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5什么时候复牌?-中牧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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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2022-00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0,277,7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15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李学林先生、吴冬荀先生,独立董事岳
虹女士、唐功远先生、谯仕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监事周紫雨先生由
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总会计
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49,258 99.9423 327,297 0.0573 1,200 0.0004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50,458 99.9426 327,297 0.057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50,458 99.9426 327,297 0.057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
1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
2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65,856,295 99.5054 327,297 0.4946 0 0.0000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
3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
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 65,856,295 99.5054 327,297 0.4946 0 0.0000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3 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4,094,163 股;
2. 议案 1、2、3、4 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
通过,并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生物药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生产线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生物药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兰州生物药厂(以下简称“兰州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通过了兽药 GMP 验收,并于近日获得甘肃省畜牧兽医局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相关信息
(一)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书号码:(2021)兽药生产证字28001号
企业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
生产范围: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2条)、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
生产地址:兰州东部科技城金州路6号
证书有效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兽药GMP证书
证书号码:(2021)兽药GMP证字28001
企业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
生产地址:兰州东部科技城金州路6号
验收范围: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2条)、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
证书有效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本次通过认证的生产线、年产能及计划生产品种
序号 生产线名称 年产能 代表品种
1.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
98+93)
1 合成肽疫苗 3亿头份 2.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多肽PO98+PA13)
3.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多肽0506+0708)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 猪口蹄疫病毒O型VP1合成肽ELISA抗体
2 5000盒
(A类) 检测试剂盒
三、在生产、上市销售前还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4 号)等相关规
定,上述生产线对应产品还需取得产品批准文号,产品上市销售之前还需履行农业农村部的批签发审批流程。
四、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其他主要生产 市场同类产品
厂家 情况
1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98+93)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
2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
肽PO98+PA13)
无 未能获得市场其他
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 公司同类产品具体
3 肽0506+0708) 销售收入数据。
猪口蹄疫病毒 O 型 VP1 合成肽 ELISA 抗
4
体检测试剂盒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兰州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顺利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标志着上述生产线已满足新版兽药 GMP 的要求,
增加了公司口蹄疫疫苗的产能,保障了公司产品的持续生产能力。由于产品的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2-005)。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10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2017年12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7-047),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47号)。
(三)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年1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7-055)。
(五)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7-057)。
(六)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8日,向符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796.16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2018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八)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数量由796.16万份调整为1114.62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6元/股调整为13.95元/股。
(九)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数量由1114.624万份调整为1560.47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5元/股调整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
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
(十)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64名,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行权价格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公告》(临2020-010)。
(十一)2020年5月12日,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的472.0585万股股份完成登记,并于2020年5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临2020-023)。
(十二)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已离职、发生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和其他激励对象获授的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102.5099万份进行注销;因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到,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485.5864万份;在前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础上,依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以及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尾数不足1份的情况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调整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0.3188万份调整为599.8225万份,行权价格由9.7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0-035)。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610,601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51,325.13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0年度权益分派涉及派息,对应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599.8225万份保持不变,行权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97元/股。计算方式为:
8.09-0.125=7.97。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
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章程》。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使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会议审议情况
(1)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4
票同意(3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了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公司”)2022 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①公司及所属企业向中牧公司销售乳清粉,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1,200万元;向中牧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牧(上海)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粮油”)销售小麦,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8,500 万元。
②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75,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1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了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继续向关联方厦门金达威集团
10,00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出具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进行沟通,我们已提前审阅了相关材料,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决策。通过对公司提供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在此判断基础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均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原则,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同时保证原料供货的稳定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中牧公司 44,200 41,527.85 /
向关联人购买原 金达威 13,000 5,954.65 原材料维生素 A、维生素 D3
材料 价格变化
小计 57,200 47,482.50 /
中牧公司 20,800 3,657.09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相应调整
委托关联人销售 销售数量
产品、商品 小计 20,800 3,657.09 /
合计 78,000 51,139.59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 发生金额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中牧公司 75,000 0 41,527.85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向关联人 调整采购金额
购买原材 金达威 10,000 0 5,954.65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料 调整采购金额
小计 85,000 0 47,482.50 /
向关联人 中牧公司 9,700 223.16 3,657.09 新增向中牧公司销
销 售 产 售乳清粉业务
品、商品 小计 9,700 223.16 3,657.09 /
合计 94,700 223.16 51,139.59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牧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中牧公司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12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薛廷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205.163588 万
元。其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一区 20 号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牧公司持有公司 504,094,1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15,610,601股的49.63%,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中牧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种畜种禽、动物疫苗、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饲草、健康养殖、乳制品、蜂产品、宠物产品、植物种子、化工产品、仪器设备以及农牧业生产、农牧产品加工、土地资源开发等业务。截至 2020 年底,
中牧公司总资产为 1,436,756.64 万元,净资产 615,159.16 万元;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334,023.78 万元,净利润 51,866.37 万元。中牧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金达威的情况
1.基本情况:金达威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江斌,住所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48.1927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担任金达威董事,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金达威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达威 34.34%、21.33%的股份(股东信息来源于金达威已披露的信息)。
4.金达威是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盈利状况良好,多年来一直是公司复合维生素生产原料的主要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截至 2021 年 9 月底,金
达威总资产 56.5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51 亿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0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5 亿元
(数据来源于金达威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中牧粮油的情况
1.基本情况:中牧粮油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法定代表人杨青春,住所
为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 3398 号 29 号楼 1 层 101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牧粮油为中牧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中牧粮油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中牧公司、上海中吉立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牧粮油 68%、32%的股份(股东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披露的信息)。
4.中牧粮油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底,中牧粮油总资产为 201,030.26 万元,净资产 2,099.68 万元;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9,200.70 万元,净利润 1,099.68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市场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向中牧公司销售乳清粉,向中牧粮油销售小麦,向关联方金达威采购维生素产品等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将分别与中牧公司、金
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经过多年的发展,中牧公司在品牌影响、业务渠道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中牧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使其在饲料添加剂原料的采购方面拥有较大优势。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借助控股股东中牧公司的优势地位,增强公司规模采购优势,发挥协同效应。
(二)因业务需要,中牧公司对乳清粉有采购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连锁”)利用其代理权优势,在保证公司内部供应的基础上,进口乳清粉并向中牧公司销售。
(三)中牧连锁在粮食采购方面有较大优势,可参与小麦的竞拍或通过上游供应商采购,并对外销售。中牧粮油因业务需要,对小麦有采购需求,中牧连锁利用其粮食采购优势,采购小麦并向中牧粮油销售。
(四)公司是国内重要的复合维生素生产厂家,由于单项维生素是复合维生素中必不可少的原料组成部分,金达威作为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22 年对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对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对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项。
二、关于申请 2022 年度银行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34.9 亿元,其中公司总部综合授信额度为 21 亿元,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 13.9 亿元;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银行签署公司总部 2022 年度授信项下的协议及合同文本。
三、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09 元/股调整为 7.97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 599.8225 万份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系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75,000 万元;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向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销售乳清粉和小麦,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9,7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李学林先生为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继续向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
计费用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中牧股份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3)成立日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
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4)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5)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90),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公司本次审计业务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执行。
(9)历史沿革:
为响应财政部、中注协“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号召,2008 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湖北、上海、广东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改制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脱钩改制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合伙人数量:60 人
截至 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403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 184 人。截至 2021 年末从业人员近 1600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43,351.76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26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2,193.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 76.27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1 年度年末数:5,815.22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如下: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
号 机关 措施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1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深圳证监局 2020-7-16
书〔2020〕130 号 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深圳证监局 2021-11-16
书〔2021〕119 号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 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上海证监局 2021-12-3
书[2021]224 号 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4 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全国股转公司 2021-12-27
转会计监管函[2021]9 号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 会计监管部
施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
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
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曾负责中牧股份和中水渔业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负责人、拟签字会计师:冯建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
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曾负责中牧股份、中水渔业、农发种业、西水股份、鑫茂科技和百利电
气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黄琼,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参与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上
市公司、股转挂牌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
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经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与上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7 万,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工作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
1
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 √
3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 √
4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
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2/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21 日 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 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3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控股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控股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
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的议案》。为整合优势资源,募集主业发展资金,优化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双百行动”改革工作,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生物”)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具体情况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上述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2021 年 12 月 29 日,胜利生物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
函,在前述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由于上述项目在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公开挂牌增资事项。
本次终止公开挂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适时继续推动该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1-06]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
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单位合作申报的“奶牛高发病防治系列新兽药创制与应用”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奶牛高发病防治系列新兽药创制与应用”研究成果,摸清了奶牛高发病病原种属及分布规律,创新了药物制备“共性和差异化”的关键技术,创制了奶牛用安全高效系列新兽药 31 种,填补了国内兽药领域多项空白,实现了奶牛养殖产业链“全覆盖”,为解决困扰奶牛养殖业多年来的疾病难题和多项兽药产品研制的行业关键共性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科技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奖项之一,此次获奖是对公司研发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研发实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获奖事项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三、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牧华罗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承建年产 7 万吨
饲料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快速拓展市场,满足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 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牧华罗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同意该全资子公司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实施新建年产 7 万吨饲料加工厂项目,项目建设工程投资12,400.89 万元。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75元
每股净资产: 4.7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1%
营业总收入: 39.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亿元
[2021-09-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于近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40 号)。深交所依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乾元浩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乾元浩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5]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将在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吴冬荀先生、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黄金鑑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31]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2元
每股净资产: 4.73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3%
营业总收入: 25.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7亿元
[2021-08-1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09,9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05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李学林先生,独立董事岳虹女士、唐功
远先生、谯仕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监事周紫雨先生由
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王水华
先生,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12,221,750 74.9344 4,088,165 25.0656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21,750 74.9344 4,088,165 25.0656 0 0.0000
3.00、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69,165 24.9490 3,000 0.0185
3.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3、议案名称:股票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5、议案名称:发行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7、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8、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9、议案名称: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2021-08-1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3 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或“公司”)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至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并拟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分拆首次披露前六个月至《预案》披露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本次分拆预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乾元浩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机构或人员;
(七)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
三、本次分拆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法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 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仓(单位: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信用融券专户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持有 累计 累计 期末持有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
买入 卖出 持有
1,539,200 1,543,080 96,246 0 0 44,489 2,300 2,300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作出以下说明及承诺:
“本公司在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
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除股东账号为 D890358124、D890354594 的自营账户外), 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 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 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 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股东账号为 D890358124、D890354594 的自营账户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
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进行的交易,系基于自营部门的独立决策、独
立运作,未获知或利用投行获取的内幕信息。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也没有泄露有关 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牧股份的股票,也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没有泄露有关信 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牧股份的股票,也从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本公 司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知悉 本次交易信息的相关人员及项目成员对各自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相关人员及项目成员保证本 报告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据此,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相关报告,中信证券前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除上述相关机构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形。
(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所属单位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股份 期末持股情况
(股) (股) (股)
1 丁向东 乾元浩 2,100 0 58,217
2 颜克武 乾元浩 4,000 0 38,614
3 伍立英 乾元浩 2,000 0 32,456
4 李海鹰 乾元浩 5,100 0 36,118
5 杨君宏 中牧公司 1,000 13,799 1,000
6 焦 洁 中牧股份 6,000 0 6,000
7 王继华 乾元浩 100 0 31,118
8 田乾坤 中牧股份职员近亲属 800 0 7,700
9 黄丽琴 乾元浩职员近亲属 3,500 0 4,579
10 段业兴 中牧股份职员近亲属 60,800 60,800 0
11 李 晶 中牧公司职员近亲属 11,800 11,800 120
除上述相关自然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形。
1、关于丁向东、颜克武、伍立英、李海鹰、杨君宏、焦洁等 6 名自然人(该等
自然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性质的核查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并对照该等自然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该等自然人均为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丁向东、颜克武、伍立英、李海鹰、杨君宏、焦洁(上表第 1-6 项)均系在知悉内幕信息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并在知悉内幕信息后未买卖中牧股份股票。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该等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以及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而进行的自主投资行
为,该等自然人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丁向东等 6 名自然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依赖于中牧股份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中牧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本次核查期间,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在知悉内幕信息前,并在知悉内幕信息后未买卖中牧股份股票,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分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如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中牧股份;直至本次分拆实施完毕或中牧股份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之日,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牧股份股票交易。”
据此,丁向东等6名自然人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属于个人独立操作,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2、关于王继华 1 名自然人(该等自然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
行为性质的核查
王继华因担任乾元浩的监事而被纳入知情人登记范围,但未参与本次分拆的筹划、决策过程,该等自然人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分拆事项信息之前(即 2021 年7 月 23 日前)不知悉任何中牧股份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以及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而进行的自主投资行为。
王继华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分拆的筹划、决策过程,在中牧股份就本次分拆首次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披露前,本人并不知悉本次分拆事宜。本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依赖于中牧股份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中牧股份股票投
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次核查期间,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如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中牧股份;直至本次分拆实施完毕或中牧股份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之日,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牧股份股票交易。”
据此,该等自然人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属于个人独立操作,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3、田乾坤、黄丽琴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乾元浩的控股权。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注册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审核同意、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审核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 √
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2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 上市地点 √
3.02 发行股票种类 √
3.03 股票面值 √
3.04 发行对象 √
3.05 发行上市时间 √
3.06 发行方式 √
3.07 发行规模 √
3.08 定价方式 √
3.09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
4 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 √
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
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 √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 √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
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 √
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9 关于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 √
运作能力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 √
行性分析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
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
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1/8/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4 日 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 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
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2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 上市地点
3.02 发行股票种类
3.03 股票面值
3.04 发行对象
3.05 发行上市时间
3.06 发行方式
3.07 发行规模
3.08 定价方式
3.09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4 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
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
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
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
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的议案
9 关于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
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
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8号),增加“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作为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常规条款。
根据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自身实际情况,比照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或“本
次分拆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涉及的初步方案如下: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并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乾元浩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乾元浩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乾元浩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24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监事会审慎评估,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85号、286号文批准,中牧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1999]1号《上市通知书》批准,中牧股份6,4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9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综上,中牧股份的股票已于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中牧股份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为40,504.88万元、
22,669.68万元、40,787.99万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乾元浩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净利润根据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分别为396.49万元、3,667.57万元、7,468.84万元,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本条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中牧股份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40,787.99万元。乾元浩2020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7,468.84万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符合本条规定。
中牧股份2020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82亿元;乾元浩2020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3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符合本条规定。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148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符合本条规定。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乾元浩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乾元浩主要从事禽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因此,乾元浩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截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乾元浩的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中牧公司持有乾元浩4.03%的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乾元浩的股份,合计未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截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向东、沈静、颜克武、李海鹰和师延峰各持有天津乾元仁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持有乾元浩0.86%的股份。同时,前述5名高级管理人员各持有天津乾元牧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67%的股权,该公司担任天津乾元义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乾元礼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乾元智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天津乾元信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4家乾元浩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4家员工持股平台构成乾元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合计持有乾元浩4.09%的股份。乾元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乾元浩的股份,合计未超过乾元浩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本条规定。
(七)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8 号),增加“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作为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常规条款。
根据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自身实际情况,比照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或“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涉及的初步方案如下: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股票面值:1.00 元。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并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乾元浩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乾元浩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乾元浩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7 月24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分拆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分拆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董事会审慎评估,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85 号、286 号文批准,中牧股份向社会公开发
行了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1999]1 号《上市通知书》批准,中牧股份 6,4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9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综上,中牧股份的股票已于 1999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上市公司
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
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中牧股份最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为40,504.88万元、22,669.68万元、40,787.99 万元,符合“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乾元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值计算,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净利润根据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分
别为 396.49 万元、3,667.57 万元、7,468.84 万元,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
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本条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
中牧股份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值计算)为 40,787.99 万元。乾元浩 2020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值计算)为 7,468.84 万元。因此,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符合本条规定。
中牧股份 2020 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4.82 亿元;乾元浩 2020 年末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63 亿元;因此,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符合本条规定。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中
审亚太审字(2021)010148 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符合本条规定。
(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乾元浩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乾元浩主要从事禽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因此,乾元浩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
[2021-07-23]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
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对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大环内酯类创新驱动产业链提升示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25,000 万元,用于其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资完成后,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1,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为丰富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助力企业提质升级,同意用增资金额实施内蒙中牧大环内酯类创新驱动产业链提升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 25,080.45 万元,超过增资额度的投资金额 80.45 万元由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此增资额度内实施项目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对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8,500 万元。其中,现金增资 5,000 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 3,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此增资额度内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6-23]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30 - 2021/7/1 2021/7/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5 月
14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15,610,601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951,325.125 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30 - 2021/7/1 2021/7/1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三)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25 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25 元。
4.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人,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25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02195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八区 16 号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王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薛廷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成员:谯仕彦先生、岳虹女士、薛廷伍先生。其中谯仕彦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吴冬荀先生。其中岳虹女士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唐功远先生、岳虹女士、谯仕彦先生。其中唐功远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成员: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李学林先生、谯
仕彦先生。其中王建成先生为召集人。
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5,058,0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729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独
立董事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职工监事田连信先
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候选人:王建成 505,045,331 99.9974 是
1.02 候选人:薛廷伍 505,045,329 99.9974 是
1.03 候选人:吴冬荀 505,045,329 99.9974 是
1.04 候选人:李学林 505,045,329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李学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候选人:岳 虹 505,045,329 99.9974 是
2.02 候选人:唐功远 505,045,331 99.9974 是
2.03 候选人:谯仕彦 505,045,329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谯仕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候选人:侯士忠 505,045,329 99.9974 是
3.02 候选人:周紫雨 505,045,331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侯士忠先生、周紫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潘春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1 候选人:王建成 951,168 98.6825
1.02 候选人:薛廷伍 951,166 98.6823
1.03 候选人:吴冬荀 951,166 98.6823
1.04 候选人:李学林 951,166 98.6823
2.01 候选人:岳 虹 951,166 98.6823
2.02 候选人:唐功远 951,168 98.6825
2.03 候选人:谯仕彦 951,166 98.682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议案 1.00、2.0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八区 16 号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2 名,候士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职工监事潘春刚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推举周紫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侯士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5]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7,089,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9.929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李
学林先生、独立董事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岳虹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职工监事田连信先
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列席现场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2.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3.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4.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77,529 99.6032 169,900 0.0335 1,842,100 0.3633
5.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2,008,500 0.3961 0 0.0000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 473,235,011.10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20,431,837.99 元。公
司 2020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15,610,601 股计算,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951,325.13 元。
6.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中牧股份2020年 986,866 32.9464 2,008,500 67.0536 0 0.0000
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5 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5 日
[2021-05-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改革发展
等方面的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13:00-14:00 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
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
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冬荀先生,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及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登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沟通效率,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600195@cahic.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02195
联系邮箱:600195@cah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平台
“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1-04-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候选人:王建成 √
1.02 候选人:薛廷伍 √
1.03 候选人:吴冬荀 √
1.04 候选人:李学林 √
2.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候选人:岳 虹 √
2.02 候选人:唐功远 √
2.03 候选人:谯仕彦 √
3.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候选人:侯士忠 √
3.02 候选人:周紫雨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1 年 3 月 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00 和议案 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1/5/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9:00-11:00,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 艳 云外虹
联系邮箱:600195@cahic.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候选人:王建成
1.02 候选人:薛廷伍
1.03 候选人:吴冬荀
1.04 候选人:李学林
2.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候选人:岳 虹
2.02 候选人:唐功远
2.03 候选人:谯仕彦
3.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1 候选人:侯士忠
3.02 候选人:周紫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2021-04-30]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92元
每股净资产: 4.58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营业总收入: 12.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2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1-27]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2022-00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70,277,7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15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李学林先生、吴冬荀先生,独立董事岳
虹女士、唐功远先生、谯仕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监事周紫雨先生由
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总会计
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49,258 99.9423 327,297 0.0573 1,200 0.0004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50,458 99.9426 327,297 0.057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69,950,458 99.9426 327,297 0.057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
1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
2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65,856,295 99.5054 327,297 0.4946 0 0.0000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
3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 65,855,095 99.5036 327,297 0.4945 1,200 0.0019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
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 65,856,295 99.5054 327,297 0.4946 0 0.0000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3 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04,094,163 股;
2. 议案 1、2、3、4 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
通过,并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生物药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生产线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生物药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兰州生物药厂(以下简称“兰州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通过了兽药 GMP 验收,并于近日获得甘肃省畜牧兽医局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相关信息
(一)兽药生产许可证
证书号码:(2021)兽药生产证字28001号
企业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
生产范围: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2条)、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
生产地址:兰州东部科技城金州路6号
证书有效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兽药GMP证书
证书号码:(2021)兽药GMP证字28001
企业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药厂
生产地址:兰州东部科技城金州路6号
验收范围:细胞悬浮培养口蹄疫病毒灭活疫苗(2条)、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
证书有效期: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本次通过认证的生产线、年产能及计划生产品种
序号 生产线名称 年产能 代表品种
1.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
98+93)
1 合成肽疫苗 3亿头份 2.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多肽PO98+PA13)
3.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多肽0506+0708)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 猪口蹄疫病毒O型VP1合成肽ELISA抗体
2 5000盒
(A类) 检测试剂盒
三、在生产、上市销售前还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5 年第 4 号)等相关规
定,上述生产线对应产品还需取得产品批准文号,产品上市销售之前还需履行农业农村部的批签发审批流程。
四、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其他主要生产 市场同类产品
厂家 情况
1 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多肽98+93)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
2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
肽PO98+PA13)
无 未能获得市场其他
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多 公司同类产品具体
3 肽0506+0708) 销售收入数据。
猪口蹄疫病毒 O 型 VP1 合成肽 ELISA 抗
4
体检测试剂盒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兰州厂合成肽疫苗、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 类)生产线顺利获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 GMP 证书》,标志着上述生产线已满足新版兽药 GMP 的要求,
增加了公司口蹄疫疫苗的产能,保障了公司产品的持续生产能力。由于产品的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2-005)。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10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2017年12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7-047),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47号)。
(三)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年1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7-055)。
(五)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7-057)。
(六)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8日,向符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796.16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2018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八)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数量由796.16万份调整为1114.62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6元/股调整为13.95元/股。
(九)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股票期权数量由1114.624万份调整为1560.47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5元/股调整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
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
(十)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64名,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72.0585万份,行权价格为9.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行权相关安排的公告》(临2020-010)。
(十一)2020年5月12日,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的472.0585万股股份完成登记,并于2020年5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临2020-023)。
(十二)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前已离职、发生工作调动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和其他激励对象获授的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102.5099万份进行注销;因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到,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485.5864万份;在前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础上,依据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以及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尾数不足1份的情况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调整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0.3188万份调整为599.8225万份,行权价格由9.79元/股调整为8.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0-035)。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牧股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610,601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51,325.13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0年度权益分派涉及派息,对应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依据上述方法调整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599.8225万份保持不变,行权价格由8.09元/股调整为7.97元/股。计算方式为:
8.09-0.125=7.97。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
牧股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章程》。
(三)本次股票期权调整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使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会议审议情况
(1)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4
票同意(3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了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公司”)2022 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①公司及所属企业向中牧公司销售乳清粉,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1,200万元;向中牧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牧(上海)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粮油”)销售小麦,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8,500 万元。
②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75,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1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同意了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情况继续向关联方厦门金达威集团
10,00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出具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进行沟通,我们已提前审阅了相关材料,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决策。通过对公司提供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在此判断基础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均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原则,有助于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同时保证原料供货的稳定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中牧公司 44,200 41,527.85 /
向关联人购买原 金达威 13,000 5,954.65 原材料维生素 A、维生素 D3
材料 价格变化
小计 57,200 47,482.50 /
中牧公司 20,800 3,657.09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相应调整
委托关联人销售 销售数量
产品、商品 小计 20,800 3,657.09 /
合计 78,000 51,139.59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本次预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 发生金额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中牧公司 75,000 0 41,527.85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向关联人 调整采购金额
购买原材 金达威 10,000 0 5,954.65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料 调整采购金额
小计 85,000 0 47,482.50 /
向关联人 中牧公司 9,700 223.16 3,657.09 新增向中牧公司销
销 售 产 售乳清粉业务
品、商品 小计 9,700 223.16 3,657.09 /
合计 94,700 223.16 51,139.59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中牧公司的情况
1.基本情况:中牧公司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12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薛廷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205.163588 万
元。其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一区 20 号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牧公司持有公司 504,094,1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15,610,601股的49.63%,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中牧公司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种畜种禽、动物疫苗、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饲草、健康养殖、乳制品、蜂产品、宠物产品、植物种子、化工产品、仪器设备以及农牧业生产、农牧产品加工、土地资源开发等业务。截至 2020 年底,
中牧公司总资产为 1,436,756.64 万元,净资产 615,159.16 万元;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334,023.78 万元,净利润 51,866.37 万元。中牧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方金达威的情况
1.基本情况:金达威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江斌,住所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48.1927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担任金达威董事,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金达威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达威 34.34%、21.33%的股份(股东信息来源于金达威已披露的信息)。
4.金达威是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盈利状况良好,多年来一直是公司复合维生素生产原料的主要供应商,具有履约能力。截至 2021 年 9 月底,金
达威总资产 56.5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51 亿元,2021 年 1
月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7.0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5 亿元
(数据来源于金达威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中牧粮油的情况
1.基本情况:中牧粮油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法定代表人杨青春,住所
为上海市奉贤区浦卫公路 3398 号 29 号楼 1 层 101 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牧粮油为中牧公司控股子公司,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中牧粮油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有中牧公司、上海中吉立达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牧粮油 68%、32%的股份(股东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披露的信息)。
4.中牧粮油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纸浆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0
年底,中牧粮油总资产为 201,030.26 万元,净资产 2,099.68 万元;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 19,200.70 万元,净利润 1,099.68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市场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牧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向中牧公司销售乳清粉,向中牧粮油销售小麦,向关联方金达威采购维生素产品等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将分别与中牧公司、金
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经过多年的发展,中牧公司在品牌影响、业务渠道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中牧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使其在饲料添加剂原料的采购方面拥有较大优势。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借助控股股东中牧公司的优势地位,增强公司规模采购优势,发挥协同效应。
(二)因业务需要,中牧公司对乳清粉有采购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连锁”)利用其代理权优势,在保证公司内部供应的基础上,进口乳清粉并向中牧公司销售。
(三)中牧连锁在粮食采购方面有较大优势,可参与小麦的竞拍或通过上游供应商采购,并对外销售。中牧粮油因业务需要,对小麦有采购需求,中牧连锁利用其粮食采购优势,采购小麦并向中牧粮油销售。
(四)公司是国内重要的复合维生素生产厂家,由于单项维生素是复合维生素中必不可少的原料组成部分,金达威作为国内重要的单项维生素供应商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 2022 年对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财务
资助,对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对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体事项。
二、关于申请 2022 年度银行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34.9 亿元,其中公司总部综合授信额度为 21 亿元,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 13.9 亿元;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银行签署公司总部 2022 年度授信项下的协议及合同文本。
三、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8.09 元/股调整为 7.97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 599.8225 万份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系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继续向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生产经营用大宗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75,000 万元;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向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销售乳清粉和小麦,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9,7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李学林先生为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继续向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生产原料,2022 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为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任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
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
计费用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中牧股份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3)成立日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
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4)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5)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90),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公司本次审计业务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执行。
(9)历史沿革:
为响应财政部、中注协“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号召,2008 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湖北、上海、广东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初,改制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系隶属于审计署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脱钩改制为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合伙人数量:60 人
截至 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403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 184 人。截至 2021 年末从业人员近 1600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43,351.76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26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2,193.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 76.27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1 年度年末数:5,815.22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如下: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
号 机关 措施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1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深圳证监局 2020-7-16
书〔2020〕130 号 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深圳证监局 2021-11-16
书〔2021〕119 号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 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上海证监局 2021-12-3
书[2021]224 号 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4 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全国股转公司 2021-12-27
转会计监管函[2021]9 号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 会计监管部
施的决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
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
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复核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曾负责中牧股份和中水渔业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负责人、拟签字会计师:冯建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
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曾负责中牧股份、中水渔业、农发种业、西水股份、鑫茂科技和百利电
气等上市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会计师:黄琼,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参与过多家大中型企业、上
市公司、股转挂牌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
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经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与上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7 万,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工作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9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8 万元,聘期 1 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2-00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
1
酬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 √
3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 √
4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
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2/1/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21 日 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 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2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 年度与中国牧工商集团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 年度与厦门金达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2-3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控股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控股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
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的议案》。为整合优势资源,募集主业发展资金,优化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双百行动”改革工作,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生物”)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具体情况详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同步开展员工持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7)。
上述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2021 年 12 月 29 日,胜利生物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
函,在前述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由于上述项目在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公开挂牌增资事项。
本次终止公开挂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适时继续推动该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1-06]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
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单位合作申报的“奶牛高发病防治系列新兽药创制与应用”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奶牛高发病防治系列新兽药创制与应用”研究成果,摸清了奶牛高发病病原种属及分布规律,创新了药物制备“共性和差异化”的关键技术,创制了奶牛用安全高效系列新兽药 31 种,填补了国内兽药领域多项空白,实现了奶牛养殖产业链“全覆盖”,为解决困扰奶牛养殖业多年来的疾病难题和多项兽药产品研制的行业关键共性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是科技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奖项之一,此次获奖是对公司研发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研发实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获奖事项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2021-10-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中牧股份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三、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牧华罗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承建年产 7 万吨
饲料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快速拓展市场,满足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 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牧华罗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同意该全资子公司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实施新建年产 7 万吨饲料加工厂项目,项目建设工程投资12,400.89 万元。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575元
每股净资产: 4.75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1%
营业总收入: 39.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5亿元
[2021-09-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4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于近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40 号)。深交所依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乾元浩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乾元浩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5]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将在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
届时公司的总经理吴冬荀先生、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黄金鑑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8-31]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12元
每股净资产: 4.73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3%
营业总收入: 25.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17亿元
[2021-08-1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09,9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05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李学林先生,独立董事岳虹女士、唐功
远先生、谯仕彦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监事周紫雨先生由
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王水华
先生,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12,221,750 74.9344 4,088,165 25.0656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21,750 74.9344 4,088,165 25.0656 0 0.0000
3.00、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69,165 24.9490 3,000 0.0185
3.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3、议案名称:股票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5、议案名称:发行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6、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7、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8、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3.09、议案名称: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75.0325 4,072,165 24.9675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237,750
[2021-08-1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23 日,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或“公司”)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牧股份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至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并拟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分拆首次披露前六个月至《预案》披露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本次分拆预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乾元浩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机构或人员;
(七)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
三、本次分拆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法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 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仓(单位: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信用融券专户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持有 累计 累计 期末持有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
买入 卖出 持有
1,539,200 1,543,080 96,246 0 0 44,489 2,300 2,300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作出以下说明及承诺:
“本公司在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
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除股东账号为 D890358124、D890354594 的自营账户外), 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 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 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 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股东账号为 D890358124、D890354594 的自营账户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
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进行的交易,系基于自营部门的独立决策、独
立运作,未获知或利用投行获取的内幕信息。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也没有泄露有关 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牧股份的股票,也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预案》披露前一日(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没有泄露有关信 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牧股份的股票,也从未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本公 司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知悉 本次交易信息的相关人员及项目成员对各自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相关人员及项目成员保证本 报告中所涉及各项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据此,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相关报告,中信证券前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除上述相关机构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形。
(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所属单位 累计买入股份 累计卖出股份 期末持股情况
(股) (股) (股)
1 丁向东 乾元浩 2,100 0 58,217
2 颜克武 乾元浩 4,000 0 38,614
3 伍立英 乾元浩 2,000 0 32,456
4 李海鹰 乾元浩 5,100 0 36,118
5 杨君宏 中牧公司 1,000 13,799 1,000
6 焦 洁 中牧股份 6,000 0 6,000
7 王继华 乾元浩 100 0 31,118
8 田乾坤 中牧股份职员近亲属 800 0 7,700
9 黄丽琴 乾元浩职员近亲属 3,500 0 4,579
10 段业兴 中牧股份职员近亲属 60,800 60,800 0
11 李 晶 中牧公司职员近亲属 11,800 11,800 120
除上述相关自然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形。
1、关于丁向东、颜克武、伍立英、李海鹰、杨君宏、焦洁等 6 名自然人(该等
自然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性质的核查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并对照该等自然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该等自然人均为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丁向东、颜克武、伍立英、李海鹰、杨君宏、焦洁(上表第 1-6 项)均系在知悉内幕信息前存在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情况,并在知悉内幕信息后未买卖中牧股份股票。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该等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以及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而进行的自主投资行
为,该等自然人对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丁向东等 6 名自然人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依赖于中牧股份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中牧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本次核查期间,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在知悉内幕信息前,并在知悉内幕信息后未买卖中牧股份股票,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确属偶然、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分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如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中牧股份;直至本次分拆实施完毕或中牧股份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之日,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牧股份股票交易。”
据此,丁向东等6名自然人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属于个人独立操作,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2、关于王继华 1 名自然人(该等自然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
行为性质的核查
王继华因担任乾元浩的监事而被纳入知情人登记范围,但未参与本次分拆的筹划、决策过程,该等自然人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分拆事项信息之前(即 2021 年7 月 23 日前)不知悉任何中牧股份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独立判断以及自身资金周转需要而进行的自主投资行为。
王继华就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未参与本次分拆的筹划、决策过程,在中牧股份就本次分拆首次作出的董事会决议披露前,本人并不知悉本次分拆事宜。本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系依赖于中牧股份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中牧股份股票投
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次核查期间,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买卖中牧股份股票;如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前述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中牧股份;直至本次分拆实施完毕或中牧股份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之日,本人及/或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牧股份股票交易。”
据此,该等自然人前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在自查期间买卖中牧股份股票行为属于个人独立操作,未利用本次分拆上市的内幕信息,不构成内幕交易。
3、田乾坤、黄丽琴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乾元浩的控股权。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和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注册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审核同意、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审核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9 日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 √
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2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 上市地点 √
3.02 发行股票种类 √
3.03 股票面值 √
3.04 发行对象 √
3.05 发行上市时间 √
3.06 发行方式 √
3.07 发行规模 √
3.08 定价方式 √
3.09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
4 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 √
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
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 √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 √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
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 √
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9 关于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 √
运作能力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 √
行性分析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
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
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
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00、4、5、6、7、8、9、10、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1/8/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4 日 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艳 云外虹
六、 其他事项
(一)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
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9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2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3.00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 上市地点
3.02 发行股票种类
3.03 股票面值
3.04 发行对象
3.05 发行上市时间
3.06 发行方式
3.07 发行规模
3.08 定价方式
3.09 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4 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
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
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
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
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7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
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的议案
9 关于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
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
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8号),增加“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作为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常规条款。
根据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自身实际情况,比照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或“本
次分拆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涉及的初步方案如下: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并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乾元浩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乾元浩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乾元浩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24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监事会审慎评估,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85号、286号文批准,中牧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1999]1号《上市通知书》批准,中牧股份6,4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1999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综上,中牧股份的股票已于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中牧股份最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为40,504.88万元、
22,669.68万元、40,787.99万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乾元浩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净利润根据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分别为396.49万元、3,667.57万元、7,468.84万元,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本条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中牧股份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40,787.99万元。乾元浩2020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为7,468.84万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符合本条规定。
中牧股份2020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82亿元;乾元浩2020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3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符合本条规定。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148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符合本条规定。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乾元浩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乾元浩主要从事禽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因此,乾元浩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截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乾元浩的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中牧公司持有乾元浩4.03%的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乾元浩的股份,合计未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截至《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向东、沈静、颜克武、李海鹰和师延峰各持有天津乾元仁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持有乾元浩0.86%的股份。同时,前述5名高级管理人员各持有天津乾元牧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67%的股权,该公司担任天津乾元义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乾元礼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乾元智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天津乾元信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4家乾元浩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4家员工持股平台构成乾元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合计持有乾元浩4.09%的股份。乾元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乾元浩的股份,合计未超过乾元浩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本条规定。
(七)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
[2021-07-24]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8 号),增加“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作为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常规条款。
根据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浩”)自身实际情况,比照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或“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涉及的初步方案如下: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股票面值:1.00 元。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并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乾元浩将在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于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乾元浩股东大会授权乾元浩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乾元浩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乾元浩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7 月24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说明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分拆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分拆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分拆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分拆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董事吴冬荀因同时在乾元浩担任董事长职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乾元浩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董事会审慎评估,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分拆上市的可行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85 号、286 号文批准,中牧股份向社会公开发
行了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
[1999]1 号《上市通知书》批准,中牧股份 6,4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9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综上,中牧股份的股票已于 1999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上市公司
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
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中牧股份最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分别为40,504.88万元、22,669.68万元、40,787.99 万元,符合“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
乾元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值计算,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净利润根据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分
别为 396.49 万元、3,667.57 万元、7,468.84 万元,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
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符合本条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
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
中牧股份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值计算)为 40,787.99 万元。乾元浩 2020 年度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值计算)为 7,468.84 万元。因此,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符合本条规定。
中牧股份 2020 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4.82 亿元;乾元浩 2020 年末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63 亿元;因此,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乾元浩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符合本条规定。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中
审亚太审字(2021)010148 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符合本条规定。
(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乾元浩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乾元浩主要从事禽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因此,乾元浩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符合本条规定。
[2021-07-23]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2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
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对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大环内酯类创新驱动产业链提升示范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25,000 万元,用于其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资完成后,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1,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为丰富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产品结构,助力企业提质升级,同意用增资金额实施内蒙中牧大环内酯类创新驱动产业链提升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 25,080.45 万元,超过增资额度的投资金额 80.45 万元由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此增资额度内实施项目的相关事宜。
二、关于对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8,500 万元。其中,现金增资 5,000 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 3,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中牧南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此增资额度内办理增资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06-23]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30 - 2021/7/1 2021/7/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5 月
14 日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0 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015,610,601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951,325.125 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1/6/30 - 2021/7/1 2021/7/1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牧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三)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25 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25 元。
4.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人,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25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02195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9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八区 16 号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王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薛廷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成员:谯仕彦先生、岳虹女士、薛廷伍先生。其中谯仕彦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成员: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吴冬荀先生。其中岳虹女士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唐功远先生、岳虹女士、谯仕彦先生。其中唐功远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成员: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李学林先生、谯
仕彦先生。其中王建成先生为召集人。
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8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5,058,0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9.729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独
立董事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职工监事田连信先
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列席现场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候选人:王建成 505,045,331 99.9974 是
1.02 候选人:薛廷伍 505,045,329 99.9974 是
1.03 候选人:吴冬荀 505,045,329 99.9974 是
1.04 候选人:李学林 505,045,329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吴冬荀先生、李学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候选人:岳 虹 505,045,329 99.9974 是
2.02 候选人:唐功远 505,045,331 99.9974 是
2.03 候选人:谯仕彦 505,045,329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谯仕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候选人:侯士忠 505,045,329 99.9974 是
3.02 候选人:周紫雨 505,045,331 99.9974 是
经累积投票,选举侯士忠先生、周紫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潘春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1 候选人:王建成 951,168 98.6825
1.02 候选人:薛廷伍 951,166 98.6823
1.03 候选人:吴冬荀 951,166 98.6823
1.04 候选人:李学林 951,166 98.6823
2.01 候选人:岳 虹 951,166 98.6823
2.02 候选人:唐功远 951,168 98.6825
2.03 候选人:谯仕彦 951,166 98.682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议案 1.00、2.00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22]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3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八区 16 号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2 名,候士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职工监事潘春刚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推举周紫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侯士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5]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07,089,52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9.929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副董事长薛廷伍先生、董事吴冬荀先生、李
学林先生、独立董事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岳虹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侯士忠先生、职工监事田连信先
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苏智强先生列席现场
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2.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3.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4.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77,529 99.6032 169,900 0.0335 1,842,100 0.3633
5.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2,008,500 0.3961 0 0.0000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 473,235,011.10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20,431,837.99 元。公
司 2020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15,610,601 股计算,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951,325.13 元。
6. 议案名称:中牧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505,081,029 99.6039 166,400 0.0328 1,842,100 0.363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中牧股份2020年 986,866 32.9464 2,008,500 67.0536 0 0.0000
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5 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
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涵、陈跃仙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5 日
[2021-05-11]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改革发展
等方面的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13:00-14:00 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
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
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冬荀先生,董事会秘书郭亮先生,总会计师黄金鑑先生,及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登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提高沟通效率,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7日16:3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600195@cahic.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702195
联系邮箱:600195@cah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平台
“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1-04-30] (600195)中牧股份: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95 证券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 2021-02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候选人:王建成 √
1.02 候选人:薛廷伍 √
1.03 候选人:吴冬荀 √
1.04 候选人:李学林 √
2.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候选人:岳 虹 √
2.02 候选人:唐功远 √
2.03 候选人:谯仕彦 √
3.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候选人:侯士忠 √
3.02 候选人:周紫雨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1 年 3 月 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00 和议案 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1/5/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2021 年 5 月 18 日,9:00-11:00,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116
联系人:尚 艳 云外虹
联系邮箱:600195@cahic.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候选人:王建成
1.02 候选人:薛廷伍
1.03 候选人:吴冬荀
1.04 候选人:李学林
2.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候选人:岳 虹
2.02 候选人:唐功远
2.03 候选人:谯仕彦
3.00 关于选举中牧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1 候选人:侯士忠
3.02 候选人:周紫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2021-04-30] (600195)中牧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92元
每股净资产: 4.580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4%
营业总收入: 12.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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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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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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