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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247什么时候复牌?-*ST成城停牌最新消息
 ≈≈*ST成城600247≈≈(更新:21.03.16)
[2021-03-16]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1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证券简称:*ST成城
    3.证券代码:600247
    4.摘牌日期:2021年3月22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1】113号)。决定内容如下:
    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24日,你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2.1条第
    (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5条、第13.2.1条和第13.2.7条的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7条、第13.2.11条和第13.6.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1.8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正在推进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机构的聘请工作,待代办机构选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83558842
    3.联系传真:0755-83556248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0B
    五、摘牌日期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3月22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于3月22日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2021-03-04]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轮候冻结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编号: 20 2 1 0 2 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轮候 冻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绿科 伯创 持有吉林成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5 800 000 股股份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5 800 000
    股,限售流通股 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 。 202 1 年 3 月 2 日,绿科伯创所持
    公司 25 800 000 股股份 及孳息被申请司法轮候冻结, 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 。
    公司
    于 2 020 年 3 月 3 日 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 通知 》 202 1 司冻 0 30 2 1 号)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
    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 21 沪 0115 民初 13016 号 获悉 2 02 1 年 3 月 2 日 公
    司第一大股东 绿科 伯创 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
    控股股
    东
    轮候
    冻
    结 股份
    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轮候
    冻
    结股份
    是否为
    限售股
    轮候
    冻结
    起始
    日
    轮候
    冻
    结 到期
    日
    轮候
    冻
    结申请
    人
    冻结
    原因
    绿科
    绿科伯创伯创
    第一大
    第一大股东股东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67%
    7.67%
    否
    否
    2
    2020211年年33月月22日日
    冻结期
    冻结期为三年,为三年,自自转为转为正式冻正式冻结之日结之日起计算起计算
    南京赛
    南京赛汇科技汇科技投资合投资合伙企业伙企业((有限有限合伙)合伙)
    退伙
    退伙纠纷纠纷
    合计
    合计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67%
    7.67%
    说明:上述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公司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产生的孳息。
    说明:上述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公司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产生的孳息。
    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冻结数量数量
    占其
    占其所持所持股份股份比例比例
    占公
    占公司总司总股本股本比例比例
    冻结
    冻结起始起始日日
    冻结
    冻结情况情况
    绿科
    绿科伯创伯创
    25
    25,,800800,,000000
    7
    7.67%.67%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
    7.67%.67%
    2020
    2020年年33月月2323日日
    司法
    司法冻结冻结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
    7.67%.67%
    2
    2020020年年66月月1212日日
    司法
    司法轮候轮候冻结冻结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
    7.67%.67%
    2
    2021021年年33月月22日日
    司法
    司法轮候轮候冻结冻结
    合计
    合计
    25
    25,,800800,,000000
    7
    7.67%.67%
    25
    25,,800800,,000000
    100
    100%%
    7
    7.67%.67%
    相关股份司法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相关股份司法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2020年年33月月2424日、日、20202020年年33月月2525日日、、22020020年年66月月1717日、日、22020020年年66月月1188日日披露的《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股份冻结公告》》(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02020--00400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02020--005005))、《、《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轮候冻结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轮候冻结公告公告》(》(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02020--02302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展暨股份轮候冻结补充公告的进展暨股份轮候冻结补充公告》(》(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02020--025025))。。
    三、
    三、其他其他说明说明
    1
    1、、关于关于南京赛汇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南京赛汇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申请诉申请诉绿科伯创等退伙纠绿科伯创等退伙纠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纷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2021)沪)沪01150115民初民初1301613016号民事裁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保全需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保全需要,绿科伯创所持公司绿科伯创所持公司25,800,00025,800,000股股份及孳股股份及孳息被申请司法轮候冻结息被申请司法轮候冻结。。
    2
    2、、绿科伯创绿科伯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形。
    3
    3、、公司公司因因股票已连续股票已连续2020个交易日(个交易日(20212021年年11月月2121日日--20212021年年22月月2424日)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1元元,,触及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公司股票已已自自20212021年年22月月2525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本本次股份被次股份被轮候轮候冻结事项冻结事项尚未尚未对公司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四、风险提示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33月月33日日

[2021-02-24]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
    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提示 截至2021年2月23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连续19个交易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3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1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25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23 日 )收盘
    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
    第 13. 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
    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
    票预计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6 条 、 13. 2.7 条 规定,出现
    上述情形 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
    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第13.13.2.32.3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的,应当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将按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2323日日

[2021-02-23]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提示 截至2021年2月22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2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2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25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22 日 )收盘
    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
    第 13. 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
    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
    票预计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6 条 、 13. 2.7 条 规定,出现
    上述情形 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
    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第13.13.2.32.3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的,应当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将按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2222日日

[2021-02-20]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提示 截至2021年2月19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连续17个交易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9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3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25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19 日 )收盘
    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
    第 13. 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
    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
    票预计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6 条 、 13. 2.7 条 规定,出现
    上述情形 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
    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第13.13.2.32.3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的,应当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将按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1919日日

[2021-02-19]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提示 截至2021年2月18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8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元,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4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2月25日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
    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6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18 日 )收盘
    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
    第 13. 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
    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则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
    票预计自 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起停牌,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6 条 、 13. 2.7 条 规定,出现
    上述情形 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触及第13.2.1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 6.1 条
    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第13.13.2.32.3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条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的,应当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将按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1818日日

[2021-02-18]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编号: 20 2 1 0 1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 2 1 年 2 月 8 、 9 、 10 日,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
    股份”、“公司”、“本公司”)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跌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
    ●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 绿科伯创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绿科伯创 以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重要 信息。
    ●
    公司 目前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
    公司于 202 1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 七 次风险提示公告 》, 股票已连续 1 5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
    制退市 。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
    202121年年22月月88、、99、、1010日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收盘价格跌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交易规则》规定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二、 公司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
    (二)经公司自查并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除已披露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四四))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一)22020020年年报业绩预亏年年报业绩预亏。。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09300万元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6008600万元。万元。
    (二)
    (二)终止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公司于20212021年年22月月1010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已连续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已连续1515个交易日(个交易日(20212021年年11月月2121日日--20212021年年22月月1010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日)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上市规则》第13.2.1 13.2.1 条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20个交易日的每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四
    四、、 董事会董事会声明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22月月1010日日

[2021-02-18]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 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按照相关规则,交易
    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 )收盘
    价格均 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1010日日

[2021-02-10]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已连续 14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9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 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按照相关规则,交易
    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4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9 日 )收盘价
    格均 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11年年22月月99日日

[2021-02-10]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编号: 2021-01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长方项先生计划自2021年2月10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50万股。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 年 2月 9日接到
    公司董事长方项先生的通知,其计划自 2021 年 2月 10日起的 3个月内 (至
    2021年 5月 9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
    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本公司董事长
    方项 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相关董事持
    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情况:截至本
    公告日, 方项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
    方
    项 先生计划自 2021年 2月 10日起 3个月内 (至 2021年 5月 9日)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股股
    票,增持股份总数
    票,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50万股。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基于对。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其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的风险;
    (
    (二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地位为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地位为条件。
    四、相关情况说明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述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年2月月9日日

[2021-02-09]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10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8 日 )收盘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2 月 8 日

[2021-02-06]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0 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2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5 日 )收盘价格均 低
    于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2 月 5 日

[2021-02-05]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编号: 20 2 1 0 0 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 2 1 年 2 月 2 、 3 、 4 日,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
    份”、“公司”、“本公司”)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 。
    ●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 绿科伯创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绿 科伯创 以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重要 信息。
    ●
    公司 目前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
    公司于 202 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股票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4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
    制退市 。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
    202121年年22月月22、、33、、44日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盘价格涨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交易规则》规定的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二、 公司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
    (二)经公司自查并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四四))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一)22020020年年报业绩预亏年年报业绩预亏。。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09300万元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6008600万元。万元。
    (二)
    (二)终止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公司于20212021年年22月月44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已连续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已连续1111个交易日(个交易日(20212021年年11月月2121日日--20212021年年22月月44日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收盘价格均低于人民币1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上市规则》第13.2.1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果公司股票连续2020个交易日的每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四
    四、、 董事会董事会声明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及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
    202211年年22月月44日日

[2021-02-05]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0 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1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4 日 )收盘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2 月 4 日

[2021-02-04]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公告编号: 202 1 0 0 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城股份 、 公司 ”或“本公司
    股票 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收盘价格均 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
    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
    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
    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
    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
    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 1 年 2 月 3 日

[2021-01-30]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编号: 20 2 1 0 0 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预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详见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1-004号)。
    二、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或公司 2020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将触及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3.3.2 条规定的
    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报为准。《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0 年 1 月 29 日

[2021-01-30]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7 证券简称: ST 成城 编号: 20 2 1 0 0 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00万元。
    2
    、 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6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 20 20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 20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 3 00 万元。
    2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6 00 万元。
    (三)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 685 729.8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9,907,177.96 元。
    (二)每股收益:
    0 2 51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亏损主要原因是
    公司 应计付息债务较高, 相应计提对银行等多家债 权 人 的
    借款利息约 8 5 00 万元, 以 致 财务费用较高。
    四、风险提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2020年年报为准。年年报为准。
    (
    (二二))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预计20202020年度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均为负值且营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1亿元亿元,,同时同时预计公司预计公司2020 2020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如资产为负值。如公司公司20202020年度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1亿元亿元、或、或公司公司20202020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2020年年12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将在2020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12021--005 005 号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事会
    20
    202211年年11月月2929日日

[2021-01-22]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公告编号:2021-003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2021年1月21日收盘价为0.97元,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2021-01-14]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编号:2021-00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1年1月11、12、13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持续经营能力弱,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1月12日收盘价为0.97元,低于人民币1元。2021年1月13日收盘价为0.92元,已连续2天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11、12、13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股票价格连续2天低于1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持续经营能力弱。
    根据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924,604.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5.98%,全部为商业地产租赁业务收入。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516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1210.73%。公司的经营状况显示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而资产负债率达到107.85%,公司净资产为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公司的经营异常困难
    (二)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1月12日收盘价为0.97元,低于人民币1元。2021年1月13日收盘价
    为0.92元,已连续2天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四、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2021-01-13]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公告编号:2021-00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2021年1月12日收盘价为0.97元,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 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2020-12-25]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有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 成城 公告编号:2020-05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有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城股份”)于2020年10月21日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公司管理层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公司存量违规担保问题,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力争于2020年年报披露前予以化解,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将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如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在化解违规担保风险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同时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公司利益,保证不再发生违规担保和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
    四、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判例,违规担保的合同无效,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后续公司将启动司法程序,针对存量违规担保向相关法院提出复审申请,主张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利益,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将继续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
    五、 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报的同时,专项披露处理违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处置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经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全面自查,公司现有违规担保情况如下:
    一、为公司孙公司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富源”)向万某某借款6750万元提供担保【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1、基本情况
    2011年8月13日,江西省家电市场海兴家电行(业主万某某)与江西富源(系成城股份孙公司)、成城股份签订《协议书》,约定江西省家电市场海兴家电行借给江西富源8000万元,实际借款6750万元,成城股份对江西富源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2012年至2013年,因江西富源未偿还借款、成城股份未履行保证责任而引发诉讼。
    2、目前进展
    (1)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时任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某某、徐某某等16名责任人员)〔2017〕23号》
    (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判决:被告江西富源偿还万某某借款6750万元及相关利息。成城股份、成某某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江西高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015年3月9日,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2196万竞得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江西高院裁定,本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归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成某某为公司孙公司江西富源清偿到期银行债务向胡某某借款6710万元【详
    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1、基本情况
    2012年7月7日,胡某某与成某某、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成城股份就2012年6月27日成某某向胡某某借款事宜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如下:成某某向胡某某借款6710万元用于偿还江西富源到期银行债务,月息6%,深圳中技和成城股份对合同项下债务向胡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2012年至2013年,因成城股份未实际履行保证责任引发诉讼。
    2、目前进展
    (1)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时任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某某、徐某某等16名责任人员)〔2017〕23号》
    (2)胡某某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西高院于2013年8月12日作出判决,被告成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胡某某借款671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成城股份、深圳中技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由于上述借款系成某某为了替公司孙公司江西富源偿还到期银行债务所形成,目前公司已将该笔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三、台商工业园区(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承担7800万元及利息的二分之一)【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
    1、基本情况
    林某某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注册公司联合经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合经贸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与深圳中技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联合经贸公司全资控股的台商工业园区(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商工业园)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圳中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台商工业园的100%股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亿元,同时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其它事项也作了相应约定。此后双方和林某某、深圳中技法定代表人成某某以及成城股份等各方又相继签订了《台商工业园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一》至《台商工业园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六》等六份补充协议和《担保函》 等一系列文件。通过这些文件的约定,林某某又将其持有的联合经贸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了成某某,同时约定台商工业园的股权事转让款由深圳中技直接支付给林某某,而成某某、成城股份则为深圳中技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放弃诉讼抗辩权。该担保函的签署未经成城股份相关决策程序审议。
    2、相关进展
    (1)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时任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某某、徐某某等16名责任人员)〔2017〕23号》
    (2)因拖欠的91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林某某的相关继承人林郑秀李等自然人于2011年8月16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股权转让纠纷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城股份、成某某。2016年9月,深圳市中院作出了判决,其中本公司将承担78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2020年8月,林素菁、林宏哲、林芸甄、林宏儒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目前破产清算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四、为成某某向许某某借款15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承担债务232,282,762.65元未清偿部分七分之一的责任)【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1、基本情况
    成某某与许某某分别于2010年12月8日、2010年12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及《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许某某向成某某提供借款15000万元,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及被告成城股份等七个保证人为成某某偿还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保证人之间对保证责任分担比例未做约定。借款合同签订后,由于成某某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许某某将成某某及七位保证人诉至法院,要求成某某偿还欠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过程中,许某某与成某某及各保证人达成调解,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1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成某某欠付的借款本息数额及还款时间,确认七个保证人对成某某的欠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未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还款期限届满后,成某某及各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
    2、相关进展
    2015年11月,原告新亿股份破产重整,许某某向新亿股份管理人申报债权353,336,490.58元,上述债权经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全部确认。按照普通债权 65.73%的清偿率,新亿股份应向许某某清偿232,282,762.65元。2015年12月31日,新亿股份将全部款项归还许某某,清偿义务履行完毕。新亿股份因其代债务人成某某和成城股份等其他担保方向债权人许某某清偿了债务232,282,762.65元,于2016年8月18日将原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起诉至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要求成某某偿还全部本金,其他担保方就成某某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平均分担的偿还责任。2017年4月9日,新疆伊犁分院作出判决,支持上述诉讼请求。
    五、为江苏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作担保【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1、基本情况
    2011年3月19日,江苏亚伦公司与江苏帝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帝奥公司)及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成某某签订《ST四维股份预认购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由江苏亚伦公司、江苏帝奥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作为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推进贵州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公司)资产重组的营运资金,江苏亚伦公司、江苏帝奥公司于国创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时有权以指定主体参与认购,同时上述10亿元转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款;如国创公司定向增发方案自江苏亚伦公司、江苏帝奥公司支付首笔人民币3亿元至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或其指定账户之日起270天内未能通过审批,则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应返还江苏亚伦公司与江苏帝奥公司事先已支付的人民币10亿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亿元。
    2011年4月18日,江苏亚伦公司、江苏帝奥公司与国创公司、吉林成城公司签订《补充担保协议书》一份,约定由国创公司、成城股份公司对青海中金公司、深圳益峰源公司在《ST四维股份预认购协议书》中所负的相应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
    2、相关进展
    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3、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了避免公司因此诉讼承担损失,公司与北京奥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要求其提供付款凭证等证据,并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以免除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同时公司保留向相关主体追偿的权利,若公司因此诉讼受到损失,公司将向其进行追偿。
    六、股权转让纠纷中的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1.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深圳市海联聚投资有限公司、肖某某等与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书》((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7号),判决公司对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深圳市海聚联投资有限公司、原告肖某某的债务在人民币2亿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黄某某受让深圳市海联聚投资有限公司、肖某某在上述案件中债权,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相关进展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联系,以免除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
    七、为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许某某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债权人已承诺免除公司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披露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1、基本情况
    2011年5月31日,许某某与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许某某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约定借款期限60天,从发放借款之日作为计算借款期限的起始日,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深圳成城发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许某某借款出具了《保证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许某某委托深圳市捷世隆商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和2011年6月15日向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放借款合计人民币壹亿元整。按照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应于2011年8月12日到期。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向原告归还4,300万元人民币后,其余借款5,700万元人民币至今未归还许某某。
    2、相关进展
    许某某与2015年9月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后,曾与多家被告一起与原告协商,原告曾表示愿意撤回对部分被告包括对本公司的起诉,造成了公司未能参加应诉。而在2016年3月10日的法院裁定中,原告并未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只撤回了对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作出准许撤回对部分被告起诉的裁定的次日(2016年3月11日),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许某某以下款项:(1)借款本金5700万元;(2)逾期违约金(以1亿元为本金从2011年8月14日计至2011年10月25日,以5700万元为本金从2011年10月26日计至实际支付尚欠本金之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3)律师费15 万元;
    2、被告深圳成城发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许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深圳成城发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清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中技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追偿。
    被告深圳市中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成城发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城达实业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许某某履行上述付款义务,逾期履行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生效后,许某某向成城股份出具了《承诺函》,向公司承诺,不会将公司列为法院的执行人。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许某某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了深圳市虹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深圳市虹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虹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已生效判决,执行金额为1.17亿元。
    经公司与深圳市虹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沟通,并出示许某某所作出的《承诺函》。深圳市虹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同意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不将成城股份列为被执行人,并将向法院申请,将公司从被执行人名单中撤掉,公司将敦促其履行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2020-12-19]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20-050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成立的债权债务清理小组调查核实,发现一起诉讼与公司有关,现将调查结果补充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深圳市海联聚投资有限公司、肖巧兰等与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书》((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17号),判决公司对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深圳市海聚联投资有限公司、原告肖巧兰的债务在人民币2亿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黄伟璇受让深圳市海联聚投资有限公司、肖巧兰在上述案件中债权,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相关进展
    1、经公司核查公司内部文件,上诉诉讼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根据《公司法》第1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1日审议通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判例,违规担保的合同无效,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后续公司将启动司法程序,针对该违规担保向相关法院提出复审申请,主张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利益,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将继续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
    2、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联系,以免除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2020-12-18]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编号:2020-04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0年12月15、16、17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持续经营能力弱,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12月15、16、17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绿科伯创以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持续经营能力弱。
    根据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924,604.0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5.98%,全部为商业地产租赁业务收入。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516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1210.73%。公司的经营状况显示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较弱,而资产负债率达到107.85%,公司净资产为负,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得公司的经营异常困难
    (二)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四、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2020-12-17]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20-04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执行和解协议》基本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该议案经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样获得通过。
    2017年12月29日,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湖北省分行”)、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晋昌源”)、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绿科”)、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科伯创”)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经交行湖北省分行申请,法院作出了终结执行公司连带清偿交行湖北省分行331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判决的裁定。同日,武汉晋昌源向交行湖北省分行偿还了300万元借款本金。
    2018年2月28日,武汉晋昌源与交行湖北省分行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武汉晋昌源向交行湖北省分行申请3.28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偿还此前所欠交行湖北省分行欠款。借款期限不长于24个月,且全部借款到期日不迟于2020年2月28日。同日,公司、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交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为前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2018年5月,绿科伯创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安排裕成企业有限公司向交行湖北省分行提供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彩虹路共计626.65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已获得交行湖北省分行的认可,裕成企业有限公司与交行湖北省分行已于2018年5月3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已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交行湖北省分行、武汉晋昌源、赛伯乐绿科、绿科伯创签订了《执行和解补充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执行和解协议》中第一条约定重组贷款还款计划由“重组贷款还款计划为:2018年12月30日前还款500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还款1000万元;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剩余贷款本息。”调整为“重组贷款还款计划为:2018年12月30日前还款500万元;2020年2月28日前还款1000万元;2020年2月28日前归还剩余贷款本息。”其余协议内容不变,仍以《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为准。
    2020年1月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目前武汉仍处于“封城”状态,全国各地企业的生产经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经武汉晋昌源向交行湖北省分行申请延期还款,并与各相关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武汉晋昌源与公司、交行湖北省分行、赛伯乐绿科、绿科伯创于2020年2月2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银行、借款人、担保人同意将原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补充协议、原借款合同、原额度使用申请书、原担保合同、借款补充协议一中约定的重组贷款的还款计划修改为:2020年7月30日前还款10,000,000.00元;2021年2月28日前还款312,997,201.00元。担保人同意还款计划的修改,并愿意继续按原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提供担保。
    2020年6月12日,因绿科伯创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使得绿科伯创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出现重大不确定性。交行湖北省分行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轮候冻结绿科伯创持有的公司25,800,000股股份。
    二、最新进展
    因武汉晋昌源未能在2020年7月30日前履行1000万元的还款义务,交行湖北省分行将武汉晋昌源及相关担保方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交行湖北省分行与武汉晋昌源、公司、赛伯乐绿科、绿科伯创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2020年9月9日,四被告共同确认拖欠原告借款本金322997201元、利息38822155.44元、罚息75250元,合计361894606.44元;此后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止。
    2、四被告同意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原告连带偿清上述第1项所有欠款本息。
    3、若四被告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2项的还款义务,则应当向原告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四被告同意原告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直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案件受理费1851273元,减半后925636.5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公司将继续对该事项的进展进行关注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2020-10-31] (600247)*ST成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9元
    每股净资产: -0.32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94%
    营业总收入: 957.8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7亿元

[2020-10-22] (600247)*ST成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20-04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2号国汇大酒店2楼前海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286,2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001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方项先生主持了本次会
    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汪名骕、于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585,549
    94.3845
    1,567,000
    5.1739
    133,700
    0.441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尧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遥、张煜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2020-09-22] (600247)*ST成城: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20-04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项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
    鉴于2020年8月林素菁、林宏哲、林芸甄、林宏儒向深圳中院申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利益,避免公司被破产清算并终止上市,在2017年7月20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继续推进债权债务清理的议案》的基础上,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清算、和解、重整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2020-09-22] (600247)*ST成城: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20-04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2号国汇大酒店2楼前海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1日
    至2020年10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做的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47
    *ST成城
    2020/10/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20年10月1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0B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558842
    传真:0755-83556248
    联系人:赖淑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09-22] (600247)*ST成城: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20-04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目前公司所应承担的大额债务如下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金额(元)
    核算会计科目
    1
    黄海波(万仁辉)
    164,345,116.18
    其他应付款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
    110,393,974.29
    应付利息
    3
    吉林省智木润沣投资有限公司
    99,999,992.46
    其他流动负债
    4
    润德(唐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780,954.54
    预计负债
    5
    吉林省智木润沣投资有限公司
    88,140,873.66
    应付利息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
    80,249,781.60
    短期借款
    7
    林郑秀李
    64,622,647.92
    预计负债
    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4,667,975.26
    预计负债
    9
    谌荻
    35,244,658.76
    其他应付款
    10
    吉林市税务局
    27,660,657.92
    应交税费
    11
    胡伟云
    26,358,041.24
    其他应付款
    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25,939,344.95
    短期借款
    13
    姚得州
    22,641,243.33
    其他应付款
    1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22,333,714.89
    应付利息
    15
    万兴
    16,332,669.44
    其他应付款
    16
    深圳市税务局
    13,580,648.41
    应交税费
    17
    济南鼐拓科贸有限公司
    9,801,702.20
    其他应付款
    18
    湖北厚发矿产吕有限责任公司
    8,093,730.55
    其他应付款
    19
    武汉中融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8,041,209.72
    其他应付款
    20
    武汉天工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035,084.72
    其他应付款
    21
    湖北省蒲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264,465.00
    其他应付款
    22
    预收租户租金
    5,722,655.18
    预收账款
    23
    田地金属补偿款2
    5,476,791.55
    其他应付款
    24
    余根水
    5,397,300.00
    其他应付款
    25
    上海隆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286,908.00
    应付账款
    26
    哈尔滨市税务局
    3,672,890.22
    应交税费
    27
    南昌市税务局
    3,512,747.46
    应交税费
    28
    深圳市福田区亮记发商店
    3,485,475.00
    其他应付款
    29
    吉林省东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064,438.89
    其他应付款
    30
    深圳市龙乐信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31
    刘鑫
    2,891,023.79
    其他应付款
    32
    职工薪酬
    2,728,220.59
    应付职工薪酬
    33
    深圳市罗湖区福华商店
    2,465,905.00
    其他应付款
    34
    天津祺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54,340.00
    应付账款
    35
    上海哈泰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37,040.00
    应付账款
    36
    上海蒙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70,830.00
    应付账款
    37
    北京绿科伯创科技有限公司
    1,560,000.00
    其他应付款
    38
    吉林市物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550,584.48
    其他应付款
    39
    深圳市中兆丰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40
    上海市税务局
    1,482,645.05
    应交税费
    41
    田地金属补偿款1
    1,416,730.80
    其他应付款
    42
    北京市税务局
    1,297,010.72
    应交税费
    43
    质保金
    1,265,884.00
    其他应付款
    44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
    1,265,460.00
    应付股利
    45
    武汉迈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合计
    1,042,833,367.77
    上述债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与公司债权人进行谈判,讨论公司债务解决具体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尽可能的全部进行清理。目前已与个别债务人进行了初步接触。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在公司明确相关方案后,将根据方案涉及的金额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如达到股东大会标准,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2020-08-31] (600247)*ST成城:202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82元
    每股净资产: -0.296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35%
    营业总收入: 656.3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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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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