柴油发电机房、天然气调压站、高压细水雾泵房、渣库、厂区卫生间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 3 家联合体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4,821.00 万元,中南建设与长沙设计院的联合体中标价为 4,773.46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形成,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富远公司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公司稀土分离产能,使公司离子型稀土分离工艺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大幅增长。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中南建设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07]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晟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 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的 EPC 工程总承包商。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中国恩菲”)与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冶金建筑”)组成的联合体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中标合计金额为36,532.22 万元。
因公司与冶金建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冶金建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公司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冶金建筑之间未发生
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9,608.12 万元(含 139,608.12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年处理 5,000 吨中钇富铕混合稀土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及工程招标阶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一期)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并确定了中国恩菲与冶金建筑作为联合体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 36,532.22 万元。
鉴于公司与冶金建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冶金建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已向上海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获得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慧街 82 号
注册资本:328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惠丹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销售:五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黄金)。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冶金建筑是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国有控股企业,具备承建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综合承包的能力和地基基础、装修装饰、钢结构和建筑机电安装等工程专业承包的施工综合能力。近年来,冶金建筑承建了近百项 18-33 层的高层建筑,十多项 24-36 米跨度的工业厂房。所承建的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 85%以上。
3、关联方与公司除前述关联关系的构成外,目前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资产总额 28,487 万
元,负债总额 22,8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5,641 万元。累计营业收入
23,216 万元,利润总额 70.56 万元,归母净利润 34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晟源公司 8000t/a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后期公示且无异议,确定中国恩菲及冶金建筑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6,532.22 万元。
该项目的工程及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 825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026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个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生活设施。其中四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36366 平方米,辅助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5402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8500 平方米。生产车间一、三含熔炼、烧结、热处理、机加工;生产车间二、四含氢碎、制粉、压型、深冷制氮;辅助生产车间包括:产品库、综合仓库、氢气瓶间、综合给水站、事故池、围墙大门及门卫、停车场。配套设施包括办公楼(含食堂)、倒班宿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 3 家联合体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36,713.96 万元,中国恩菲与冶金建筑的联合体中标价为 36,532.22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开招标形成,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项目的快速实施有利于公司快速优化和延伸稀土产业链,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在稀土领域延伸下游产业链,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大做强广东稀土产业。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冶金建筑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17]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0,540,687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1-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于 2 021 年 1 1 月 2 9 日对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
十一 月 三十 日
[2021-11-2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和说明,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se.com.cn)披露了《<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
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06]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刘聪先生的辞职报告。刘聪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聪先生关于辞职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总裁空缺期间,公司暂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刘聪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的选聘工作。
刘聪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聪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
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70”)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 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30] (600259)广晟有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6.01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06%
营业总收入: 111.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6亿元
[2021-10-2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河源高新公司80%股权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高新公司”)80%股权,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幕墙”)最终摘牌,成交价 3570.51万元。
●鉴于广晟幕墙与广晟有色同为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 80%股权,挂牌
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 2450.51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2021 年 8 月 31 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就本次交易公开挂牌,
挂牌截止时收到三家意向方提交的摘牌文件。最终广晟幕墙竞拍成功完成摘牌,成交金额为 3570.51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海大创意园东座南门303-308 室
注册资本:11042.2922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瑞基
经营范围:建筑外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绿色节能幕墙、建筑绿色节能门窗、装配式幕墙及门窗、栏杆护栏、隔栅遮阳、金属屋面、吊顶、钢结构、建筑光伏构件、特种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系统的施工、更新改造;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售后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绿色节能幕墙、建筑绿色节能门窗、装配式幕墙及门窗、栏杆护栏、隔栅遮阳、金属屋面、吊顶、钢结构、建筑光伏构件、特种门窗等建筑外围护系统及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设备、建筑构配件、轨道交通设备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晟幕墙总
资产为 30,069.66 万元,净资产为 8,922.41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 57,141.3 万元,净利润为 1,483.73 万元。
3.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042.2922 54.7195%
2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45.2805%
合计 11042.2922 1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源市建设大道东 3 号华达凯旋广场 21 楼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叶少硕
经营范围:稀土矿筛选、稀土金属、材料及相关产品销售(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不得经营,需审批的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河源高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经审计) 2021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1.59 2118.68
负债总额 126.62 244.38
净资产 1894.97 1874.30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014.11 182.30
利润总额 -44.69 -20.67
净利润 -44.69 -20.67
3.河源高新公司股权结构见下表: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80.00
河源市广晟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4.河源高新公司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其中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天粤审字[2021]3057 号)以及广东天粤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粤评报字[2021]1033 号)。
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河源高新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的总资产账面值为
1,871.48 万元,评估值 3,070.64 万元,评估增值 1,199.16 万元,增
值率 64.08%;负债账面值 7.50 万元,评估值 7.50 万元,评估无增减
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863.98 万元,评估值 3,063.14 万元,评估增值1,199.16 万元,增值率 64.33%。
河源高新公司从成立以来,一直未建设、投产,未变更经营范围,不能预测未来生产、经营的收入、成本、费用,不适用收益法。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综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河源高新公司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063.14万元,对应80%股权价值为2450.51万元。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80%股权
(三)转让价格:3570.512 万元
(四)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员工安置: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但河源市广晟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的 1 名员工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五)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六)价款支付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735.1536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因乙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乙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扣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补足。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2835.3584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伍万叁仟伍佰捌拾肆元整)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价款应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支付。
(七)损益处理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企业自交易基准日(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股东按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转让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
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八)交易凭证出具、工商变更及产权交割
1.交易凭证出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无需交易双方另行通知。
2.权证变更及产权交割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甲方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 30个自然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3.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交易合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交易合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出具交易凭证。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4)违约方因违反本合同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5)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 3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优
先抵扣乙方应支付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各项服务费用后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甲方用于偿付前述违约金及甲方的损失。
3.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交割转让标的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 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 100%;3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5 条,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但经公司审慎判断,仍履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符合条件的潜在受让方均可报名受让。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六、对公司的影响
河源高新公司自
[2021-09-2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7,299,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49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鉴于公司董事长空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刘子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5 人,董事刘聪先生、TIAN LIANG 先生、杨文浩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926,52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张喜刚 137,240,150 99.9571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变更《广东省 7,926,52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广晟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的
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 - - - - - -
议案
2.01 张喜刚 7,867,633 99.2570 - -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律师:南默涵律师、李朝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2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下午 15:30,在广
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子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
举董事长的议案》
因吴泽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张喜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吴泽林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张喜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喜刚
委 员: 独立董事郭勇、杨文浩,董事刘聪、巫建平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18]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gsys@gsysgf.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 举行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张喜刚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学超先生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柯昌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30-11:00,通过互
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周二)17:00 前将有关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发 送 至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gsys@gsysgf.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赟
电话:020-87073456
邮箱:gsys@gsys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2021-09-15]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9 日、10 日、1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股票再度
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与风险说明如下: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1年9月14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止2021年9月14日收盘,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99.47倍,稀土行业平均动态市盈率为125.84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稀土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受国家政策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稀土行业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
化,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稀土产品价格的波动加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风险。
(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风险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9,608.12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2021-09-1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实,目前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540,687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9,608.12万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经核实,暂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未完成,
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1/9/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
有 42.87%股份的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稀土集团”),
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
事会将《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于 2016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广晟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或“广晟公司”)就解决公司与广晟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事项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2021 年 4 月 29 日,为
进一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广晟集团拟对原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新承诺”)。
一、原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广晟有色的合法利益,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作为广晟有色控股股东期间,广晟公司特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广晟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矿投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冶金间接控制的冶金进出口公司之外,广晟公司及广晟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广晟有色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目前,广晟公司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广晟公司下属广晟矿投、广晟冶金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珠江矿业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股权、冶金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权委托广晟有色管理。广晟公司承诺如下:
1、目前,珠江矿业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障碍。广晟公司将促使广晟矿投加快解决珠江矿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并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其所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如有关股权
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广晟公司亦将促使广晟矿投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
2、冶金进出口公司将自 2017 年起停止与广晟有色在稀土产品购销方面的一切业务往来。广晟公司承诺,广晟公司将通过广晟冶金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以2016 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3、上述事项未完成前,广晟公司下属子公司需依照其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的上述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广晟有色管理。
三、广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系作为配合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政策而成立的平台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稀土集团持有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健发’)35%的股权,广晟健发主营业务为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广晟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启动提议广晟有色收购稀土集团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的程序,但因广晟有色未取得广晟健发部分股东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同时,广晟健发的部分固定资产相关证照正在补充完善中,部分生产项目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短期内取得上述证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广晟有色不再将收购广晟健发股权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广晟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广晟健发加快解决将广晟健发注入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稀土集团所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或广晟健发其他股东仍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广晟公司将促使稀土集团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的程序。”
二、新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加快将其所持广晟健发35%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下属企业加快解决将珠江矿业注入广晟有色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珠江矿业的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完成将其所持珠江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将存量稀土存货转让给广晟有色或对外销售,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逐步停止所有涉嫌同业竞争业务,确保在 2021 年 5 月底前不再从事该类业务;同时,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销售: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完成将其所持瑶岭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广晟冶金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晟远稀土的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保留‘稀土、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内容,即删除经营范围中‘稀土、稀有金属冶炼分离;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贸易(含进出口贸易、不含开采);稀土、稀有金属商业储备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强调其平台作用的目的,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钨高新材料的经营范
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钨’的内容,即经营范围改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经销;进出口业务’;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东源矿产的经营范围,删除经营范围中‘轻稀土矿、重稀土矿开采(由分支机构开釆)、筛选、销售’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8、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广晟有色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避免 √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2.01 张喜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广东省广晟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 张喜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
[2021-09-1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
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
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广晟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或“广晟公司”)就解决公司与广晟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事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以下简称“原承诺”)。2021 年 4 月 29 日,为进一步推进解决同业竞
争有关事项,广晟集团拟对原承诺的有关事项进行变更,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新承诺”),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
于提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特此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广晟有色的合法利益,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作为广晟有色控股股东期间,广晟公司特就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广晟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矿投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通过广晟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冶金间接控制的冶金进出口公司之外,
广晟公司及广晟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广晟有色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目前,广晟公司间接控股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广晟公司下属广晟矿投、广晟冶金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珠江矿业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股权、冶金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权委托广晟有色管理。广晟公司承诺如下:
1、目前,珠江矿业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仍存在一定障碍。广晟公司将促使广晟矿投加快解决珠江矿业公司的相关问题,并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且条件成熟时,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其所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 60%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广晟公司亦将促使广晟矿投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珠江矿 业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程序。
2、冶金进出口公司将自 2017 年起停止与广晟有色在稀土产品购销方面的一切业务往来。广晟公司承诺,广晟公司将通过广晟冶金敦促冶金进出口公司以 2016 年为过渡期清理相关稀土贸易业务,清理完成后冶金进出口公司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
3、上述事项未完成前,广晟公司下属子公司需依照其已分别与广晟有色签署的上述协议,将其持有的珠江矿业公司、冶金进出口公司的控制权委托给广晟有色管理。
三、广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稀土集团系作为配合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政策而成立的平台公司。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稀土集团持有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健发’)35%的股权,广晟健发主营业务为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广晟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启动提议广晟有色收购稀土集团持有的广晟健
发 35%股权的程序,但因广晟有色未取得广晟健发部分股东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同时,广晟健发的部分固定资产相关证照正在补充完善中,部分生产项目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短期内取得上述证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广晟有色不再将收购广晟健发股权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广晟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广晟健发加快解决将广晟健发注入上市公司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稀土集团所持有的广晟健发 35%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或广晟健发其他股东仍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广晟公司将促使稀土集团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启动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的程序。”
二、新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稀土集团加快将其所持广晟健发 35%股份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含广晟健发其他股东);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督促下属企业加快解决将珠江矿业注入广晟有色所面临的相关实质性障碍,再向广晟有色提议收购珠江矿业的股权。如有关股权转让的提议未能获得广晟有色及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相关障碍在三年内仍无法消除,则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至迟于其后一年内完成将其所持珠江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将存量稀土存货转让给广晟有色或对外销售,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逐步停止所有涉嫌同业竞争业务,确保在 2021 年 5 月底前不再从事该类业务;同时,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冶金进出口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销售: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将促使下属企业完成将其所持瑶岭矿业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彻底停止同业竞争业务经营的程序;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广晟冶金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稀土化合物及其金属产品’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5、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晟远稀土的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保留‘稀土、稀有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内容,即删除经营范围中‘稀土、稀有金属冶炼分离;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贸易(含进出口贸易、不含开采);稀土、稀有金属商业储备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强调其平台作用的目的,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钨高新材料的经营范围,删除其经营范围中‘钨’的内容,即经营范围改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经销;进出口业务’;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7、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督促下属公司修改东源矿产的经营范围,删除经营范围中‘轻稀土矿、重稀土矿开采(由分支机构开釆)、筛选、销售’的内容;同时,本公司承诺将督促该公司不再从事与广晟有色相同或相似业务;
8、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将不会并且将要求、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广晟有色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本次《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变更的原因
广晟集团拟变更于 2016 年出具的与珠江矿业、广晟健发、瑶岭矿业和冶金进出口相关的承诺,系存在履行原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或确已无法履行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一)珠江矿业
珠江矿业近年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公司停产、采矿权证丧失、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形,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所需条件。如强行注入上市公司,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
(二)广晟健发
广晟健发因近年产生亏损、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等情形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如强行注入上市公司,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
(三)瑶岭矿业
瑶岭矿业原为广晟有色全资子公司。2016 年,钨矿产品价格多年持续低迷,且广晟有色部分钨矿企业历经多年开采,开采成本逐步上升且品位低下,导致企业连年亏损。因此,公司逐步退出对低效劣质的钨矿企业的生产经营,转让瑶岭钨矿控股权。
2020 年,由于市场上砂石骨料价格飞涨,且瑶岭矿业经过勘探发现了丰富的花岗岩等非金属矿,能够为稀土集团带来较好的经济收益,因此,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受让了瑶岭矿业 81%股权。
(四)冶金进出口
冶金进出口公司在完成企业改制前,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业务结构
单一、人员负担重、清理难度大。2021 年 5 月 6 日,冶金进出口公司
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变更其经营范围,不再从事稀土产品贸易业务,与公司不再构成同业竞争。
鉴于上述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和确已无法履行的情形,广
晟集团向公司提出了新的承诺替代原有承诺的方案。该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之 “第三条第二款: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的规定,此次承诺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认为广晟集团提出的上述承诺条款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提请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关于变更广晟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变更广晟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0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1-06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张喜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1/9/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
券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5-17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 张喜刚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1-09-04]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6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刘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喜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附件
张喜刚先生简历
张喜刚,男,1971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陕西省第一纺织机械厂财务科科长;海南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1-09-03]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吴泽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吴泽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泽林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泽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选举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对吴泽林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2]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129,372,517 股,占总股本的 42.87%。本次质押后,稀土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为33,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5.97%,
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 11.1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集团的通知,稀土
集团将其持有的 33,6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押起始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数(股) 日 比例 比例
售股 质押 用途
东 (%) (%)
质权人办理解 中国建设银行 自身生
稀土
是 33,600,000 否 否 2021.8.30 除质押登记手 股份有限公司 25.97 11.13 产经营
集团
续之日止 广州荔湾支行 需要
2、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完毕。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 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比例 计质押 累计质押数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数量 量(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股)
稀土 129,372,517 42.87 0 33,600,000 25.97 11.13 0 0 0 0
集团
合计 129,372,517 42.87 0 33,600,000 25.97 11.13 0 0 0 0
二、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稀土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下午 15:00,在广州
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泽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挂
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泽林、洪叶荣、巫建平回避表决。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8 月30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源高新公司 80%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21-08-31] (600259)广晟有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7元
每股净资产: 5.866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5%
营业总收入: 67.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19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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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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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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